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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员薪酬激励体系——最经典的薪酬激励体系案例及分析

外贸人员薪酬激励体系——最经典的薪酬激励体系案例及分析
外贸人员薪酬激励体系——最经典的薪酬激励体系案例及分析

外贸人员薪酬激励体系——最经典的薪酬激励体系案例及分析

引言:

贸易公司主要以向国外出口产品为主,是否可以获得业务单子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公司的业务量又取决于外贸人员的业务量。在业务不多的时候,如何留住职员,在业务较多的时候,如何合理平衡各自的收入,就成为企业管理人员的烦心事,如何为外贸人员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就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此时,针对外贸人员的核心工作职能及工作特点,制定一个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外贸人员制定一个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外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由此可见,针对外贸人员建立一个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对于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是人力资源顾问专家——华恒智信针对某贸易公司的外贸人员(项目开发人员)建立薪酬激励体系的项目纪实。

【客户行业】机电行业

【问题类型】外贸人员薪酬激励体系

【客户背景】

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对外贸易公司,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

领域某大型骨干企业的控股子公司。该贸易公司立足于机电行业,力求进出口产

品多样化,主要产品有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动力机械、运输机械、粮油棉加工

机械、轻工机械、五金机械、手工机械以及各种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零配

件、化工制品、轻工业品、工业原料、农副土特产品等。公司出口多种成套设备

和设计,参与国内外的国际招标和易货贸易、对口贸易等,并不断派出技术服务

专家和各种贸易小组,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零配件和技术服务。

【客户现状问题】

由于该贸易公司主要以向国外出口产品为主,这样是否可以获得业务单子就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公司业绩的高低就以是否成单作为衡量的尺子。公司在获取业务的时候,通常是以项目模式体现,即项目开发人员所开发的项目越多,所获得的收入越高,提成也越高;但是业务往往有波峰与波谷的区别,当公司业务单较多的时候,项目开发人员的收入往往会很高,但是当公司业务单较少的时候,大家的收入自然也就降低下来,这种随着业务的变化而变化的现象,导致人员的收入也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此时,业务

量的多少所导致的收入高低差别很大,在业务不多的时候,如何留住员工,在业务较多的时候,如何合理平衡各自的收入就成为该贸易公司管理人员烦心的事情,如何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

【华恒智信分析解读及解决方案】

根据该贸易公司的业务特点,其能够持

久发展首先来源于业绩的不断提升,因此有

效的业绩管理既是该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

其倡导的一种现实文化特征,所以,业绩导

向是薪酬激励体系设计的出发点之一;同时,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贸易企业,由于原有业

务分配模式虽然鼓励了项目开发,但是缺乏

战略导向,缺乏风险与责任对等,长此以往,个人收益与组织收益会产生严重不平衡,因此在现有资源基础上需要鼓励大项目,鼓励成套项目,支持和实现组织的持久与稳定发展,这也是企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真正需要,所以,鼓励大项目,鼓励成套项目导向是薪酬激励体系设计的第二出发点;另外,合理拉开差距,建立有序关键岗位晋升通道,即各类岗位收入因组织定位重新评估,确定相应价值,实现基本收入与个人能力风险责任挂钩,浮动收入与业绩大小挂钩,是薪酬激励体系设计的第三出发点。

通过前期的专业诊断,在分析公司特点和所存在的问题后,华恒智信顾问团队提出了相应的

薪酬激励体系设计方案,主要特色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外贸人员,获得业务单子是工作赚钱的根本,然而,业务的多少总是有个淡旺季之

分,旺季收入翻番,淡季收入稀少,外贸人员很容易不稳定;同时,人员能力有别,有的人

是谈判高手,有的人是收集信息高手……如何将每个人的优势发挥出来,将公司的整体业务

提升,则是最为关键的。

★鉴于公司是以业务为主,做业务的人员大多是以能力为导向的,结合该公司业务特点及人才鼓励方向,对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价、设计人才发展通道,将员工的能力等级与发展通道有机结合,实现合理拉开员工差距,明确工作方向的目的。

★变单一负责制为团队作业制,区分不同角色责任,确定不同工作侧重点。根据任职资格评价的结果,将员工能力加以区分,从而确定每名员工在项目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责任;由原来的单兵作战,转变为项目小组形式,由项目主开发人员、项目支持人员和项目参与人员构成,不同人员在项目中负责重点不同,依照能辅分开的原则,实现团队绩效最大化。

