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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申报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

附件7:

2011年申报中学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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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1年申报小学(幼儿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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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2016.5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试行) 2016.5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研机构、电教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切实履行教师

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职务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二、能力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模板】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 教师、研究、实验及图书系列(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填报《宁波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的3-6页,填写说明如下: 一、“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研究、图资工程和实验技术系列只需填写岗位工作业绩,涉及到评聘表中其他栏目可以填写的内容不得在本栏填写。 二、“2.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著作情况”一栏建议按论文著作的出版时间或重要程度填写,正高限填6篇(部)以内,副高限填4篇(部)以内,仅限本学科、专业领域的论著。送审代表作填在最前面。收录情况栏只填写被国内外重要索引收录的情况,如SCI、EI、SSCI、A&HCI等,并注明索引号;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转载的情况,请注明是全文转载还是部分转载。 三、“3.任现职以来科研(含教改教研)项目等情况”一栏建议按重要程度填写,即申报者认为最能体现学术水平的项目填在前面,限填任现职以来立项、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填5项以内。横向科研项目可在本栏填写,但一经填写,不得在本表内其他栏目再次填写。 四、“4.任现职以来所获奖励、荣誉、人才项目及育人成果等情况”一栏中,凡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的项目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育人成果填写,但须注明“(指导学生)”,排名栏中填写教师的指导排名格式为“?/?”。 五、有关项目的填写归属: 1、精品课程属于参与课程建设,而不是项目或获奖,统一填入“5.任

现职以来参与团队业绩”栏;各类劳模、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均属于荣誉,统一填入“4. 任现职以来所获奖励、荣誉、人才项目及育人成果”栏。 2、大学生新苗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等填入“4.任现职以来所获奖励、荣誉、人才项目及育人成果”栏,不能填入教师本人的“3.任现职以来科研项目”栏。 六、各类授权专利填入“6. 服务社会工作”一栏中,服务形式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服务地点和工作成效不用填写,工作内容及本人承担的任务请填写专利名称及本人排名,备注中注明专利号。 七、“三、所在单位考核及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单位(部门)填写。 八、表格中的所有时间,均填写至月份,如“2014.06”。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

附件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高校职评文件执行。 一、教师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一)教师资格。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职务的人员将逐步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二)学历。必须具备适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要求。为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45周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一般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助理级职务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小学高级系列为5年)。 (四)学科。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一般情况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 (五)破格晋升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应严格掌握,具体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职评文件的规定执行 学历、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二、关于代表性论文问题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自任现职以来在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奖论文。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提交的获奖论文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论文要求学术性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字数中高2000以上,中级1500以上。论文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上交论文代表作,时间为 6月20日前。 (一)申报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称应提交本人担任现职(中级职务)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交的课题(限个人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

6、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其等级(档次)如何划分? 答: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29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详见下表: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

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资料、博物专业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 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的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 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文学创作专业人员靠用艺术人员职务系列,采用编剧(含各类创作)类的名称和档次。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务名称(创作等级)定为: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四级。 原?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9号)规定教练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教练、教练、主教练(后更改为高级教练)。根据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统一改为三级教练、二级教练、一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原试行条例现已废止。 艺术系列增加电影放映专业。专业职务名称为:电影放映主任技师、电影放映技师、电影放映技术员。其档次分别与艺术系列二、三、四级舞台技术职务相对应。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推荐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推荐办法 一、指导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 1、高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同时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3、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4、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

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业绩能力水平 1、高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显著。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②教学业务精通。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③教研能力较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3、一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②教学成绩优良。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四)其他必要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4、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展示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三、推荐、聘任办法 1、要求参加当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要符合申报条件,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出具证明。 2、调入我镇或我镇跨学段变动的中、高级教师,须参加同级、同学段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排名,如排名进入区分配给我镇的岗位数内,则直接聘任,否则进入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3、在拟晋级材料报送中弄虚作假被查处者五年不予推荐。 4、当年校内待岗人员不予推荐。 5、达不到申报条件要求者不予推荐。 6、当推荐名额不受限时,凡达到申报条件者,但不属于3、4、5项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为确保2014年评审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2014年后,原《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8号)废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9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七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下同),教学评价积分达70分以上。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四、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九条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学文稿

