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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业务工作流程

1.申请

1.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的律师。

1.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2)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合伙所需);(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保证书;(4)资金证明;(5)办公场所证明;(6)材料真实保证书。

1.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体初步受理单位为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办地的属地司法局,属地司法局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1.4申请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

2.1受理及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执业证书号码;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③合伙人的权利、义务;④合伙人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⑤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⑥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⑦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应承担的责任;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⑨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

清算;⑩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

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③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④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⑤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的程序;⑥律师的权利和义务;⑦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⑧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⑨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⑩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5)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6)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7)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申请合作所的发起人仅要求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8)若申请人曾经是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内,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则该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应说明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登记机关也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申请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若申请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且应受停止执业以上处罚的执业行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则不得作为申请人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9)申请人原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且该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规定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若该申请人对此处罚行为应负重大责任,则该申请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仅限合伙所的申请人)。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

2.2初审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将初审材料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对不符合标准,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初审。

时限:15日。

3.交纳费用、发证及归档

对省司法厅审核通过,予以核准登记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申请人,按照江苏省律师协会标准要求,统一收取费用。

省司法厅准予登记后,将向律师事务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分为正、副两本。省厅将下发给苏州市司法局,并逐级发放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凭执业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

律师事务所开办申请的全部材料进行归档,由登记机关和受理机关归档,并长期保存。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时要求申请人交纳费用,及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将申请材料全面、准确、规范归档。

时限:即时

(十)本市律师转所业务工作流程

1.申请

1.1申请本地市转所须提交材料:(1)转所申请表(省内)一式二份,并贴足一寸照片;(2)与原所的解聘合同(原是合伙人的要先出具退伙协议;原聘用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的,不需出具原聘用合同);(3)与原所财务、案件已结清的证明;(4)与拟加入所的聘用合同;(5)律师执业证原件。

1.2申请材料标准: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审核

2.1受理的标准: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形式。

(2)是否与原所结清财务、案件。

2.2受理和审核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在律师执业证上进行变更,并将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和审核,将申请材料归档。

时限:即时

(十一)跨省执业调档业务工作流程

1.申请

1.1申请调档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调档申请;(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户籍非本地的,要提供暂住证及租房协议;(6)品行良好证明(执业律师申请的,由执业地省级司法厅出具;非执业律师申请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8)与拟加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意向书;(9)个人材料真实保证书。

1.2申请对象:拟在苏州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包括外省转入苏州执业的专职律师)。

1.3材料标准: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初审

2.1受理的标准:(1)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符合形式要求;(2)调档申请中个人简历叙述完整(学历、工作经历等);(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无民事行为的或限制民事行为人员;②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③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④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受过行政处分的;

⑤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律师资格或律师执业证的;⑥具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不适宜从事律师职业行为的。

2.2受理和初审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律师事务所,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律师事务所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将初审材料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对不符合标准,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初审。

时限:即时。

3.告知和归档

调档申请报省厅后,由省厅审核,审核通过,省厅发调函至申请人资格档案所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待档案发回后,通知苏州市司法局。市局将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归档。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即时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归档。

时限:即时。

(十二)执业律师省内转所业务工作流程

1.申请

1.1申请转往外省市需提交材料:(1)转所申请表(省内、省外两种)一式二份,并贴足一寸照片;(2)与原所的解聘合同(原是合伙人的要先出具退伙协议;原聘用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的,不需出具);(3)与原所财务、案件已结清的证明;(5)律师执业证原件。

1.2申请材料标准: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和初审

2.1受理的标准: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形式。

(2)是否与原所结清财务、案件。

2.2受理和初审

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齐、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符合标准的,收回律师执业证,并开具执业期间品行证明。并将申请材料、品行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上交省厅。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初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受理和初审。

时限:即时。

(十四)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流程

1.申请

1.1律师事务所年检应提交材料: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纳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2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到5月31日。

1.3申请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

2.1年检的受理机关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将年检材料上报住所地司法局,由住所地司法局统一上报市司法局。