★不同角色、不同能力的人员的分工分配模式不同;在项目团队中,由于彼此的能力不同,所承担的角色责任也就不同,所获得的收益自然有会有差别。根据每个人员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如:对可以收集到客户信息,但是不具有较强的成单能力的人员,就采取对这类具有信息资源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偿的方式,将其信息获得,然后将信息交给成单能力强的人员去谈单,从而保证项目成功率提高。

★不同情况下外贸人员的提成调整系数不同;对于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分配比例,因为产品类型不同,分配方式也不同;同质类产品投入产出风险不同,分配方式也不同。影响外贸人员提成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利润率、风险大小、市场饱和度、项目周期长短等(如图一所示):

图一:影响外贸人员提成的主要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以及该贸易公司的特点,其业务收益采取“六个分开”的原则,即成套与单机分开、开发与执行分开、新老项目分开、资源使用大小分开、风险大小分开、账期大小分开(如图二所示)。这样,在不同的情况下,就采取不同的提成系数,以体现差别。

图二:业务收益的“六分开”原则

★部门奖金采取内部量化分配,设立部门发展基金;设立部门发展基金的目的主要是实现内部分配的公平性、鼓励核心人才向项目(市场)开发转化、实现组织长久发展与局部短期利益的有机平衡。部门当月

核算发放的奖金主要分为:部门经理奖金、市场开发奖金、部门储备金和特殊奖金几部分。其中,部门经理奖金,是经过上级副总领导评估后发放,可调奖金修正10%;市场开发奖金,是仅发送给市场人员,采取先期预发,待开发成功后,在领取前扣除;部门储备金,是以丰补歉,仅作为部门存钱罐,效益不好时使用。对于部门储备金,采取“自取自支、以丰补歉、自我管理”的管理原则,由部门经理结合各阶段需要调剂使用。

华恒智信顾问团队根据该外贸人员的核心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所制定设计的薪酬激励体系,充分体现了外贸人员的能力与收入相挂钩的特点,将每个外贸人员的优势发挥了出来,提升了公司整体的业务水平,为实现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赢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针对外贸人员建立一个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对于贸易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答:①③⑤属于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及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满足一下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或者其他承保危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第二,必须是船方、货方或是其他利益单方面的损失。①③⑤都是由于火灾导致的,而火灾是意外的、偶然的,并且只是船方单方面的损失满足单独海损条件。 ②④属于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就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的损失。②是为了灭火而使货物受损,④是为了使船舶恢复航行而采取的行动,二者都符合共同海损的定义。 2.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 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 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合同并不成立。合同成立有连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和接受。A公司的发盘是有效发盘,但B公司的回函并不构成接受,B公司虽然表明其接受发盘,但其声明中的“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与A公司所说“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并不一致,这意味着回函是还盘,而还盘使原发盘失效,自己成了新的发盘。既然B公司并未作出接受,那么合同就不能成立。

国际贸易 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案例2] 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 (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买方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水平%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600英磅的要求,是合理的。 (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①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②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或让其承担一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 (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

技能能力薪酬体系案例分析

一理论基础 技能薪酬体系(skill-based pay,又称技能薪酬计划),是指组织根据一个人所掌握的与工作有关的技能、能力以及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支付基本薪酬的一种薪酬制度。企业实施技能薪酬体系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员工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企业绩效和员工满意度。 (一)技能薪酬体系的基本类型 技能通常可以划分为深度技能和广度技能两种类型。 1.深度技能 深度技能即通过在一个范围较为明确的具有一定专业性的技术或专业领域中不断积累二形成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想要达到良好的工作绩效,一开始需要胜任一些相对比较简单的工作,然后组建从事一些需要运用较为复杂技能的活动,深度技能的培养往往是沿着某一专业化的职业发展通道不断上行的一个过程。 2.广度技能 广度技能即要求员工在从事工作室,需要运用其上游、下游或者同级职位上锁要求的多种一般性技能。它往往要求任职者不仅能够胜任在自己的职位族范围内需要完成的各种任务,而且能够完成本职位族之外的其他职位所需要完成的一般性工作任务。 (二)实施技能薪酬体系的前提 技能薪酬体系能否在一个组织中得到应用取决于管理层对于员工的看法,图1描述了一个组织的组织形式以及管理层对企业与员工的之间的关系的看法的各种组合形式。最适合实施技能薪酬体系的组织是管理层和员工都愿意进行合作,并且职位结构也允许员工可以不受传统的工作描述束缚而自由发展的组织(即图 1中位于第一象限中的组织)。

