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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积分制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积分制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积分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自觉性,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激发广大员工以工作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同时满足员工的精神追求,成就员工梦想,持续建设公开、公正、提升、创新、分享的企业文化,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总经理级以下的所有员工。

3.名词定义:

3-1.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综合业绩的考核成果的分值体现,是评定先进、晋职晋级、年终奖、分红以及股权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荣誉表彰挂钩。

3-2.积分制管理:就是用积分(奖分和扣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养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并记录和永久性使用。

4.职责:

4-1.公司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制定、解释、裁决,接受和复核被实施奖惩部门、员工的申诉。

4-2.公司员工委员会是积分制管理的监督、检查、执行与补充完善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积分管理规定以及积分的实施、统计、公示等相关工作。

5.内容:

5-1.积分管理机构

5-1-1.积分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积分制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仲裁。管委会由公司总经办、营销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5-2.积分管理原则

5-2-1.个人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公司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5-2-2.实行以公司为单位(员工委员会)和以部门(二级部)为单位分层授权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增加、减除积分的办法。

5-3.积分说明

5-3-1.员工积分=基础积分+工龄积分+职务积分+职称积分+学历积分+奖励惩罚分。

①基础积分=业绩考核积分+专业技能考核积分,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业绩考核积分为60分,专业技能积分为40分。

②业绩考核积分是指针对员工岗位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得分,具体内容及分值标准如下:

③专业技能积分是指个人岗位所必须掌握技能的考评得分,标准为40分/人.月。专业技能积分包括计算机基础(软件的安装与维护、电脑病毒的防护与杀毒、网页浏览与搜索、网络基础)、办公软件(WORD、EXCEL、PPT、PS等)的操作、办公设备(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的使用和操作、理论知识(营销知识、人力资源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及岗位技巧(沟通技巧、话术、会务或活动主持)等。

④工龄积分是根据入职年限而设定的单元积分项。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自然年)计6分,当年度入职的新员工按0.5分/月计算。

⑤职务积分是根据员工个人所担任的职务(行政级别)而设定的积分单元项。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⑥职称积分是根据个人所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和在公司内所取得的各类职称而设定的积分单元项。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⑤学历积分是根据员工个人所取得的学历而设定的积分单元项,员工学历要求必须是通过在校全日制学习而取得。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⑧奖惩积分是根据员工对实现经营目标做出的贡献而实施的奖励或惩罚性质的加分单元项,具体见奖惩积分细则。

5-4.积分实施

①实施准备:员工转正后,为该员工建立积分管理档案并对其实施积分管理,其起始分统一设置为0分。试用期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②组织实施:积分管理按照“日记录、月公示”的方法进行。

(1)日记录:员工委员会依据积分制管理内容,对照员工实际情况进行积分管理并做好记录。员工(或部门)也可以自行根据本规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及时申报奖罚分,但所有奖罚必须陈述清楚理由,由员工委员会(秘书处)审核汇总,最终报积分管理委员会批准生效。

(3)申诉及复核:员工(或部门)对于认为不合理的奖罚积分可以在公示后2天内向制度管委会提出申诉,管委会收到申诉后必须于1天内作出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4)入档保管:积分公示完毕后存入员工档案并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5.积分使用

⑴晋升(降低)职级:副科级行政级别以下员工,每3个月积分满300分可晋升1级行政级别(已达到本岗位设定的最高行政级别的可晋升1档级别工资);连续3个月月度积分小于60分的,降低1级行政级别;副科级行政级别以上员工,每6个月积分满600分可晋升1级行政级别(已达到本岗位设定的最高行政级别的可晋升1档级别工资),连续3个月月度积分小于60分的,降低1级行政级别。

(2)评比先进:副科级行政级别以下人员全年积分在960分及以上的可被评选为“先进员工”,全年积分在1110分及以上的可被评为“员工标兵”,副科级至一级部正部级行政级别人员全年积分在1100分及以上的可被评为“先进干部”。

