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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docsj.com/doc/488281872.html,编稿时间: 2009-12-28 15:00:04 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 来源: 株洲市劳动局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服务项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承办科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执行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办事程序:

1、受理:用人单位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并按《提交材料目录》要求提交年审材料。

2、审核: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审核。

3、盖章:符合条件的在《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盖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用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交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

2、交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用工、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就业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材料,

5、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改正落实情况材料。

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

1、登记立案。受理投诉举报后,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定有违法事实,符合投诉范围,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如需了解有关情况或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3、处理。在处理前,责令用人单位改进,可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4、制作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和事项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5、送达。处罚(处理)决定书自作出之日7日内送达当事人。

三、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取

1、填写《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中甲方为建筑施工企业,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申报检查表1份,此表应加盖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

4、银行进帐单原件与复印件。

5、施工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6、已在建但未及时办理报建手续的项目还必须提供已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及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7、由施工单位按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存入保障金,工期超过6个月的项目,按6个月的工期15%存入首付保障金。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现行标准下调50%。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

8、建设单位、中标建筑施工企业如原有项目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特别是被投诉举报,并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的,必须先支付原拖欠的民工工资,才能准予办理。

9、工资保障金帐户资金支取,必须由承建单位造具民工工资发放表,按工程进度支取,不

允许支空,须保留帐户资金的30%。

责任编辑:不详

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处理指南

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docsj.com/doc/488281872.html,编稿时间: 2010-08-27 09:37:05

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 来源: 株洲市劳动局

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处理指南

(经办处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5、《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第十届人大会常委会公告第4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

7、其他行政执法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受案条件

1、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其代表投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3、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中央、省属在株用人单位及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投诉,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

投诉材料

1、投诉应由投诉人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2、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投诉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的证据材料;

(4)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包工协议、工资结算表等证据材料;

(5)能够证明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其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

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

办理程序

举报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法律审核→处理决定→送达决定→结案撤案

1、受理立案

(一)对下列不符合举报投诉受案条件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不符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2)对不符合“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投诉,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3)对不符合“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其他有关部门提出。

(二)对符合受案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人员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依法执行立案程序,并履行下列岗位责任:(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当场作出处理的违法行为,当场作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规定及时立案查处;

(2)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填写立案登记表,呈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批准;

(3)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送交调查处理岗位人员查处。

2、调查取证

(1)调查人员(主办和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少于两人,进入用人单位调查时统一着装,并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证或行政执法证,说明身份和来意;

(2)劳动保障监察调查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或者因某种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3)调查或询问后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4)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报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5)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6)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7)依法应当听证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8)拟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

3、法律审核

(一)局法制与监察科对不需听证的案件审查:

(1)从是否属于管辖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2)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后交实施机构呈报决定岗位的局领导批准。

(二)局法制与监察科对需听证的案件审查:

(1)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对公民处罚1000元以上以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2

万元以上,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2)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第三人和调查人

员;

(4)举行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对证据进行质证;

(5)听证笔录要求由当事人、第三人和案件调查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报告;

(6)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的局领导批准。

4、处理决定

(1)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由具体办案人员提交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局法制与监察科审核后,再提交分管副局长审批决定;

(2)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分管副局长签字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4)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并呈局长签发;

(5)送达调查岗位实施处罚;

(6)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7)负责案卷归档督促工作,立卷归档,按一案一卷整理案卷材料,移交立案岗位。

5、结案撤案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应当自受理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填写结案审批表,按程序结案;

(3)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

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后经调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立案:

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②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

③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

④不属于立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

⑤不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监察职权范围的;

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

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2年的;

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

特别提示

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为12333或28681610。

2、劳动者投诉不收费。

3、劳动者投诉一般应直接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的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以便案件的及时处理。

4、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重复受理,应当告知被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2)已经按劳动争议处理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6、用人单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劳动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劳动者领取工资,应当办理签收手续。

7、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的案件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的凭证。逾期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直接进行认定。

8、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通报批评。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9、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以市劳动保障局的名义进行行政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

10、对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有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11、劳动者维权应通过正常的合法的途径举报投诉处理,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的过激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处理

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docsj.com/doc/488281872.html,编稿时间: 2009-12-28 14:52:36

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 来源: 株洲市劳动局

服务项目:投诉举报处理

承办科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执行依据:

1、《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

3、《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63号);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8、《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10、《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1《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179号);

12、《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省政府令168号);

13、《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81号)。

办事程序:

