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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公司工程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系统集成公司工程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系统集成公司工程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项目考核概述

第一章总则

1. 为加强公的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工作导向,激发潜能和工作热情,提高业

绩,制定本办法。

2 . 项目考核将从公司的角度,对整个项目在实施结束后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

估、对参与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来确定项目奖金分配及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3.本规定仅适用于工程项目考核,包括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的考核。本办法所指工程项

目是指通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获取工程项目收益的活动。

4.项目考核采取二级考核体制,即:

(1)公司对整个项目进行考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考核)。

(2)项目经理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考核(以下简称项目成员考核) 。

第二章项目考核责任界定

5.项目考核最高权利机构为公司项目考核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

理、财务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以及项目管理部经理,总经理任小组组长。

6.公司项目管理部是项目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公司质量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为项目考核的协作单位。

7.公司项目考核小组是公司项目考核的领导单位,其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考核方式

(2)监督项目管理部的日常考核;

(3)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记录,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4)监督考核结果的使用;

(5)处理项目考核过程中的各种投诉。

8 . 公司项目管理部的项目考核职责:

(1)负责项目考核的整体协调;

(2)负责项目目标及考核指标的拟订;

(3)具体负责项目进度考核

(4)具体负责项目客户满意度考核;

(5)参与项目质量考核和财务规范性考核;

(6)具体组织落实考核结果的正确使用。

9. 公司质量管理部的项目考核职责:

(1)负责质量考核的组织、记录与评价;

(2)参与其它项目考核内容。

10?公司财务部的项目考核职责:

(1)负责成本考核的组织、记录与评价;

(2)参与其它项目考核内容。

11.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项目考核职责:

(1)负责项目成员考核的归口管理;

(2)根据项目考核结果计算项目总奖金;

(3)监督审核项目成员的项目奖金计算过程;

(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培训建议;

(5)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晋升建议。

第二部分公司对项目组考核考核

第三章公司项目考核概述

12.项目整体考核内容分为项目周期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质量

执行情况三个方面。

13.在项目考核中,各项考核内容和相应权重见下表:

项目整体考核内容及权重

项目工程考核管理办法

SIPPM 公司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初步征求意见稿.保密文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环境,有力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对项目经理的工作付出及回报有公正的评估,同时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提升和人岗匹配有更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原则 1. 项目考核与公司职能考核相统一原则。本项目考核制度的前提是强项目矩阵结构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原有考核体系不变,本考核制度是对原有考核体系的补充,重点突出项目考核特色。 2. 项目年度考核和项目全周期考核相结合原则。项目考核包括全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者是在项目全周期时间跨度内的完整统一。 3. 加强项目经理的激励与约束原则。项目考核在明确项目经理的管理目标,管理责权的前提下,形成更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项目组,具体落实到对公司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考核。 第四条考核小组 项目考核小组由公司指定领导牵头,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代表性项目经理共同组成。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范围包括公司所有代建项目和工程总包项目。 第二章单项目全周期考核 第一条考核依据 1.项目考核主要依据为公司在明确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组之后,与项目组签订的《单项目全周期项目管理责任书》(详见附件一)。其中明确项目的总投资额、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全周期管理目标、项目全周期奖惩措施等方面。 2.若项目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主要指标需要修正,由公司工程部(具体待讨论确定)提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调整。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1. 总则 1.1 绩效管理的核心是保证企业目标和使命的实现,发展组织,发展员工。 1.2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1.3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1.4 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压力传递、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反馈、工作改进、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 1.5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总部垂直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的第一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试用期员工在未转正前不实行此考核管理办法(详见相关细则)。

