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_税务.doc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_税务.doc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_税务.doc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_税务.doc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_税务论文

企业利用成本费用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配等一系列合法要求进行企业内部核算活动,使成本费用达到最低,相对少纳税。企业在应用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税收筹划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税收筹划的重点。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求得。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企业收入总额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算求得。可见,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折旧是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正确计算和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折旧是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当然,由于企业折旧方法上存在差异,也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由于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权,也就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但税收筹划区别于其他节税方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具有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意图的前提下进行。因此,企业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汽车,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这就要求企业在折旧方法选择上必须符合上述的有关规定,企业超出法律规定选择的折旧方法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相反还可能因其行为违背法律规定而使企业遭受诸如罚款的损失。

前面已提到,折旧的计算和提取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但不同的税制条件会使折旧对企业的利润和税负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地,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率不变,则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有利。这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在后期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少,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但是,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选择平均年限法较有利。由于延缓纳税利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大于延缓纳税的利益。当然也有可能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需要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后,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作出选择。在比较分析时,必

须掌握两个原则:一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须在9年以上。这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企业,按规定折旧最后1年的固定资产净值应为原值的10%,依此换算平均年限法固定资折旧年限,至少需在9年以上;否则,两者的残值不等,其所产生的减税利益及现值,自然会发生差异,即由于计算口径不一致,使两者缺乏可比性,无法判断其优劣。二是未来年度所得税率调高的幅度,必须涵盖固定资产取得以后的前几年现值损失数。在累进税制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对应税率的偏高,从而使税负偏高。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减少企业的纳税。当然企业自身的条件、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折旧的节税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在累进税制下,企业到底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较有利,仍需企业经过比较分析后才能最后作出决定。

企业计算提取的折旧费随着产品的销售而转化为货币资金,这部分由货币资金提存累积形成的折旧基金,被企业用于补偿固定资产价值。然而,按现行制度规定,我国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按历史成本记账原则。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收回的资金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货膨胀

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既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并在抑减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将补偿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从而取得延缓纳税的效应,为企业增加相对的投资收益(延缓纳税额与延缓期间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乘积)。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有效地利用通货膨胀,使企业获得抑减税负的效应。

从表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既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时间推移中的增值现象。由于资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这样,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不能采用静态的方法,仅就其中某一年度的折旧额及折旧带来的税收挡避额进行比较,或将折旧年限内各年的折旧额及折旧带来的税收挡避额简单相加后进行比较。而必须采用动态的方法,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

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挡避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挡避现值总和,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挡避现值的折旧方法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5.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企业各年收益的分布情况

第 1 页:单选题第9 页:多选题

单项选择题

1.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拥毁的,诉讼时效期

间为( )年。

A.3

B.2

C.1

D.4

2.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

灭的是( )。

A.法律后果

B.行为

C.法律事实

D.事件

3.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 )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为抵押物的担保

方式。

A.转移占有

B.不转移占有

C.折价

D.租赁

4.关于无效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

B.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C.不受到法律保护

D.自宣布无效之日起无效

5.下列不属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是( )。

A.损害国家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6.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是( )。

A.损害国家利益

B.违反法律

C.当事人提出请求

D.当事人一方违约

7.( )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

作。

A.监理服务

B.额外服务

C.正常服务

D.附加服务

8.设备工程合同是( )合同。

A.无偿

B.有偿

C.双务

D.单务

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

同,设计人应( )。

A.返还定金

B.双倍返还定金

C.减收设计费用

D.免收设计费用

10.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的项目较适

合采用( )。

A.成本加酬金合同

B.扩大百分比合同

C.总价合同

D.单价合同

企业成本会计求职信

【求职信】

企业成本会计求职信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毕业于xx。怀着对贵公司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求职信,向您展示一个完全真实的我。

从xx年入校到现在,我一直恪守“奋力攻坚志在必夺,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这句格言在学校努力学习。同时在老师的指点

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我热爱自己的专业,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无论是手工记账还是应用财务软件,都可以熟练操作。在校期间主要学习的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西方经济学等。

大学生涯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不但牢牢掌握专业知识,还参加了学校、社会等各项活动,它不仅赋予了我强健的体魄和吃苦耐劳、不畏艰难的品格,也使我养成了严于律己,稳重而不乏激-情的生活作风。