2.2苏州市司法局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交补充材料,要求事务所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也可以到事务所进行检查。

2.3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市司法局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建议给江苏省司法厅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的处罚: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4律师事务所因机构分立、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该所已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应予注销,由苏州市司法局提出建议给省司法厅。

2.5律师事务所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可以注销该律师事务所(市局建议)。

2.6应受停业整顿的处罚未参加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恢复执业后30日内申请补办年检手续。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和初审。

时限:按省厅规定时间。

3.交纳费用和发证

律师事务所年检收费标准由江苏省律师协会统一规定,各级律师协会统一收取,并上缴省律协。

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由苏州市司法局上报至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后,作出决定。通过年检的,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加

盖年检专用章,省厅将许可证等材料发放给苏州市司法局,逐级发放至各律师事务所。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时要求申请人交纳费用,及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

时限:即时

(十五)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流程

1.申请

1.1注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年度工作总结;完成业务培训的证明;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报告;律师协会出具的履行章程规定义务的证明。

1.2申请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

2.1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执业证的注册。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只负责受理并进行初审。律师事务所将本所律师的注册材料提交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将本辖区内的注册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逐级上报省司法厅。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市局可以暂缓注册,并通知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1)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2)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执业纪律被处以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暂时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

2.3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由本人申请,注册机关核准后,应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本岗位责任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受理和初审。

时限:按省厅规定时间。

3.交纳会费和发证

律师执业证的年度注册费用,由江苏省律师协会统一规定,由各地律师协会(分会)收取,并上缴江苏省律师协会。

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申报材料,由苏州市司法局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在律师执业证加盖年度注册专用章,并下发给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发放给各律师。

本岗位责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时要求申请人交纳费用,及时发放律师执业证。

时限:即时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一、管理人工作团队建设情况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目前拥有合伙人49名,执业律师121名。本所在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破产管理人名录后,积极组建管理人团队,并指派专职合伙人予以分管。 2017年3月,破产管理人团队部分律师离职,本所随即指派专业能力过硬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补充到管理人团队。 目前管理人团队一般保持在20名工作人员,其中合伙人8名,专职律师11名,行政助理1名。必要时根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临时增加工作人员,以保证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详见附表一) 在日常的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执行中本所通过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包括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文档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信息公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算费用的审批)、驻现场工作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管理人机构合并、分立情况 本所自2014年5月至今未有合并、分立的情况。 三、上海高院随机摇号情况 本所制定专人准时参加高院的摇号工作,中签后积极主动和主审法院取得联系,及时推进案件的进行。未出现无故迟到、缺席以及不承接中签项目的情况。 四、承接的企业破产案件情况 自2014年5月1月至2017年5月31日,本所共通过高院摇号承接破产案件2件,其中未结案件2件。(详见附表二) 五、执行职务及执业纪律情况 (一)指导思想 在企业破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本所认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受雇于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人,必须以减少全体债权人损失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办事,同时必须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工作目标。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 和业务管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所业务及行政管理 一、业务管理 (一)业务管理架构: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分管业务管理合伙人—业务部督导合伙人—合伙人及律师 1、管理委员会构成: 首席合伙人:负责律所的发展,全局考虑,抓全面工作 执行合伙人:日常事务处理 分管业务合伙人:案件的质量、流程管理(督导合伙人的直接领导) 分管合伙人:根据需要设置人事、财务、行政等 2、业务部督导合伙人:每个业务部一名督导合伙人,主要职责案件第一次审批,本分部的业务文书审查,进行专业研究、开拓市场、业务培训、研讨、发展计划、业务质量等 受案流程管理:主办律师填表----督导合伙人审批-------分管合伙人审批 目的是降低律师事务所风险 (二)业务管理内容及方式 康桥所倡导专业化分工及团队合作。根据本所实际及山东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康桥所设立了七大专业部门,包括公司证券部、金融保险部、建筑及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刑事业务部、涉外业务部、环境资源部。 1、业务创新及开拓管理 (1)业务方向的变更 康桥所如其他地方综合性律师所一样,是从律师的传统业务起步的,民事及刑事诉讼的代理、辩护是基本的业务,随着律所的发展和人员的专业领域的

