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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_税法要点,个人总结

2010年注会_税法要点,个人总结
2010年注会_税法要点,个人总结

1、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3%:

【1】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按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3】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好处: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有利于拓展市场】的,应以书面

形式提出放弃免税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不是审批】

3、5%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消费税,税率为5%。

金银、铂金、钻石首饰在零售环节纳消费税,税率5%。【其他环节税率10%】

4、卷烟:甲类和乙类的划分界限为调拨价70元【大于等于70元为甲类】

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1元每公斤。

5、【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额计算消费税。【增值税只按“平均销售额”计算】

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则按照一般市场价格【即平均销售额】计算。

【2】车辆购置税中,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已交过车购税的已税车辆底盘和发动机发生更换时,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6、70%:

【1】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2】排污达到一定标准的小汽车的消费税减按70%计征。

【3】创业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及以后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7、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货时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的除外】

8、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的,允许抵扣已纳税额,但允许抵扣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油类中,只有外购的石脑油和润滑油这两个允许抵扣】【零售环节缴税的金银等不许抵扣外购税款】【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9、营业税纳税的地域范围

10、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应按“服务员-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出租电影拷贝按照“转让无形资产”计征营业税。税率均为5%。

11、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注意不能扣除广告制作费】

12、转让无形资产在一般情况下,全额计营业税,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差额计税。

13、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煤气集资费收取增值税;

包装环节一次收取的管道煤气集资费按照“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14、转让住房征收营业税:

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以上的房地产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5、营业税中,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保险公司为1个月。

增值税中,一个季度纳税期限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16、税款专款专用的共有三个:城建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17、免抵退税计算的免抵税额没有实缴增值税,但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8、30%

【1】关税中,实质性加工是指:(1)加工后税则4位归类发生改变(2)加工增值占新产品总值超过30%及以上的。

【2】个人所得税中,对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至50000元的,税率30%。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

【3】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以及自然灾害地区、贫

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

【4】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结转。但对下列三个准予扣除30%,超过部分以后结转: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然,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化妆品、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19、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买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中所获得的收益。包括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即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以外的佣金和经济费。但是不包括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出口税率)20、计算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一定要有保险费,无法确定实际运保费的,运费按照同期同行业运费率确定,保险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

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三个税种的混合体,从价计征,完税价格参照该物品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21、15日

【1】关税的缴纳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2】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除罚款。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2、6个月

【1】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不少于6个月。

【2】关税义务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3、关税的申报,进口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应自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

24、7日

【1】土地增值税中,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你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同资料。

【2】企业所得税中,扣缴义务人应于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个人所得税中,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纳税人拒绝纳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25、10%

【1】计算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给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2】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和结转5年。

【3】非居民企业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4】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2010年,1.6升一下乘用车在

2010年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

【5】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计算个税{减按4%计算房产税,减按3%计算营业税} 26、

27、【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2】甲将房产投资联营企业,

假定甲与其他投资人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则联营企业为房产纳税人,从价计征;

假定甲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则甲为房产税纳税人,从租计征。

【3】央行含外管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其他银行需要缴纳。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28、减半

【1】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

【2】对于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同时给与减半征收的优惠。{对于在地上建筑物之下统一配建的地下建筑,由于地上已交了城镇土地使用时,则不再重复征收}

【3】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特殊困难的可以免税。

【4】企业所得税中,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以及花卉、茶及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所得三免三减半,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所有的减半都按照25%税率减半,适用15%的企业无此优惠。}

29、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耕地占用税计入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的成本,可随资产的折旧摊销实现税前扣除。

30、车辆购置税

31、车辆购置税的法定减免:

【1】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32、60日

【1】纳税人购买自用、进口自用、自产、获奖、受赠使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进口之日、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个税为3个月}。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3、印花税多交不退不抵。

对比:专利申请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转让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34、印花税税率:

35、500

【1】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

【2】印花税中,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凭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不再贴花。{即称“汇贴”}

36、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发生了权属的改变,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契税税率一般为3-5%}

37、企业的收入分为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此类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38、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企业将资产货物用于企业内部行为,诸如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流转税视作销售处理但是所得税不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中,将资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作销售】39、软件企业

【1】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据实扣除。扣除职工培训费后的职工教育经费的余额,应按照工资薪金的 2.5%的比例扣除。对于不能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职工培训费的,一律按照工资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

【2】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认证的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4】集成电路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最短可为3年(经税务核准)

40、企业所得税中,手续费和佣金支出的扣除【支付对象不能是自己人也不能是交易对象,必须是第三方,除委托个人代理外,支付方式必须是非现金方式】

4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的尚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不得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42、最低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集成电路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最短可为3年(经税务核准)

43、

44、企业的股权(权益)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资产损失时,应扣除责任人和保险赔偿款、变价收入或可收回金额后,再确认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

