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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投诉接待处理流程

医疗投诉接待处理流程
医疗投诉接待处理流程

医疗投诉接待处理流程

1、登记。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的事件填写《医疗投诉登记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投诉人姓名、与患者关系、联系方式、涉及科室、床位、涉及人员及投诉日期、投诉是由等,来访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调查了解,反馈科室。对投诉是由及时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保留相关证据,并将投诉是由反馈当事科室,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分管院长,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12小时内报告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

3、科室讨论,提出意见。科室对投诉是由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分析,明确是否存在医疗缺陷、差错或事故并提出处理方式意见,必要时可由医务科组织医疗争议预防处置专家组进行分析讨论。

4、回复患者。自投诉之日起,7-15天内对患者投诉进行回复,告知医疗争议处理的三条途径,记录“医疗投诉办理日程”及“谈话记录”。

5、填写最终处理结论表,保存卷宗。对经医患沟通、协调处理或行政处理或法院判决处理完毕的医疗投诉填写“最终处理结论”,并将该投诉事件的各种资料整理成卷宗予以保存。

6、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医疗缺陷、过失或医疗事故的投诉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7、按照《成都铁路中心医院医疗争议赔偿\补偿费用的处置办法

(试行)的精神,对当事科室及医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办公会讨论。

附:医疗投诉处理流程图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受理部门、电话。中心督查科和监察投诉窗口共同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投诉电话:456000 2、4560027。 2、投诉范围。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事项时,对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投诉: (1)违反“六公开”承诺; (2)违反各类事项审批办法(即“五制”办理制度);(3)违反办理事项管理办法(即“五件”管理); (4)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5)有吃、拿、卡、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 (6)窗口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7)其它因窗口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一定损失的行为。 3、投诉形式。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触摸屏、填写服务质量评议表、网上投诉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4、投诉受理。受理部门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处理。 5、投诉受理时限 督查科所受理的口头投诉,应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

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答复反馈。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它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7、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受理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8、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9、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调换,并做待岗处理;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一切投诉资料由中心督查科备案。

医院投诉处理流程

投诉处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科室意见记录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的投诉。 4、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5、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6、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7、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8、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9、各科室: 受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0、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 投诉者。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5、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临床病人紧急状况处理流程图

临床病人紧急状况处理流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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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反应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出现输血反应,立即报告医生。反应轻者:减慢输血速度,按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继续观察。反应严重者:立即停止输血,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病人寒颤时注意保暖,高热时给予物理降温,过敏严重者配合医生抢救。 3.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减轻病人及家属的焦虑情绪。 4.再次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交叉配血试验、保存输血袋、必要时取病人血样送血库。 5.通知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并查找原因。 6.做好各项记录,认真交接班。 [处理流程]

输液反应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出现输液反应,立即报告医生。 2.反应轻者,减慢输液滴速,同时注意观察病人症状及体温变化。 3.反应严重者,立即停止输液,按医嘱给药,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对症处理病人出现的症状。 4.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减轻病人及家属的焦虑情绪。 5.与家属共同封存剩余溶液和输液器,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6.根据医嘱抽取病人血样标本,并详细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处理过程。 7.及时向感染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处理流程]

化疗药物外渗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化疗药物外渗,立即停止给药,保留针头强力回抽漏于皮下的药液。 2.评估外渗的穿刺部位、面积、外渗药物的量、皮肤的颜色、温度、疼痛的性质。 3.根据病人的评估结果,局部用2%的普鲁卡因加地塞米松或者生理盐水在穿刺部位和肿胀范围做环形及点状封闭。 4.外渗24小时可以局部给予冷湿敷以减轻疼痛和预防组织坏死,可以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5.抬高患肢,减轻因药液外渗而引起的肢体肿胀,避免患处的局部受压。。

患者投诉及接待处理流程

双城区中医院 患者投诉及接待处理流程 为进一步拓宽患者反映意见的渠道,方便患者投诉,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和医院关怀服务的宗旨,积极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并结合医疗服务工作特殊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患者投诉及接待处理流程》。 一、患者投诉的途径 患者对医疗服务工作有意见可通过如下途径投诉: 1.来信来访(邮编:150100;地址:黑龙江省双城区先进街10号院办收)。 2.电话传真投诉(2)。 3.投诉电话:2 二、投诉人须知 1.患者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投诉,应注明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联系电话。 ! 2.门诊患者应注明门诊时间、科室及门诊医生诊断、治疗等。 3.住院患者应注明入院时间、科室、床号、住院号、主管医生及诊断、治疗等。 4.投诉的具体事实应清楚、处理要求应明确。 三、医院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流程: 1.医院接到患者的投诉后,接待部门应及时进行登记或做好记录。 2.根据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