丰富和扩大,特别是适应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更高需求,我们有意识的对公司证券、知识产权、涉外业务等进行了人员和知识的储备,近五年以来,非诉业务有了大量的增加和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多以来,参与了众多的公司并购重组、上市、挂牌、投融资等专项的法律服务。 (2)开拓方式的变革 过去的传统市场开拓模式往往是个人的资源的利用,进行市场开拓。但这种开拓模式是单一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持续性不够。为此,我们研究如何结合康桥品牌在山东地方法律服务市场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如何进行市场的有计划性开发和培育。比如我们加强了各专业部在市场开发和培育中的作用,对相应的专业领域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和培育,积极推出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组织不同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同不同媒体的合作等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将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的推广和康桥品牌的推广向结合,在某些领域与其他律师所、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合作共赢是合作的基础。 对金融及保险机构等具有系统性特点的行业进行成片开发;对企业集团及所属公司的综合服务;参与到政府法律服务采购;参加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案件的招标投标;对常年顾问单位的深度服务挖掘,从日常的法律服务到参与重大公司并购、投融资项目的前期研讨、咨询和建议。 (3)对新型业务的研究和跟进 如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公司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新三板等。 (4)对具有重大发展前景的业务的挖掘和创新 如并购重组业务中,不同的并购方式、新的并购主体和融资的方式、税务筹划等。在新的并购浪潮中,公司的并购行为,已经从单一的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转变为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通过优化税收筹划,减少并购成本;并购的支付方式也从单一的货币,到股权、债权、信托、私募等多种方式;从国内公司间的并购,到国外公司、合资公司、投资公司以及离岸公司及返程投资;从公司并购到协议控制等。并购的重点从注重尽职调查,到并购方案的设计优化等等。对于此类的具有重大发展前景的业务,要进行全面的研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第二章接待? 第三条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待。? 第四条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第十三条在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章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办理立案等手续。?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位说明书(1)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位说明书 第一节人员管理室主任 岗位概述 在个人业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人员管理室的全面工作推动个人业务人力、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 岗位职责 ·人员管理室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管控月度计划分解及总结 ·个人业务人力发展推动工作 ──根据人力发展实际情况拟定相关激励政策和实施方案 ──为营业单位提供人力发展中所需的人力数据支持、《基本 法》宣导资料等 ──对人力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就人力发展计划的调 整、工作侧重点、应对措施向个人业务部经理提出建议·《基本法》及人员管理相关政策的宣导、落实和追踪 ·负责人员管理室的全面工作 ──敦促、指导、协助本室成员完成岗位工作并对工作质量 进行检查、追踪、管控 ──每月主持召开计划总结例会每周主持召开人力研究通 报会 ──负责对中心支公司、各部门科室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相 关配合工作 ──对本室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

能与综合素质 ·人员管理工作的创新 ──收集各基层营业单位及人员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流程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品质为业务一线提供有力支持 ──利用人员管理室在《基本法》利益分析、人力数据分析方面的资源深入开发针对不同层级业务人员的培训课题,并组织科室成员及人员管理员编写相关教材 ──根据人力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针对增员系统、转正系统、留存系统、晋升系统、维持考核系统等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分析个人业务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所辖机构人员管理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主持召开人员管理例会做好工作安排及业务指导 ──对人员管理员进行《基本法》、相关管理政策、人员管理工作知识技能及操作流程、电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收集人员管理员关于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信息,先进工作经验的交流、总结与推广 ──直接定级人员的资格审核 ──对人员管理员工作质量进行追踪、管控与评估 ·接待解答个人业务员关于《基本法》及相关政策的咨询,受理个人业务人员关于营业单位、业务主管违规问题的重大投诉。

