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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一(2)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一(2)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一(2)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

2013年度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1月23日上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

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2月23日下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维化,使受影响的肺泡逐渐失去换气功能而“死亡”。当有大量肺泡失去换气功能时,最终会导致尘肺病患者会感觉胸

闷、呼吸困难,长时间发展还可产生许多并发症,如肺气肿、感染、肺结核等,病人最终因呼吸困难合并并发症而死亡。

一般认为,尘肺的发生和发展与作业人员所接触粉尘的时间、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生产场所粉尘的浓度和分散度、防护措施以及劳动者的个体条件等因素有关。劳动者一般在接触粉尘5~10年才发病,有的可长达15~20年。接触高浓度、高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也有关1~2年发病的。尘肺发生的机理是由于粉尘进入肺组织后,引起肺泡有防御反应,成为尘细胞。尘肺发生的基本病变是矽结节的形成和弥漫性间质纤维增生,主要引起肺纤维化改变。

窒息性气体可分纯窒息性气体和化学窒息性气体。

3、纯窒息性气体

窒息性气体是指经吸入使机体产生缺氧而直接引起窒息作用的气体。按作用机理可分为两大类:

(1)纯窒息性气体:本身毒性很低或属惰性气体,但由于它们的存在可使用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肺内氧所分压下降,动脉血氧分压降低,从而导致机体缺氧窒息作用的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氮气、水蒸汽等。

(2)纯学窒息性气体:是由于吸入能对血液或组织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使血液运送氧的能力和组织利用氧的能力发生障碍,从而引起组织缺氧或内窒息的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

职业中毒: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由于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所从事的作业密切相关,所以称为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的类型:指侵入人体的生产性毒物引起的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3种类型:1)急性中毒:是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的职业中毒。多由于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

2)慢性中毒:是长期小剂量毒物进入肌体所致的职业中毒。绝大多由具有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

3)亚急性中毒:脂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短时间内有较大量毒物进入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3月28日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据前款规定行使权利,而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是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禁止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2、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3、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5、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其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由原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承担的补偿责任;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应当依法从其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补偿费用。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

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4月20日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

1、粉尘防治技术措施: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是预防尘肺最根本的措施。

湿式作业:这是一种相对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如采用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2、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如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可防止粉尘外溢。

3、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在作业场所的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水平时,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在粉尘浓度高的环境有防尘口罩。

此外,还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进行身体锻炼,注意营养,增强个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噪声危害的控制技术措施:

1、控制噪声源: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是从根本上解决噪声危害的一种方法。可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声的机械。

2、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噪声源的内表面,吸收辐射和反射的声能,可使噪声强度降低;消声是降低动力性噪声的主要措施,用于风道和排气管,常用的有阻性消声器和抗性消声器;隔声是利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将声源或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较小的空间中,使其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

3、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噪声作业应避免加班或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否则容易加重听觉疲劳,故应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应尽量离开噪声环境,使听觉疲劳得以恢复。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5月15日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窒息性气体。

凡含碳的物质燃烧不完全都可产生一氧化碳。如井下的爆破作业和发生火灾。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因大量吸入该气体而引起,多为急性中毒,是我国目前发病和死亡人数最多的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它也是引起意外生活性中毒死亡人数最多的毒物。

一氧化碳对人体的主要危害是对血液和组织产生作用,致使氧气在体内的运送及组织对氧气的利用发生障碍,导致机体缺氧而发生内窒息,从而损害全身各组织系统和各种器官。

1、接触反应:接触一氧化碳后会出现头痛、头昏、心悸、恶心等症状。一旦脱离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症状会迅速消失。

2、轻度中毒:可出现剧烈头痛、头昏、眼花、呕吐、烦躁、走路不稳、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等症状。脱离中毒场所,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数小时后症状可逐渐轻直至消失,身体可完全恢复。

3、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会出现面色潮红、多汗、脉搏快、浅至中度的昏迷等症状。及时将中毒者搬离现场,并予以积极抢救,可逐渐恢复,一般不留后遗症。

