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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生命线工程规划doc资料

厦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生命线工程规划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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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主要结论

一、供水系统防灾规划..................................................................................................................................................... I

二、排水系统防灾规划.................................................................................................................................................... I I

三、燃料供应系统防灾规划.......................................................................................................................................... III

四、供电系统防灾规划.................................................................................................................................................. III

五、通信系统防灾规划.................................................................................................................................................. IV

六、交通运输系统防灾规划.......................................................................................................................................... IV ————第二部分:专题报告......................................................................................................................................... I 第一章总则 (1)

一、项目背景 (1)

二、规划依据 (1)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1)

四、指导思想与任务 (2)

第二章规划内容及规划原则 (3)

一、规划内容 (3)

二、生命线工程的重要性 (3)

三、规划原则 (3)

四、规划应解决的内容 (3)

第三章供水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5)

一、现状与问题 (5)

二、抗震要求 (7)

三、供水平时预案 (7)

四、供水应急预案 (7)

五、管理措施 (10)

六、实施规划 (10)

第四章排水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12)

一、现状与问题 (12)

二、抗震要求 (12)

三、排水平时措施 (12)

四、排水应急预案 (13)

五、管理措施 (13)

六、实施规划 (13)

第五章燃料供应防灾工程规划 (14)

一、现状与问题 (14)

二、燃料供应平时措施 (14)

三、燃料供应应急预案 (15)

四、管理措施 (15)

五、实施规划 (15)

第六章供电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16)

一、供电系统现状与问题 (16)

二、供电系统抗震要求 (17)

三、供电平时措施 (17)

四、供电应急预案 (18)

五、需提高抗震能力的供电设施 (18)

第七章通信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21)

一、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现状与问题 (21)

二、通信、广播电视系统抗震要求 (21)

三、通信平时措施 (22)

四、通信、广播电视应急预案 (22)

五、需提高抗震能力的通信、广播电视设施 (22)

第八章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24)

一、铁路运输系统 (24)

二、公路运输系统 (24)

三、水运系统 (24)

四、空运系统 (24)

五、城镇交通运输系统 (24)

六、交通系统应急预案 (25)

第三部分主要图纸

01供水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2排水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3-1 燃料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一)

03-2 燃料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二)

04 供电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5 通信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第一部分:主要结论

一、供水系统防灾规划

1、供水系统内容

供水系统分别为四部分:水源、原水管线、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线。其共同承担城市的供水任务。

2、供水系统建设标准

水源、原水管线、水厂的主要设施和主要供水管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8度抗震措施,下同)。

水厂的主要设施指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供水加压泵房、反应沉淀池、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加药、贮存清水等设施。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加强设防,是避免震后氯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各镇区内小水厂可不在设防之列。

3、供水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1)由于7.5度地震作用时破坏较轻,其个别的薄弱环节可通过系统日常维修和改造一并提高抗震能力,一般不需要专门安排抗震加固改造。

2)在8.5度地震作用时可能出现中等破坏程度以上的薄弱环节,应安排专门抗震加固计划,其中,重点优先安排破坏程度在中等以上管段;然后安排其他的管段的加固和改造计划。

3)为防止供水系统加固期间内系统遭受地震破坏,应根据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安排抢险计划,将损失减少最低。

4)加强新铺设管道抗震措施,对平时运行发生泄漏或年久失修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成抗震能力高的管道和接头,以提高管道抗震安全性。

5)城区供水管网应采用对抗震有利的柔性接头。

6)有震时供水任务的水库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并结合防治次生灾害规划制定合理的储水规模。

7)主要水源 (取水构筑物、输水管道)、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供水加压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水质净化处理系统的主要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包括反应沉淀池、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加药、贮存清水等设施。

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避免震后氯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

4、供水平时措施

1)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主要水源及水厂进行抗震加固。针对客水水源地地震对厦门供水系统的影响,进行水源调配规划。

2)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水库进行抗震加固,考虑到厦门岛内人口多,水源少,规划岛内三座小(一)型水库(湖边水库、上李水库、东山水库)和岛外的城市供水水库(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莲花水库等)平时储水按常年蓄水量蓄水,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在各个小(二)型以上水库设置应急取水口,以备地震时紧急供水。

3)在每个紧急避难场所设深水井供震时使用。

5、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按不同等级地震进行不同方案。本次规划按烈度6.5度及以下、7.5度、8.5度和9度及以上四个等级来细化预案方案。

1)地震强度不大,烈度在6.5度及以下,不需特殊应急预案。

2)地震强度较大,烈度7.5度,不进行大规模停水,职能部门组织局部地块的抢修,可以根据实际出动送水车为局部地块送水。

3)地震强度大,烈度8.5度时,应尽快修复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的设施损坏,使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正常;应尽快修复供水泵站,使供水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并送水;应根据供水损漏程度制定间断供水计划,并公布社会;在24小时内切断主要漏水管道,48小时内修复主要漏水管道;根据实际出动送水车局部地块送水。

4)地震强度特大,烈度9度及以上时,应立即停止供水管网供水,保障有限的原水,启动大震临时供水应急预案,供水以居民的饮用水为主。

经过快速的水质检测,尽快掌握可做临时供水水源的有关情况(包括水源分布点周围的污染与卫生防护情况,供水构筑物的破坏情况等),尽快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等。同时,还要大力开展饮水消毒与广泛的水质卫生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主要供水应急措施有:

a、水源卫生防护

首先,对集中式给水水源周围进行了彻底的卫生清理。同样,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周围的30~50米之内,也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与消毒。

b、供水措施

除紧急修复自来水管线外,震后初期立即采取五种种临时的供水措施,深井取水、瓶装水供应、送水车送水、分散取水和水龙带输水等方式。规划采用以深井取水为主,送水车为辅的供水模式,其他三种方式作为补充。

深水井布置的密度为每5000人设一眼深水井,每个避难场所不少于两眼深水井,每井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0米。共设置1712眼深水井。打井设备、水泵及动力设备与其他抗震设施一起储存。

送水车的配置按每2万人不少于一辆配置,全市需要配置657辆。

表1-1 规划避震场所配置深水井及送水车数量

c、饮水消毒

临时性供水的消毒是保证饮水卫生的重要环节。一般井水消毒的加氯量可按1.5~2.0毫克/升,加氯半小时后,水中余氯应为0.5~1.0毫克/升,即符合饮水卫生要求。污染更严重的地面水的加氯量可按3~6毫克/升计算。消毒剂的投放可以集

中进行,也可以分区或分片的进行。

d、消防供水

规划在每个居民安置点设置两处消防水体,每处消防水体应满足两次消防的水量。

e、集中式供水网管修复后的供水

管网修复后及供水前,必须先清洗管线、加大消毒剂量,还必须使消毒剂在管线中有充分的接触时间,待余氯量达标以后,才能去除消毒液,冲洗管线后,再蓄水与供水。

f、水源周围的卫生清理

地震后的供水除一般的细菌性和化学性污染外,还存在尸碱中毒的危险。为防止饮水的尸碱中毒,必须尽快对水源周围的尸体进行清除,同时还应对局部环境进行认真的漂白粉消毒处理。另外,用砂滤或碳末、明矾混凝过滤、吸附等,也可以去除水中的尸碱和细菌毒素。

