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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历年主观题整理

1.法制与法治

2.调整性法律关系与第一性法律关系

3.归责与免责

4.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

5.应然法与实体法

6.法的效力与法的溯及力

7.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8.所有案例分析题全看

9.法的价值

10.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或者说,法律规范的特点

1.宪法监督实施的意义

2.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各自特点

3.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

4.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

5.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6.司法独立在违宪审查中的必要性和作用,司法独立会不会导致司法专制,原因是什么

7.宪法的公民权利条款对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普通公民的行为分别具有哪些效力

8.法治与人治

9.人权和公民权

10.附带性审查

11.法治原则

12.宗教信仰自由

13.法律的正当程序

14.紧急状态权的行使主体和过程

15.简述我国司法权的独立问题

16.选举权的平等问题

17.我国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

18.言论自由的权利和限制

19.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如何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2.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3.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4.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哪些

5.自诉案件的范围

6.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7.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当进行哪些准备工作

8.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涵义

9.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10.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1.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12.延期审理的情形

1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4.一审和二审的关系

15.辩护人的范围

16.提起公诉的条件

17.简易程序的特点,审理范围

18.自诉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1.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

2.一般司法协助与特殊司法协助

3.反诉与反驳、

4.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5.中级法院一审范围

6.辩论原则的涵义

7.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8.申请支付令应当具备哪些特点

9.论述诉的要素

10.二审与一审的关系

11.管辖权异议制度

12.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3.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案件审理范围的固定

14.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点

15.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情形

16.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

17.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18.人民法院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是什么

19.确定管辖应依据哪些原则

20.

1.留置成立的条件

1.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2.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3. 受欺诈行为的要见

4. 法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理的区别

5. 一年诉讼时效之适用

6. 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要件

7.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8.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9.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10.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11. 法人与合伙的联系与区别

12. 法律行为与意思自治的内在联系是什么

13.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

14. 举例说明法律行为成立与意思表示生效的关系

15.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联系与区别

16. 保证的类型及其与先诉抗辩权的关系

17. 不按抗辩权的发生根据及其行使方式

18.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9. 代位权

20. 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条件

21.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异同

22.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在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上有何不同

23. 法律行为的不成立与无效,其区别的意义何在

1.撤销缓刑的情形

2.我国刑法是如何限制死刑的适用的

3.过于自信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4.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异同

5.单位犯罪的特征

6.贪污罪的主体

7.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8.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9.不作为犯罪

10.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11.教唆犯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

12.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3.侵占罪与诈骗罪,盗窃罪

14.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及特征

15.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16.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

1.简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

2.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

3.国际法院对诉讼案件管辖的三类情形

4.引渡制度的主要规则

5.国际法渊源的含义和地位

6.简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7.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8.比较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异同

9.何谓外交保护,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条件

10.简述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11.简述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

12.简述国际法与国外法的关系

13.简述国际法渊源的含义和地位

14.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15.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6.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17.外空责任制度

18.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19.条约保留及其法律效果

20.国家责任的构成条件

21.大陆架的法律地位guoji

22.国际法的渊源

23.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24.国际法上领土权的变更的方式

25.国家的基本权利

26.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7.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

28.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29.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30.使馆馆舍不得侵犯规则的主要内容

31.国家基本权利中的管辖权

1.法律规避含义及构成要件

2.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3.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解决办法

4.评述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5.法律冲突产生的条件及原因

6.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7.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8.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9.请从内容方面,评述法则区别说与法律关系本座说

10.在合同领域,中国关于意思自治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11.我国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12.什么是法律冲突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13.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上的影响

14.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

15.我国合同准据法的确定

16.我国国际私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那些

17.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法律规定

18.依据我国法律,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19.中国在涉外合同法律使用领域的法律规定

20.(国际)法律冲突及其产生原因以及国际私法对这种冲突的解决

21.我国最高人马法院2007年7月所做的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对处理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适用外国法律时如何确定该外国法律的内容作了规定,请简述其基本内容22.对于外国法院做出的裁决,各国立法与实践都要求满足一定条件才给予承认与执行。请对这些条件作一简述或概括

国际经济法概论

1.FOB与FCA

2.委托与托收

3.外国税收抵免与税收饶让抵免

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述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

