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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东中学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试行)

太东中学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试行)
太东中学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试行)

太东中学

高、中级职务评审方案(试行)

为规范我校教师高、中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于合理、准确、科学,参照《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职评政策、条件和标准,注重教师考核结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第四中学高、中级职务评审方案》。

一、评审组织

领导小组

组长:胡希君

副组长:李学友

组员:万国友谭忠海侯春彪

评审小组

组长:胡希君

副组长:李学友万国友谭忠海侯春彪

组员:刘富强曹淑娣严宏伟王桂霞

周淑芝扬秀生塔国文郗立武

二、申报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3、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4、执业资格要求

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1)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三、评审条件

以《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为准。

四、评审办法

符合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的教师,由个人申报,采取年度考核加各项量化要素量化赋分的办法,量化赋分之和即为该同志所得总分(上不封顶),按总分的高低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学历资历

1、学历: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8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5分,取得学士学位6分;函授大学本科毕业4分,取得学士学位5分;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3分,函授专科毕业2分。(各项为结业者均降1分)

2、资历:任职时间,中二任职四年,中一任职五年,每超过一年加1分。工龄:每一年1分。(任职时间按整年计算;工龄从参加工作算起,按毛年计算)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品德

1、年度考核:晋升高级按近五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晋升中级按近三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采取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取平均分的办法,将参加评审人员单独排序,最后一名基础分为20分,每提升一个名次加2分。(在我校工作不足五年或三年的同志,按在我校实际工作学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平均分)

2、综合表彰: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同年内获得的综合奖励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3、单项奖励:获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单项奖励及各级党委(含群团组织)授予的各种奖励依次降一层次。同年发生的同类奖励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三)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班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教研组长、环长任现职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班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每任职一年计1分;教研组长,每任职一年计0.5分;环长,每任职一年计0.2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兼课或兼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兼职人员不累计加分。(曾在农村中学任团书记以上职务的领导,按班主任对待。)

2、教育实绩

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

①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承担经验介绍的,每次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分。(同年度内,同一类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②中层以上领导所管的工作获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每次,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最高加至5分。(同年度内,同一类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③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获奖(指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县级每人次0.1分、市级每人次0.3、

省级每人次0.6分、国家级每人次1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至5分。

④学校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的文体活动,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每次县级分别加2、1、0.5分;市级以上分别加5、3、1分。最高加至5分。

(四)教学工作

能够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的具备申报资格。

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应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能起到教育教学引领作用,具体工作情况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确定。

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

名师:省级、市、县级,分别计12分、10分、8分。

各级学科带头人(含梯队成员):省级、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

骨干教师:省、市、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

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计6分、4分、2分。

相同项目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承担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培训任务的,每次承担省级、市级、县级培训分别计3分、2分、1分。

(五)工作业绩与成果

拟进中学一级近四个学年度、中学高级近五个学年度内。

1、公开课

公开课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按以下

不同种类加分:①具有现场、有观摩人员参加的国家、省、市、县、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每次分别计5、4、3、2、1、分,②国家、省、市、县、校级说课、录像课等按相应级别现场公开课的30%计分。校级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参加的。最高加10分。

2、基本功比赛

教师经学校推荐参加各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各种技能大赛及各种音体美竞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奖者,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校级加1分;二、三等奖获奖者,省级加2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分、校级加0.5分。最高加5分。

3、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材或著作

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国家、省、市级分别得3分、2分、1分。最高6分。

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任主编的4分,任副主编的2分,任编委的1分;在本校参编所教学科校本教材1分。最高6分。

4、科研能力

经申请并被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成果经鉴定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科研成果的独立承担人(或主持人),分别加4、3、2、1分,参与者减半加分。未结题的,有阶段性成果的独立承担人(或主持人)加1分,参与者加0.5分。最高得6分。

能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获得各级教研部门颁发的业务方面奖励的,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3分、2分、1分。最高加4分。