厦门有两处水源地位于行政区外,一处为九龙江取水口,一处是规划的长泰龙津溪取水工程。当水源地出现强烈地震时,厦门应切断震区水源直到水源检验安全后恢复原水输送。切断部分水源期间,厦门市应启动震后节水预案,通过节水消化水源不足的情况。

二、排水系统防灾规划

1、排水系统内容

排水工程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提升泵房和污水处理厂。其共同承担城市的排水任务。

2、排水系统建设标准

污水厂(含污水回用处理厂)的水处理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格栅间、沉砂池、沉淀池(含二次沉淀)、生物处理池(含曝气池)、消化池等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对污水干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城市排涝泵站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排水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按每人每天30升的污水量来设置处理设施。选址与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300米,距离水源取水口至少500米远,设在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设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有方便的交通和水电供应条件。排水管管材宜选择使用UPVC管材,排水管应以重力流为主。

消毒药品可以分区集中储备。大型的居民安置点,如有储备仓库的,也可以自行储备。

4、排水应急预案

排水应急预案按不同等级地震进行不同方案。本次规划按居民留守家中和居民集中安置两个等级来细化预案方案。

1)居民留守家中时的排水应急预案

排水管道畅通的区域仍然采用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不畅通的区域采用上门收集的方式临时处理,尽快修复排水管道。

2)居民集中安置时的排水应急预案

利用安置地的排水设施和消毒药品进行污水处理。

三、燃料供应系统防灾规划

1、燃料系统内容

燃料系统包括天然气设施及管线、液化石油气设施及油料设施供应。其共同承担城市的燃料供应任务。

2、燃料系统建设标准

所有燃料系统的主要设施、管线、控制系统及其消防系统,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燃料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1)燃气设施及管线

在8.5度地震作用时可能出现中等破坏程度以上的薄弱环节,应安排专门抗震加固计划,其中,重点优先安排破坏程度在中等以上管段;然后安排其他的管段的加固和改造计划。

加强新铺设管道抗震措施,如做好金属管道的内外防腐保护工作;不同材质的管道相连接时应做好接头的处理;管沟基础要夯实,防止不均匀沉陷给铸铁管接头造成损害;在铺设管道时,最好浅埋并用疏松中等容重的土回填,以提高管道的抗震能力;对平时运行发生泄漏或年久失修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成抗震能力高的管道和接头,以提高燃气管道抗震安全性。

2)输油设施及管线

输油系统需提高抗震设防等级至8.5度。

4、燃料供应系统应急预案

遭遇7.5度及以下地震破坏时,可根据破坏程度决定是否继续采用管道输送,并根据破坏进行紧急抢修。

遭遇大震(8.5度)以上地震破坏时,应立即停止管道供应,关闭所有隐患地带的阀门,排空管道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厦门的燃料供应暂停天然气的供应,由油料及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油料由各厦门本地油库、陆路和港口输送。燃料供应点(加油加气站)由抗震指挥部统一调配,燃料保证首先保障居民生活,救灾用车和救灾用发电设施的燃料供应。

四、供电系统防灾规划

1、供电系统内容

供电系统防灾的重点为重要供电设施有电力调度中心、发电厂、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及保障厦门市供电的500kV超高压线路。

2、供电系统建设标准

电力调度中心、本市大型发电厂、500kV大跨越塔、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

站及为避难中心场所供电的110kV变电站等重要供电设施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供电系统平时措施

1)制定供电平时措施,为避震疏散场所储备必要的供电设施(小型柴油发电机、应急电源接入开关柜),特别是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中心避震场所和有配电室的固定避震场所需常备柴油发电机。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发电车,保障大震时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柴油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的供电。

2)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采取抗震加固、抗震改造措施,提高重要电力设施的抗震能力及供电可靠性。平时加强重要电力设施电缆通道(220kV电缆通道)的巡查和维护,尽可能保障震时的送电能力。

3)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积极采用新技术,推进电网技术升级。规划新建的重要电力设施场地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抗震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4、供电系统应急预案

1)外部城市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本市的电厂满出力发电时能提供约202万kW的负荷,为优先保障本市居住、公建的供电,需对非保障民生的工业、娱乐业、经营性办公、负荷进行临时停电。

2)城市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分为两种情况:当本市遭受大震(8.5度及以上)时,导致全市电厂、送电线路、变电站故障停电的应急预案;当本市发电厂故障或遭受人为破坏时,导致全市电厂、送电线路、变电站故障停电的应急预案。

五、通信系统防灾规划

1、通信系统内容

通信系统防灾的重点有国家级卫星测控中心、厦门市广播电视中心及中波、调频发射台和三家通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的枢纽机楼及通信骨干光缆通道。2、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建设标准

通信枢纽机楼、长途通信机楼、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广播电视中心、中波和短波广播发射台等重要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通信系统平时措施

1)制定通信平时措施,保障应急时能快速险情处理,尽快恢复通信。

2)对现状通信设施进行震害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采取抗震加固、抗震改造措施。

3)加强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在改、扩建和新建的路由采用光缆传输、逐步建成多路由、多核心机楼的环形通信网络;增加厦门市与外部城市骨干光缆通道的建设,提高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规划新建的重要通信设施场地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抗震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4、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1)外部城市通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通信部门立即启动通信系统应急预案,快速通过多路由切换,保障通信的畅通。

2)城市通信系统应急预案:优先抢修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中心避震场所有损坏的通信设备和光缆线路,移动通信车、全球卫星通信机进入值守状态;广电部门立即检修中波、调频发射台的设备,使市民能即使了解灾情信息,避免恐慌造成的二次危害,并有序的进行疏散。

六、交通运输系统防灾规划

1、交通运输系统内容

交通运输系统包括铁路运输系统、公路运输系统、水运系统、空运系统和城镇交通运输系统。

2、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标准

1)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含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Ⅱ级干线和货运专线的铁

路枢纽的行车调度、运转、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建筑,以及特大型站和最高聚集人数很多的大型站的客运候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级汽车客运站和公路监控室,一级长途汽车站客运候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3)水运通信和导航等重要设施的建筑,国家重要客运站,海难救助打捞等部门的重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4)国际或国内主要干线机场中的航空站楼、大型机库,以及通信、供电、供热、供水、供气、供油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航管楼的设防标准应高于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空运系统不仅考虑厦门市域内的设施,应敷设到周边城市的空运设施。

5)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应划为特殊设防类,包括厦门大桥、杏林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海沧大桥;处于交通枢纽的其余桥梁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城市轨道交通的地下隧道、枢纽建筑及其供电、通风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3、交通系统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期间,优先抢修空运系统设施,保障紧急救援措施能顺利实施。根据厦门实际情况迅速修复码头和客运站等水上运输设施,保障大规模物资和人员运输。

————第二部分:专题报告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背景

《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2008-2020)已经编制完成,该规划作为全市层面防灾纲领性文件,主要解决综合防灾的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和概念层面的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对于具体实施层面仍缺乏指导作用。

四川汶川“5·12”大地震暴露出我国在城市生命线工程上的脆弱,唤起了社会各界对生命线工程的重视。鉴于此,为加强厦门市的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进一步有效实施,便于在城市管理中落实综合防灾规划和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的防灾抗灾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市民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受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委托,从可实施性角度出发,开展本次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7]第117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字[1995]333号文)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1996)

《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8)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2008-2020)

《厦门市通讯工程专项规划》(2006-2020)

厦门岛及岛外各行政区电力网专项规划(2006-2020)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为《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的规划延续,因此确定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与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致,规划重点为厦门本岛。