5.特别提款权是国际借贷协议中规定的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适用资金的权力这一说法正确吗

6.根据适用权限和范围的大小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7.试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并比较GATT和GATS中国民待遇原则的异同

8.关贸与世贸的联系与区别

9.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10.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及其特点

1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买方宣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12.“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行驶管辖权的必要条件

13.什么是国际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事项条款它通常包括那些条款其含义是什么

14.试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在知识产权担保方面的义务及免费

15.分析GATT1994的基本原则

16.根据贷款人不同,国际贷款的三种主要形式是什么?其各自的主要特点有那些

17.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和程序

18.试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9.论甲国(发达国家)的A公司在乙国(发展中国家)投资兴业设厂,请分析这种国际性投资活动应受到那些法律规范的调整和制约

20.WTO的争端解决的程序以及该机制的特点

21.,《WTO保障措施协议》,试述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实施和程序规则

22.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承担的质量担保义务有哪些

23.信用证的特点和银行的免责

24."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g管辖权的条件

25.什么是布雷顿森林体制,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26.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以及之间的关系

27.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各实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2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29.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争端解决方式

3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原则和规定

31.GAT1994 的基本原则

32.共同海损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接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2.《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3.行政处罚的“罚执分离”原则

4.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5.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6.依法行政原理的内容及其局限性

7.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8.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9.撤销的涵义及其法律后果

10.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11.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2.行政法基本原则

13.行政法的法源

14.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5.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排除事项

16.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

17.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行政行为效力的变动

18.我国执法机关有哪些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如何提高我国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

19.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20.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1.行政程序法的功能

22.行政诉讼的原告及其资格

23.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行政行为效力的变动

24.保障行政案件审理公平,公正与高效的制度配置

25.接受委托行驶行政权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26.比例原则

27.《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28.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29.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效力变动

30.行政法基本原则

31.行政法的成文法渊源

32.信赖保护原则

33.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3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

3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违法后果

36.我国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的种类

37.行政法规无权就哪些事项做出规范

38.哪些情形不宜设定行政许可

39.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40.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事件

41.行政处罚的创设权

42.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4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种类

44.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之诉中的举证责任分担

45.行政处罚设定权

46.信赖保护原则

47.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

49.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特征

50.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51.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

52.行政诉讼判决类型

53.法律保留原则

54.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55.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有哪些事项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经济法复试试题汇总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经济法复试试题汇总 2006 一、名词解释:(4分×5) 合格东道国的条件 保障措施航次租船合同(V oyage Charter) 税收饶让 二、问答题:(10分×5) 1、MIGA所担保的违约险是否商业风险?你的理由? 2、与以往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议相比,TRIPS 协议有何新特点? 3、巴塞尔协议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 4、国际逃避税的形式?如何从国内国际立法上加以解决? 5、海运保函有几种形式?效力分别如何?与一般担保函的区别? 三、中文案例:(15)(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及运输合同。三种起诉情况。要求给出法律意见。) 四、英文案例:(15)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和承诺。要求就双方当事人地位等加以说明。)面试部分 1、什么是预期违约?如何补救?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国有化的态度有何区别?我国采哪种? 3、简述外国对华反倾销存在的问题。 2007 问答题80分 1.Trips的特点。(15) 2.国际并购的含义,特点,法律效力。(15) 3.中国对于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规定是否违反入世承诺?该规定是否符合WTO 精神?20 4.试论述国际税收饶让抵免。在当今是否有保留必要?(15) 5.欧共体和欧盟的关系,谁是WTO等国际协议的签约主体?(15) 中文案例40分 1.国际货物买卖,CISG。 2.船舶优先权,担保物权,债权相关。 英文案例30分 面试题 1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2国际许可证协议的定价方式 3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4欧盟和欧共体的区别 5中国对自由贸易区的安排 6注册制和审核制的区别(股票上市那一块) 7海陆空承运人责任比较 8税收公平原则 9 INCOTERMS的变体 10班轮运输与航次运输的区别 11国际经济法的地位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初试)

复试.

