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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简介

城中村简介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通常所说的“城中村”,仅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块“夹缝地”,这种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1)人口杂乱,“城中村”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流动人口成为主要犯罪群体。治安形势严峻。(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风景独特。由于房屋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村民居住环境差。(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太差。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消防隐患,(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城中村”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已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痼疾”。

因而对城中村的改造既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缔造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 14 – 2012年第11卷第3期 引言 新形势下加强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研究和探索,既有利于理顺城区基层管理体制,促进基层社区建设;也有利于加快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转变的速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改善城市地域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开发效益,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完成城中村改造,推进现代城市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1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1.1 城中村宅基地产权变更困难 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不合理是城中村的根本问题,也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障碍。在目前运行机制和经济环境下,由于城中村人口密度高,实行房地产开发赢利空间较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也不愿主动进行土地权属的转换,因此,短时期内变更土地产权将有一定的困难。 1.2 缺少资金来源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居民的拆迁及安置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政府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费用。在缺少利益驱动的前提下,无法吸引多种大量资本投入,这也是城中村改造工作深入的巨大障碍。 1.3 管理体制没有良性发展 目前城中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开始就未能真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轨道,徘徊于城乡之间,在管理上缺乏系统,在发展上缺乏约束,没有得到科学、良性的发展。因此城中村改造及管理均需在体制上实施相应的改革。 1.4 政府与市场的不协调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改造原则,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往往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李献军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54) 摘 要:城中村改造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当经济结构、农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要达到了城市(或城镇)发展的水平时对农村管理模式实施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3-0014-02 “缺位”或“越位”,即政府在该插手干预的地方却任由市场无序获取既得利益甚至违法操作,而本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地方政府却主动干预市场竞争,破坏市场机制。政府的有为与不为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得不到和谐发展,甚至由于政府不恰当的行为导致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最终导致许多城中村改造难以实施,改造导致城市空间结构的不合理,偏离城市发展的目标,这些很大程度上与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界限不明确有关。 2 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建议 2.1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项目经济利益,使城中村改造的利益普惠于众,尤其是城中村村民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改造结果的最优化,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因此各级政府要在改造过程中掌握主动权,将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落到实处。在充分强调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的同时,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的方式,又要按照“一村一方案”进行改造城中村,将城中村划分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要求,并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市、区、街道、村各方面的积极性,采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改造资金、方法、收益分配等问题。这样既有利于解决拆迁安置这一重大障碍,也降低了改造强度和改造成本。 2.2 突出以民为本,兼顾各方利益 城中村改造既要照顾村民利益,充分考虑农民转为市民的意愿、需求和目的,在各项政策上多向村民倾斜,让他们在改造过程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重视政府、改造单位的利益,做到政府、村民、改造单位三者利益的均衡。政府与改造单位之间要兼顾改造单位的利 现代建设 Modern Construction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村落已逐渐位于中心城区之中,形成了“城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毋庸置疑,破解这一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消除体制障碍是关键,改革产权制度是根本。 一、“城中村”存在问题的分析 “城中村”是城市急剧膨胀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结果,其无序化建设和发展给现代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是因土地制度的城乡差异,造成“城中村”土地权属和使用混乱,建筑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接吻楼、握手楼、贴面楼比比皆是。二是村内道路等级很低且不成体系,道路狭窄弯曲,消防车、救护车难以进入,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极低。三是村内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缺乏,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脏、乱、差”现象严重,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四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大部分随城市发展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员多愿意选择租金较低、又接近就业地或交通便利的“城中村”居住。结果一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黄、赌、毒”等社会问题突出,各项管理措施严重滞后,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五是传统农村文化尚未与现代城市文明接轨,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并未带来村民素

