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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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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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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部考核确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认“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差额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会场统一设置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分别为*名和*名。监、计票人由主席

党代表选举办法

支部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本次党员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实到名,到会党员数符合规定人数。发出选票张,回收张,其中有效票张。选举结果是(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序号姓名赞成票数备注 1 2 3 4 5 6 7 8 另选他人 1 2 3 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 2011年3月日

关于×××党支部党代表 选举结果的报告 市农委党委: ×××党支部于2011年3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中共扬中市农委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直接差额选举×××、×××、×××、×××、……同志为中共扬中市农委第一次党代会代表。 特此报告,请批复。 附:×××党支部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党支部委员会 2011年3月×日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县乡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乡党委共分配给我选区代表名。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比例,经层层推荐和乡镇批复,共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

名,差额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大会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本人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党员代为填写选票,被委托人应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党员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不同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的,也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另行选举时,以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如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再行选举,经请示上级党委,并征求大多数党员意见后决定。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 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 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具体分为: 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 《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 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

附件1:

附件2: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 选票 (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 说明: 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 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党委成员和党员依 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党支部推选,党委会 议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区党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 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党委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出席区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党委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综采一区党支部选举龙家堡矿业公司 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龙家堡矿业公司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我区出席中共龙家堡矿业公司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2名,其中干部代表1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矿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2名,应选 2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8月11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委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公司党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公司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1名,支部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2名,差额1名。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选谁,就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划“×”号,另选他人的,在所划“×”号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划“○”,但不得另选他人。

6.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9.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宣布当选的党代表名单时,按公司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1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塘山乡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

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党代表选举方案

中国共产党小涧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1、镇党委分配我单位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 2、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我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单位党总支(党委、支部)负责; 3、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排列。 4、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经镇党委批准,我镇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含差额名,应选名。 5、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6、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7、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8、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总支(党委、支部)酝酿同意,并征得绝大多数党员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选举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3人,其中总计票人1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由党总支(党委、支部)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11、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组织,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12,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员代表选举办法

党支部出席中共凤县 黄牛铺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出席中共凤县黄牛铺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代表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镇党委同意,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镇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名,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名,差额名。 六、正式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选举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划“Ο”,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对某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划“Ο”。对某候选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一半,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按20%的差额比例依票数高低确定候选人,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另行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设计票人2名,由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先投,其余选举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票进行清点统计后,由监票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布选举结果。主持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黄牛铺镇支部委员会 二Ο一一年六月日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直选”的办法进行,即候选人确定后,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代表。 三、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中国共产党赤水市大同镇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数额、代表构成以及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由镇委确定,镇委于代表大会召开前,确定上述事项,并划分代表选举单位,分配代表名额,下发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各村(社区)根据需要划分3至5个二级选举单位,并将本村(社区)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二级选举单位。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选举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报名。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组织党员自荐报名。镇级领导带头到所分配的基层选举单位报名参加选举。各选举单位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第二步:推选。各选举单位组织党员民主推选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统一时间分支部推选党代表候选人。推选会上,应先通报本选举单位分配的代表名额及代表结构要求,本选举单位党员自荐报名的情况,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等,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各支部将推选票上报选举单位汇总,并在本选举单位内公布计票结果。 第三步:公示。在推选的基础上,由各选举单位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选计票结果和代表结构要求,按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应选人数50%的差额比例,确定本选举单位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并上报镇委审查。

第四步:审查。镇委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和结构审查,按不低于应选人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公布党代表候选人。 第五步:直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各村、社区分二级选举单位召开),组织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代表。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选举前,各候选人应向党员发表竞选演讲,介绍自己当选党代表后履行职责的思路和打算。然后组织党员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计票,按分配名额和得票多少,以得票多的当选。因得票数相等,难于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选举。各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应现场公布。 四、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党的代表大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代表证,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 本制度由市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章》和党内有关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规定的具体化,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选举过程中违反《党章》的现象发生,保证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入党态度等内容并附有个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支部收到申请后要予以登记,进行培养。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的人,可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制定措施培养。培养的主要办法是:(1)收到申请半月内要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2)支部指定1-2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 (3)集中进行党的“三基”知识培训教育。 (4)入党申请人要参加政治学习和马列小组学习。 (5)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给他们压担子,促进他们进步。 (6)支部要定期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至少半年一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另外,也可采取其他措施,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三、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确定,要由党小组或支部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来确定。只有经过培养教育一年以上,表现突出,而且被大多数党员群众信任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镇党委审核、备案。 四、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政审材料,附上调查材料,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 五、发展前准备和予审 支部发展新党员要进行全面审查,经支委会研究和全体党员讨论认为合格后,写出《预审报告》,联同其他有关材料上报镇党委组织部,由镇党委组织部派人考察复审,同意发展后,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时,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政治审查的不发展,教育培养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取得业余党校合格证书的不发展。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 程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 一、各党支部支委确定“两推”时间并报镇党委。(两推:指党员民主推荐大会和群众推荐会)。 二、召开“两推”大会。党员大会民主推荐党代表(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比例推荐),推荐人选产生后立即召开社员代表推荐会投信任票(每人得票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两推”大会相关要求 主持人:原则上为各党支部书记或驻村干部 主要程序:分两个会议进行 第一个会:召开党员民主推荐大会 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召开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 2、组织学习党代表的条件、结构要求等 3、确定计票人员,能够指定年轻有文化的 4、发放代表人选推荐表(附件2) 5、分组酝酿讨论代表推荐人选 6、党员无记名填写代表人选推荐表(不会写或行动不方便的,经党员本人同意能够代笔) 7、统计民主推荐得票情况(附件3) 8、向党员公布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并按照代表名额1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第二个会:社员代表推荐大会

