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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

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
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

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

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适用范围

二、制定本标准的宗旨

三、标准的内容

第一条自驾游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自驾游基地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自驾游基地及周边道路安全要求

第四条自驾游基地的接待设施及接待服务

第五条自驾游基地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六条自驾游基地接待条件

第七条自驾游基地的房车露营营地

第八条自驾游基地周边必须具有的服务设施

第九条自驾游基地周边环境

第十条自驾游基地经营及服务规范

第十一条自驾游基地的安全管理

标准名称: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行业标准

标准类型:管理服务类标准

标准针对的行业企业:

经营汽车自驾出游的各种景区、景点、各类观光园区,接待汽车自驾游的各类度假村,开展房车、自驾车露营活动的休闲度假营地等自驾游基地。

一、标准适用范围

为促进汽车自驾游基地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构建新型的汽车自驾游服务体系,规范自驾游基地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种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的景区、景点等单位。

汽车自驾游基地是指能够开展自驾车旅游的经营活动,具有为自驾车旅游提供完善的服务、能够有效的保障自驾游活动顺利进行等功能,能提供相应的观光服务设施的独立经营实体,包括旅游景区与景点、各种风景名胜古迹、综合性观光园区、各种主题公园、博物馆、观光采摘农业园区、度假村、休闲度假营地等涉及汽车自驾游的各种类型。

二、制定本标准的宗旨

1、通过制定并深入贯彻执行本标准,使汽车自驾游基地在经营过程中更加严格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平等竞争的汽车自驾游市场,最终形成良好的汽车自驾游市场环境。

2、通过对汽车自驾游基地的规范与管理,为汽车自驾游用户创造安心的自驾游环境,安全的自驾游过程,放心的自驾游消费,舒心的自驾游服务。

3、通过本标准,促进我国汽车自驾游基地的建设,加强汽车自驾游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汽车自驾游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充分满足广大汽车自驾游爱好者的需求,确保自驾车旅游者安全,实现汽车自驾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三、标准的内容

第一条自驾游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

1、自驾游基地应由各种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单位提出申请,或由有关上级部门推荐,由有关专家组进行审核,由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认证授牌设置。

2、自驾游基地一般应考虑设置在有一定规模、有较强接待能力的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单位。

3、基地在设置时,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今后自驾游线路和活动的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基地在设置时,应充分考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应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个性化、科普性和寓教于乐,力求对社会公众有吸引力。尽量为自驾车出游者提供丰富的参与性旅游项目。

5、基地应充分考虑自驾车出游者在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购物等方面的多种需求,应能够满足自驾游出游者的相关需要。

6、自驾游基地的设置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道路条件。

7、设置自驾游基地时必须同时安排安全、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8、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应具有能够为汽车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救助、保障设施与基本条件。

9、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应具有能够为汽车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与保障条件。

10、有能够举行一定规模的大众文娱活动的公共娱乐设施和场地。

11、在有条件的地方,基地应积极发展有一定规模,并有相应配套设施的汽车营地。

12、凡是申请设立自驾游基地的景区景点,当地应有充分保证公共安全的能力。

13、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评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申请设立自驾游基地,基地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4、在开展汽车自驾游活动可能会影响当地生态平衡的地方,应有上一级资质的部门做出的权威评估,以此做为是否批准设立基地的依据。

第二条自驾游基地的基本条件

1、与自驾游基地连接的道路,应有通畅的国道、省道或国家二级以上公路。

2、通向基地的各主要公路上,应有明显规范的道路指示牌;在靠近交叉路口的地方,也应设有明显规范的道路指示牌。

3、基地内有便利、整洁、通畅的观光通道,主要路口应设有中英文设施指示牌,有中英文观光项目说明牌。

4、自驾游基地必须具备停车场。

5、基地应具备完善的、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自驾游管理、服务

机构。

6、经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过全国汽车

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的考核,达到规定的要求。

7、基地所在地应有完善的通讯基础设施。移动通讯应能全面覆

盖基地及其周边。

第三条自驾游基地及周边道路安全要求

1、基地本身及其周边,应具有符合国家等级公路标准和符合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2、基地及其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交通部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并规范达标。

3、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出现严重拥堵情况时,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具有迅速赶到现场疏导交通的能力。

4、当基地附近道路出现一天以上长时间严重拥堵,或因自然灾害、不可预见性情况出现使自驾车旅游者在路中被困时,基地应有紧急应对救助预案。

5、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上,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山体落石、塌方、地陷、泥石流、流沙等地质性灾害频繁

发生的路段上,必须在前方一定距离内以及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并提示自驾车旅游者不得在此停车。

6、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上,在沙尘暴、龙卷风、台风、大雾、雷暴、冰雹、洪水、暴风雪、结冰、气温骤降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的路段上,必须在前方一定距离内以及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并提示自驾车旅游者不得在此停车或久留。

