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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014版)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3)

A.2 桩基础工程 (6)

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 (9)

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 (10)

A.5 砌筑工程 (16)

A.6 砌筑工程 (18)

A.7 幕墙工程 (19)

A.8 室内装饰工程 (20)

A.9 脚手架工程 (23)

A.10 垂直运输工程 (25)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

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九、本概算定额未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含桩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防雷等涉及结构安全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抽样检测费用。

十、本概算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十一、本概算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以参照使用现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仍有缺项的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并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概算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解释。

A.1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场地平整及整形分为场地平整、场地整形两类项目。场地平整项目指标高±30cm 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运、找平;场地整形项目指挖填标高在±30cm 以上的场地内土方或石方挖、填、运、找平。

二、挖土方的施工方法以机械挖土为主、人工挖土为辅综合考虑,包括放坡和工作面、明沟排水、井点降水、挖桩间土、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但不包括深基坑支护工程;沟槽、基坑还包括了原土回填、夯实等工作内容。

三、除场地平整及整形外,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按下述规定划分:

1. 沟槽是指底宽在 3m 以内,且长大于宽 3 倍以上的挖土石方;

2. 基坑是指底长小于底宽 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 20m2 以内的挖土石方;

3. 超出上述范围的挖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四、深度在 4m 内的一般土石方按场地整形列项,深度超过 4m 的一般土石方按地下室土石方列项。当地下室开挖后需要再挖地槽及地坑的,按沟槽、基坑挖土石方列项。

五、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七、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八、开挖石方的打眼方法以机械施工为主,破碎岩石方法分机械破碎、普通爆

破、控制爆破和静力爆破。当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m 的,可采用普通爆破方式,若距离在 300m 至 10m 之间宜采用控制爆破方式,若距离小于 10m 时应采用静力爆破作业。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场地整形

1.1.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1.1.2 场地整形土石方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土体积计算。

1.2 挖沟槽、基坑土石方

1.2.1 沟槽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加 1.5m(1m)乘以基础轴线长度和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2.2 基坑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每边各加 1.5m(1m)相乘后再乘以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3 地下室土石方

1.3.1 地下室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初步设计无图示尺寸的,分别按下述方式计算:

1 采用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工程支护的,按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所包围的面积乘以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2 采用其他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按建筑物首层外墙线每边外加 3m 宽的工作面后所包围的坑底面积,乘以设计图示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1.4 土石方外运

1.4.1 沟槽基坑土石方外运工程量,按挖方工程量减去基础体积、回填沟槽基坑工程量计算。

1.4.2 场地整形的土石方外运或缺方工程量,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填平衡后的体

积计算。

1.5 填方

1.5.1 地下室周边回填土方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加 12m,乘以 3m 宽,再乘以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1.5.2 室内回填土方工程量,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A.2 桩基础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所有桩的长度,按打桩地面至桩底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桩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2.本章桩基础工程按陆地上打桩考虑,包括预制混凝土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钢管桩、钢板桩、其他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

3.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00。

4.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5.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 1.20扩散系数考虑。

6.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

7.地下连续墙、锚杆的入岩增加费单独计算。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入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二、打(压)预制方桩包括接桩、桩尖、凿桩头、桩头弃碴外运等工作。打(压)预制管桩包括接桩、桩尖、切割桩头、桩头弃碴外运、桩头插钢筋和捣桩芯混凝土

等工作。

三、钢管桩按成品考虑,定额已经包括接桩、割桩帽、桩芯取土、运土,捣桩芯混凝土等工作,不含防腐处理费用。

四、成孔灌注桩

1.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包括入岩、桩芯混凝土、钢筋笼制安、凿桩头、桩头弃碴运输、泥浆外运输等工作内容。

2.人工挖孔桩包括挖土、入岩、护壁、桩芯混凝土、钢筋笼制安、凿桩头、碴土外运等工作。

3.旋挖成孔灌注桩包括成孔、入岩、钢筋笼制安、凿桩头、桩头弃碴运输、泥浆运输等工作。

4.高压旋喷桩,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应扣除桩上部空孔材料用量。

5.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水泥损耗率按4%。设计水泥投放量与定额消耗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五、钢板桩分为打拔钢板桩及打钢板桩(不拔),钢板桩按成品考虑,并已含安、拆导向夹具等工作内容。

