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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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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名词解释

1 、社会学:社会学是从变动着的社会系统整体出发,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2 、群学:清朝末年,西方社会学说被介绍到中国来有两种名称,一曰群学、一曰社会学。谭嗣同于1896 年著《仁学》一书中就提出社会学。章太炎于1902 年翻译出版日本岸本武太著《社会学》,中文书名也定为《社会学》。但为什么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却称为“群学”,而不称为“社会学”?这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情况,倡言群学是适应了时代潮流,能够起到鼓励中国人救亡图存、团结御敌的功效,对国家、社会的进步更能起到促进的作用。严复在其《原强》一文中说,为什么称斯宾塞的书(指《群学肄言》)为“群学”,“就荀卿言人之贵于禽兽者,以能群也,故曰群学”。

3 、结构功能主义:是以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为代表的理论派别提出的社会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它认为社会的正常状态是平衡状态,各部分之间互相协调。社会有自我调节功能,当它受到外部环境影响时,各部分会相互适应,使社会系统达到新的平衡。本世纪40 至50 年代该理论在美国有重要影响。

4 、冲突理论:使20 世纪50 年代形成的以反对结构功能学派为特点的社会学流派。该理论流派不同意结构功能学派用均衡来解释社会现象,而强调社会生活中的冲突性,并以此来解释社会变迁。它认为现实社会中冲突不可避免,冲突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社会现实是冲突与和谐的循环过程。

5 、符号互动理论:是解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动过程的一种理论。它认为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是借助于符号这种工具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而其效果有赖于对所有工具——符号的理解,因此,互动实际上是角色互动、符号的互动。

交换理论:是研究人的外显的社会交往活动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们的交往实际上是一种交换活动,这既包括物质交换也包括非物质的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双方采取了类似经济学的成本、价值、利润原则,人们之间相互交往也是想通过付出成本而追求最大的价值和奖赏。人们对自己付出成本和所得价值得判断影响着他们的继续交往活动。1、社会指人类生活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基本要素构成,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

2、社会唯实派是西方经典社会学的一个理论流派。在对社会的认识问题上,它认为社会不仅是个人的集合,而且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斯宾塞、德国的齐美尔和法国的迪尔凯姆等。这一派强调从整体的角度去研究社会。

3、社会唯名派是西方经典社会学的一个理论流派。在对社会的认识问题上,它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而非实体,真实存在的只有个人。代表人物有美国的吉丁斯、法国的达尔德和德国的韦伯等。这一派社会学家注重个人行为的研究。

4、社会关系指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总称。在社会关系的结构中,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政治、法律、道德、艺术、科学、家庭、教育等等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基础上建立起的次生关系。全部社会关系构成一个特定的社会。

5、生产关系指一定历史时期内,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社会关系。

6、,礼俗社会又称"共同体"或"公社",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德·滕尼斯提出的一种与法理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类型,专指传统社会。它的特征是:规模小,分工简单,角色分化少,家庭为社会的核心单位,情感型的初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人的行为受习俗和传统制约,社会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后者指现代社会。

7、法理社会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德·滕尼斯提出的一种与礼俗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类型,专指工业社会或现代社会。它的特征是:规模大,分工复杂,角色分化多,社会组织为社会的核心单位,非情感型的次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人的行为受制度和法律制约,社会具有很强的异质性

8、转型社会指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它兼有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两种社会的特征。中国目前的社会就属于这种类型。

9、社会整合又称"社会一体化",是与"社会解体"相对应的一个社会学的概念,指社会的各个部分、不同因素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整体的过程。人与人之间共同利益的存在以及对人的行为起制约、控制作用的文化(包括价值观念、制度及其它社会规范)的存在是社会整合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社会整合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明确提出来的,主要的社会整合形式有:文化整合、制度整合、规范整合和功能整合等。

10、生态环境指直接影响一定社会人们生活的的各种天然的和人工改造的特定自然环境,主要包括地理空间、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

11、人口指生活在一定时空内,具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由一定社会关系组合起来的人的总体。人口是社会的主体和社会构成的中心要素,具有社会性和具体性的基本特征。人口的概念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和人口变动等。

12、人口素质又称人口质量,指一个社会(国家、地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全体成员的体质、智能与文化程度、劳动技能等综合因素。它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

13、文化的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则特指精神文化,它是指语言、艺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制度、道德、风俗等一切无形的或抽象的精神产品,我们通常称之为非物质文化。

14、物质文化指人类有意识地加工改造物质世界的一切产品或者说它是类作用的第二自然物。物质文化一般来说是有形的、具体的,它体现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15、制度文化是广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组织、制度和构成组织与制度的相关理论等。制度文化既有精神的因素,也有物质的因素〔组织与制度的构成离不开一定的物质载体〕,因此,它构成整体文化的心物结合层。

16、精神文化特指狭义文化,它是广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指语言、艺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制度、道德、风俗等一切无形的或抽象的精神产品,我们通常称之为非物质文化。

17、理念文化又称"心态文化"或"深层文化",指还处在思想、观念状态中的文化。理念文化一般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心理状态、审美情趣和民族精神等,是文化研究最主要的内容。

18、文化特质又称文化元素,指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文化特质的总和构成一个社会的整体文化。文化特质既可以是物质文化,也可以是非物质文化。

19、文化集丛又称"文化丛"或"文化结?quot;,指功能上相互联系而整合成的一组文化特质。它是研究文化特质的一个单位。

20、文化模式指由各种文化特质和文化集丛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文化体系。它有特殊的文化模式和普遍的文化模式两种类型:前者指各个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各自不同的文化,后者指各种文化模式在基本结构或构成要素上共同的因素。

21、主文化又称"主流文化",指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主文化代表并支配着一个社会主体价值观念,引导着人们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主体方向。

22、亚文化又称"副文化"或"支流文化",指整体文化的一个分支,是仅为社会上一部分人所接受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

23、反文化指对现存主文化抵触或发生对抗的文化,一般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亚文化。

24、价值观指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表现出来,是世界观的核心,它支配并调节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价值观有为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普遍价值观,也有为社会一部分人或某一群体所接受的特定价值观,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25、社会规范指人们行为的准则。它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向、方法和式样,是价值观念的外显。规范包括法律、道德、习俗、宗教和约制等。规范有正式的,如法律及各种规章制度;也有非正式的,如社会习俗。非正式的规范往往是不成文的。

1、代沟:代沟是指两代人之间在思想政治、价值观念、生活态度、兴趣爱好诸方面的差别,是文化环境

变迁的产物。代沟是客观的,对双向向的影响极大。

2、继续社会化:继续社会是基本社会化的延续、完善和发展,是具有社会成员资格的成年人,在自己的

生活实践重,主动选择,学习和接受新文化以及调适个人与社会的角色的过程。可分为中年社会化和老年社会化两阶段。

3、个性:个性(人格)适指一个人通过社会化而形成的观念、态度、性格与习惯等,是一个人比较稳定

的生理、心理素质和行为特征的总和,个性是社会化的产物。个性的中心及形成和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自我的完善程度。

4、再社会化:再社会化也称重新社会化,它是使个人改变以前的知识结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过程,

或者说是一个人从一种生活方式向凌夷另一种生活方式的转变与适应过程,目的是矫枉过正。再社会化有两种基本类型:主动社会化与强制社会化。

5、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与人们特定的社会地位相一致,与社会对这个地位的期待相符合的一套行为模

式。社会角色是社会地位的表现。

6、角色扮演:是社会成员具体实践他所担当的角色的过程。

7、角色冲突:是在角色扮演过程中,一个人因同时担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角色,这些角色又对他提出相互

矛盾的要求时所出现的现象。角色冲突常使他感到左右为难。

8、心理上的断乳:使心理学家对人的青年期的一种比喻说法,也叫“第二次诞生”,生理上的断乳是指改

变婴儿生活习惯,是一次生理危机,而青年走入社会也是重大的转变,又一次形成危机,可以认为是心理上的断乳。

9、特殊社会化:是指对某些身心遭受损失不能正常社会生活的一些人而进行的特殊措施的社会化过程。

其对象一般为残疾人,这种社会化形式具有专门的意义。

10 、内化:是指人把外界事物,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和高级神经活动作用左右,转变为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规范的过程。没有主体对外界事物、现象和社会规范的内化作用,主客体之间的交互活动就不可能产生,人的社会化也就不能得以实现。

1、社会群体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它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社会群体包括家庭、农村、城市、社会集团、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等人类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结合。狭义社会群体仅指人际关系密切的"初级群体"或者说"小群体",如家庭、邻里和朋友群体等。

2、初级群体又称基本群体、首属群体或直接群体,指成员之间彼此熟悉、了解,人际关系密切,具有较浓厚感情色彩的群体。典型的初级群体有家庭、亲属、朋友(伙伴)和邻里等。初级群体反映的是人们之间最基本和最简单的社会关系。

3、邻里指地缘相邻并构成互动关系所初级(或基本)群体。它具有地缘性、情感性和非正式性的特点。

4、次级群体即社会组织,又称间接群体和次属群体,指人们为某种特定目标并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而结成正规关系的群体。在次级群体中,成员之间的关系比较间接,感情联系很少,主要依据既定的角色而联系在一起。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关系主要是通过次级群体反映出来。

5、血缘群体指依据血缘关系或生理联系而结成的群体。包括家庭。家族。氏族、部落等具体形式。血缘群体的历史悠久,是个人社会化的出发点。

6、地缘群体指依据空间或地理位置关系而形成的群体。包括邻里、老乡等,地缘群体的出现要晚于血缘群体,它往往与一定的定居生活相联系。

7、业缘群体依据职业联系而形成的群体。包括各种社会经济组织、政治组织和文化教育和艺术组织等。业缘群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扩大相联系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已退居次要地位,而业缘关系占据了主要地位。

8、正式群体指群体及群体内部关系按照正式规范建立并受正式规范制约的群体。各种社会组织都是典型的正式群体。在正式群体中,成员的权力、义务和彼此间的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通常以书面的形式)。

9、非正式群体指群体及及群体内部关系按照随意性和非规范化方式形成的群体。老乡、邻里、朋友、志同道合者等都是这种类型的群体。在非正式群体中,成员的交往比较自由和随意,成员的权力、义务和彼此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

10、所属群体指成员身份所属的群体。所属群体规定着成员的身份及其日常活动。

11、参照群体指并非某一(些)成员身份所属的的群体,但却被某一(些)成员用做其所属群体参照对象

的群体。参照群体一般是与所属群体同类的群体,但也有参照群体并非与所属群体同类的。

12、内群体指成员在心理上自觉认同并归属其中的群体。朋友、家庭一般都属于此类群体。

13、外群体指内群体之外的其他任何群体。内群体成员对外群体及其成员无心理归属感,一般抱有怀疑、偏见甚至敌对的态度。

14、家庭是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的人类共同生活的初级社会群体(或基本群体)。其中,婚姻关系是家庭的本质关系,血缘关系则是婚姻关系的派生关系。家庭的性质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现代家庭的主要形式是一夫一妻制。

15、婚姻关系男女两性依据一定法律、伦理和风俗所建立起来的夫妻关系。婚姻是男女结成夫妻的关系和行为,是家庭的基础和依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