四、指导思想与任务

坚持“平震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立足于抗防。力争提

早做准备,常备不懈,有备无患,力求在震前做好各项减灾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地减

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要求针对厦门市未来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的基本要求,提出基础设施中需

要加强抗震安全的重要建筑和构筑物,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分析其在地震

时的安全指标,并制定必要的管理措施。

图1-1 厦门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20年)

第二章规划内容及规划原则

一、规划内容

1、生命线工程定义

所谓城市生命线系统是指公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如城市的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所拥有的设施是异常繁多。在这个庞大的复杂系统中,可以分出若干个子系统,有源动力系统(电力、煤气、热力等)、信息传播系统(邮政、电信、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支持等)、生活供应系统(供水、供气、排水、垃圾处理、医药、防疫等系统)等。生命线系统是保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里“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生命线工程”在《工程抗震术语标准》中的解释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且地震破坏会导致城市局部或全部瘫痪、引发次生灾害的工程,如供水、供电、交通、电讯、煤气等。

2、本次规划内容

考虑本次规划分为四个专题,其中各有侧重,本专题侧重研究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料供应系统、供电系统和通讯系统等提出抗震设计要求,保证在震时能正常发挥作用,并提出震时的保障和管理措施。

二、生命线工程的重要性

城市生命线系统中每个子系统都由一些相关的环节组成,生命线以系统的形式发挥其功能。因而,系统中任何环节滞后、失灵或遭破坏,就可能影响部分乃至整个系统的功能,甚至导致整个城市瘫痪。如城市的供水、供电线路在某处遭到破坏,城市的局部将出现停水、停电灾害,严重的将导致城市供水、供电系统的瘫痪,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安全。

城市生命线系统遭到灾害破坏时,不仅是其本身系统的破坏,而且对城市以及城市居民产生更加严重的危害,城市生命线系统所造成的灾害具体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是由生命线系统直接造成的灾害叫做一次灾害,如水、电、气等管道破坏而产生的停水、停电等;第二类是由一次灾害所引起的二次灾害,如火灾的发生、危险物的爆炸、有毒气体的扩散等;第三类是由一次灾害和二次灾害引起的社会混乱和恐慌,停工停产和疾病流行等。这些灾害具有多样性、多发性、同时性和诱发性等特点,它产生的次生灾害有时比一次灾害将更为严重。

我国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问题是没有充分考虑非常态下的生命线运行由于现代城市对水、电、气、油等资源的高度依赖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同时,城市功能“未老先衰”、生命线系统的严重老化以及只够应付平时使用,又大大加强了城市脆弱性。目前,我国城市生命线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在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时表现出脆弱性和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应急弹性容量不足,未能完善应急机制,缺乏系统规划。

三、规划原则

统一规划、完善体系、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四、规划应解决的内容

1、供水

对供水系统中的取水构筑物、水厂、泵站等重要建筑,不适宜用地中的地下主干管线,因避震疏散等城市抗震防灾所需的地下主干管线,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着重解决震时应急供水系统。

2、排水

对排水系统中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重要建筑,不适宜用地中的地下主干管线,因避震疏散等城市抗震防灾所需的地下主干管线,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着重解决震时应急污水处理系统。

3、燃料供应

对供气系统中的供气厂、天然气门站、储气站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对输油系统中的储油站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4、供电

对供电系统中的电厂厂房、变电站及控制楼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着重解决震时应急供电系统。

5、通讯

对通讯系统中的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着重解决震时应急通讯系统。

6、交通

提出交通系统抗震要求,责成各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及设施进行加固和改造。

五、抗震设防要求

1、抗震设防标准

随着对抗震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在1978年、1989年、2001年出台了三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并在2008年对2001年版规范进行一次修编,逐步提高了抗震设防要求。厦门在不同时期建设的建筑和设施采用当时的设计规范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设计规范。

2、抗震设计要求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规定,参考厦门的抗震设防烈度,厦门重点设防类(即乙类)要求建筑设防等级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8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标准设防类(即丙类)要求建筑设防等级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7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第三章 供水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1、水厂

厦门市各区现状供水系统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提高了各系统的安全性。 本岛现状有自来水厂三座,一座为高殿水厂,位于本岛北部,现状供水能力为6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特区供水引水管及北溪引水渠;另有莲坂水厂,位于本岛中部莲前大道,现状供水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本岛北部成功大道东侧有安兜水厂,规模6万立方米/天,系统独立。

岛外现状较大自来水厂有六座,海沧水厂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杏林水厂供水规模16万立方米/日;集美天马水厂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同安梅山水厂供水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翔安水厂6万立方米/日;马巷水厂供水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此外,各镇一般均有小水厂,供水规模等指标如下:

表3.1 厦门现状小水厂一览表

2、原水管网

厦门供水系统的原水系统现状由约232千米管网和11座泵站组成,分别位于厦门和漳州境内。原水系统将各个水源点的原水输送至水厂。原水管网中,湖边水库引

水工程、特区供水工程、北溪引水工程和西水东调一期工程近期施工或改造,管道质量较好,其他如坂头水库左右干渠、坂头水库原水管和汀溪水库原水渠等,因为建造时间久远,质量较差。 3、供水管网

厦门市自来水经历了数十年的建设,形成了较完善的供水系统。由于建造时间跨度较大,很多管线因建设时间因素、地质因素和维护的原因造成抗震能力的降低。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于2005年对厦门给水管网的抗震评价: 1)在6.5度地震作用下,所有管段都处于基本完好的状态;

2)在7.5度地震作用下,管段总数的94.6%左右的管段基本完好,这些管段管径多为500毫米以上或管壁较厚;发生中等破坏的管段占总数5.4%左右,这些管段管径多为300毫米以下或管壁较薄,大部分处于软弱土中;

3)8.5度地震时,有78.5%的管段基本完好;有21.5%的管段发生中等破坏。发生中等破坏的管段管径多为500毫米以下或管壁较薄,且埋于软弱土中;

4)9度地震时仅有11%左右的管段保持完好,发生中等破坏的占全部管段总数75.8%,其余为严重破坏。发生中等破坏及严重破坏的管段的管径多为600毫米以下的管段或管壁较薄。

震害结果汇总如表3.2所示:

表3.2供水管网震害预测结果

5)存在问题

厦门市供水管网管段的震害表现以下特点:

(1)震害较重处与场地环境有关,一般都发生在软弱土处;

(2)从管材上看,铸铁管材震害明显重于钢管材质;

(3)大直径的管网震害轻于小于直径小的管网震害;

(4)臂厚的管网震害轻于臂薄的管网。6.5度下65个节点轻微不可靠占总节点数的5%左右,系统功能的可靠性较高,这些节点多为独立节点,没有形成网络。

(5)厦门水库基本按照厦门地区的抗震设防标准设防类(7度抗震措施,下同)设防措施,没有考虑防范次生灾害,未能按规范采用重点设防类(8度抗震措施,下同)设防措施。厦门水库没有针对地震的应急供水系统。

4、水库

水库是地震次生灾害的高危因素,是抗震时的防护重点,同时水库也能为震时提供相对洁净的水源,是震时的重要生命线。

厦门市现状小一型以上水库见表3.3:表3.3 厦门现状小一型以上水库

二、抗震要求

给水工程设施是城镇生命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生产用水、居民生活饮用水和震后抗震救灾用水。地震时首先要保证主要水源不能中断(取水构筑物、输水管道安全可靠);水质净化处理厂能基本正常运行。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供水加压泵房。

