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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标准

家政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标准
家政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标准

家政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家务服务过程和提供家务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家务服务的管理,涉外家务服务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务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家务服务员(3.3)为客户提供的日常家务劳动服务。

3.2

家务服务的客户

接受家务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3

家务服务员

依法取得职业资格,专职或兼职为客户提供家务服务(3.1)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服务时间的长短,分为钟点工(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日工(8小时)、全日制工(24小时)三种。

4 基本要求

4.1 家政服务机构

4.1.1 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4.1.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1.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并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

4.1.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1.5 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

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4.2 服务人员

4.2.1 基本要求

a)具备合法的劳动从业资格。

b)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本行业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c)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d)具有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2.2 岗位技能

4.2.2.1 管理人员

a)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家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b)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与家务服务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c)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d)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尊重客户和家务服务员。

f)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4.2.2.2 家务服务员

a)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b)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c)年龄在18岁以上、5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e)掌握家务服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4.2.3 仪容仪表

a)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b)着装统一、规范、整洁。

c)统一佩戴工号牌,便于识别。

d)表情自然、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4.2.4 言行举止

a)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与客户打招呼时应礼貌问好,亲切诚恳。

b)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让客户感到尊重舒适。

5 服务内容

家务服务可以包括下列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5.1 家庭餐的制作

主要包括:家庭餐制作原辅料的采购、餐前准备(择菜、洗菜、切配等)、菜品制作、餐后整理、清洗水果等。

5.2 家庭居室清洁与美化

主要包括:清扫客户家庭的地毯、地面,擦拭室内墙壁、门窗、室内玻璃、家具及家电表面,清洁厨房和卫生间,指导进行居室美化等。

5.3 洗涤衣物

主要包括:客户内家庭成员的衣物洗涤与熨烫、整理、放置,拆洗被褥等。

5.4 家庭照料

主要包括:协助更换饮用水、煤气罐,照料宠物,养护花卉,接送孩童上下学,协助看护幼儿、老人,提供简单家教等。

5.5 其他

主要包括采买与记账等。

6 家务服务员星级划分

依据家务服务员所具备的任职条件和技能要求不同,划分为普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四个级别。高一级别家务服务员除具备上一级别服务员所需的知识技能外,还应具备本级别规定的要求。

6.1 普通家务服务员

6.1.1 任职条件

a)经过培训,初步掌握家务服务基础知识,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验。

b)获得国家劳动部门初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6.1.2 家庭礼仪

a)言谈举止

——掌握迎送客人的基本常识、沏茶倒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能够运用恰当方式接待客人。

——能够掌握接打电话的礼仪常识。

——掌握坐、站、走的礼仪常识,做到姿势得体。

——掌握并运用常用的文明用语。

b)仪容仪表

——保持衣着整洁、得体。

——讲究个人卫生。

c)生活习俗

尊重客户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

6.1.3 操持家务

a)家庭餐制作

——掌握蒸、煮2种主食的制作技法,了解主食制作中原料和水的比例及水温标准、馅料调拌的常识。

——掌握蒸、炒、炖、拌4种烹调技法,了解基本调味品、火候的使用常识,准确鉴别食品成熟性状。

——掌握选、削、择及洗涤常见菜品原料的方法,掌握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识。

——掌握切、剁、削、刮等常用刀法,能将原料加工成丁、片、段、块等形状。

——能简单配制一般菜肴,了解原料的合理搭配技巧。

b)家居保洁

——掌握不同类型地砖、木地板、地毯的清扫擦拭常识和程序,能够运用正确方法清洁一般地面。

——掌握家具的有关常识,能够正确擦拭一般家具及用品。

——掌握一般清洁剂的性能和使用常识,能够按照要求正确清洁厨房、卫生间。

c)衣物的洗涤和保管

——了解衣物和洗涤剂的一般特性,并能够依据衣物的特性正确选用洗涤剂。

——了解衣物洗涤的一般常识,正确使用手洗和机洗的方法洗涤衣物。

——掌握晾晒和叠放衣物的正确方法。

——清洁鞋帽。

d)家用电器和燃气具使用

——了解家用电器的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能够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掌握煤、煤气、天然气等的使用常识,能够安全使用燃气具,妥善处理常见的意外情况。

e)采买与记账

——了解常见生活用品和食品的购买常识,能够按要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了解一般记账方法,能够准确记录采买明细账目。

6.1.4 看护老人、孩子,接送孩童上下学

——掌握交通安全法规,接送孩童上下学,确保交通安全。

——掌握老人及小孩的看护常识,协助照料孩子和生活上能够自理的老人的日常生活。

6.2 一星级家务服务员

6.2.1 任职条件

a)在普通家务服务员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经评定合格后可由普通晋升为一星级家务服务员。

b)用户评价:满意以上。

c)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初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并经过升星培训,评定合格。