2. 考核内容 2.1 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履行职责,完成当期特定工作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旨在通过客观和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员工业绩。 2.2 综合素质:通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考核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执行及服从能力、创新能力及企业文化理念的理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特别说明:关于总部垂直管理的部门,其所在子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总部直属部门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岗位目标协议书》、《岗位职责说明书》。 2.4 考核时限 年考核于每年7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一周;年终考核于次年 1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两周。 3. 考核流程 3.1 业绩考核 3.1.1 制定指标:被考核者与直接上级在年初、下半年初通过面谈将所要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考核工作,不断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确保项目全面完成各项管理责任目标,特别是工期、成本、资金、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参照执行。 3.工作内容 3.1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 3.1.1公司下达给项目经理部的项目预算制造成本; 3.1.2公司同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委托书》; 3.1.3项目经理部对编制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计划、细则文件,体系运行中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 3.1.4项目经理部建立的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单元的各种成本台帐; 3.1.5项目经理部按期(季、阶段、竣工)提出的成本分析报告; 3.1.6公司确定的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监督部、机电部审批的项目精品策划方案; 3.1.7工程合同资金回收率指标(垫资工程按审定的垫资方案执行); 3.1.8项目经理部对分项工程(指由非主分包商及供应商承揽的分项工程)和由项目组织的物资采购的招标、评标及成本控制工作的管理状况; 3.1.9项目经理部按期(季、阶段、竣工)提出的制造成本、预算成本、预算报量及业主确认量等报表以及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商务台帐; 3.1.10公司下发的项目策划书,项目编制并经公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3.1.11公司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的管理规定及标准。 3.2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由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季度考核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上一季度考核;项目竣工责任目标考核在项目竣工后60天内完成 3.3项目责任目标季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3.1工程质量(11分) a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感官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现场实测实量 b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强制条文的执行、不合格控制情况 3.3.2项目管理(13分) a现场综合管理: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培训制度 b进度管理:进度计划管理、资源计划管理、计划实施管理、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管理

工程建筑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为员工提供一个竞争有序、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 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自我鉴定、上下级之间考评、外部考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多层次考核方法,使所有层次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力。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确定员工岗位薪酬、奖金、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2、确定员工职务晋升、岗位调配的重要依据; 3、获得专业(技能)培训、潜能开发的主要依据; 4、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5、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项目同时成立(设)员工绩效考核小组,在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考核分类 第十条员工绩效考核共分三类。即: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专业(技术)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经理级员工是指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员工。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管理员工是指公司各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在专业岗位履行业务(技术)管理职能的员工(含:政工、测量、试验)。 第十三条普通员工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员工(含:通信员、打字员、小车司机)。 第七章:考核时间 第十四条定期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专项事件(岗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第八章: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十六条考核形式: 1、任期内工作述职; 2、上、下级考评;

公司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以此推动公司规范化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达到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签订责任书的所有人员。 第3条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是责任制考核的日常管理部门。在考核协议中承担有关管理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 第4条考核标准 以各自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5条考核内容 公司对相应的责任人制定考核内容如下。 1、工作目标考核 2、管理绩效考核 第6条目标实施阶段管理 1、自我检查、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 目标卡片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一份存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由制定单位自存,由员工对照目标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目标管理卡样式如下表所示。 目标管理卡

3、下期目标设定(与直属主管讨论后记入) (2)与目前 职位要求相比能 力素质差异 项目 计划目标 完成时间 权重 工作目标 (3)能力素质差异提升计划 个人发展目标 2、 建立工作质量联系单以及时反映工作质量和服务协作方面的情况。公司管理部门可以从工作质量联系单中及时了解情况,尽快加以解决,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部门之间的不协调现象。 3、 通过目标修正方案来调整目标,内容包括目标项目、原定目标、修正目标以及修正等,并规定在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目标时,责任部门必须填写目标修正方案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捐出意见交主管副总批准后方能修正目标。 第七条 公司员工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标准:91~10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对员工奖惩、晋升、录用和解聘的依据。 3、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领年终奖晨可享受正常年终奖标准的 %,考核为良好的人员可享受标准的 %,考核为合格的人员可享受标准的 %,不合格人员不享受年终奖。 第8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布之日起实施。 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2016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考核组织及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质量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做好工程移交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 第十二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考核。安监部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项目部安监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施工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带电站扩建、架构组立、线路切改、重大跨越等施工重要工序,安监人员应及时到位,履行应尽的职责,保证工程项目实现公司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管理是由项目部各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当认真对待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整理,保持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专职资料员应严格履行收集、归档和整理职责,督促各相关人员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项目经理应对资料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项目部资料真实有效。公司职能部室应按照对应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将相关人员的岗位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在进行岗位评优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 考核办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道、港口、航运枢纽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部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对长江干线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内河水运建设项目较多的省份,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助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项目单位自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查、交通部抽查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以每一考核年度为周期,考核年度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 第六条项目单位至少每6个月组织一次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每年应对60%以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列入交通部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达到100%;每一考核年度要形成考核年度工作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交通部。 交通部每年组织绩效考核抽查工作,根据上报的考核年度工作报告和抽查结果,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将管理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相关单位予以公布。 第七条绩效考核内容分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资料七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和廉政建设等。 (三)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试验检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资料整理、廉政建设等。 (四)监理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现场监理机构与人员、平行检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安全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人数原则上为5-7人。 第九条考核组工作程序: (一)听取自查情况汇报; (二)听取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三)查看工程现场,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测; (四)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五)按照本办法的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初步意见; (六)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七)形成并提交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第十条考核组应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各指定不少于2人进行重点检查。 考核组在听取被检单位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考核组讨论后,考核组成员分别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绩效考核表独立打分,经算术平均后计入考核评分表,根据权重计算形成考核汇总表。