(3)年终奖发放(设积分为X):X∠720的的按年终奖标准的30%发放,720∠X∠840的按年终奖标准的的60%发放,840∠X∠960的按年终奖标准的的70%发放,960∠X∠1080的按年终奖标准的80%发放,1080∠X∠1200的按年终奖标准的90%发放,X﹥1200的按年终奖标准的100%发放。

(4)带薪旅游:营销序列副科级行政级别以下员工,3个月积分每满300分可享受省内带薪旅游一次(1天)限300元,6个月积分每满600分可享受国内带薪旅游一次(3天)限800元,12月积分每满1200分可享受国外带薪旅游一次(5天)限2000元;行政序列12月积分每满1200分可享受省内带薪旅游一次(1天)限300元。

所有员工积分累计满6000分可享受省内带薪旅游一次(2天)限1000元,积分累计满12000分可享受国内带薪旅游一次(5天)限2000元,积分累计满18000分可享受国外带薪

旅游一次(7天)限3000元。

6.奖励积分细则

6-1.考勤加分

(1)经总经理批准在周日及除春节以外的节假日期间加班的,每加班0.5天加2分。

(2)经总经理批准在春节假日期间加班的,每加班0.5天加3分。

(3)为配合公司活动需要、应对突发事件,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利用下班以后休息时间做利于公司的工作,每0.5天加1分,例如接待应酬、采买、接送客人、接送货品等。

(4)当月出勤为满勤的加5分。

同时,考勤加分管理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安排的培训会不应加分。

(2)干部和员工在加班期间消极怠工,迟到,早退则不予加分。

(3)在加班期间,从事和工作不相干的工作则不加分。

(4)加班期间违规、违纪则不予加分。

(5)加班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的,一经查实,除不予加分外,每次按照加分分值的5倍进行惩罚扣分。

6-2.遵章守纪加分

(1)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关于岗位职责、考核办法、激励政策、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建设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制度委员会审议确实行之有效的,对现行制度或政策每修改一条奖2分;每出台一项新制度或政策奖5分。

(2)在公司组织的关于公司制度考试中成绩95分以上的奖励2分;部门所有员工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部门经理奖励1分。

(3)各级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处理员工的违纪行为的,每处理一人次奖励5分。

(4)检举他人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每次奖5分;同时按违规违纪者被处罚分数同值奖励;如违规违纪者因此而被公司辞退的,则给予检举人加10分,如违规违纪者因此而被判刑则奖励检举人20分。

6-3.经济贡献加分

(1)财务、采购、物流、成本管理控制,缴纳税收、规费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的争取为公司直接超额创造额外的经济效益的,按创造效益总额进行奖励。创造效益以1千元为单位,每千元奖10分;非本职岗位的干部或员工的奖励加倍。

(2)为公司节源开流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比如房租、水、电、气的节约,物品采购、电信电话、移动通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公车的保养使用等,即或是不可量化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一经采纳奖励5分。

(3)非从事营销工作的员工积极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资源和渠道积极协调替公司拿回合同或订单的,在同样享受公司的奖励政策的同时另按每千元贡献另奖10分(四舍五入计算)。

(4)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为公司节约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效益明显的,不可量化的一次奖励5分,可量化的按每一千元奖10分,累计计算。

(5)如有其他应奖经济贡献成果则酌情奖励。

6-4.团队建设加分

(1)为公司推荐人才,被推荐人被公司录取且转为正式员工的,对推荐人奖励2分。被推荐人入职满一年,其级别为副科级的,一次性奖励推荐人5分,并以此基数,被推荐人所定级别每提高一级则推荐人奖励加倍。

(2)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管辖权外相关业务的培训,每次培训会后应针对培训者的培训效果进行民意培训效果测评,满意率超过80%的对培训者按参加人员总人数对培训者每人加1分;满意率低于60%,培训者不计奖分。

(3)员工晋升,其直接上级按以下规定加分:专员晋升副科级的,其直接上级加1分;副科级晋升正科级的,其直接上级加2分;正科级晋升二级部副部级的,其直接上级加3分;二级部副部级晋升二级部正部级的,其直接上级加4分;二级部正部级晋升一级部正部级的,其直接上级加 5分;一级部正部级晋升副总经理级的,其直接上级加 10分;副总经理级晋升总经理级的,其直接上级加20分。

