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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医院管理制度

母婴医院管理制度
母婴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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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国际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2、国际母乳代用品的销售守则

3、长清区中医医院促进母乳喂养十条规定

4、孕妇学校制度

5、产科医生工作制度

6、母婴同室责任护士职责

7、产后出血护理常规

8、《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9、孕产妇、婴儿死亡讨论评审制度

10、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1、母乳喂养护理常规

12、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13、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国际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分泌。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事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其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使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国际母乳代用品的销售守则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

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的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的优点及人工

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气

候调价及储存条件。

长清区中医医院促进母乳喂养十条规定

1、积极参加爱婴医院复核活动,全体职工保证母乳喂养措施的实施,建

立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指导母乳喂养措施的实施。2、组织所有卫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普及母乳喂养的新观点、新知识,

以利于母乳喂养措施的实施。

3、让所有孕妇(含在本院待产)接受母乳喂养好处及方法教育,以及孕

期和哺乳期的喂养指导。

4、帮助婴儿生后1小时内母婴皮肤接触及早吸吮,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除有医学指证的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24小时在一起。

6、鼓励母亲按需哺乳,不限时,不限量。

7、指导母亲如何喂奶,教会母亲正确的哺乳姿势和婴儿正确的含接姿势,

以及需要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8、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告诉

母亲产后6个月做到纯母乳喂养,不加糖水、牛奶及其他代乳品。9、医务人员不得接受代乳品制造商的乳品、代乳品的样品,捐赠或免费

培训。不向母亲赠送代乳品、奶瓶和人工奶头的宣传资料、广告画、免费样品或礼品。在院内禁止使用奶瓶和人工奶头。

10、建立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支持指导母乳喂养,提供后续服务。

孕妇学校制度

1、凡经过产前检查的孕妇在产前至少接受一次有关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家属同时参加。

2、宣教人员接受过母乳喂养培训,服务热情周到,有一定表达能力,能让群众了解宣教内容,并能解答提出问题。

3、宣教的基本内容,包括: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意义、母乳喂养的技巧,正确的喂奶及含接姿势,挤奶方法等、早吸吮,按需哺乳的重要性、母婴同室的好处、婴儿抚触的好处及技巧等。

4、宣教形式多样化,产妇易接受:如讲课、音像、小册子、示教、角色扮演、咨询等。

5、产房、母婴同室及产后随访各阶段应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让产妇及家属了解有关母乳喂养的知识及技巧,提高6个月婴儿的纯母乳喂养。

产科医生工作制度

1、产科医生必须经过母乳喂养知识18学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中还必须将母乳喂养知识不断强化。

2、产科医师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得接触母婴。

3、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孕产妇必须热情负责。

4、利用各种方式坚持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5、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7、随时听取孕产妇及家属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把“母亲安全、儿童优

