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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兼职教师考核评价表

校内兼职教师考核评价表
校内兼职教师考核评价表

XXX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兼课教师业绩考核指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8、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出A、B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批后由系部统一送教务处。考试结束后,

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详细版.doc

兼职教师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教学行为,引导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激发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稳定兼职教师队伍,本着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专业外聘兼职教师。 二、考核项目 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工作规范等,详见附件《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务部门、专业组、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兼职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事宜。 (二)兼职教师考核工作具体由教务部门执行,并如实填写《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 四、考核标准

1.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每周4节课,5分;每周6节课,15分;每周8节课,20分。原则上外聘教师不得超过每周10节课。 1.2技能大赛的指导工作。每周1次,8分;每周2次,15分;每周3次,20分。 1.3主持或参与教材开发与编写。主编,25分;参编,15分。 1.4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主持人,25分;参与:15分。 1.6主持或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等。主持人,25分;参与,15分。 1.7其他无法量化的工作,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计分时,可累加,但不得超过30分。 2.工作态度,25分。 2.1工作积极,善于沟通,团队意识强;治学严谨,具有较高质量的方案、教案、稿件;认真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热心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仪表、着装得体;语言表达清楚,逻辑性强。 2.2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2.5.1兼职教师评聘、管理与考核制度

目录 一、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0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0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2) 兼职教师聘任与培养办法 (2)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7)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星级教师”评定办法 (9)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专业科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专业科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校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兼职教师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 (2)兼职教师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教学特点,掌握教学方法,服从培训单位的管理及规定。 (4)兼职教师的素质要求: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现场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5)兼职教师由各单位负责推荐,职工培训学校审核,具备兼职教师资格者由职工培训学校安排相应课程的讲授。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和本学科《教学大纲》,按照学校授给的课题要求及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 (2)兼职教师要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包括习题课、复习课、辅导答疑、实验课、音像课等),严格按教学大纲或授课计划执行。 (3)兼职教师应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积极制作课件,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运用现代化手段,为学员提供多种学习支持和服务。 (4)兼职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和提高学员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 (6)兼职教师以搞好本岗位工作为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同时,平时作好专业技术知识的收集、整理和积累工作,授课期间要认真备课和书写教案。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原则上每两年聘任一次。 (2)职工培训学校建立兼职教师档案。每年应将兼职教师培训情况(授课班级、学生人数、教学情况、考核结果等)记入兼职教师档案。 (3)兼职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兼职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考核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4)职工培训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教学所需的必要条件,按所完成的教学任务支付报酬。经常性地和兼职教师座谈、沟通,了解掌握兼职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其解决,定期组织兼职教师交流教学、教学管理经验。 (5)职工培训学校负责对兼职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兼职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并为兼职教师提供图书、教学资源等支持服务。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前提 教学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外聘教师兼课 1.新开课程,校内教师暂不能胜任的; 2.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已饱和,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 3.教师由于特殊原因停课而校内又无法安排顶替的; 4.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聘请专业(学科)建设带头人的; 5.因特殊需要,必须请外聘教师授课的。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学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工程实践类能工巧匠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具有“双师型素质”的教师优先考虑。 3.年龄一般在 60 岁以下,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教研室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教务处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

2.教务处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负责对应聘教师资格条件审核,督导室进行必要的督察。 3.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等相关人员对外聘教师进行笔试、试讲等考核程序,考核小组提出招聘意见。 4.教务处根据招聘意见报予学校班子会研究并审批。审批同意后,将批准手续报学校办公室、教务处、计财处备案。 5.教务处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信息资料备案。 四、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教务处参照《鹰潭应用工程学校教师常规考核细则》对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如下: 1.服从教研室安排,每学期第二周内按规定上交所任课程的教学计划表和实验实习计划表一式二份给教研室主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执行。未完成的每门课程扣3分,未按时上交每迟交一天扣0.5分;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否则酌情扣2-5分;学期末没有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酌情扣1-5分。 2.上课迟到、早退3-10分钟,扣10元/次,并扣常规考核分1分/次;迟到11-45分钟,算旷课一节,扣40元/次,并扣常规考核分2分/次;迟到45分钟以上,算旷课二节,扣80元/次,并扣常规考核分5分/次;上课中途脱岗的按旷课一节处理;上课玩忽职守的,不计课时并扣常规考核分2分,情节严重的按旷课处理。有关活动和会议每迟到、早退扣0.5分/次,每请假(病假、公假除外)扣0.5分/次,缺勤扣2分/次;正常请事假,扣0.25分/天。 3.上课没有教案的,扣2分/次;没有按规定准备教案的(在多媒体教室或机房上课要求准备电子教案,教案中注明日期、节次,教学重点、难点、方法、目标等)扣1分/次;每周至少布置一次作业(电子作业、作品。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情况每两周检查一次并评分。 4.未曾办理调课手续私自调课的,各扣调课方和被调课方1分/次,调课方作旷课2节处理。 5.若本课程规定了要按示范校建设要求开展,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否则酌情扣3-10分。 6.考试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适当考虑本学科的重点、难点,由任课教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9月)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一定的教学能力、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主要服务于专业实践课、实训课的教学,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1)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二)资历条件 具有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2-4-1兼职教师培养方案