(4)推荐培训资源的,一经公司采用则奖2分;推荐免费培训资源的,一经公司采用奖5分。

(5)为公司提供学习材料的,一经公司采纳,每篇奖2分。

(6)为培训考试出试卷的,每次考试加5分,试卷雷同的不重复加分。撰写和本部门本职工作相关的会议纪要、通告、分析报告、请示、合同以及部门和公司工作总结和领导发言材料每篇加2分,积极响应公司号召撰写各类材料和文稿一经采用原则上奖励2分/篇;

6-5.能力水平加分

(1)在公司内部组织各种比赛中获得表彰的,奖5分;参加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得表彰的,奖20分;

(2)接受公司领导交办的突发性工作,属于非职责范围内的奖5分,重大事情另议重奖。

(3)有很强的专业信息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信息情报并被公司采纳的奖20分。

(4)遇见或者帮助公司防范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奖20分,做出重大贡献另行重奖;

(5)在公司在职期间拿到了国内外专业技术职称各级证书一次性奖励10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公司的工作有关联的一次性奖20分。高升专一次性奖5分,专升本一次性奖8分,

本升硕一次性奖10分。

6-6.工作业绩奖励加分:奖励等级:嘉奖、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四类。

6-6-1.嘉奖: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全公司,每次记10分。

①对顾客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客户书面表扬的;

②本月有好评的,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③团队合作意识强,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得到其他部门的称许;

④拾金不昧,价值1000元以内的;

⑤其他各单位主要领导认为足以奖励的。

6-6-2.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每次积20分。

①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②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③在公司的重大活动过程中(如大型营销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④获年度优秀员工者。

6-6-3.记功: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一次,每次积50分。

①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②创建特殊功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6-6-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记100分

④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更为突出者;

⑤因见义勇为或其它原因受到外部机构或个人电话、电邮、书面、锦旗表扬;

⑥对扩大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⑦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7.惩罚扣分细则

7-1.考勤扣分

(1)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内)扣5分,超过30分钟按旷工计算。

(2)病假不扣分(病假不能事前请假的必须在休假当天征得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病假的,如不能提供医院就医证明或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

(3)旷工每0.5天扣5分。

(4)会议和单位组织的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迟到的每次扣2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分,早退的扣2分。

(5)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 20分。

(6)单位要求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经批准不参加的5 分。

(7)领导要求参加的加班不参加的扣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扣2分。

(8)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从下发文件开始,每延迟一天到新岗位报到上班扣10分,同时按旷工论处,连续3天不报到,公司有权给予当即辞退并扣罚当月全部薪水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2.行政管理扣分

(1)未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私自接受供货商或业务单位宴请和礼物的,经过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接受宴请但收受礼物和红包不及时(超过5个工作日)上交的,其责任人扣50分,同时每超出(5个工作日)1天加扣10分;如果责任人当年发生第二次则予以辞退。

(2)上班时间脱岗或睡觉,脱岗的一次扣10分,睡觉的扣5分;当班领导知情不报加倍处罚,不知情的则按同标准扣分。

(3)值守夜班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巡逻工作,不得空岗、睡岗、不得私自带入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违纪者扣10分/次。

(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宠物进入办公场所,未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或没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携带公物离开公司,违纪者扣10分/次,相关负责人5分/次。

(5)对外的所有公文和资料必须经过综合管理部收发和传递,综合管理部应做好登记和催办工作以及原件的保管工作。如果非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公文和资料没有在当天第一时间交综合室管理部的,每次扣2分;每延误一天扣5分;如有特殊原因耽误并且耽误的理由成立则扣2分。

(6)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严禁任何人将公章、公文、资料、证照带出办公场地,经主要领导批准带出办理公务的,当天用后不管时间再晚或者第二天是否还需要用都必须交还公司原部门妥善保管,违纪者扣20分;如造成公章、公文、资料、证照遗失,当事人及责任上级领导扣50分到200分。