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外,我还学习了基础会计、初级财务会计以及成本会计等一些应用性较强的知识,同时还学习和了解了经济法等一些相关性知识,通过实践课程,我还熟悉金蝶、用友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实践是检验人才的最好途径,我始终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勤奋踏实,积极进取是我最大的优点,我拥有乐观、自信的性格;十几年辗转求学的经历造就了我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协作精神以及坚韧不服输的性格。

我相信现在的21世纪不再是“大鱼吃小鱼”的世纪了,而是“快鱼吃慢鱼”的世纪,所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们要加速储备能量和知识来竞争。我热爱运动,我相信只有运动的人才是健康的、充满朝气的。这个世界是个充满活力的世界,让我们动起来,让我们合作,让我们竞争吧!我希望我可以为您的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做出一份贡献,让年轻和拼博在这里得到最好的绽放!

时代在前进,但每一个人都在重新开始,愿我的这个开始

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页完整版

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 的运用页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如何降低税负和实现税收零风险,企业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下大有可为。 如今,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理财和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成本及相关税费支出以增加利润,或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税收筹划,延缓纳税时间达到资金优化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是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方法的选择及收支的适当控制等途径来获得节税利益,与偷税、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都应以守法为前提,不乱摊成本费用,不乱调利润。当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时不仅要选择税负最低的财务决策,而且要使税收筹划行为合法合理。 随着国内税收征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税收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各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拟通过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两方面的运用,揭示企业如何利用国家税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合法地实现企业税负的最小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这是因为税收筹划能减少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从而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的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主要是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利润分配中的运用。 ·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及灰投资活动,就需要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的筹资方式一般包括自我积累资金、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之间的相互拆借或融资及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向社会集资等。目前企业融资渠道有二种:一种是借入资金,另一种是权益资金。

企业并购税务筹划

目录 一、我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2)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3) 三、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收处理 (3) 四、股权收购其他涉税税务筹划 (5) 1、股权收购个人所得税税收处理 (5) 2、股权收购印花税税收处理 (6) 五、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 (6) 六、资产收购其他涉税税务筹划 (8) 1、资产收购中的印花税处理 (10) 2、资产收购中的契税处理 (11) 3、资产收购中的增值税处理 (11) 4、资产收购中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12) 5、资产收购中的营业税处理 (12) 6、资产收购中的消费税处理 (12) 7、资产收购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处理 (12) 七、企业并购企业所得税其他参照法规税务筹划 (13) 1、97号文关于企业并购所得税税务处理 (13) 2、118号文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税收处理 (15) 3、390号文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税收处理 (16) 八、外资并购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 (17) 1、59号文关于外资并购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特殊规定 (17) 2、外资并购其他涉税税收处理 (17) 3、CEPA及其补充协议。 (19) 九、总结 (19)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M&A。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收购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并购的税收处理的角度研究并购,一般将企业并购划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我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规定: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本文仅研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企业重组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现财务的协同效应,如果并购的交易成本过高就会阻碍企业重组并购的步伐,因此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减少企业重组的成本,59号文对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根据该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作一般税务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 如果A单位持有甲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是200万元,公允价为500万元。乙企业收购A单位的全部股权,价款为500万元。那么,A单位的股东股权转让增值额就是3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乙企业收购甲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就是500万元。 在一般税务处理下,资产收购的所得税处理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资产买卖交易的税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即被收购方按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如果是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应分两步走,先按公允价值销

税务筹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目的 (2) 第二章增值税 (2)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2)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 (3) 第三节营改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第三章企业所得税 (5) 第一节申办软件企业资质 (5) 第二节高新技术企业申办 (6) 第三节重点扶持小微企业 (6) 第四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 第五节利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调节 (7) 第六节集团内部转移定价 (8) 第七节安置特殊人员就业 (8) 第四章税务筹划的原则 (9)

第一章目的 在遵循现有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条件,尽可能减少税费支出。 本策划方案主要是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国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目前两大主要税种为策划对象。 第二章增值税 公司目前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6%),由于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能够取得的进项发票比较少,而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比较多,因此,充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缴纳增值税的目的尤为重要。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例如,公司软件销售1000万,退税120万。