六、地下连续墙包括成槽、导墙、钢筋网片制安、捣混凝土、泥浆运输、泥浆池槽砌筑拆除等工作,但没考虑入岩,入岩增加费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七、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内脚手架相应子目。喷射混凝土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八、土钉子目不含钢筋(管)的制作,钢筋(管)另行按±0.00以下结构钢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打(压)预制混凝土桩

2.1.1、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包括桩尖)计算。

2.1.2、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不包括桩尖长度计算。

2.2、打(压)钢管桩

2.2.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桩长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3、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2.3.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2、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3、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4、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5、人工挖孔桩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4、钢板桩

2.4.1、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钢板桩的设计深度乘以长度的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5、其他桩

2.5.1、微型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5.2、砂石灌注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5.3、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计算。

2.5.4、深层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计算。

2.6、地下连续墙

2.6.1、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乘以厚度槽深以体积计算。

2.6.2、地下连续墙入岩增加费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

2.7、基础结构加固

2.7.1、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长度计算。

2.7.2、支护钢支撑、锚杆、土钉钢筋制安工程量,按设计以理论质量计算。

2.7.3、高压定喷防渗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7.4、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3±0.000以下结构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钢筋混凝土结构按照现浇混凝土考虑,包括垫层、模板(砖模)、混凝土等工作内容,但不包括钢筋制安。钢筋制安按混凝土构件附项计算,套用相应钢筋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地下室梁、柱、板、墙等的支模高度以3.6m为准。支模高度超过3.6m的,超过部分按按地下室超高支模计算。

三、本章适用于普通建筑地下室人防工程,不适用于医院等专业性建筑地下室人防工程。

四、地下室人防工程划分防护密闭门设备安装、通风系统安装、配电系统安装、给排水系统安装定额项目,所有安装只为平时设备安装,不含战时设备。

五、地下室底板梁并入地下室底板工程量内。

六、刚性防水中防水砂浆的五层做法刷第一道、第三道、第五道水泥浆厚度为1mm,刷第二道 1:2 水泥砂浆厚度为 1.5cm,刷第四道 1:2 水泥砂浆厚度为 1cm。

七、变形缝填缝及止水带:建筑物变形缝是按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 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 25mm×150mm;钢板止水带为 3.5~4mm 厚、展开宽 250mm;其余均为 30mm×150mm 考虑的。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1.1 柱高计算,应自柱基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1.2 梁长计算,按主梁或次梁的轴线计算,梁高度计算至板底,不扣除连接部分体积。

3.1.3 墙高计算,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底板面计起,没有地下室的从基础面计起,墙顶有梁时计算至梁底,不扣除与梁连接部分体积。

3.1.4 板计算,不扣除伸入板内的柱、墙所占体积。

3.2 钢筋工程量按混凝土构件体积和附项含量以质量计算。

3.3 地下室平面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地下室的底板外边线面积计算。立面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地下室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地下室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3.4 地下室人防工程防护系统,按人防设计的防护单元以防护墙外边线所包围建筑面积以面积计算。

A.4±0.000以上结构工程

章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结构

1.混凝土子目已包括模板制安、混凝土(制作)、场内运输、泵送、浇捣、养护等工作内容,但未包括钢筋制安。其中,混凝土以"混凝土(制作)"含量形式出现,含量已经包括施工损耗,混凝土配合比见附录2;钢筋制安以附项形式出现,套用钢筋相应子目。

2.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阳台板及与板相连的雨篷、悬挑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相应子目计算。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3.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板伸入

砖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楼板混凝土体积应扣除墙、柱混凝土体积。

4、栏板、反檐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反檐高度超过 1.2m,按墙计算。

5、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

6、亭面板体积可以按斜面积乘以厚度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工程量并入亭面板计算。