16、血缘家庭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出现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是一种氏族内部按辈分划分的婚姻形式,即年龄相近的青壮年兄弟姐妹相互通婚,排斥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这种家庭形态中,兄弟姐妹共为夫妻,具有共同的血缘。血缘家庭以氏族为单位,因此,它既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也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

17、普那路亚家庭人类历史上一种种家庭形式。由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命名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一种典型。这种家庭形式出现于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它已经开始在家庭内部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而实行两个集团之间的群婚。人类的婚姻形式也由以往的内婚制转变为外婚制。

18、对偶家庭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种家庭形式,是由群婚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的一种择偶式的家庭形式。这种家庭由一对配偶在对偶婚的形式下结合而成,所生子女归母亲所有。在这种家庭形式下,以往相对广泛的群婚开始转变为有倾向性的择偶婚,婚姻中的单纯的性关系开始转变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联系。

19核心家庭又称"夫妻家庭",指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其特点是家庭成员少,家庭关系简单。它是现代家庭生活的一种理想模式和当今各国家庭构成的主要模式。

20、主干家庭又称"扩大的核心家庭",指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均为异代的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家庭成员一般包括父母、一个已婚子女及其未婚子女、未婚的兄弟姐妹。其特点是每代最多不超过一对夫妻,家庭关系相对复杂。

21、联合家庭又称"大家庭",指至少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它是核心家庭同代横向扩大的结果,它包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它是核心家庭同代横向扩大的结果,它包家庭关系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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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姻与家庭有关法规引起的社会关注1、婚姻法从未出现“包二奶”,“包二奶”并不就是重婚

新婚姻法通篇没有出现过一回“包二奶”,“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次司法解释梳理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要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北大婚姻法专家马忆南认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概念的界定非常重要,它划清了两个界限:与重婚的界限;与通奸的界限。好多老百姓误以为有老婆的人与别的女人同居就是重婚,其实这两个不同概念涉及到罪与非罪的“大是大非”问题。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包二奶”情况很复杂,有的情况下构成重婚,有的情况下只是非法同居。重婚要求

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马忆南认为,重婚一定要缩小打击面,不能对所有的“包二奶”都予以刑罚打击。

2、婚姻法中没有通奸和婚外恋的概念。

通奸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上没有什么后果。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调整婚外恋、第三者插足,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马忆南说,我们应该清理一下观念,法律的手不能伸得太长。法律意识的增强是件好事,人们景仰法律,但不能迷信法律。对法律的过分迷信将导致法律万能论,从而忽略其他更恰当的社会控制力量的替代作用和价值,比如道德。最后导致的是法律滥化、丧失权威性。人们总是希望用法律来创造社会秩序,而结果是我们可能创造的只是法律条文而非社会秩序。作为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学者,一定要在民众的情绪冲撞下保持清醒:法律不是万能的,尤其是人类私生活领域,法律不可取代道德的作用。如果道德的东西非让法律来取代,管的效果肯定不如道德好。道德是通过说教和舆论来实现控制的,法律是以强制力做后盾的,“通奸、第三者插足是不道德的”,这肯定是一种主流道德规范。但能否上升为法律,要看它是否是全社会公认的一种具有社会支撑效果的公共道德准则,立法者应该非常苛刻地去选择、清理。

3、证据法应该否定捉奸取证,尊重隐私权并非鼓励“包二奶”

为了离婚,为了过错赔偿能得到支持,不少人选择了“捉奸取证”。一位妻子带着一帮人,半夜时分突然回家,打开门拍下丈夫与第三者的裸体照片。目前很多法官对这样的“捉奸取证”是采信的,他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丈夫向妻子支付过错赔偿金。但是马忆南表示,即便是在自己家捉到奸情取到证据,她认为法官也不应该鼓励和采信。所有“包二奶”的人恐怕都不会明目张胆地举行婚礼,不捉奸你又让她用什么方式取证?但是不能因为证据收集困难就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而加重对过错者的打击。很多法律条文都是无奈中的痛苦抉择,保护这个群体的权利可能会损害另一个群体的权利。比如夫妻一方享有对配偶的身份权利,但另一方同时也有隐私权和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当私生活的隐私权与配偶身份权发生冲突时,法律就要考虑哪种权利位阶更高、更需要保护?马忆南认为,私生活的隐私权要高于配偶身份权,这并非鼓励“包二奶”。哪种权利退让,是根据社会可能付出的代价作出的取舍。从现代社会权利结构来看,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尊严和自由,这是文明社会的基石。你破坏了它,你要付出的社会成本就会很高。

4、首部婚姻法司法解释还有什么问题没解释到

马忆南教授认为,新婚姻法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给出司法解释,比如夫妻财产关系,这里面的问题很多。新婚姻法列举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很小,需要司法解释回答很多问题:如知识产权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仅是指已经取得的收益,还是也包括可期待收益?可期待收益如何评估、分割?这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都成了问题。包括在已经出台的这部司法解释中,又出现了一些需要解释的概念:比如夫妻双方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处理共同财产,什么叫“日常生活需要”?这部司法解释未涉及性暴力问题,强迫性行为是否算家庭暴力?由于我们不承认婚内强奸,那么遭到配偶强迫性行为的人是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它是不是家庭暴力?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一个案子起诉到法院,法官就是拿着这部司法解释也难处理,怎么判都麻烦:判赔,似乎没有法律依据;不判赔,似乎又缺乏妥当性。

5、殴打家庭成员构成家庭暴力

新婚姻法多次提到“家庭暴力”,但概念很模糊。司法解释做了一个界定,将“家庭暴力”限定为一种作为的方式,即殴打、捆绑等伤害到家庭成员身体和精神的行为。其实家庭暴力还有不作为的方式,如言辞侮辱、不给予适当衣食、患病不给治疗、居住上的歧视性待遇、几个月不理不睬等。4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将对妇女的暴力定义为三方面:身体暴力、性暴力和心理暴力。最高法院考虑到中国国情及取证困难等因素,对此很严谨,回避了心理暴力等问题,对家庭暴力采用了狭义解释。经常性、持续性地以不作为形式伤害家庭成员不是家庭暴力,但却构成虐待。

6、“夫妻忠实”条款不可诉

新婚姻法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一个宣言性的条款,这是新婚姻法的宪法类条款,它本身是不可诉的,这一点

专业人士都知道。司法解释想提醒老百姓,不能单独以这条规定提起诉讼告妻子或丈夫对自己不忠实,但可以与有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条款一起援引提起离婚诉讼。

7、扩大了事实婚姻的范围

司法解释扩大了对事实婚姻的承认范围,对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都承认,很宽松,非常符合中国国情。在此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很苛刻,凡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都不承认是事实婚姻;对1994年2月1日前的也限定好几个阶段,区分为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中国有很多不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什么都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惟独就缺登记这个形式要件,这样的民情下对事实婚姻太严厉,法律对老百姓的保护是不周到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因婚姻而既有的利益和可期待的利益都得不到了。因为不认定为事实婚姻,就不能按离婚处理,只能按解除非法同居处理,结果是大不一样的:离婚就要按夫妻共有来分割财产;而同居就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的权利,一方死亡另一方还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财产,这对于事实婚姻中的弱者一方损失太大了。而且他们的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虽然法律地位上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但是现实中存在着事实上的歧视。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以夫妻身份生活,而且已经持续了若干年,如果一概否定他们婚姻的合法性,这是非常残忍的。如何判断一部法律是“善法”还是“恶法”,就要看是否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体现了对弱者的关怀。善法一定是以权利而不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它表现出对老百姓私生活的尊重,体现了立法的“宽容、理解、理性”的人文关怀。

8、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请求权人的范围越宽,表明国家对婚姻的干预越多;越窄,表明干预越少。从对私权的保护来说,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范围不应太宽。除重婚案件可以由基层组织申请宣告无效外,其他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当事人和近亲属。

9、婚姻无效不可调解

宣告无效婚姻是一种国家意志的体现,当事人意志参与不进来,只要有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如重婚等),就要被判决无效,这是不可商量的,不让双方调解,法院说了算。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即生效,是不可上诉的,体现的是一种司法权力,这在外国也是一样的。但是无效婚姻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是可以调解的,这是私人权利。

10、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

对于胁迫,德国法解释为“恐吓和威胁”,我们解释为“威胁和强迫”比较准确。对于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请求撤销的时间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这是一个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是一年。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撤销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并不是当然无效,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

11、同居双方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这是一个飞跃。过去的司法解释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按民法上的一般共有处理。民法上的共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照按份共有,弱势一方的份额肯定少,而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平等共有。现在司法解释第一次将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确定为共同共有,即在财产问题上将双方关系等同于夫妻关系,有利于保护弱者,这是一个非常“善”的规定。

12、合法配偶允许参与因重婚所致婚姻无效案件的财产审理

比如有的丈夫把房产等赠与“二奶”,合法配偶出庭就有机会提出“我丈夫处理的什么什么财产应该是我的”。过去司法实践也是这么做的。

13、夫妻任何一方有权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实际承认了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由于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关系是那么密切,日常事务又非常繁琐,赋予夫妻相互日常家事代理权,可以扩张夫妻双方意思自治能力,方便经济交往。同时由于夫妻对一方作出的处理负连带责任,对第三人来说也是公平的。这是商品经济时代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重要的财产事务的处理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如果是单方擅自做出的决定,另一方可以否认。但是考虑到保护善意第三人也很重要,在婚姻权利与交易安全中司法解释做出权衡,隐含的意思是保护善

意第三人的程度要高于保护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这样的规定是与国际接轨的。

14、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负担。

15、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

新司法解释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过去规定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不足的,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新规定杜绝了图谋对方财产、为耗时间而拒绝离婚的不良行为。

16、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高中以下在校生

根据1993年的司法解释,上大学的成年子女还可以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但现在缩小为高中以下在校生,也就是说,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对于虽然成年但心理还不成熟的中国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但必须接受这个现实,学会自立。当然也希望社会创造条件,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等。不过问题可能只会发生在少数离异家庭,预计大多数父母会一如既往地供孩子上大学。

17、法院不能因为提起离婚者有过错就判决不准离婚

这对老百姓是需要解释的。离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新婚姻法列举了最典型的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这些情形只是证明婚姻确实破裂的证据,而不是判断应不应离婚的标准或条件。现在很多基层法院对于由有过错方提出的离婚,以为判离就是“便宜了坏人”,我就耗你6个月,让你“二进宫”。司法解释强调我们的离婚法是无过错离婚法,是破裂主义,准离不准离不具有道德评价和批判的功能,离婚不是对过错一方的惩罚,也不是对无过错一方的奖赏。至于过错,可以通过损害赔偿制度来惩罚,不准用不准离婚来“惩罚”。

18、军人有重大过错可以判决离婚

新婚姻法规定,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要经过军人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司法解释将重大过错定义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恶习等几种情形。

19、强制执行探望权不能强制执行孩子

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孩子或者一方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法院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通知恢复行使探望权;法院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只能采用对拒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有关个人和单位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0、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离婚时另一方给付生活困难帮助费

新婚姻法规定,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司法解释对“一方生活困难”定义为“依靠个人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这条虽体现对弱者关怀,但适用对象范围太窄,须特别困难的人才能享受到帮助。中国目前没有离异夫妻扶养费的给付制度,这种生活困难帮助费又是离婚时一次性给付,只能解决离婚时的暂时困难,这对弱者的救济还是很不够的。

