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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步骤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步骤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步骤

2.0.2 检验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详见如下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

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

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

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一、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钢筋材料检测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

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的进场检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规定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一般钢筋检验断后伸长率即可,牌号带E 的钢筋检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

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

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增加成型钢筋抽样复验规定。考虑到目前钢筋场外加工的实际情况,规定按30t 一批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成型钢筋的类型指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同一原材料来源指成型钢筋加工所用钢筋为同一企业生产;同一生产设备指成型钢筋加工设备。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

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结构构件(框架梁、柱和斜撑构件),其

纵向受力钢筋要求应有足够的延性。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简称强屈比)不应小于1.25 和钢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是要求钢筋应具有足够的延伸率;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简称超屈强比)不应大于1.30,是要求钢筋不应超强太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三项”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

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3.3 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3 的规定。重量负偏差不符合要求时,调直钢筋不得复检。

表5.3.3 盘卷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后伸长率

A(%)

重量负偏差(%)

直径6mm

~12mm

直径14mm

~20mm

HPB300 ≥21 ≤10 -HRB335、HRBF335 ≥16

≤7 ≤6

HRB400、HRB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RBF500 ≥14

注: 1 断后伸长率A 的量测标距为5 倍钢筋直径;

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 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取理论重量(kg/m)

与3 试样调直后长度之和(m)的乘积;Wd为3 个钢筋试件的重量之和(kg);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 为一

批;每批见证取3 件试件。当连续三批检验均一次合格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为60t。

检验方法: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 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

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并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 和1g。〔说明〕本条规定了盘卷钢筋调直后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 等。表5.3.4 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

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

(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

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沸水中煮

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 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验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的凹槽。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亦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每组3块。

7、普通混凝土钢筋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柱体试件,埋入的钢筋直径为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

二、普通混凝土试样的取样

㈠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列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㈡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994)规定取样: 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BG/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于少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㈢防水混凝土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

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混凝土试件养护:

1、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度环境中静一昼夜至二昼,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度、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度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

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第四章建筑砂浆

取样方法

一、砌体工程砂浆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沙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预拌砂浆

根据《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C/TJ08—502—2000),预拌砂浆试块取样按以下规定:

1、交货检验的砂浆试样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在2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n 内完成。

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

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体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

5、砂浆稠度试样应每车取样检验。

四、试制作要求

1、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

2、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标养”。当工地现场无“标准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或及早地将试块带模送往试验室进行“标养”(试块不得受振动),以确保试块抗压检测值的准确。

3、制作和送检试块时,均须有持证的见证员参加并见证。试块送到实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写明使用部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养护条件等。报告开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关内容。

第七章钢材机械性能

取样方法一、原材料

㈠钢筋

1、取样规则

①、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于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②、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

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③、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④、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2、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①、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②、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③、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3件。

2、钢筋焊接网

①、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每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 t或200件的亦按一批计算。

②、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③、焊接网的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抗剪试验。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拉伸试验,试件数量为纵向钢筋1个,横向钢筋1个。冷轧带肋钢筋焊点应作弯曲试验,试件数量为纵向钢筋1个,横向钢筋1个。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为3个。

㈢电弧焊

①、在工厂焊接条件,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㈣电渣压力

①、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㈤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

①、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亦按一批计算。

②、从每批预埋件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㈥钢筋气压焊

①、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同一楼层中应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②、机械性能检查时,从每批接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在梁、板

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四、机械连接件

㈠机械连接的种类

目前机械连接有以下几种:锥螺纹连接、带肋钢筋挤压连接、镦粗直螺纹连接等。

㈡机械连接的取样

①、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每种规则钢筋接头的工艺检验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对于SA级和A级接头还应取1根钢筋母材作实际强度的试验。

②、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也作为一批。对于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五、处理程序

㈠一般规定

试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应判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试验,应在24h 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㈡原材料

根据国家标准《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1989)或《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的规定,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㈢焊接件

①、闪光对焊

当检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如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②、电弧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断,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③、电渣压力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

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④、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⑤、钢筋气压焊

试验结果若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为不合格。

㈣机械连接件

三个试件的拉伸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1个试件符合要求,则该批接头判为不合格。

第九章墙体材料

取样方法

一、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

1、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进行复验。抽检数量按烧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检数量为1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15块。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每一生产厂家的小砌块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成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5块。

