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处理
第二章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请假时间:病假早 10: 00
周。否则以旷工计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一)在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销假者。
(六)未经同意在工作期间外出处理私人事务者。
(七)因工作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八)所保管的公司财务缺失、损坏者。
(九)损坏公司公共财物者。
(十)其他可以给予罚款处罚的情形。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罚:(一)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者。
(二)无合理理由不服从上级合理指挥者;
(三)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四)对公司或上级有期限的指令任务,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者。
(八)出现属罚款处罚情形经处理再犯者。
(九)其他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罚的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罚:
(一)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轻微损失者。
(六)隐瞒相关信息、资料或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七)因工作过失导致顾客投诉,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者。
(二)员工宣扬自身不良情绪,经劝告不悔改者。
(八)对事故负有操作或监管责任者。
(九)出现属于书面警告处罚情形经处理再犯者。
(十)其他可以给予记过处罚的情形。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
(一)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利,在经营和管理上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工作不能胜任者。
(一)因工作过失导致顾客投诉,情节严重者。
(二)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
(四)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
(五)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调动或无理取闹者。
(六)其他可以给予降职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