21、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肯定应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在法学界早已达成共识。因为多数请求离婚过错赔偿的案子都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家庭暴力、虐待等除外,可能会因身体上的伤害出现医疗费等物质损失),一方对婚姻不忠,给另一方造成的主要是精神上的伤害。如果不承认精神损害,那么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就很虚伪。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适用相关司法解释,但是仍然会有麻烦。外国法将不同的精神损害情况分类列出计算公式,能计算出精确的数额,但是我们只是大概齐有个幅度。虽然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我们进步很快,与日本、台湾比起来已经不差,但与西方法律比,还有差距。

22、不能向第三者索赔

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进行了三个限定:提出损害赔偿的为无过错方,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这个权利。因为有的国家子女也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只有确实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赔,未离成婚或不想离婚的不能提出或得到过错赔偿;无过错方只能是向自己的配偶要求过错赔偿,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比如第三者或者“二奶”。有学者提出,由于一方有过错,离不离婚实际已经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就是不要求离婚或没离成婚,也应该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赔偿损害,一方面是对有过错者的惩罚;另一方面是对无过错者所受伤害的“填补”。现行婚姻法扩大了个人财产范围,另外,有些夫妻实行分产制,赔偿就不再是把钱从这个口袋掏到另一个口袋,不离婚的过错赔偿也是有必要的。

23…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等侵权行为之次日起计算。给出两年调查取证的时间,对弱者很有好处。

(摘引自2002年1月2日《北京晚报·法制周刊》)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的有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于2001年12月26日公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这次的《解释》,主要是对适用婚姻法中的一些程序性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对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理解及适用问题,《解释》力求将其与重婚及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对是否构成同居,从双方关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及是否共同居住生活等方面进行认定;对婚姻法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中家庭暴力的含义及其与虐待的关系也进行了解释。

《解释》坚持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则,对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新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解释》按照立法原意,对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主体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提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的近亲属提出。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释》规定双方均有权进行处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分决定的,任何一方的决定即当然地代表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夫或妻的表示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关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的规定,《解释》明确指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依法属于一方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探望权属于婚姻法新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实体权利,当事人就此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法院依法应予受理。本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如出现法定的需中止行使和可以恢复行使探望权等情况的,法院可以在权利人提出主张后,在执行程序中以裁定或通知的形式予以解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当事人如何行使这一请求权,《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该项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其次,必须是因为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如果不提出离婚请求或者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的,便无权提出此类损害赔偿请求或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

二、据《武汉晨报》报道,胡某是某中学教师,其妻张某在一家三资企业担任要职。然而,婚后张某总是悄悄采取措施,不愿生孩子。蒙在鼓里的胡某开始怀疑是自己生育能力有问题。后来准备去医院做检查时,张某才道出实情。胡某此时才如梦方醒——老婆张某不要孩原因有二:一是要孩子累赘;二是怕生孩子后体形、容貌变丑,对她在三资企业内的竞争不利。为生孩子一事,胡某与张某常发生家庭纠纷。周围人的

议论和年事已高的父母的催问使胡某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其妻不同意。今年7月,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书认为:其其妻剥夺了自己的生育权,胡坚决要求离婚。硚口区法院了解到,双方均有意解除其婚姻关系后,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1、在家庭的夫妻双方中,男人有生育权吗?(提示:婚姻的概念和婚姻功能的相关内容)

2、相关资料:①晨报曾就“男人到底有没有生育权?”举行过大讨论。7成多的网民认为,男人是有生育权的。法律专家还特别指出:虽然法律特别说明妇女有生育也有不生育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男人就没有此权利。②近期(2001年12月29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男性生育权终于被法律正式认可,会议高票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今后,妻子不能剥夺丈夫做父亲的权利,因为男人也有生育权。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七章47条,其中“生育调节”一章的第一条就是关于生育权的,它除了规定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外,还规定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按照这一规定,孩子是夫妻二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决定孩子出生的权利。④男性生育权是今年法律界和社会学者争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争论始于南京一位八旬老翁状告妻子侵犯生育权的案件。这位老人的妻子怕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受到冷落,年轻时曾三次私自堕胎,致使老人晚年膝下无子,没有享受到生育的权利。此后,四川、北京等地也陆续受理了一批生育权案件,由于当时男性生育权在法律中还是个空白,法院在审理中只能根据《婚姻法》或《民法》进行裁定。

名词解释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本章对社会组织作狭义理解,认为:社会组织是人们为了追求某种特定目标,实现某种特定功能而有意识建立起来的、有正式结构的次级群体。

[组织目标]组织目标就是组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要争取实现的目的和结果,或者说是组织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追求的某种事实或未来状态。

[社会组织的正式结构]社会组织的正式结构是指组织内部各种职位、各个部门之间正式确定的、比较稳定的相互关系模式。职能、部门是构成组织结构的基本元素或单元,基本的组织结构可以分直线型、职能型、网络型三种类型。

[社会组织的非正式结构]社会组织的非正式结构是指组织内部成员间自发形成的各种非正式组织及其相互关系。非正式结构概念是美国社会学家梅奥在20世纪20-30年代进行的霍桑实验中发现并提出来的。从成员间在正式组织中的关系上来看,社会组织的非正式结构可以分为横向型、纵向型、工作群体型三种类型。

[霍桑实验]霍桑实验是1924年开始的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全国科学研究委员会在西方电力公司的霍桑工厂进行的研究,其目的是确定照明同工人个人效率之间的精确关系。实验从1924年持续到1927年,未能得出明确的结论。梅奥等人于20年代后期开始介入此项研究,通过几年的对比实验提出了影响工人效率的原因:第一,工人是"社会人",是复杂的社会系统的成员,除了追求经济收入外,还有多种社会需求。第二,企业中除了"正式组织"之外,还存在着"非正式组织"。第三,新型领导能力在于要通过对职工满足度的提高来激励职工的士气,从而达到提高生产率的目的。

[组织环境]组织环境就是指能够对组织产生广泛影响的社会因素和条件。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指组织所面临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以及这种环境的变化;微观层次指组织所在地的社区环境。

[组织运行]组织运行是指组织自身的运动过程,是组织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自己功能的过程,是组织与环境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即投入产出的过程,也是这一过程的组织结构所发生的联动过程。

它一般经过三个步骤:投入、制作、产出。

[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是指组织领导对组织运行过程的操纵过程,就是围绕组织目标,调动各种资源,运用一切手段操纵组织的运行,以确保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它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检验。组织管理的本质在于对组织运行过程的驾驭和操纵,提高组织运行的效率,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组织目标。

[家长制]家长制是建立在下级对上级的效忠、服从和信赖基础上的组织管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1)组织内部的权力集中于最高领导人事手里;(2)分工不明,责任不清;(3)任人惟,因人设位;(4)办事无章可循,无法可依;(5)终身制。应该说明的是,家长制是农业社会中小农经济的产物,家长制并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以家庭成员为对象的管理模式,而是指具有强烈封建色彩的落后的管理方式。

[科层制]科层制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社会组织结构形式及管理方式,也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典型方式。其基本特征是:(1)权力分层,职务分等;(2)因事设职,专职专人;(3)量才用人,法理权威;(4)规章成文,按章办事;(5)公文往来,言行有据。

[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就是及时处理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矛盾和问题的激化和恶化,预防和解决组织冲突。

对“单位现象”的研究

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是科层制的一个变种。它与西方学者研究的目标明确、功能单一的组织形式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在研究组织现象时,不能把我国的“单位组织”等同于一般的组织,也不能把每个单位看成是一个单一的机构进行个别的研究,而要把它放置于一个大背景中(例如社会结构、国家体制范围内)或作为特殊现象加以考察。

单位制度是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的一个独特和关键的制度形式。在这种体制中,一切社会组织都是单位,单位是控制和调节整个社会运转的中枢系统。在这种制度结构中,国家成为主宰和控制公民全部生活的组织机器,它构成了现代社会独特的两极结构,一极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与政府,另一极是大量相对分散和相对封闭的一个个单位组织。因此,它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学者的重视,成为解释中国社会诸多现象的不可缺少的关键要素。

1.“单位”的概念与类别

单位组织是中国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而且功能的多元化使它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许多学科都从自己的角度对单位组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社会学的研究把单位组织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考察它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及影响等。

从单位的概念来说,有各种称呼,例如单位制度、单位组织、单位体制、单位社会、单位机制等。它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城市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它既是一个“就业场所”,也是一种再分配体制而且这种组织形式也是整合社会成员的有效机制,并使他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地位,左右和控制他们的行为。单位是一个小型社会,个人不可能脱离它而独立生存,而单位自身也是通过依靠国家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单位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它的形成反映了新中国领导人在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为建立社会主义所实行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安排。

单位类别是研究单位现象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严格地讲,只有国营部门的机构才具备最完整的单位形式。它们包括:(1)党和国家的机构、合法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机构等。(2)各类事业单位,所谓不创造物质财富的机构,如各类研究所、各种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文化团体等。(3)国有企业组织,所谓创造物质财富的机构,包括各类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国营部门的机构被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上述三类机构即人们常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2.单位组织的特点

单位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有它自身的特征和合理性。人们普遍认为单位组织有两大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化特征,二是功能多元化特征。具体表现为:

(1)单位资源的公有制或国有制。从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就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切资源均为国家所有,即所谓的国家所有制。尽管单位组织有全民和集体之分,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不存在、也不需要资源的流动。因为这种流动并不一定能提高生产效率。每个组织和公民只是通过单位从国家那里获得应得的份额。

(2)非独立性。单位内部的资源既然为国家所有,那么,单位的行动就必然受制于国家。单位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它无法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上级部门,并接受上一级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单位领导的合法性也来自于上级,他自己没有独立处理单位事务的权力,只能接受上级单位的“指示”和“命令”。

(3)功能多元化。单位作为惟一的社会组织形式,承担着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功能。一个单位既是“小社会”,也是一级政府机构(代行政府的功能)。中国城市市民部有各自的单位,只有进入某个单位,才能够享受到各种待遇,即社会成员的地位和权利才能有所保障,没有单位或被单位开除的人就会失去这种待遇。因此,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在的单位有着极强的依附性。

(4)单位之间的“行政”差别。单位是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使用最普遍的一个概念,无论什么样的组织都可称之为单位,它们具有很强的同构性和相似性。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别与整合是通过行政关系的手段。同时这种行政上的差别也成为国家分配资源的主要依据。每个单位都根据自己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获得和具有一种支配不等资源的权力,由此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方面,单位的行政级别越高,相对获得的资源份额就越多;另一方面,单位所具有的权力和资源特征,也是决定单位地位的主要因素。如果单位所拥有资源的稀缺性程度较高,或者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那么它的地位和级别就相对较高。获得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就强,反之亦然。

3.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单位是国家的单位,它的生存与发展完全取决于国家提供资源的状况。实际上,国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及资源的占有与分配过程。

首先,资源所有关系。在公有制条件下,一切资源(包括人力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是惟一拥有处置这些资源权力的主体。下一级单位(包括事业和企业单位)都要接受上一级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它们实际上在扮演着委托经营者的角色。在单位组织中,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费和资产大部分来自国家的直接拨款。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来自国家投资及其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效益。尽管后来出现过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用况,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单位依附于国家的局面。