先”贯彻于产科工作的始终。

母婴同室责任制护士职责

1、保证婴儿和母亲24小时在一起(洗澡、医疗处置和观察,与母亲分

开不超过1小时)。

2、掌握产妇的泌乳情况,保证按需哺乳。

3、教会每位产妇正确的坐姿、卧姿哺乳姿势和挤奶方法。

4、使每位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好处以及卫生要求和按需哺乳的重要性。

5、禁止用奶粉,奶瓶,奶嘴喂养婴儿,需补奶时要用小勺、小杯喂入奶

库的奶。

6、禁止给新生儿喂乳汁以外的任何食物和饮料,保证纯母乳喂养。新生

儿确需喂其他饮料时,责任护士必须明确其医学指征。

7、教会母亲给新生儿洗澡、换尿布、穿脱衣服,观察新生儿睡眠、饥、

饱、冷、暖、大小便等护理技术。

8、做好婴儿的一切生活护理,防止发生臀红、皮肤脓点、鹅口疮等。

9、做好产妇生活护理。

10、保证病室内卫生清洁,防止交叉感染,管理好病室秩序。

11、帮助产妇解决母乳喂养问题,做好出院产妇的母乳喂养宣教,告之

热线咨询电话号码。白天87210200 夜间87262441

产后出血护理常规

产后24小时内阴道出血量达500毫升以上为产后出血,可因胎盘滞留或残留、子宫收缩乏力、软产道撕裂、凝血功能障碍引起。

1、子宫收缩乏力者,立即腹部按摩子宫,按摩必须待子宫收缩好转,出

血控制后才能停止,及时建立静脉通路,静脉滴注缩宫素。

2、若子宫收缩良好仍有出血,应进一步检查软产道是否损伤,及时寻找

出血原因,对症处理。

3、准备输液,配血、输血及急救物品,正确测量出血量。

4、产妇平卧,吸氧,注意保暖。

5、严密观察心率、呼吸、血压及阴道出血等,及时补充血容量。

6、如发现脉搏细弱、血压下降、呼吸急促、面色苍白等现象,立即报告

医生,根据医嘱及时给药。

7、血止后应在产房观察2小时,随时注意观察宫缩,阴道流血及全身一

般情况,送病室床边交接班,继续观察24小时出血量。

8、产后增加营养,酌情纠正贫血,遵医嘱给予抗感染药物。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办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手续。

2、医院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人员明确,职责分明。实行证、章

分离管理,做好证明的领用、保管、发放、报损、补发申请等台帐记录。不得伪造、变造、倒买、转让、出借和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报废证明不得自行销毁,统一交发证单位处理。

3、妇产科医生应在孕妇产前检查时,动员做好新生婴儿起名事宜,发证

人员应详细核对新生儿有关信息及父母身份证件,并将申请书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加强微机的养护,保证及时发证。印章管理人员应对证明核对无误后盖章,领证人须在《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登记表领证人栏内签字;拒领证者应签字确认;非本院接产的新生儿,一律不得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应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登记表上。

5、定期将报废出生证明及报废登记表一起上交区妇幼保健院。

孕妇、婴儿死亡讨论评审制度

1、发生孕妇、婴儿死亡,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在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

医师以上专业技术的医师主持下,围绕诊断、治疗、死亡原因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上报医务科,进行初步评审。

2、根据最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死亡病例讨论在死亡一

周内完成。

3、如有医疗纠纷时,死亡病历应医患者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交医务科保管)

4、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

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5、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当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医务人员有责任向家属讲明尸检的必要性。

6、如果死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提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则递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市卫生局医政处组织鉴定评审。根据最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应递交市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评审。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母婴同室应设置在新生儿房相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有洗手装置。工作人员进入室内接触婴儿前后应洗手,非工作用品禁止携带入室。

2、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病房和走廊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的地面、物体表面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3、指导产妇哺乳前必须洗手、清洁奶头。人工喂养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灭菌。

4、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消毒。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婴儿床应进行终末处理。

5、母婴一方患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并在病历夹、床头卡上有明显标志。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6、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7、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母乳喂养护理常规

1、孕妇入院待产时,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孕产妇的哺乳宣传工作,如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以及坚持6个月纯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2、协助做好孕产妇产前乳房护理。

3、产后1小时内让母亲拥抱自己的婴儿,并帮助母亲进行胸腹皮肤接触,

早吸吮、早开奶。

4、在本院分娩的产妇,除非有医学指征上的需要,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5、医护人员必须教会母亲正确的哺乳喂养姿势和挤奶的手法。

6、母婴同室实行按需、不定时、不定量的哺乳方法。

7、在母亲因有医学指征暂时不能哺乳的情况下,可使用奶库的母乳。

8、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在开奶前不得以任何借口给新生儿喂代乳

品和饮料。

9、禁止使用人工乳头或奶头作安慰物,吃奶库的母奶时,用匙、小杯或

滴管喂哺。

10、从本院出院的母亲携带母乳喂养相关资料,并告知产妇母乳喂养咨

询电话:白天87210200 夜间87262441

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1、凡住院分娩的产妇及其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入母婴同室休养。

2、产妇如有心衰、子痫、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严重并发症者,暂不母婴同室,待病情好转后转入母婴同室。

3、阴道分娩的新生儿,脐带处理后,将其趴卧在产母胸腹前,行皮肤接触,并吸吮乳头不少于30分钟。

4、剖宫产术后回到母婴同室,30分钟内如无异常情况,抱婴儿趴在母亲胸腹前行皮肤接触,鼓励早吸吮产母乳头,每次至少30分钟。

5、每日给母婴24小时同室的婴儿洗澡、护理及治疗,母婴分开时间不超过1小时。

6、做到早哺乳、按需哺乳,鼓励多吸吮,以促进乳汁分泌,不加喂糖水或母乳代制品。

7、专人负责做好产前、产后有关母乳喂养知识的健康教育,并指导母亲用母乳喂养,协助护理婴儿,及时处理乳胀,乳头皲裂等情况。

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产科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人员须经区级以上专门培训,