广西省宜州职业教育中心 现代农艺技术专业兼职教师聘用、培养、 管理方案 为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加强兼职教师资源的构建与培养,结合我专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示范性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加快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 热爱教学工作,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为人师表,履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 2. 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必须要求了解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能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二、兼职教师的类型 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是根据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聘请的来自行业、企业等社会各界的管理专家、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别:(一)专家型 1.专业顾问或兼职专业带头人; 2.专业委员会成员。 (二)技能指导型 校外实践指导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聘用专家的工作职责 1. 聘用的专家应参与专业方向的确定、调整,专业建设中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方案的制定、审议、论证等工作,对涉及专业建设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参与教学实训计划、教学实训大纲的制定、审议、论证。 2. 参加本专业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特色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资源库、教学方法、精品课程、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的改革、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 (二)兼职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生实训期间的技能训练、组织管理等工作,指导学生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掌握流程和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XX教育部等部门XX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第八条院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每学期末由院部组成兼职教师评议组,根据《兼职教师聘任标准》对拟聘兼职教师及拟承担的课程进行评议。 第十条评议通过后,由院部通知拟聘兼职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本部门,审核兼职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等材料,并填写《兼职教师聘任申请表》,于开课前上报教务处审核。对通过资格认定、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人员,经教务处批准,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颁发聘书。

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芜职中[]号签发人:朱贤忠 ★ 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三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四条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年,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六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七条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工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第九条兼职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聘请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考核办法

新建发电公司设备点检人员兼职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一、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新建发电公司设备点检人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兼职培训教师。 二、兼职培训教师资格 兼职教师应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三、考核办法 1、对同专业、同班组学员考试成绩前三名的相应师傅绩效指标加1至3分,并把奖励额度上浮20%。反之,把同专业、同班组学员考试成绩后三名的相应师傅奖励额度下浮20%。 2、培训、实习结束后,由学员填写“兼职培训教师满意度调查”表,同时由相应专业的中层领导对兼职教师测评,如果均对该兼职教师的表现表示满意,则不扣分,如果有一方不满意,则相应师傅奖励额度下浮20%,如果均不满意则取消奖励。

3、兼职培训教师应指导学员完成月培训总结,并于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未及时完成,则相应师傅奖励额度下浮20%,每晚交一天加罚20%,扣完为止。 4、兼职教师应及时指导学员的学习交流和理论考试及现场实践考核,并能提供相应记录,否则相应师傅奖励额度下浮20%。 四、兼职培训教师处分 兼职培训教师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将由劳动人事部进行相应处分: 1、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师徒合同中所附的培训计划; 2、由于主观失误造成的培训失败,如:实习未针对师 徒合同所附培训计划实施、懈怠培训工作等。 五、附则 1、兼职培训教师考核评定机构及职权: 本厂兼职培训教师考核评定机构为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和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兼职培训教师的管理和评定工作。 2、兼职培训教师基本职责

(1)在培训实习工作开始之前,兼职培训教师应按师徒合同所附近培训计划准备好培训相关培训资料。 (2)在培训过程中,兼职培训教师要注意与学员的沟通,并及时将学员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教育培训中心。 (3)在培训工作结束以后,兼职培训教师需配合劳动人事部和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学员的实习考核工作。 3、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发电厂劳动人事部。

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培养、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 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文件精神,适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建设、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兼职教师的界定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企业)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性教学任务,精通行业(企业)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聘请的兼职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人数占兼职教师总数的30%以上,专业结构与所在二级学院现开设的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二)兼职教师的比例 原则上,举办时间在三年以上的专业,兼职教师数与所在二级学院专业课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应达到1∶1。 (三)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技术水平高。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申报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聘用计划和人选。各二级学院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人事处申报备案。 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负责,教务处配合,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各二级学院组织受聘人员填写《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本二级学院留存一份,人事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人事处师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并由各二级学院颁发聘书。 3、签订协议。由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学院与受聘人签订《重庆广播电视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教学能力;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4.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在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5.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聘请教师,原则上应征得拟聘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外聘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1.兼职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学校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与学校教务处协商好所承担的教学课程和时间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 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课程课时的要求,保证教学质量; 3.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合理安排作业与批改。课后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并且多与专职教师交流,