水质净化处理系统的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反应沉淀池、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加药、贮存清水等设施。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加强设防,是避免震后氯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

按照规范,在一个城镇内,当有多个水源引水、分区设置水厂,并设置环状配水管网可相互沟通供水时,仅规定主要的水源和相应的水质净化处理厂的建构筑物提高设防标准,而不是全部给水建筑。但在厦门,各个大水厂之间相互联系差,应全部满足要求,各镇区内小水厂可不在设防之列。

现行的给排水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要求给排水工程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因此,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一般以城区人口20万划分,故厦门市规划范围内的上述给水工程应提高一度设防。

三、供水平时预案

1、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主要水源及水厂进行抗震加固。针对客水水源地地震对厦门供水系统的影响,进行水源调配规划。

表3.4 厦门市规划自来水水厂一览表

2、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水库进行抗震加固。规划岛内三座小(一)型水库(湖边水库、上李水库、东山水库)和岛外的城市供水水库(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莲花水库等)平时储水按常年蓄水量蓄水,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个小(二)型以上水库设置应急取水口,以备地震时紧急供水。

3、规划在每个紧急避难场所设取水井供震时使用。

4、配备送水车以备震时使用。

5、建立供水自动控制系统,在地震发生时尽可能多的保留水源。

四、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按不同等级地震进行不同方案。本次规划按中小强度地震(烈度6.5度及以下)、中等强度地震(烈度7.5度)、大震(烈度8.5度)和强烈地震(烈度9度及以上)四个等级来细化预案方案。

1、当地震强度不大,烈度在6.5度及以下时,原水供应系统未受损坏,水厂主

要设施完好,管道系统基本完好,不需特殊应急预案。

2、当遭遇中等强度地震,烈度7.5度,原水供应系统未受破坏,水厂主要设施完好,管道系统部分末端中等程度破坏,可能导致水压下降。应急预案是不进行大规模停水,职能部门组织局部地块的抢修,可以根据实际出动水车局部地块送水。

3、当遭遇大震,烈度8.5度时,原水管道未受明显破坏,水厂主要设施大部分完好,制水部分能在短期内恢复。供水管网部分中等程度损坏,供水时漏失严重。应急预案应尽快修复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的设施损坏,使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正常;应尽快修复供水泵站,使供水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并送水;应根据供水损漏程度制定间断供水计划,并公布社会;在24小时内切断主要漏水管道,48小时内修复主要漏水管道;根据实际出动送水车局部地块送水。

4、当遭遇强烈地震,烈度9度及以上时,供水系统瘫痪,应立即停止供水管网供水,保障有限的原水,启动大震临时供水应急预案,供水以居民的饮用水为主。主要供水应急措施有:

1)水源卫生防护

震后供水水源有以下几种:给水厂的清水池和配水池;城市公用储水池;地下水;水库;外来水源,包括瓶装水等。

首先,对集中式给水水源周围进行了彻底的卫生清理。同样,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周围的30~50米之内,也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与消毒。经过快速的水质检测,尽快掌握可做临时供水水源的有关情况(包括水源分布点周围的污染与卫生防护情况,供水构筑物的破坏情况等),尽快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等,无疑是震后早期的应急之需。同时,还要大力开展饮水消毒与广泛的水质卫生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2)供水指标

日本采用的是分阶段指标:震后3日内取每人每日3-18升,用以生存保障;之后取每人每日40升,用以生活必须保障,除用于饮食外,还包括清洗及卫生用水;最后是恢复用户原有的管道供水。震后灾民的需水量国内普遍考虑每人每日供水5~6升,国内也有文献参考日本供水指标将应急供水分为混乱期:震后3日内取每人每日3升;恢复期一:震后4日-7日内每人每日20升;恢复期二:震后7日-30日内每人每日100升;完善期:震后30日后每人每日大于100升。本规划应急供水主要解决恢复期以前的震后紧急供水,鉴于厦门实际情况,本规划将厦门供水分为混乱期:震后3日内取每人每日不少于3升;恢复期一:震后4日-7日内每人每日不少于20升;恢复期二:震后7日-30日内每人每日不少于40升。

3)供水方式

除紧急修复自来水管线外,震后初期立即采取五种种临时的供水措施:取地下水、异地瓶装水供应、送水车送水、分散取水和水龙带输水等方式。

厦门的水源靠外地供给,线路较长,震时供水安全性较低。厦门属于地下水较丰富的地区,取地下水是震后最可靠的取水方式。取地下水采用平时布置和临时打井并举的方式:先勘测避难场所地下水深度,平时按避难人数布置深水井和手动取水井;按区集中存放打井设备及水泵,对震时破坏的深水井进行补充。

深水井布置的密度为每5000人设一眼深水井,每个避难场所不少于两眼深水井,每井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0米。手动取水井可根据各避难场所的地下水位情况具体设置。

厦门规划中心避震厦门固定防灾公园32处,可容纳人员116.7万人,规划设置239眼深水井;厦门体育场馆类避震场所30处,可容纳人口57.3万人,规划设置127眼深水井;厦门广场停车场19处,可容纳人口38.3万人。规划设置86眼深水井;固定绿地避震场所203处,可容纳避震人口119.5万人,规划设置476眼深水井;固定学校操场避震场所216处,可容纳人口43.2万人,规划设置432眼深水井。共设置1712眼深水井。打井设备、水泵及动力设备与其他抗震设施一起储存。

图3-1 日本手动取水井

瓶装水供应是最安全的供水方式。厦门市为沿海城市,海岸线长,码头众多,为抗震物资运输提供很好的途径,为瓶装水供应提供了途径。但是瓶装水供应存在供给速度慢,受交通影响大等缺点,不宜作为紧急供水措施,但可以作为灾后恢复期的饮用水供水方式的补充。

送水车送水不仅方便居民就近取水,而且便于水的卫生防护(如送水车密闭),还可以在送水车中进行饮水消毒。因此,这种方式的临时供水一般能符合卫生需求。缺点是送水车的容量有限,一辆4.5吨的送水车,日供水4次时,按每人每日供水3升计算,可供约6000人饮用。考虑到深水井可以解决大部分的用水需求,送水车送水仅为辅助措施,可根据轻重缓急来合理调配送水车,送水车的配置按每2万人不少于一辆配置,全市需要配置657辆,主要配置在地下水源不足的地区。

表3-5 规划避震场所配置深水井及送水车数量

项目名称容纳人数(万人) 深水井(眼) 送水车(台)

1 规划中心避震场所174.9 35

2 82

2 规划固定防灾公园避震场所116.7 239 70

3 规划固定体育场馆避震场所57.3 127 44

4 规划固定广场停车场避震场所38.3 86 28

5 固定绿地避震场所119.5 47

6 217

6 固定学校操场避震场所43.2 432 216

7 规划紧急避震场所429.1 - -

合计- 1712 657 分散取水方式是临时将一些就近的公共设施(如游泳池)改为蓄水池,应急供水。当然,供水前必须对池底与池壁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与消毒。蓄水后,为防止水质污染要设共用取水桶,或采用浅水泵,取水后要引入装有几个小水龙头的水箱,供人分散取水。分散取水仅作为辅助供水手段,不推荐作为饮用水源。