熟悉预防接种相关知识,掌握预防接种相关技术,考试合格后上岗。

2、产科设立预防接种室,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出生24

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卡介苗的接种。

3、严格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向受种者监护人做好接种前告知。接种时做

到三查一问一观察(即:查对疫苗名称、剂量和失效期,查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查对受种者健康状况;询问疾病史;观察接种后是否出现接种反应)。每次接种后,应及时填写接种证(卡),交受种者监护人。同时作好记录,签字备查。

4、严格掌握接种适应症,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预防接

种工作人员应当对受种者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口罩、帽子,做好手卫生,

防止医源性感染。

6、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疫苗接种,做到接种部位

准确、剂量准确、途径准确。

7、做好疫苗领用登记,配备专用冰箱,建立冰箱温度监测记录。每天早

晚记录冰箱温度各一次。按规定的温度分开放置卡介苗与乙肝疫苗,

不得混放。

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宜兴市红塔医院 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二、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

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2、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培训和指导等。 3、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4、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5、对病情危重,在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6、转诊程序 (1)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医院。 (2)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坎市医院妇产科林秀连 课程容 一、产科现有新风险趋势 二、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管理 三、母婴安全管理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2013.9) 一、严禁医疗未取得相应的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

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行为,医疗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换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临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

母婴安全管理规定

母婴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宜兴市红塔医院 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二、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2、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培训和指导等。 3、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4、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5、对病情危重,在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6、转诊程序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二、工作人员职责 1.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2.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三、护理常规 1.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 2.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按需哺乳。 5)协助并指导母亲生后6小时内再次喂奶,按需哺乳。 2.产褥期的观察及护理: 1)每日检查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 2)每日检查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形状),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发现异常情况如奶胀、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加强指导和咨询。 3)加强心理护理,针对产妇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母亲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4)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分营养。 3.新生儿及患儿的观察及护理: 1)记录新生儿及患儿的一般情况,每日测体温、体重、大小便次数及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 2)了解新生儿的吸吮次数及吸吮情况。 3)每日洗澡一次,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预防接种工作。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加强巡视,了解母亲及新生儿情况,做好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各级母婴安全制度 (1)

村(社区)母婴安全工作制度 ?1、有专人分管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村(社区)辖内(含流动人口,以下同)早孕人数,填写孕产妇登记本,掌握本村(社区)辖区内出生人数,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发现死亡及时上报,并定期向镇(街)医院妇幼保健医生汇报本村辖区内孕产妇情况。 ?2、动员本村(社区)辖区内早孕妇到镇(街)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并建立《孕产期保健记录本》,使早孕建卡率>90%,保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以上。 ?3、动员本村(社区)辖区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掌握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4、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工作。 ?5、定期参加镇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6、开展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 7、与孕产妇建立微信群以方便资料收集、及时沟通等。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安全工作制度 ?1、积极主动地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掌握全镇(社区服务中心)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承担本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关于阜阳市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强本镇(社区服务中心)高危妊娠的管理,应当将妊娠风险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记录本》以及相应信息系统中,同时为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协助其转诊到本辖区二级综合医院(以下统称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并于2周内进行追访,了解该孕产妇的风险评估结果。 ?3、负责本镇(社区服务中心)范围内《孕产期保健记录本》的建立、回收、统计,定期总结全镇孕产妇管理情况,并上报区妇计中心。 ?4、接受本辖区妇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质量考评。 ?5、有计划的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定期派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与各村(社区)村医建立微信群以方便资料收集、及时沟通等。

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宜兴市红塔医院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二、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 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 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 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2、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培训和指导等。

新生儿室管理规定

新生儿室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新生儿室管理制度 1、新生儿室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温度、湿度,室内使用空气净化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紫外线空气清毒,并每天一次。 2、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毒,并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入室工作。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室前必须洗手,(步法)戴好口罩,更换专业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感染患儿须分开放置及护理,先护理非感染患儿洗净双手后再护理感染患儿。 5、新生病儿使用的面巾、奶头、奶瓶须经煮沸消毒,衣服、包布、尿布须经熏柜消毒才可应用。新生病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6、新生病儿入院时须称体重、测体温(每2小时一次),早产儿每日称体重一次,其它新生病儿每星期称体重一次。新生病儿入院时应有家属在场,将其足纹印于病历纸上,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患儿的姓名、性别,以便识别。 7、新生儿房间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要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各种。 8、新生儿房间内的物品、器具应固定专用,专人管理物品,随时补充,定时消毒,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故障的一般处理。