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亦为一批。

2、试件的制备,采用机锯(不得用砂轮片)或刀锯,锯时不得将试样弄湿。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试件,沿制品膨胀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顺序锯取一组,“上”块上表面距离制品顶面30mm,“中”块在制品的正中处,“下”块下表面距离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试件间隔略有不同。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100mm 立方体试件(如图2—8—2)。

3、强度级别和体积密度检验应制作3组(9块)试件。

四、处理意见

墙体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检验不合格,应退货或作降级使用处理。

第十章基础回填材料

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㈠、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㈡、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79—2002)取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简明手册 11—1

一、为规范和指导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提高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水平,特编制本手册。 纳入本手册的是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常用建筑材料,其他未包括的应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二、手册列出的是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批次,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批次数量,按以下比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三、主要内容: 第一册为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其余各册为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及依据,按监理工程类别,分册编制,陆续出版。 四、本手册内容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有调整时,应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使用过程中,将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以及新的法规规定陆续补充完善。 11—2

第一章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一、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取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见证:监理人员在取样现场直接目睹、监督,对整个取样过程可以作证的行为。 见证取样和送检: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现场按规定当面取样,共同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涉及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三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检测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具有CMA章。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并向监理申报材料报验资料。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报告、中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报验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验,符合要求后,对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报告应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原始记录应归入监理资料,见证记录内容应如实填报在《见证取样台帐》中。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 四、常用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11—3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 一、混凝土和砂浆 1.原材料 名称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①碎石或卵石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等最大粒径31.5MM不少于50KG;最大粒径40MM,不少于60KG。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将表面铲除)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②砂筛分析,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等不少于30KG 在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8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③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胶砂强度等不少于12KG 取样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一组样品。 以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出厂编号且同一次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1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备份样品保存三个月。 ④外加剂固含量,PH值,氯离子含量等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不超过100T,掺量小于1%的不超过50T,不足100T或50T按一批计, 建筑生石灰生石灰产浆量,未消化残渣含量等不少于4KG 从整批物料不同部位(不少于25处)各取大致相等的数量,缩分后装入密闭容器。 以同批出产的不超过100T为一批。若检验不合格,可复验物理项目。 2.混凝土 检测项目 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石子分别不少30KG、50KG、70KG。若需使用掺合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三个试块。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每组试块应从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每100盘但不超过LOOM3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组:同时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试块表面应标注工程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 抗折强度每组三个试块。取样同上。 标准试件尺寸:150×150×600(或550)MM小梁。 抗渗试验每组六个试块。取样同上。 试件尺寸:顶Φ175MM,底Φ185MM,高150MM圆台状。试件一般养护至28D龄期进行试验,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其它龄期进行。 3.砂浆 检测项目送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批量备注 配合比设计水泥、砂、分别不少于LOKG、50KG。若需使用掺加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参照原材料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每组六个试块。施工中取样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同一盘的至少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 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4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10 七.烧结多孔砖:11 八.烧结空心砖:12 九.水泥:13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5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6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7 十三.天然石材:18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9 十五.粉煤灰:19 十六.建筑生石灰:20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21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22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23 二十、拌和用水:23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4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6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7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8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8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9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30 二十九.外加剂:31 三十.安全帽:32 三十一.安全带:32 三十二.安全网:33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34 三十四.陶瓷砖:35 三十五.膨胀蛭石:35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6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7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8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8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9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40 四十二.PVC塑料窗:41 四十三.PVC塑料门:42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43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44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45 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45 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46 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7 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8 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49 五十二.水嘴:49 五十三.阀门:50 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51 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52 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53 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54 五十八.冷轧扭钢筋:55 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56 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6 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57 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58 六十三.冷拉钢筋:59 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59 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60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 一、水泥的取样方法 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 一、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建筑材料测试)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5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9 七.烧结多孔砖:10 八.烧结空心砖:11 九.水泥:12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3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4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5 十三.天然石材:15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6 十五.粉煤灰:17 十六.建筑生石灰:17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18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18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19 二十、拌和用水:20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0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1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2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2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3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4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4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25 二十九.外加剂:25 三十.安全帽:26 三十一.安全带:27 三十二.安全网:27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28 三十四.陶瓷砖:28 三十五.膨胀蛭石:29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0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0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1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1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2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33 四十二.PVC塑料窗:33 四十三.PVC塑料门:34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35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35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36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