(7)违反财经制度扣10分到100分。借公款办事的,必须每周做一次结算同时向上级领导做一个书面报告,违反此规定的扣5分;事情办完两日内非主要领导批准必须到财务销账,每延迟一天扣5分;财务部门责任人每周不仅要督促借款人及时销账还必须将借款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如有违反扣责任人5分,其所有上级领导扣5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借款人上级领导共同承担。

(8)在公文、资料处理、传递过程中必须按公司的规定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办理,如果延误一天扣当事人5分,即或是有特殊原因也应该扣2分。

(9)男员工染发(除黑色),或留奇异发型的扣2分/次,女员工穿“短、透、漏”等服装的扣2分/次。

(10)未按要求着工装上班,扣2分(未要求着工装的部门不考核)。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每次扣2分/次。

未经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公司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看与工作无关信息、看书、看报、看杂志、看小说、玩手机、聊QQ、打游戏,扣5分/次;部门经理和主管知情不报或不处罚的,则扣经理5分/次,主管2分/次。

(12)未按工作服务流程操作,扣5分/次。

(13)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扣50分/次。

(14)工作时间酗酒者扣20分/次;

(1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者扣20分/次。

(16)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千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扣20分,并负赔偿责任。

(17)工作态度粗暴,使用辱骂性的语言伤及客户或员工者,扣10分/次。

(18)员工打架斗殴,扣 5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即辞退。

(19)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胡搅蛮缠,顶撞上级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即辞退。

(20)如果在工作区吸烟周围同事有意见则应在吸烟区吸烟,在工作区吸烟或酒后上班,影响工作(公司安排应酬除外)扣5分/次。

(21)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培训或分享课程正常秩序的,扣2分/次。

(22)在会场中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聊天、打盹、睡觉、玩手机,扣2分/次。

(23)会议时打闹、看报纸、书籍、吃零食、乱扔杂物,扣5分/次。

(24)会议时起哄、举止不文明,扣10分/次。

(25)会议时手机铃声响,扣2分/次。

(26)不爱护会场设施、环境卫生,扣2分/次。

(27)不尊重授课人、不听从授课人指挥,扣5分/次。

(28)未按时上交学习、讨论心得、报告,扣5分/次。

(29)下班后,办公桌椅未按规定整理的扣2分/次,没有关自己电脑等电源的扣 2分/次。

(30)浪费公司水电资源的,特别是最后一人离开后工作场所不关门窗、水电的扣5分,如果无法查清当事人,则由部门经理和主管承当责任,各扣2分;给公司造成失窃和水灾、火灾重大损失的,另行研究处理。

(31)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扣10分。

(3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扣50分。

(33)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扣100分。

(34)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500—1000元的经济损失者扣20分。

(35)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上者扣20分。

(36)应奖未奖励当事人的,如在以后时间里申诉成功,对当事人按应奖分数的2倍奖励积分。

(37)上级考核下属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行为,一经发现,扣相关人员20分/次。

(38)对积分的奖分方面弄虚作假、虚构事实的,没批准的按20分/次扣分;已经通过奖励的按已奖励积分的十倍进行处罚,第二次做假的,扣50分直至直接开除;做假者、做伪证的按当事人已奖分数的5倍扣分,第二次作伪证,扣100分直至开除。制度委员会审查不严的,委员按已奖励积分扣分。

7-3.工作行为不佳扣分

(1)对上级领导的决定、指示或会议精神相关当事人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汇报沟通,以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贯彻执行。没记住的每项扣5分,领会错误的扣2分,未执行的扣10分,执行不到位的扣3分,执行效果很差的扣5分;对于上述工作的执行,下级必须最迟每两天给上级以各种方式进行简要汇报,没有报告的每天扣1分。

(2)未按要求不认真填写各类表、簿、卡、册出现错误的,扣2分。

(3)起草上报合同不及时,每延误一天扣5分,没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的扣10分;合同每被主要领导修改两处扣1分,合同被主要领导打回扣5分。