9、认真、仔细地做好基础护理,新生病儿每天沐浴一次,注意耳后、手心、腋下、会阴部、臀部等部位的清洁,要求无分泌物、无臭味,注意臀部护理,大便后用温水冲洗,如发现红臀及时处理,保持床单清洁、整齐,如有污迹,应随时更换。浴盆每日消毒一次。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除书面交班外,还要严格执行床头交班。

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全套制度 (一)、实行常务业务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确保产科的各项工作流程落实到位。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XX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XX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XX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

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XX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XX 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

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一、母婴同室 1 、凡入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均住母婴同室修养。 2 、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病时如不需要隔离或不属抢救者均可在母婴同室治疗。 二、母婴同室工作人员职责 1、每天晨会听交班,了解病区重点病人,及时定出处理措施。 2、每天上、下午各查房一次,每周与新生儿科医生联合查房两次,并由产科医生负责填写查房记录,婴儿如有情况变化,医生要给以及时处理,有条件的医院产科应配备儿科医生。 3、值班医生夜查房一次。 4、观察产后两侧乳房有无乳头皲裂,乳胀现象,可及时对症治疗。 5、了解产妇产饮食、睡眠、子宫收缩情况及出血量和恶露色与量的变化。 6、深入休养室,向产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优点,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鼓励产妇让婴儿多吸吮,按需哺乳。 7、在查房同时进行母乳喂养宣传及咨询工作。 8、参加工作总结和科研工作。 三、母婴同室儿科医生工作职责 1、每天上午查房一次,每周产、儿科联合查房一次。 2、值班医生夜巡回病房一次。 3、每班做好交接班。 4、婴儿如有情况变化,给予及时处理。 5、深入休养室,向产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优点,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6、耐心解答产妇及其家属提出母乳喂养过程中各类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 7、做好婴儿出院指导。 8、进行工作总结和开展科研工作。 四、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1、实行责任制护理,母婴同步护理。 2、进行母乳喂养技术指导和解决母乳喂养中遇到的问题,使产妇在出院时掌握母乳喂养及护理新生儿的技巧。 3、协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开奶,按需哺乳。

4、每日一次护理查房,了解新生儿吸吮,产妇哺乳,奶量情况,并检查各类护理标志。 5、进行乳房护理,并指导手法挤奶。 6、认真写好母乳喂养护理记录。 五、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和母婴同室责任护士指导下做好病区及“母乳同室”休养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每日开窗通风两次,每次30分钟。地面清扫并用%84拖地,每日两次(病室固定专用拖把)。床头柜每日用%84湿抹一次,每日做好母婴同室空气消毒两次(喷雾)。 3、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水供应和配膳开饭工作。 4、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茶具、餐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5、母婴出院时,负责做好母婴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工作。 6、完成医生、护士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和外勤工作。

【母婴店管理规章制度】

【母婴店管理规章制度】 母婴店管理规章制度一、店员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保持货架上的商品干净、排列整齐,安全并核实每件商品的价格。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与亲人、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11、严禁未经许可将店内的物品货品或设备带出店外,包括赠品。 12、严禁在店内赠券、礼品时徇私舞弊,损害本店利益,严禁伪造或以欺骗的形式使用会员卡。 13、严禁接收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物。 14、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店内设备。 15、严禁因私人用途携带、消耗店内的商品、设备、工具。 16、严禁未经店内负责人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 17、泄露店内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18、违反店内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本店利益损失。

19、严禁不尊重店内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宝贝计划有关的人员,且与顾客发生争吵的的行为。 20、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或书籍,吃零食,打瞌睡,玩手机或在店内接听手机。上班时间电话应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违者10元1次,一月违反5次者予以辞退) 21、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2、严禁探听、传说、讨论他人工资。 23、严禁将私用的、盗版的程序和游戏等安装到电脑上,若由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24、员工作息时间严格按店内规定为准,不迟到早退。 25、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6、触犯国家刑律,被公安机害拘留或逮捕。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对产妇婴儿进行科学护理。 2、对产妇、婴儿进行责任护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3、严格宣教制度,进行产褥期保健及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知识等健康宣教,教会每位产妇掌握母乳喂养基础知识和操作技巧。 4、及时了解产妇的心理活动,进行心理咨询,实施恰当的心理护理,帮助其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5、每天给婴儿沐浴一次,隔天称体重,定时更换尿布,观察大小便情况并记录,定时测体温等。 6、每天有医生查房,及时发现和处理母婴异常情况。 7、认真做好出院宣教工作,将分娩后的产妇介绍给当地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告知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随访时间和产妇与支持组织联系的方法。 8、母婴同室病区应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吸烟。 9、产妇入室后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更不准擅自将婴儿抱出病房。 10、为保证母乳喂养,严禁将奶瓶、橡皮奶头及代乳品带入室内。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妇产科有一位科主任负责产科门诊工作,科主任加强对产科门诊业务技术指导。 2、参加产科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及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门诊医护人员应由由一定经验的医生、护士担任,确保门诊工作质量。