7、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上,在特别危险的路段上,如上下坡度非常大、地形特别险要、连续转弯特别多、转弯半径很小、转弯死角、视野严重不良、无人职守的铁路交叉道口等地方,必须有防止发生行车事故的交通安全设施,并在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的、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

第四条自驾游基地的接待设施及接待服务

1、自驾游基地必须配有专门的自驾游接待中心或接待站。

2、接待站有专门的接待用房。

3、接待站有必备的互联网及终端设备。

4、接待站应具备相应的信息采集功能。

5、接待站应配有用于紧急联络的通畅的通讯工具。

6、应备有简单、实用的车辆维修和救援工具,有必备的医疗

急救用品。

7、有专职负责咨询和接待的人员,游客问讯和来电能得到及

时、热情、满意的解答。

8、专职咨询和接待人员应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9、在旅游高峰期,接待站应保持24小时有专业人员职守。

10、接待站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组织、协调、

联络、通讯、救援、安全等服务。能够对自驾游活动进行统

一、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并具有结算功能。

11、接待站应有自驾游咨询与投诉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12、有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有专职人员负责受理投诉,有详

细的投诉纪录。

13、接待服务应能够为前往基地的自驾车游客提供详尽的路书。

14、接待站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就近提供汽车租赁代理服务。

15、在有一定危险性的自驾游活动中,接待站应提供必要的保

险咨询。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身和车辆保险代

理或中介服务。

16、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将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发

适合自驾游需要的专业险种,接待站应当积极为自驾游车出

游者提供这一保险服务。

17、接待站至少应配备三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全国汽车服务

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考核合格、颁发证书的专职自驾游管理

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自驾游基地规划与设施建设

1、自驾游基地应有当前基地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未来5-10年的发展规划。

2、基地规划方案及设施建设的相关文件应经过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并报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备案。

3、规划与设施建设中的自驾游基地土地使用权、产权等应清晰、明确、无误。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及民事纠纷。

4、基地设施规划在满足旅游、度假、休闲、娱乐需要的同时,还须考虑满足自驾游需求的配套服务设施的同步发展。

5、自驾游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建有条件良好,管理到位的大型停车场(100车位以上)。

6、基地的发展规划必须预留停车场发展用地。且车位数量应与基地发展规划或与自驾车旅游者的需求相适应。

7、汽车自驾游基地的发展规划必须预留有汽车营地发展用地。

第六条自驾游基地接待条件

1、基地内或周边要有一定规模、有良好接待条件的宾馆饭店。

2、基地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3、基地内及周边有便于游客到达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设施。

4、基地内及附近应有购物设施,购物场地应整洁干净,商品品种较为丰富,所售商品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

5、凡是自驾游基地向自驾车旅游者提供的当地土特产和农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6、供水系统有保障,水源清洁卫生。无论是地下水、泉水、或其它地表水,均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7、基地内有便于游客洗手、洗水果等的供水设施。

8、基地内设有满足游客临时休息需要的设施。

9、基地内设有满足游客休闲娱乐需求的设施。

10、基地应为自驾游车主野餐和烧烤提供能够防火的必要场地与设施。

11、基地内的危险地段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12、绿化应符合当地林业、园林、城市建设等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

13、基地内应建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共厕所。厕所分布应合理。

14、应设有一定数量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应做到有专人管理,一天一清。

第七条自驾游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

1、所有自驾游基地均应为今后发展房车旅游及露营营地创造条件。

2、基地设置房车及露营营地,地面应平整、硬化,排水良好。

3、营地应根据总体布局,分别设置车辆及人员出入口。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车辆出入及保障人员安全,有条件的应实行人车分流。

4、营地内应种植既不阻碍车辆通行又能遮荫的高大树木。

5、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和外界之间必须设有围墙,并在自驾游基地规划设计中明确标明。

6、营地内应设有基本的生活设备和为自驾游露营提供的基础设施。

7、有为露营帐篷区铺设的专用上下水、煤气等管线及外接电源等配套设施。

8、房车区停车位处要预留出上下水、煤气、电源接口,预留接口必须与房车所带的设备的接口配套或配置转换设备。

9、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的普通自驾车每个停车位面积不应低于25平方米。房车每个停车位面积不应低于40平方米。各个相连停车位之间应畅通无阻。

10、房车停车位在营区总停放面积中应占有一定比例,并且在自驾游基地的发展规划中应有必要的安排。

11、自驾游露营、房车营区围墙内的道路两侧、帐篷区应设有夜晚照明的路灯,建筑物处应设置室外照明。

12、营区入口处应设置带照明的营地标志牌,营地内各功能区及建筑物都要有标志牌、警示牌等,内部道路要设置明显的地标、向导牌、警示牌等。

13、停车场面积应与接待容量相适应,不得超容量接待。

14、营地内应建有卫生间,卫生间应与帐篷区保持一定距离,但最远不超过200米。

15、营地水龙头数量应按20-30人/个配备,或按营地总停车位10%的比例配备。

16、有条件的地方,营地应设冷热水淋浴间,淋浴数量应按营地容纳总人数的20-30人/个配置。

17、营区内必须使用贴有垃圾分类标签的带盖垃圾桶,污水及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置。营地环境卫生应保持清洁。