6.2.2 家庭礼仪

a)仪容仪表

掌握服装搭配和日常生活化妆的基本常识,做到装扮得体,坐姿、站姿、走姿正确。

b)人际交往

掌握日常礼仪常识,能够与不同性格的人和谐相处,正确运用日常交际礼节待人接物,并能够恰当根据宾主关系和身份引导客人入座。

c)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

尊重客户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

6.2.3 操持家务

a)家庭餐制作

——掌握营养学和配餐的一般知识,能够合理安排家庭膳食。

——掌握蒸、煮、烙等3种主食制作方法,能够熟练制作3个品种以上的主食。

——掌握3种以上的复合调味方法和冷菜调味方法。

——掌握炒、炸、蒸、煮、炖、拌6种烹调方法,能够制作一般的家庭餐。

——掌握一般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常识,能够正确储存一般食品及其原料。

——掌握一般鱼类的宰杀、去鳞、去鳃、开膛和洗涤的初步加工技术。

——掌握鲜活原料、肉类原料的简单切加工方法及技术要求,能够正确运用片(批)、切等常用刀法将原料加工成丝状。

b)家居保洁

——了解不同质地地面的保养知识和原材料的特性,能够正确清洁保养不同质地的地面。

——了解不同质地家具的保养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清洁剂清洁、保养各类家具。

——掌握常见消毒剂的性能和使用常识,能够正确对餐饮器具和卫生器具进行消毒。

c)衣物的洗涤、熨烫和保管

——了解常见针纺织品、皮毛制品的特性和熨烫要求,能够鉴别常见服装面料的质地,正确洗烫常见面料的衣物。

——了解不同面料衣物、皮毛制品的保管常识,能够正确保管不同面料的衣物。

d)宠物饲养

服务员应掌握常见宠物饲养常识,能够正确喂养鱼、鸟、猫、狗等类宠物。

e)采买与记账

服务员应掌握常用生活用品和食品的质量鉴别常识,能够按客户要求制定采买计划并合理安排支出,并能够运用一般购物技巧购买商品。

6.3 二星级家务服务员

6.3.1 任职条件

a)在一星级家务服务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评定合格后可由一星级晋升为二星级家务服务员。

b)用户评价:满意以上。

c)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并经过升星培训,评定合格。

6.3.2 家庭礼仪

a)仪容仪表

——保持衣着整洁、得体。

——讲究个人卫生。

b)人际交往

掌握并熟练运用日常礼仪和接待知识,能够正确待人接物。

c)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

尊重客户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并提供恰当的服务。

d)家庭聚会

能够应用适宜的礼仪有礼貌的迎送和接待宾客。

6.3.3 家务管理

a)家庭餐烹制

——了解常见食品的营养成分和菜肴的搭配常识,合理安排膳食,做到营养均衡。

——掌握蒸、煮、烤、烙等4种主食制作技法,能够制作4个品种以上的主食。

——掌握炒、煎、炸、蒸、煮、炖及凉拌等8种烹调技法,能够制作一般家庭聚会所需的菜品;

——掌握制汤的基本常识,能够制作两种以上的汤菜。

——了解家庭聚会的上菜程序和注意事项,能够合理安排上菜顺序和速度。

b)居室保洁与美化

——应掌握生活中的美学基本知识、常见花卉的养护方法,能够进行居室布置、合理摆放并养护常见的花卉。

c)衣物的洗涤、熨烫和保管

——掌握针纺织品的特性和熨烫要求,能够鉴别常见服装面料的质地,正确洗烫常见面料的衣物。

——掌握不同面料衣物、皮毛制品的保管常识,能够正确保管不同面料的衣物。

d)家庭保健

——掌握营养配餐的一般知识,能够根据家庭成员特点进行膳食调配。

——了解常见病的预防、保健与护理知识,能够对家庭成员进行一般常见病的护理。

——了解一般常见病的饮食禁忌,能够制作适合病人的膳食。

e)采买与记账

掌握评价和选择商家的一般知识和购物技巧。

6.3.4 家庭教育

——了解学前及学龄儿童身体、心理发育的一般特点,能够对学前儿童进行体、智、德、美教育,对学龄儿童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能对学龄儿童进行适当的生活指导。

6.4 三星级家务服务员

6.4.1 任职条件

a)在二星级家务服务员岗位工作一年半以上,经评定合格由二星级晋升为三星级家务服务员。

b)用户评价:满意以上。

c)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高级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升星培训,评定合格。

d)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在具备6个月以上家务服务员工作经历的基础上,经评定合格后直接晋升为三星级家务服务员。

6.4.2 社交礼仪

a)家庭宴请

——掌握宴请和赴宴的礼仪知识、主要宗教的基本礼仪和有关的民俗知识。

——能够制定宴请和宴会方案,有礼貌的迎送各类宾客,并能进行恰当的接待。

——宴会中能礼貌地处理各项事宜。

b)社交场合服饰化妆

——掌握各类社交场合服饰和化妆的一般美学知识。

——能够协助客户化妆、选择适宜的服饰。

c)家庭对外交往

——掌握社交和国际交往礼仪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能够使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交流。

6.4.3 家务管理

a)家庭餐与家宴烹制

——掌握便宴菜单的设计原则、上菜程序和注意事项、菜肴搭配常识,能够设计、制作家庭便宴,合理安排膳食,做到营养均衡。

——了解常见食品的营养成分、制汤基本常识,能够制作4种以上的汤菜。

——掌握蒸、煮、烤、烙等4种主食制作技法,能够制作8种以上不同的主食。

——掌握炒、煎、炸、蒸、煮、炖及凉拌等8种烹调技法,能够制作20个不同的菜品。

——能够制作2种以上甜品。

b)家居保洁与美化

——掌握生活美学知识、常见花卉的养护方法和一般插花技艺。

——能够协助进行家居美化、合理摆放并养护常见的花卉,能够根据需要制作插花,能够修剪草坪。

c)常见家用办公设备的使用

——掌握计算机的常识和基本操作方法,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一般的文字录入。

——能够使用计算机上网,并下载文件。

——能够使用传真机收发资料。

d)家庭理财

——掌握评价和选择商家的一般知识和购物技巧。

——能够协助客户办理水电、暖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等费用缴纳事宜。

——能够协助客户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开支。

——掌握银行卡的使用方法。

e)家庭保健

——能够按照家庭成员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一日生活。

——掌握营养配餐知识,能够根据家庭成员特点进行膳食调配,并能够制作适合病人的膳食。

——掌握体格锻炼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家庭成员的不同特点,指导其进行科学的体格锻炼。