反馈班级教学情况等; 4.兼职教师应不定期主持经验交流研讨,与专业教师交流企业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促进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 5. 兼职教师应不定期向我校师生举办专题讲座,扩展师生的知识面; 6.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推进我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发展; 7.兼职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学部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程序 1.各专业部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聘请申请,拟定聘请名单; 2.教务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外聘兼职教师名单,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外聘兼职教师名单,并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3.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用协议; 4.学校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名册,对外聘兼职教师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 5.学校统一与所有受聘教师签订《武汉市财政学校兼职教师聘任合同》和颁发聘书。 四、外聘兼职教师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永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任合同》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2.学校将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进行管理,学校办公室把兼职教师花名册下发到各部门,由部门管理相对应的外聘兼职教师; 3.各部门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的考核工作作为师资队伍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各部门负责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到校工作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各项接待工作原则上由专业部承担;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xx油田艺术职业学校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xx油田艺术职业学校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 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幼教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安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1.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优中选优,重在培训。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学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幼儿管理与教学的例外,我校区别于兄弟学校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合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教学需要,用其所长。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参与我校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健我校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 1.遴选 (1)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详尽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学校办公室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考察,向学校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校聘任为兼职教师。 (2)从本地区幼儿服务企业或知名幼儿园聘请兼职教师,大凡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影响。学校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提名并聘任,并报教务处备案。 2.培训 兼职教师来我校任课前,由教务处对其进行形式灵敏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论、产学合作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及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3.管理 教务处负责建立兼职教师库,协调和指导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兼职教师的使用与日常管理归属教务处和专业部。其教学管理以本校教学为主,来我校兼职教学为辅的现实,决定了对其采取灵敏管理和详尽职责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其教学形式可以是授课,也可以是实训实习指导和讲座等。教科室要利用业余时间,不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探讨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及要求。 4.考核 对从企业和产学合作单位聘请的兼职教师由兼职教师所在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学校办公室联合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不定期检查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提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 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幼教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1.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 优中选优,重在培训。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学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幼儿管理与教学的不同,我校区别于兄弟学校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适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 教学需要,用其所长。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 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参与我校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当我校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 1. 遴选 (1) 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具体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学校办公室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考察,向学校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校聘任为兼职教师。 (2) 从本地区幼儿服务企业或知名幼儿园聘请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影响。学校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提名并聘任,并报教务处备案。 2. 培训 兼职教师来我校任课前,由教务处对其进行形式灵活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论、产学合作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及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3. 管理 教务处负责建立兼职教师库,协调和指导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兼职教师的使用与日常管理归属教务处和专业部。其教学管理以本校教学为主,来我校兼职教学为辅的现实,决定了对其采取灵活管理

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智力引进是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指导思想下,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从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管理等部门中可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相应兼职教师职务,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逐步在我校建立兼职岗位与专聘岗位相结合的聘用机制。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必须明确具体的教学、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等任务,兼职岗位主要设置在新兴学科和新学科方向、前端领域、高水平学科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科。 第三条学校聘任与兼职教师本人在原单位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同级的兼职教师职务,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人在原单位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原单位尚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宜聘任兼职教师职务。 第四条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临时讲学、作报告或短期学术交流,以及高等学校之间互聘教师兼课,不聘任兼职教师职务。 第五条兼职教师职务,只在高等学校兼任教学科研工作期间有效,如不再兼任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兼职教师职务应随之取消。 第二章职务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根据被聘教师的学术地位、工作内容和境内外有别分别授予: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客座教授。 第七条兼职教师职责: 1.为学校的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咨询。