质的提高,富裕之后不思进取,不工作、不读书的现象在中青年村民中蔓延。等等这些使“城中村”改造成为必然。 二、“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追根溯源,其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体制并存是“城中村”的主要成因。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乡分割明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断扩充城市的区域空间,将城郊农村纳入统一管理,由于村落特有的独立性和封闭性,这些村庄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即形成了城市里的农村社区——“城中村”。管理政策存在的巨大差异,导致行政管理制度条块分割,原有的行政区划缺乏科学性,被征用后的村镇始终未被国家同步从制度上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范畴,在城市中逐步形成一个特殊区域,无法与城市同步协调发展。 (二)土地产权模糊也是城中村问题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由规定可知,我国存在国有产权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两种形式,一般而言,城市中实施国有产权制度,农村和城郊中采用集体产权制度。由于城市的向外发展,必然向农村扩张,城郊结合部的土地变得稀缺,土地

城中村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二号,砖混结构,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元/月,年租金为整(大写:),付款方式: ,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

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元/吨,热水元/吨,电费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①安全文明用电用水;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③保证老人、小孩、同住人的安全;④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安全事故(偷、盗、人员伤亡等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6、在租用期间,若发现下水道堵塞,由乙方负责通畅。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房屋结构及卫生,不得乱钉乱涂乱画,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丢,若损坏甲方房屋及设施(水、电、门窗、房屋配套设施等),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或修复(除自然磨损外)。 五、乙方租用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利用甲方房屋进行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和发展 2.1 广州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城中村是在我国特有的二元城乡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及其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由乡村向城市过度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遗留下的产物。 城中村的真正形成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城市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不断向外扩展而逐渐形成的。李俊夫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前纯粹的农村聚落阶段、80—90年代的城—村过渡阶段和90年代以后完全的城中村阶段。[9】从广州市城中村的形成与发展看,这个分析是符合广州市的实际的。 2.1.1 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性原因。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当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施“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体制。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使得“城市”与“乡村”分属不同的机构体系管理,城市在对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及建设管理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留用地等的管理无效,这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制度原因。 2.1.2 快速的城市化发展是城中村问题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都进入了快车道,城市本身的扩展,尤其是大项目的建设带动了城市的向外扩张,加速了乡村向城市的过渡。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以面状外延式沿交通干道迅速扩展,越来越多原属于郊区的农村居民点被圈入城市发展用地范围,城市开始突破原有界限向外征地扩张,一部分城郊农村的土地被以国家的名义征用,受土地产权限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拆迁开发成本较高,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为降低补偿成本,在征地建设过程中只征空地,不征村落。致使农村土地转变成建成区后,农村人口、农村居住聚落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城中村问题。 2.2 广州城中村的发展现状

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1

1.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当地官员)所属地区(省/市/区/街道)__________ 问卷号__________ 尊敬的受访者: 您好!我们是南京大学的学生,想做一个关于城中村的调查问卷,可能会耽误您的一点宝贵的个人时间。但您的无私帮助将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您的真实所想将是我们调研成功的关键——有了您的不吝支持,我们便能为你们做的更多。 调查问卷采取匿名形式,请各位朋友如实填写,以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在此,我为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致以真诚的歉意。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问卷说明: 1.本调查问卷的填写对象主要是城中村的当地官员; 2.请在您所要选择的项目前的“□”内打上钩; 3.如果选项内容不全面,您可以再“_______”做补充说明; 4.如对问卷中的有关问题不了解或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您身边的工作人员。 正式内容: 1.您如何看待我市的“城中村”问题? □A.城中村承担了廉租房的功能,为创新产业人才进入城市提供了“低门槛” □B.城中村存在着“赃、乱、差”的问题,为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C.城中村建设杂乱,影响城市形象及市容市貌 □D. 其他 2.你觉得城中村在当前的城市中有无存在的必要? □A不清楚□B完全没有必要□C有一定的必要□D非常有必要 3.你觉得市政府对本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重视吗? □A.重视且实际工作到位□B.比较重视且工作基本到位 □C.表面重视实际不到位□D.不重视 4. 你认为制约本村最大的发展瓶颈是什么? □A.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制约□B.缺乏资金,债权债务复杂且沉重 □C.自身优势没有发掘,村集体主动性不够