1、登记立案。收到举报投诉后,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定有违法事实,符合投诉范围,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如需了解有关情况或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3、处理。在处理前,责令用人单位改进,可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下达处罚(处理)决定书,并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办理时限: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交材料:

1、举报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

2、被举报人情况: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3、具体的保护请求事项及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事实;

4、证明材料,如拖欠工资结算单、欠条、押金单、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4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华社14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五章三十六条,分别为总则、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明确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条例明确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履行的职责,有权采取的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的处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条例还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解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最高可罚双倍支付 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

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整改报告 巩义市回国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我公司收到贵大队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荆明国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为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公司认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内容积极着手整改工作,迅速召开职工大会,对鑫泰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形式及8月26日我公司通知加班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承诺将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以加班费补助,并由员工现场提问,公司领导现场作答,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以程度,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对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从而切实加强了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 针对我公司《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中明确的各项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使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负责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的人员,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打牢了基础。 (二)建立整改监督机制 建立整改备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公示监督制度,促使每一位整改落实责任人员担负起职责,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实行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定期汇报,指导督查和全程跟踪,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打牢了基础。 三、加强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培训,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执法、守法、按法律办事的意识。总结公司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基本利益。 四、我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期进行缴费。但由于养老及失业保险在上级公司统一管理,无法提供缴费凭证。 五、公司发展为了员工 今年以来,鑫泰铝业公司全市系统秉承“合规、效益、发展”六字方针,业务发展走上正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新班子成立以来,一贯倡导“让公司发展,让员工受益”的经营思想,尊重员工、关爱员工、心系员工,发展依靠员工,发展为了员工,促进公司于员工共同成长,这是本届班子的核心理念,也是未来三到五年所要坚持的努力方向。过去鑫泰铝业曾经走了不少弯路,给我们的经营带来很多困惑,也给了竞争对手可乘之机,但我们坚信,广大员工有能力让我们的公司重新恢复生机和活力,公司党委也有信心带领员工克服困难,实现新的跨阈。 下一步,我公司将坚持“责任、诚信、遵纪守法,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费。 如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精)

劳动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 1、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 (A 数额最大,在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A 、养老保险基金 B、医疗保险基金 C 、失业保险基金 D、工伤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特征包括 ( A、 B 、 C 、 D 。 A 、强制性 B、基本保障性 C、特定对象性 D、统筹互济性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费来源是( C 。 A 单位自筹 B从基金中提取 C 由财政预算解决 D其他途径 4、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的对象包括( A、 B 、 D 。 A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 B、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 C 、财政部门 D、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 5、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式包括(AC 。 A 、现场监督 B、重点监督 C 、非现场监督 D、常规监督 6、用人单位自(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 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C 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8、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D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 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 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A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 七日 B.十五日 C. 一个月 D.三个月 10、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C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 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1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B 天。 A 、 5 B、 10 C 、 15 D、 20 12、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B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A 、 30、 30 B、 30、 15 C 、 60、 15 D、 60、 30 13. 对怀孕(B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知识点

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知识点 1、什么叫劳动法? 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综合性劳动法典。 2、劳动法适用范围? 答:中国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切用人单位,不包括武装力量。 3、什么是劳动监察? 答: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4、什么是行政执法? 答:是享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行为。 5、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权给予处罚的行政机关给予一定处罚的行为。 6、什么是依法行政? 答:各级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推行公共行政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法律实施的活动。 7、什么是童工? 答:十六周岁以下,不含十六周岁的为童工。

8、什么是未成年工? 答: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9、什么叫农民工? 答:以农民身份进城务工的人员叫农民工。 10、什么是工资? 答: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超时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1、什么是计时工资? 答:是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计时工资分为日工资、月工资、年薪以及小时工资等。 12、什么是计件工资? 答:是按照职工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工资又分为个人计件、集体计件、累计计件等。 13、月标准工作时间是多少? 答:劳部发8号文,月天,月工作小时为小时。 14、什么是工作日? 答:即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实际工作天数。 15、法定节假日是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23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 具体内容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小编整理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

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解释2、瞒报职工人数最高处3倍罚款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理论知识试题及答案【2020年最新】