(六)几点说明

1、以上所有奖项均以获奖证书和学校记载为准。

2、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工作业绩与成果中的校级奖项均从2012年3月1日开始算起,并在第四中学取得的奖励。

3、按评审办法评审后,最后得分相同时。晋升高级按近五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晋升中级按近三个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结果,取平均分分数高者。

4、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不实者,经核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5、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人员一票否决。(近三年内。凡受教育局行政处分或教育党委通报批评及在学校造成极坏影响形成校委会处理决定的。)

6、近三年内。在工作中违反校规校纪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一票否决。

7、方案中提到的任现职以来中的现职是指要拟进技术职称之前的技术职称。

8、计算任职年限及各类证书等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

五、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申请相应教师职务资格。

2、根据申报职务资格,评审小组对其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评审资格和条件的根据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3、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公示期满后,填写材料,上报县局,等待上级综合评定。

本方案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执行。如有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

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三)、出勤情况(20分)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施方案设计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 (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 四、聘任形式和周期 (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 五、聘任办法 (一)新聘人员 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消内聘资格,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用,不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一个聘期内有空职数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在任现职(近三年)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晋升高一级职称聘用(内聘)资格: 1.任现职(近三年)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

幼儿园职称评定方案

镇幼儿园2017年度职称评定方案 为认真做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工得工作积极性,促进幼儿工作与谐有序发展,根据县教体局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仁风镇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本次分配名额:高级教师一名,中级教师一名; 全镇幼儿教师(正式在编)够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得评审,但上年度(2017-2018学年度)园考核后三名者,本园教职工不准报名参评。 三、参加本次评审得教师请于9月19日上午10点前把材料交党 总支处,过期不候。材料装档案袋,注明单位、姓名、拟评审级别。 需提交材料:1、最高学历证书。2、教师资格证书。3、最高职称证书。4、所有荣誉证书。 注:所提交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无效),本人必须为所提交材料得真实性负责(以文件为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四、赋分标准: 仁镇教育党总支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办法 一、学历赋分

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注:(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教师,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增加1分; (2)后学历不满三年不予赋分; (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予赋分; 二、年限赋分 1、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任现职以来得班主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以上各种兼职,同年度不累计重复(只取一项)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 (一)名称:综合奖励、师德奖励、班主任奖励: 指任现职以来获得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得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班主任所带班级为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等。 (二)赋分办法 1、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 ①省政府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分; ②省教育厅、市政府或市人事厅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赋8分; ③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计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 ④市教育局、县区政府赋4分; ⑤县区教育局赋2分; ⑥镇政府、办事处赋1分; ⑦镇教育办、学校赋0、5分,镇级综合奖励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综合表彰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积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 1、奖励名称: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公开课、说课、课件,教师素质(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等。 2、赋分办法: (1)教学能手: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级2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最新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

老君镇大溪小学中、高级职称 评职方案(试行稿) 一、推荐评审原则 指标总额控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荐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其工作业绩要在本校名列前茅。 (三)受限条件 1、凡受到过纪律处理或处分的人员,按处理或处分文件的规定办理。 2、一线教师在区教育局开展的教育教学质量抽检或选拔性考试工作中,其教育教学质量低于全区同学科平均数的30%—40%及以上的教师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3、学校管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条件下,所分管的工作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4、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人员,近两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评职弄虚作假者,近五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成员:4—6人组成,采取民主推荐确定。教师代表不少于60%,中层及以上干部不超过40%。 (二)研究制定评审方案。 由学校行政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三)召开会议(班子会、领导小组会、教职工会) 班子会:学习当年评审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领导小组会: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教职工会: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确定通过评职方案和民主推荐评职领导小组成员。 (四)指标公示。 (五)个人申请 向评职领导小组申请 (六)展示材料:一天。 (七)资格审查:评职领导小组。 (八)申请人述职:在教职工大会(5分钟内完成) (九)群众测评。 (十)领导小组测评 (十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从高分依次取够推荐名额)(十二)公示。对拟推荐上报人员在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十三)上报材料。 四、推荐评审办法 推荐人员以计分的方式确定,实行100分制。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 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 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其中,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亦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2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中专)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定的专业课教学大纲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的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