用消防水龙带临时输水供应是完全没有卫生保障的,因为消防水龙带是帆布做的,输水时水带内呈负压状态,极易受到污染,特别是输水时水带拖在地上,有时还被人踩踏或车辆碾压,造成带中水质的严重污染。检测表明,水龙带中水的大肠菌群数高达1000个/升(卫生标准为3个/升)。可见,其污染程度是十分严重的。这种临时供水方式不能用于饮用水。

厦门市为沿海城市,海岸线长,码头众多,为抗震物资运输提供很好的途径。考虑到厦门市震后供水工程需要的打井设施、水泵、发电机和送水车数量需求庞大,备足全部设施不仅耗资较多,而且从占地、管理等方面均较困难,规划应从地域统筹的方式来考虑,震后通过陆路或水路运抵厦门。

4)饮水消毒

临时性供水的消毒是保证饮水卫生的重要环节。一般井水消毒的加氯量可按1.5~2.0毫克/升(按有效率计),加氯半小时后,水中余氯应为0.5~1.0毫克/升,即符合饮水卫生要求。污染更严重的地面水的加氯量可按3~6毫克/升计算。消毒剂

城市防灾项目工程规划

城市防灾工程规划 一基本概念 1、城市防灾: (1)在《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中,城市防灾(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的概念是指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2)从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角度讲,城市防灾是指城市应对广域性的重大灾害,在灾前预防、灾害抢救、灾后重建等各阶段中,应该进行的各项城市防灾规划、城市防灾设施建设及城市防救灾管理工作(规划防灾、工程防灾、管理防灾三种手段)。 (3)城市规划是最有效的防灾手段。城市的建设用地选址、布局形态、交通系统、绿地生态、市政设施的规划都与城市的综合防灾密切联系 2、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主要系统: (1)防灾研究、监测与预警系统:国家级研究中心、研究机构为核心,联合大学团队与高科技企业协同攻关,产学研一体化。包括城市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区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灾害应急预案、各单灾种(如地震、洪水、台风、地质等)监测和预报系统、火灾监视与消防系统、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 (2)防灾组织指挥系统:对应不同政体与政府组织形式。包括领导机构、咨询机构和指挥设施。 (3)防灾专业设施系统:对应不同的实施主体。包括消防、防洪防涝、抗震防灾、防风防潮、人防等专业设施。

(4)防灾生命线系统:支持组织指挥系统的实施,支持防灾专业设施效能的发挥,还是灾民生活的必备生存物质。包括交通运输系统、水供应系统、能源供应系统和信息情报系统。 (5)防灾支持系统:在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领域进行与综合防灾相关的建设。包括治安系统、储运系统、社会保障与福利系统、医疗救护系统、市政工程抢修系统、法律体系及宣传教育系统等。 3 城市主要灾害源: (1)建设部1997年公布的《城市建筑综合防灾技术政策纲要》中认定地震、火灾、风灾、洪水、地质破坏为现代城市主要灾害源。 (2)其他致灾要素有:气象灾害(暴雨、冰雹、大雾、雪灾、沙尘暴、雷击、高温高湿等)、爆炸、泄漏、公害致灾(环境污染)、高新技术事故、古建筑防灾、流行病灾、交通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容和特性 基本容(1)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2) 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 城乡规划实施(4)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特性 ⑴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就管理的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依法行政的原则⑵系统管理原则⑶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 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 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 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化和法制化建设 第二章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 导行政领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2结合城乡管理工作容,谈谈如何提高行政效能。 提高行政效率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把重点放在改善部环境上,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 改革组织体制。 (2) 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完善行政过程。 (4) 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3行政法治原则有哪些?分别有什么含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容包括4方面容:⑴行政行为主体合法、⑵行政行为容合法、⑶行政行为程序合法、⑷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想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4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所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防灾的若干思考

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防灾的若干思考 王志涛苏经宇 【摘要】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是从源头上解决城市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防灾的编制内容与方法,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综合防灾规划定位、编制原则与编制流程,并针对总体规划纲要和规划编制两个阶段,从城市灾害风险评估、防灾目标制定、区域防灾协调发展、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及避难场所等方面分别给出了规划内容与对策建议,期望为今后我国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关键词】综合防灾;总体规划;防灾对策 1.引言 从古至今自然灾害一直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同行,尤其是近些年来,地震、暴雨、泥石流、低温冻雨等灾害更是频发。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统计,1993至2009年我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超过2600亿元人民币,约占当年GDP比例2.2%,远高于发达国家0.5%左右的水平,自然灾害已成为制约我国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1]。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其中明确提出我国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2]。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可以看出,防灾减灾工作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27%,到2020年前后将超过60%[3]。在保障城镇化水平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同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城镇防灾水平应作为衡量城镇化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从灾害风险角度来看,城市规模越大其面临的灾害风险也越高,经济愈发达地区,愈易于形成大灾和巨灾[4,5]。因此,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同步提升城镇防灾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吴良镛院士认为:如今不仅不能忽视建筑与城市的安全问题,而且要从规划布局上对可以预防的方面予以更根本的考虑[6]。因此,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即开展综合防灾规划,将城市防灾目标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需达到的目标之一,强调生命优先,安全优先,强化综合防灾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的

城市规划与管理

城市规划与管理 课程负责人:杨晓芳开课部门:城建学院编写时间:年月 课程代码城市规划与管理学分总学时 理论学时实验(实践)学时上机学时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性质■通识课程□学科基础□专业课程 面向对象经济管理类的公共选修课程 前修课程 或要求 无 一、课程内容简介 城市规划与管理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制度等外部环境中,把城市作为一个统一的组织系统,对城 市的空间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促进其相互配合,以实现城市发展的预定目标,取得最大 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动态过程。本课程将主要经济管理类的本科生为教学对象,讲述城市规划与 管理的基础知识,是一门公共选修课。 本课程贯彻了我国有关城乡统筹发展的法规、方针与政策,重视城市空间布置与区域经济繁荣的关 系,集中体现了城市总体规划体系、城市形象规划与设计、城市的经济功能与规划、城市规划与行政管 理、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中的绩效管理、公共管理的变革与发展等内容;引入国内外城市规 划管理的先进典型范例,分享现代城市规划与公共管理中有关法制管理和资金筹措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教学目标 《城市规划与管理》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城市管理中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数字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方法。本课程旨在提高学生在城市规划、运营和管理方面 的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和开拓创新能力,通过系统而实务的学习,打造既懂城市规划又懂公共管理的复 合型人才。 三、教学方式 采用教学多媒体课件,鼓励学生课堂参与讨论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的启发式教学方式,在教 学中注重案例教学,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 四、学时分配 教学内容讲课实验(实践) 上机其它小计 一城市和城市规划基本概念;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章城市安全规划 一、城市安全规划及其与综合防灾规划的不同 城市安全规划是通过对城市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为最大化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城市的不利影响,而对城市用地、设施以及人类活动进行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安排。 综合防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历来有之。而城市公共安全规划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内容,两者从表面上看,似乎很相似,都是为预防、应对灾害,保障城市安全而编制的规划。但研究对象上,综合防灾规划,主要强调单灾种的综合,主要考虑抗震防灾、防洪、消防、人防四部分,而对于其他灾害,如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考虑较少。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相比来说研究的范围更广,不仅研究各种灾害,还将风险评估、应急管理、防灾空间的建立等诸多与城市安全相关的因素纳入进来,因而更加凸显其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全程化和圈层化。随着人们对灾害预防、预警、应急、风险评估的日益重视,综合防灾规划逐渐将这些内容纳入进来,因此,综合防灾规划与公共安全规划的界线也逐渐模糊,致使很多研究编制部门将综合防灾规划与公共安全规划统称为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二.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发展概况 我国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研究从社会学、管理学的角度居多,在城市规划层面尚处在探索阶段。 受科技部委托,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下,共同完成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及其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这应该是在SARS 之后,国家首次对公共安全规划领域的探索,为公共安全规划的编制开拓了道路。所编制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编制指南》,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相关理论研究和规划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随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也出台了他们对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研究成果——城市公共安全规划框架研究(建设部2006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这一研究成果不仅分析了我国当前城市公共安全的现状与问题,还研究了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等国内外城市的公共安全及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情况,提出了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但由于没有跳出综合防灾的框框,编制方法与传统的综合防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肌体健康运行,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和建设活动 2.城市管理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城市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 在城市社会管理的四部分中,人口管理是较重要的一方面 城市管理具有以下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城市是高度复杂的集合体,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系统,具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和特征,既自成体系,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同外界环境有着密切联系,从而决定了城市管理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2)管理的开放性(城市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开放型大系统,无论是对自然资源的以来还是产品对市场的依赖,使城市与其区域联系十分密切) 3)管理的动态性 第二章 1.决策的含义:所谓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2.决策要素: 1.决策者 2.目标 3.环境 4.待选方案 5.待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环境因素、备选方案、可能结果三者的对应关系 7.备选方案的评价和选择 3.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计划依据法制依据规划依据经济技术依据 第三章 1.行政的概念: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2.测量的主要三种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 2)行政职能测量法 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公园规划和防灾减灾.