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一、管理人团队情况: 上海XXX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邦信阳”或“管理人”)在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后,积极组建管理人团队,并指派专职合伙人予以分管,工作组人员相对固定,项目负责人由合伙人担任。目前管理人团队一般保持在5名工作人员,其中合伙人1名,律师助理3名,一般助理1名。必要时根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临时增加工作人员,以保证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破产法》及高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XXX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内控制度及操作指引》该文件包括业务委派、下设工作小组、管理人公章使用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等细则内容。 二、承接企业破产案件以及强制清算案件情况 截止2014年4月30日,邦信阳共通过高院摇号承接破产案件8件,其中分配完毕终结案件4件,无财产可供分配终结案件3件,未结案件1件;承接强制清算案件7件,其中未结案件4件。共计收取管理人报酬369,387万元。(详见附表)

三、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情况 邦信阳制定专人准时参加高院的摇号工作,中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积极主动和主审法院取得联系,及时推进案件的进行。未出现迟到、缺席以及无故不承接中签项目的情况。 三、执行职务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企业破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邦信阳认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受雇于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人,必须以减少全体债权人损失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办事,同时必须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制度 在日常的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执行中邦信阳通过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包括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文档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信息公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算费用的审批)、驻现场工作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等。其中主要制度介绍如下: 1、报告制度包括正式报告和内部请示,主要内容: (1)对人民法院的阶段性报告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报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取回权、撤销权等

最全最详细律师办案流程

律所律师办案流程 一、诉前阶段 1.01:办理签约 1、确认客户委托意愿 2、签订委托合同 3、依约收费 1.02:了解案件情况 1、准备纸质版案件材料,便于起草起诉文书 2、被告涉诉、涉执行情况,在搜房网等查询是否有房产项目 3、确认诉讼主体、管辖 4、初步察看案件材料、检查是否有漏洞,向客户反馈补充1.03:法律数据检索研究 1、法律法规数据检索研究 2、案例检索研究 3、理论文章检索研究 4、制作法律数据研究报告 1.04:制作起诉文本 1、委托书 2、民事起诉状 3、证据清单 4、财产保全申请书 5、财产保全担保书 6、财产线索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为护照)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5:发送材料盖章 1、邮件中需列明需盖章材料清单,并注明盖章主体 2、邮件中(1)需披露案件存在的问题、风险;(2)列明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 3、及时拿取盖章文本 1.06:准备起诉材料 1、开具所函,介绍信 2、打印证据副本,编页码 3、整理并检查立案材料是否齐全 4、进行网上立案(如有)

1.07:制作通讯录及地图 1、联系管辖法院,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还需询问(1)网上打印的工商信息是否能作为立案材料;(2)诉讼费缴费方式;(3)是否需要携带原件;(4)在法院本部立案还是派出法庭立案;(5)是否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下午均能立案,还是有部分下午无法立案; (6)起诉状、委托书上除公章外是否需要盖法人章(该问题建议提前问) 2、联系被告工商登记机关,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3、联系房管、国土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4、联系车管部门,除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车辆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1.08:费用预借 1、预借差旅费、诉讼费需向财务发送预借费用邮件 2、诉讼费立案后由律所代为缴纳的,需向财务发送代付邮件,并做好记录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缴纳诉讼费,须向法院索取票据 4、预借差旅费及时向财务申请报销 二、起诉阶段 2.01:前往法院立案 1、立案成功后告知助理团队,向客户邮件汇报 2、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保存票据 3、询问并记录查询分案法官电话 4、询问保全手续(担保方式),并记录缴纳保全费、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2.02:调取工商档案 1、调取被告工商外档、内档 2、注意调取工商内档含有被告银行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部分 3、注意调取工商内档中其他有效信息部分 4、档案材料扫描留档 2.03:调取房地登记信息 1、调取被告名下房产登记信息