2.开展科研项目的合作研究。 3.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专业课程。 4.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讲座,提供学术信息。 5.担任研究生导师,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6.担任与学校中心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八条兼职教师基本聘任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愿参加南京理 工大学的建设,并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2.学识渊博,贡献突出,为某一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在本人从事 的专业学术界有较高的声望。 3.年龄一般在58岁以下,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知名科学家的 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对我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作出 一定贡献。 第九条名誉教授聘任条件 名誉教授是授予境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企业集团等部门的著名专家学者的荣誉称号,聘请名誉教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院士称号(包括相等同的学术荣誉); 2.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曾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 第十条对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境内外著名教授、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公务员、社会名人等可聘为顾问教授。 第十一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某一学科有较高知名度,具 3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使我院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鼓励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来院兼职,优化校外兼职教师队伍,逐渐形成一支“专兼结合、动态组合、校企互通”相对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聘用条件 (一)热心支持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较好的教学能力。 (二)校外专业课兼职教师应来自行业企业或科研单位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一般应有近三年以上对口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三)校外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行业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凡年龄在55岁以上的兼职教师须出具医院体检证明。 第二条工作形式 (一)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及教、学、做一体化课程; (二)指导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开设各种讲座、报告等。 第三条聘用程序 (一)教研室提名,各二级学院主任确认。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教师职称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教研室在本学期结束前两周内确定校外兼职教师人选,同时明确所要求的教学任务等具体事项。校外兼职教师须填写“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报各二级学院主任确认,并对首次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组织必要的专业考核,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定。确认后各二级学院主任在“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登记表”上签字。 (二)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学期初两周内应将确认通过的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聘用协议书(附件2)以及校外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三)人事处备案。校外兼职教师登记表、聘用协议书、校外兼职教师汇总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体检合格证、学历、职称、技能证书等资料交人事处备案。 第四条基本职责 (一)校外兼职教师须接受学院和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价。

专兼职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专兼职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我校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积极推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由院教学考评小组承担, 考评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和书记及部分骨干教师组成,考评小组成员应按照“考核委员会遴选办法”推选,考核具体事务由教学督导室负责。 二、考核原则 坚持辩证和实事求是的观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学生测评、工作绩效和出勤情况等方面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确定教师工作的质量等级。 三、考核方法 教师的考核以教师职责为基本内容,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25分) 教师周课时达12节,计15分。多课头,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加0.5节。每超1节加1分,每少1节减1分,最高25分。 注:(1)教师工作量仅限于上课教师的考核,包括函授、培训讲课、实习毕业设计、大型作业等折算的工作量,按学期周数平均计算。 (2)多课头认定:①不同课程②中专或技师课程名称相同但教材不同,年级和内容不同③单独(课程内的实

训课除外)的实训课。④各课头教学文件齐全。 2、教学文件(25分) (1)教案或课件(15分) 教案书写整洁,课件内容丰富,每章、节有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学时、作业、总结、教具及讲课内容,要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使用旧教案或打印教案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核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接受检查按无教案处理,计0分。(优15分,良12分,一般9分,差6分) (2)授课计划(5分) 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课程表的安排及校历制定,内容全面,课外作业、课堂演示等书写清楚。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不超过4学时。(优5分,良4分,一般2分,差1分)无授课计划者,本项为0分。 (3)教师工作手册(5分) 教师应如实认真填写教师工作手册内容,每缺1项扣1分,直至0分。 3、学生反馈(20分) 以教师任课班级为主体,通过《教师教学情况测评表》向学生(每班人数不能少于三分之二)进行教师教学情况的调查,并进行测评。调查测评的结果进入量化考核成绩(A ≥70℅且C≦5℅为优,18-20分;C≥15℅为差,≤12分,其他为良即B级,13-17分)。 4、出勤情况(30分) ①旷课1课时扣10分; ②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统一活动(含系部教研活动), 一次扣5分;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XX分公司兼职讲师的管理体制,规范兼职讲师的职责,明确兼职讲师的定位,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兼职讲师是指经过XX分公司选拔考评并聘用为兼职讲师的人员。 凡本公司有关兼职讲师的选拔、评聘、考核、异动、奖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包括兼职讲师的职责、兼职讲师的选拔、兼职讲师的管理等。 第二章兼职讲师的职责 一、对公司政令的宣导和企业文化的传播; 二、承担公司相关培训的授课任务。 三、根据培训需求编写培训教材及制作相关教案。 四、根据培训需求建立考试题库,批改试卷。 五、每月提交一份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六、支援各支公司、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从实际出发,每一季度向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培训管理岗提出教育培训合理化建设。 八、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对现有培训进行调整。

第三章兼职讲师的选拔 一、公司内选拔的兼职讲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品质优良,作风正派; 2、热爱公司、热爱寿险工作、热爱中国人寿教育培训事业; 3、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有一定的教学经历; 4、从事寿险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到3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者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相貌端正; 6、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及感染力; 7、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8、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 二、兼职讲师选拔范围: 1、系统内所有在编员工; 2、系统内营销团队组训及其他从事代理人教育训练的人员。 三、兼职讲师选拔方式: (一)申报 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并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兼职讲师推荐表》; 2、经所在部门考察,个险销售部审核后,同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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