政法大民商法导师 王卫国教授洪道德教授张今教授杨秀清教授杜新丽教授吴景明教授江兴国教授 隋彭生教授魏敬淼教授梁淑英教授 法大编着的《法研圣经》 贴吧上的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最新指定参考书目8月版)07年1、《法理学导论》北大出版社(舒国滢主编8月)、《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8年2 2006年版)、《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3 年版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周忠海主编5、《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赵相林主编 年版)(莫世健主编20087、《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年版( 张树义主编20078、《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 年版(马怀德主编20109、《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9月版)10、《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平主编07 月版)07年911、《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卫国主编 )9月版1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宋朝武2008年月)08年213、《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 高教出版社(陈光中主编)北大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14 10月)、《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玫主编2008年15 月)年916、《刑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主编2008月)年517、《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陈兴良着2008中国政法大学初试科目: 外语:100分 政治:100分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40分、宪法学40分、国际法学40分、行政法学30分)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版舒国滢主编 《法理学》(初试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第二版舒国滢主编 《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焦洪昌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周忠海主编 《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考博指导与分 析 一、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资讯 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07经济法学 研究方向01:企业法律制度。导师是徐晓松。 研究方向02:破产法律制度。导师是李曙光。 研究方向03:竞争法律制度。导师是时建中。 研究方向04:金融法律制度。导师是刘少军。 研究方向05:财税法律制度。导师是施正文。 考试的科目: (1)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1106西班牙语选一(100%)。 (2)2211经济法学(100%)。 (3)3311公司法、证券法(100%)。 (一)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Part3:选择填空,30分钟,15分。共15小题。 Part4:翻译,50分钟,30分。(英译汉500字左右;汉译英300字左右)Part5:写作,30分钟,15分。字数在200-250字之间。 三、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参考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育明考博教研部主编的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是考博人必备的最权威的复习资料,俗称“考博绿皮书”。全国各大书店以及当当网卓越网均有销售,各位考生也可以直接联系育明考博购买。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严重声明:本站所有文章由上海优尔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完整著作权,禁止非经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基于经营性目的,对文章进行任意更改或转载;另外,用于非经营性目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否则本公司保留对上述侵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简介 ◆TOLES: TOLES(律思),全称“TestofLegalEnglishSkills”,也就是TOLES法律英语水平考试。TOLES考试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法律英语水平考试,是由世界知名的英语培训专家(TheLondonschoolofEnglish&Communicaid)和法律领域资深的专家(CambridgeLawStudio)共同合作开发的,并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定期进行磋商,对TOLES考试进行修订,使其适应当前法律行业的变化。该考试的目的是以法律英语这门技术语言为媒介,来核查考生对英美法民商事部门法知识的掌握,从而满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机构、律师和法律系学生测评个人法律英语水平的需要。TOLES作为国际权威的法律英语水平考试,自2001年起至今,以其法律英语语言运用能力测试的精准度多年来赢得众多顶级世界知名律所的信赖和认可。2008年TOLES被首次引入中国,从而受到众多法律英语爱好者和法律工作求职者的关注。TOLES考试包括三个等级:TOLESAdvanced(固定日期费用2000RMB/人,任意日期费用2800RMB/人);TOLESHigher(费用1700RMB/人);TOLESFoundation(费用1400RMB/人)。考生应该根据自身的英语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选择相应的考试,而不一定要三个等级考试全都参加。TOLES考试每年3月、6月、和11月举行3次,其中,报考TOLESAdvanced的考生可以在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指定任意日期考试。TOLES考试指定教材5本,推荐参考教材12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ILEC: ILEC全称International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剑桥法律英语国际证书。于2006年5月作为又一项崭新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正式向全球推广。2008年5月ILEC也在中国进行了首场考试。ILEC是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ESOL (EnglishforSpeakersofOtherLanguages)考试部与欧洲主要的律师语言学家协会(Translegal)共同研发的一种职业英语证书。据最新消息,ILEC自2010年1月起,每月组织一次考试,这也意味着ILEC的考生每月都有机会参加考试。目前,在中国境内,ESOL仅委托北外网院作为报名代理机构。ILEC作为ESOL于2008年推出的又一项崭新的职业认证证书目前已被欧洲公司律师公会、欧洲法律专业学生协会、国际青年律师公会及欧洲青年律师公会认可。ILEC考察证书申请人在法律领域运用英语的能力,分为听力(40分钟)、阅读(75分钟)、写作(75分钟)和口语(16分钟)四个部分。语言等级相当于雅思(IELTS)5.0-7.0分。成绩分为三个及格等级和两个不及格等级。考试报名费用为1200RMB/每人。ILEC考试指定教材2本,推荐参考教材5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LEC: LEC全称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法律英语证书。于2008年5月作为国内相关领域的全国统一考试正式推出。LEC 又可被称之为中国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LEC是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组织考试工作,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主考点,法律英语证书(LEC)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组考工作。考试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为880元/每人。LEC考试指定教材6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二、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区分 ◆历经时间:TOLES(2001年---至今) ILEC(2006年---至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 博指导与分析 一、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资讯 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研究方向01:环境法学与国际环境法。导师是王灿发。 研究方向02:生态法学。导师是曹明德。 (1)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1106西班牙语选一(100%)。 (2)2212环境法学(100%)。 (3)3312国际环境法(100%)。 (一)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Part3:选择填空,30分钟,15分。共15小题。 Part4:翻译,50分钟,30分。(英译汉500字左右;汉译英300字左右)Part5:写作,30分钟,15分。字数在200-250字之间。 三、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参考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育明考博教研部主编的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是考博人必备的最权威的复习资料,俗称“考博绿皮书”。全国各大书店以及当当网卓越网均有销售,各位考生也可以直接联系育明考博购买。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