浅析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较普遍现象,撤村建居社区在近几年中因周边土地大量征用开发,成为四周都是被城市居民住宅所包围的“城中村”,通过撤村建居已从村变为社区,村民变为居民,在组织形式上初步完成了城市化接轨。目前撤村建居社区从行政关系讲是隶属于街道,但其财政基本独立,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仍有赖于原村经济合作社,因而在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出现了与城市建设脱节,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定海目前共有小石契、洞桥、长岗山、胜利、义桥、茅岭、庆丰等七个城中村和沈岭、甬兴、洋岙、东湾、城北五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由两个城中村组成),面积约31.2平方公里,总人口大概42000多人,其中流动人口与外来人口约3万。 由于城中村的特殊性,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类问题。 一、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不完善。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城中村的排污管道、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各种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及配套建设都未列入城建统一规划,加之各村财政投入不均,各城中村环卫基础建设标准不一致,投入不平衡,总体基础设施普遍落后。造成目前公厕建造布局不合理、路灯亮化率未达标、垃圾箱破损严重、道路坑洼不平、市政管网不到位、绿化覆盖率明显不足等现状。据不完全统计,上述城中村当前急需新造公厕22座、安装路灯646盏、道路硬化修补面积达50000平方米、明沟污水管道铺设近30000平方米、绿化补种20000平方米。特别是因为市政管线不配套,城中村很大部分地区排水设施不全,居民生活污水很多往房前屋后一倒了之,一到雨天,污水横溢,或者截污纳管不到位,雨污合流,社区的生活污水和化粪池粪水直排就近河道、溪沟,造成环境污染。 二、环境卫生治理不尽如人意。 城中村的整治工作年年开展,但年年需要整治,反潮现象明显。租住在城中村的众多外来务工人员多是低收入者,卫生意识较差,乱扔、乱倒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现象比比皆是;当地居民虽已从村民转变成居民,但思想上仍保留着农村环境意识,往往只注意自家保洁而忽视公共卫生,因而城中村的卫生死角仍随处可见,农村尤其城区周边水库溢洪道附近居住的市民及部分店铺垃圾不按规定投放垃圾,习惯倒入溢洪道,至此产生死角垃圾。一旦遇到下雨天垃圾随着水流顺势而下,污染了城区河道,给河道整治工作带来影响。 三、出租房未能有序规范管理。

城中村房屋出租合同实用版

YF-ED-J275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城中村房屋出租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城中村房屋出租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 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 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浅析城中村存在问题及改造对策

浅析广东省“城中村”问题的现状特点与改 造策略 韶关学院英东农学院11园林学号:11102021069 【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产物,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事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中村”成为了新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中国背景下的一种新的城市化病,“城中村”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阻滞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文章在分析“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现状、主要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解决举措。只有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的管理范围,以人为本,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才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字】城市化城中村现状改造 1.什么是“城中村” “城中村”是在我国特有的土地所有制下,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城市化问题。对于“城中村”,目前已有很多的定义,如书本中提到的都市村庄、都市里的乡村、城市里的乡村、“城中村”等。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展,原在郊区的村庄被纳入城区范围,在城市发展的带动与影响下发生明显的乡村---城市转型,在产业结构、建设景观和生活方式等多方面逐渐具备城市的特质而与传统农村相区别。但因土地、户籍、人口、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城乡二元体制,它们又没有真正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其发展往往具有很大的自发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景观及社区组织等各方面更是保留浓厚的农村居民特征而与城区差别明显,从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现象,即城市里的村庄,也就是所谓的“城中村”。 2.广东省“城中村”现状与特点 “城中村”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表现出利益性和复杂性,改造“城中村”,实现“城中村”的转型发展,不单纯是物质形态改造的技术问题,更是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事关村集体、村民、政府、管理部门、开发商等多方面利益的及其复杂的

城中村房屋租赁协议(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城中村房屋租赁协议(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二号,砖混结构,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元/月,年租金为整(大写:),付款方式:,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元/吨,热水元/吨,电费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

美丽新城可行性报告(改)

