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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但不存在剥削制度,也不会产生剥削阶级。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在社会主义这个漫长的过渡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还存在它所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新中国的建立特别是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为我们最终消灭剥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的国情所决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剥削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目前,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领域中,还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着剥削的现象。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呢?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

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利于更好地取信于民。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宣布了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这个政策的感召下,不少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不少过去的个体商贩用自己积累的资金投资办企业,当起了老板,雇了一些工人,也就是说,有了一定的“剥削”。但是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致富不是罪过”,而是党的富民政策威力的体现。这部分人的致富,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带动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对待私营经济的问题上,必须保持党的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为看到剥削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就随意改变党的政策。
允许剥削是为了最终消灭剥削。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在中国建立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要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才能实现。我们消灭了封建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但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又不得不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剥削现象的存在。这里也有一个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关系问题。我们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正是实现最高纲领的必要步骤。我们之所以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因为它在现阶段还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最终消灭一切剥削创造条件。
继续坚持扶持、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是为了正确地对待它,也就是要正确对待存在剥削现象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主。在这方面,要继续坚持扶持、规范、限制和引导的方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既是建设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其深入人心。这几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

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
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文化的力量,不仅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而且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和强盛,民族的独立和振兴,人民的尊严和幸福,都离不开强大文化的支撑。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世界上每个成熟的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有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而这种特有的文化就成为民族亲和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源泉。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又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巨大动力,它顺应历史潮流,反映时代精神,代表社会发展方向,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当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革命的理论,它既以先进文化为基础,又是一切先进文化的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是我们党在21世纪继续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创造性地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要牢牢把握“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一根本要求,在文化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其次,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衡量和检验文化工作的成果。在当代中国,是不是坚持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归根到底要看是否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社会的前进方向,是否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看是否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要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推动文化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

要求,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推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在文化上不断打开新视野、开拓新境界
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归根到底就是建设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是民族文化的最本质、最深刻的体现。
民族精神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把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新时期形成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当前要着重增强全国人民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和自强意识。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强化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自觉将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国家的盛衰强弱紧密联系在一起。
弘扬民族精神重在加强教育,贵在坚持不懈。要从青少年抓起,把培育民族精神贯穿于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教学和育人的全过程。要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形式,选择各种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发挥革命纪念地和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在培育民族精神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文化产业在社会生活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迅速上升,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后,群众的文化消费进入旺盛期。据有关部门估算,到2005年,我国潜在的文化消费能力将达到5500亿元。现在,世界许多国家已盯上我国的巨大文化市场,急于抢滩登陆。如果不抓紧发展和壮大我国的文化产业,提高总体实力,很难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文化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和竞争,就会给国外文化产品进入我国留下巨大空间。

把培育“四有”公民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必然要求。在新的世纪,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就必须动员、激励和培育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是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一方面,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文化激烈碰撞的今天,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

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目的。

一要扶持。即帮助外资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我们既然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那就要给非公有制企业以国民待遇,一视同仁地予以支持,不能因为存在剥削就将其打入另册。要认真落实十五大报告关于“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的政策,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帮助私营企业主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要规范。即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要使私营企业健康地发展,使其发展真正对社会主义有利,这种规范是十分必要的。列宁在领导俄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时候曾经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他要求通过若干措施,使无产阶级国家中的国家资本主义无法越出也不敢越出无产阶级为之规定的范围和有利于无产阶级的条件。我们要做到这样,就必须完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用法制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主的行为,使之能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在攫取自己应得的利润的时候,做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不致损害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
三要限制。这里讲的限制,不是说要限制其发展,而是说对其剥削收入要有所限制,不使他们的收入与一般劳动者收入的差距过大,以防止出现两级分化那样的局面。
目前,特别要注意防止企业主与工人的收入差距过大。国家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适当限制其剥削量。要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所得,特别是非劳动所得的税收调节。要加大征管力度,强化所得税、遗产税、利息税,特别是消费税的征管;开征个人财产税;对这些方面的逃税者予以重罚。同时,要加大打击非法收入的力度。对于走私贩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获得的非法收入,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要引导。即引导其向有利于社会主义和人民的方向健康发展。私有制是滋生个人主义的土壤,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很容易在这块土壤上滋长。因此,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人们的思想、行为引导不仅十分必要,而且相当迫切。当前,要根据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引导先富起来的人们“致富思源”,不

断增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用更多的资金回报社会,坚定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决心;引导他们“富而思进”,把积累的资金更多地用于扩大再生产,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