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理论知识试题及答案 (1~100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1~65题,每题1分,共65分。 1.(D)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A、社会公德 B、社会规范 C、职业态度 D、职业道德 2.“乐业’’体现在(D)和职业行为两个方面。 A、团结意识 B、大局意识 C、职业技能 D、职业情感 3.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是最基层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干家万户,需要发扬 集体主义精神,以集体为重,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C)。 A、集体利益服从社会利益 B、家庭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C、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D、地方利益服从中央利益 4.社会保险既要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 动者之间的差别,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句话是社会保险(B)基本原则的体现。 A、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B、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C、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D、社会与个人相结合 5.现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开 展党组织活动、(D)和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A、居家养老服务 B、提供集中生活场所 C、免费体检 D、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6.指导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建立(C)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之一。 A、社区党组织 B、兴趣爱好组织 C、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 D、帮扶互助组织 7.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不包拮(C)。 A、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B、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C、应对经济全球化对就业的影响 D、扩大就业,创造就业条件 8.社区的功能分为一般功能和本质功能两个方面,其中一般功能包括:经济功 能、政治功能、(D)、福利和服务功能、娱乐功能、保障功能、管理功能。 A、保育功能、卫生功能 B、教育功能、生产功能 C、修复功能、开发功能 D、教育功能、卫生功能 9.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C):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的社区服务。 A、上级民政部门开展服务 B、社区维修服务 C、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的志愿服务 D、社区健康服务 10.人际沟通中的说话策略包括:(B)、选择话题、注意说话场合和说话对象、 把握时机等技巧。

最新整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措施

最新整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措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义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是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和劳动关系复杂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和行业甚至呈上升趋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显得日益迫切。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xxxxx”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优化环境,改进工作,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监察机构名称规范为支队(地市级)大队(县级)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具体机构、人员配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提出意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 配备监察执法专用车辆、通讯工具、电脑、摄像、照像、录音和办案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承担。各地要切实解决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经费和监察执法条件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办案费、专项检查费、装备使用维护费以及人员经费、业务培训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和效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12.31 【实施日期】2005.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

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以下统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劳动场所的日常巡视检查,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并按照现场检查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有关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的书面材料应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针对劳动保障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组织专项检查活动,必要时,可以联合有关部门或组织共同进行。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第三章受理与立案

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

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地要将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统一建设方针,应用部里开发的统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劳动监察工作必须建立“预警和处理机制”、“发现早、处置快、效率高”、“多点受理、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整合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建立具备适应“两网化”管理要求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项目目标 蚌埠市劳动监察系统软件依托新建成的蚌埠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系统,结合蚌埠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立足于监察业务的实际,满足业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实现监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自动化。系统建设将满足实用性、可靠性、开放性、安全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兼容性、先进性等标准。实现监察业务处理的自动化和规范化。 二、项目建设需求 5.1 咨询投诉受理 劳动者进行咨询或投诉,监察机构进行登记。分二种情形: 当场受理:通过读取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号进行人员情况登记,对咨询投诉的相关事项进行登记。不属于本级的,进行转办(如转县区相关网格)。 网上受理:受理电话、门户网站、市长热线的咨询或投诉,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受理,进行转办,如转县区相关网格。 咨询答复后,进行公示。 以上,如果不立案,则案件到此结束。如果立案则进入立案处理。 5.2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部门: 1、能够向县区发送年审检查的信息、文件、相关要求(文件可作为附件)。每年的年审可被检索。 2、能够下达年审任务数及所检查的用人单位(市县区自行下达指定单位,指定年审人员) 3、每一年监察机构需要对单位做出书面年审,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给与确认。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则进入立案管理。并修改诚信。 4、对年审单位年审结果和诚信传递相关网页进行公示,并做相关统计。对完成情况考核。 5、年审里面也有指派问题,比如某个单位在两个区都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指派进行年

3.7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考试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考试 一、填空题(每小题1 分,共15 分) 1.《劳动法》于1995 年1 月1 日施行,《劳动合同法》于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 《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5.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 7.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 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8. 就业援助是国家采取措施,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9.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10. 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协商确定。 11. 用人单位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

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水平。 14.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1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项的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15 分。)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6 个月 B. 1 年 C.3 年 D.10 年 2.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 36 B. 24 C.8 D. 28 3.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A.国家财产 B.消费者利益 C.生命财产安全 D.国家重大工程