其次,资源供给关系。企事业单位的资源主要来自政府组织,这种情况随着改革开放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位获得资源的方式的越来越多元化,国家指令性计划部分逐渐缩小,但是单位依赖国家的状况却依然没有改变。这是因为那些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借贷和投资渠道并没有市场化,依然是国家控制。例如,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

再次,权力支配关系。国家占有资源,就具有支配资源的权力。这种资源不仅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人力资源。单位领导的任免与合法性都来自上级单位,下级单位没有不服从的理由。作为单位的领导只是某个上级的“委托人”,因此支配关系是非常清楚的。改革开放后,如果单位组织都成为独立的法人,产权关系明确,在企事业单位中就不存在支配关系。

4.单位成员与单位的关系

单位依附于国家的关系不发生变化,社会成员依附于单位的状况同样也不会改变。国家通过单位来控制个人,并为个人提供各种应得的福利待遇。单位是个人从事社会、经济、政治等一切活动的惟一合法场所。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基本生活保障的国家——单位分配体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履行国家职能,担负着社会保障的义务,包括失业、医疗和养老等。个人离开单位,就意味着他丧失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虽然改革开放使这一状况发生了变化,但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才会出现所谓“一家两制”

的情况。

这种制度有两方面的社会意义,一是满足了人们大部分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对社会成员构成了相当大的约束力。

第二,福利单位化。福利单位化也是单位的一个重要特征。个人在单位,不仅工资收人,而且住房、医疗、保育、食堂等各种物资服务都来自单位,人们可以“足不出单位”便能安享社会一辈子。单位通过这种方式实际上把人完全控制了,单位内部福利化的程度越强,外界的服务设施和保障就越强,人们不可能从单位以外的其他机构中得到满足,只能更加依赖单位。

以住房为例,长期以来都实行国家投资建房,然后分配到单位,再由单位以极低廉的房租分给单位成员的体制。无偿分配住房成为城镇居民享受的最大福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就是使这些单位内部的功能逐渐转移出去,形成社会化与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如果单位福利化的分配体制不发生变化,个人就不会离开单位,除非外单位提供的福利程度高于本单位福利。

第三,人员管理制度。在单位制度下,城市社会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管理干部)和劳动管理(管理工人)。每个人都是按照国家计划被分回到某个单位,单位再把资源分配至个人。单位根据国家计划管理的需要,形成了关于个人的档案资料,在这些档案中,记载了每个职工的工资、保障和福利状况、工龄、职务、职称变动情况、个人身份等,它表明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这些档案记录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获得国家分配的相应资源的证明,二是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证明。

第四,个人合法性的证明。在单位制度下,个人社会活动和身份的合法性都来自单位的证明,离开单位就没有工作证,也就没有任何证件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的合法性(身份证是1978年以后的事情)。人们无论是就业还是出差,都离不开单位的介绍信。在人们的心目中,单位的各种证明是个人合法性的基础。

5.单位现象研究的意义

1949年以后,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国人迫切希望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单位制度正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中国社会面貌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进程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一盘散沙”一般的中国人被高度组织起来,并发挥出前所未有的效率和功能。但是,单位组织本身也有它致命的缺陷,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单位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与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战争经验有密切关系。在抗日战争中,毛泽东注意到除非中国有什么致命的东西被摧毁或征服,否则中国之大是不可征服的。即便日本人只派一名士兵驻守一个村庄,中国仍有一半的村庄无日本兵把守。毛泽东的战争经验使他注意到地区的自给自足。每个地区都生产所有的东西——手表、自行车、粮食等。“庭院炼钢厂”便是这种战略的一个部分。这样做的结果尽管成本规模巨大,中国人或许也达到了斯大林的巨型化所带来的那种效益损失水平,但是他们由此形成的小规模经济比较容易开展私有化的进程。

此外,单位研究的方法论也是一个引人注意的问题。单位现象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体现着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许多行为特征。因此,在研究时不能仅用一股组织的研究方法。首先从表面上来看,单位组织的基本结构具有很大的一致性特征,其实不然,由于单位的行政级别、地域分布、所属行业、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又使单位组织千差万别,每个单位都在其显性结构的背后存在着起主导作用的隐性运行机制。因此,只有通过个案分析,按不同单位类别选样进行参与式调查,掌握单位内部每一个环节的实际运转状况,并以此形成关于单位的印象,确定准确的问卷变量,再进行小规模的调查,方能进一步验证其判断的准确性。其次,对单位的研究应该进行动态的历史性考察,以权力分配和资源分配为基点进行政策文献分析,作为单位分析的背景资料。因为每一个单位运行的规则都是该单位与其他单位或单位内部成员之间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总之,单位制度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它既是深化改革的阻力因素(因为它涉及到了人们的生活利益),也是改革成功的突破点,即能否创新组织结构使之发挥出更大的效率。这是我国组织社会学研究的基本任务之一。

体制范围内)或作为特殊现象加以考察。

单位制度是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的一个独特和关键的制度形式。在这种体制中,一切社会组织都是单

位,单位是控制和调节整个社会运转的中枢系统。在这种制度结构中,国家成为主宰和控制公民全部生活的组织机器,它构成了现代社会独特的两极结构,一极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与政府,另一极是大量相对分散和相对封闭的一个个单位组织。因此,它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学者的重视,成为解释中国社会诸多现象的不可缺少的关键要素。

1.“单位”的概念与类别

单位组织是中国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而且功能的多元化使它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许多学科都从自己的角度对单位组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社会学的研究把单位组织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考察它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及影响等。

从单位的概念来说,有各种称呼,例如单位制度、单位组织、单位体制、单位社会、单位机制等。它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城市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它既是一个“就业场所”,也是一种再分配体制而且这种组织形式也是整合社会成员的有效机制,并使他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地位,左右和控制他们的行为。单位是一个小型社会,个人不可能脱离它而独立生存,而单位自身也是通过依靠国家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单位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它的形成反映了新中国领导人在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为建立社会主义所实行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安排。

单位类别是研究单位现象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严格地讲,只有国营部门的机构才具备最完整的单位形式。它们包括:(1)党和国家的机构、合法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机构等。(2)各类事业单位,所谓不创造物质财富的机构,如各类研究所、各种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文化团体等。(3)国有企业组织,所谓创造物质财富的机构,包括各类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国营部门的机构被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上述三类机构即人们常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2.单位组织的特点

单位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有它自身的特征和合理性。人们普遍认为单位组织有两大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化特征,二是功能多元化特征。具体表现为:

(1)单位资源的公有制或国有制。从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就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切资源均为国家所有,即所谓的国家所有制。尽管单位组织有全民和集体之分,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不存在、也不需要资源的流动。因为这种流动并不一定能提高生产效率。每个组织和公民只是通过单位从国家那里获得应得的份额。

(2)非独立性。单位内部的资源既然为国家所有,那么,单位的行动就必然受制于国家。单位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它无法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上级部门,并接受上一级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单位领导的合法性也来自于上级,他自己没有独立处理单位事务的权力,只能接受上级单位的“指示”和“命令”。

(3)功能多元化。单位作为惟一的社会组织形式,承担着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功能。一个单位既是“小社会”,也是一级政府机构(代行政府的功能)。中国城市市民部有各自的单位,只有进入某个单位,才能够享受到各种待遇,即社会成员的地位和权利才能有所保障,没有单位或被单位开除的人就会失去这种待遇。因此,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在的单位有着极强的依附性。

(4)单位之间的“行政”差别。单位是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使用最普遍的一个概念,无论什么样的组织都可称之为单位,它们具有很强的同构性和相似性。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别与整合是通过行政关系的手段。同时这种行政上的差别也成为国家分配资源的主要依据。每个单位都根据自己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获得和具有一种支配不等资源的权力,由此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方面,单位的行政级别越高,相对获得的资源份额就越多;另一方面,单位所具有的权力和资源特征,也是决定单位地位的主要因素。如果单位所拥有资源的稀缺性程度较高,或者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那么它的地位和级别就相对较高。获得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就强,反之亦然。

3.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单位是国家的单位,它的生存与发展完全取决于国家提供资源的状况。实际上,国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及资源的占有与分配过程。

首先,资源所有关系。在公有制条件下,一切资源(包括人力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是惟一拥有处置这些资源权力的主体。下一级单位(包括事业和企业单位)都要接受上一级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它们实际上在扮演着委托经营者的角色。在单位组织中,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费和资产大部分来自国家的直接拨款。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来自国家投资及其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效益。尽管后来出现过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用况,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单位依附于国家的局面。

其次,资源供给关系。企事业单位的资源主要来自政府组织,这种情况随着改革开放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位获得资源的方式的越来越多元化,国家指令性计划部分逐渐缩小,但是单位依赖国家的状况却依然没有改变。这是因为那些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借贷和投资渠道并没有市场化,依然是国家控制。例如,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

再次,权力支配关系。国家占有资源,就具有支配资源的权力。这种资源不仅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人力资源。单位领导的任免与合法性都来自上级单位,下级单位没有不服从的理由。作为单位的领导只是某个上级的“委托人”,因此支配关系是非常清楚的。改革开放后,如果单位组织都成为独立的法人,产权关系明确,在企事业单位中就不存在支配关系。

4.单位成员与单位的关系

单位依附于国家的关系不发生变化,社会成员依附于单位的状况同样也不会改变。国家通过单位来控制个人,并为个人提供各种应得的福利待遇。单位是个人从事社会、经济、政治等一切活动的惟一合法场所。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基本生活保障的国家——单位分配体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履行国家职能,担负着社会保障的义务,包括失业、医疗和养老等。个人离开单位,就意味着他丧失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虽然改革开放使这一状况发生了变化,但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才会出现所谓“一家两制”的情况。

这种制度有两方面的社会意义,一是满足了人们大部分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对社会成员构成了相当大的约束力。

第二,福利单位化。福利单位化也是单位的一个重要特征。个人在单位,不仅工资收人,而且住房、医疗、保育、食堂等各种物资服务都来自单位,人们可以“足不出单位”便能安享社会一辈子。单位通过这种方式实际上把人完全控制了,单位内部福利化的程度越强,外界的服务设施和保障就越强,人们不可能从单位以外的其他机构中得到满足,只能更加依赖单位。

以住房为例,长期以来都实行国家投资建房,然后分配到单位,再由单位以极低廉的房租分给单位成员的体制。无偿分配住房成为城镇居民享受的最大福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就是使这些单位内部的功能逐渐转移出去,形成社会化与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如果单位福利化的分配体制不发生变化,个人就不会离开单位,除非外单位提供的福利程度高于本单位福利。

第三,人员管理制度。在单位制度下,城市社会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管理干部)和劳动管理(管理工人)。每个人都是按照国家计划被分回到某个单位,单位再把资源分配至个人。单位根据国家计划管理的需要,形成了关于个人的档案资料,在这些档案中,记载了每个职工的工资、保障和福利状况、工龄、职务、职称变动情况、个人身份等,它表明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这些档案记录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获得国家分配的相应资源的证明,二是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证明。

第四,个人合法性的证明。在单位制度下,个人社会活动和身份的合法性都来自单位的证明,离开单位就没有工作证,也就没有任何证件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的合法性(身份证是1978年以后的事情)。人们无论是就业还是出差,都离不开单位的介绍信。在人们的心目中,单位的各种证明是个人合法性的基础。5.单位现象研究的意义