课题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相比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两条: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它把过去只有少数剥削者才能享受的民主变为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的人民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拥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世界上并不存在惟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关键是要看它是否符合本国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实际情况。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这对于提高全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澄清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抵制敌对势力西化和分化的图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走自己的路,还是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
民主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文明的政治制度,百余年来一直是中国人民孜孜追求的理想目标。但对于如何实现民主、实现什么样的民主,始终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道路和模式:一种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另一种是走全盘西化道路,把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照搬到中国。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创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中国第一次实现了真正的人民民主,并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一系列具体政治制度,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了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根本不同的政治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相比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两条: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它把过去只有少数剥削者才能享受的民主变为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的人民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拥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世界上并不存在惟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关键是要看它是否符合本国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和艰苦探索得来的,既遵循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人民愿望的政治制度。它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国家政治稳定,能够调动起广大人民建设美好幸福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政治保证。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关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奥秘,研究中国发展模式的内在优势,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优势。
二、真正的人民民主,还是实质上的金元民主?
民主是伴随着阶级和国家而产生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普遍实行的是专制政体,即使是极少数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也只有奴隶主阶级和封建主阶级才享有民主权利。资本主义社会打破了封建等级制和特权思想,根据所谓“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律上承认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这无疑是历史的重大进步。然而,资产阶级法权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这就是它以同一的尺度去衡量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的人,于是就产生了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不平等的结果。从形式上看,所有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可以参加国家事务管理,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对立和贫富两极分化,这就使每个人实际享有的民主权利出现了天壤之别。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发展历史时,称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独立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从表面上看,每个人都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但由于人与物的关系在这里是颠倒的,人是完全依赖于物的,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才是决

定一切的,金钱能够左右政治,左右人们的民主权利。各个资产阶级垄断集团为了掌控国家政权,利用金钱收买选票,操纵媒体,推介自己的候选人。整个竞选活动实际上是资本集团的财力比拼,是资本操纵下的政治游戏。选举中当选的议员和政府官员大都是资本家或他们的代理人,实行的也主要是支持他们的垄断集团的政策,而普通民众根本无力与之竞争,很难在竞选中取胜,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金元民主,最后决定选举胜负的是金钱。正因为这样,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通民众,尤其是下层的群众对金钱操纵的政治游戏逐步失去兴趣,参加议会和总统选举的人数越来越少,美国总统大选的选民投票率当前只有50%左右。这再清楚不过地表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只不过是一些垄断集团的民主,是他们之间政治上的争权夺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则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根本不同。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政权,进行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从而根除了引起人们在民主权利方面不平等的阶级根源,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真正享受的资产阶级民主,变为广大人民群众都可以真正享受的社会主义民主。应当承认,在我国,人们的富裕程度和其他许多情况是存在差别的,但这并没有成为人们独立、自由、平等地行使民主权利的障碍,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也就是说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本的。人和物的关系在我们这里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根本不同的。我们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决不是像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那样以物来支配人,任何人都不允许用金钱来左右政治,干涉别人独立、自由、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人们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可以享受到公民的各种民主权利,广大人民享受的民主权利是真实可靠的,是形式与本质相符的,是真正的人民民主。
三、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还是三权分立两院制?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权力是由不同的国家机构分别行使的,其中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和政府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多元权力结构。这三个机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间没有从属关系;权力是平行运行的,彼此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一般分为上议院、下议院或参议院、众议院,同样也是彼此地位平等而且相互制约,按多元方式行使立法权,被称为两院

制。三权分立和两院制对反对封建专制主义、防止权力高度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体现的权力制衡与监督原则,是对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贡献。但是这种政治制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内在缺陷,那就是权力多元行使所引起的各权力机关之间的互相扯皮、互相掣肘和政治权力运行效率不高、成本昂贵。这种缺陷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是无法克服的。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权力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要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国务院行使的行政权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司法权都是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它们都要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定期向它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监督。国家的这种一元化权力结构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它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有利于保证和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在权力运行方面,我们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根本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的,重大问题都是由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避免了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互相牵制、互相扯皮,以及行政权膨胀和议会变成“清谈馆”之类的弊端,把民主与集中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把民主和效率成功地统一起来了。
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还是多党轮流执政?
在资本主义社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各个政党在选举中进行激烈竞争,由取得选举胜利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上台执政,而在竞选中遭到失败的政党则成为反对党,对执政党进行制衡和监督,这样就形成了两个或多个政党通过竞选轮流上台执政的局面。两党或多党竞争可以对资产阶级政党产生巨大的压力和动力,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然而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又存在着无法克服的问题。首先,每个政党所代表的只是某一个或部分资本家集团的利益,无论哪个政党上台执政,都必然首先维护支持他们上台的资本集团的利益,不可能完全公平地对待其他社会力量,而广大劳动人民只不过是他们竞选时利用和拉拢的对象而已。其次,竞争是西方政党关系的本质和主流,这种相互竞争严重影响了政党之间的团结与合作,进而影响和削弱了全社会整体力量的凝聚和发挥。再次,制衡和监督本来是民主的必要条件,但由于西方国家的制衡与监督是建立在政党竞争的基础上,就使这种制衡与监督具有严重的政党偏见,容易失去对事物判断的客