则接待处理患者投诉。 3.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的责任人,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的核实查证,原则上在7日内将核实查证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予以回复。 4.对患者匿名来信反映问题的接待处理以及回复,应按照中纪委有关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的精神办理。 5.对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转来患者反映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相关问题的来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原则上在7日内向转信的相关单位回复。 6.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或医疗纠纷投诉问题的接待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最新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属于医保方面的投诉由医保办受理;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技术委员会或院长办

公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 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监察室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门诊部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6、直接到相应职能部门投诉者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接待,非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者,工作人员应和投诉人一同前往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交接处理工作。

xx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xx医院 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及时听取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此制度。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xx)。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电话:xx)。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https://www.docsj.com/doc/5016398865.html,】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董事楼1楼投诉处置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xx)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xx);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xx);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xx);属于医保方面的投

诉由医保办受理(xx);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xx)。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 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办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病人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范本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范本 鉴于本行业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较为薄弱,现提供《投诉处理制度》范本于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参考: 投诉处理制度 一、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礼貌接待、耐心聆听、冷静分析、平等对待,严禁与顾客进行辩论、争吵。 二、投诉界定: (一)责任投诉:指顾客投诉情况经调查属实,并确实属于物业服务范围或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根据造成影响程度将责任投诉分为重大投诉、一般投诉。 1.重大投诉: a) 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顾客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b) 由于公司责任给顾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c) 责任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d) 政府部门受理或在新闻媒体曝光致使公司形象受到损害的投诉。 e) 集体投诉指同一物业范围内五户或五户以上的顾客针对同一事项同时提出的投诉。 2.一般投诉: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一般投诉可以通过改进而轻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二) 无责任投诉:指对责任范围内的投诉经查实与事实不符,或超出物业管理服务范畴(相关法规、合同、方案规定内容)。

(三)协助处理投诉:指顾客对因发展商、外部环境、毗邻关系及本管理处服务范围以外公共配套设施等原因而产生的影 响小区住户日常居住的不良因素,希望由管理处协助处理的投诉。 三、投诉接待 (一)当接到顾客投诉时:接待人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顾客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业主投诉处理登记表》中作好详细记录: (二)接待顾客时应注意: a)请顾客人座,耐心倾听顾客投诉,并如实记录。 b)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出面解释。 c)注意力要集中,适时地与顾客进行交流,不应只埋头记。 (三)对于能够当时回复的要即时回复,当时无法回复的要与投诉人约定好回复时间. 四、投诉处理 (一)投诉处理人对于投诉内容应该进行调查和分析。 (二)对由于发展商原因而导致的投诉,由投诉处理人转呈发展商处理,投诉处理人应及时跟进投诉处理结果。 (三)对无责任投诉,应向住户予以合理、耐心的解释,并尽量消除顾客疑虑。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时限流程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及时听取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此制度。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属于医保方面的投诉由医保办受理;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技术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监察室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门诊部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6、直接到相应职能部门投诉者应由相应职能部门接待,非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者,工作人员应和投诉人一同前往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交接处理工作。 二、病员投诉的整理、分析和处理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范本(管理办法)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480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 办法) People's Hospital Complaint Reception Work Syste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1.医院24小时接待病人投诉,将综合办、医教科、护理部、服务台、总值班设为常规投诉接待处。 2.一般情况下,如病人或家属投诉到窗口,则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接待;门诊病人投诉由“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

处理;住院病人投诉由各科护士站负责接待处理。 3.各科室及每位员工均有接待投诉的责任与义务。凡第一位接到病人投诉的本院职工均为“投诉第一接待人”。“投诉第一接待人”必须严格按“首问负责制”对待病人的投诉,凡对病人投诉不接待者,当事人作为一次投诉处理。 4.所有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认真听取投诉者的意见、要求,做好协调工作,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如对病人投诉的问题没有能力解决,凡医疗投诉上交医教科、收费投诉上交财务科、行风投诉上交综合办处理。 5.对投诉者的不正确意见和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消除矛盾。 6.对不能立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留下联系方法,在规定时日内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者。 7.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临床病人紧急状况处理流程