1949年以后,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国人迫切希望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单位制度正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中国单位制度正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中国社会面貌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进程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一盘散沙”一般的中国人被高度组织起来,并发挥出前所未有的效率和功能。但是,单位组织本身也有它致命的缺陷,

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单位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与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战争经验有密切关系。在抗日战争中,毛泽东注意到除非中国有什么致命的东西被摧毁或征服,否则中国之大是不可征服的。即便日本人只派一名士兵驻守一个村庄,中国仍有一半的村庄无日本兵把守。毛泽东的战争经验使他注意到地区的自给自足。每个地区都生产所有的东西——手表、自行车、粮食等。“庭院炼钢厂”便是这种战略的一个部分。这样做的结果尽管成本规模巨大,中国人或许也达到了斯大林的巨型化所带来的那种效益损失水平,但是他们由此形成的小规模经济比较容易开展私有化的进程。

此外,单位研究的方法论也是一个引人注意的问题。单位现象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体现着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许多行为特征。因此,在研究时不能仅用一股组织的研究方法。首先从表面上来看,单位组织的基本结构具有很大的一致性特征,其实不然,由于单位的行政级别、地域分布、所属行业、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又使单位组织千差万别,每个单位都在其显性结构的背后存在着起主导作用的隐性运行机制。因此,只有通过个案分析,按不同单位类别选样进行参与式调查,掌握单位内部每一个环节的实际运转状况,并以此形成关于单位的印象,确定准确的问卷变量,再进行小规模的调查,方能进一步验证其判断的准确性。其次,对单位的研究应该进行动态的历史性考察,以权力分配和资源分配为基点进行政策文献分析,作为单位分析的背景资料。因为每一个单位运行的规则都是该单位与其他单位或单位内部成员之间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总之,单位制度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它既是深化改革的阻力因素(因为它涉及到了人们的生活利益),也是改革成功的突破点,即能否创新组织结构使之发挥出更大的效率。这是我国组织社会学研究的基本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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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界主要国家的户籍管理办法

3、当代中国社会阶层

改革破除城乡壁垒: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出路

四十余年来横亘在我国城乡之间的户籍“藩篱”,有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被打破。在城市中工作生活的农民,可望根据新政策而成为“城里人”。

从2001年起,浙江宁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对进城镇落户指标的限制,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且对迁入公民居住和收入的要求更加放宽。在宁波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奉化市,37岁的河南农民饶现刚成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受惠者之一。2000年年底,他把一家五口人的户口从河南信阳的偏僻小村迁到了奉化。奉化市规定,凡在城镇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城镇户口公民,都可自愿申办城镇户口,其直系亲属也享受这一政策。饶现刚十年前来到奉化市经营油漆生意,多年来尽管他的装束、语言和奉化本地居民已没什么两样,但由于户口还在河南农村,他十岁的儿子上小学必须多付三千多元的借读费。如今,他不用付这笔钱了。像饶现刚这样从外地农村迁入城市的在全国其他省市也有不少。这是各地进行户籍改革而给饶现刚们带来的福音。

同时,安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户籍改革,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管理限制,全面实行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登记户口的政策。此外,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的户籍改革力度也比较大。

公安部一直十分重视户籍改革,按照严格控制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997年,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在为期两年的全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选择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财政有盈余、城市基础设施较完备,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小城镇作为试点。两年

中,公安机关共在382个小城镇办理小城镇户口544031人。

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湖北省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15个试点镇扩大到200个中心镇和25个与周边省份毗邻的重点镇,并明确规定取消“农转非”指标控制办法,改由各地根据小城镇发展规划及综合承受能力办理。贵州省取消了办理小城镇户口必须在所在小城镇实际居住满两年的条件限制。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等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此政策的出台,表明长期铁板一块的户籍制度打开了几道缺口。

从1998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认真解决户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仅一年时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为近12万人办理了落户手续,其中学龄前儿童投靠父亲落户1.6万人;云南省公安机关为2.3万人办理了落户手续,其中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落户6160人。

此外,为了解决户口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998年6月至8月,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户口送温暖活动,一批突出户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据北京等19个省(区、市)公安厅局不完全统计,共解决各类户口问题50余万件。仅江苏省就办理外省因结婚迁入妇女落户2.5万人,补办出生登记9.6万人,办理城郊地区新建住宅楼居民落户2.1万户、5.6万人。公安部在制定服务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措施中,建议西部地区地级以下城市参照小城镇的办法推行户籍改革,西部地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要根据当地实际,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各类人才户口迁移限制。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重庆市制订了户政管理服务西部大开发的10条政策性措施,规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留学回国以及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有本市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手续等。陕西省规定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有固定住所后,可以申请办理本人现住地的落户手续,工作满三年可申请办理配偶及子女落户手续,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又向前迈进一步。今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今年3月,浙江省湖州市打开了户籍“变法”的大门。8月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布了七条户口全面放开准入标准,在直系亲属投靠、外来投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外来务工人群户籍管理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据悉,到今年10月1日,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将取消“农转非”指标,把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尽管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但对我国是农业大国这一国情应有充分认识,也不能低估户籍放开可能会给城市管理造成更大的压力,乃至影响城市的稳定。然而,人类毕竟进入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世纪,户籍改革成为市场化进程的大势所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我国现行的以供应市、镇居民定量粮为依据划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并实行二元户口管理的做法,是新中国户籍制度建立以后伴随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而逐步形成的。

五十年代初期,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很低,粮食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国家逐步实行与户口性质相挂钩的粮油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国务院公布了《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对企业单位集体供粮、城镇居民供粮以及粮食转移证、粮票等管理使用办法作了规定,明确粮食按城镇户口(即非农业户口)实行计划供应。同年,国务院还公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农民吃自产粮作出了规定。此后,国务院及公安部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的权益事务同户口性质相挂钩,进一步明确了以供应市、镇居民定量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管理体制。1958年1月9日,我国第一部户籍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

《条例》对农民进入城镇做出了约束性限制。

然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汹涌而来之际,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远离乡土家园去外面闯荡之时,现行户籍制度像一条无形的绳索束缚着作为最重要生产要素的人的自由流动,阻碍着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为适应新的形势,我国先后对户口政策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部门先后解决了相当数量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职工家属和煤矿井下职工家属的“农转非”户口问题。198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那些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有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在自理口粮的情况下迁入城镇落户。1985年9月,我国首次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将户籍管理向现代化推进了一步。1985年7月,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则标志着中国公民在非户籍地长期居住的合法性。90年代初,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先后废除粮票,不再对人口流动有硬性限制,使曾经具有等级、身份意义的户籍开始模糊起来。1992年底,国务院发布政令,自199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终止粮票的流通,全国放开粮油市场价格。

应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但对户籍制度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触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顺应了当时国家对劳动力、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和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增长的需要,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城乡的社会稳定。

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正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实行户口二元管理结构,人为分割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如大量进到城市的人员,长期在城市打工、兴办实业、买了房子,依法纳税,实际上已经是城市人口了,但按照户口统计还是非农业人口,是不科学的。又如,孩子一出生就根据父母是城市人口或农村人口,得到城市人和农村人的身份特征,据此享有不同的生活条件和待遇,也不公平、不合理。

其次,户口迁移限制太死。我国“农转非”指标一直由国家计委统一制定和下达,长期控制为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千分之二,导致计划指标的制定和分配不能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影响了公民的正常合法迁移。特别是几十年来,我国对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过多,控制太严,导致人口迁移率长期停留在较低水平,不利于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的合理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第三,户口登记不够严密,出生不报、死亡不销以及户口变更、更正不及时等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一些部门在制订或执行有关政策时赋予户籍登记管理诸多附加功能,影响了户籍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如一些地方片面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人为限制非婚生和超计划生育人员办理出生登记,形成一定数量的“黑孩子”。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群众受提留款项按人头分摊影响,迟报、不报出生的现象较为突出。

第四,户籍管理制度在一些地区仍不够完善。一些地方户口审批制度不严格,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北京市至今还有中央和市属20多个部门行使进京户口的审批权,甘肃省规定“农转非”户口审批由计划部门负责,杭州、福州等一些城市的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户口审批的“人控办”。有的地方还实行“农转非”计划指标卡管理,向群众乱收费,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户籍管理通过对公民身份情况的登记,为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包括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治安管理等提供人口数据及相关的基础性资料;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明公民身份,便利公民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为了逐步取消户籍管理,而是为了逐步完善它,使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下一步,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总的思路是:实行公民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形成由户口登记、迁移为基础,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证两种证件和常住、暂住两种户口组成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为基础的科学完备的户籍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从五个方面着手:首先,要严密户口登记,强化户籍管理基础性工作。户籍登记制度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认定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也与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因此,要严格按照户籍管理各项法律规定,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为原则,在城乡全面建立健全常住、暂

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的错误做法。

其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力争“十五”期间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废除由二元户口管理结构衍生的户口“农转非”计划管理政策及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等多种户口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人口统计上,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状况和城市化水平。

第三,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要求,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鉴于我国目前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较为悬殊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差别还存在的现状,首先要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整个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保持人口的适度机械增长,对其周边地区和卫星城镇,要制订相应的鼓励措施,以吸纳城区人口和本市农村人口为重点,促进其人口规模的形成和逐渐扩展。

第四,要加快户籍管理立法步伐。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与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相抵触,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和《暂住证申领办法》等部分规章早已突破了《条例》中的有关内容。对此,要积极开展户籍法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户籍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和报批工作,力争户籍法早日出台。

第五,加快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户籍管理科技含量。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37667个派出所建成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全国已建成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地级以上城市有229个,建成县(市)级人口信息系统县(市)951个。与此同时,公安部完成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百城联网工程”。至目前,全国已有227个地级以上城市可通过公安专网查询人口信息数据。通过积极运用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人口信息统计数据的共享,并尽快建立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以更好地适应户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当前与户籍管理相关的粮食购销、住房、劳动用工、人事、教育、社会保障等管理制度都在加快改革步伐,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大突破,使得户籍管理制度能够逐渐“松绑”,全面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时机日渐成熟。

我们有理由相信,公民迁徙自由正在逐步地由理想变为现实,走出“农民生农民、市民生市民”的户籍制“围城”,已为时不远。、

世界主要国家的户籍管理办法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也同样有此项制度。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是靠市场加法制的手段,有的是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在内容上,国外的“民事登记”登记内容多包括人口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婚姻登记。所登记的内容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同。像法国、荷兰、罗马尼亚、前苏联、日本、印度、秘鲁、阿根廷等国家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像法国、荷兰、罗马尼亚、前苏联、日本、印度、秘鲁、阿根廷等国家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登记内容比我们的“户口”登记还详细得多。因为“民事登记”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其他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关系重大,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民事登记”。与我国不同的是它的管理机关多为内政部门、司法部门或统计部门。并且,他们国家对公民的迁移和移居多采取的是市场加法治的管理手段,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张庆五教授为了说明问题,

分别举出了实际例子。亚洲以泰国为例。泰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相当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有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其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与我国“户籍”管理不同是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的规定。

泰国实行的是事后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而我国实行的是事前迁移政策,居民必须凭迁移地的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迁证予以迁移。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是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它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住房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

南美以阿根廷为例。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指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丹麦人口登记制度先进也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是由“教会”管“户口”,人口登记也有300多年的历史。他们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许多国家都有犯罪记录,管理起来很有效。他们国家表面看起来很松,其实管理很严,这与人口登记管理特别是“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亚洲以泰国为例。泰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相当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有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其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与我国“户籍”管理不同是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的规定。