最新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英语口语试题及答案整理

1. To discus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ivil law system and the common 1 law system. (P4 ) 2 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 between civi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3 system. 4 Ⅰ The original places are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system originated 5 in ancient Rome, and the common law system originated in England. 6 起源地不同,民法起源于古罗马,普通法起源于英格兰 7 Ⅱ The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ommon law is cases, while the 8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ivil law is legislation. Thus there are 9 many codes in civil law countries instead of unwritten laws in common law 10 system. 11 普通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案例法,民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成文法。因此民法国12 家用许多成文法典取代普通法国家的不成文法 13 Ⅲ The civil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substantive law; the 14 common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procedural rules. 15 民法法系更多关注实体法,普通法更关注程序规则 16 Ⅳ The classification of law is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is separated 17 into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the common law is separated into common 18 law and equity. 19 法的分类不同,民法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20 Ⅴ The role of judges and professors is another difference. Since theory 21 and doctrines is important in legal education of civil law system, 22 professor plays the important role to expose laws to students. In the 23 contrary, case-law is the main source of common law, thus the judges has 24 the discretion to make laws while trialing cases. 25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是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您直接问一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讲义》《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题库》《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入的理解,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分析

育明教育 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 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 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线

2011年复试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1.押权并未成立。《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本案中,由于水泥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协议明为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是非法的,属无效行为,因此主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抵押权不成立。 2.化肥厂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化肥厂明知主合同是有理疵的仍提供担保,应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24房屋抵押权的登记制度 1.屋抵押权尚未生效。根据《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3)以林木抵押的;(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以上均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表明,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设定抵押权,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产生。因此,本案中;某甲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不产生。 2.工商银行可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虽然抵押权并未产生,但工商银行与某甲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成立的,工商银行可以基于合同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25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 1.要求并不合理。《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小陈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小陈提供新的担保。 2.银行可用该赔偿金作为担保。本案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是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属于一种价值权,因此,抵押物的形态或性质上发生变化时,只要仍能维持其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效力也就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银行可就汽车价值减少部分的赔偿金行使担保权。 案例26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7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修理部占有电视机的行为是非法扣押。行使留置权以权人占有——定的财产为前提,但占有财产必须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本案中修理部强行扣押严某的电视机,已构成侵权行为,留置权不成立。2.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占有一定的财产。债权人对于财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及存续的要件。(2)占有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的动产。占有人必须是因合同而取得债权。(4)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牵连关系。 案例28无因管理及其效力 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