18、露营营地、房车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9、营区必须有专人管理,夜晚应有人职守。

第八条自驾游基地周边必须具有的服务设施

1、基地与所在城市的市区公路两侧每30公里应有必要的休

息区、加油站。

2、加油站要保证有93#以上的汽油供应。提供的汽油符合国

家规定的标准。

3、有能够实施伤病抢救的医疗单位和救护设施,

4、有能及时赶到交通事故现场实施拖车救援和现场抢修的能

力。

5、基地与所在城市30公里范围内应有汽车租赁服务。

6、基地与所在地级以上城市,应有能实行理赔服务的保险机

构。

第九条自驾游基地周边环境

1、基地所在城市的市区及进出景区的公路两侧环境优美。

2、基地与周边无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源污染的大型重化

工业区、矿山、采石场等污染单位。

3、基地周边无建设性生态和景观破坏。

4、基地与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5、当地有垃圾逐日清理和处理的能力。

6、污水处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条自驾游基地经营及服务规范

1、申报自驾游基地的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经营手续。

2、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有综合协调机构,有相应的管理制

度,能够有效地实施自驾游接待工作,能够为自驾游活动提

供优质服务。

3、基地提供的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服务等内容和形式必

须健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各种服务设施设备应完好,功能齐全。

5、基地内应保持整洁、环境优美。

6、所有的收费项目均应明码实价,事先明示,不得有价格欺诈

行为。

7、基地内的服务标准、工作制度和住宿须知等应悬挂明示。

8、基地工作人员应按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的要求,

定期接受相应层次的专业服务培训,持证上岗。

9、基地应努力为自驾游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温馨

的社会环境。努力把自驾游活动提升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消

费与精神消费。

10、基地对在景区内发生的残害或偷猎动物的行为,有责任、

有义务进行教育和制止。

11、基地开展的任何自驾游活动不得与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

规相违背。必须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损害。

12、经营者有责任、有义务为市场和车主提供有关自驾游的及

时、准确的相关信息与最新资讯,

13、经营者不得垄断有关自驾游的公共信息。

14、对提供虚假信息并造成自驾游车主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自驾游基地的安全管理

1、基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防

范制度。

2、自驾游基地应有即时生效的自驾游保险出售,且出售的保险应

是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认可的专项自驾游保险。

3、必须有日常安全巡视制度。

4、必须制定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预案。

5、必须建立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6、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卫生、环保的有关规定,管理措施

到位。

7、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使

之掌握有关消防、抢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8、在夏季可能发生洪水的山谷、河床,干旱季节火险等级高的草

原、森林,冬季气温可能降到零度以下,景区内有猛兽出没等危险情况下,自驾游基地必须禁止自驾车游客露营。

9、在具有探险性质的自驾游活动中,基地经营者必须本着对参与

者安全负责的态度,对其生存与自救技能进行指导,在装备和技能方面对参加者提出要求,保证参与者全面掌握。

10、在盗抢、伤害案件多发地区,基地应主动提示自驾车游客

注意财物和车辆安全。

11、基地必须设立报警电话点。

12、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案例:自驾游营地建设介绍

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旅游城市带动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已逐步具备开展自驾游活动的基础和能力。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追求多元化的旅游及体育文化的需求更加旺盛,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使体育受关注的程度和群众参与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但我国现有的自驾车营地规模小,设施条件落后,远远不能满足承接自驾车活动的要求和群众体育文化的需要。加之,人们对个性化旅游多元化需求,也需要发挥自驾车协会和俱乐部的聚集辐射作用来加快发展,在全国建设与时代需求相适应的自驾车营地及配套设施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自驾游管理办公室,高密市自驾车体育旅游协会联合青岛世纪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青岛隆盛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全国自驾车营地项目,该项目得到各级政府及体育旅游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已有山东高密/海南文昌/长白山/重庆等地在规划控制区域预留了发展用地,为建设自驾车营地创造了有利条件。鉴于项目的可操作性,各运营单位特别成立全国自驾车营地建设指挥部,指挥部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建设场地和资金,各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整体发展规划,项目由体育公园/汽车营地/颐和泊邸五星级产权式连锁酒店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00亩,体育公园占地50亩,为免费开放式体育主题公园,主要基础设施包括游泳池,网球场,攀岩,拓展,小轮车比赛场地等;汽车营地占地30亩,分普通车停靠区,房车停靠区,帐篷区,活动场地等;颐和泊邸为五星级产权式连锁酒店,全国唯一融合个人经营酒店,酒店办公,酒店养老等为营地配套的功能性酒店。

1、用地范围

营地建设选择全国旅游规划线的城市,按照其功能要求,选择城乡结合部的景区周围,用地面积60-100亩 .