——掌握一般常见病的预防与保健的知识,能够对一般常见病患者进行生活护理。6.4.4 家庭教育

——掌握学龄儿童身体和心理发育的一般特点,能够对学前儿童进行体、智、德、美教育,对学龄儿童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了解音乐、舞蹈、绘画、外语、计算机等一般知识,能够对学龄儿童进行适当的学习辅导。

6.4.5 家庭休闲娱乐

——了解一般家用摄影、摄像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能够为家庭活动提供基本的摄影、摄像服务。

——能够正确使用音响、录像机、影碟机等家庭音像设备。

——了解体育运动的一般常识,能够陪同家庭成员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6.4.6 培训与指导

能够对普通和一、二星级的家务服务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7 服务管理

7.1 服务组织

7.1.1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与其业务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

7.1.2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明确沟通的方式和时机,并通过沟通使全体员工了解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1.3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资源、服务过程、服务监督与改进进行管理。

7.2 服务资源

7.2.1 家政服务机构应策划并通过各种方式获得提供家务服务所需的资源。

7.2.2 家务服务的服务员

a)家政服务机构应确保家务服务员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意识和能力。

b)家政服务机构应根据岗位需要和评价结果,及时组织对家务服务员进行培训,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

c)家政服务机构应在家务服务员、客户、家政服务机构三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d)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家务服务员上岗程序。上岗程序见附录A。

e)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家务服务员评价程序,通过对家务服务员的评价,确定其级别。

7.2.3 基础设施

家政服务机构和客户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满足家务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环境。7.2.4 安全与应急预案

家政服务机构和客户应确保家务服务员在工作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7.2.5 环境保护

家政服务机构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影响和优化工作环境,注重环境保护。

家务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

7.2.6 信息资源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收集信息资源的渠道,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家政服务机构对提供信息的客户或相关方,应及时给予反馈。

注:信息资源包括服务信息、用工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社区居民需求信息、服务质量投诉信息、国家或行业、地方关于家务服务的政策、法规信息等。

7.3 家务服务过程

7.3.1 编制家务服务方案

家政服务机构应结合客户特定的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家务服务方案。

家务服务方案包括家务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操作规程/规范、服务过程需要的设施设备及工具和其他注意事项。

7.3.2 家务服务流程

a)服务接待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接待平台,接收客户的咨询及预订信息。接待平台可包括:——热线电话;

——业务受理大厅;

——传真;

——网络等。

接待平台收到客户的预定信息时,应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馈。

b)签订服务协议

——在家务服务员、客户、家政服务机构三方对服务内容、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家务服务员在首次与客户面谈、进入工作场所或客户要求时,应主动向客户展示自己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件、健康证明等证件。

c)提供家务服务

家务服务员应按照服务协议、服务方案或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客户的具体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做好服务过程记录。

d)服务结束

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家务服务员应主动与客户、家政服务机构或接任服务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征求客户意见。交接记录及客户意见应及时交回家政服务机构。

e)服务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理

家政服务机构应对服务过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与客户达成一致。

出现特殊情况时,家务服务员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家政服务机构和客户(或其合法监护人)。

注:此类特殊情况可能包括家务服务员因个人或家庭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客户因特殊情况不再需要家务服务等。

7.4 服务监督与改进

7.4.1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对家务服务过程的监督与考核制度,规定监督的频次、方式、人员以及考核方法。

家政服务机构应在与家务服务员签订服务协议前,向家务服务员讲解服务监督与考核制度,并取得共识。

7.4.2 家政服务机构应对家务服务员的服务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的形式包括:

a)电话访问;

b)管理者走访;

c)暗访;

d)社会监督等。

应保持监督形成的记录。

7.4.3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不合格服务管理制度,对出现的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不合格服务的情况有:

a)服务态度不端正;

b)服务提供不及时;

c)服务内容不全面;

d)其他客户认为不满意的情况。

家政服务机构应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不合格服务给客户造成的不良影响。

家政服务机构应分析不合格服务的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4.4 家政服务机构应通过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创新服务与管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信息可包括:

a)家务服务员的基本信息;

b)家务服务员的服务技能与服务质量;

c)服务价格信息;

d)不合格服务;

e)客户信息等。

7.5 文件与记录管理

7.5.1 文件管理

家政服务机构应按照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2.3的要求实施文件管理。

7.5.2 记录管理

家政服务机构应按照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2.4的要求实施记录管理。

7.5.3 档案管理

家政服务机构应将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协议、合同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

家政服务机构的档案共分为三类:标准类、合同协议类、其他类。

——标准类档案是指家政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及工作标准,以及内部的管理性资料,保存期为永久。

——合同协议类档案是指家政服务机构与员工、家务服务员、客户及其它合作方、相关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其保存期为解聘或服务协议中(终)止后3年。

——其他类档案是指上级机关来文、各种工作记录等,其保存期是3年。

注:内部管理性资料是指家政服务机构的书籍资料、工作计划、总结、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交的报表、报告等。

7.6 服务沟通与交流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顺畅的沟通与交流平台,包括家政服务机构与家务服务员、家政服务机构内部各管理层级、家政服务机构与客户、家政服务机构与其他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