劳动保障 监察条例释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对于经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未主动改正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或《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理。 (一)责令改正是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给予的必须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责令改正其本身是教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无论对其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无论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何种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都应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首先需要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其改证。不能“只罚不管”、“以罚代管”。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的适用问题。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应当口头责令其改正;对立即改正确有困难的,应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由于《限期改正指令书》旨在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因此《限期改正指令书》对于涉及具体金钱给付义务的。可以不作出具体数额要求,而只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改证;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的有:“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的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等行为的。 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但为严格行政管理程序,保障公正执法,保护当事人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的,应比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劳动保障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三级) (1~100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1~65题,每题1分,共65分。 1.( )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A、社会公德 B、社会规范 C、职业态度 D、职业道德 2.“乐业’’体现在( )和职业行为两个方面。 A、团结意识 B、大局意识 C、职业技能 D、职业情感 3.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是最基层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干家万户,需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以集体为重,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 A、集体利益服从社会利益 B、家庭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C、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D、地方利益服从中央利益 4.社会保险既要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句话是社会保险( )基本原则的体现。 A、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B、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C、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D、社会与个人相结合 5.现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开展党组织活动、( )和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A、居家养老服务 B、提供集中生活场所 C、免费体检 D、提供医疗保健服务6.指导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建立( )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之一。A、社区党组织B、兴趣爱好组织C、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D、帮扶互助组织 7.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不包拮( )。 A、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B、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C、应对经济全球化对就业的影响 D、扩大就业,创造就业条件 8.社区的功能分为一般功能和本质功能两个方面,其中一般功能包括:经济功 能、政治功能、( )、福利和服务功能、娱乐功能、保障功能、管理功能。 A、保育功能、卫生功能 B、教育功能、生产功能 C、修复功能、开发功能 D、教育功能、卫生功能 9.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 ): 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的社区服务。 A、上级民政部门开展服务 B、社区维修服务 C、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的志愿服务 D、社区健康服务 10.人际沟通中的说话策略包括:( )、选择话题、注意说话场合和说话对象、 把握时机等技巧。 A、爱护听话者 B、分析听话者’ C、分析发言者 D、分析发言材料 11.计算机硬件的日常维护应注意:洁净度、温度和湿度、供电电源、电磁干扰、正确开关机、( )、动手必知。 A、经常搬动设备 B、保持设备稳定 C、卸载无用程序 D、定期查杀病毒 12.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对各类劳动保障业务提供支持,其中包括( )。 A、小区绿化管理 B、小区治安管理 C、健身培训管理 D、就业培训管理‘ l 3.逻辑分析、试验调查和( )是制定劳动保障社会调查工作计划中对调查方 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常用方法。 A、编写. B、统计汇总 C、经验判断 D、问卷设计 1 4.( )不是制定劳动保障社会调查工作计划中确定调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A、调查方法 B、调查目的 C、调查对象 D、访问交谈 卷册一:理论知识部分(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第2页(共12页) 1 5.( )是劳动保障社会调查工作计划中组织试验调查实施步骤的内容之一。 A、整理调查资料 B、进行多点的对比调查 C、修改完善调查计划 D、研究调查资料16.劳动保障协理员做好入户调查日志一般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A、有被调查对象的完整资料 B、记录时不能取舍 C、要有基本要件 D、要简明扼要 l 7.在信息采集中,利用客观检验法对设计的调查问卷初稿进行试用,其检查和 分析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

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人社劳动关系业务知识习题

人社劳动关系业务知识习题 一、单选题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C)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平等协商确定。 A.工会 B.职工代表 C.工会或职工代表 D.职工代表大会 3.用人单位自(A)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C)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5.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B)。 A.法律援助 B.支付令 C.社会救济 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6.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B)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7.集体合同由(A)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A.工会 B.职工代表大会 C.监事会 D.股东代表大会 8.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 C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A.3000 B.4000 C.5000 D.6000 9.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B)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6 B.12 C.18 D.24 10.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D )时间。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 1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C)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A.县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B)年以上备查。 A.一 B.二 C.五 D.十 1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C)支付劳动者工资。 A.50% B.100% C.150% D.200% 1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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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8、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9、《就业促进法》 是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法律保障; 10、劳动者自主择 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11、规范人力资源 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 12、加强公共就业 服务,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13、劳动者依法享 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14、职工应当参加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15、鼓励和支持开 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16、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进城就业的农民等群众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17、营造良好就业

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实施积极就业 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19、完善和落实各 项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再就业; 20、推行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21、基本养老保险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22、《社会保险法》 保民生、安民心、促和谐; 23、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24、千好万好不如 党的惠民政策好,金山银山比不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靠山; 25、莫道人间桑榆 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撑起保障伞; 26、建立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7、家家有老人, 人人都会老,年轻就参保,晚年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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