45、房地产企业

【1】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以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按揭担保金不得减少计税所得,但发生损失可以据实扣除。

【3】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给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46、20%

【1】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1元每公斤。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

【3】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47、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所得三免三减半,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所有的减半都按照25%税率减半,适用15%的企业无此优惠。}

48、对比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1】创业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及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2】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和结转5年。

49、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的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50、企业支付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可以税前费用化扣除。

5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

52、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中,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即

并入纳税),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即不能减除2000元基数)计算应缴税款。

53、

上述工作多少年就看做多少个月的工资中,数额不可大于12。即最多看做12个月的工资。

54、

55、个税中,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租赁所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6、个人转租住房的,转租收入按照全额计算营业税,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支付给出租房的租金。

57、个税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税情况【上市公司优惠50%】【计算时使用面值,不使用市值】

58

59、企业所得税中,年度终了5个月汇算清缴,个税中{包括个体户、承包承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是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

60、个税中,保险赔款、延长退休年龄的工资薪金、退职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工资为免税项目。

个税中,残疾古老烈属、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为减税项目。

个税中,代扣代缴手续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符合规定的拆迁补偿款为暂免征税项目。

61、保险营销员准予对佣金收入的60%的部分扣除税金后征收个税。如:

6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以及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均应自行申报纳税。但上述两种情况不包括非居民纳税人。

63、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只有当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才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

留置权的执行。

64、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批准延期内免于征收滞纳金。

65、统印发票领购方式有4种,批量供应、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担保发售(不是抵押发售)

66、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 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它项目 (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2)岀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岀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岀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退休人员再任职、企业(职业)年金、股票期权的行权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 范围: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如: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个体岀租车运营等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的个人; (3)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纳税人。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岀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岀,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精品文档

三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历与心得

三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历及心得 来源:考试大【相信自己,掌握未来,考试大值得信赖!】2010年11月9日导读:CPA考试,一半要靠努力,一半要靠方法,再加上一点点运气。以下介绍注会考试六点“关于。。” 四、关于各科要点 1.经济法 (1)经济法是有重点可以抓的,每年的新增章节,加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都是必考的大题,有人说把这几章搞好了就可以去考试了。但是我觉得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把其他章的要点熟悉好了拿多点客观题的分对及格也比较有保证。其实有些小章节每年考的题都差不多,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会计法》那一章,连续几年的最后一道单选都是考对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这里书里只有2个点,每年轮着考。这些分都很好拿,为什么要随意放弃呢? (2)经济法复习的方法主要是记忆,书至少要看三次以上,第一遍是弄懂,第二遍是熟悉,第三遍是巩固,当然重要的知识点还要总结出来再多加锤炼。建议对着郭守杰的讲义一起看书,里面有重要知识点的历年考题罗列总结规律,有对相似知识点归纳对比帮助记忆,先不要说他押题的准确与否,这都是一份能帮你找到复习方向和提高学习效率的好东西,特别对初次考试的人更有帮助。 (3)其实对文科不是很差的人来说,经济法应该是比较好过的一科,因为它是唯一没有计算题的科目,不会有明明会做却因计算错误而失分的问题出现,所以只要你肯下苦功去背书,有条理有重点地去记忆,这一科应该难不倒你的。 2.税法 (1)税法的大题重点也比较明显: 增值税(进项扣除的几种规定:包装物,运费等;销项特殊税率企业;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以前内外资各占一道大题:都是考比较常见的扣除项目,不会考生僻的),个人所得税(N多种收入计算所得税:纳营业税的收入要记得扣除营业税), 某些小税种穿插(如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结合;比如某年发神经考了印花税的一堆税率,征管法处罚与所得税计算结合)。 这些类型的题目在平时的练习中都会遇到的,其实税法的大题不会有什么偏题怪题,也不会像财管的计算数据那么繁杂,但是却有着你想像不到的陷阱(一般是书里的特殊规定,考试时千万要仔细看好题目的每一句话),所以一定要注意大题的练习,把在做题中踩过的陷阱作适当标识或总结来提醒自己,从而减少你考试时犯错的机会。