2、建设规模

按照具备承接国际单项赛事和区域性运动会设计,同时,兼顾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庆典和展会的功能,集体育活动,旅游,拓展,休闲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育活动场所。

3、建设内容

建设可容纳300-500辆汽车停靠的一座汽车营地、室外配套体育热身场所及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公园和营地附属的宾馆、道路、广场、花园、展览馆等。

1)汽车营地

设有汽车停靠区,房车停靠区,帐篷区,内含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看台下的建筑面积满足体育竞赛区、观众活动区、新闻媒体区、礼宾区、场馆运行区、安保及交通运行区、多功能经营区及设备机房等附属用房。

2)体育公园

(1)运动场地(游泳池、网球、篮球、攀岩、轮滑场地等20片左右);

(2)硬化广场及道路(约8万平方米);

(3)绿化景观占总用地面积三分之一;

3) 泊邸酒店

泊邸酒店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米,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1.2万平米,包含1栋6层饭店与酒店式公寓,配套零售商场,画廊。二期计划兴建1栋16层的高档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三期计划开发建设1栋6层信息化高档写字楼,建筑面积约0.7万平米。酒店设有600间/套客房、大宴会厅、大小会议设施、水疗中心及健身室、各色餐厅、咖啡店以及欧式面包店,饭店设计功能完备,流线组织合理,配套设施完善。

五、建设期限

根据社会各界对自驾车营地工程建设的要求,该项目于2007年3月开始工建设,全国在十年时间建设营地30处左右.

六、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开发建设的本项目已在国内多个城市运行,山东高密、重庆、海南文昌、长白山四个项目已经进入建设装修阶段。规划进行的有宁夏银川、青岛崂山、山东沂水、北京大兴、山东莱州、福建武夷山、新疆乌鲁木齐等。项目实现会员制全国化连锁经营,更多营地建设进行中。。。。。。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

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v≤2.5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如各种轿车,轻型越野汽车,微型货车,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pickup),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

GTR(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介绍

GTR技术法规介绍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GTR技术法规的制定组织和《1998年协定书》 GTR法规全称为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由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负责制定发布,WP29原为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下属的车辆结构工作组,在《1958年协定书》的框架下制定并实施ECE汽车技术法规,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开始认识到各自为政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阻碍了汽车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通,限制并阻碍了商品经济规律应起的作用,于是由国际上一些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牵头,开始进行国际汽车技术法规的协调与统一的工作,以打破世界各国、各地区已形成的汽车技术法规这一贸易技术壁垒。在当时情况下,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辆结构工作组(UN/ECE/WP29)成了开展这种世界范围内汽车技术法规协调和统一工作的主要组织。 WP29于1998年6月25日制订《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1],因此该协定书也就简称为《1998年协定书》。世界各国以此协定书为法律框架,共同制修订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该协定书在法律地位上明确原UN/ECE/WP29(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辆结构工作组)作为开展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调和统一工作的国际组织,UN/ECE/WP29的名称随之更改为:“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orld Forum for Harmonization of Vehicle Regulations),仍简称为WP29,开始按照《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中规定的程序规则制定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到目前,《1998年协定书》的正式缔约方共计31个[2]。 历史之所以选择UN/ECE/WP29来开展全球范围内的汽车技术法规协调统一工作,其原因为: ①UN/ECE/WP29成功运作《1958年协定书》,具有开展国际汽车技术法规统一工作的技术基础; ②UN/ECE/WP29的广泛参与性,使其具有开展国际汽车技术法规统一工作的技术基础。 2. GTR法规制修订成果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WP29在《1998年协定书》框架下建立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的工作成果斐然,截止到2010年1月1日,已有12项成果出台,包括11项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GTR)