4、重度中毒:呈深昏迷或植物人状态,瞳孔缩小,牙关紧闭,大小便失禁,面色苍白,四肢冰凉,可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肺水肿、呼吸衰竭等。经抢救,多数可恢复健康,但也有少数患者呈植物人状态。还有少数重度一氧化碳中毒者经抢救复苏后,大小便失禁,帕金森症表现,失明、失语或出现继发性癫痫等症状,此称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迟发脑病。

进入一氧化碳浓度较高的环境中,必须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和报警装置。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6月15日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测尘管理

一、通防区队必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二、通防区队要配齐测尘人员,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三、通防区队要成立粉尘化验室,配足配齐粉尘测定设备。

四、测尘设备进货后必须经矿有关人员鉴定,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六、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

七、粉尘浓度的测定主要包括粉尘(亦称全尘)与呼吸性粉尘。总粉尘是指从生产环境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后能沉积在不同区域的粉尘粒子的总和;呼吸性粉尘是指粉尘中可吸入人体肺泡区的粉尘。

八、测尘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九、采样地点应接近作业人员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带附近,并按规定采集平行样

品。

十、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采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要由国家指定的专业部门进行测定。

十二、生产作业产尘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也要测定一次。

十三、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十四、根据测尘结果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粉尘浓度超标点要加强管理。

十五、测尘人员要爱护测尘设备,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或破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粉尘测定设备要定期进行强检标校,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7月15日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管理和监测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煤矿企业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小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理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小于3个。

(四)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3、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矿区水源和供水工程应保证矿区工业用水量,其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毒物、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三硝基甲苯(生产车间)作业点,每月测定1次。

(二)铅、苯、汞及其他有毒物质,每3个月测定1次,已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可6个月测定1次。

(三)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

监测结果必须建档,并报有关单位。

第二章健康监护

1、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

(二)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三)对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1次。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机构承担。

2、I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

疑似尘肺患者(0+):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1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复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1次。

3、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4、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七百四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5、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

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8、本规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煤炭行业施行的其他规程、规范同本规程相抵触之处,以本规程规定为准。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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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6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12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

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化验监测中心的特点是接毒接尘,其职业病预防与防治有其自身特点。 在化验室的生产过程当中,职业病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生产性毒物中毒,如刺激性气体对人体鼻、眼、嘴、呼吸道的伤害,金属中毒,有机试剂或无机试剂中毒等一系列在化验分析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即称为职业中毒。;②加工过程中,尤其是破碎、筛分、细磨及球磨磨样等操作环节中所引起的粉尘、噪音对人体呼吸道、肺部及听觉上的伤害。 二.几类职业病的预防与处理 1.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经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2.中毒后的自救互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3.刺激性气体中毒处理 对眼和呼吸道、皮肤有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或蒸气称为刺激性气体。其品种很多,有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硝酸及氮氧化物、盐酸、氟化氢、氯、光气、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氨、溴甲烷、氯化苦、硫酸二甲酯、二异氰酸甲苯酯、氯甲基甲醚、甲醛、丙烯醛、臭氧、氧化镉、羰基镍、硒化氢等。其中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氯化氢等。预防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关键:大多数刺激性气体中毒是由于意外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另一方面。设备跑、冒、滴、漏也是造成急性中毒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预防的重点是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意外事故。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一(2)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 2013年度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1月23日上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

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2月23日下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维化,使受影响的肺泡逐渐失去换气功能而“死亡”。当有大量肺泡失去换气功能时,最终会导致尘肺病患者会感觉胸

企业职业病防治会议纪要

企业职业病防治会议纪要 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业,企业应把职业病防治经费列入生产成本。下文是企业职业病防治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企业职业病防治会议纪要一 全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工作会议于20XX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陈锐副巡视员、职业卫生处段冬梅处长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侯培森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李涛所长主持。 侯培森副主任在讲话中结合三鹿奶粉事件,强调专业技术机构应认真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提高专业人员的敏感性;侯主任强调各级技术机构要认真梳理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别是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积极主动地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陈锐副巡视员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发病特点及其深层次原因;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陈锐副巡视员强调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陈锐副巡视员在讲话中还部署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职业卫生所孙承业所长助理、张敏研究员、王忠旭研究员、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金焱院长和深圳市宝安区吴礼康副主任所