申请软件退税的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图: 事业单位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情况下在申请。例如,公司当年签订技术开发合同1000万,如果免税申请成功,能减少税费支出57万。 申请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从2012年在北京上海试点以来,自今,营改增已经在全

并购重组-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 精品

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 作者:兰相洁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不能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筹划方案的实施所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即税收成本最低的方案不一定是最好的筹划方案,只有给公司带来绝对收益的方案才是最佳的。 基本案例 甲公司于20XX年正式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产总计1.2亿元,主要生产啤酒、果酒、果汁等,拥有现代化啤酒生产线3条,果酒、蓝莓果汁、矿泉水生产线各1条。为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扩大生产和销售的战略目标,公司积极寻找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20XX年1月,甲公司兼并亏损公司乙。合并时乙公司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上年亏损为1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甲公司合并后股价市价3元/股,股票总数为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可以用两种方案合并乙公司:1.甲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购买乙公司。2.甲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购买乙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股东在合并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发生变化,合并公司每年末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为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合并公司每年税后利润的75%用来进行股利分配。 筹划分析 合并公司支付给被合并公司的价款方式不同,将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涉及被合并公司是否就转让所得纳税、亏损是否能够弥补、合并公司支付给被合并公司的股利折现、接受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问题等。甲公司希望对两个方案进行比较,寻求最佳的税务筹划方式。 假设合并后甲公司股价保持不变,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可从现金流出量角度进行方案比较。 【方案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C15077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二) 100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香港控股公司取得的资本利得以股息方式汇 回中国没有香港股息预提税,但中国收到股息收入时需要缴纳()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卢森堡控股公司向香港控股公司分配股息需 缴纳()的卢森堡股息预提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3. 税收筹划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 合法性 B. 盈利性 C. 合理性 D. 一致性 您的答案:A,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4.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判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主要看其名称是否符合。()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 被合并企业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

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时,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相应改变。()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荷兰”架构中,由荷兰控股公司分配至香港控股公司的股息在符合香港和荷兰税收协定的相关要求时,可免征荷兰股息预提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如果企业选择抵免境外所得税税负,无需将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中。()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100.0

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税收筹划(doc 12页)

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税收筹划 一、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概念及意义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要求的范围内,改制重组双方从税务角度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改制重组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具有以下意义: (1)进行改制重组的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享受税收政策的种种好处,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增加自身利益。 (2)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改制重组方案,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落实国家经济政策的作用。 (3)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强化税法观念。 (4)可以规范企业的改制重组行为,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

(5)能促进国家税法的改革和完善,并能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改制重组税务筹划的可能性 一部分改制重组的发生,是出于企业税收最小化机会方面的考虑。税务因素影响着重组的动机和过程。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在实务中是完全可能的。首先,不同企业的纳税差别形成不同的税收收益。其次,不同重组出资方式造成纳税金额和纳税时间的差别。 企业的税收收益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纳税额得到减免或抵扣;二是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得以递延。税收优惠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减免部分税收,鼓励一部分纳税人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部门,或者是政府通过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而向特定的纳税人提供无偿资助。税收抵扣指的是税法规定的可以在税前作为扣除项目的各种费用支出。扣除项目与税收优惠同所得税税金是互为消长的关系,企业可以按照税法的导向,采取各种有效的经营方法,其其决策与国家政策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获得税收利益。纳税的递延本质上不会减少企业的税负,只是使税款延迟支付而已,但从货币时间价值角度上考虑,递延纳税相当于企业得到了一笔无成本资金,有利于收益增加。 三、改制重组的税务筹划的内容