1、公园规划设计 综合性公园的分类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综合公园(G11分为:全市性公园(Gl11、区域性公园(G112两类,由于各城市的性质、规模、用地条件、历史沿革等具体情况不同,综合公园的规模和分布差异较大。综合性公园活动内容多,各种设施会占去较大的园地面积,为确保公园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绿化景观,公园规模一般不宜小于10hm2。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的市级公共绿地。面积较大,活动内容和设施最完善的绿地。其用地面积随全市居民总数的多少而不同,一般在100hm2。在中、小城市设1~2处。其服务半径约2~3km,步行约30~50分钟可达,乘公共汽车约10~20分钟可达。 区域性公园在大城市中,为一个行政区的居民服务。其用地属全市性公共绿地的一部分,其面积依据行政区的居民的人数而定,园内有较丰富的内容的设施。一般在区内可设1~2处。服务半径约1~1.5km。步行约15~25分钟可达,乘公共汽车约10~15分钟。 2、昆明城市绿地规划 要在居住区相对集体的区域设置居住公园及小游园,结合水系。河道及重要景观廊道设置带状公园,并按照“步行五分钟,500米达绿地”的原则布置小游园和街旁绿地。 新建居住区应严格按规范控制绿化指标,绿地率不低于45%,小区及游园人均1平米,服务半径200米的标准安排。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以凸显地方特色景观。 在环滇边通过恢复天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营造人工防护林带建设湖滨生态湿地地区,形成中心城中药的景观绿地。

3.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 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4.防灾公园体系规划 4.1城市防灾绿地规划 城市防灾绿地规划,应当在绿化带建设的基础上,完善连接大公园、河流、农田等开敞空间的避难网络系统,着重规划好城市滨水地区的减灾绿带和市区中的一、二级避灾据点与避难通道,建立起城市的避灾体系。 (1一级避灾据点 灾害发生时居民紧急避难的场所。应按照城区的人口密度和避难场所的合理服务范围,均匀地分布于市区内;常由散点式小型绿地和小区的公共设施组成(如小学、社区活动中心、小区公园等。为保证一级避灾据点的安全性和可达性,必须保证其与地质危险地带和洪水淹没地带的距离在500m以上,并至少有两条以上避难通道连接。 (2二级避灾据点 震灾后发生的避难、救援、恢复建设等活动的基地,往往是灾后相当时期内避难居民的生活场所,可利用规模较大的城市公园、体育场馆和文化教育设施组成。 (3避难通道 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一级、二级避灾据点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防止城市居民避灾地、城市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发生;中突,避难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县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综合防灾减灾作为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列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县、乡(镇)两级各涉灾职能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综合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各灾种的测、报、防、抗、救、援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损失明显下降,人为致灾因素得到有效遏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十二五”时期,县减灾救灾委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

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灾害救助、军地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支撑下,全力推动、做实减灾委工作平台,使减灾委真正成为了协调统领涉灾各部门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挥机构。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协调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涉灾部门救灾应急联动机制,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效率、效能显著提升。 ——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章政策不断完善,依法应对灾害观念明显增强。“十二五”时期,县政府印发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行蓄洪撤退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多项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形成了相对完整配套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逐级完善了应急工作规程,依法应对灾害的思想观念明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备,应急信息推送快速敏捷。“十二五”时期,气象灾害、河流水位、城市涝、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病、空气污染等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完善。气象观测、雨量水位自动观测、农情调度、地震监测台网、林业灾害监测、环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20031101实行)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003-0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7号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与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第三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第四条城市抗震规划的编制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对城市抗震防灾有关的城市建设、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土层分布及地震活动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提供必需的资料。 第七条编制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符合有关的标准和技术,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第八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应当达到下列基本目标: (一)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

(完整版)2017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与答案

2017年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放在突出的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A.全面深化改革 B.促进社会和谐 C.城乡统筹发展 D.生态文明建设 2.构成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 B.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C.行政法律关系的形式 D.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原因 3.当同一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在实施的过程中,其等级效力是() A.同具有法律效力 B.指导性规定优先 C.后法优于前法 D.特殊优于一般 4.“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制 定的行政规范中做出规定”,在行政法学中属于() A.法律优位 B.行政合理性 C.行政应急性 D.法律保留 5.在下列的连线中,不符合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的是() A.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假定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处理 C.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制裁 D.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有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 正,通报批评——制裁 6.以行政法调整的对象的范围来分类,《城乡规划法》属于() A.一般行政法 B.特别行政法 C.行政行为法 D.行政程序法 7.根据行政立法程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从效力等级区分,属于() A.行政法规 B.单行条例 C.部门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8.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不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 A.平等对待 B.比例原则 C.特事特办 D.没有偏私 9.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则是() A.廉洁政府 B.越权无效 C.综合调控 D.公民第一 10.下列有关公共行政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对城市防灾与规划的看法

对城市防灾与规划的看法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而安全就成为未来城市的第一目标追求。应该承认,20世纪是全球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世纪。但无论对中国还是外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防灾减灾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与环境保护相比,城市防灾减灾研究也才刚刚开始。为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为了中国的城市化及小城镇建设不再失误,本报特聘请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金磊先生针对当前城镇在防灾减灾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评论文章,以帮助城市各级领导及城建工作者不断提高对城市防灾的认识。 进入21世纪,中国的城市化将得到大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城市安全减灾问题也日益成为国内外文明城市综合实力的象征。因此,作好城市防灾规划十分重要。现实地看,对防灾规划设计有疑虑的地方颇多,不仅包括减灾规划本身的技术问题,还包括入世后将面临的新标准的挑战,所以落实城市防灾规划对于丰富国家“十五”规划的城市化目标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城市防灾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作用 按国际《城市规划基本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总体规划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城市防灾指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很显然,城市防灾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考虑下的城市防灾功能、城市防