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基本设想、职业病监测哨点方案、健康中国20XX发展规划-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领域框架、国家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宝安区的探索与成效等工作情况报告。 与会代表分成疾控中心组和职防院(所)组围绕当前最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是什么及如何应对、如何适应职业卫生职能调整、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如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对职业病监测哨点/健康中国20XX方案的完善与补充、是否需要建立OHS考核目标体系及如何建立、职业卫生工作最优先的领域是什么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参会代表各抒己见、互相切磋,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经过讨论,会议认为:一是应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尤其是承担政府职业病防治职能的机构定位;二是当前最有可能引发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主要是职业中毒和尘肺病,应考虑职业病危害面和健康损害程度、对健康损害是否有有效的治疗、职业病病程、监管状况及群体发病的可能性和濒临破产企业的群体性等五个要素,应根据当地实际尽快梳理并积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是应尽快出台职业病防治机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体系建设应考虑职业病防治机构体系特别是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整个体系,应避免重复建设;四是尽快建立职业卫生服务考核目标体系,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应综和考虑各项指标体系;五是现有职业病分工没有明确职业病防治统一监管部门,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会产生一

会议记录-职业健康

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5月25日地点: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王宗强主持人:尚立涛 会议议题:职业病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参加人:领导小组成员和车间副主任(见签到表) 记录人:白雪 会议内容: 一.总经理尚立涛说: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对近期开展职业病分级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下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现在请各部门将职业病风险分析情况都讲一讲。 二.刘增光说:我们车间现在正在开展全员分析识别职业病风险源,但是员工接触企业时间短,基本不知道现在岗位有哪些职业危害,我车间近期组织各专题会,想请安环部王宗强给讲解一下,给我们培训一下,这样方便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孙波说:通过学习,我们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和生产设备时必须要采购负荷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物品,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四.宋玉军说:我们设备部门对噪声危害大的设备进行了控制,修复了化验室通风扇。对现场的报警仪进行了维护和安装了防雨罩。 五.段其敏说:我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了岗前体检,并计划安排食堂

从6月份熬绿豆汤给员工喝,有效进行防暑降温。并准备安排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 六.杨春龙说:我们部门对罐区和装卸区域职业病危害进行了识别,对排查出的小隐患进行了整改,如取样口滴料现象,我给安装双阀门进行了有效控制。 七.王国华:我们车间排查发现,空调缺少氟利昂,需要经营部联系充装。安环部给锅炉操作时配发了一氧化碳报警仪(便携式),这样杜绝了一氧化碳泄露造成的危害。 八.王宗强说: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主管要亲自带队进行排查识别。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员工还是不能正确和及时佩带防护用品,特别是在装卸危险品无聊时,一定要戴好防毒口罩。电焊工在焊接时要佩戴防尘口罩,以免电焊尘进入肺,造成肺尘病。马上进入6月份,我计划购买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品发给员工使用。 九.李际伟说:我作为职业病健康管理的负责人,现在要求给位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病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都参与到职业病风险识别和隐患治理中来,这样其实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号好;只有我们员工身体不受伤害,企业才能长久发展。 总经理尚立涛总结说: 一是通过观看职业健康等相关职业病视频,简直是触目惊心,令人发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责任不落实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全面反思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存在的不佩戴防护用品和习惯性违章的查处和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目标的顺利实现。

【加油站】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油站职业病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病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病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病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二、加油站职业病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加油站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病健康宣传 1、加油站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病健康宣传。 2、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病健康宣传。 四、职业病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病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病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病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与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站新员工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加油站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病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加油站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加油站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加油站的各种职业病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加油站安全教育由负责人及管理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加油站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加油站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加油站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加油站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加油站岗位职业病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 主题职业病防治 主持人朱金佩 地点办公室时间参与人员 培训内容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危害来源; 3、职业危害后果; 4、防护方法; 培训效果 根据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可能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 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 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 1、工程防护: 1)防尘 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共20空每空2分共40分)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5、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职业病防治相关台账

目录 一、组织机构制度 (2) 二、职业危害申报 (3) 三、日常检查整改 (4) 四、职业卫生管理......................................................... 5-9 五、日常监测评价...................................................... 10-11 六、职业危害告知...................................................... 12-14 七、宣传教育培训 (15) 八、个人防护用品 (16) 九、职业健康监护...................................................... 17-18