图 1技能薪酬计划适用的组织与管理类型 (三)技能薪酬体系的设计流程和步骤 1.成立技能薪酬计划设计小组 技能薪酬计划的制定通常需要建立两个层次的委员会,一个是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另一个是由将要执行薪酬计划的部门的员工组成的设计小组,小组成员应当能够反映出总体劳动力队伍中的性别比例以及其他一些人口特征,此外,还有必要挑选出能够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对各种各样技术问题提供咨询的专家。设计小组的的规模取决于准备采用技能薪酬计划的每一类职位的数量。 2.进行工作任务分析 设计技能薪酬计划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系统地描述所涉及的各种工作的任务,将这些任务分解为工作要素,根据这些标准化的任务描述得出为了达到一定的绩效水平所需要的技能层次。 3.评价工作任务,创新新的工作任务清单 进一步实际上是要求设计小组在对工作任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各项任务的难度和重要程度,然后重新编排任务信息,对工作任务进行组合。对工作任务进行组合的方法有两种:统计方法和观察方法。统计法是指通过要素分析的放大,运用重要性或者难度两者之中的至少一个评价要素来对工作任务进行分组。观察法则指由受过训练的工作分析专家和主题专家一起来将工作任务分配到不同的组别之中。 4.技能等级的确定与定价 所谓技能等级模块(skill block),是指员工为了按照既定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而必须能够执行的一个工作任务单位或者一种工作职能。我们可以根据技能模块中所包括的工作任务的内容来对技能模块进行等级评定。 对技能模块的定价实际上就是确定每一个技能单位的货币价值,在对技能模

近年国际贸易案例一览

1.中国稀土出口配额案例分析 2.欧美荷尔蒙牛肉案 3.中美汇率战 4.英特尔反垄断案 5.美对华薄棉纸反规避调查案 6.中国代工模式分析—满城风雨富士康 7.转基因产品引发的贸易争端 8.王致和商标侵权案 9.黑龙江省猪肉出口成功规避绿色壁垒案例 10.黑龙江省猪肉出口 11.WTO经典案例:欧盟强征IT产品税 12.委内瑞拉外汇管制案例 13.中国-欧盟打火机安全装置案 14.欧盟对我国鞋类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案例分析 15.中美清洁能源之争分析 16.中俄过贸易中有关“灰色清关”的案例分析 17.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 18.中国间谍门——力拓案 19.中国首例农产品反补贴案——对美白羽肉鸡案 20.GATS第一案——美国赌博案 21.企业社会责任保护案-迪斯尼代工工厂被取消供应商资格案例 22.中国石蜡蜡烛反规避案 23.中美轮胎特保案例调查 24.中外技术贸易案例--玻璃技术引进中的问题 25.中国在WTO的第一起被诉案件---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案 26.ETS诉新东方侵权案 27.一场“三败俱伤”的纠纷案-中国劳务输出案例 28.美对华最大制裁案美对华最大制裁案 29.从“冻虾”事件看绿色壁垒 30.力拓间谍案与中国铁矿石贸易 31.中国出口贸易战——我国稀有金属路在何方? 32.我国技术引进案例---液晶面板引进热 33.欧盟进口香蕉案 34.中国钢管再遭调查案例 35.加拿大对我国烧烤架反补贴案 36.加拿大对华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反补贴案例 37.中国彩电对美倾销案 38.美泰公司召回产品案 39.从外部规模经济视角解读义乌模式 40.美国对华铜版纸反倾销案例