保险公司主管例会操作手册

主管例会操作手册 《主任例会操作手册》是一本简单、实用的训练工具书,旨在帮助一线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全面提升对主管进行训练的技能。本手册由三大部分构成,分为:主管例会的关键描述、操作流程流程、核心训练技能。在核心技能训练篇中设计了10个会议专题,每一会议专题都是按照现场实做的方式进行的编写,配有范例话术、演练剧本和训练工具等。各分公司可结合队伍实际状况在内容和形式上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以主管例会为切入点提升主管管理技能。 一、主管例会概念描述 分区的经营是小组的经营,小组经营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分区经营绩效。主管例会作为训练技能、挖潜人才的重要途径,只有在规范统一的前提下,使之有效的运转起来,才能源源不断地为一线培养出专业、敬业、职业的优秀主管。 参加对象:各级业务主管。 会议目的:帮助主管掌握核心技能,正确履行主管的职责。 会议形式:讨论、案例分析、演练、市场实做、实效评估、通关考试、激励活动等。 操作办法:1、由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或分区负责组织各级主管定期召开。 2、会议主持人须为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或分区经理。 3、每周1次,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主要内容:1、政令宣导、激励追踪。

2、事务安排(业绩点评)。 3、核心技能训练(增员、辅导、管理技能等)。 二、主管例会操作流程 1、考勤统计 会议主持人进行考勤登记,检查主管的工作日志,并对各组上周业绩状况进行初步的统计。 2、上周工作小结 各位主管逐个汇报本组上周业绩、增员状况,汇报分三个部分:1、取得什么成绩;2、有什么不足;3、下周改进的建议及计划目标。重点谈一个问题,以便能在会议上得到解决。 3、政令宣导和激励追踪 主持人宣导公司最新政令,对激励方案进行再次宣导和追踪。4、拟定下周计划目标 结合本周核心技能训练专题和小组实际状况帮助各组主管拟定 下周工作计划,并制定出下周的业务目标。 5、核心技能训练 分公司需结合队伍实际状况对已开发的会议训练专题做进一步 的调整和完善,以期达成训练实效。 注意事项: 1)要紧扣近阶段营销主题确定训练专题; 2)主题需突出,一次解决一个问题,避免杂乱;

010物业管理指引起草说明

关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说明为贯彻全国律协对各业务委员会抓紧制订有关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地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服务,根据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 )2006 年至2008 年制订系列操作指引的三年计划,民委会计划于2007 年完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下称该操作指引),负责该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经课题组的努力,现已完成该操作指引的讨论稿,供本次会议讨论、修改。 该操作指引课题组由民委会主任朱树英担任顾问,由民委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卫星任组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研究会委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安成任,民委委员、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兰芝,民委委员、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乔副组长,由全国各地的民委会委员和熟悉物业管理的专业律师组成课题组(具体参与者详见后附名单)。对课题组的全体成员为起草本操作指引所作的不懈努力,民委会表示诚挚的感谢。 课题组以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研究会提供的《上海市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为基础,经福建省厦门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的反复讨论,并结合2007年3月10日上海和厦门两地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委员共同讨论的意见,形成了7章12节52条的讨论稿。该讨论稿于2007年5 月份在绍兴召开的由中华

律师 协会、中国建筑行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业行业协会组织的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暨建筑工程质量造价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修改,有关章节与内容进行的调整,增加了一些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时应注意事项的内容,使得操作指导更具有实用性。 民委会希望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高度重视这操作指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不仅要在本次会议上各抒已见,对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而且在会后也能广泛征求各地专业律师的意见,把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课题组负责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使更多的专业律师能积极的参与进来,使操作指引能以更成熟、更具操作性的高质量通过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的审查。 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 2007年9月10日

保险公司主管培训总结

保险公司主管培训总结 保险公司主管培训总结篇一我非常荣幸参加了这次初级主管的培训,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这次培训不仅增长了专业知识,而且让我增加了自信心。为今后的寿险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两天的课程,我对如何作一个自动自发的主管,如何确定属员的目标,如何经营自己的团队等等有了深入了解,对营销的一些数字法则以及营销的理念也有了深切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明白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以及找到了自己人格的一些缺陷。在日常的工作中,我自己也总结经验和教训、自我学习,但是总是没有一个突破。通过这两天的培训,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自己根本没有用到心,作业务,作团队还有这么多自己不知道的知识,一个人的思想高度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能力。尤其焦向丽老师讲得那个“土豆”的故事,对我启发很大。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不会随机应变的人。 通过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新的知识,还让我增加了信心。在培训中我们有加分环节,每次都是宋在后面鼓励我,让我展示自己,也非常感谢宋,是她的鼓励让我找到了自信。关于课程方面,这次培训有以下两点对我感受最深:

一、培训体制完善,课程严肃活泼。我原来没有参加过此类培训,通过这几天的培训我才知道,培训的最好,在于能使我们从中得到激励,能使我们对生活的追求站得更高,目标想得更远。它把 激励学渗入到每个人的心底。让每个受训的学员感受到通向成功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二、明确目标,目标是方向盘,目标是发动机。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我个人的生活目标是就是今年无论如何要为家庭增一个小员;工作目标是到年底一定要学会独立展业,能陪访增员。 总之,这次培训收获颇多,不知道如何用更好的更专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了,在这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就给我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我更加坚信我将来会在中国人寿成就自己的梦想和事业!感谢给为我们付出的每一位老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展部 保险公司主管培训总结篇二尊敬的领导各位优秀的主管们: 大家早上好!

[流程管理]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流程管理)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 第壹章目的 第壹条为规范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于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接待 第三条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壹接待。 第四条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于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接待律师应当和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壹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于利益冲突,只有于委托人之间没有存于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能够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且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是单位时,应于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壹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和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于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壹条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于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和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壹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章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办理立案等手续。需要诉讼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六条已经起诉的,应当审查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取证,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七条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于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接受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应开展下列工作: (壹)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审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准备的证据,起草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或代当事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 (二)提醒当事人或代当事人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实务车险.doc

车险业务操作流程 一、展业 (1) 二、录入投保单 (2) 三、批改 (2) 四、核保 (4) 五、签发保险单、批单 (5) 六、业务补录 (8) 七、手续费处理 (9) 八、承保业务档案管理 (10) 九、接报案 (13) 十、事故调查 (14) 十一、定损、核价 (16) 十二、缮制赔案 (17) 十三、核赔 (18) 十四、结案处理 (20) 十五、理赔案件管理 (21) 十六、代理业务管理 (21) 十七、单证保管 (22) 十八、业务检查 (23) 十九、业务统计 (23)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从承保到理赔过程中,可划分为若干工作环节。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对业务管理过程进行控制。 一、展业 展业是业务外勤(含代理人员,下同)动员客户投保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外勤进行展业宣传(即为客户策划投保的动员过程),或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续保; 2、业务外勤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参见投保单填写规范); 3、业务外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证等重要客户资料; 4、业务外勤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转交初级核保人; 5、初级核保人审核投保单及有关材料; 6、初级核保人安排验车事宜(参见验车规定); 7、初级核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出单人员。 业务外勤初级核保人

二、录入投保单 录入投保单是指出单人员将经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的投保单录入计算机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出单人员检查投保单上初级核保人意见及签名; 2、出单人员录入计算机; 3、出单人员将投保单内容录入后,申请核保,生成投保单号码; 4、出单人员及时修改有文字或数字错误的业务; 5、出单人员将拒保的投保单退回初级核保人; 6、初级核保人将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 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需修改业务退回出单人员。 出单人员 三、批改 批改是对已生效保险单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过程。批改分为:一般批改(批改Ⅰ)、特殊批改(批改Ⅱ)。工作流程如下:

法律服务工作流程

律所法律服务工作流程 (工薪律师专用) 1、电话咨询及约谈案件:市场部接受电话咨询,约谈案件。 2、谈案:市场部安排约谈时间后,市场部工作人员配合业务部谈案律师接谈案件,谈案时做好接谈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需要的法律服务内容,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交行政存档。 3、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由谈案律师依照原所内法律服务标准合同,依照客户特殊要求修改后,拟定法律服务合同。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合同内容报业务部主管审核同意。审核通过后,由谈案律师报送行政部分配法律服务合同号。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后,由业务部指定办案律师及案件监管律师,法律服务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行政存档,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交办案律师入卷。 4、收款: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后,依照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的金额及付款时间收取费用。由办案律师核实交费情况,如遇客户逾期2日以上未交款的,由市场部催办,催办以一次为宜,至多不超过俩次。未支付费用前原则上,暂时停止相应法律服务。 5、发票 ①、开具发票的原则:在无法律服务合同情况下,禁止开具任何发 票;以先收款,再开具发票为原则;以先开具发票,后收款为例外。先开具发票的,由市场部工作人员填写先开具发票申请单,由一名合伙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超过15

日仍未支付费用的,由市场部催办。 ②、开具发票:办案律师核实费用到帐后,通知行政开具相应金额 发票,办案律师将发票复印后原件交委托人,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字表示受到原件后,由办案律师入卷。 6、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①、办案前的法律意见分析: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支付酬金后,由 办案律师书写法律意见分析及法律工作方案,法律意见分析及法律工作方案报案件监管人审核后通过后,具体由办案律师开始办理案件。 ②、办案案件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办案律师拟定各种法律文书、 委托人的合同类文书后,交监管人审核通过后,办案律师交付委托人签字,签字后由办案律师交付相关办案机构或委托人留存。 ③、律所法律文书的领取:律所内所有使用的法律文书采取登记使 用的规则,由行政编写法律文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时间、申领人、申领法律文书的种类、申领法律文书的编号、申领法律文书涉及法律服务合同的编号、用途、提交机构、合伙人同意申领的签字。申领的法律文书在领取时要求申领人必须将法律文书内容填写完整,如需要申领空白法律文书的,需要经过一名合伙人同意。申领人与签字同意的合伙人不得为同一人。 7、法律服务完成后的工作总结:案件或法律服务结束后,由办案律师书写总结性意见,交监管人审核通过后,交委托人一份,入卷一份。 8、订卷:办案律师汇总单项法律服务各种卷宗材料后,依照所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律师所工作流程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 (一)接待 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 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 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5.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以问题的难易,耗时的长短,按规定向当事人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票据。

某律师事务所SWOT分析

某律师事务所SWOT分析 单位介绍: 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涉外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公司与商务、国际贸易与竞争、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与证券、碳交易与清洁能源等。并因业务扩大在上海设立了分所。 内外部环境分析: Strength(优势) 1、内部环境分析: 某律师事务所工作语言为中文、英语、日语,合伙人大多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和美国及其他国家律师执业资格,大多掌握两种或多种语言,更熟稔多种文化。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及国外一流法学院,并具有在国际顶级律师事务所长期执业的丰富经验。对客户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市场所关注的问题及所面临的挑战有着深刻理解。世泽律师所拥有的海外学习和执业背景使世泽可以向国外客户诠释在其本国熟知的法律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之间的重要区别。

2、外部环境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大门已被打开,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相差悬殊。目前,中国每万人所拥有的律师人数为0.93,而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同比却高达31.7、15.4、6.2和6.2。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更多跨国企业将更大程度的进入国内市场,更多的国内企业也将走向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国内企业及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加强,给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weakne ss(弱势) 内部环境分析: (1)随着事务所的迅速发展,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增加,且由于律师事务所的特性:合伙人股权相等,话语权基本一致,形成的各合伙人人人参予管理,诸事均需纵向汇报且等待批准,执行部门接受的指令不明晰造成管理混乱。 (2)缺乏系统的品牌建设,营销定位不清晰,业务开拓更多的是靠合伙人的个人能力和资深律师积累的人际关系。 (3)在取得快速发展同时,事务所正面临着发展的瓶颈。想发展壮大,再上一个台阶极为艰辛,面临着组织管理、激励机制、投资回报分配、专业精深程度、事务所人力资源等一系列问题。 外部环境分析: 经济快速发展为全国律师行业的总量和业务收入带来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契机;