7、现浇阶梯教室

1)梯悬空部分按楼梯子目计算,填土部分按台阶子目计算,工程量分别算至最上一层阶梯边沿增加一级计算。

2)平底的阶梯教室套用直形楼梯子目,锯齿形底套用弧形楼梯子目,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0。

二、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构件包括制作、安装发生的焊缝自检费用(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未包括除锈、油漆、镀锌等内容,镀锌另行计算,除锈、油漆套用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

2、油漆涂层道数按干膜厚度计算,一道油漆涂层干膜厚度在35(μm)微米左右,按设计要求80微米干膜厚度以下涂二道,80微米干膜厚度以上130微米干膜厚度以下(不含130微米干膜厚度)涂三道,130微米干膜厚度以上涂四道。

3、钢结构构件连接件(板)、加劲板工程量按柱、梁、支撑等构件20%计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工程量。

4、钢结构构件安装按照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不同施工机械分别编制。建筑物最高安装高度在36m以下的,执行履带式起重机或汽车式起重机子目;建筑物最高吊装高度在36m以上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

5、钢结构构件安装包括结构件的高强螺栓,压型钢板混凝土楼板安装包括栓钉、混凝土浇筑,钢柱内浇混凝土和劲性柱混凝土另行计算;钢筋制安按混凝土构件附项计算,套用钢筋子目。

6、球节点钢网架包括钢管、锥头钢板、套筒封板、钢球质量;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扳、车挡质量并入吊车梁工程量;煤斗和漏斗包括依附煤斗和漏斗的型钢质量并入煤斗和漏斗工程量;柱上的牛腿及悬臂质量并入钢柱工程量;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质量并入墙架工程量。

7、钢结构构件现场拼装包括拼装所需的工作平台。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大于2.5×3m或单件构件长度大于18m的,需计算拼装。

8、吊车梁安装不含钢轨道。

9、钢屋架、钢桁架、钢托架拼装平台子目,支承胎架子目按照摊销编制。支承胎架按照单座胎架情况考虑,支承胎架联成胎架群时,乘以系数1.30。

10、构件跨度在24m以上时,应计算安装所需的支承胎架,支承高度按支承最高点的高度确定。

11、符合下述两项标准以上的大型场馆(如:火车站、机场航站楼、体育场、电视塔等)应计算大型场馆安装措施增加费:

1)最大单跨在60m以上;

2)总用钢量在8000t以上;

3)单件构件最大质量在50t以上。

12、构件运输子目已综合考虑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未包括道路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派保安护送的费用。

13、钢结构结构件运输适用于金属结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运输距离按与项目所在地最近且能够满足加工能力工厂距离确定。

14、钢结构件按照下表划分为三类:

金属结构件分类表

三、屋面工程

1.除琉璃瓦屋面外,瓦屋面子目已经包括瓦脊、檐口线等,琉璃瓦瓦脊和檐口线等另行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捲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2.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3.波纹瓦屋面、镀锌铁皮屋面按铺于檩条上考虑,定额子目内只包括瓦脊,但未包括檩条在内,套算时按实际使用的檩条另套算有关相应子目。

4.亭面铺瓦坡度超过450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镀锌铁丝消耗量乘以系数2.00,其他不变。

5.彩钢屋面板按安装在S/C型轻型钢檩条上考虑,彩钢板宽按750mm考虑,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板材可以换算、檩条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6.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未包括骨架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4.1现浇混凝土工程

4.1.1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

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现浇空心板应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1.柱高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

算。

3)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2.梁长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3) 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3.混凝土墙高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有梁的计至梁底,与墙同厚的梁,其工程量并入墙计算,没有梁的计至板面。

2)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底板面计起,没有地下室的从基础面计起,楼层从板面计起。

4.2钢结构工程

4.2.1 钢结构构件制作、安装(拼装)、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2.2 压型钢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的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以及 0.3 ㎡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4.2.3 大型场馆安装措施增加费按制作安装工程费 20%计算。