泰国实行的是事后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而我国实行的是事前迁移政策,居民必须凭迁移地的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迁证予以迁移。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是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它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住房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

南美以阿根廷为例。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指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丹麦人口登记制度先进也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是由“教会”管“户口”,人口登记也有300多年的历史。他们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当代中国社会阶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项目———“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经过数十位社会学学者历时3年调查研究,已取得重大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已成书公开出版。专家们通

过大量详实的调查数据,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进行了分析,划分出了“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阶层。

为什么划分社会阶层

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每隔5年或10年作一次社会阶层的调查分析,因为社会阶层结构是基本国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依据。

社会阶层发生哪些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形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的社会结构。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阶层的变化是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最核心内容。这一变化

包括:农业劳动者不断向其他社会阶层流动,农业劳动者阶层正在逐步缩小;商业服务业员工的数量有所上升,产业工人随着农村工业化有明显上升;社会中间阶层的扩张迅速,使得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由原先的金字塔型逐渐向橄榄型转变;掌握和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

总的来看,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原来的阶层正在发生分化,新的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更重要的是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社会中间层和企业家阶层。与发达国家相比,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构成部分在中国已经具备。凡是现代化国家所具备的社会阶层,都已经在中国出现。今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在构成成分上不会有大的变化,可能变化的主要是各个阶层的规模,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会大大扩张。

阶层结构不适应现代化建设

专家分析,中国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还仅仅是一个雏形,与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及运行机制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形态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结构,而在目前,我国的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社会中间层规模太小。同时,尽管各阶层的位序关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与经济发展一样,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也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均衡的现象,越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社会阶层结构越是简单,这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已经不相适应。

十大阶层如何确立

课题组一边调查,一边讨论,经过对大量调查资料数据的分析和反复讨论,得出了现在这一结论。在对社会阶层划分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国际与国内的实际情况。首先,对社会阶层的划分要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自己的特色。譬如私营企业主阶层,国外是不存在的,但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阶层。

十大阶层是社会现实的反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化,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反映到社会层面上,经济的变化也印证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十大社会阶层的确立其实是经济变化在社会层面上的具体反映。

需要说明的是,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与确立说明中国当今的社会已进入到现代社会的雏形阶段。这同时也正说明现在这个社会还存在不足。稳定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一个橄榄形,现在还是一个洋葱形,该大的还没有大起来,该小的还没有变小,该富的还没有富起来。

社会结构也需要调控

正因此,更进一步说明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也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结构的转化不

是撒手不管,任凭内部规律的自然转化,它需要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共同来完成。

阶层划分要解决什么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代中国不仅经济取得飞速的发展,经济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动和社会阶层之间加速流动,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巨大的变迁,一些社会阶层分化了,一些社会阶层新生了,一些社会阶层地位上升了,一些社会阶层地位下降了。而对已经发生并且正在发生着剧烈变动的中国社会的现实,仅仅用传统的阶级、阶层分析方法,仍然坚持用“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判断,显然不符合当今中国社会的实际。因此,寻求更好的科学方法和分类标准,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分,并据此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社会政策,从而确保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已显得十分必要。

通过这一划分,确认了哪一类人群是社会主导阶层;哪一类人群是弱势群体;哪一类是上升群体,从而可以制定相关政策,调整我们的社会结构,扩大弱势群体的上升渠道,最大化地保持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另外,通过对阶层的划分,使每个人在社会上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培养他们的阶层意识,自觉地树立和维护自己的阶层形象。阶层划分要解决什么问题

当代中国十大社会阶层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附答案)

公共管理学系行政管理专业 《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 A卷 一、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40题,每题1分,共40分。 1.冲突论者认为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是建立在上的。 A.权力关系 B.金钱关系 C.资产分配 D.性别角色 2.“一个犯了错误的人,并不一定是他做的事真错,而是人们认为他错了。”持这种看法的是。 A.功能学理论 B.冲突论 C.交换论 D.标签理论 3. 是以文化使用者本身的眼光来讨论评价,而不以外人的眼光来论断其他文化。 A.文化本位主义 B.媚外主义 C.阿Q主义 D.文化相对论 4. 是指社会所订定的一套行为准则:提示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在什么时候做,怎么做。 A.社会规范 B.社会价值 C.社会律法 D.社会道德 5.以台湾地区为例,闽南人的行为规范是主流文化,客家人的某些行为方式有异于闽南人,因此,它可以说是一种。 A.低俗文化 B.次文化 C.反抗文化 D.崇他文化 6.人类学家发现某些文化项目似乎都可以在大多数的社会里找到,例如音乐、运动、婚姻等等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有。他们称这种现象为。 A.文化的整合性 B.文化的传播性 C.文化的普遍性 D.文化的大众化 7.“镜中自我”(looking-glass self)的概念是谁提出的? A. 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B. 米德(George H.Mead) C. 默顿(K.Merton) D. 库利(Charles Cooley) 8.中国人去拜访人家,习惯上要随身带点礼物,参加婚礼要送红包礼金等都是。 A.民俗 B.民德 C.民风 D.民有 9.社会学家相信影响个人人格最重要的因素是。 A.生理遗传 B.地理环境 C.个人的人生经历 D.社会文化 10.弗洛伊德把那些欲望产生时必须要马上获得满足的人格部分称之为。 A.本我(id) B.自我(eg) C.超我(super ego) D.社我(social self) 11.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社会化最重要的执行者是。 A.家庭 B.学校 C.同辈团体 D.大众媒体 12.孩子们的计算机学得快,上网又快又熟,有些父母,甚或祖父母都跟儿孙讨教如何便捷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第一章(无) 第二章 1 社会学:研究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社会科学。 2 描述性功能:那些为了了解和掌握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情况而进行的探索性研究。 3 解释性功能:对影响社会事实发生,变化的主客观因素,从其因果联系上加以说明的过程。 4 预测:要提示将来的社会事件和状态是怎样的,包括预见与对社会未来的测量双重含义。 5 规范性研究:确定预定社会目标及其达到预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与手段,以及对社会目标行动与手段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价的过程。 6 社会批评:社会学参与社会的另一方面,就是对旧的思想,旧的观念和阻碍社会进步的事物,行为进行理论分析,提出克服和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建议。 7 问卷调查:以文体表格形式向被调查者收集相关资料的一种定量研究方法。 8 实地研究又称田野调查:深入研究对象内部,以参与观察和结构访问的方式收集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定性分析来解释社会现象的一种研究方法。 9 参与观察:研究者在某种程度上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社会活动中,使自己成为被研究群体中的一员一种观察方法。 10 个案研究:对某个社会单位的生活全过程或关于它的某个方面的个别实力和整体相关联的一种研究方法。 11 科学实验方法:根据一定的研究假设,在有控制的条件下,通过观察记录分析发现证实社会现象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 12 非介入性研究:它不是直接从研究对象那里收集所需资料,而是通过收集现存的,以文字数字符号画面等信息形式出现的文献资料,分析和探讨各种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现象的一种研究方法。 13 定性方法: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分类比较,进而对某个或某类现象的性质和特征作出概括的一种分析方法。 14 定量方法: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一种分析方法。 第三章 1 社会:以一定的生产资料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人类生活共同体。 2 角色:包括职位和由职位发生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行为模式的总和,是由个人与社会的结合而产生出来而且比个人更具体的概念。 3 社会关系: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的总和。

社会学名词解释汇总

导论 1.社会学社会学是一门人的行动与社会关系的科学,它试图对人类自身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相互关系的发生、运行及其客观机制进行描述、解释、预测与规。 2.社会静学研究社会和部分(团体和制度)的建构方式、部分的功能,以及部分之间的关系。 3.社会动学研究世界上各种社会模式如何产生及如何改变。 第一章社会学的视野 第二章社会学研究 第三章文化 1.文化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明现象与产品 2.文化结构指许多文化特质的一种聚合,它通常是一某种特质为中心,在其功能上与其它的特质发生连带关系或构成一系列活动。 3.文化特质指组成文化的基本要素或者最小的单位。 4.文化结丛指因功能上相互联系二组成的一组文化特质。 5.文化模式相关文化结丛的总称。 6.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统治集团倡导,被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 7.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地区、某一群体特有的文化。 8.反文化指与主文化在价值上、规上相对立的文化。 9.文化中心主义亦称种族中心主义。将本民族、本群体的文化模式当做中心和标准,以此衡量和评价其它文化,常常敌视或怀疑自己所不熟悉的文化。 10.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各种不同的文化模式不能评价和比较。“好的文化就是适合当地环境的文化。” 11.文化震惊指生活在某一文化中的人,当它初次接触到另一文化模式时1所产生的思想上的迷惑、混乱与心理上的震撼。 12.边际文化指文化边缘地带,或两种文化的交界地带。 13.文化规即社会规,规是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动准则。 14.习俗人类最早出现的社会规,是人们在日常活动中时代沿袭与传承的习惯性行为模式。15.恩格斯:“一切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用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 16.道德是以善恶和荣辱观念来评价人们行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 17.法规是社会管理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强制力保证其施行的、调整社会和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 第五章社会化 1.社会化从个人角度来讲即将社会的文化规化的过程,并形成独特的个性的过程。从社会来说,就是将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教化、培养为一个有文化的社会人的过程。 2.预期社会化也称初级社会化,指儿童在进入成人前,为承担正式的社会角色做准备时期

电大公共行政学小抄名词解释

1.公共行政学: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在这里公共组织主要是指政府,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2.公共行政环境: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3.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一定的环境中,逐步形成的全体公共组织成员所共同信奉和遵守的价值观,并支配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组织文化在政府也可以称之为公共行政组织文化,在企业则称之为企业文化。组织文化包括组织观念、法律意识、道德感情和价值观等。) 4.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5.市场失效:市场失效是指因为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并且不能解决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的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6.行政体制: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7.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体制是指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8.行政区划体制: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部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9.完整制: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0.分离制:分离制又称多元领导制,是指一个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的各个组织部门或同一组织部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1.首长制:首长制又称独立制、一长制或首长负责制。它是指行政首长独自掌握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其管辖的公共事务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完全负责的公共组织类型。 12.层级制:层级制又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13.机能制: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14.行政领导者:行政领导者是指在行政系统中有正式权威和正式职位的集体或个人。 15.委任制:亦称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6.考任制:考任制是指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7.行政领导权力:行政领导权力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式和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18..行政领导责任: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9.人事行政:人事行政是指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20.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劳动人口的总和。它可分为现实的人力资源和潜在的人力资源两部分。 21.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22.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23.危机决策:是指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胆预测,做出决定的过程。 24.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25.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的总和。 26.行政控制:行政控制指行政领导者运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按照目标规范衡量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调节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27.行政协调: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28.法制监督:法制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29.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在公共论坛的言论空 间中所抒发的舆论力量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等不当行为的监督与制约。 3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一般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 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2.标杆管理: 标杆管理是指公共组织通过瞄准竞争的 高目标,不断超越自己,超越标杆,追求卓越,成为强中之 强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 33.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全员 参与的、以各种科学方法改进公共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对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管理,以获得顾客满意为目标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制度。 34.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 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35.行政改革:行政改革是指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环境,或者高效公平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力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 36.政府再造: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 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社会学名词解释汇总