观性和公正性,往往是“你赞成的我就反对,你反对的我就赞成”,致使制衡与监督变成了相互间的攻讦与掣肘。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首先,合作共赢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鲜明属性。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阶级对立,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构成了政党合作的坚实基础,使多党合作成为可能。社会主义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具体利益又存在着差别,需要政党来反映这种不同的利益和要求,这种差异性和多样性又使多党合作成为必要。社会主义社会的政党关系,不是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对立的或者竞争的关系,而是友好合作的关系,各政党团结合作,群策群力,和谐相处,共同为实现全国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同时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重视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利益和要求,重视各个政党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与各阶层人民具体利益的统一,使各阶层人民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中互利共赢,使各党派在多党合作中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其次,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核心内容。多党合作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是眼光最远大、胸怀最广阔、政治上最先进的政党,能够团结和带领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为中国人民的利益共同奋斗,从而保证我国多党合作的正确方向和坚强团结。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已经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和谐政党关系格局,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模式。再次,民主监督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突出特征。我们的政党监督是相互合作的友好政党间的民主监督,监督的目的不是出于本党的私利,而是为了共同实现好中国人民的利益,这就使彼此的监督具有真诚的、不带偏见的、积极建设的性质,从而避免了西方资本主义政党为了竞争需要而难以克服的相互拆台、相互攻讦、相互掣肘之类的弊端。
五、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还是代议制的选举民主?
在民主的实现形式方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代议制的间接民主,由选民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再由它们代表选民来行使国家权力。这就使投票选举在代议制民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人把这种民主称为选举民主或票决民主。但代议制的选举民主存在着内在的缺陷:选民只能通过投票来

决定谁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而不可能自己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力实际上就是隔几年参加一次选举投票。各利益集团在竞选中利用金钱操纵选举,进一步放大了代议制选举民主的这种问题和缺陷。西方国家的一些政治学者针对代议制民主的困境和问题,提出过多种构建协商民主的设想,试图对西方代议制选举民主进行修补和替代,从而引起了人们对西方选举民主的质疑和对协商民主的注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我国的主要民主形式是选举民主。宪法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选举民主规则运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领导机构是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是投票表决通过的。另外,我国有长期形成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这种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有机结合的。我国的协商民主主要通过两条渠道来进行:一是政党之间的协商。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经常就国家重大问题直接与参政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协商对话,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协商意见被吸收到执政党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中,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决策和立法的基础。二是政协会议的协商。政协是历史形成的专门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在政治协商会议上,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就国家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这些协商成果作为政协的决议和议案直接提交给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大制定法律和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此外,我国每年一次同时举行的人大会议与政协会议,政协委员就人大讨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为人大的最后决策提供了直接的参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这进一步推进了我国两种民主形式的结合,使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充分政治协商的基础上,从程序上实现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的成功对接,不但扩大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拓展了民主的社会基础,而且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决策水平,从根本上克服了单纯实行选举民主所难以避免的缺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形成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具有自己的制度优势和鲜明特点。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诞生的时间还比较短,要达到完善和成熟尚需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必须把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统一起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总结人民创造的民主建设经验,既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包

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中一切对我们有益和有用的东西,又坚决反对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划清界限,积极稳妥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并在实践中展现其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
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
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
它具有以下五个层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

,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

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共生共进的社会。从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并使社会充满活力,到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再到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与和谐相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一切积极的社会力量共生共进,即形成一种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因而,“共生共进”应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落脚点。其基本特征是形成合力,共促发展。我们的发展是追求和谐的发展。和谐,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来讲,达到和谐是目的;对促进当代中国发展来讲,和谐又是手段。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凝聚起来、进而形成合力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的一切努力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集中力量,形成合力,以共同促进发展:既是为了使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组织、人自身内部的各要素达到共生共进,也是为了使党和人民之间、干群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各民族之间、代际之间,以及社会各要素之间达到共生共进,又是为了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达到共生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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