论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论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论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一、有投资机会的公司采用剩余股利的税务筹划 分配股利剩余股利政策是在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或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先从当年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成,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权益资本的需要,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股利分配。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要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收益率,这样,股东才愿意接受被投资公司将净利润优先满足公司投资需要的前提下,再将可能剩余的部分发放现金股利,甚至不发放股利。运用剩余股利政策时,一般按如下四个步骤进行: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负债资本之间的最优比例;2)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总额;3)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中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4)投资方案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小于或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则将净利润中相当于投资方案中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作为留存收益,将剩余部分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 例如,A公司某年税后净利为1500万元,下一年的投资计划要追加投资额2000万元,该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负债资本占40%.按照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投资方案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为2000×60%=1200万元。此数额比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1500万元小,因此,该公司应确定留存收益1200万元,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的需要后,其剩余部分300万元,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如果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大于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该公司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全部留存,不发放现金股利,其差额部分还需依靠发放新的股票筹资来满足投资需要。我们把股息支付与投资机会所需资金的关系作图如下:从图中可以看出该公司投资需追加的资金量越多,则支付的股息越少;当公司没有投资机会,无需追加投资时,该公司的1500万元净利润可全部用于发放现金股利;当投资机会需要追加资金总额2500万元时(含权益和负债),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正好满足所需追加的权益资金2500×60%=1500万元,全部用于留存盈余,不得分配股利;当该公司投资机会需追加资金总额超过2500万元时,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还不能满足需要,则1500万元净利润全部用于留存后,其不足部分需依增发新股票筹集资金来维持。对股东来说,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好处是,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不分配现金股利可以避免股东缴纳较高的股利所得税,保证股东尽量缴纳较少的股利所得税,或可推迟缴纳所得税(以后多发现金股利)。由于该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股东会对公司未来获利能力有较好的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上升。这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手中的股票而获得资本利得。这样,股东只需缴纳较现金股利更低的所得税,目前在我国甚至还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所得税,并且也不会影响老股东的控制权。因此,剩余股利政策一般会受到持股比例较大,股利收入较多的大股东们的欢迎。对于公司本身而言,良好的投资机会所需资金通过留存收益解决,一方面简便易行,减少筹资工作

论企业并购行为与税收筹划.doc

论企业并购行为与税收筹划- 企业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企业的税务问题。下面探讨企业行为中的涉税问题,并对企业中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一、选择并购目标的税收筹划 选择并购目标是并购决策中最首要的问题,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必须考虑与税收相关的多方面因素,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1、并购类型与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环节的筹划 若选择同一行业内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横向并购,可以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从纳税主体属性上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并购后规模的扩大,可能变为一般纳税人。 若选择与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则是纵向并购,可以加强

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流转税纳税环节减少。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例如钢铁企业并购汽车企业,将增加消费税税种,由于税种增加,可以说相应纳税主体属性也有了变化,企业经营行为中也增加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2、目标企业性质与税收筹划 目标企业按其资金来源性质可分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而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区别对待,实行的税种、税率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外资企业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并购企业在选择外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可以合理转变为外资企业,从而享受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可免除诸如城建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对外资企业征收的税种。 3、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税收筹划 并购企业若有较高盈利水平,为改变其整体的纳税水平,可选择一家具有大量净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通过盈利

税收筹划的策略

税收筹划的策略 Key word: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财务活动 financial operation企业所得税 enterprise income tax 纳税人 taxpayer 筹划策略 plan strategy 在当前中国制度的环境下税收财务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了,如果你够细心你就可以注意到,无论你是在做什么行业的生意、工作或者是其他,交税纳税都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了。在当今我国现行的制度当中,由于税收财务也适用于外国来中国投资的公司或其他外资企业驻在中国的分公司,或者是中外联合的企业,应为它也是一个过程的过渡,所以在未来的几年里我们计划着税收财务肯定有会有着显著地变化的。每一个在中国经营生意的外国投资者都是需要了解清楚“负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下指的是什么意思,不管是个人也好又或者是企业也罢,以及这些个人或企业是否有任何减免或豁免的资格,如果他们要是逃税的话,当然,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下逃税会受到许多严重的惩罚,就和其他的国家是一样,所以企业或是个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去付出远远要比你需要的更多的代价去冒这个险。在中国现在的经济制度下税收筹划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作为税务的制度规定,税收筹划会根据您现在所处的位置和您正在经营的业务范围的各异来征收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税率。当您在做投资结构的时候,要仔细具体的注意需要支付的增值税税率、关税和其他的营业税。 如果做到并且做好了这一点,作为您的预注册和规划阶段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税收筹划是在创业过程中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至关重要的,要详细的注意的是税收问题是如何影响您的投资意见。如果没有,您将失去的是投资的激励机制,也会减少利得税负债的能力,以及增值税的收取。简而言之,如果没有考虑到税收,您的业务将不被认为是有经济效率的,即使业务的本身是有效的或者是有效率的,您将会花费的钱比花在您的业务上所必须要的更多。 正是因为如此,在中国的商业结构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过程,也不纯粹的是获得许可证的法律才适用。它涉及到很多需要注意的细枝末节,在有关中国的税收征管和相对应的税收结构方面,公司法也是相同的处理,同样要按照税法行政和监管环境处理。由于所有的企业都是不尽相同的,每一个到中国做投资