薪酬体系设计的意义

百乔罗经典培训课 2010年09月17-19日深圳 2010年10月21-23日上海 2010年10月29-31日广州 2010年11月12-14日北京 【主办单位】BCG-百乔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3900元/人(包含:课程、讲义、午餐、茶点等费用) 【参加对象】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绩效、薪酬等等 【报名电话】 【温馨提示】本课程可为企业提供上门内训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课程背景Course background 现代企业管理,更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企业管理的重点也日趋体现在对人的管理策略上。作为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以战略高度构建高效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科学考核激励制度和先进的企业薪酬体系,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潜能,来创建优秀团队,并推动组织变革与创新,最终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我们针对中国企业在推行西方管理模式中的种种弊端和疑惑,以及中国企业目前正处于改革与创新时期,特举办“企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实战特训班”。由著名人力资源专家著名教授蔡巍讲授,旨在帮助企业家、人力资源经理开阔思路,激发灵感,培养带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卓越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欢迎参加! 课程目标 了解薪酬改革背景,更新观念,理清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目标, 解岗位测评的相关知识,科学进行岗位测评; 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并正确理解绩效管理, 学习考核的方法,全面了解绩效管理的运作程序和设计方法, 重点学习KPI、并介绍平衡计分卡, 了解绩效管理推进中的问题、并避免运作中的误区。 资格认证Certification 资格证书费:中级600元/人高级800元/人(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须交纳此费,不参加无须交纳) 备注: 1. 凡参加认证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际职业认证标准联合会>>颁发<<采购管理师>>国际国内中英文版双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国内认证/全球通行/雇主认可/官方网上查询); 2.凡参加认证的学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大一寸数码照片; 3.课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快递寄给学员; 4.此证可申请中国国家人才网入库备案。 课程大纲curriculum introduction 一.推行KPI与绩效管理体系需要解决的三大问题 1、企业建立绩效体系所面临的方法问题; 以感觉为基础判断还是以事实为基础判断?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 第四章案例一 中国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 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 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 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每箱重量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 费为4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GAGGAGAGGAFFFFAFAF

计算方法 (1) 查阅货物分级表。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 443*2.5=1,107.5(港元) (4)附加运费为: 1,107.5*(40%+10%)=553.75(港元) (5)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 1,107.50+553.75=1,661.25(港元) 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 从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 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 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 GAGGAGAGGAFFFFAFAF

集团能力薪酬管理制度经典案例

澳柯玛集团 等级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澳柯玛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各级员工的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等级薪酬体系适用对象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和事业部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具体包括有:集团及下属公司和事业部内以 常规性管理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部长以下的主管、行政文秘等人员)、 需要具备较强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技术人员、销售支持人员和财务人 员)、以操作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技术工人、普通工人)。 第三条:等级工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奖励工资; 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单项奖励计划; 6、总裁特别奖(下属公司及事业部适用总经理特别奖); 7、其他。 第二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等级工资制共分九职等,三十七职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一。 第二条:等级工资共分七个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二。 第三条:每一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工作评价表进行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工作评价一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工作评价工资额根据工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评价工资额= 点值 * 工资调整系数 * 工资率 第五条: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集团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集团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