4、对难以确认的疑难病症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例应及时转上级医师诊视。确保每天有一名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5、对孕妇进行认真检查和高危筛查,按要求书写病历,作出诊断及准确的治疗。 6、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来的孕妇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7、对准备转院的危重病人,应写清首诊记录及转院意见,并由医师亲自陪送转院。 8、门诊应经常保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有计划地安搀孕妇就诊。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与病房加强联系,有计划地收容孕妇住院治疗或分娩。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 2、《出生医学证明》由合法的助产单位按规定进入微机化管理,由妇幼保健所统一放号,规定输入内容,对号输入,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签发,方便群众领取。 3、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在使用过程中因打印或其他人为造成的损失由签发单位自理,不得转嫁他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私补、乱发《出生医学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因任何原因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到县妇幼保健机构补发。

母婴同室管理新制度[001]

母婴同室管理新制度 一、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 一、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二、工作人员职责? 1.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2.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三、护理常规 1.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 2.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按需哺乳。 (5)协助并指导母亲生后6小时内再次喂奶,按需哺乳。 2.产褥期的观察及护理: (1)每日检查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 (2)每日检查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形状),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发现异常情况(如奶胀、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加强指导和咨询。 (3)加强心理护理,针对产妇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母亲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4)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分营养。 3.新生儿及患儿的观察及护理: (1)记录新生儿及患儿的一般情况,每日测体温、体重、大小便次数及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

加强妇幼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加强妇幼保健、确保母婴安全 在2002年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会议上讲话 市妇幼保健院周书进 各位领导、各位专干: 今天,卫生局组织召开全市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会议总结我市2001年度所取得成绩,部署2001年的工作,下面我就妇幼保健工作谈如下几点意见: 一、2001年妇幼保健工作回顾 2001年,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妇幼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市妇幼保健人员围绕“两纲”目标,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管理力度、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推行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保健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2001年全市活产数14687,孕产妇死亡4例,率为27.2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57人,率为17.50‰,其中婴儿死亡202人,率为13.75‰,各项工作指标保持了长沙市的领先水平,获得长沙市妇幼工作红旗单位的荣誉。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其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此外,二000年我市在推广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投服维生素K预防婴儿出血症、出生缺陷监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技术

方面同样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各位领导,各位专干,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卫生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村妇幼保健员、乡镇妇幼专干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奋力拼搏的结果,是防疫、药政专干等全体卫生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幼保健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干及所有关心支持我们妇幼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与产科业务开展情况相比相对滞后,目前仍有二个乡镇卫生院尚未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证,还有20个开展住院分娩的单位产科建设未达标。②婚前医学检查不规范。③工作开展不平衡。④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重院内产科业务,轻广覆盖保健服务现象。⑤资料收集不全,工作记录不完善等。这些问题有待引起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逐步拓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落实《两纲》目标,达到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其主要工作目标是:孕产妇死亡率≤30/10万、婴儿死亡率≤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住院分娩率≥95%、高危妊娠漏筛、漏管率为0、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广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 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广西县, 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 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要住院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 5、认真、及时、全面、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三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1、凡需施行人工流产、安取环术、引产术等手术要详细告知手术的适应症、并发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2、必须在受术者理解、明白需施行手术的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在积极配合下签手术、麻醉同意书方可施术。 3、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及手术配合相关要求时,态度和蔼,语言通俗易懂,杜绝“冷、硬、简单”。 高危节育手术范围 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中所规定的各种禁忌症,经治疗者。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2次人流史或连续3年均有终止妊娠史者。 3、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限用甾体类避孕药失败者。 4、生殖道畸形或盆腔包块者。 5、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出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切除术者。 6、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或宫颈显露困难者。 7、脊柱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截石卧位困难者。 8、宫内节育器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环妊娠或绝经1年以上者。 9、严重的器质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10、年龄≤20岁或≥50岁。 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高危手术管理是对有高危因素的特殊管理,对有高危因素者给予最好的计划生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自xx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

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

母婴安全相关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一、医护人员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

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五、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六、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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