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及税收筹划

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及税收筹划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M&A。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收购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并购的税收处理的角度研究并购,一般将企业并购划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中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10年第“4号文”)(以下简称4号文)规定: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本文仅研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企业重组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现财务的协同效应,如果并购的交易成本过高就会阻碍企业重组并购的步伐,因此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减少企业重组的成本,59号文对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根据该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作一般税务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 如果A单位持有甲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是200万元,公允价为500万元。乙企业收购A单位的全部股权,价款为500万元。那么,A单位的股东股权转让增值额就是3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乙企业收购甲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就是500万元。 在一般税务处理下,资产收购的所得税处理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资产买卖交易的税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即被收购方按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如果是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应分两步走,先按公允价值销售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再按公允价值购买资产。由于资产收购不涉及企业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因此,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三、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收处理 根据59号文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支付部分,非股权支付额不免税):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最新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1 一、案例名称:调整纳税所得,改变资产结构 二、案例来源:《税务筹划》2004年第6期 三、案例适用:第七章第五节企业重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四、案例内容: 进行税务筹划要达到什么目的?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通过筹划节税,减少现金流出,使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但作者认为,税务筹划有更深一层的目的:税务筹划与企业的经营战略息息相关,某一个税务筹划可能对企业价值没太大影响,但有时会改变一个企业股东双方的地位,使企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并使企业的体制发生根本变革,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某国有商业企业A隶属于B市商业集团,B市规定所有的国有企业必须在2003年底之前改制完毕。前几年,A企业因包袱重,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心涣散,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商业集团几次想对A企业进行改制,因种种原因,都未能成功。从2002年开始,A企业市场销售额有所回升,效益好转。商业集团想趁此机会,在B市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将企业改制完毕。因经过多方争取也未能找到外来投资者,只能决定将企业改为国家和内部职工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改制时点定为2003年9月30日。 2003年9月,A企业按B市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优惠政策(如职工补偿金等)对财务报表进行了模拟调整,为核实企业的资产状况,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初评摸底,初评后的账面资产总额10000万元,负债8000万元,国有所有者权益2000万元。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征求职工意见,职工的出资额最多能筹集到1500万元,也就是改制后职工的出资比例为1500/(2000+1500)=43%,国有股比例为57%,职工股达不到控股地位。 在讨论改制方案时,职工认为要想使企业有更好发展,克服原有大锅饭体制的弊端,必须由职工控股,才能真正盘活企业资产,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

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理念 税务筹划是由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延伸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税务筹划是企业为实现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对自身经济活动所进行的事先安排。税务筹划的目标是:避免多纳税和纳税风险,纳税最小化和最迟化,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税务筹划的底线是不违反税法,而不是偷税、漏税、逃税;税务筹划的空间取决于纳税类型、税负差异,纳税类型主要分:增值税小规模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税纳税人企业,税负差异的主要类型有:优惠型差异、选择性差异、漏洞型差异和混合型差异。 税务筹划一般由财务部牵头操作,须公司其它部门配合,高层支持,对企业整体的经济行为在税务方面进行控制,已不再只是影响财务核算及财务报表,而且会对企业具体的经营行为产生影响。 企业的经济活动,从企业成长阶段来看,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环节;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核算等过程;从地域范围来看,可分为国内经济活动和跨国经济活动。税务筹划理论上要贯穿于所有经济活动,但根据地域差异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要有重点性的选择取舍。 税务筹划的一般包括节税和避税,但不包括逃税、偷税、漏税。狭义的税务筹划仅指节税,广义的税务筹划还避税。逃税、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节税是企业利用税法的政策法规,采取合法手段减少应纳税款,一般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行为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是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以减少税收的目的。而避税是企业利用税法立法、监管漏洞或是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国家倡导的是节税方式,避税方式明显违背国家立法意愿,只是暂时性无法可依,不能依法追究。近年国家针对企业避税方式明显改进税法制度,以后这方面只会加强,给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企业在制定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最新税法政策,密切关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执行条例,有可能去年执行的避税方案,今年就已经触犯了税法底线。 税务筹划应尽可能事先作好筹划安排并有相应的税务核查预案。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完成,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想方设法少缴税,甚至不纳税,就变成了逃税,已不是税务筹划。 二、税务筹划目标