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工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与当地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挂钩,物价指数上升时,工资率与该指数 同步提高,物价指数下降时,工资率保持不变; 2.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调整范围不超过公司经济效 益增长比例的30%。 第七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70%,按月支付,即: 基本工资=工作评价工资额×70% 第八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 1、调职:根据调整(升 / 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 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 付职位工资; 4、调整工资率:根据社会零售物价指数和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调整,由 薪资管理制度具体规定。 第九条: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 资额的30%,按月支付,即: 绩效工资总额 = 工作评价工资额*30% 2、绩效工资的实际支付与当月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工月度考 核成绩挂钩,考核等级和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如下表: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三:Levi Strauss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三:Levi Strauss Facing Business Challenges at Levi Strauss Can a company be socially responsible and successful? Levi Strauss & Company chairman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Bob Hass had some problems on his hands. After taking over leadership of the world-famous blue-jeans maker in 1984, Haas had worked hard to revitalize the company's long-standing commitment to ethical and socially responsible behavior. However,changes in consumer tastes and stiff competition from rival clothing manufacturers were hitting the company hard on all sides. In order to remain competitive, Hass would have to make some tough decisions that could threaten the company's principles. The original Mr. Levi Strauss had a simple business mission—make and sell quality work pants for San Francisco's gold-rush miners. However, Strauss also demonstrated a strong social conscience and commitment to employees early on. During the Great Depression , workers were paid to lay a new floor in the factory until business picked up. By the 1960s, the company had become a vocal advocate for racial integration and a leader in corporate diversity programs. However, by the time Bob Haas (great-great-grand-nephew of Levi Strauss) took over in 1984, the company seemed to have lost its social conscience. Levi's had expanded aggressively into product lines that were ultimately unprofitable. The company was bloated , profits were falling, and management was more concerned with numbers than with values. Haas believed that public shareholders and stock analysts had blurred the company's vision by demanding short-term profit gains over long-term goals. So with the help of friends and family, Haas bought up the remaining public stock and set out to turn the company around. Haas began to streamline the company, which meant taking the painful step of cutting the work force by a third. To reward and motivate those who remained, he developed an aspirations statement with companywide goals based on ethics,diversity, environmental stewardship , teamwork, trust, and openness. He backed up his statement by training employees in leadership, diversity, and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and also by linking employee compensation to performance in these areas. “A company's values —what it stands for, what its people believe in—are crucial to its competitive success,” Haas exhorted . “Indeed, values drive the business.” Levi's also spent large sums to reduce the impact of its operations on the environ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company shed unprofitable clothing styles and refocused on traditional jeans and the new casual “Dockers” products. With revitalized company values, soaring staff morale, and revamped product lines, Levi Strauss enjoyed double-digit gains in sales revenues and profits. However, the 1990s brought new crises. First, reports of widespread human rights abuses in some Asian countries led the company to question the ethics of its operations there. Second, Levi's discovered that some of its suppliers in Asia were making Levi's products with child labor. And third, Levi's own failure to spot new clothing trends,modernize its production facilities, and keep retailers happy resulted in declining jeans sales. The situation worsened as new competitors undercut Levi’s pricing by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4.3 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案例讨论)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 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答:(1)此案例是凭卖方样品交易,在合同中应定名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但允许卖方交付某些商品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变化,在之前要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在本案例中卖方在达成合同后,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此举有欠妥当,应当在双方商定品质条款时,可加订“交货品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之类的条文,以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同时本案例涉及两个质量担保:合同担保,样品担保。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样品担保允许5%偏差,但是7%已超过,尽管此样品担保是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允许5%偏差。同时买方出具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卖方则认为买方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情。如果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也要赔偿600英镑。

(2)我方应该理赔。 凡以样品表示成交商品质量并以此作为交货一句的,则为凭样品买卖,我方已寄给卖方样品,则为样品担保,同时双方已订立合同,则为合同担保。所以我方不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4.9 冻羊肉案例(讨论) 我国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冻羊肉20吨,每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吨。结果我方按22吨发货,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绝。 问:原因何在? 答:《公约》第37条和52条对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数量时有明确规定: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本案例采用FOB成交,应由派船接货的买方来选择。同时本案例虽然规定数量可增减10%,即为22吨,但国外按时开来的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按照ucp500规定,受益人(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仅要做到“单证相符”,还要做到“单单不得互不一致”二本案例单表明为 8800美元,则单据不符,导致银行拒绝信用证支付也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简单来说,单据总金额为8800美元,超过了信用证的金额,而信用证的金额在没有约数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证支付的。

技能能力薪酬体系案例分析文本

第2组:D1******* 陈莉、D1******* 胡梦霞、D1******* 胡昀、 D1******* 李雪菲、D1050030谢希健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勘探开发公司能力薪酬案例分析 一企业背景 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Sinopec International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SIP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Sinopec Group)的全资子公司,代表中国石化集团统一对外进行上游油气合作,是中国石化集团海外油气勘探开发投资与经营作业一体化的战略经营单位,是中国石化集团从事上游海外投资经营的唯一化专业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总部设在北京,实行两级管理模式,总部为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国家公司为执行中心。 SIP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销售、储运领域的投资;石油炼制、石油及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储运领域的投资;石油、天然气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 作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源战略、国际化战略”的排头兵,SIP公司按照中国石化集团新一届党组“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整体部署,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大力开拓新项目;认真部署,深化管理,全力实施好已有项目;强化“三基”,严格管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增强沟通力和执行力。经过全体员工艰苦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新项目开发取得了重大成果,油气储量、产量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效益各项指标年年取得新突破,2011年全年获得海外权益产量达到了2280多万吨,累计获得权益产量7770多万吨。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被中国石化集团授予“特别贡献奖”。SIP公司总部设有19个职能部门,在海外设有多个分支机构,中外员工总数达到了4739人,员工国际比例达到77.3%。 SIP公司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友好、诚信和互利双赢的原则,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 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 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 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 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如此签约是否正确? 分析:不正确 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转运港船舷。卖方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而买方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合同中要求卖方负责货物于12月2日货轮驶抵目的港,延长卖方责任至目的港,有违CIF术语的责任划分,对卖方不利。 案例分析 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分析:不合理。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投保,但其要求如下: 在买方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无需投保战争险。 案例分析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 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4月份,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2.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3.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5.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问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 6.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