汽车分类五花八门行业标准不统一

分类五花八门行业标准不统一 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车型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而企业在产品推广方面将车型分类描述得越来越乱。各车企推出的新车型,或是套用国外的分级标准,或是根据市场需要,给自己的车型冠上一个“显赫”的级别,以期获得良好的营销效果。不同的分类标准经常混淆了消费者的视线。而事实上,不仅市场上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就连国家各管理部门中,对于汽车的分类也不能做到整齐划一。 从国家标准来看,2002年3月我国采用了新的汽车分类标准,即《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它取代了旧标准GB/T3730.1-1988,并且在技术内容上采用了ISO3833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WD3833,将过去的8种汽车类型重新划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正是这种新分类方法将私人购买作为代步工具的车辆,称之为乘用车;并将公务及商业经营的运输车辆称为商用车。“乘用车”概念的推出,改变了传统的将轿车视为奢侈品的观念,将其纳入私人消费的范畴。 GB/T3730.1-2001新国标将汽车分为乘用车(不超过9座)和商用车。乘用车下设11种类型,分别是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等;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客车有8种类型,分别是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等;货车有6种,分别是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等。按规定,这份国标是汽车行业的“通用性分类”,适用于一般概念、统计、牌照、保险、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据。 与GB/T3730.1-2001同年实施的《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5089-2001代替了旧标准GB/T15089-1994,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L类、M类、N类、O类、G类。这份标准主要用于型式认证。 新旧国标并行实施近三年。从2005年1月开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统计中率先实行了新的分类标准。“乘用车”这一名词出现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里,并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目前采用的车型分类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乘用车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运动型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据介绍,协会原本计划废止标准中“轿车”的分类,但考虑到“轿车”这个词在我国使用广泛,为了避免混乱,在现行分类时将过去人们认为属于轿车的车型归在“基本乘用车”的类别中。 随后,国家统计局在将汽车列入制造业一类中进行数据统计时,参考了新的国家标准,将车型划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含活顶乘用车等),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如旅居车等),其他乘用车(含多用途乘用车等);客车(如小型客车等),半挂牵引车,货车(含越野货车等),专用作业车(如管道加油车等),专用货车(如罐式车等),雪地行走专用机动车,高尔夫球机动车及类似机动车。 在税收方面,新国标也逐渐成为通用的标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将消费税进行调整时,将小汽车分为了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但具体分类仍然使用了排量的细分方法。其中,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适用了六档税率,即小于1.5L(含)、1.5~2.0L(含)、2.0~2.5L(含)、2.5~3.0L(含)、3.0~4.0L(含)和4.0L以上。 由于历史沿袭的问题,很多管理部门的车型分类依然延续了老的汽车分类方法。例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登记时,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 海关部门在统计汽车进出口数据时,同样沿袭了老国标,将汽车共分为8类,即载重车、小轿车、特种用途车、机动大中型客车、非公路用货运机动自卸车、旅行小客车(9座及以下)、越野车(四轮驱动)、其他发动机型客车和装有发动机的底盘。 交通部在征收养路费时,根据《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按照车辆吨位大小进行收费。以北京为例,养路费按载重量计算,家用轿车1个座位为0.1吨,载重量一般按0.5吨计算。而在收取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时,交通部又以客车座位和货车吨位进行分类,收取费用。 而在汽车制造领域,关于车型的分类更是五花八门,各说各的渊源。一些跨国汽车集团按照自己的生产平台代号或按照轴距划分车型。在欧洲,多采用大众汽车的分级方法,即参照综合排量、车型大小、平台等因素,将车型分为A00级、A0级、A级、B级、C级、D级。 北美地区在进行车型产销统计中,乘用车分为Car(轿车)和LightTruck(轻型车,含皮卡、部分SUV 等),商用车则为CommercialTruck。 欧洲国家将汽车大体分为Truck(卡车)、Car(轿车)和Bus(巴士)三类,所有派生出来的车型都归

关于汽车的所有国家标准

B/T3730.1-1998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类型 GB/T3730.3-1992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尺寸 GB/T3730.2-1996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 GB/T17347-1998商用道路车辆尺寸代码 GB/T16735-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及固定 GB/T16736-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 GB/T16737-1997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T16738-1997道路车辆世界零件制造厂识别代号(WPMI) GB/T17349.1-1998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词汇 GB/T4782-1984道路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词汇 GB/T4971-1985汽车平顺性名词术语和定义 GB/T12549-1990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 GB/T15089-1994机动车辆分类 QC/T34-1992汽车的故障模式及分类 QC/T571-1999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名词、术语 GB/T9417-1988汽车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17349.2-1998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图形符号 GB4094-1999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17676-1999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4781-1984牵引车与全挂车的机械连接装置互换性 GB/T4606-1984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GB/T4607-1984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9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QC/T538-1999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QC/T535-1999重型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6170-1996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11561-1989汽车加速器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 GB11553-1989汽车正面碰撞时对燃油泄漏的规定 GB/T7031-1986车辆振动输入路面平度表示方法 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259-1998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GB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QC/T245-1998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47-1998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51-1998矿用自卸汽车应急转向性能要求 GB/T16887-1997卧铺客车技术条件 QC/T635-2000双层客车技术要求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修订稿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中国汽车分类 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 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

v≤2.5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 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 如各种轿车, 轻型越野汽车, 微型货车, 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 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 ·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 ·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 pickup), 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 ·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行管理, 但是这里归类为越野车 ·越野车包括国产吉普和进口吉普等型号, 以及其它品牌越野车 ·旅行车举例:松花江、昌河、长安、大发、柳州五菱、天津华利等属于7座以下旅行车 ·轻型小客车指凯特、海玉、中联等类型的小客车,中华子弹头也属于轻型小客车, 小客车的分类似有难以界定,主观上也归并到旅行车一类 ·小货车,如"田野"汽车现有小型汽车的国际分类与本站点分类对应关系汽车类型对英文名称归类中高级轿车 limousine, saloon(英), sedan 小轿车斜尾式轿车小轿车运动轿车 sports car 小轿车