我的法大考研心得

我的考研心得 一、总述:考研是件值得付出的麻烦事儿 1、整个考研过程可能要包括:(1)初试:(目标确定)选城市、选学校、选专业;(努力复习)公共课复习、专业课复习;(2)复试:联系导师,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调剂等。 2、在此期间你不得不学着作出选择,然后为此坚持不懈的努力,直至目标达成,但这还不是考研的全部,我认为考研的过程中最大的关隘是心理问题。毕竟我们需要在冷板凳上枯坐相当长的时间,其间难免会有孤独、寂寞和苦恼,它们往往比纯粹身体上的苦和累更加折磨人。其实在我的考研路上,自信不足所导致的心理上的摇摆和士气低落就使我很受煎熬。 二、分述:勇敢的面对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考研的道路。考研是个机遇,选择自己心中倾慕已久的学校,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专业。我们人生中这样的机会不多,高考是一次,考研也是一次,毕竟这是实现我们人生理想的一条道路,甚至 是一条捷径。 1、考研要选准方向。 第一,学校选择:(1)自己经历——全国所有有硕士点的学校都可以成为 你的目标,包括那些一直让我们魂牵梦萦的名校。不过选择太多的时候往往会使我们眼花缭乱,我建议师弟师妹们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我考研的时候,也在几个学校之间徘徊过良久,之所以最后选择中国政法大学,主要是因为这是我高考就报考的学校。其实之前也想过报考清华和人大,而且人大的书也买了,还准备过一个月,不过经过挣扎之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法大,这也是我最初的目标。当然法大考的科目很多,多到11 门。(2)建议——我认为师弟师妹们学校选择应该考虑一下因素:想去的城市、想上的学校、考试的科目、学校的历年真题和自身情况来综合判断以便理性作出选择。 第二,专业的选择方面:(1)自己经历——刚开始我也很想学民法,而且确定学习民法之后我一直觉得很有动力。不过报名时候,稳妥起见我选择了行政法,因为除了民法之外,我对行政法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但是自从选择行政法之

中国政法大学期末-经济法2013年6月期末真题(有答案)(AB卷)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经济法总论》(302030033)期末考试试题(A 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10级 本试卷满分7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70%;平时考查3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30%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 A.德国 B.法国 C.中国 D.美国 2.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不包括()。 A.反悔权 B.公平交易权 C.受尊重权 D.监督权 3.在我国,契税属于()。 A.所得税 B.财产税 C.增值税 D.流转税 4.甲某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来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于是甲某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试用性能作明确说明,概不负责。”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B、甲某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C、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甲某不能要求退换

D、甲某可选择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给予退换 5. 依据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故意泄露他人商业秘密 B.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六千元 C.在影视剧中融入“植入式广告” D.在招投标中陪伴他人投标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2.简述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国市场规制机构进行了哪些改革? 三、案例分析(共15分) 高先生是香格里拉酒店集团贵宾金环会钻石级会员。今年1月30日,他入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并预订住店至2月18日。入住次日早晨,他用完早餐后走出餐厅发现餐饮部副经理一直跟随在后,于是就问她有什么事,副经理突然说:“我送别你”。高先生认为对方用词不够规范,“送别”二字有告别逝者的特殊含义,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有辱骂的嫌疑。因为时近农历新年,高先生感觉非常不快,于是就当场劝诫这位工作人员对客人不要使用这样不敬的词语。 第二天,高先生遇见餐饮部副总监沈某,向其反映餐饮部副经理用语不敬,希望酒店日后能够加强言语规范。沈某回复到:“送别”就是再见的意思没有其他特殊含义,是高先生自己想多了,自己属下没有错误可改。情急之下高先生回应到“如果送别二字只是再见的意思那你就回去大年初一也跟你妈说一声‘送别’,这也是再见的意思。”沈某听后推搡起高先生,最终双方动起手来,后经劝解才分开。当天下午酒店总经理来到客房要求高先生立即退房离开酒店。2月23日,高先生收到香格里拉酒店总部的英文函件,声称取消他贵宾金环会会员资格,不再允许他入住任何香格里拉大酒店,并单方面取消其此前入住酒店累积的剩余72828奖励积分。高先生认为,作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钻石级会员,他本应享受贵宾金环会员的专享礼遇,可沈某不但不听取其投诉反而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并以此事为由“驱赶”客人、单方消除会员积分,这种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为此向福建消委会投诉。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在给省消委会的回函中辩称,当天下午酒店是“请”高先生离开酒店,酒店并没有威胁或伤害高先生。酒店方与高先生虽存在消费服务关系,但由于出现了高先生与酒店员工的争执,为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酒店决定要求高先生离开

2020-2021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考研参考书、招生目录、经验复试分数线-新祥旭考研辅导