企业合并亏损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亏损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根据中国企业合并准则中标准划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 2.根据国际准则合并前企业的市场关系 1)水平合并(也称横向合并,HO「izontol integra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原来属于同一个行业,生产同类产品。 2)垂直合并(也称纵向合并,Ve「ticolintegro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之间有原料生产、供应和加工及销售的关系,分处于生产和流通过程的不同阶段。垂直合并是大企业全面控制原料、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垂直结合控制体系的基本手段。 3)混合合并(COnglOmeratiOn)O同时发生水平合并和垂直合并,或者合并双方或多方是属于没有关联关系产业的企业。后一种合并,常常

发生在某个行业的企业试图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另一个行业时,常与企业的多角化战略相联系。 3.根据国际准则按照法律形式 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Merger),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创立合并(ConSolidOtion J中国《公司法》也称新设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ACqUiSitiOn Of MajOrity Interest,简称ACqUiSitiOn), 是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岀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4.根据国际准则合并的动机 1)善意合并(也称友好合并,Friendly Merger),是指被合并公司同意合并公司提出的合并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故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合并的具体安排,如合并方式(以现金、股票、债券或其混合等)、合并价位、人事安排、资产处置等。由于合并当事双方均有合并意图, 而且对彼此

税收筹划教学目的和要求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税收筹划》各章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1 章税收筹划概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通过本章学习,应对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原则、税收筹划的分类、税收筹划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等有比较全面的理解。本章作为税收筹划基础知识的介绍,是本课程学习必不可少的部分。 二、识记 税收筹划筹划性(预期性)偷税欠税抗税避税合法性原则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法人税收筹划特别税收筹划内部税收筹划实用派筹划 漏洞派税收筹划企业成果分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经济效应 三、领会与运用 1、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风险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的特点。 2、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等是违反税法的,与税收筹划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关系越来越难以区分。 3、税收筹划可以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但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纳税义务又可以贯彻国家政策的税收筹划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法律原则、财务原则、社会原则和经济原则。 4、为了研究的方便,需要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税收筹划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5、税收筹划会产生多重效应,主要体现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促进纳税人依法治税、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关键术语] 第2 章税收筹划的原因和实施条件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税收筹划的原因和进行税收筹划的条件。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理解和掌握企业作为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税收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及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使税收筹划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识记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 主办:XX普瑞思管理咨询XX 时间:2010年10月23-24日 XX 价格:¥3200/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实际成文日期是2010年7月26日)。传说中的59号文的实施细则终于出台。根据这个办法规定,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这个规定说明,即使是在2008年和2009年完成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企业也可能会受到这个新政策的影响。如果不能充分理解这个办法的要求,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就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根据广大学员对本课程的强烈需求,我们决定在XX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我们将邀请59号文和4号公告的立法者结合具体案例解读这两部文件,实现一次59号文和4号公告的“激情大碰撞”。望广大企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积极报名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模块:59号文政策操作与案例分析 一、引入新概念: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1、企业重组的定义(广义/狭义),与会计重组的区别 2、企业重组类型:企业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3、企业重组基本假使与资产税务处理 4、特殊性税务处理:需同时满足的一般条件 5、合理的商业目的、资产股权转让比例、股份支付比例、经营连续、权益连续 6、一般性重组与特殊性重组处理之比较 7、重组日如何确定 二、企业合并 1、企业合并的类型及操作 2、企业合并涉及的纳税主体、税收类型及税收规划 3、税收合并与会计合并的区别(同一控制合并:向上合并、向下合并、两个子公司合并) 4、合并相关事项的继承问题:亏损、税收政策、计税基础(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亏损的限额的计算、亏损限额是年度限额还是总额、如何确定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存在亏损弥补) 5、企业合并相关资料准备 三、企业分立 1、企业分立的类型及操作 2、税收分立与会计分立的区别 3、企业分立涉及的纳税主体、税收类型及税收规划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股权的税务处理

