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完美标准版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完美标准版

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期限、供应总量

1、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

2、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2、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3、混凝土的含气量值为2%±1%。

4、配合其混凝土到施工现场的坍落度的检测(坍落度允许偏差值为±30mm)、试块的取样和制作,如坍落度检测不合格,应立即退货,不允许现场调配二次利用。

5、混凝土中使用砂子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我司会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每次罚款5000元,将在进度款中扣除。

6、混凝土中使用水泥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但禁止使用早强型水泥,水泥限定为大厂生产的水泥。检测不合格每次乙方承担3000-5000元违约金,将在进度款中扣除。

7、混凝土中使用外加剂严禁采用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J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8、混凝土中使用粉煤灰必须为符合GB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9、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为符合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10、混凝土中使用石子必须行业相关标准,若高强度混凝土C60及以上等级,必须采用青石子、压碎值<7%。

11、当天配送的混凝土不能有明显的色差,如有明显色差,乙方每次承担2000元违约金。

第四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等。

第五条订货、送货

1、甲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规格、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当在计划时间前两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

2、采用电话通知时,应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联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通知乙方变更混凝土供应时间,在原通知确定的供应时间小时前变更供应时间的,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如在原通知供应时间前小时或以后变更供应时间的,甲方承担通知前已拌出的混凝土费用。

4、乙方发货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规格、数量、浇筑部位及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与交接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6、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第七条供货量的确认

1、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基础量,再用图纸的工程数量加损耗进行复核为复核量,若基础量大于复核数量,则以复核量为准,否则,以基础量为准。

2、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与送货单数量,则按照本批次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

第八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

2、业主方向甲方拨付进度款时,甲方向乙方拨付供货款,供货款按月结 %,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结清。

3、在乙方向甲方收取供货款时,乙方要出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4、因甲方工期紧,双方约定:今年过年时只放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两天),大年初二甲方将照常开工,乙方应保证甲方开工期间的混凝土供应,否则乙方按每天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已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价款。

2、完成商品混凝土供应前的准备工作。

3、大体量混凝土浇筑时,应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供混凝土的部位、时间、标号、方量、具体技术要求,零星混凝土浇筑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4、负责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工作,并按规定对已浇筑混凝土进行养护。

(二)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混凝土,或按甲方提供的经监理批准的配合比、数量供应混凝土。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混凝土。

3、提供所供混凝土的材料质量证明书、试(检)验报告、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指派试验员到现场控制塌落度、和易性、流动性,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浇筑,协助甲方制作现场试块,将试块的强度、试压报告在实验完成后日内送交甲方。或按甲方要求将试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养护、检测,并认可甲方出具的试验结果。

5、每批次混凝土供应前,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石子、黄砂、外加剂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报告原件壹式份。

6、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应保证进出车辆不会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准备不足造成待车时间超过小时,使混凝土报废,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应付货款,如甲方末按合同支付货款,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混凝土,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混凝土,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混凝土价款的3-5 %的违约金。

4、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停工损失和工期延长损失。

5、在甲方施工过程,乙方不能连续供应混凝土导致甲方混凝土构件报废或接茬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如制取的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如果有)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支付相应的混凝土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清除不合格品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长损失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产品,可以由三方(乙方、甲方、监理方)见证取样试块抗压强度为检测依据,若无三方见证取样试块,则由乙方实验室在混凝土出厂前取样,按标准养护,以标养试块28天抗压强度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工程完工检验时必须要乙方专业人员到场。取样、养护、试压过程甲方可派人监督,乙方免费提供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八份,甲方七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