汽车分类标准及常识介绍

本文由heshuangyin1贡献 ppt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汽车从业人员相关知识介绍 -汽车常识部分汽车常识部分 汽车分类标准 2 汽车分类-1 汽车分类 汽车领域分为两个行业 源自道琼斯全球行业分类标准)(源自道琼斯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1. 汽车制造:汽车制造: 2. 汽车零件与轮胎 3 汽车分类-2 汽车分类 2005年汽车统计分类标准GB/T3730.1-2001)2005年汽车统计分类标准(GB/T3730.1-2001) 基本乘用车 乘用车 指车辆座位少于九座含驾驶员位) (含驾驶员位),以载客为主要目的的车辆。为主要目的的车辆。 MPV SUV 其他车型 客车载货车 商用车 指车辆座位大于九座含驾驶员位) (含驾驶员位),以载货为主要目的的车辆。为主要目的的车辆。 半挂车客车非完整车载货车非完整车 4 标准GB9417-89 标准 -(已被废止)(已被废止) 按排气量分:按排气量分: 小于或者等于1升小于或者等于升,微型车排量大于1升,小于或等于1.6升,普通级轿车排量大于升小于或等于升大于1.6升小于或等于2.5升大于升,小于或等于升,中级轿车大于2.5升小于或等于4升大于升,小于或等于升,中高级轿车大于4.0升大于升,高级轿车 5 美系标准 美系分类标准以通用汽车公司的分类标准为例。美系分类标准以通用汽车公司的分类标准为例。通用公司一般将轿车分为6级它是综合考虑了车型尺寸、司一般将轿车分为级,它是综合考虑了车型尺寸、排装备和售价之后得出的分类。量、装备和售价之后得出的分类。 Mini级:一般指以下轿车轿车。级一般指1L以下轿车轿车以下轿车轿车。 Small 级:一般是级一般是1.0L~1.3L,处于我国普通轿车级别的低端。~,处于我国普通轿车级别的低端。 Lowmed级:一般是轿车。级一般是1.3L~1.6L轿车。~轿车 Interm 级:和德国的低端级轿车基本吻合。级轿车基本吻合。级和德国的低端B级轿车基本吻合 Upp-med级:涵盖级轿车的高端和级轿车的低端级轿车的高端和C级轿车的低端级涵盖B级轿车的高端和 Large/Lux级:和国内的高级轿车向对应,涵盖级车的高端和级车。级车的高端和D级车级和国内的高级轿车向对应,涵盖C级车的高端和级车。

中国汽车分类新标准

中国汽车分类新标准 来源:中国重卡网 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微型货车(GA≤1.8吨) 轻型货车(1.8吨<GA≤6吨) 中型货车(6.0吨<GA≤14吨) 重型货车(GA>14吨) 2.越野汽车: 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越野汽车(GA≤5吨) 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 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 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自卸汽车(GA≤6吨) 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 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 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 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 微型(L≤3.5米) 轻型(3.5米<L≤7米) 中型(7米<L≤10米) 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 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 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 微型轿车(V≤1升) 普通轿车(1升<V≤1.6升) 中级轿车(1.6升<V≤2.5升) 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 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半挂车(GA≤7.1吨) 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 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 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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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 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 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 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 <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 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 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 <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 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 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

(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 <v≤2.5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 <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 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 型客车, 如各种轿车, 轻型越野汽车, 微型货车, 微型客车。在 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 即:· 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 本站点即主要采用 这种分类办法。· 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 pickup), 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 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 小轿 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 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行管理, 但是这里归类为 越野车· 越野车包括国产吉普和进口吉普等型号, 以及其它品 牌越野车· 旅行车举例:松花江、昌河、长安、大发、柳州五菱、天津华利等属于7座以下旅行车· 轻型小客车指凯特、海玉、中联等类型的小客车,中华子弹头也属于轻型小客车, 小 客车的分类似有难以界定,主观上也归并到旅行车一类· 小货车,如"田野"汽车现有小型汽车的国际分类与本站点分类对应关系 汽车类型对英文名称归类中高级轿车limousine, saloon(英),

国家对大型、中型、小型汽车的区分及判定标准

国家对大型、中型、小型汽车的区分及判定标准 为什么这台迈巴赫62S要登记大型轿车呢?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吗?原来在国家的统一规定中,只要车身长度大于或者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那么就属于大客车或者大型轿车。小编查了一下太平洋汽车网车型库,迈巴赫62S车型的车身长度是6.165米,已经达到了大客车或者大型轿车的级别。 当然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并不止迈巴赫62S这一辆,还有下面这些巨无霸:

下面是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汽车的详细分类和判定标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 各类型驾驶证对应的准驾车型分类