1、公布党员大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2、确定计票人员,能够指定年轻有文化的 3、发放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表(附件4) 4、社员代表无记名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表 5、统计投票情况(附件5) 三、根据“两推”结果,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6),立即报镇党委沟通同意后,当天公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以上。(附件7) 四、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上报镇党委。(附件8) 五、上报审查:初步人选名单公示3天后,选举单位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3天(附件10)。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9)报镇党委审查。同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附件11)。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六、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附件12) 七、召开选举大会。 1、会前召开支委会商定:一是上报镇党委召开选举大会时间。二是通知参会人员。三是确定会议主持人:党支部书记。四是根据镇党委审查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附件13)。五是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附件14)。六是提出监票员、计票人员建议名单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党代表选举流程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 一、各党支部支委确定“两推”时间并报镇党委。(两推:指党员民主推荐大会和群众推荐会)。 二、召开“两推”大会。党员大会民主推荐党代表(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比例推荐),推荐人选产生后立即召开社员代表推荐会投信任票(每人得票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两推”大会相关要求 主持人:原则上为各党支部书记或驻村干部 主要程序:分两个会议进行 第一个会:召开党员民主推荐大会 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召开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 2、组织学习党代表的条件、结构要求等 3、确定计票人员,可以指定年轻有文化的 4、发放代表人选推荐表(附件2) 5、分组酝酿讨论代表推荐人选 6、党员无记名填写代表人选推荐表(不会写或行动不方便的,经党员本人同意可以代笔) 7、统计民主推荐得票情况(附件3) 8、向党员公布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并按照代表名额1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第二个会:社员代表推荐大会

1、公布党员大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2、确定计票人员,可以指定年轻有文化的 3、发放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表(附件4) 4、社员代表无记名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表 5、统计投票情况(附件5) 三、根据“两推”结果,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6),立即报镇党委沟通同意后,当天公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以上。(附件7) 四、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上报镇党委。(附件8) 五、上报审查:初步人选名单公示3天后,选举单位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3天(附件10)。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9)报镇党委审查。同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附件11)。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六、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附件12) 七、召开选举大会。 1、会前召开支委会商定:一是上报镇党委召开选举大会时间。二是通知参会人员。三是确定会议主持人:党支部书记。四是根据镇党委审查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附件13)。五是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附件14)。六是提出监票员、计票人员建议名单(附件15)。六是制定选票(附件16)。七是会议主持词(附件17) 2、选举大会议程

党代会代表选举主持词

党代会代表选举主持词 篇一:选举党代表大会主持词 党总支选举镇第十六次 党代会代表主持词 同志们: 根据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近湖镇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 我党总支共有正式党员名。经调查了解,属于五种情 况可以不计入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为名。根据中组部有关 规定,报经镇党委同意,拟将这名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 数之内,现在提交党员大会通过(读不计入党员名单)。 大家对这名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同意这名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好,一致通过。 今天会议应到会党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通过《近湖镇第十六次党

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请同志宣读《近湖镇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大家对《选举办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好,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通过选举会议的监票人名单。 经推荐,提议、为本次选举会议的监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如没 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通过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单。 经过民主推荐,镇党委审批及公示,确定了我党总支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计人,具体名单是、、、。大 家有什么意见,如有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现在进行 表决。同意上述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为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好,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投票选举。请监票人当众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XXX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的资格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党代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确认其代表资格,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闭会期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届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第二章代表职务停止 第三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1.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3.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4.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本乡的; 5.其他原因需要停止代表职务的。 第四条代表出现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由代表选举单位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建议,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乡党委批准。 第五条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的,由代表选举单位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恢复代表职务的建议,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乡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恢复其代表职务。 第六条代表职务的停止及恢复,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书面通知代表本人和所在选举单位。 第三章代表资格终止 第七条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1.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4.永久性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5.辞去代表职务被批准或接受的;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上冈镇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大会,选举产生镇党代会代表XX名,采取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 三、选举大会由支部(总支)委员会主持。大会主持人将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支部(总支)大会酝酿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 四、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可以投反对票,投反对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X”;可以弃权,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不会填写选票的选举人,可以请候选人以外的选举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其意志,并要代为保密。 六、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书

写符号要清楚。如选票书写标记不清,无法辨认的则作废;部分模糊不清的选票,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持人征求全体到会党员意见后决定。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支部(总支)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总支)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支部(总支)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缺席党员不可委托他人投票。 十一、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时,由支部(总支)大会主持人根据与会的多数党员意见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支部(总支)大会通过后生效。

召开党代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党代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为了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选举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召开党代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一、大会筹备工作 按照《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本单位党委应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的数额及构成,以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与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沟通。得到原则同意后,向集团公司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和“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材料。 (二)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般可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牵头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组织、宣传、资料、会务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召开党代会的宣传教育、代表选举、起草党代会文件以及会务准备等项工作。

(三)选举党代会代表。按照上级党组织同意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向所属党支部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1.关于召开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可以按下列原则掌握: ⑴党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0%左右,但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250名; ⑵党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 ⑶党员总数在150~5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20%左右。党员数量较少的单位,其代表名额最低不能少于50名; ⑷党员总数在150人以下的,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不再选举代表。 2.关于代表的构成: 在代表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的比例要适当,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掌握在60%左右,一般不超过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10%,同时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有离退休党员的单位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代表。 3.关于代表的产生办法: ⑴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到所在支部参加选举。如领导班子成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也可以将部分领导分到其他党支部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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