8 客户关系管理

8.1 客户满意度

8.1.1 家政服务机构应制定客户满意度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8.1.2 家政服务机构依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2 客户档案

家政服务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客户档案,逐步积累客户的资料,并注意客户资料的保密。记录的客户资料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信息。

8.3 客户回访

家政服务机构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关于投诉处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回访,并对回访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8.4 客户投诉管理

家政服务机构应依据GB/T 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的要求处理顾客投诉。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家务服务员上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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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家政服务员的道德标准 一、对顾客态度和蔼、诚恳,服务积极、认真,说话和气、礼貌。 二、对顾客要一视同仁,不以衣帽取人,不优亲厚友,不走后门,拉关系。 三、对顾客要耐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百挑不烦,千方百计为顾客着想,急顾客所急,帮顾客所需。 四、对顾客要谦虚谨慎,自觉接受顾客监督,欢迎顾客批评,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 五、仪容要整洁,举止要文雅。服务员要通过服装打扮,仪容姿态,举止动作反映出一个优良的思想品德和文明的时代精神。语言要艺术,不说粗话、脏话。 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刻苦钻研学习,练好基本功,做一名最佳的服务员。 服务员的职业守则 家政作为一种职业,也有相应的职业道德所规范。它是家政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要求。家政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并不是简单出自某个行政机构或领导的意愿和要求,而是长期的家政服务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经验结晶。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具体表现为: 诚实守信?竭诚服务?遵章守纪?恪守公德 勤奋好学?技术精湛?工作尽责?厉行节约 自尊自爱?文明得体?语言规范?仪表端庄 入乡随俗?求同存异?尊重客户?理解沟通 尊重隐私?信守约定?敬老爱幼?爱岗敬业 亲情服务?人文关怀?甘于平凡?勇于奉献 (以上文字为摘录) ﹋﹋﹋﹋ 家政服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初到雇主家时,主动向雇主出示随身所带的现金及首饰,离开雇主家时,主动出示随身所带物品,得到雇主认可后方可离开。 二、?到雇主家后应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仔细了解: 1、雇主家庭周围与服务相关的商店与设施的地点和服务时间。?2.?家庭成员的关系和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和地址。?3.?所用必要物品的位置。?4.?雇主对服务员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5.?照看的孩子或老人的习惯、脾气和生活方式等。6、要了解家庭成员的习惯,饭菜口味和生活特点。?7.?家庭成员的性格、爱好和工作时间。 三、如实向雇主介绍自己的情况,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有问有答,不要以貌取人。没听明白就请问话人重复一遍。回答完问话后,可把自己关心的问题逐一地提出来。不要用点头或摇头表示,要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保护家庭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犍为家庭服务业健康地发展,现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家庭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为服务宗旨。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家庭服务业,是指从事家庭服务、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医生、家庭教师、家庭餐饮、家庭园艺、家庭搬家、家庭旧货收购、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家庭接送服务、家庭钟点工等家庭服务工作的有偿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管理规范。 第四条家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是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法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等。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自律。并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与服务人员订立雇佣合同。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家庭服务合同。家庭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提供一次或计时家庭服务的,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订立。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由经营者登记备案。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技能、心理素质、法制、安全、卫生等岗前培训。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健全工作质量评价和监督激励制度。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服务人员与消费者的关系,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第三章家庭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应聘家庭服务人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人身份、学历证明。 (二)身体检验报告。 (三)家政服务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明。家庭服务员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职业规范,服从经营者的管理和正当的工作安排。服务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对外泄露消费者隐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中发生纠纷的,及时向经营者反应,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服务人员应当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 1、安全第一,时时维护雇主家的家庭安全;要注意防 火、防盗;严禁私自带人去雇主家里停留或食宿;不得泄露雇主家的私人秘密和有关家庭信息、不得随意泄露雇主家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及其他私人信息。 2、尊重雇住家的生活习惯、习俗,虚心听取雇主家意 见,服从雇主的合理安排,主动适应雇主,不干预雇主家的私生活。 3、严禁搬弄是非撒谎隐瞒,不传闲话,不参与雇主家庭 的矛盾纠纷,在双方做些沟通说服工作,若做不了就不要勉强,也不要为一些过激行为做旁证,以免激化矛盾。 4、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指导和允许不要使用,包括 电脑和汽车。 5、不得偷配雇主家任何钥匙,包括防盗门、房门、抽屉 等钥匙。严禁私自翻动雇主家的抽屉、衣柜和个人物品。 6、不得擅自离岗或夜不归宿,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如有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雇主同意。 7、严禁购物时谎报价格、私吞钱财。

8、严禁浪费。应尽量为雇主家节约,用水、用电、用煤 气、用油等都不要浪费。不要以为雇主家有钱,浪费一点关系,夏天雇主家无人在家,不要使用空调,有电风扇就行了。 9、严禁偷吃雇主家零食、水果。 10、严禁偷用雇主家家庭成员的化妆品、保健品。 11、不得向雇主家借钱,不得私自向雇主家提出增加薪金 或变相索取任何物品。 12、不得无故违约,甚至不辞而别。如离开雇主家要办好 交接手续后再走。 13、不得随意与雇主家庭成员顶撞、吵闹,特别是老人、 病人和孕妇。 14、雇主家有客人来,要主动开门、问候,倒水等。如家 中来电话时雇主不在,接电话要做简单记录;如果雇主家来了很多人吃饭,没有东家同意,最好不要自行上桌。 15、讲究个人卫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着装,服饰打扮 要与自己的身份协调,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漏的服装。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6、举止庄重,要求我们的服务人员在家庭工作中做三 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风急火燎是大忌。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家政服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流程1