好吧,说到底上面那个新闻也就是一看热闹的。反正车不是我的,被罚的人也不是我。所以接下来上实在的,各类型驾照及准驾车型详解。 C2——小型/微型自动挡汽车 很多女孩子会怕麻烦而选择考C2,毕竟C2的考试项目相对于C1来说要更简单一些。C2的准驾车型包括: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自动挡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自动挡轿车。 C1——小型/微型自动挡和手动挡汽车

C1应该是国内持有量最多的驾驶证了,它的准驾车型包括:车长不小于5 米的轻型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轿车 B2——大型货车+C1、C2 大货车,本来跟我们的网友关系不大,不过说不定哪天你的朋友或者亲戚让你帮忙开一下他们的大货车时。你就需要的注意自己的驾照是不是B2或者以上,因为只有B2或者以上的准驾车型是重/中型载货汽车;

B1——中型客车+C1、C2 B1的准驾车型是中型客车;还有B2、C1、C2的准驾车型。而中型客车的定义是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包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A3——城市公交车+C1、C2

国家标准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 基础分类 技术标准——对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 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 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 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属于国家检验检疫 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 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标准化法》规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如DB/T XXX(顺年号)——XX(年号)或DB X XX(顺年号)——XX (年号)。 (4)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 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此外,围绕当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标委目前还正在酝酿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试点联盟,探索开展联盟标准化与当前标准体系并存互相补充的标 准管理方式。 标准分类 技术标准的种类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与等 四类。

关于汽车的所有国家标准

B/T3730.1-1998 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类型 GB/T3730.3-1992 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尺寸 GB/T3730.2-1996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 GB/T17347-1998 商用道路车辆尺寸代码 GB/T16735-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及固定 GB/T16736-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 GB/T16737-1997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T16738-1997 道路车辆世界零件制造厂识别代号(WPMI) GB/T17349.1-1998 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词汇 GB/T4782-1984 道路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词汇 GB/T4971-1985 汽车平顺性名词术语和定义 GB/T12549-1990 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 GB/T15089-1994 机动车辆分类 QC/T34-1992 汽车的故障模式及分类 QC/T571-1999 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名词、术语 GB/T9417-1988 汽车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17349.2-1998 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图形符号 GB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17676-1999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4781-1984 牵引车与全挂车的机械连接装置互换性 GB/T4606-1984 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GB/T4607-1984 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9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QC/T538-1999 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QC/T535-1999 重型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1495-19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6170-1996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1589-19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11561-1989 汽车加速器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 GB11553-1989 汽车正面碰撞时对燃油泄漏的规定 GB/T7031-1986 车辆振动输入路面平度表示方法 GB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259-1998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GB17258-1998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QC/T245-1998 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47-1998 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51-1998 矿用自卸汽车应急转向性能要求 GB/T16887-1997 卧铺客车技术条件 QC/T635-2000 双层客车技术要求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精编版

中国汽车分类 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v≤2.5

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 如各种轿车, 轻型越野汽车, 微型货车, 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 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 pickup), 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行管理, 但是这里归类为越野车·越野车包括国产吉普和进口吉普等型号, 以及其它品牌越野车·旅行车举例:松花江、昌河、长安、大发、柳州五菱、天津华利等属于7座以下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指凯特、海玉、中联等类型的小客车,中华子弹头也属于轻型小客车, 小客车的分类似有难以界定,主观上也归并到旅行车一类·小货车,如"田野"汽车现有小型汽车的国际分类与本站点分类对应关系汽车类型对英文名称归类中高级轿车limousine, saloon(英), sedan 小轿车斜尾式轿车小轿车运动轿车sports car 小轿车敞篷车roadster 小轿车活动敞篷车drophead, convertible(美)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汽车分类标准-汽车车型是如何分类的

汽车分类标准-汽车车型是如何分类的 目前,我国汽车分类标准比较混乱,汽车生产销售市场上没有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就连国家各管理部门中,对于汽车的分类也不能做到整齐划一。 我国汽车分类旧标准(GB/T3730.1-88)是1988年制订的,分为三大类,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各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细分类,具体为: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 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1.6升)、中级轿车(1.6-2.5升)、中高级轿车(2.5-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 客车按照长度划分—— 有微型客车(不超过3.5米)、小型客车(3.5-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 有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新的车型分类是在参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两个国家标准,它大的分类基本与国际较为通行的称谓一致,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由于各国在车型细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乘用车和商用车之下的细分类是按照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划分的。新分类具体情况描述如下: 乘用车(passenger car)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与旧分类相比,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而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全部不属于乘用车。有一类特殊情况,即我们考虑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该车均列为商用车,在以下商用车的解读中不再重复叙述。 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交叉型乘用车四类。 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 le) 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我们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 GB/T3730.1-2001新国标将汽车分为乘用车(不超过9座)和商用车。乘用车下设11种类型,分别是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等;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客车有8种类型,分别是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等;货车有6种,分别是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等。按规定,这份国标是汽车行业的“通用性分类”,适用于一般概念、统计、牌照、保险、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目前采用的车型分类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乘用车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运动型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据介绍,协会原本计划废止标准中“轿车”的分类,但考虑到“轿车”这个词在我国使用广泛,为了避免混乱,在现行分类时将过去人们认为属于轿车的车型归在“基本乘用车”的类别中。