灾空间设置等具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虽回答不了城市防灾的细节,但城市总体规划为城市防灾准备了条件,反之只有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防灾规划才有其位,才能予以实施。据悉,1993年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内大中城市中首次引入城市防灾概念的总体规划,对于城市防灾有许多条款,但现在看来虽内容针对性不强也欠深度,但作为一种开端是应倡导的。迄今,几乎所有大中城市新近颁布的总体规划中都涉及防灾内容,缺点是尚应规定深度。 二、城市防灾规划是促进城市发展战略的有效措施 从一个城市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讲,城市防灾规划作用很大,它不仅仅是针对城市设施建设的专门问题,还对一个城市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安全保障。在日本,许多大城市城市防灾规划是作为法规要求的,城市设计若不考虑防卫空间,城市园林设计若不能同时兼作可避难空间,城市生命线系统设计若不考虑最大紧急状态下的可靠性备用对策,这样的规划设计是不合格的,这样的建设是不允许开工的。更重要地是,它如同为残疾人服务的无障碍设计一样得到最大范围内的普及。笔者从事十多年城市防灾研究及调研分析,发现在城市规划的意识教育中,安全防灾规划设计尚未成为一种意识,更没成为一种责任。不少在建的大型项目在涉及安全评估时,只考虑消防间距、疏散通道及灭火系统,而对于包括建设项目安全保障的根本如选址、本质性安全设计、安全准则、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最大事故灾害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等基本不涉及。从此种意义上讲,没有城市防灾规划的城市设计及建筑创作就难说是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反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大要素注册建筑师考试.doc

防灾减灾是规划师必须研究和对待的重要任务之一。研究灾害规律,加强城市和乡村的防灾能力,防止和减轻灾害的破坏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功能,规划师在这方面也肩负重 任。 据介绍,我国是全球灾害深重的国家之一,灾害频繁发生。在世界大城市中,我国一些城市是发生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城市。例如我国有的城市处于地震构造带中,城市中有的建筑甚至建在地震活动断层上,或离断层较近,很容易受地震的影响;我国还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有140多个大、中城市位于江河洪水水位之下,隐患严重。沿海城市的水患既有暴雨的影响,也来自风暴潮。在山地城市,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城市火灾的发生频繁,群死群伤的特大火灾多次出现,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火灾突出,因违章加工烟花炮竹酿成的爆炸性火灾也连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引起了中央高度的重视。

我国早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现代城市规划时,就明确城市防灾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实践中,城市防灾规划的内容得到不断深化和发展。专家提出,搞好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必须注意五大要素: 要素之一:科学选择城市发展用地

在选择城市发展用地之前,要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划定不同频率的洪水泛滥线和滑坡、断层、熔岩等位置及影响范围,此外还要弄清地下矿藏位置及其开采时对地面的波及范围。在此基础上,作出对城市土地适用性的评定,避免城市建设在不宜建设的地区,防止灾害发生。例如1974年动工兴建,总装机容量为39万千瓦的陕西省某地的发电厂,由于事先没有做好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厂址选在横山滑坡临空面上,建成后仅隔一年,即发现厂区干煤棚柱倾斜、柱基下沉,严重影响电厂的正常运转,为采取防滑加固措施,历时10余年,耗资近亿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此类 教训必须认真记取。 要素之二:合理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

城市防灾规划的反思

城市防灾规划的反思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城市防灾规划的反思 高军王天青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行防灾规划体系已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本文从城市灾害的形成分析入手,提出防灾规划的基本体系及架构,以期对建立新的城市防灾规划体系有所帮助。 【关键词】城市防灾;规划;体系 【中图分类号】 TU984.11 +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2031(2005)05-0070-03 “9.11”事件和“SASE”疫情印象未消,2004年7月10日的一场暴雨,使得北京市交通严重受阻,部分立交桥下因大量积水而造成交通瘫痪。两天后,奥运会举行在即的希腊首都雅典大停电,全城正常运转陷于停顿。人们也会自然地联系想起两年前北京因一场大雪变成了“世界最大的停车场”,去年美国停电、加拿大停电、伦敦大停电和意大利大停电,一年前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一次又一次的灾害使人们看到“原来我们引为自豪的现代都市竟是如此脆弱!”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代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聚集地,其安全性应当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但是,近二、三十年来,世界城市规模急剧扩张,有些城市人口增加了几倍,而防灾、减灾能力却落后于经济发展能力,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城市规划是综合协调城市各项功能的应用科学。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直接根源是“城市病”的出现和扩大,城市灾害是“城市病”的直接表现,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的防灾体系的建立肩负着重要责任。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十条第九款中规定:“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对《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的指导、支持和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中期进展评估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南方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特大灾害接连发生,严重洪涝、干旱和地质灾害以及台风、风雹、高温热浪、海冰、雪灾、森林火灾等灾害多发并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灾害形势,有关各方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 与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80小题,总分80分)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进() A高品质的城镇化 B以人为主核心的城镇化 C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D绿色低碳发展的城镇化 参考答案:B 解析:《中共中央关亍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劢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下列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近期相关工作要求中,不正确的是 () A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B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西安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 基准 C科学评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 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 D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 参考答案:B 解析:《自然资源部关亍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觃划工作的通知》 五、做好近期相关工作 本次觃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觃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 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 基础。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建立国家公 体制,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的体质,对上述保护地 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界定国家公园范围。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 B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 C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等 D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 参考答案:D 解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三、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十二)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体制,对上述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界定国家公园范围。 4.根据《行政处罚法》,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是()A警告、罚款

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

城市规划框架?1城市建设史?1.1中国城市建设史 1.2外国城市建设史 1.3 城市规划思想史 2 城市化小城镇?3城市结构与形态及其演变?4城市规划体系5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6总体规划战略规划 7 控制性详细规划 8 居住区 9城市设计 12可持续发展 10土地使用?11 历史保护城市更新? 13郊区化 16信息化 14全球化?15老龄化? 17生态、景观 18城市规划法规 19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20 城市规划与相交学科? 20.1经济学 20.2 社会学

21 城市开发 22道路交通?23市政工程?24现代技术应用 中国城建史 1. 宋朝之后城市建设与之前城市建设特征比较?2.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设秉承思想体系 3. 主要古代城市的规划建设思想与城市格局(周代洛邑城——曹魏邺城——吴国金陵——隋唐长安——元大都、明清北京)?4.唐长安和汉长安的比较?5. 中国古代规划思想及典型城市(匠人营国思想、管子城市建设思想) 6. 中国古代规划重要著作(周礼考工记——管子——孙子兵法——商君书)? 7. 不同历史时期都市布局的完善与发展 8.不同历史时期居住区的完善与发展 9. 中国古代城市设计手法的运用?10. 平江城规划以及平江图、平江城的意义 11. 中国古代城墙的防御设施的演变 12. 中国古代不同类型城市选址特征及其原因?13. 中国古代城市与西方古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上、土地制度上、宗教上的异同 14. 近代城市体系的二元结构和典型城市 15. 近代城市体系的二元结构下不同类型的城市及其各自特征?16. 上海自1845年开埠为商埠起至1949年上海解放止,一