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 第一章水泥、砂石、矿渣粉、粉煤灰 1.1水泥 参考标准 1水泥取样方法12573-2008 2水泥细度检测方法筛析法1345-2005 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1346-2011 4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7671-1999 5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8074-2008 6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2419-2005 7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 1.1.1检验项目 1凝结时间 2安定性 3强度 4细度 1.1.2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20袋或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 3每一编号取样的水泥杨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持40d,一份由买方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果有疑义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至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1.1.3 现场复验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2011版)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等的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其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1.1.4结果判定及处理 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390。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通龄期的1强度符合表1.1.4的规定 表1.1.4水泥强度单位: 插入表格 4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当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中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判所捡项目不合格。不合格水泥不得用于工程中。 1.2砂石 参考标准: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⑴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要求规范[(现行实用标准化)]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1(1)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附件二、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一、水泥 1、水泥的进场检验: (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这里要特别注意,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通常是7d的,这样不能作为最后竣工资料,而必须要求提供28d的水泥检验报告;水泥送试验室后,有时候试验室出的报告,也可能会有3d或者28d的,28d才是我们最后竣工资料需要的),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 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 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 (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 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3、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2018 版现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汇总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 国 家 标 准 第 1 号 修 改 单 )GB 175-2007/XG1-2009 ( 2009.09.01 实施 , 现 行 有 效 ) ; b5E2RG bCAP
水 泥 的 命 名 、定 义 和 术 语 GB/T 4131-2014( 2015.02.01 实 施 ,现 行 有效);
水 泥 取 样 方 法 GB12573-2008 ( 2008.08.01 实 施 ,现 行 有 效 )
1. 水 泥 取 样 送 样 规 则
1) 首 先 要 掌 握 所 购 买 的 水 泥 的 生 产 厂 是 否 具 有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2) 水 泥 委 托 检 验 样 品 必 须 以 每 一 个 出 厂 水 泥 编 号 为 一 个 取 样 单 位 , 不得 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 泥 试 样 必 须 在 同 一 编 号 不 同 部 位 处 等 量 采 集 , 取 样 点 至 少 在 20 点 以 上 , 经 混 合 均 匀 后 用 防 潮 容 器 包 装 , 重 量 不 少 于 12 ㎏ 。 p1EanqF DP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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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 托 单 位 必 须 逐 项 填 写 检 验 委 托 单 ,如 水 泥 生 产 厂 名 、商 标 、水 泥 品 种 、强 度 等 级 、出厂 编 号 或 出 厂 日 期 、工 程 名 称 ,全 套物 理 检 验 项 目 等 。用 于 装 饰 的 水 泥 应 进 行 安 定 性 的 检 验 。 DXDiTa9E3d
5) 水 泥 出 厂 日 期 超 过 三 个 月 应 在 使 有 前 作 复 验 。
6) 进 口 水 泥 一 律 按 上 述 要 求 进 行 。
2. 水 泥 取 样 规 定
1) 水 泥 出 厂 前 按 同 品 种 、同 强 度 等 级 编 号 和 取 样 。袋 装 水 泥 和 散 装 水 泥 应 分 别 进 行 编 号 和 取 样 。每 一 编 号 为 一 取 样 单 位 。水 泥 出 厂 编 号 按 年 生 产 能 力 规 定 为 : RTCrpUDG iT
A 、 200 × 104t 以 上 , 不 超 过 4000t 为 一 编 号 ;
B 、 120 × 104t ~ 200 × 104t , 不 超 过 2400t 为 一 编 号 ;
C 、 60 × 104t ~ 120 × 104t , 不 超 过 1000t 为 一 编 号 ;
D 、 30 × 104t ~ 60 × 104t , 不 超 过 600t 为 一 编 号 ;
E 、 10 × 104t ~ 30 × 104t , 不 超 过 400t 为 一 编 号 ;
F 、 10 × 104t 以 下 , 不 超 过 200t 为 一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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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 式版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 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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