精心整理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违反公司章程的事。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的精神。 五、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制度,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员工应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对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态度。 八、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工作制度 一、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容仪表合乎规范,衣着得体,干净整洁。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需请假,外出办公者需填写外出联系单并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三、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书刊网页。 四、接电话,接待来宾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五、保持工作场所,设施,货架及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 六、工作期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的完成工作任务。 七、尽心、尽责,真诚合作,之力创造良好的集体环境,发扬团队精神,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时展开工作,不得拖拉,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时应就自己所知告之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理赔制度 一、雇主要求一次性介绍服务的: 服务费为一次性,雇主确定人员后缴费,半年内可更换3次,不存在退费。一次性服务中家政公司只承担身份真实性和健康证明(乙肝五项检查)责任,其他不承担责任。 二、雇主要求员工制管理的,雇主应为员工购买家政综合险。 1.若员工给雇主家人及财产造成损失,处理方式如下: 1)提交雇主、家政服务员双方签字的出险事故经过两份。 2)持双方身份证明及《服务合同》。 3)持雇主为家政服务员购买的家政综合险单据。 4)财物损失需提供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将根据市价进行估价;人员伤亡的,需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开据的与治疗有关的病历、诊断证明、处方、用药明细及清单,住院收据及清单等。 2.若家政服务员出险后,处理方法如下: 1)家政服务员签字的出险事故经过说明。 2)家政服务员身份证明。 3)二级(含)以上医院开据的与治疗有关的病例、诊断证明、处方、用药明细及清单、住院

家政服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家政服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初到雇主家时,主动向雇主出示随身所带的现金及首饰,离开雇主家时,主动出示随身所带物品,得到雇主认可后方可离开。 二、到雇主家后应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仔细了解: 1、雇主家庭周围与服务相关的商店与设施的地点和服务时间。 2. 家庭成员的关系和有事及时找谁的电话和地址。 3. 所用必要物品的位置。 4. 雇主对服务员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5. 照看的孩子或老人的习惯、脾气和生活方式等。6、要了解家庭成员的习惯,饭菜口味和生活特点。 7. 家庭成员的性格、爱好和工作时间。 三、如实向雇主介绍自己的情况,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有问有答,不要以貌取人。没听明白就请问话人重复一遍。回答完问话后,可把自己关心的问题逐一地提出来。不要用点头或摇头表示,要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四、在雇主家不吃大蒜等异味食物,每天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饭前便后要用香皂洗手。坚持每天洗澡、换衣,每周修剪一次指甲。衣着简朴,不能穿过透、过紧、过短的衣服,更不要浓妆艳抹和佩戴金银首饰。 五、在雇主家,时刻都要记住自己是服务员,责任是服务好客户,要摆正在自己的位置,不要主次颠倒。当客户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等时,要有意识的避开,给客户及家人以必要的私人空间。不能打听主人家和别家的私事,不参与客户家庭成员相议论的事,不传话。不要和其它服务员一起说长道短。来了客人主动招待,大方得体。 六、注意礼节,不经主人许可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必须进去工作或有事找主人必先敲门 , 出去时记住要轻轻的把门带上。坐、立姿势都应端正。与人交谈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东张西望,不要边吃东西边说话,说话要注意语音语调,不要粗声大气。主人出门或归家时要有礼貌的打招呼。 七、工作要积极主动,注意观察,让客户家庭环境保持整洁美观,使客户回到家时心情舒畅。 八、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待人处事持积极态度;为人热情、开朗、真诚、自信;心胸开阔、情绪稳定、自制力强;事关个人利益要从大处着眼,不要斤斤计较;谦虚求教,主动沟通,对产生的误会、隔阂要积极解决;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生活的关系, 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向雇主诉说自己的烦心事,不要随便在客户家哭泣叹气,努力 微笑着工作、生活,用自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对方,这样客户就会亲你近你,报以微笑。 九、不要使用主人专用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者因好奇而翻看主人私人用品(如:信件、资料、抽屉、首饰等),不得向客户索要物品,不要利用客户的好心而提出安排家人工作等非分要求。 十、要主动协助雇主节约各种开支,不吃雇主家的水果和零食,倒掉、扔掉的东西要征得雇主的同意,剩菜剩饭要主动分吃。 十一、主人的叮嘱和交待要记清,因为语言的原因,未听清和未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千万不要自作

家政服务公司母婴护理服务规范【企业标准】

体系代码:TG01.034 Q/SXJQ 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JQ034—2017 母婴护理服务规范 2017-10-10发布2017-10-16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 本标准由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

母婴护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产妇的生活、身体、心理、乳房、用药等护理、以及饮食照料和护理禁忌,进行指导。对新生儿喂养、生活护理、早期训练的指导、常见病的观察等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月嫂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的各项护理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SXJQ038-2017产妇个人卫生护理服务提供规范 Q/SXJQ039-2017母乳喂养指导服务提供规范 Q/SXJQ040-2017乳房护理服务提供规范 Q/SXJQ042-2017产妇形体恢复指导服务提供规范 3服务人员条件 3.1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 3.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3经过培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3.4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 3.5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细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4日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日服务流程 序号时间要求注意事项 17:00起床,洗漱,个人卫生;辅助产妇第一次给宝宝喂奶,拍嗝; 给宝宝擦脸。 27:30为产妇做早餐,量体温。 38:00给宝宝测体温并记录(在脖子或腋窝处)。进行母 乳或奶粉喂养,换尿布。准备早餐,开始煲汤(2 小时)午餐时用。 49:00进行早教,和宝宝谈话或放音乐(注意音量)。