4.2.4 钢结构构件除锈、油漆工程量,按设计钢构构件质量和下表系数以面积计算。

4.3屋面工程

4.3.1瓦、型材屋面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附表)以面积计算。

4.3.2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3.3琉璃瓦脊、檐口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3.4卷材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4.3.5涂膜防水、刚性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的面积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附表

屋面坡度系数表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S平×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上式中S平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A为四坡屋面1/2边长,B为脊高,C为延尺系数,D为隅尺系数

A.5 砌筑工程

章说明

一、定额是按标准砖 240mm×115 mm×53 mm、耐火砖 230 mm×115 mm×65 mm 规格编制的,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块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二、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和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

设计室内地坪±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 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圆弧形基础和墙(含砖石混合砌体),除有对应子目外,套相应直形基础和墙子目乘以系数 1.10。

四、砖砌挡土墙,2 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 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五、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 400mm×220 mm×200 mm,柱按 450mm ×200mm×200 mm 规格编制。方整石墙、毛石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子目计算。

六、毛石护坡高度超过 4m 时,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 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5.0.1 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基础长度分别按下述规则确定:

1、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5.0.2 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板所占体积。其中,外墙长度按中心线长,内墙长度按净长;墙高分别按下述规则确定: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或梁底。

2、内墙: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

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6、空花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化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7、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附的墙体体积内。

5.0.3 砖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5.0.4 安砌踏步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踏步尺寸以踏步长度计算。

A.6 砌筑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木材按一、二类木种考虑,如改用不同木种,只调整主材,其它不变。

二、各类门子目已综合门框、门扇、门贴脸、门套、普通五金及油漆,特殊五金材料不同时应换算。

三、各类窗子目已综合窗框、窗扇、玻璃、普通五金及油漆等项目。

四、门窗按成品及半成品考虑。

五、门窗玻璃按 5mm 厚钢化玻璃计入子目内,玻璃品种、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电动伸缩闸门按高度 1m 考虑,设计高度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成品门价格,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6.1 各类门窗工程量除子目另有注明外,按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6.2 卷帘门工程量,按洞口宽度每边加 50mm 和洞口高度加 500mm 的乘积以面积计算。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广东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江门 四类地区:、、、、、、茂名、、、、揭阳、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34 A.15 家具工程-----------------------------------------35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6 A.17 广告牌工程---------------------------------------42 A.18 景观工程-----------------------------------------43 A.19 石作工程-----------------------------------------45 A.20 其他工程-----------------------------------------46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广东2010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版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尠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0m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 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 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及摊消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分别按预拌混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0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2010广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完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编 制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0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 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广东省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装饰定额说 明及计算规则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广东省 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 (上、中、下) 目录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2013 建筑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

298409_广东2010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东莞市华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34 A.15 家具工程-----------------------------------------35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6 A.17 广告牌工程---------------------------------------42 A.18 景观工程-----------------------------------------43 A.19 石作工程-----------------------------------------45 A.20 其他工程-----------------------------------------46 A.21 模板工程-----------------------------------------47 A.22 脚手架工程---------------------------------------48 A.23 垂直运输工程-------------------------------------52 A.24 材料二次运输-------------------------------------54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及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章 节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0版)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目录

(上册) 总说明 (3) 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5) A.2 桩基础工程 (11) A.3 砌筑工程 (14)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 A.5 木结构工程 (23) A.6 金属工程 (26)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 A.8 保温隔热工程 (31) (中册) A.9 楼地面工程 (33) A.10 墙柱面工程 (39) A.11 天棚工程 (39) A.12 门窗工程 (42) A.13 幕墙工程 (46)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48) A.15 家具工程 (49)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0) A.17 广告牌工程 (57) A.18 景观工程 (58) A.19 石作工程 (60) A.20 其他工程 (61) (下册)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3) A.21 模板工程 (63) A.22 脚手架工程 (66) A.23 垂直运输工程 (71) A.24 材料二次运输 (73) A.25 成品保护工程 (74) 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75) A.2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75) A.28 措施其他项目 (77) 第三部分其他项目 (78) 第四部分规费 (80) 第五部分税金 (8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试验费(含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实际配备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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