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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线”2030元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了。按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

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医疗险一档“下线”3632元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按本市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

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下线”为3632元。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054元,二档的月缴费为42.4元,三档的月缴费为 30.3元。

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线”,按照2015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为18162元;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线”,为2030元。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36324元

失业保险的缴费没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

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在工伤待遇偿付方面,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为36324元。

成都2016年6月最新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户口基数 类型 险种 缴费基 数(元)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行时 间 比例(%)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金额(元)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9% 383.23 8% 161.36 27.00% 544.59 2016年 6月起医疗 保险 2874 6.5% 186.81 2% 57.48 8.50% 244.29 大病 医疗 保险 2874 1.0% 28.74 1.00% 28.74 生育 保险 2874 0.5% 14.37 0.50% 14.37 失业 保险 2874 0.6% 17.24 0.4% 11.50 1.00% 28.74 工伤 保险 2874 0.224% 6.44 0.224% 6.44 合计27.824% 636.83 10.40% 230.34 38.224% 867.17 最高 基数 养老 保险 15130 19% 2874.70 8% 1210.40 27.00% 4085.10 医疗 保险 14370 6.5% 934.05 2% 287.40 8.50% 1221.45 大病 医疗 保险 14370 1.0% 143.70 1.00% 143.70 生育 保险 14370 0.5% 71.85 0.50% 71.85 失业 保险 14370 0.6% 86.22 0.4% 57.48 1.00% 143.70 工伤 保险 14370 0.224% 32.19 0.224% 32.19 合计27.824% 4142.71 10.40% 1555.28 38.224% 5697.99 外地农村户口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2% 242.04 8% 161.36 20.00% 403.40 医疗 保险 2874 2.5% 71.85 2.50% 71.85 大病无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昨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经把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若新规落地有望扩大到其他险种。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较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纳个税的月平均工资,但对于工资收入较高和较低的职工,则是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计算,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往往是与当地平均工资相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比如职工陈先生的工资为2000元,而当地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陈的工资低于3600元(6000*60%),那么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按照3600元计算,而非其工资的2000元。 由于不少省份的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水平比非私营单位要低的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并没有纳入基数的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基数存在虚高的情况。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比如今年7月起,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 本人平均工资比缴费基数下限低的低收入者,可能会出现缴费基数上涨速度快于自身平均工资上涨速度的情况。早几年就有参保职工反映,缴费基数上涨的幅度比其收入上涨幅度要大,负担较重。 广东省养老保险已先行先试 广东省已经先行先试。从2014年起,广东省率先将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到职工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的统计口径之中。《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至于其他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计算会不会也纳入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广东社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仍需要与统计部门协调。 按照现行政策,广东省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的平均工资计算外,其他险种均按照当地市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 53.72 180 9669.60 5档 44.77 12 537.24 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 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月缴费金额 (元) 最低(40%) 403.4 325.72 38.32 23.95 791.39 一档(60%) 605.2 993.19 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 1396.59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 费工资基数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深圳社保缴费详解深圳“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2010-11-04 17:20[]来源: 对深圳职工而言,社会保险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 2、非深户:养老、住院或综合医疗或劳务工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编辑推荐>> 一、非深户员工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任选一种) (1)、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个人2%; [2008-3-1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全由单位承担]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 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序号保险险种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 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30—18162 14% 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 8% 2 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632-18162 6.20% 2% 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6054 0.60% 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6054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18162 0.50% 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 0.20% 0 4 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18162 0.40% 0 5 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2030 2% 1% 6 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808—30271 5%—20% 5%—20% 7 残疾人保 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 其他收费项目或 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 政策详解1、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深圳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doc

2019年深圳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 比例金额新政策 深圳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2019年深圳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缴费比例 一档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均有修改 缴费基数 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如果涉及最低工资的,按2200元/月来计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具体变化 1、如果职工往期的缴费标准不是达到上限或下限,那么本次新的缴费标准影响并不大,因为最终的缴费基数以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为准(具体以公司安排为准) 2、如果职工往期的缴费标准是达到上限或下限的,那么本次的新的缴费标准就会让你交更多的钱,因为今年的不管是深圳