财富管理与筹划复习

. 金融理财的根本意义在于()A. 一生财务资源配置效用的大化B. 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C. 减轻税收负担D. 保障退休后的生活 答案:A . 下列关于金融理财的意义说法错误的是()A. 平衡一生的收入与支出,积累财富B. 保障退休后的生活C. 收入的增加和资产的超额回报D. 管理和防个人风险答案:C 解析::收入的增加和资产的保值 . 理财顾问业务的第一步是() A. 确定客户财务目标B. 资产管理目标分析C. 风险分析D. 基本资料收集 答案:D . 金融理财发展于()A. 银行业B. 保险业C. 证券业D. 信托业 答案:B . 财务自由是指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A. 努力工作 B. 主动投资 C. 被动投资 D. 被动工作 答案:B . 综合理财策划是指下列那一项?()。A. 投资获高回报率。B. 尽量减少税项的支出C. 将遗产合理地分配D. 系统化解决理财问题以及达成理财目标 答案:D . 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每期期初等额收取的系列款项是()。A. 期初年金B. 期末年金C. 永续年金D. 普通年金

答案:A 解析:期初年金在期初收取 . 下列有关家庭资产负债表与收支损益表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以市价计算的资产负债表,期初与期末净值的差异=当期储蓄。B. 以成本计算的资产负债表,期初与期末净值的差异=当期储蓄。C. 以成本计算的资产负债表,期初与期末净值的差异=当期储蓄+当期资本利得。D. 以市价计算的资产负债表,期初与期末净值的差异=当期储蓄-固定资产折旧解析:以市价计时,净值差异=当期储蓄+当期资产市价变动。答案:B . 王某具有书写能力,为了确保遗嘱有效,王某邀请了两位朋友作证,自己口授,其中一位朋友书写,一位朋友在旁边作证。该两位朋友与遗嘱继承人、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 遗嘱完成后,王某和两位朋友都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年月日。该遗嘱的效力及原因为()。A. 有效,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B. 有效,因为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C. 无效,因为王某有书写能力,不能请人代书D. 无效,因为王某的朋友和王某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 答案:A 解析: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笔。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口授所有容,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代书人也可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所以是有效遗嘱。 . 银行金融理财业务如雨后春笋,发展迅猛。目前全国银行类理财产品多达2000 多种,金额超过10000 亿元。对于银行来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理财业务属于资产业务B. 理财业务属于负债业务

郑州大学《税收筹划》在线测试

A B C D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税收时机和筹划时间跨度的选择推迟或提前、 A B C D 、合理提前所得年度或合理推迟所得年度,从而起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作用,这种税务处理属于() A B C D 、下列哪一种税通常围绕收入实现、经营方式、成本核算、费用列支、折旧方法、捐赠、筹资方式、投资方向、设备购置、机构设置、税收 A B C D 、下列关于跨国税收筹划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甲国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乙国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时, B 得来源的标准不同时, C、当两国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但对自然人和法人是否为本国居民有不同的确认标准时, D 管辖权时,跨国纳税人若在两个国家均无住所,就可以同

A、合法性 B、风险性 C、收益性 D、中立性 E、综合性 2、按税收筹划供给主体不同,税收筹划可分为() A、自行税收筹划 B、法人税收筹划 C、委托税收筹划 D、自然人税收筹划 E、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3、下列关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及这一目标下税收筹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企业目标定位于价值化最大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 B、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角度考虑企业的利益取向,使其更好地满足企业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C、由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下作为价值评估基础的现金流量的确定,仍然是基于企业当期的盈利,因此只有 选择税负最轻的纳税方案的活动才可称为税收筹划 D、现金流量价值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看企业目前的获利能力,更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和潜在的获利能力 E、由单纯追求节税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向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转变,反映了纳税人现代理财观念 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过程 4、下列关于税收筹划、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的法律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税收筹划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合法性,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则是违反税法的 B、偷税具有故意性、欺诈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C、逃税与偷税有共性,即都有欺诈性、隐蔽性,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 D、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与之不同的是,税收筹划采取的手段是非暴力的