职称评审方案43911

商河文昌实验学校 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试行稿)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县教体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引导教学工作、引领教师发展为出发点,以工作实绩为依据,规范推荐程序,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申报指标 拟申报推荐高级教师 2人,一级教师 4人。 三、相关政策: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济南市教育局等 4 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济教人字〔2015〕21 号)等文件要求。(即在我校工作满六年的教师必须具备至少一年的交流轮岗经历。) 四、推荐范围 我校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取得后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六)改系列评审,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 (六)限制性条件 1、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职业规范和标准,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完不成基本教学任务,履行工作职责不合格,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实习期满一年以上。 6、近两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正常产假除外); 7、不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 六、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报送的材料 (一)《职称评审表》1份(购买手填)。 (二)《一览表》5份(A3纸型打印)。 (三)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聘用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 (五)任现职以来的综合奖励、师德奖励、班主任奖励、教学奖励、教研奖励、论文、著作等原件。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

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水平评价中,将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次改革,将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优化教师职称管理体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 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定标自我考核、教职工代表评议、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评议及学校行政会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脱颖而出。 二、评定程序: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科组长组成,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讨论产生,名额7 人或9 人,负责职称的考核评聘工作。(申报者是小组成员或与小组成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小组成员应回避,即不能参与考核打分) 二)资格审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 由申报教师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审定合格者才可进行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参照《***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三)、荣誉称号加分(任现职以来) (1)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2)骨干教师(含教坛新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记

分)按学科带头人的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3)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4)获得师德师风标兵、德育先进个人、文明礼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 (5)获得优秀团员、团干荣誉称号,按(4)项相应级别折半记分。 (以上各项可累计记分,满分为15分) (6)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 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 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 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 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 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 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 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 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

中高级教师评审方案(定稿)

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修订) 为了认真贯彻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规定公开、推荐名额公开、考核方案公开、工作业绩公开,根据中高级职称评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威远县两河镇中心校(本部)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请审议。 一、领导小组: 二、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基本条件: 以评审当年威远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备条件为准。 四、评分标准:在符合基本条件下,按下列各项考核得分之和从高到低取足当年推荐名额为止。 1、工龄分:按国家计算方法为准每年1分;人事干部考核。 2、任职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5分,以档案为准;人事干部考核。 3、学历分:专科3分,本科5分;以学历证书为准;办公室考核。 4、德育管理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中,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加1.5分(学校领导管理工作视为班主任工作,不重复加分),没有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教学的同时也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且效果好的每年加0.5分。教导处考核。 5、论文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县级以上论文获奖证书或者在标有CN和ISSN标志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以教育局公布的认证单位为准)每篇加1分,此项最高不超过4分,以证书为准;教导处考核。 6、骨干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骨干教师在评职晋级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学校对骨干教师用加分的形式来体现: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中,曾获省、市、县、校各级骨干教师且考核合格的分别加3、2、1、0.5分。以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不重复加分;教务处考核。 7、先进、优秀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年度考核,以证书为准每个优秀加2分;获得综合性荣誉称号(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如技能大赛、演讲等)获得县级表彰的教师,每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同项同类别以一次最高级别加分(国家、省、市、县、镇各级党政表彰分别加5、4、3、2、1分,部门表彰的减半)。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办公室考核。 8、课题分:任现职以来承担县级以上的课题(已结题)的主研人员一次性每人加6分,协研人员一次性加4分;教科室考核。 9、教育教学业绩:任职以来,本人所教学科获县学科名次奖,1-10名加8分,11名以后加5分,以证书为准(有名次的以此方式加分,无名次者均一次性加6分);近三学年(评职时倒推三年),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的90%进入评分总分。 10、如果总分相同时,则以工龄分多者优先,如总分与工龄都相同时则以任职分多者优先。 五、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1、近三学年内受到过组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201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 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