“卓越·美丽新城”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2010年9月

台资信息园安置房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高射炮师新营区临街地块建设” 2、项目开发单位:重庆飞鸿机电公司 3、项目开发单位简介 重庆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经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批准成立,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二级;法人代表:宋晓平。主要股东:宋晓平出资8900万元,持股86.8%,陈安忠出资额980万元,持股9.6%;宋成富出资235万元,持股2.3%,李永兰出资135万元,持股1.3%,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2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二、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基本状况 1、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大学城曾家组团内,地理位置优越。曾家位于沙坪坝区西南部,东邻陈家桥镇,西靠璧山县璧城镇、狮子镇,南接九龙坡区金凤镇, 北连重庆市大学城(虎溪镇)。曾家镇辖10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89个农村合作社,总人口 2.4万人城镇规划面积 3.2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 1.4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 1.96万人,城镇化率82%。2009年度,全镇实现生产总值3.0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72元。今年以来,曾家镇以打造“三大园”(台资信息产业园、西部新城后花园和万亩现代都市农业园)为载体, 抓住中心镇建设和西部新城建设契机,有力的推进了“西部新城经济强镇和生

态宜居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2、地块条件 2.1. 地理位置 新的租赁地位于新修的长新路边,紧靠渝中区的总部经济园不到一公里, 今年渝中区将大力打造大坪的时代天街,未来大坪地区是重庆新的高端消费商 业中心,在虎头岩和长新路,新建和将建的汽车4S店有7—8家,3—4年后这里将成为重庆新的汽车一条街。 2.2.交通 未来五年内,提到重庆主城核心商圈,当属将新增的“大坪CBD”—渝中总部经济园。随着政府将总部经济园区纳入提案,为了升级与总部经济园的 交通配套,目前已经开始修建几处线路: 连接渝州路歇台子与虎头岩的歇虎路,这条路将连通总部经济的新商圈——龙湖时代天街和英利七牌坊。 而在虎头岩龙华4S店背后,将再建一条虎头岩双向四车道支路(大化路),该路建成后,化龙桥将与高九路直接相连,届时阿卡迪亚的业主们可以一车抵 达总部经济的休闲名片——瑞安重庆新天地。 在总部经济园南区,还将规划修建一条永年路,将虎头岩与高九路相通, 连通总部经济的商务核心集群。同时,总部经济园北区将与即将开建的红岩村 大桥相通。 轻轨5号线从园区地下穿过,在总部经济园南区入口有轻轨车站,紧邻 协信阿卡迪亚重庆中央别墅区。

昆明市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昆 明 市 城 中 村 问 题 形 成 的 探 索 班级: 姓名: 学号:

一、昆明市城中村现状特征及原因分析 1.1昆明市城中村形成回顾 1.1.1昆明市城市化发展历程 回顾昆明市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①城市发展恢复期:即 1950—1966 年的全面实行计划经济和建设起步时期,依托老城的商业文化设施,新区和市郊工业片区开始发展,区域城市化开始起步。城市建成区逐年向外扩展,周围的近郊村庄与城市连接,城中村开始萌芽。 ②城市发展停滞期:即 1966—1976 年十年“文化大革命”,城市发展基本陷入停滞状态。 ③城市发展重振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直到 1992 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城市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城市规模从 1978 年的建成区面积约 28km2和 110 万人增加到 1992 年约 70km2和 180 万人。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慢慢被城市包围,许多城中村逐步形成。 ④城市发展高速期:1992 年至今,昆明由西部改革开放的末梢走向对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的转轨使得第三产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 250km2,人口约 270 万,特别是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使得城中村问题日益突出。 1.1.2昆明市城中村发展阶段 昆明市城中村的发展演变是同昆明市的城市发展同步的,昆明城市发展的高潮期,也是城中村快速形成的阶段。因此,昆明城中村的发展有着明显的阶段性,但其最终所形成的土地开发方面的特点是共同的。 一、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 村庄的发展独立于城市的发展进 程,发展速度较缓慢。 80 年代以 前,东庄、大树营等村庄还在城市 建成区的边缘,当时的城市向外扩 展的用地需求有限,城市的发展对 散布在其周围的农村尚未构成较 大的影响。各村的村民以务农为主, 尚无能力建多层住宅,六七十年代 新建和翻建的村民住宅基本上也 都是一、二层的土基房,以村民自 用为主,从建筑外观上看有明显的 特点。 二、进入 80 年代以后,城市化加快,市区内的城中村开始真正萌发。 80 年代以后,昆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使得城市范围不断向外扩展,对城市周围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成为解决用地需求的主要途径。在这一阶段的土地征用过程中,一些农村集体失去了用于进行农业生产的耕地,一部分农民转为非农人口,农民的生产方式也由务农转向做工和经商,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有显著增加。此一时期,农民的建房积极性很高,在宅基地上自建的住宅层数多为 4——5 层。靠近城市旧城区的村庄逐渐被包容到城市建成区当中,这一部分村落的村民开始在建房自用的基础上,对外出售或出租住房。与此同时,由于