个人所得税知识普及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开始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计算方法 个人纳税等级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二金后月收入-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说明: 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伍佰元后的余额。 法定对象 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内容 个人缴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0项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 企业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大家觉得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没错, 外资的更优惠, 税率更低, 且存在很多地域性和行业性优惠,并且比较的多。 那么这两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在哪里呢?这里先不回答, 我 将在我的总结里慢慢渗透, 希望大家能以比较的思想来学习这三章所得税。 最重要的是要把企业所得税那一章一定学好, 我再强调一次, 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 不要心急。毕竟, 所得税和流转税一样, 在共同点上学习不同点是最能应付考试的, 也是最能让自己理解的更透彻的, 更是最能让自己不断找到税法学习感觉的极佳方法。我们认为, 任何一门课程都应该用“比较” 的思想去学 习,不断寻到区别所在,慢慢的,也就进入状态了。 1、非居民性工资薪金来源地的问题。这里是个重点内容。首先要注意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不适用183天的这个规定,严格按照90天来考虑,注意是个隐藏考点。 1在境内居住未超过90天或 183天(税收协定国家或地区适用此天数,以下同的,仅对 在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内企业承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即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部分是免税的。注意这个免税的理解, 因为其他非工资薪金所得要对在境内工作时取得所有收入征税的。 2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或 183天,但未超过一年(即仍为非居民,或者说成无住所,一个意思的, 对在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这里包括境内境外企业支付都要纳税;境 外工作时取得的工资不纳税。 3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注意已经成为居民性纳税人了未超过 5年的,境内取得的工资不 用说,应该纳税,临时离境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注:本表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税法规定减征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四、减税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五、征管方式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管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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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税法口诀-轻松记忆税法知识点-CPA必备-超好用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针对内容」会计-现金流量表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简言之,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处理时, i)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借方或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CPA税法笔记整理 要点汇总 冲刺复习

2017CPA冲刺复习笔记整理20171012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货物生产及劳务50/商贸80/营改增500 ●1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无运输工具)、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转 让土地使用权 ●6%: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11%)●零税率: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国际运输、航天、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制作发行/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经营者免税 ●租赁: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7%、不动产经营租赁11%、不动产融资租赁11% ●特殊租赁:地铁车厢等(有形动产租赁)、建筑物等(不动产租赁)、停放通过(不动产租赁17%、未 抵扣进项的可以选择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高速按3%)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将资产售出后再回租,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 ●一般纳锐人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3%:销售自产货物: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利发电单位生 产的电力、生物制品、人体血液、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自掘连续生产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来水(没有电);发生应税行为:公共交通、动漫形象设计或境内动漫版权转让、电影放映、文化体育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物或旧货: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过17%或13%、未抵扣3%按2%、旧货: 3%按2%、其他:17%或13%)/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可选择是否放弃减税3%按2%或3%开专票、旧货:3%按2%、其他:3%) ●进项税额:凭票抵扣、计算抵扣(收购农产品13%、有税务章的收费公路票据:价税分离5%或高速3%)、 核定抵扣(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和酒精、植物油:重实耗定税率) ●核定抵扣方法:投入产出法(耗用数量=销售数量*单耗数量/进项=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 扣除率)*扣除率)成本法(进项=主营业务成本*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不动产分次抵扣:不动产及在建工程,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不适用:自行开发、融资 租入、工地临时建筑)(货物用于不动产也适用、改扩建增加原值超过50%也适用)(改变用途变成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在第13个月抵)可抵改不可抵当月转出;不可抵转可抵次月转入,且按净值率折算(未到13个月就转让了,进项可以在转让当期抵扣) ●不可抵扣进项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免税(未计销项)、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进入 消费领域)(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兼用的进项,全部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自然灾害(可抵,不用转出)、其他非正常损失(不可抵,进项税额转出(包括运费进项))、 在建工程(全部转出,无论是否耗用)/使用中的不动产(按净值率转出不可抵扣进项) ●进项税额转出方法:直接计算账面成本*税率、还原计算(适用于计算抵扣免税农产品)、比例转出(产 成品、半成品中外购部分的进项需转出)、净值折算转出(已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销售额:视同销售(外购投分送仍在增值领域应视同销售,顺序组价:近期平均、其他纳税人平均、 成本+利润+消费税)、兼营(多个事项税目不同,分别按税率核算,不可分割从高计税)与混合销售(同一事项货物+服务)、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以旧换新、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以1年为限) ●金融商品买卖差:(卖出价-买入价,先算差额后价税分离,不算期间税费交易费用,金融商品转让不开 具增专票)(老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及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住房公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个人所得税 一、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1.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2.同一作品又上连载又再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追稿,应与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合并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个人出租房屋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4.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5.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工资所得考点汇总: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作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职工晚会奖品、劳动分红、职工的奖励;

注会税法第一章笔记总结

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员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概述(了解,能力等级1)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分配关系。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二、税法的概念(熟悉,能力等级1)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三、税法的功能 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 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能力等级1)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1.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宪法明确规定纳税义务 2.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与刑法的关系: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4.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熟悉,能力等级1)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四基六用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2. 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按“月”计税 3. 税率 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月工资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有关“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考试试题中会给出,无需考生去背。 (2)外派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外企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非外企的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外籍专家),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月。 (3)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知识点】:特殊规定 (3)特殊规定: ①离退休的人员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免税规定 (2)免税规定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1. 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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