临床病人紧急状况处理 流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输血反应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出现输血反应,立即报告医生。反应轻者:减慢输血速度,按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继续观察。反应严重者:立即停止输血,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病人寒颤时注意保暖,高热时给予物理降温,过敏严重者配合医生抢救。 3.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减轻病人及家属的焦虑情绪。 4.再次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交叉配血试验、保存输血袋、必要时取病人血样送血库。 5.通知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并查找原因。 6.做好各项记录,认真交接班。 [处理流程]

输液反应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出现输液反应,立即报告医生。 2.反应轻者,减慢输液滴速,同时注意观察病人症状及体温变化。 3.反应严重者,立即停止输液,按医嘱给药,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对症处理病人出现的症状。 4.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减轻病人及家属的焦虑情绪。 5.与家属共同封存剩余溶液和输液器,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6.根据医嘱抽取病人血样标本,并详细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处理过程。 7.及时向感染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处理流程] 化疗药物外渗 [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化疗药物外渗,立即停止给药,保留针头强力回抽漏于皮下的药液。 2.评估外渗的穿刺部位、面积、外渗药物的量、皮肤的颜色、温度、疼痛的性质。 3.根据病人的评估结果,局部用2%的普鲁卡因加地塞米松或者生理盐水在穿刺部位和肿胀范围做环形及点状封闭。 4.外渗24小时可以局部给予冷湿敷以减轻疼痛和预防组织坏死,可以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5.抬高患肢,减轻因药液外渗而引起的肢体肿胀,避免患处的局部受压。。

医院医疗投诉处理程序

医院医疗投诉处理程序 为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明确各科室、各级人员职责,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我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暂行办法),请有关科室执行。 一、医疗投诉、事故报告程序 1、各分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人员,凡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纠纷事件,发生科室的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积极、妥善地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和加重损害事件的发生。同时保护现场及相关证据(如液体、输液器等)。对凡可能涉及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事件,科室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汇报,其它医疗事件在24小时之内汇报。 2、凡由于医疗、护理工作形成的纠纷,责任科室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科内进行处理协调。由责任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出面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专题沟通、解释、并做好记录。患方不接受科室协调结果的,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汇报,同时将科室相关人员与事件有关的书面材料、科室讨论处理意见24小时内报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立即组织院内有关专家对此事件分析、讨论、拿出讨论处理意见,经分管院长同意后,决定是否上报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

3、凡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如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者;或由于医疗行为导致1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科室负责人在确认事件后2小时之内必须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主任汇报,总院医务科、护理部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经分管院长同意后1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司卫生处汇报。 4、各分院所属的临床、医技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凡发生纠纷、医疗事件应及时向分院医务科、分院领导进行汇报,分院领导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或加重损害事件发生,并组织分院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患方进行沟通,同时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决定是否上报省医调委。 5、总院直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凡发生纠纷、医疗事件,由各站做好解释社管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负责人及时向总院社管科汇报,沟通等各项工作同时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总院分管院领导汇报。 二、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 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在本院医疗过程和对医疗结果有异议时,可与管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或直接向医院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来信来访由院信访办接待,医疗方面投诉由医务科受理,护理方面投诉由护理部门受理,门诊环节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受理,违规、违纪由我院纪委受理,医德医风由院宣传部处理、费用问题由费用办受理)。受理部门依据患方提出的异议,做好登记,对患者提

游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游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处理游客投诉流程,牢固树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投诉处理 游客投诉分咨询、建议、投诉三种类型。 (一)游客咨询类 咨询一般有询问票价、路线、地点等,景区任何管理或工作人员,能解答的必须立即给予解答,不能马上解答的应填入《游客投诉登记表》,并及时与上级联系了解情况,半个小时内予以正确解答,最后在《游客投诉登记表》中填写解答方法。 (二)游客建议类 游客建议一般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接收的个人或部门要进行登记并录入《游客投诉登记表》,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需要回复的要给游客一个确定的回复期限,待领导作出批示后向游客及时答复建议的被采取情况,最后将答复情况登记在《游客投诉登记表》中。 (三)游客投诉类 游客一般是对服务、过失、利益和人身伤害等进行投诉,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根据内容分类处理并登记,部门指

定专人进行调查。根据事实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属于违法或工作失职,应将具体情况向有关部门领导及时汇报,并按组织程序及时处理。属于一般工作失误,服务欠缺的按有关制度和考核标准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方案;属于游客自身问题或误解引起的投诉,应做好对游客的解释工作,消除误会,最后将处理情况登记在《游客投诉登记表》中。 二、客户投诉处理的管理要求 (一)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投诉件件有落实,事实有回复。认真填写,妥善保存《游客投诉登记表》。 (二)景区管理部必须每月对投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综合评价,整合处理方法,提出最合理的解决意见。改进工作和服务策略,提高服务水平,防止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对投诉的处理务必实事求是,如发现虚报瞒报的情况,将视情况严肃处理。 (四)游客投诉的处理期限不超过半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两个工作日。 (五)对待任何一位游客的投诉都要认真、耐心听取,表现出高度的负责态度,代表公司向客人表示歉意与感谢。 (六)在听取游客意见时,对游客的遭遇应适时地表示理解并不失时机地表示歉意,让游客感到公司是重视、理解其意见并且尽力帮助他解决问题的。