附件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矫治学校的教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坚强,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历史责任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 (三)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年限达到晋升最低年限; (五)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六)身心健康。 第三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

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四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或其他地(州、市)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只需具备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承担地(州、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或在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2.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4.参加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地(州、市)级范围内推广使用; 5.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2次;或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6.县以上中小学教师获特级教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四条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博士学位,在教学岗位任教1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在县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世界一流师资队伍,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国际前沿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建设能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科研大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岗位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吸引和遴选海内外优秀人才不断加入师资队伍,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教师职务聘任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依照学科(专业)划分,分别按理工科、人文社科两类制定实施细则。依照岗位类型划分,分别设置教案为主型岗位、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第四条教案为主型主要是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量大 面广的专业基础课教案岗位中设置;教案科研并重型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案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主要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岗位中设置;科研为主型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含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的岗位中设置,并根据岗位的特性和实际需求,在应用科学研究中增设国防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科研大团队和工程技术四类系列。根据不同岗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岗位资格条件。 第五条教案为主型岗位和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等级;科研为主型岗位职务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四个等级。 第六条教师职务申请者,其学术水平“应达到所在学科相应职务中上水平”。 第七条聘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心健康要求。 4、新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上岗培训内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注:具体申报条件以年下发文件为准!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仔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满年,可初定一级教师。 .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年以上(年月日之前,指先参加工作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后获得研究生学历且的教师)。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以上,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且具有本科学历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 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且需取得年期间门年期间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四、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 五、教案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案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补充。 .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次以上,其中校际间次以上或县(市、区)级次以上。 .获得评优课(教案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次或二等奖次或县级三等奖。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字〔2016〕22号)规定和曲阜市教体局有关文件要求,经街道中心中学研究,现将评审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和曲阜市教体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办法进行申报。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申报要求。 (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七)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八)申报二级教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九)申报三级教师职称,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有关要求 1

最新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 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满15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 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适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满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7、取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

2010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10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三)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四)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

申报评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 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带下划线的材料均可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 、个人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表格(单放)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五)破格材料(仅限于破格申报人员,装订成册) (六)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装订成册) (七)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八)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1?申报讲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2?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3?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1)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2)实验教学教案或档案1份 (3 )实验报告1份 (九)有关要求 1.所有的材料、表格均可从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 得任意涂改,除部分表格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 2.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有关部门印章。 3.除表格外,所有材料均按统一封面样式分类装订,不收零散材料。 4.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 单位、申报系列、职务及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送审)单位、申报职务、学科专业。 5.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6.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二、个人申报认定材料要求 初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调入人员重新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一)通过“湖南职称管理系统”采集上报的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材料电子文档。、 (三)特别信息材料。教育厅直属高校参评高校教师系列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和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务的对象,须报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用A4纸打印)及其Excel表格文档。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

苏职称〔2013〕5号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 —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幼儿园教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导教师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学前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中专门从事学前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儿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 2.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3.获得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专业— 2 —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注:仅供初审摸底调研时使用,具体申报条件以年下发文件为准)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仔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满年,可初定一级教师。 .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年以上(年月日之前,指先参加工作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后获得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以上,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且具有本科学历。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 三、继续教育要求 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且需取得年期间至少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四、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 五、教案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案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补充。 .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次以上,其中校际间次或县(市、区)级次以上。 .获得评优课(教案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次或二等奖次或县级三等奖。 .近个学年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案满意度达到以上。 ▲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乡村教师公开课不分层级,不分校内外,同等对待。 六、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案类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案研究论文篇。 .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篇。 .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千字以上。 .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

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9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 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 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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