2020-2021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考研参考书、招生目录、经验复试分数线-新祥旭考研辅导 一、专业介绍 考研选专业时,经济法学专业怎么样是广大考研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经济法学专业介绍,包含:经济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就业方向和就业前景等,同时还推荐了一些经济法学专业比较不错的学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1、经济法学专业研究方向 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大致如下: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2、经济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经济法学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经济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在法学类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经济法学。主要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 (考前冲刺) 招生简章 法律英语证书(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简称LEC)考试是法律英语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面向全国推出的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的高水平专业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英语证书的普及,帮助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复习和考试准备,中国政法大学精心打造了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考前冲刺班。 一、学习模式: ◆所有讲授课程共计81课时 二、授课方式:网络教学与线下自学、教师辅导相结合(网址:

https://www.docsj.com/doc/3a1161379.html,) 三、课程特色: 1.个性化学习: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课程学习,教师在线实时非实时答疑解惑; 2.海量资料提供:配套专门的练习题、模拟题及真题,法律英语词库,阅读资料,美国法律视频,复习推荐书目。 3.专业教师评测:专业的法律英语水平测评,并针对翻译、法务写作,专家级教师定量批阅测评学员作业。 四、费用支持: 冲刺班课程总费用10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为鼓励广大在校学生提升法律英语专业水平,凡属在校学生报名学习本课程班的,持有效证件享受优惠费用。 五、报名缴费方式: 1.报名:网上报名,汇款缴费,获取网络课程账号。 2.汇款方式: 收款人:中国政法大学 汇款账号:801114995608094001 (请注明用途为:继续教育学院法律英语考试网培学费)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法苑楼206 咨询电话:(010)58908484 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11月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精)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大概是多少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就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 方面的问题, 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 以下信息绝对准确, 凯程就是王牌的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硕专业复试分数总成绩不低于 340分, 且英语成绩不低于 50分, 专业成绩不低于 90分,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 凯程考研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 日常问题培训, 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 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 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 答案, 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 近些年来法硕作为一个热点专业, 而中国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都是众多学子的梦, 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的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法大 的招生人数较多, 考研难度相对较小。据凯程从中国政法大学法硕统计数据得知, 每年法硕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且 90%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 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 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 即使是凯程,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 中国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 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 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 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 都考的不错, 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 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0301Z4)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0301Z4)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学习方法:招生院系 民商经济法学院拟招生总数 238拟接收推免人数 103备注说明民商经济法学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招生专业:知识产权法学(0301Z4) 计划招生数 24拟接收推免人数10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01知识产权法理论 02著作权法03工业产权法0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 ③701法学综合 ④809知识产权法学

(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三)真题的使用方法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2.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个个小问题,按照题型来进行归纳总结。 命题范围: 民法与知识产权法

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真题之翻译

一、问:老师,请帮我评一下这篇翻译!谢谢! The field of torts embraces a group of civil wrongs,other than breach of contact,that interfere with person,property,reputation,or commercial or social advantage.侵权行为指的是侵害人身、财产、名誉、商业或社会利益等领域权利的一系列民事侵权行为,它并不是合同法的一个分枝。While such an act,such as an assult,may sometimes be both a crime punishable by the state in a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also a tort actionable by the victim in a suit for damages,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the damage action are quite separate and unrelated proceedings.但像突袭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既涉及到刑事惩罚,又涉及侵权诉讼,前者主要是由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来完诚,后者主要是由受害人通过损害赔偿诉讼来完成,这是两个完全分开且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诉讼过程。The essential purpose of the law of torts is compensatory and,though punitive damages may occasionally be awarded,its function is distinct from that of criminal law.and injured party is not awarded compensation in the criminal proceeding.侵权法的功能和刑法的功能是不相同,侵权法的主要目是补偿,偶尔也支持罚金,而刑法的主要目的是惩罚,受害方是不能通过刑事诉讼得到赔偿的。 答:同学你好,翻译的三个标准是:信达雅。所谓的信使忠实于原文,而所谓的忠实于原文说白了就是能不增减就不增减,能不动语序就不动语序,。联系我们扣扣:四九三三七一六二六。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你给的这个文章整体而言翻译的还可以,但是你的翻译偶尔会触动:信字。尤其是在语序方面。我们看一下你翻译的最后一部分:The ess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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