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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选用、订购及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订购及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订购及管理办法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重视教材建设,关系到教学质量和改革是否跟上形势的发展。为了保证教材质量,完善教材的选用、审批、订购及管理制度,满足教学需要、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材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选用教材时要求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首选国家规划统编教材,再选用省编、市编教材、主管部委或行业规定教材。如果确实没有上述教材或难以找到适用教材的,鼓励教师参与教材的编写,采用自编教材。

2.由各系部组织教材的配置工作,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教学校长批准,最后由教材站统一订购。

3.每学期结束前二周由各系部按人才培养方案填报下学期教材配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签名,转发已审定的教材配置计划给各系部主任签名核实,由教材站统一订购。

5.经教务处审核后的教材订购计划原则上不再改变。各系部如要更改教材,必须在开学后的一周内报告教务处,并获批准。

6.教材订出后应积极落实、随时跟踪教材订购情况,若出版社不能及时供书,应及时通报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人,由教务处协调在三天内做出处理。

7.教材库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向教务处报告教材到位情况。以便在教材缺位情况下,教务处能够及时调整教学安排。

8 .在教材到位后、发放前,由教材站通知各系部指派专人检查核验教材,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教务处并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9.教师领用教材,须经系部主任签批,教材库凭教材配置计划及教师教学任务通知单发出教材。

10.教材库负责向各个教学班发放教材,并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教务处报告教材发放情况。

11.教师确因教改需要补订或临时改订教材,须在开课前或学期放假前提出申请报告,经系、教务处研究批准,方可改变订购计划并合理处理原订教材。

12.选修课教材由开课教师选定,与授课计划同时上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批后配置订购计划。教务处于选修课开课前两周将各班选课学生名单和人数报教材站,由教材站负责选修课学生的购书和发放教材事宜。

13.教材库应每学期统计各班教材费,并附清单报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管理部门。

14.与教材配套出版的教师参考书,只发给任课教师,其它教学参考书、学习指导、习题集、参考资料等,一律由图书馆借阅或自费购买。

15.在教材采购、结算过程中,一律实行明折明扣。折扣返回学生。

以上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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