成为执业律师主要是四个步骤

成为执业律师主要是四个步骤,一是学位要求;二是完成律师学院的课程(The College of Law);三是在新州最高法院被录为(Admitted)律师;四是成为新州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New South Wales)的会员。这四项缺一不可,不然自称为律师或某个领域的律师都是可遭起诉的违法行为,也只有满足这四项要求,才能在名片上印上律师职衔。 一、成为律师的学位要求 律师学位上的要求主要有两种,一是读法学学士(LL.B,或Bachelor of Law)。这一学位,在美国叫Juris Doctor (J.D.),常常被误翻成法学博士,克林顿和他太太希拉里持有的就是J.D.,但没有称他俩为博士。法学学士又有两种读法,一是高中毕业的学生直接读,则必须兼读另一个学士学位,称双学位(Double Degree),通常需五年时间。第二是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的直接读的Graduate Law ,是一个学制三年的纯法学学士学位。 还有一种学位要求其实是一个大专文凭,任何高中学历以上的学生都能报读。该课程是由法律执业者录用处(Legal Practitioners Admission Board)委托悉尼大学提供的,通常是晚上或周末授课,费用也相对便宜,但海外学生不能因为报读这一课程而获得学生签证。许多人是工作后或成为永久居民后才读这一课程。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许多秘书有不少是通过完成这一课程成为律师的。 不难看出,在中国获法学学士,到澳再获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是无法成为澳大利亚律师的。 二、律师学院 完成律师学院课程(the College of Law) 是获得上述学位后想成为律师的第二步。这一律师学院的课程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15周的全时课程或30周的非全时课程,可以是远程教育,也可以在律师学院上课。第二部分是工作经验,指在律师行全时工作75个工作日,或者每周至少两天的非全时工作,累计75个工作日。第三部分是继续职业教育,含与工作有关的法律经验总结和参加为时十小时的网上讲座。 三、在新州最高法院被录为律师 律师学院毕业后可获得一文凭,凭该文凭可到新州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申请被法院录为律师。此过程通常需要有一执业律师提出动议,然后由法院同意该动议。这一步形式成分多,但不可或缺,过程也非常庄严神圣,令人难忘。完成这一步,就可在新州法律执业者录用处的律师名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了。 四、为新州律师协会的会员 完成了前三个步骤,还不能被称为律师,只可称为最高法院律师。真正被称为律师,必须成为律师协会的会员,并交纳会员费和保险费。什么时候停交这个费用,什么时候就不再是律师了。

(金融保险)保险公司岗位介绍

go 财险公司各岗位职责与要求标准 1楼 发表于2008-4-2 23:5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看帖| 打印 一、公司高管类岗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公司两核、销售、产品开发等业务领域的发展规划及执行推动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10年以上财产保险公司主管两核或销售工作经验,精通业务,由总公司高管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3、对国内保险市场现状及发展有较深刻的理解,有较系统的业务管理及推动思路 4、较强领导力,能够领导、管理大型团队进行业务和项目的推动 5、50周岁以下 二、总部部门负责人类岗位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岗位职责:

1、制定、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2、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和总结,领导、管理、培养本部门员工; 3、负责完善公司岗位体系,制订人力资源计划,定岗定编; 4、负责公司招聘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及时满足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 5、负责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构建,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公司薪酬福利体系运转,实际操作薪酬福利事务,合理控制人工成本; 7、负责系统内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协调、推动各项培训活动实施; 8、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纠纷,确保公司行为依法、合规;

9、监控、指导分支机构人事业务,参与分公司经营绩效评价; 10、办理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至少5年以上保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等职务任职经历 3、理解、掌握保险企业人才管理模式、方法及相关应用工具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较强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5、45周岁以下 财务部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劳动合同新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585 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劳动合同新通用 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劳动合同新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类型合伙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省市区(县)街(乡)号实际经营地省市区(县)街(乡)号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乙方(律师)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号实际居住地省市区(县)街(乡)号通信地址省市区(县)街(乡)号邮编: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其中,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时止。 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员岗位,从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点为甲方注册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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