患者投诉及处理流程

患者投诉及处理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患者投诉及接待处理流程 为进一步拓宽患者反映意见的渠道,方便患者投诉,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和医院关怀服务的宗旨,积极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结合医疗服务工作特殊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患者投诉及接待处理流程》。 一、患者投诉的途径 患者对医疗服务工作有意见可通过如下途径投诉: 1.来信来访(邮编:164199;地址:五大连池市沿河街61号)。 2.投诉电话 3.电话传真投诉()。 4.医院纪委电子邮箱投诉()。 5.医院意见箱等其它渠道。 二、投诉人须知 1.患者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投诉,应注明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联系电话,院方对投诉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门诊患者应注明门诊时间、科室及门诊医生诊断、治疗等。

3.住院患者应注明入院时间、科室、床号、住院号、主管医生及诊断、治疗等。 4.投诉的具体事实应清楚、处理要求应明确。 三、医院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流程 医院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 1.医院接到患者的投诉后,接待部门应及时进行登记或做好记录。 2.根据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的责任人,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的核实查证,原则上在7日内将核实查证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予以回复(节假日顺延)。 4.对患者匿名来信反映问题的接待处理以及回复,应按照中纪委有关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的精神办理。 5.对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转来患者反映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相关问题的来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原则上在7日内向转信的相关单位回复(节假日顺延)。 6.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或医疗纠纷投诉问题的接待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要求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xx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现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均属投诉处理范围。办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对应的部门,不得推诿、搪塞。 三、医院大厅设有信访投诉箱和导诊台投诉点,随时接待投诉,并负责将投诉人带到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四、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院的病人或家属投诉处理事项,其主要工作是: 1.一般投诉情况,交由所在科室先作处理,若病人对处理意见仍不满意的由院 办、医务科、护理部与所在科室一道处理,并将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医院领导研究决议。 2.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科室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科,由医务 科进行协调解决。 3.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 4.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科配合院办负责人一同受理、处置。 5.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科解决。 6.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医务科配合院办调查 核实和处理。 7.院办全面负责处理医院各种纠纷和患者投诉,减少患者或家属投诉的环节和 渠道,加快投诉的处理速度,设立病人投诉处理登记本。 8.各部门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和要求, 认真做好记录,细心解释,并及时向院长、院办主任反馈情况,按规定的投诉处理程序办理。 9.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事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接待客户投诉规章制度