城中村现象及改造新思路

第!"卷!第!期!!!!!!!!!!!西!安!工!业!学!院!学!报!!!!!!!!!!#$%&!"!’$&! !(("年)月!!!!!!!!!*+,-’./+0123.’2’4525,56+05678’+/+9:!!!!!!!!!.;<=!((" 文章编号!!>(((?@A>)!!((""(!?>"!?() 城中村现象及改造新思路" 周雪峰!杨小玲 !西安工业学院建筑工程系"西安A>((B!# 摘!要!!为解决#城中村$对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发展秩序的影响=以#城中村$为研究对象展开 深入分析%揭示了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中#城中村$产生的内在原因及其外在条件=从城市发展 及其管理层面对o#城中村$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刻的再认识=指出了#城中村$问题的核心 是#外生型$经济社会机制的结果=提出了以均衡化和利益机制为核心%以智力支持和教育补偿 为支撑%以空间改造和功能重塑为重点的综合化改进策略= 关键词!!城中村’社会问题’外生型经济’改造新思路 中图号!!5,R G)=>>!!!文献标识码!!.!!! !!$城中村%指伴随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是乡村’城市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简言之"$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或发展用地范围处于城乡转型中的农民社区"内涵是$市民城市社会中的农民村%(>?!)= R(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城中村%现象和问题尚未显现=R(年代中后期"城市蔓延和郊区化进程加速"城市边缘区土地被大量征用"因政府要在$城中村%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方面支付巨额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为规避巨额成本"城市政府选择了绕开村落的迂回发展思路"导致$城中村%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规划管理&社区文化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及矛盾"影响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发展秩序"引起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城中村%的形成机制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快速城市化&城市蔓延及郊区化使$城中村%用地被包围&蚕食+)$城中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造成城乡土地市场脱节"土地流转受阻"收益分配&土地利用混乱++传统农村管理机制使城市政府无法对其行使统一有效的规划和管理"滋生许多社会治安问题+,乡村到城市的急速转型并未改变村民狭隘 封闭的小农意识+-城乡二元体制为$亦城亦乡&亦农非农%的$城中村%提供了城市&乡村的双重优待= >!“城中村”社会经济现状 $城中村%依托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丰厚的征地补偿金发展"积累了巨额的集体经济"形成以出租屋租赁为主要谋生方式的家庭经济"但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和以宅基地为基础所形成竞争性出租屋市场成为$城中村%特有的景观特征"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譬如屡禁不止的地下非法经济&难于管理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等问题从而使$城中村%成为一个$社会’经济塌陷带%"以下主要从村集体经济运营&村民及流动人口生存状态来分析= >=>!"寄生型#外生式$的村集体经济 $城中村%村集体经济以第三产业尤其是纯土地出租&物业租赁为主业"经济收入依赖于出租屋租金和政府或开发商征地补偿金"为典型的$寄生型&外生式经济%"经营效益决定于城中村的区位以及周边流动人口的聚集状况= 村集体经济由村委会管理"并由其全面负责社区生活"包括福利及市政基础供给&外来人口管理等"形成$类国有企业的单位制式%的块状管理模式= "收稿日期!!((@?(G?B> 作者简介!周雪峰!>R"B?#"女"西安工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木建筑工程=万方数据

城中村房屋出租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城中村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二号,砖混结构,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元/月,年租金为整(大写:),付款方式:,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元/吨,热水元/吨,电费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①安全文明用电用水;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③保证老人、小孩、同住人的安全;④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安全事故(偷、盗、人员伤亡等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