7.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 8.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的损失。 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1.关于DAP的案例分析:

案例:西安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只,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此情此景,我公司该何去何从? 分析:我方应该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照FOB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买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并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条件下,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及其由为租到船带来的延误装运的责任,所以买方撤销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案例:西安阳光公司从韩国月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签定“CFR烟台”合同,货物在鲁东半岛附近海域沉没。韩国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故我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韩国月牙公司以货物离港,风险已经转移给我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问: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究竟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分析: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应由韩国月牙公司承担责任。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如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损失,由于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在此案例中,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使我方未办理投保,

货轮沉没,韩国月牙公司应承担责任。 4.关于CIF的案例分析:作业题 案例:2012年11月11日,我上海明珠出口公司按CIFCanberra向澳大利亚某商出售一批云花,由于商品季节性比较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货期限条款: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降价或拒收货物。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分析:本案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损失的风险、交货后的费用及货物是否及时安全到达目的地,卖方概不负责。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扣价或拒收。”不符装运合同的性质反而变更为到达合同。

能力薪酬体系分析

开篇案例:在体育界,替补运动员的薪酬往往低于正式队员,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对于世界著名音乐剧《猫》的演员们来说,却恰恰相反:替补演员的周薪竟然相当于正式演员的1.25倍!正式演员们每周要出演大约20场,从而获得2000美元的周薪;但替补演员们只是在后台静静的坐着,就可以拿到2500美元的周薪。原因何在? 原来,替补演员们虽然不一定上场演出,但他们被要求必须掌握五个不同角色的表演。一旦正式演员们因为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无法上场,替补演员们就要随时救场。因此对他们支付的薪酬不是基于工作量和职位,而是基于他们能够表演五个角色的能力。 一、什么是基于能力的薪酬体系 基于能力的薪酬并不是什么标新立异的产物,早在公元六世纪,苏黎士将军就曾以武艺水平而非头衔作为军饷的分配标准。而在我国,技术工人以操作水平决定工资的工资制度也很早就已经实施。现代意义上的能力薪酬体系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P&G公司(保洁公司)的实践。 基于能力的薪酬体系实际上是基于任职者的薪酬,这种薪酬体系隐含了一项假设:员工的能力直接决定其创造的价值。因此,付给员工的报酬应当根据其能力决定。 二、为什么要构建基于能力的薪酬体系 1、组织发展的需求 从组织的层面看,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竞争的逐渐加剧,组织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逐步增强,变化也越来越快,从而要求企业必须打造并且增强核心竞争力。员工的能力日益成为企业能力最重要的载体,因此员工必须持续学习,不断提升技能水平,从而保持并强化组织的竞争力。 从工作层面看,组织更加扁平化、流程化和面向顾客,员工的技能和智能在工作中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工作对人心智水平要求的提高,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基于职位说明书“照章办事”的工作方式,组织需要人们通过更多的学习来加强技能的深度和扩宽技能的广度,从而能够灵活地应对变化,并创造性地完成工作。 2、员工成长的需求 组织中知识工作者逐渐增多,已经成为很多组织中比例最大的人群,而且对组织的绩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新时代的员工尤其是80后的一代已经逐步成为很多企业的中坚力量。与以往相比,员工更加追求终身就业能力而非终身就业职位,更加重视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更加期望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增值。因此,传统的以职位或工作内容付薪酬的方式已经逐渐难以激励员工。而在以能力为基础的薪酬体系下,员工不必一味追求职位等级的升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在我方留存的复样中,也发现生锈,说明我方式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生产,生锈了的才是符合卖方要求的 ? ?案例: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供出口羊绒衫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表明“100%羊绒”。当对方对我方公司出口羊绒衫进行检验后,发现羊绒衫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在合同中没有用品质机动幅度 ?案例:我某出口公司在某次交易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275FOB中国口岸。 但我方公司在签约时,合同上只笼统地写了10000吨,我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吨供货。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美元为44137.5美元。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应采用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 ?案例: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大约为5000码,每码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5000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大约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4500~5000 ?案例: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后,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俄罗斯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合理,把黄豆改成散装,在5%的增减幅度内,则无须降价赔偿 ?《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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