家政服务公司服务规范

家政服务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 居室服务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 1 目的 通过对居室服务工作提供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公司所提供的居室服务特性满足客户的需求与期望,达到客户满意的最终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组对客户所提供的居室服务的管理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和权限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实施物管部环境管理组策划的居室服务过程。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协调各部门执行环境管理居室服务过程。 4.3 公司物管部环境管理组 4.3.1 环境主管负责制定居室服务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并检查监督; 4.3.2 环境组保洁员负责按计划执行实施; 4.3.3 对居室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4.4 公司物管部客服中心 4.4.1 负责将客户的环境服务需求及时传递给环境管理组。 4.4.2 负责居室服务的接单、回访、信息收集,以及与业主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5 公司各部门负责将客户的环境服务需求及时传递给环境管理组,配合环境管理组居室服务工作的开展。 5 服务内容 5.1 日常保洁: 为客户提供居室基本保洁,基本内容为:清洗、擦拭地面、墙面、门窗、厨房台面、卫生间洁具、家具及室内普通装饰品等。 5.2 装修开荒:居室装修完工后的首次保洁,对房屋装修或粉刷后留下的装修垃圾、污渍、灰尘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 5.3 居室托管:向外地客户提供居室定期通风、清洁等托管服务。 5.4 室内消杀:向客户提供蚊蝇、蟑螂、蚂蚁、老鼠等消杀服务。 5.5 绿化植物:为客户提供植物租摆、灭虫、施肥、修剪、托管等服务。 5.6 为防范风险,居室内贵重物品及装饰、高档灯具等不纳入保洁和托管范围内。 6 居室服务流程 6.1 居室服务纳入公司客服中心有偿服务流程中。 6.2 需要保洁和托管服务的客户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客服中心提出申请,需要消杀和绿植服务的客户应至少提前三天向客服中心提出申请,以便环境管理组与专业公司联系,安排上门服务。 6.3 客服中心接到客户提出的服务需求时,初步了解需求情况,按照公司批准的收费标准或及时联系专业公司协商报价,向客户明示服务价格,向环境管理组发出通知。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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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1.7.2 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1.7.3 培训场地与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的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 5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 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家政服务——家务服务质量规范

家政服务——家务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家务服务过程和提供家务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家务服务的管理,涉外家务服务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务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家务服务员(3.3)为客户提供的日常家务劳动服务。 3.2 家务服务的客户 接受家务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3 家务服务员 依法取得职业资格,专职或兼职为客户提供家务服务(3.1)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服务时间的长短,分为钟点工(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日工(8小时)、全日制工(24小时)三种。 4 基本要求 4.1 家政服务机构 4.1.1 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4.1.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1.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并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 4.1.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1.5 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家政公司经营现状与规范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消费结构正逐步向发展型、享受型过渡。同时,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等社会特点使家政服务在整个服务市场中逐步走俏,成为社会的新宠,家政服务围绕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以满足家庭成员生活需求为宗旨,提供涉及家庭内务的各项服务,涉及居室保洁、烹饪、洗涤、养老、医院陪护等初级服务;育婴、月嫂、管家、家庭秘书、家教等高级服务。家政公司作为劳动力输出者,有着重要的社会职责,只有通过市场整合使其优胜劣汰,家政市场才会更加规范,家政公司前景才会更加明朗。 1 家政公司经营模式及利弊分析 1.1 家政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及利润来源 目前,家政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 中介制。指雇主方与家政服务员分别在家政公司登记,通过家政公司介绍 建立雇佣关系,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向雇主单方 或雇佣双方收取一次性介绍费后,与雇佣双方都不再保持任何商业关系,由雇 主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家政公司无关。 (2) 员工制。指家政公司将招聘的家政服务员作为员工进行培训、管理、监 督,制订工资薪级标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上保险,将家政服务员分派到雇 主方提供服务,其利润来源有两部分,一是雇主直接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或会员费,二是雇主交给家政公司的雇佣费与家政公司支付给家政服务员工资之间的差 额,名日管理费。此模式是规范家政行业的趋势,但风险大难度大,企业不愿意采用。 (3) 中介制与员工制混合。指家政公司根据客户和家改服务员的情况对以上两 种制度选择使用,利润来源同上。很多家政公司在收费方面按员工制收费,遇到问 题时又按中介制推卸责任,只保护自身利益,不保护雇主和保姆的利益,有权利没 义务。 1.2 家政公司不同经营模式的利弊分析 1.2.1 中介制经营模式仍为市场主体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进入家庭并根据合同约定为所服务家庭提供家务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家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家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施。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家政服务质量要求规范

实用文案 家政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家务服务过程和提供家务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家务服务的管理,涉外家务服务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务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家务服务员(3.3)为客户提供的日常家务劳动服务。 3.2 家务服务的客户 接受家务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3 家务服务员 依法取得职业资格,专职或兼职为客户提供家务服务(3.1)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服务时间的长短,分为钟点工(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日工(8小时)、全日制工(24小时)三种。 4 基本要求 4.1 家政服务机构 4.1.1 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4.1.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1.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并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 4.1.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1.5 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 文案大全

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守则

( 员工手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829 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守则Staff code of housekeeping service company