1、社会调查研究:在系统地、直接地收集有关社会现象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的材料的分析和综合来科学地阐明社会生活状况及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活动。 2、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研究的一个阶段,是指运用观察、询问等方法直接从社会生活中了解情况、收集事实和数据,是一种感性认识活动。 3、研究:社会调查研究的第二阶段,是指通过对事实资料的思维加工,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论:人们的思想方法和科学的一般方法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体现和应用,它提供了调查研究的指导思想。 5、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式:也称研究方式,它表明贯穿于社会调查全过程的程序、步骤与操作方式,它说明研究者是通过何种具体途径得出研究结论的。 6、社会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法:在调查研究的某一阶段中使用的方法、技术、工具等 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类型 1、应用性调查研究:通过社会调查来了解不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并运用社会理论对这些问题做出科学的说明和解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政策性建议。 2、理论性调查研究:通过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来发长和丰富社会理论,并提供有关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知识。 3、普查:也称整体调查或全面调查,它是为了了解总体的一般情况而对较大范围的地区或部门中的每个对象都无一例外地进行调查。 4、抽样调查: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取某些单位或个人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以样本的状况来推论总体的状况。 5、典型调查: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选取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单问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6、重点调查: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主观选取少数单位进行调查,并通过这些单位的情况来反映总体的情况。 7:个案研究:从总体中选取一个或几个调查对象进行深入研究,以深入、细致地描述一个具体单位的全貌和具体的社会过程。 8、探索性调查研究:采用“走马观花”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社会现象进行初步考察的研究方法。 9、描述性调查研究:可以解答社会现象“是什么”的问题,它能对社会现象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过程作出客观、准确的描述。 10、解释性调查研究:可以解答“为什么”的问题,它能说明社会现象发生的原因,预测事物的发展后果,探讨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 11、横剖研究:在某一时点对调查对象进行横断面的研究。 12、横断面:指由调查对象的各种类型在同一时点上所构成的全貌。 13、纵贯研究:在较长时期的不同时点收集资料,并对社会现象做纵向研究。 14、趋势研究:一般是对较大规模的调查对象总体随时间推移发生的变化的研究。 15、同期群研究:对在某一时期具有同一特征的人群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变化的研究。 16、追踪研究:对同一批人随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的变化的研究。 17、回溯研究:一种与追踪研究相似,即要调查同一批人的态度或行为的变化,但又只作一次调查,要求被调查者回想他们过去的态度或行为是怎样的,而现在又起了那些变化的研究方法。 18、统计调查:一种定量化的调查方式,它是从许多单位中收集多个单位的可对比的信息,并利用这种可对比的资料,进行汇总统计,以便对调查内容做更深入的定量分析。 19、实地研究:也称“实地调查”,是社会调查研究的另一种主要方式。这种调查方式是深

电大专科《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电大专科《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盗传必究 一、名词解释 1.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 2.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部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3.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4.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5.市场失效:是指因为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并且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6.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7.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8.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9. 管理幅度:是指领导机关或领导者直接领导下属的部门或人员的数额。 10.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11.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12. 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 13. 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4.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15.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16. 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

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题目答案

社会学复习内容 名词解释 一: ①社会角色: 定义一: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角色是指,有人的互动行为所表现的特定社会地位、身份所决定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模式行为,既指人们对具有特定地位和身份的人的行为的一种期望,也包括人们的相应行为,是构成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基础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内容。 定义二:指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们的行为期望,它是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定义三:指个人在社会关系位置上的行为模式,它规定着一个人活动的范围和权利义务,是社会对处于特定地位的人的行为期待。 ②文化堕距:文化堕距:即文化滞后。由于社会的非物质文化往往慢于物质文化而变迁,正是由于两者的不同步,从而产生了差距。 ③社会制度:人们在共同体的生活中形成的、指导人们的社会活动的稳定的规范体系。社会制度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等,这体现在对传播的控制方面即为传播制度。 ④社区: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 二: ①集合行为:是指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行为,又称集体行为或“大众行为” ②社会解组: 定义一:社会规范和制度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减弱、社会凝聚力降低的一种社会状态。当社会发生急剧变迁时,旧的规范不适用了,新的规范又未建立起来,或某些规范功能发挥受到阻碍,或几种规范体系互相冲突,人们失去了行为准则,于是发生社会解组。 定义二:因为社会变迁,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联系微弱或者不协调,社会行为规范对社会成员失去约束,从而社会的组织程度低,以及处于无组织状态的现象。社会解组有三种形式:一是失范,二是文化冲突,三是价值崩溃。因此需要重建社会规范和秩序 ③社会流动: 定义一:指一个自然人因着本身的个人成就或失败,从而达至社会阶层的转变。它是社会结构自我调节的机制之一。 定义二:指社会成员在社会关系的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个地位移动。因此,社会流动被人们看作是社会变迁的指示器。 ④交换理论: 定义一:产生于50年代末的美国,交换理论最初是针对结构功能主义提出,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实证主义、自然主义和心理还原主义的倾向。基本研究范畴和概念包括价值、最优原则、投资、奖励、代价、公平和正义等。

社会学名词解释汇总说课材料

社会学名词解释汇总

导论 1.社会学社会学是一门人的行动与社会关系的科学,它试图对人类自身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相互关系的发生、运行及其客观机制进行描述、解释、预测与规范。 2.社会静学研究社会和部分(团体和制度)的建构方式、部分的功能,以及部分之间的关系。 3.社会动学研究世界上各种社会模式如何产生及如何改变。 第一章社会学的视野 第二章社会学研究 第三章文化 1.文化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明现象与产品 2.文化结构指许多文化特质的一种聚合,它通常是一某种特质为中心,在其功能上与其它的特质发生连带关系或构成一系列活动。 3.文化特质指组成文化的基本要素或者最小的单位。 4.文化结丛指因功能上相互联系二组成的一组文化特质。 5.文化模式相关文化结丛的总称。 6.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统治集团倡导,被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 7.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地区、某一群体特有的文化。 8.反文化指与主文化在价值上、规范上相对立的文化。

9.文化中心主义亦称种族中心主义。将本民族、本群体的文化模式当做中心和标准,以此衡量和评价其它文化,常常敌视或怀疑自己所不熟悉的文化。 10.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各种不同的文化模式不能评价和比较。“好的文化就是适合当地环境的文化。” 11.文化震惊指生活在某一文化中的人,当它初次接触到另一文化模式时1所产生的思想上的迷惑、混乱与心理上的震撼。 12.边际文化指文化边缘地带,或两种文化的交界地带。 13.文化规范即社会规范,规范是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动准则。 14.习俗人类最早出现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日常活动中时代沿袭与传承的习惯性行为模式。 15.宗教恩格斯:“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用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16.道德是以善恶和荣辱观念来评价人们行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17.法规是社会管理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强制力保证其施行的、调整社会和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 第五章社会化 1.社会化从个人角度来讲即将社会的文化规范内化的过程,并形成独特的个性的过程。从社会来说,就是将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教化、培养为一个有文化的社会人的过程。

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

1.委员会制 委员会制是指在公共组织中,由两个人以上掌握决策权和指挥权,按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的公共组织类型。 2.层级制 层级制又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3.机能制 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 4.战略管理 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是指对公共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全局的、长远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以及资源调配做出的决策和管理艺术。 5.政府再造的含义 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政府再造就是用企业化体制取代官僚体制,即创造具有创新习惯和持续改进质量能力的公共组织和公共体制,而不必靠外力驱使。 企业家政府是政府再造的重要内容。企业家政府是指具有企业家精神的行政管理者,用企业的管理方式,以低成本高产出为目标,敢于冒风险、敢于创新、敢于打破僵化官僚体制,取得高绩效的政府。

企业家政府重视政府的成本效益,重视创新与改革,强调利用市场机制和竞争,强调对执行者授权,主张顾客导向,主张放松规制。 6.目标管理的涵义和特点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目标管理的特点是以人、工作和成果为中心的现代管理方法。 7.行政规章的含义 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简称规章。 8.事前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9.行政评估的含义 行政评估是指对行政执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包括行政执行过程评估和行政执行效果评估两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行政评估主要是指行政执行效果评估。 10.行政领导权力的概念 行政领导权力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式和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 11.完整制 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简答题

名词解释: 1、角色模式: 是一个人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角色的情况。一个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会占有多个地位,承担不同的角色,他就是复式角色。 2、社会分层: 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叫社会分层。在社会分化过程中,由于社会是一个组织系统,因之在系统的结构上就形成上下不同,而有一定联结和关系的若干层次。社会分层是社会分化的一个重要形式。由于阶级、地位、权力等不同关系,就形成了不同的级别或社会等级。而职业的分工以及它们的社会价值和等级,则构成了社会分层的基础。 3、社会组织结构:简称组织结构,是指组织由哪些部分构成及部分之间所确立的关系形式。可分为正式结构和非正式结构。 4、种姓制度:般指职业世袭、内部通婚和不准外人参加的社会等级(身份)制度。曾以不同形式存在于古代和中世纪各国。 5、社会问题:是由于人与环境的关系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失调,影响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和社会进步,需要运用社会力量加以解决的问题。 应用社会学:是指把社会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社会实际生活、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如对家庭、教育、犯罪、宗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研究。 6、镜中自我:是美国社会学家库利使用的解释人们自我认识过程的概念和理论。库利认为,人们都是以他人为镜的,在社会交往中,人们通过他人对自己行为的态度和反应而反观自己、认识自己,就象照镜子一样,看到了自己。 7、家长制:是建立在下级对上级的效忠、服从和信赖基础上的组织管理方式。其基本特征是管理权利高度集中,管理者凭个人经验进行管理,无规章制度,或有规章而不循。 8、社会整合:也称社会一体化,是指社会各要素、组成部分相互联系与协调,结合成为一个统一整体的过程及结果。包括社会结构整合、社会制度整合、社会功能整合。 9、群体意识:是基于个人对群体的认同和归属而形成的成员对群体的责任感,它是群体成员为了维护群体利益、实现群体目标自己应该怎样做的考虑,具体表现为群体成员为了群体利益而采取的积极主动的努力。 10、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社会需要,在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关系,以及与此关系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 11、应用社会学:是指把社会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社会实际生活、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如对家庭、教育、犯罪、宗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研究。 简答题: 1、简述社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社区是由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相互关联的人群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由以下基本要素构成: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经常组织起来的、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一定的有界限的地域;共同的社会生活;有自己的社区文化;社区居民在情感及心理上对自己所属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在不同的社区,具备这些要素的程度又有不同。 2、社会需要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什么? 答:社会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处于非常关键的位置。社会需要是人的行为动力,是人们活动的积极的动力源泉。社会需要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基础。社会需要和人的社会劳动、人的社会实践相结合,相辅相成,推动着生产和社会的发展。 3、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什么? 答:(1)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其生活的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护和维持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刺激劳动潜力的充分发挥。 (4)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 (5)社会保障对社会的稳定、人和社会的发展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功能,也有反功能。 4、时尚的社会功能是什么? 第一,时尚可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与物质需求,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快。 第二,时尚作为对惯常行为模式的偏离,其流行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清新的空气,使社会生活变得生动活泼。