接待客户投诉规章制度 接待、处理好客户的投诉可以使物业公司更好在客户心目当中树立良好形象,为更好的指导员工接待、处理客户投诉,特制定如下工作程序: 物业部接获客人亲自、电话或书面投诉后应: 1、亲自投诉 1)客户亲自到客服做出投诉,接待人员应以亲切态度招待客户,使客人的怨气平息(可 奉上茶水); 2)用真诚友好谦和的态度耐心的听取客人问题,绝不允许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更不要 打断客人的陈述,禁止使用“不、不懂、不行、不对、不会、不知道、不是我管的、不过、不可能、真的吗?、可是、但是、等词汇”与客人交谈; 3)准备好纸、笔,将客人投诉内容详细记录下来; 4)如可立即解决,应马上派人处理,并于记录册内记载有关内容; 5)如不能马上解决,应马上告知客户有关解决办法,或马上向主管请示,并通知客户有 关结果; 6)如物业部经理或主管未能做出决定或处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并尽快将结果通知客户。并将办理过程及时通知客户,使客户觉得受到重视。 2、电话投诉 1)接听电话人员礼貌地记录客户单位及姓名、时间、接投诉人姓名; 2)细心听取客户投诉内容,做出记录; 3)如有需要,马上派人员到有关单位做出了解及调查; 4)如属严重事故,应马上通知主管做出处理。 3、书面投诉 1)所有客户书面投诉,应全部交主管解决,并根据情况回复,并将回复内容交主管批准 后发送给客人。 2)如属严重或未能处理投诉,应连同事故报告及客户书面投诉交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所有客户投诉,应于24小时内给予回应并跟进,并定期通知住户有关进展。每一位员工对客人的投诉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记住客人永远是正确的,要用你的行动和言语告诉客人我们在竭力为他服务。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XX县人民医院 投诉处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3161)、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科室意见投诉箱、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 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的投诉。 4、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5、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7、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9、各科室:受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0、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医院病人投诉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现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病人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均属投诉处理范围。办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医院大厅设有投诉信箱,投诉电话。 三、医院大厅导医咨询台设有病人投诉点,随时接待病人投诉,并负责将病人带到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四、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部、总务处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院的病人或家属投诉处理事项,其主要工作是: 1.一般投诉情况,交由所在科室先作处理,若病人对处理意见仍不满意的由院 办、医务科、护理部与所在科室一道处理,并将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医院领导研究决议。 2.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解决,必要时汇报医 务科,由医务科进行协调解决。 3.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 4.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配合病案室负责人一同受理、处置。 5.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 6.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各党支部调查核实配 合院办和处理。 7.院办全面负责处理医院各种纠纷和患者投诉,减少患者或家属投诉的环节和 渠道,加快投诉的处理速度,设立病人投诉处理登记本。 8.各部门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和要求,认 真做好记录,细心解释,并及时向院长、院办主任反馈情况,按规定的投诉处理程序办理。 9.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事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五、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要认真做好投诉意见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综合工作。凡有信访投诉,来信要及时拆阅,并按信访内容分类登记,注明来源、内容摘要、承办去向和办理结果等,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医院杭州万事利患者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行风及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诉接待处理流程,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信访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我院患者投诉接待处理制度。 一、投诉接待部门 (一)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物价收费等方面投诉可转医务科、护理部、审计科、财务科等部门接诉处理。患者直接投诉到医务科的,由医务科负责回复;投诉到相关职能科室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回复;投诉到临床、医技、门诊(窗口)等部门的,由部门直接回复。 (二)实行首接负责制:每位员工对投诉者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初步调处未解决问题应陪送到纪委办或相关部门。 二、投诉途径 (一)电话投诉:医务科要记录好投诉内容并进行初步调查,其它部门所接电话投诉均要完整详细记录后交医务科核查答复处理。 (二)来访投诉:要倾听来访者反应情况并详细记录后由医务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核查答复处理。 (三)来信投诉:信件可直接寄医务科,也可直接投入投诉信箱。 (四)网上投诉: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5016398865.html,/,由信息科收集后交医务科或有关职能部门答复处理。 三、投诉处理 (一)各临床、医技、收费等科室或窗口的主任、护士长或组长是接待投诉处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解决处理与科室相关的投诉,要建立

投诉处理记录本,并做好登记,反映的问题科室能解答或解决的,尽量解决,若不能解决的,根据投诉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医务科在接到患者投诉后要及时调查并向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要迅速报告院领导;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相关科室了解落实情况并向患者反馈。 (二)实行投诉处理限时办结制,一般问题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若因问题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告知投诉者,并在二周内处理答复。 (三)对投诉事件应每月进行分析,查找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四)坚持“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交流,增强沟通效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责任追究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1.对投诉接待处理工作不重视,未建立相关制度及落实相关责任; 2.对投诉人员不热情接待; 3.未执行首接负责制; 4.未及时答复。 (二)不执行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质控扣罚的同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夏津县中医院 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投诉与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医疗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1、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或过错并导致患者人身、财产、精神受到损害,或者对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其它服务不满意,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权益者称之为医疗投诉;如通过解释沟通后仍不能理解,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采取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称之为医疗纠纷。 2、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三条途径,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务科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 3、医务科总体负责全院医疗安全。住院病人和急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医务科负责接待并处理;门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负责接待

并处理。其他方面的投诉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接待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流指引到相关部门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由护理部负责处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由纪检办负责处理;医疗收费方面的投诉由财务部负责处理;医院秩序、治安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保卫办负责处理;后勤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后勤科负责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以及门诊病人有关医疗医技的投诉上升到医疗纠纷时移交医务科处理。 4、各有关部门均设投诉电话与接待专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纠纷时,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并做好记录,所有患方和院方书面及电子资料均应存档。 5、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应指派专人立即完善病历及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藏、销毁,患方复印或封存后禁止对病历进行任何修改。各种有关药品和材料均应制定专人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擅自采取转移和调换等方式改变其原貌。如有标本者必须保留,以备鉴定。 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医疗安全工作的规定,如夏津县中医院《患者安全目标》、《关于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的有关规定》、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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