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推荐人员,在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后,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设区市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排序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 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需要组建中小学正高级、高

学校职称评审方案

xx学校 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评审当学年请假累计在三个月(包括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3.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4.各类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5.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及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1.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2.教师自评:就是教师根据自己评审职称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金沙县水头学校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进行自评,计算出自己的得分,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就是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结果和报送的自己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周),确认无误后,按照职称职数再依据先考虑任职年限(就是任职年限长的教师先参评,当年限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看教龄)、再看教龄(就是教龄长的教师先参评,当教龄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算分)、最后计算分数的办法进

中学职称评审方案

xx中学高、中级职称晋级申报资格考核 方案 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着对广大教师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奖优惩劣、优胜劣汰的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和谐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学历合格。(具有专科以上合格学历) 2、履职满相应职称的年限。(转正定级时间一年;定级职称履 职二年;初级职称履职四年;中级职称五年。) 3、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4、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以上。 5、履职学分:高级职称22分;中、初级职称24分。 6、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给的名额以5:1预订被评候选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1、被治安拘留过的。 2、被行政处罚过的。 3、参与“黄、赌、毒”的。 4、教学成绩达布到基本要求的。

5、担任班主任等学校管理职务或其它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有直 接联系的技术工作,因不负责任而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学生、家长意见大,被学校换职的。 6、有其它严重有损于学校形象,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 为的。 7、学年内若出现无故旷工现象的或者学校安排的各类集体有 益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 8、教育教学工作或从事技术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如:学生安 全,各种统一考试迟到、缺旷、考试作弊错乱或其它技术工作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9、落聘人员在其它岗位或待岗期间的。 10、履职期间只要有一次年终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计算履职年限 1、不在相应职称岗位履职半年以上的(不含半年)。 2、脱产进修半年以上的(不含半年)。 3、落聘人员在其它岗位或待岗期间的。 4、考核不合格人员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在待岗期间 的。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程序 1、本人根据履职情况书面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报 职称申请并做好参加考核的准备工作。 2、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

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完整版)

方案编号:YT-FS-1777-54 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完整版)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 案(完整版)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仙职改办[XX]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农村,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三个服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为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人员实行总量控

制,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暂无空岗的单位实行“退一进一”办法处理。 三、申报对象 XX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小学教师必须满足破格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指办学地点在全市15个镇的学校和城区三办村小);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学研究室、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

市中小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市中小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职称评定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制度,规范评审工作。结合绥芬河市中小学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各项工作,加强教师的考核与管理,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五公开、一展示”原则;(五公开:即政策公开、指标数额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一展示:即教师任职以来的成绩、业绩展示。) 3、坚持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注重实际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 四、考核程序 每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开始后,根据评审条件,教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

条件教师名单,将各种政绩业绩进行展示;教师进行任职以来工作述职叙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打分和群众测评;依据《方案》考核项目进行核定分数,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职称考评小组表决通过后,公示最后积分和排名;公示后无异议,将最后排名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师工作考核成绩(100分): 教师工作考核,教师申报中级职称考核近四年、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近五年的工作,考核成绩按照近四年或近五年累积平均值计分。 各个中小学校要完善《教师工作考核方案》,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师德修养、工作态度、业务提高、教学能力、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民主评价(15分): 申报职称的教师要在教师大会上进行工作叙事,教师和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价打分。其中群众民主评价占10分,考评小组评价占5分。群众民主评价由全校教师进行投票,60%以上教师参加投票,投票结果即为有效。考评小组评价由全体评委进行投票, 80%以上评委参加投票即为有效。 3、教师考勤(扣分10-20分)。 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考勤计算近四年的出勤情况、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考勤计算近五年的出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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