城市综合防灾与城市建设

城市防灾学

城市综合防灾与城市建设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各类灾害频繁发生,巨灾多而损失大,城市安全防灾已成为世人关注的主要焦点之一,而安全也成为未来城市的第一目标追求。对城市建设而言,城市防灾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是保障城市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规划建设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城市走向未来的必要条件。本文将对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系统地加以分析阐述,并对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防灾方面的缺点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综合防灾城市规划城市建设 一.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概述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是指城市在面临越发多样化复杂化的灾害类型时,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城市的主要灾种和高风险地区,针对灾害发生的前期预防、中期应急、后期重建等不同阶段,制定包括政策法规型、管理型、经济金融保险型、教育型、空间型、工程技术型等全方位对策类型,对城市灾害管理体制进行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并对单项城市防灾规划提出规划的基本目标和原则的纲领性计划。 简言之,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实质上是一种有关城市防灾安全的公共政策,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目的是通过多种手段措施,科学应对对城市长期发展有全局性影响的主要灾害类型,降低城市的综合风险水平,提升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城市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综合防灾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城市灾害种类繁多,按形成原因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按其表现形式则包括气象灾害(台风、暴雨),地质地貌灾害(滑坡、地震),城市生命系统灾害(包括城市交通运输、通信、能源、给排水工程等的毁坏),生物污染(生物及流行病),核污染。不管是采用怎样的分类方法,除了关注原生灾害本身,更要考虑次生灾害及衍生灾害扩大化问题。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9.0级大地震,通过新闻报道和卫星照片可以了解到:一方面绝大多数民众丧生于次生的海啸之中,而不是原发的地震灾害里;另一方面除了被海啸吞噬的区域几近毁灭,在那些只受地震影响但未被海水淹没的地区的房屋却只是在震中摇晃,强震过后,部分房屋不仅未垮塌,甚至连大的裂缝都没有。大地震深刻地警醒了人

同济大学考研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复习要点.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复习要点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范畴 一.城市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1.我国通常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为工程性基础设施,它包含交通,水,能源,通信,环境,防灾等六大工程系统。 2.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生存,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3.城市给水,排水工程系统共同承担城市生命保障,“吐故纳新”之职能。 4.城市供电,燃气,供热工程系统三者共同承担保障城市高能,高效,卫生,方便,可靠的能源供给之职能。5.城市通信工程系统担负着城市内外各种信息交流,物品传递等职能,是现代城市之耳目和喉舌。 6.城市防灾工程系统担负着防,抗主要自然灾害,人为危害,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等职能。 7.城市交通工程系统由城市航空交通,水运交通,轨道交通,道路交通等四个分项工程系统构成,具有城市对外交通,城市内部交通等两大功能。 8.城市航空交通工程系统主要由城市航空港,市内直升机场,以及军用机场等设施。 9.城市水运交通工程系统分为海运交通,内河交通等两部分 10.海运交通有海上客运站,海港等设施。 11.内河水运交通有内河客运站,内河货运摊区,码头等设施。 12.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系统分为市际铁路,市内轨道交通等两部分。 13.市际铁路交通:城市铁路客运站,货运站(场),编组站,列检场及铁路,桥涵等设施 14.市内轨道交通:地铁站,轻轨站,调度中心,车辆场(库),地下,地面,架空轨道以及桥涵等设施。15.城市航空交通,水运交通,市际铁路交通,公路交通组成了空中,水上,地面,地下等城市综合对外交通系统。 16.市内轨道交通,城区道路交通组成了城市内部交通系统。 17.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由城市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等组成。 18.城市排水工程系统由雨水排放工程,污水处理与排放工程组成。 19.高压配电网电压等级为1-10kV,高压配电网具有为低压配电网变,配电源,以及直接为高压电用户送电等功能。 20.高压配电线路通常采用直埋电缆,管道电缆等敷设方式。 21.低压配电网电压等级为220V—1KV,含低压配电所,开关站,低压电力线路等设施,具有直接为用户供电的功能。 22.城市燃气工程系统由燃气气源工程,储气工程,输配气管网工程等组成。 23.城市供热工程系统由供热热源工程和传热管网工程组成。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防灾规划

第八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一节城市防灾规划的主要任务 与内容知识点一:主要任务 城市面对的防灾问题多种多样,在城市规划中,考虑的防灾类型有防洪、抗震、消防、人防和防地质灾害,主要任务是根据城市自然条件和城市地位,确定防灾目 标或标准;提出防灾对策措施;布置防灾设施。 知识点二:主要内容 城市防灾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和城市防灾专项规划两种类型。 其中,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属于法定规划,城市防灾专项规划属于非法定规划。 1.总体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①确定防洪和抗震设防标准; ②提出防灾对策措施; ③布置防灾设施; ④提出防灾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2.详细规划阶段 详细规划阶段,需要在规划中落实的防灾内容有: ①总体规划布置的防灾设施位置、用地; ②按照防灾要求合理布置建筑、道路,合理配置防灾基础设施。 3.城市防灾专项规划 编制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的目的是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规划范围和 规划期限一般与总体规划一致。规划内容一般都比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丰富,规划深度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能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 【例题】城市防灾专项规划提出的防灾设施,其位置和用地应当通过()落实。 A.总体规划 B.分区规划 C.详细规划 D.近期建设规划 【答案】C 第二节城市消防规划

知识点一:消防安全布局 1.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布局 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危险化学物品的总量和密度; 2)重大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应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缘的独立 安全地带,不得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城市水系的上游或其他可能危及 城市公共安全的地段: 3)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设置一级加油站和大型天然气加气站,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混合站,不得设置流动站; 4)高压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不得穿越城市中心区、公共建筑密集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5)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险化学物品,应与相邻用地保持必要的安全距 离; 6)现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应纳入近期建设规划, 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搬迁、改变生产性质、改变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规划实施完成前,应采取临时性韵安全控制措施。 2.危险化学品运输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应设置固定的运输线路,限定运输时间。 3.建筑物耐火等级 建筑物耐火能力分为四级,耐火能力最强的为一级,最差的为四级。 为了降低火灾风险,新建各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以一级和二级为主,控制耐火 等级为三级的建筑,严格限制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 4.避难场地 面积按疏散人口配置,人均面积2m2 以上,服务半径在500m 左右为宜。 适宜作防灾避难疏散的场地为:具有安全保障,不会发生次生灾害的广场、 运动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 知识点二:城市消防站规划 1.城市消防站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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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整理 行政法是政府行政管理和实施依法行政的主要法律依据。 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行政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一、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 1.行政法学基本知识 ①法律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整体的基本要素或单位。 法律规范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逻辑上周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制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证。 法律规范的效力,也成为法律效力,就是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效力包括:等级效力和效力范围。 等级效力指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法律形式的法律在规范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效力范围指法律规范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包括时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对人的效力范围。等级效力,一是取决于制定机构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二是同一主体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三是同一机关相同程序,同一领域,后来高于先前;四是同一主体,同一领域,有一般立法又有特殊立法,特设优于一般;五是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制定的法规等同于自身。 ②A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地位,居于各子法之首。 行政法保障了行政政权的有效行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B行政法规数量大,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法律渊源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制定法律的依据。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以外的法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但高于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渊源之一。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较大城市的人大和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分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制定。 C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依法行政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必须服从法律的基本准则和法制、民主及人权原则在行政领域的运用和体现。即合法性原则是以法制、民主和人权原则为基础的。 行政合法性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内容: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行政程序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公平正义的法律理性) 合理性原则的产生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自由裁量权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其合理的判断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利。 内容:行政的目的和动机合理;行政行为的内容和范围合理;行政行为和方式合理;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合理。 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合理性原则只适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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