(4)对于上级明确有完成任务时间要求,但到期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0分,延迟一天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以此类推,应累加计算。

(5)对于上级明确有完成任务时间要求的工作,在完成工作期间,应加强有效沟通,必须每两天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不及时传达工作信息和有效沟通的扣5分/次,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6)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5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扣5分。

(7)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扣50分;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扣50分。

(8)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扣20分。

(9)没有积极维护好客户,造成客户流失的,流失每一名客户扣20分。

(10)针对外部单位的公文,发回函,工程签认单、合同、经济资料、工作资料相关领

导和责任人必须按照公司对于处理此类事务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和回馈信息,延误一天扣10分。

(11)没有认真按上级领导要求及时书写自己或本部门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总结、会议纪要、通告、分析报告、请示以及相关材料的每延误上交一天扣5分;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12)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拒绝和消极配合他人工作的,导致工作延误和没完成,前者扣5分,后者扣10分。

(13)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学习或集体活动的扣5分次。

(14)负责为公司采购材料的员工,其负责采购的物品种类出现差错,每错一种扣5分;每延误一天到货扣2分(其相关领导同过,按同样标准处罚);没有进行三家以上比选的扣5分;每月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其采买货品价格高过其他商家二次以上,另议严厉处罚。检查出问题的人员应予以超过10分以上奖励。

(15)对于本细则没有包含的内容,如果因员工主观因素和工作态度导致工作失误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制度委员会或主要领导批准扣5分。

(16)对公司团队建设工作不合格的处罚

(17)员工降职,其直接上级主要领导扣5分,副职扣2分。

(18)当事人推荐入职的员工,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辞职的扣除原奖励的分数;如果该员工被公司辞退则扣推荐人5分。

(19)歪曲事实恶意在背后诋毁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扣10分。

(20)道听途说传播公司和公司领导的小道消息的扣10分,制造谣言的扣20分,传播谣言的扣10分。

(21)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后的考试,得分在80分以下的每次扣2分。

(22)主管麾下的员工辞职的,每人次扣主管2分,直接责任经理扣1分;主管辞职的,每人次直接责任经理扣 3分,直接总监扣2分;经理辞职的,每人次直接上级总监扣5分,直接副总扣2分。

(23)下级员工被上级越级建议辞退并且制度委员会批准的,其直接上级罚5分。

7-4.工作能力(水平)不合格扣分

(1)公司每个季度针对各级领导组织的民意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扣2分,满意度低于60%的扣 5分。

(2)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在限时内无法完成或完成的情况无法让上级领导满意,对责任当事人扣5分。

(3)工作交流、沟通不力,导致同仁工作延误或出差错,罚5分。

(4)在会场上在、工作现场上研究讨论工作时,一问三不知,所辖的数据不清楚、不积极发言的或发言不知所云、言不对题的,发言的价值乏善可陈的扣5分。

(5)事前不请示不汇报不沟通,导致工作延误的罚5分。

7-5.其它情况扣分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年度内受到严重警告处罚累计达到3次或记过累计达到2次的。

(3)连续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到10个工作日的。

(4)利用公司资源干私活者,扣50分/次;情节严重的,当即辞退。同时公司有权向当事人索赔。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利用工作资源和权力,照顾亲朋好友经营的扣20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如果其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公司对当事人有索赔的权力。

(5)利用工作之便,用公司的资源和权力内外勾结,收受回扣、红包以及取得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不论金额多少一律开除,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公司有权索赔。

(6)编造课目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或低价高开发票侵吞公款的按贪污论处,一经查实则直接开除,触犯刑法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7)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8)玩忽职守,擅作主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

(9)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10)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11)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金额超过5000元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15)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6)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17)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18)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给公司的声誉造

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19)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擅自涂改各种工作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21)无故旷工5天及以上的,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22)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金额超过5000元的;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24)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在公司内串联、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的。

8.支持文件:

8.1《薪酬管理规定》

8.2《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暂行)》

9.附则:

9.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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