汽车维护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汽车维护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GB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496---------79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GB7454----------87 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束调整技术规定GB1105.3------------87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测量技术 GB12479-------------90 客车防尘密封性限值 GB/T12478----------90 客车防尘密封性试验方法 GB12481-------------90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GB/T12480----------90 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 GB/T12534----------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T12536----------90 汽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12540----------90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测定方法 GB/T12543----------90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 T12545----------90 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T12548----------90 汽车速度表、里程表检验校正方法 GB/ T12676----------90 汽车制动试验方法 GB/ T12673----------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1476.5-------------9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845-------------93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GB14761.6------------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中国汽车车型分类标准

中国汽车车型分类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分类标准比较混乱,汽车生产销售市场上没有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就连国家各管理部门中,对于汽车的分类也不能做到整齐划一。根据新锐车网的报道我国汽车分类旧标准(GB/是1988年制订的,分为三大类,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各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细分类,具体为: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 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升)、中级轿车(-升)、中高级轿车(-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客车按照长度划分—— 有微型客车(不超过米)、小型客车(-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 有微型货车(吨以下)、轻型货车(-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新的车型分类是在参考GB/和GB/T15089-2001两个国家标准,它大的分类基本与国际较为通行的称谓一致,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由于各国在车型细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乘用车和商用车之下的细分类是按照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划分的。新分类具体情况描述如下:乘用车(passenger car) 在

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 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与旧分类相比,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而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全部不属于乘用车。有一类特殊情况,即我们考虑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该车均列为商用车,在以下商用车的解读中不再重复叙述。 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交叉型乘用车四类。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 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 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我们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GB/新国标将汽车分为乘用车(不超过9座)和商用车。乘用车下设11种类型,分别是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等;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客车有8

第一部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汽车强制性标准

目次 第一部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汽车强制性标准 一、汽车主动安全 (1) 照明与光信号装置 (1) 制动、转向、轮胎 (1) 二、汽车被动安全 (2) 座椅、安全带、凸出物 (2) 车身、碰撞防护 (2) 防火 (2) 三、汽车一般安全 (3) 视野 (3) 指示与信号装置 (3) 车辆结构与防盗 (3) 四、汽车环保与节能 (4) 污染物排放 (4) 噪声 (5) 节能 (5) 电磁兼容 (5) 汽车推荐性标准 一、汽车整车标准 (6) 二、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标准 (8) 三、汽车节能标准 (8) 四、车辆动力学标准 (9) 五、客车标准 (9) 六、挂车标准 (10) 七、专用汽车标准 (11)

八、矿用车标准 (15) 九、摩托车标准 (15) 十、汽车发动机标准 (19) 十一、火花塞标准 (24) 十二、活塞、活塞环标准 (25) 十三、滤清器标准 (26) 十四、变速器标准 (27) 十五、转向系统标准 (28) 十六、底盘标准 (29) 十七、制动标准 (30) 十八、汽车电器标准 (32) 十九、汽车电子标准 (35) 二十、灯光标准 (36) 二十一、车身标准 (36) 二十二、车身附件标准 (38) 二十三、车轮标准 (39) 二十四、基础通用标准 (41) 二十五、金属材料标准 (45) 二十六、非金属制品标准 (46) 二十七、仪表标准 (49) 二十八、车辆用玻璃标准 (49) 二十九、燃气汽车标准 (50) 三十、电动车辆标准 (51) 三十一、智能网联汽车标准 (54) 三十二、全地形车标准 (55) 第二部分国际标准及国外法规 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ISO/TC22)标准 (56) 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道路车辆和电动载货车技术委员会(IEC/TC69)标准 (80) 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 (81)

汽车分类标准

汽车分类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分类标准比较混乱,汽车生产销售市场上没有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就连国家各管理部门中,对于汽车的分类也不能做到整齐划一。 我国汽车分类旧标准(GB/T3730.1-88)是1988年制订的,分为三大类,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各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细分类,具体为: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 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1.6升)、中级轿车(1.6-2.5升)、中高级轿车(2.5-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 客车按照长度划分—— 有微型客车(不超过3.5米)、小型客车(3.5-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 有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新的车型分类是在参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两个国家标准,它大的分类基本与国际较为通行的称谓一致,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由于各国在车型细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乘用车

和商用车之下的细分类是按照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划分的。新分类具体情况描述如下: 乘用车(passenger car)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与旧分类相比,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而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全部不属于乘用车。有一类特殊情况,即我们考虑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该车均列为商用车,在以下商用车的解读中不再重复叙述。 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交叉型乘用车四类。 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 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我们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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