十、应急救援管理...................................................... 19-22 一、组织机构制度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书面文件;相关人员的任命或聘用文件。 2、职业健康管理各级人员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岗位人员、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5、样例: (1)关于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2 )职业卫生管理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职业危害申报 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留档)。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安监局出具)。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登记簿 (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登记簿(附:产品合格证明等) 5、建设项目“三同时”档案及备案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2)安监部门出具的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或审核审)意见书。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 (4)安监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备案通知书或审核(评审)意见书。 (5)安监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审核(评审)意见书。 (6)全套竣工图纸。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 纸及有关材料。 三、日常检查整改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整改登记簿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5、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7、职业病人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和 的权利。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 档案。

9、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10、职业病防治法共有章条。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2、何谓职业病 3、何谓职业危害 4、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5对未成年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2001年10月27日,自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3、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保护用品。 5、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7职业病待遇,工伤社会保险。8、劳动者健康监护。9煤矿安全监察局。10、七章,七十九条。 简答题:1、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答: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4、答:①职业病肺部疾患: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支气管哮喘、呼救系统肿瘤。 ②其他器官和系统损害:鼻咽部损害、皮肤损害、眼部损伤。 ③职业中毒及肺内感染。5、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与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6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12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维化,使受影响的肺泡逐渐失去换气功能而“死亡”。当有大量肺泡失去换气功能时,最终会导致尘肺病患者会感觉胸闷、呼吸困难,长时间发展还可产生许多并发症,如肺气肿、感染、肺结核等,病人最终因呼吸困难合并并发症而死亡。 一般认为,尘肺的发生和发展与作业人员所接触粉尘的时间、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生产场所粉尘的浓度和分散度、防护措施以及劳动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doc(10)

培训记录表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主持人: 培训主题主持或主讲人培训形式学时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培训 3 序号参加人员部门序号参加人员部门 1 13 2 14 3 15 4 16 5 17 6 18 7 19 8 20 9 21 10 22 11 23 12 24 培训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确认:

培训内容简要记录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培训记录表(1)

培训记录表 编号:

培训内容职业健康卫生培训 2018 年4月4日培训时间 会议室张青、沈立杰培训主讲人培训地点 1、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 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2、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

治法》。3、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4 这些因素包括:职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 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 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在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5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1)(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 业病防护用品。3)(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4()、什

预防职业病会议纪要

预防职业病会议纪要 本文是关于预防职业病会议纪要,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预防职业病会议纪要一 全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工作会议于20XX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陈锐副巡视员、职业卫生处段冬梅处长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侯培森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李涛所长主持。 侯培森副主任在讲话中结合三鹿奶粉事件,强调专业技术机构应认真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提高专业人员的敏感性;侯主任强调各级技术机构要认真梳理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别是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积极主动地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陈锐副巡视员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发病特点及其深层次原因;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陈锐副巡视员强调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陈锐副巡视员在讲话中还部署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职业卫生所孙承业所长助理、张敏研究员、王忠旭研究员、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金焱院长和深圳市宝安区吴礼康副主任所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基本设想、职业病监测哨点方案、“健康中国20XX”发展规划-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领域框架、国家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宝安区的探索与成效等工作情况报告。 与会代表分成疾控中心组和职防院(所)组围绕当前最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是什么及如何应对、如何适应职业卫生职能调整、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如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对职业病监测哨点/“健康中国20XX”方案的完善与补充、是否需要建立OHS考核目标体系及如何建立、职业卫生工作最优先的领域是什么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参会代表各抒己见、互相切磋,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经过讨论,会议认为:一是应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尤其是承担政府职业病防治职能的机构定位;二是当前最有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1)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 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 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

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 1、工程防护: 1)防尘 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2)防毒 通风防毒、洒水防毒 3)防噪 选用低噪设备,设减振垫、隔声装置等。 4)防振控制振动源、减少作业时间. 2、个体防护 按照行业标准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特殊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耳塞、自救器、防振手套等。 3、管理措施: 1)建立建全职业卫生管管理制度(10项)。 2)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 4)落实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每年至少一次检测和三年一次现状评价。 5)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4、职业健康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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