市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所上升,而缴费上限或下限的都与其有关,所以这一部分将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具体缴费明细 二、深圳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补缴材料1、会计记账凭证及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 注:以上复印件及申请表均需加盖公章,凭证和工资表有可能要求提交全公司的,建议办理前先致电12333咨询 补缴流程1、申请 申请单位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窗口填写申请表和向提出申请。 2、受理 社保部门核验申请材料,申请项目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 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申请材料可以表明申请补缴的员工在申请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补缴养老/医疗保险的审核通过。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单位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 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社保部门为申请单位操作养老/医疗保险补缴,并在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账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情况,史上全面

实用文档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实用文档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 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16年最新社保新规定

2016年最新社保新规定 篇一:2016最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2016最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关于2016最新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赢了网上海律师(劳动法律咨询律师)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基数缴费调整明细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基数缴费调整明 细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基数缴费调整明细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元,因此,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明细有相应调整,以下为调整后的各项缴费 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序号 保险险种 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030——1565414%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8% 2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131-156546.20%2% 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52180.60%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52180.45%0.10% 3生育保险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3131——156540.50%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52180.20%0 4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156540.40%0 5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20302%1% 6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600——260905%— 20%5%—20% 7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政策详解 1、2013年度市社平工资:5218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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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模板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根据广东省及我市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市社 保部门应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于每年7 月1日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昨天,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进行调整。 根据市统计局发布,本市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3233元。因此,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 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233元计算。按照我市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企业按员工缴费工资缴纳10%,个人缴纳8%。而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300%,这样可保证个人退休后的基本 生活,但又不超过这一基本生活标准。 对此,购买养老保险中,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 基数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的60%计算,

调整为194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按3233元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月。而非深户籍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本年度我市最低工资计算,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按3233元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月。 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同样调整为194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699元/月,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233元。同时,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9699元。缴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由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基准,上海2015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因此,2016年上海市社保上下限分别为17817元(5939*300%)和3563元(5939*60%) 2016年上海职工缴纳社保金额如何计算: 1、职工工资收入介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3563元到17817元),社保缴纳金额=实际工资收入*社保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社保缴纳金 额=3563元*社保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社保缴纳金额=17817 元*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最小基数: 缴存项目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最小基数比例个人缴费金额最小基数比例 养老3563 8% 285.04 3563 20% 712.6 医疗3563 2% 71.26 3563 10% 356.3 失业3563 0.50% 17.815 3563 1% 35.63 工伤3563 0 3563 0.50% 17.815 生育3563 0 3563 1% 35.63 公积金7% 0 7% 合计374.115 1157.975

社保缴费最大基数: 缴存项目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最大基数比例个人缴费金额最大基数比例 养老17817 8% 1425.36 17817 20% 3563.4 医疗17817 2% 356.34 17817 10% 1781.7 失业17817 0.50% 89.085 17817 1% 178.17 工伤17817 0 17817 0.50% 89.085 生育17817 0 17817 1% 178.17 公积金实际工资 7% 0 实际工资 7% 合计1870.785 5790.525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 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 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着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留于本单位备查。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9、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1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1、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到底什么是五险一金 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很多公司都会只买五险,五险是强制性的,所有的五险都要买全,很多人会说:我是男的,不需要生育。回答是不可以的。不论男女,都需要缴纳生育险。 深圳社保局发布的通知中提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养老金计算公式 深圳社保转移指南 深圳社保卡办理指南 如何打印社保参保证明清单? 深圳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联系方式 小提示 2018年缴费基数 广东省:6668元/月 深圳市:8348元/月

2018年最低工资 深圳市:2200元/月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深圳户籍(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3%+1% 个人缴纳:8% 合计:22% 2、分账比例 共济金:14% 个人账户:8% 3、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4、举例说明(请以实际用人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为准) 深户职工小明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纳为 4000*14%+4000*8%=880元 二、非深圳户籍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3% 个人缴纳:8% 合计:21% 2、分账比例 共济金:13% 个人账户:8% 3、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4、举例说明(请以实际用人单位缴纳为准) 非深户职工小明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纳为 4000*13%+4000*8%=840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一档医疗保险(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6%+0.2% 个人缴纳:2% 合计:8.2% 2、分账比例 (1)不满45岁的 共济金:3.2%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 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 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 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