社会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角色集P119 社会中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这样一组互相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角色就形成了角色集。所承担的多种角色又总是与更多的社会角色相联系,这就构成了角色集。 社会流动P218 社会流动指的是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地位的移动。由于社会关系空间与地理空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一般把人们在地理空间的流动也归于社会流动。 社区P224 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活动区域。社区概念包括以下四层意义: 1、社区总要占有一定的地域。 2、社区的存在总离不开一定的人群。 3、社区中共同生活的人们由于某些共同的利益、问题,具有共同的需要而结合 起来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 4、社区的核心是社区中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互动关系。 社会变迁P245 社会变迁既泛指一切社会现象的变化,又特指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既指社会变化的过程,又指社会变化的结果。换言之,社会变迁是一个表示一切社会现象,特别是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及其结果的范畴。 社会现代化P252 社会现代化是指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转型过程,即社会在日益分化的基础上,进入一个能够自我维持增长和自我创新,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的全面发展过程。 社会越轨P274 社会越轨,亦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离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现存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偏

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社会控制P280 广义: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狭义:对社会越轨者施以社会惩罚和重新教育的过程。 社会工作P292 社会工作是指社会以物质、精神和服务等方式对那些因外部、自身和结构性原因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入正常的社会生活的个人和群体提供帮助,使他们恢复社会生活能力,改善社会互动关系,提高社会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P300 顾名思义是社会向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含义是政府通过立法,社会团体、社区等通过政府授以现金、物质、服务等形式向因生理或心理的残疾、年老力衰、意外伤亡、失业、多子女负担者以及他们的家属提供旨在维持他们最基本和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

公共行政学作业3答案

公共行政学作业3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行政监察管辖:行政监察管辖,是指对某个监督对象确定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实施监督和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对哪些特定监督事项有权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2、招标性采购: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的或一定范围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主体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有投标商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3、标杆管理:是指一个组织瞄准一个比其绩效更高的组织进行比较,以便取得更好的绩效。 4、行政诉讼:所谓行政诉讼,就是公民或法人对行政机关或行政工作人员就违法行政行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俗称“民告官”。 二、单项选择题 1.整个行政执行过程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最为关键的阶段是( C )。 A.协调阶段 B.总结阶段 C.实施阶段 D.准备阶段 2.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案件,需要给予处分的,由( D )给予处分。

A.检察机关 B.行政监察机关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D.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 3.国家预算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A )。 A.中央预算 B.县级预算 C.省级预算 D.市级预算 4.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B )天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A.15 B.30 C.45 D.60 5.批准是一种约束力较强的( A )监督方式。其内容包括:要求监督对象报送审批材料、审查和批准(含不批准)三个基本步骤。 A.事先 B.事中 C.事后 D.全面 6.从20世纪( C )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开始进行行政改革,然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实行市场化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行政改革。 A.50 B.60 C.70 D.80 7.为了解决在实施决策的过程中出现的而一时又难以查清原因的问题的决策方案,称为( D )。 A.积极方案 B.追踪方案 C.应变方案 D.临时方案 8.行政决策体制的核心( D )。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1.社会: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们按照自己不断增长和提高的劳动和生活的需要,创造性的结合成不同的社会关系,进行不同社会活动的生活共同体。 2.应用社会学:是指把社会学的理论知识(包括观点,方法,原理以及一些新的研究结论),应用于社会实际生活,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如对家庭,教育,犯罪,宗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研究。 3.优势需要:一般地说,人们的需要是从低级需要向高级需要发展的,但事实上人们的活动并不是同时只有满足一种需要活动,而是有几种需要活动并存的,不过在同时期内,只有一种活动占有优势,叫做优势需要。 4.角色扮演:当一个人具备了充当某种角色的条件,并按照这一角色所要求的行为规范去活动时,就称为角色扮演。 5.心理上的断乳:是心理学家对人的青年期的一种比喻说法,也叫第二次诞生。生理上的断乳是指改变婴儿生活习惯,是一次生理危机,而青年走入社会也是重大的转变,又一次形成危机,可以认为是心理上的断乳。 6.个性:是指一个人在他的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的观念、态度与习惯等心理特征。也就是说,个性是个人稳定的心理特征总和。7.社会群体:是指人们通过相互交往形成的、由某种相互关系连结在一起的共同体。8.家长制:是建立在下级对上级的效忠、服从和依赖基础上的组织管理方式。其基本特征是管理权力高度集中,管理者凭个人经验进行管理,无规章制度,或有规章而不循。这种管理方式俨如封建家庭中的家长对于成员,家长有绝对的权力,而不管对错,成员的顺从只因为对方是家长。正因为如此,具有上述特征的管理方式才称为家长制,应该说明的是,家长制并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以家庭成员为对象的管理方式,而是指具有强烈封建色彩的落后的管理方式。 9.科层制: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提出的社会组织内部职位分层、权力分等、分科设层、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形式及管理方式。科层制的主要特征:(1)内部分工,且每一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2)职位分等,下级接受上级指挥。(3)组织成员都具有各专业技术资格而被选中的。(4)管理人员是专职的公职人员,而不是该企业的所有者。(5)组织内部有严格的规定、纪律,并毫无例外是普遍适用。(6)组织内部排除私人感情,成员间的关系只是工作关系。这是一种理想型的组织与管理模型。 10.城市化:是指农村人口改变其居住地,从农村迁入城市,使城市数目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的过程。从更深层的意义来讲,城市化又是农村人生活方式的变化。 11.过度城市化(超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从而造成劳动力供给超过城市发展需求,给城市正常运行带来沉重压力的现象。 12.社会分层: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叫做社会分层。13.阶级: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范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少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14.制度化优先:制度化优先是指当社会中有几种社会规范发生冲突时,有一种比较定规的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202) 名词解释 1.具体行政环境 具体行政环境也叫组织环境,是指具体而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公共组织、行政行为和组织凝聚力的公共组织的内部与外部环境的总和。 2.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在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手中,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有决策、指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5.行政决策参与 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6.行政协调 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7.行政诉讼 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法律制度。 8.目标管理 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 9.公共行政 是指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这里公共组织是指政府,因此也可以说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10.地方行政体制 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11.层级制 又称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

[资料]《社会学概论新修》名词解释

1、实证方法:实证方法是自然科学研究使用的基本方法,这种方法认为,科学的假说必须由经验事实来检验,理论只有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时才可以接受。 2、社会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关系不是指个人间的关系,而是指两种不同属性的人们之间形成的社会交往形式。 3、社会结构:是指社会的不同类属之间的稳定的关系模式。一般指社会中各群体间的关系,其中包括职能部门之间,阶级阶层之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稳定的关系模式。 4、社会过程:从动态的角度考察社会,宏观视野关注的是社会过程,微观上则是社会行动。社会过程并不只是在社会形态的意义上才表现出来的,在中观甚至微观层面上也可以表现出来。 5、社会行动:是指人们有意识的,注入了某种社会意义的,并与他人发生关联的行动。 1、社会:社会由人群组成,它是人们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产物,它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体。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 2、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在社会中占有一定位置的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即它们之间的稳定的,合乎社会期望的相互作用的模式。 3、文化: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它包括人类创造的器物和其他物质产品,技术和知识,规范和习惯,信仰和价值等。 4、主文化、亚文化:主文化是指在一定族群中占主导或统治地位的文化,也成主流文化,相对的,亚文化是指在这一范围内处于次要地位的文化。 5、我族中心主义:指站在本民族文化的立场上,认为本民族的文化优于其他民族的文化,进而排斥和否定其他民族文化的现象。 6、文化相对主义:文化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相对的,因此不能站在本民族文化的立场上,用本民族文化的价值观念去评判其他民族的文化。 7、文化冲突:两种文化接触是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行为方式方面发生相互反对的情况。 1、社会化:社会学中所讲的社会化主要是指人的社会化。人的社会化是一个人学习社会的文化,增加自己的社会性,由生物人变为社会人的过程。 2、心理断乳:心理上的断乳也称社会性断乳,指少年,青年在其成长过程中力图脱离家庭及其他方面的监护,独立自主地进入某些社会生活领域,但是他们又经验不足,从而产生的危机状况。 3、代沟:两代人之间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之间的差异。 4、再社会化:再社会化是由于原来的社会化失败或其基本上已不适用,而重新学习社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的社会化过程。 5、个性:也称人格。是个人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6、社会个性:是一个群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个性特征,是指成员个性中共同的方面。 7、民族性:一个国家的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通过互动形成的共有的个性特征。 1、社会行动:指向他人,并以他人的符合自己预想的反映为目的的行动。 2、社会互动:也称社会相互作用或社会交往,它是人们对他人采取社会行动和对方做出反应性社会行动的过程,是发生于个人之间、群体之间、人格与群体之间的相互的社会行动的过程。 3、“镜中自我”(库利):人们都是以他人为镜来认识自己的。在社会互动中人们通过他人对自己行为的态度和反应来反观自己,认识自己,就像从镜子里发现自己那样。 4、符号:是指所有能代表人的某种意义的事物,比如语言、文字、动作、物品甚至场景等。

社会学名词解释汇总

导论 1、社会学社会学就是一门人得行动与社会关系得科学,它试图对人类自身得社会生活中得各种相互关系得发生、运行及其客观机制进行描述、解释、预测与规范。 2、社会静学研究社会与部分(团体与制度)得建构方式、部分得功能,以及部分之间得关系。 3、社会动学研究世界上各种社会模式如何产生及如何改变。 第一章社会学得视野 第二章社会学研究 第三章文化 1、文化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得一切文明现象与产品 2、文化结构指许多文化特质得一种聚合,它通常就是一某种特质为中心,在其功能上与其它得特质发生连带关系或构成一系列活动。 3、文化特质指组成文化得基本要素或者最小得单位。 4、文化结丛指因功能上相互联系二组成得一组文化特质。 5、文化模式相关文化结丛得总称。 6、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得,为统治集团倡导,被多数人所接受得文化。 7、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得或为某一地区、某一群体特有得文化。 8、反文化指与主文化在价值上、规范上相对立得文化。 9、文化中心主义亦称种族中心主义。将本民族、本群体得文化模式当做中心与标准,以此衡量与评价其它文化,常常敌视或怀疑自己所不熟悉得文化。 10、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各种不同得文化模式不能评价与比较。“好得文化就就是适合当地环境得文化。” 11、文化震惊指生活在某一文化中得人,当它初次接触到另一文化模式时1所产生得思想上得迷惑、混乱与心理上得震撼。 12、边际文化指文化边缘地带,或两种文化得交界地带。 13、文化规范即社会规范,规范就是指导、约束人们行为得行动准则。 14、习俗人类最早出现得社会规范,就是人们在日常活动中时代沿袭与传承得习惯性行为模式。 15.宗教恩格斯:“一切宗教都不过就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得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得幻想得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得力量采用了超人间力量得形式。” 16、道德就是以善恶与荣辱观念来评价人们行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得一种社会规范。 17、法规就是社会管理机关制定或认可得、并以强制力保证其施行得、调整社会与人们相互关系得行为准则。 第五章社会化 1、社会化从个人角度来讲即将社会得文化规范内化得过程,并形成独特得个性得过程。从社会来说,就就是将一个生物学意义上得自然人教化、培养为一个有文化得社会人得过程。 2、预期社会化也称初级社会化,指儿童在进入成人前,为承担正式得社会角色做准备时期得社会化。 3、继续社会化也称次级社会化、成人社会化,指个人在初级社会化基础上继续深入社会化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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