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守则 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守则范文1 一、对顾客态度和蔼、诚恳,服务积极、认真,说话和气、礼貌。 二、对顾客要一视同仁,不以衣帽取人,不优亲厚友,不走后门,拉关系。 三、对顾客要耐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百挑不烦,千方百计为顾客着想,急顾客所急,帮顾客所需。 四、对顾客要谦虚谨慎,自觉接受顾客监督,欢迎顾客批评,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 五、仪容要整洁,举止要文雅。服务员要通过服装打扮,仪容姿态,举止动作反映出一个优良的思想品德和文明的时代精神。语言要艺术,不说粗话、脏话。 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刻苦钻研学习,练好基本功,做一名最佳的服务员。 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守则 家政作为一种职业,也有相应的职业道德所规范。它是家政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要求。家政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并不是简单出自某个行政机构或领导的意愿和要求,而是长期的家政服务实践中提

炼出来的经验结晶。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具体表现为:诚实守信竭诚服务遵章守纪恪守公德 勤奋好学技术精湛工作尽责厉行节约 自尊自爱文明得体语言规范仪表端庄 入乡随俗求同存异尊重客户理解沟通 尊重隐私信守约定敬老爱幼爱岗敬业 亲情服务人文关怀甘于平凡勇于奉献 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守则范文2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作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全文2016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和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管理,及母婴生活护理员协议期内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 3、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母婴生活护理员指为产妇和婴儿提供生活护理的人员,俗称月嫂。 3.2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指根据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产妇和婴儿提供饮食起居及卫生等生活上的护理。 3.3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机构指从事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本标准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3.4母婴生活护理员客户指接受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产妇和婴儿。(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5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指用星级表示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等级,共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金牌级级别最高。 4、服务机构 4.1、服务机构基本要求 4.1.1、服务机构 4.1.1.1、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经营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4.1.1.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 4.1.1.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投诉监督电话等)。 4.1.1.4、服务机构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并对母婴生活护理员进行分级管理。 4.1.2、人员要求 4.1.2.1、服务机构负责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能制定本机构的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有一定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经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业务流程;定期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 4.1.2.2、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机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尊重客户和母婴生活护理员,提供文明礼貌耐心周到的服务和真实的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4.1.2.3、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并富有爱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规范服务。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

4、貌的语言和行为。 5、正确处理好雇主的苛刻行为,若有出现雇主苛刻行为的 问题,作为服务人员要积极地与家政公司取得联系,并 请家政公司出面予以解决,无论任何人对你有诽谤、殴打、拘禁、跟踪、私拆个人信件等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 为,立即通知家政公司或公安机关,求得合法保护。服务人员,以上几点请各位客户遵守并与我们积极配合。 客户聘请家政服务须知 尊敬的客户,当您聘用本公司服务员后,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理解,遵守并注意以下; 一、凡聘请家政服务员的客户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在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司、家政服务员与您洽谈时,要如实介绍情况,就服 务内容、期限、工资及居住条件。 三、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定,要尊重服务员的价值及劳 动,平等待人、热情耐心的指导工作,保证服务员不与异性成年人同住一室或住在可随便进出的地方,要提供 与家人基本一致的火食[老孕幼的食品除外],不得随意增加事先约定的工作以外的事情。 四、请兼顾家政服务员的饮食习惯,以保证家政服务员能逐 步适应您家庭的生活习惯。

客户注意事项: 1、对家中的现金、存折、证券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 有备无患。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扣押家政服务员工资,也请你不要借 钱家政服务员。请保证家政服务员每月有正常休息时 间,服务期间服务员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服务时,请结算工资,及时通知家政公司另派人员。 3、家政服务人员的信件,客户不应私下拆看和扣留服务员 的信件,如所用服务员已换户,应及时将她的信件交达 本人或本服务中心。 4、不要带家政服务员到不适应的方;不要介绍家政服务员 认识过多的亲友。 5、不得私自调换、转移、转让家政服务人员。 6、如安排家政服务员做协议外的事物,要获得家政服务员 本人同意。 五、服务员在服务期内,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其人身安全 由服务员本人负责。如客户允许服务员外出,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服务员如擅自外不归,客户应及时通知本 服务中心,如有财产丢失还应通知公安机关。 六、本服务中心有权力和义务对客户进行家访,检查执行情 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和未按照本公司的《客户须知》及三方洽谈条款办理者,本公司有权撤回所派服务员;如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保护家庭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犍为家庭服务业健康地发展,现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家庭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为服务宗旨。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家庭服务业,是指从事家庭服务、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医生、家庭教师、家庭餐饮、家庭园艺、家庭搬家、家庭旧货收购、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家庭接送服务、家庭钟点工等家庭服务工作的有偿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管理规范。 第四条家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是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法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等。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自律。并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与服务人员订立雇佣合同。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家庭服务合同。家庭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提供一次或计时家庭服务的,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订立。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由经营者登记备案。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技能、心理素质、法制、安全、卫生等岗前培训。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健全工作质量评价和监督激励制度。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服务人员与消费者的关系,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第三章家庭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应聘家庭服务人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人身份、学历证明。 (二)身体检验报告。 (三)家政服务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明。家庭服务员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职业规范,服从经营者的管理和正当的工作安排。服务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对外泄露消费者隐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中发生纠纷的,及时向经营者反应,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服务人员应当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服务人员合法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经营者、消费者不得擅自变更。消费者要求提供约定之外的家庭服务,应当征得服务人员同意。 第十六条消费者要求提供家庭服务的,应当填写登记表,并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件,签订服务合同,按照约定期限向经营者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消费者有权了解服务人员的教育状况、职业技能、相关工作经历、健康状况、道德品性等情况。