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 第一种大观点:减少税负/减轻税收负担: 1、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高欢迎《实用纳税-筹划经验案例》:纳税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有内在冲动尽可能减少税负。 2、盖地的观点。 3、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DF)编的《国际税收辞典》:缴纳最低税收。 4、美国的W.B.海格斯博士在与他人合著的经典教科书《会计学》做了如下陈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务筹划的目标所在。 第二种大观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1、庄富怡《阳光下的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重中之重”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高目标。纳税筹划成为一种旨在获取经济利益的经济行为。 2王旸主编的《税务会计与筹划》:价值最大化。 第三种大观点:综合性,目的+目标。【我们支持的观点!】 1、张立主编《税务会计与筹划》:税筹具有目的性,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纳税支出,使纳税行为的税收支出尽可能地经济,但是经济纳税目的必须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即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如果经济纳税目标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冲突,要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标准来选择税务筹划是为还是不为,以及如何为的问题。例如:节

税与企业整体利益相悖。国有企业的债转股问题,如果单纯为了节税,由于债券利息可以抵扣所得税,而股本不能税前抵扣,因此企业举债要比转股好。但是那样由于企业负债率太高,不能融资,企业无流动资金、发展资金,就会出现倒闭问题。 2、黄凤羽编著的《税收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明确写明: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纳税人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该目标的实现,第一:不能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的税负变化,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纳税人整体的说服高低。第二:税收筹划立足于企业的整体利益,也就是说要防止纳税人承担超过税收筹划收益的筹划成本。 税收筹划的目的: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其他观点:1、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税务筹划》: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 2、张中秀《纳税筹划教程》:重要目标是实现稳健理财,降低税负是主要目标和价值之一,还有涉税零风险、企业文化价值。

公司分立与合并的税务筹划方案实例

公司分立与合并的税务筹划方案实例

某公司分立与合并的税务筹划方案实例 上海XL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L公司)要进行派生分立,分拆成为XL公司和B公司两家公司,各自经营A业务和B业务,业务分拆过程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不增加税负。 同时,为减轻XL公司生产经营主体的负担,现将为生产服务的房产及土地拟经过一定方式转由青岛E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 投资公司)持有。 二、税收筹划方案 (一)XL公司实施企业分立 XL公司派生分立为XL公司、B公司和后勤服务(以下简称后勤公司)三家公司,企业所得税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 (二)E投资公司吸收合并后勤公司 分立完成一年后,E投资公司吸收合并后勤公司,相应地,土地房产转到E投资公司,吸收合并环节按照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处理。 以分立完成后一年为节点,是为了在分立环节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需要分立完成后12个月内保持权益及经营的连续性,不影响分立环节特殊性税务处理。

三、分立具体筹划方案及税负分析 XL公司派生分立为XL公司、B公司和后勤公司三家公司,分立环节不产生税负。 (一)分立方案 开始分立基准日:暂定为10月31日。资产、负债的划分依据是各项资产、负债的业务所属和对应职能。B车间及所占地归属B 公司,A车间及所占地和中间办公楼归属XL公司,食堂洗浴及以东房产归属后勤公司。 未弥补亏损: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该处是按资产比例分配,不是按净资产比例分配,因此分立前需要对资产负债进行重分类。而且税务机关一般认可按照分立资产公允价值占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可弥补亏损的分配。根据我们的了解,当前全国绝大部分税务机关只认可按照资产比例分配可弥补亏损,如果想把全部亏损留在存续公司弥补,还需要跟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沟通确认。 员工安置方案:原人员中属于青岛B业务的人员从XL公司解约、同B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应付职工薪酬中应由B公司承担的部分划归B公司。根据分立的本质,后勤公司也应分配部分人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