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导则

附件1 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国家、省相关行业规定及建设标准,为细化指导好我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现制定《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范围原则上为各县城2018年建成区。 二、建设期限 2019年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建设时限为2019—2021年。 三、遵循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将“美丽县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实事,通过“美丽县城”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问题为导向。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以解决当前影响县城不美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补齐这些方面的短板。各地县(市、区)要对照本导则,以问

题为导向,查缺补漏补齐“美丽县城”建设短板,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 ——聚焦有限目标。建设周期为3年,时间较短,建设的内容不应包罗万象,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将人力、财力集中到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上去。 ——必须做到“五个避免”。严禁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高度重视县城的历史文化保护,避免大拆大建;严禁打着建设“美丽县城”的旗号,盲目圈地和扩大县城开发边界,避免“铺摊子”“摊大饼”;各地要深度挖掘当地特色,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化、差异化建设路径,避免“千县一面”;各县区要创新思路,多渠道筹措“美丽县城”建设资金,避免违规举债。 四、“干净”建设要求 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小区改造、拆违拆临、空间环境、污染治理8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市公厕 1.选址要求 公共厕所宜设置在人流密集的道路沿线、街区、汽车站、火车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县城内每平方公里建设不少于5座公厕,其中繁华地段500—800米内不少于1座。 2.建设等级

城中村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

关于我镇城中村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镇目前共有9个村,城中村就占有8个。城中村集体经济不仅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一、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1、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镇9个行政村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800万元,除星辉村外其8个城中村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737.5万元,占97.7%;2007年的全区“十强村”我镇就占有3个,分别是青湖、涂黄、塘山;这与城中村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方便的生活环境分不开的。 2、城中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多元化。一是土地租赁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金,二是村集体原有厂房招商引资的租金,门面房、闲置库房的出租资金,三是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开发出高层写字楼予以出租。城中村集体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可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集体经济增长的主要形式,是财富之源。 3、楼宇经济发展迅猛。随着湖东路网的不断成熟,逐渐形成了以星光、青湖、等村为主的楼宇经济圈。如星光村的东方大厦,现已租给懿丰宾馆、江湖味道等企业,每年给村

集体经济及税收的贡献都非常可观;青湖村的青湖综合大楼(目前已入住5家企业,年租金达80余万元。)、方舟大厦等都是在我镇具有代表性的楼宇经济实体。 二、存在的问题 1、土地政策不够宽松,制约了城中村的发展。城中村发展建设项目,办理规划、土地审批相关手续相当繁杂。特别是民营科技园的成立划走了大片土地,村集体无土地可支配,由此带来了三方面问题:一是开发建设,招商引资难以使土地集中成片,更无法使企业落户我镇;二是占用土地必然使农民失去土地这个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形成一批失地农民;三是在土地变更、土地流转上增加了难度和困难,很容易出现群众上访等问题。 2、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城中村集体经济起步越早,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比如青湖村在过去通过部分土地的国家征用使村集体积累了大量的资金,留住了些“风水宝地”,并抓住机遇,通过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开发高层的写字楼,发展楼宇经济,发展后劲强劲。而那些不注意积累资本,发展乏力的村集体的经济发展速度是益减缓;过去无经济的空壳村,尤其是近年才转变为城中村发展形势更为紧迫。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且是边角余料,集体经济发展起步越晚的城中村,面临的困难就逾多。