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 元/月。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推荐链接:2011 年社保缴费缴多少?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 ◎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即12615 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计算的,调整为2523 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 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即1682 元。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 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 元。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 计算,调整为880 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 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 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 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计算,调整为382180 元。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 12个月X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 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 12个月X18年一次性缴足。

保险安徽合肥市2016社保缴费基数

[保险]安徽合肥市2016社保缴费基数 安徽合肥市2016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的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2016年合肥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自2016年7月起至2017年6月,社保缴存基数将由2620元上调至2849元,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也将上调,原来的个人是275.1元,从7月起上调至299.15元;单位由原来的798.38上调至824.12元。 社会保险年度月缴费基数,是依照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及60%计算上限和下限。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 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相关阅读

2016年度合肥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开始啦 各缴费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定于2016年4月8日至6月20日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范围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成都市社保局2016年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6年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2015年度“省平均工资”60520元,其中月平均5043元;2015年度“市平均工资”57480元,其中月平均4790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191.6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2 3.95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1.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才能按规定报销。 3.单位参保人员在单位停保之后,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体接续参保。区(市)县具体 地址电话请咨询12333热线。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网上自助办理的业务有:个人续保停保、个人网银缴费、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的签订注销修改、社保信息 查询等。(《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见后页)

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 登录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4c1407277.html,/(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个人网上经办(网页左下方)用户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号、社保查询密码”与本人参保信息比对比对成功设置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本人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完成注册。(若社保查询密码遗忘的,可到现参保所属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一.单位参保人员停保之后个人续保缴费(参保状态处在暂停缴费状态) 勾选接续参保险种(按需可单独勾选或全部勾选) 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可以选择: 1.个人网银缴费 输入缴费“开始月份”和“截止月份”勾选“缴费档次” (注:目前支持市本级社保网银支付的银行有农行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银行,暂不支持跨行支付) 2.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扣款银行”、录入“银行账号(卡号)”、“联系电话(手机、座机)(注:审核时间为每月16-20号,请仔细阅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按月按时存足扣款资金) 二.个体参保人员暂停缴费(转为单位缴费或其他原因) 1-15日(12月为1-10日)先注销银行代扣协议,再按以上操作流程办理停保手续) 三.银行代扣协议的注销和修改 或 四.相关查询业务 或

2016年5月起宁波社保最新基数

宁波2016年5月-2017年4月社保费用详细表 宁波在职基本险基数:2878-14387 内容缴费基数 单位个人 比例金额比例金额养老保险2878 14.00% 402.90 8.00% 230.20 医疗保险2878 9.00% 259.00 2.00% 57.60 工伤保险2878 0.90% 25.90 0.00 0.00 生育保险2878 0.70% 20.10 0.00 0.00 失业保险2878 1.00% 28.80 0.50%(农业户口不承担) 14.40 小计-- 25.60% 736.70 10.00%或10.50% 302.20或287.80 残保金20 总计 城镇1058.90 农村1044.50 注:失业保险城镇户口个人承担0.5%,农业户口个人不承担 宁波公积金方案 内容基数 单位个人 合计比例金额比例金额 公积金 最低基数1860 5.00% 93 5.00% 93.00 186.00 最高基数26315 5.00% 1316.00 5.00% 1316.00 2632.00 注:基数1860-26315,可根据自己需要选定基数,每年7月份变更一次。比例:5%---12% 我司比例5% 贷款额度=缴纳基数* 4.8 *贷款年限,个人首套最高可贷80万,夫妻共同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款100万。 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中断之后重新计算,补缴不作为累计月份数。 商业房贷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对比表 商业贷款利率 对 比公积金代理利率 贷款年限利率贷款年限利率1年以下 4.60% 5年以下(含) 2.75% 1-3年 5.00% 3-5年 5.00% 5年以上 5.15% 5年以上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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