家政服务员入户工作守则

一般家务入户工作守则 一.制作一日三餐(能合理安排家庭饮食) 掌握蒸、煮主食制作和炒、炖、拌烹调方法: 1.早餐:面包、包子、馒头、鸡蛋、适量的小菜,牛奶、豆浆、粥、混沌(根据客户 的口味选择); 2.中餐:主食米饭、馒头、饼、面条、菜要荤素搭配、四菜一汤(根据客户的口味 选择) 3.晚餐:主食米饭、馒头、豆包、面条、菜要荤素搭配、四菜一汤(粥),(根据客户 的口味选择)。 二.居室保洁(每天一小搞,一周一大搞) 1.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2.沙发:干净、平整、无杂物; 3.卧室:整洁干净、无异味、无灰尘,床单、被罩、枕套平整干净; 4.家具:干净、光亮、无灰尘; 5.地面:干净、无毛发、无灰尘; 6.每周一大搞:沙发、卧室、家具等各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做到无灰尘、无毛发、 无杂物。 三.洗涤衣物 按照不同的面料、选用不同洗涤用品、分类洗涤衣物,洗涤后干净、平整。 四.清洁厨房 1.灶台、洗菜池光洁无油污; 2.餐具干净、无水印不沾手,消毒后归放原位; 3.油烟机、灶具无污渍、无油污,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4.厨具表面光洁、无污渍、不沾手,厨具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5.墙面:光洁、无污渍。 五.定期清洁冰箱 1.每天整理冰箱里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2.定期清洁,无异味。 六.卫生间的清洁与用具的消毒 1.洗脸池、浴池,无污渍、无水迹; 2.镜子:干净明亮、无水迹; 3.便器:干净、无污迹、无异味; 4.地漏:无污渍、无毛发等堵塞物; 5.对毛巾、浴巾,要定时消毒,做到干净柔软、无异味。

计时服务家居保洁入户工作规 一.卧室、客厅、书房保洁 1.阳台:四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2.墙壁:四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暖气罩外无灰尘; 3.玻璃:干净、明亮、无任何残留污渍; 4.门窗:玻璃洁净明亮、窗框、窗槽、窗台等洁净无灰尘,门面外、门把手、门框洁 净无污渍; 5.空调:表面干净、无灰尘(只做表面除尘); 6.家具:外无尘无污渍,桌面物品归类整理(包括:壁柜、写字台、沙发、椅子等, 柜子部及物品整理需根据客户的要求); 7.书柜:干净、无灰尘; 8.多宝盒展柜:干净,无灰尘(擦拭高档物品之前要征询客户的意见); 9.沙发:无灰尘、无污渍; 10.电器:外壳无尘、无污渍(只做表面除尘); 11.地板: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包括:床底下、桌底下、茶几和沙发底下等); 12.天花板:无灰尘、无污渍; 13.灯、壁灯:无灰尘、无污渍(只做表面除尘,擦拭之前征询客户的意见)。二.厨房宝洁 1.天花板:无油污、无水迹; 2.墙壁:光洁无油污、无水迹; 3.窗户:玻璃干净无油污、无水迹,窗框、窗槽和窗台干净,纱窗透亮、无油污; 4.房门:门面外、门框和门把手洁净,纱窗透亮、无油渍; 5.燃气灶:无油污、无污渍、无划痕、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6.橱柜:无油污、无污渍、无划痕、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7.微波炉:无油污、无污渍、无划痕、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8.洗涮池:干净、明亮、无油渍、无水迹; 9.地面:无油污、无污渍、无水迹; 10.地漏: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11.抽油烟机:无油污、无污渍、无划痕、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12.冰箱:无油污、无污渍、无划痕、表面光洁不沾手(只做表面清洁)。 三.卫生间的保洁 1.天花板:无尘土、无水迹; 2.墙壁:洁净无水迹、暖瓶罩外无灰尘; 3.玻璃:玻璃干净、明亮,玻璃窗、窗框、窗台、窗槽等洁净;纱窗干净、无灰尘; 4.门:门面外、门框和门把手洁净、无油渍; 5.门:沐浴设施:无污渍、无水迹; 6.仪容镜:干净明亮、、无水迹; 7.洗脸池:干净、无油渍、无水迹; 8.便器:干净、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 9.地漏: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10. 地面:洁净无水迹、无污渍、无毛发; 11. 纸篓:垃圾桶洁净无垃圾。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doc

《家政服务员》初级(国家职业五级) 专业设置与培训鉴定计划 (试行,玉环县社区学院教育办公室编) (说明,本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文本为劳动部颁发的《家政服务员国 家职业标准》(2006年修订本))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初、中、高),本计划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4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 培训要求 1.5.1培训期限:64课时,8天 1.5.2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1.5.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的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 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6 鉴定要求: 1.6.1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 照料老人"、"护理孕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6.2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每10名考 生般配备1名考评员 1.6.3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考核:初级不少于60 min。

1.6.3 鉴定场地及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场地必须有常用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及相关的用具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条件 (一)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法 (二)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 (三)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四)尊重用户、热情和蔼、忠诚本分。 2.2基础知识 2.2.1 法律知识 (一)公民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护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2.2.2 安全知识 (一)家庭防火、防盗及意外事故知识 (二)出行安全知识 (三)个人安全及自我保护常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2.2.3 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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