城中村特征

1、城中村的界定城中村, 又称都市村庄, 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内, 农业用地很少或已经没有, 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已经向城市转型, 但建筑景观和居民文化习俗仍缺乏城市社区内涵特征, 建立在集体性质土地上的习惯上仍称为“村”的居民聚落。城中村是以本地居民出租房屋获得经济来源、外地户籍居民承租房屋获得临时住所、兼有内部服务型经济为主的城乡过渡型社区。 2、城中村的特征城中村与周边城市地区相比, 其特征主要有: (1) 土地特征。城中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土地, 基本以农村居民宅基地为主、其他建设用地为辅, 农用土地不断减少以至消失, 成熟的城中村已经没有农用土地。 (2) 建筑特征。建筑物以村民家庭住宅楼为主, 缺乏统一规划,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很高(部分位于闹市区的城中村极高) , 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多, 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缺乏, 缺少必要的城市公共绿地、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 (3) 人口特征。本地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亦城亦乡, 人口职业构成复杂, 外来人口居多, 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社会治安难度大, 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形成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 相互之间为房东和房客关系。 (4) 经济特征。城中村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房屋出租收入、集体经济分红以及小规模的商业、餐饮业, 外来人口以居住为主, 部分在本村从事经营, 房屋租赁及其衍生经济成为城中村主要经济模式。 3、城中村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 城中村的类型有: (1) 根据与城市的距离和相交接的形态特征, 城中村可以分为处于闹市区中的城中村、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和处于郊区的城中村三类; (2) 根据所处位置、发育程度和农用地的多寡等因素,城中村可以分为典型城中村、转型中城中村和边缘城中村三类。 (3) 根据具有的经济特征, 城中村可以大致分为以居住为主型、以商贸餐饮业为主型和集体经济工商业为主型三类

宁夏美丽村庄建设

宁夏美丽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会议精神,规范我区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13]18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我区美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主要用于指导本自治区范围内实施新村建设或者旧村整治的美丽村庄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编制任务 以县(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结合村庄现状和发展条件,明确村庄的性质、职能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和结构,布局各类建设用地,提出农宅建设改造管控要求,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并落实主要新建或整治项目及时间顺序。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年—2020年。 四、编制原则 (一)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中心,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二)要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

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量力而行,体现乡村风貌; (三)要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深入调查,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以及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整治措施; (五)要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 五、编制要求 (一)村庄类型与规划要求 根据村庄现有建设基础和产业特点等,将自治区内的村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村庄的规划要求和重点如下: 1.种植型村庄。种植型村庄农业业态主要以粮食作物种植、经果林种植或苗木种植为主,应结合种植类型,推进规模化、绿色化生产,促进村庄环境与田园风貌相结合。 2.养殖型村庄。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养殖产业应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卫生防疫要求;注重治理污染,严格保护村庄环境。 3.旅游型村庄。强化旅游规划内容,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特点和发展前景,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结合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民住宅的开发利用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功能,注重旅游资源和村庄生

城中村问题的制度成因及治理思路

“城中村”问题的制度成因及治理思路——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 王华春/唐任伍/陆劲 2012-10-14 21:57:19 来源:《宁夏社会科学》(银川)2005年06期第77~80页 【作者简介】王华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学系兼职教授(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北京100875); 陆劲,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会计师。(浙江杭州310012) 【内容提要】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集体土地产权的“虚位”及城乡二元管理混乱等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根源。“城中村”问题的本质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化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随着房地产业的繁荣及城市的不断扩张,相应地段的级差地租日益增大,各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土地资产收益,出现了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建设节约型社会重大战略抉择的提出为“城中村”的治理和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巨大的动力。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治理思路/优化配置 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1978~1998年城市化年均增长速度为0.77,1999~2004年年均增长速度提高到1.40。在城市规划方面表现为人口增长与面积的扩张,由于城市扩张速度快,大量地区

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社区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城中村”。“城中村”是指被现代化城市建筑所包围的破旧城区,它被形象地称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城中村”已成为掣肘城市可持续发展、集约使用城市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焦点。“城中村”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城中村”的制度成因 1. 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是形成“城中村”的根本原因。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目前没有实质性改变。在类似的二元管理体制存在条件下,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存在偏重于城市,相对忽视原来城郊接合部即已形成的“城中村”地区。二元管理体制也使得两者在教育投入上出现向城市倾斜而对城郊接合地区投入相对较少,从而形成就业技能上的差别。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户口、就业、福利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中村”村民尽管已生活在城市,但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即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 2.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原因。在实际上已经城市化的地区或者即将城市化的地区,由于土地性质存在差别而采取不同的土地管理形式,因而集体土地实际上从事国有土地的一些功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村土地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可以征用农用地,但不能征用宅基地,已被城市包围的“城中村”的住宅用地和部分村集体房产用地至今仍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仍被固化在集体土地上,身份还是农民。 土地归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但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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