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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分部管段内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充分发挥超前地质预报对隧道设计和施工的指导作用,确保隧道工程质量安全,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技〔2010〕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340号)、《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2011〕36号)、《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铁总建设〔2014〕131号)及项目隧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是通过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综合手段,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工程、水文及不良地质等信息,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保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条超前地质预报应按照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合理选择预报或监控手段,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因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的局限而难以探查的、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和优化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

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五条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发生机率,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目标。

第六条本分部隧道地质条件复杂,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不良地质、地质构造(特别是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褶皱轴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地层岩性(特别是对软弱夹层、破碎地层及特殊岩土等)和地下水(特别是对岩溶管道水、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及富水地层等)。

第七条本办法依据沪昆客专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Xxxx安质〔2014〕XXX号)的文件结合中铁XXXXXXX铁路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中铁XXXX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成立Xxxx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分部经理:XXX

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XXX

项目副经理:Xxxx

安全总监:XXX

总工程师:XXX

组员:XXXXX

XXX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XXX铁路项目经理部第二项目分部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归口管理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第九条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涉及项目分部、架子队、工班组、监理等单位,参建各方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调配合。

第十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对超前地质预报咨询单位、项目部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审批风险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

(二)依据超前地质预报成果,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技术方案,包括重大地质灾害设计预案及变更设计进行论证,并按规定报张家界建设指挥部、集团公司审查。

(三)组织咨询、设计、监理、项目部审查重点及风险隧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四)对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架子队职责

(一)架子队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的主体责任单位。架子队须按项目分部提出的预报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现场预报工作,并对超前地质预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隧道超前地质预报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纳入工序管理。

(三)参照《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根据设计提供的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结合隧道工程地质条件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明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方法、预报内容、预报频次、实施计划,具体责任人、提出仪器设备配置和操作要求、信息判释、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成果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四)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技术和方法,形成各种预报方法互为补充和验证的预报系统。

(五)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成果,负责提出完善设计方案的建议。并建立超前地质预报资料台帐。

(六)负责制定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应用超前地质预报成果,不断完善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架子队负责管段内对“超前地质预报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相关业务部门职责

(一)安质环保部职责

1.安质环保部是超前地质预报的归口管理部门。

2.督促检查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超前地质预报参建的项目分部、咨询单位等各方职责履行情况。

3.参与审查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分部报送的风险及重点隧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4.负责协调处理超前地质预报各参建单位关系。

(二)计划财务部职责

1.负责具体组织咨询、设计单位对隧道工程地质超前预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及时组织审查项目分部提出的处理方案。

2.依据超前地质预报成果,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技术方案,包括重大地质灾害设计预案及变更设计进行论证。

(三)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审查架子队报送的风险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

2.参与审查管段内隧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3.依据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参与有关专家对重大技术方案,包括重大地质灾害设计预案及变更设计的论证。

(四)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三条预报单位(架子队)职责

(一)编制《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大纲和实施方案、实

施规划》,并报项目分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每月提出计划提交项目分部。需要做地震波反射探测预报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分部。

(二)按投标承诺及时配足本项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需要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及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设备。

(三)现场预报时,采用多种预报方法相结合的预报手段,并通过地质工程师判读与地质资料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分析预报。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要及时到位,数据准确。

(四)每月向项目分部书面报送超前地质预报进度及超前地质预报分析报告,一式五份。对超前地质预报中发现的重大变化应在24小时内通知项目部。

(五)在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及时预报和反馈结果,每次预报完成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项目部。

(六)预报应详细描述开挖前方30~150米以内的地质情况(预报距离根据地质情况适当调整),提供开挖段前方及周边的水文地质预报,提供开挖段前方及周边溶洞的规模及位置的预报,预报掌字面前方可能出现的地质断层、岩石破碎带及煤系层的地质情况,判断超前地质预报所获得的工程和水文地质信息与设计文件中提供的工程和水文地质信息有无差异和变化,对地质条件的差异和变化,提出是否加强或降低原设计参数的建议及相应措施,并对开挖过程中围岩稳定性进行分析。预报成果报告应包括掌子面前方地质情况的剖面图和文字说明。

(七)整个项目完成后,应在2个月内完成最终超前地质预报报告的编制,并将报告编制成册提交项目分部三份。

(八)做好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和安全。

(九)预报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一旦发生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预报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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