公司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重庆江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工作目标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推动重庆江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高效达成,并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控制力,建立、健全公司对各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有计划、有流程、有标准、有考核”的“四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和改进部门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潜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考核是实现公司战略和目标的需要,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手段和措施,也是企业管理的最有效办法。要提升企业的业绩,必须采取有效的考核流程与方法,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做到责权利明确。 第二章基本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促进工作业绩的改善和提升,从而保证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通过工作绩效考核,建立起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现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第五条在绩效考核过程中,促进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营造员工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团队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六条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为薪酬调整、岗位变更等激励

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依据。 第三章考核体系的建立 第七条公司建立两级考核体系,一级考核为公司考核委员会对各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二级考核为各部门对所辖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本制度内容为一级考核内容。 第八条二级考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四章考核原则 第九条公开与透明的原则 每年度、月度向各部门明确考核内容、程序、方法、时间等,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第十条客观与公正的原则 考核以事实为依据,目标明确,指标合理,避免主观臆断和添加任何感情色彩。 第十一条发展性原则 绩效考核是通过考核来促进团队发展,提升执行力,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十二条循序渐进原则 考核工作由浅入深,逐步从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过度,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第五章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绩效目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工作内容(单项考核):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1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曲江xx大厦项目将按照“钢性管理、阳光操作、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核奖罚。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项目监理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曲江xx大厦项目部进行考核。 一、对项目经理部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1、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应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每月、 每季度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 2、发包单位将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的承包单 位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处罚,目的在于调动各承包单位积极性,奖优罚劣,在曲江xx大厦项目施工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氛围。 3、对承包单位的综合评比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施工 现场管理,组织协调,工程技术资料,发包方或监理方满意等六个方面。 4、每月召开考评专题会议,将考核的情况在会议上宣布,并形 成书面文字下发各有关单位。 5、考核及评分表(见附表)。 6、奖罚办法 对月评比为第一名的承包单位,在现场主出入口标牌上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奖励项目经理500元。对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5000元,对在3日内整改措施及时落实的单位经申请和核查,

可回奖1000元。对连续二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7500元。对连续三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并建议撤换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取消承包单位对曲江xx大厦项目下一阶段的投标资格。 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 1、考核表(见附表) 2、对项目监理部每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的 0.5%,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要求监理单位撤换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必要时由监理公司经理进驻现场主持工作。 3、按监理合同相应条款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相应的奖罚。 4、其它 (1)进度考核:根据曲江xx大厦项目部批准的月度计划,对照实际完成情况(合格工程)进行打分(因发包方因素造成的进度之后除外),每个未完成的项目扣1分,重点工作未完成扣5分。打分情况在取得项目监理部的确认后直接作为支付监理费的依据。 (2)质量考核:凡因质量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单位项目主管经过分析,若因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力,则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按损失的价值乘以规定比例扣除监理费用。 5、钢性管理 依据曲江xx大厦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项目监理部对各承包单位的管理采取统一标准,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各承包单位每月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_secret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落实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关于“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策略,强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率与效益。 2适用范围 集团内各级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考核,以及承担工程施工的项目部管理绩效的考核。 3相关文件 中建股份《项目管理手册》; 其它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或规定,各级企业质量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项目管理考核 4.1企业(含派出机构)的项目管理能力考核 4.1.1考核对象:集团内各级企业及其派出机构或担负项目管理职能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一般指承担工程经营管理的实体,办事机构一般指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的办事处、经理部等相关机构。 4.1.2考核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 4.1.3考核结论:被考核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整体或其某一方面可以按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考核评价。 4.1.3.1优秀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95分以上;企业建立了以项目全过程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并基本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无管理亏损

项目、项目平均毛利在8%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2优良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80~94分之间;企业建立了项目管理体系;无管理亏损项目、项目平均毛利率在7%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3合格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65~79分之间;企业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有管理亏损的项目部不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平均毛利水平在3%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4有待改进的项目管理:考核得分在64分及以下;企业没有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体系;有管理亏损的项目个数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的平均毛利在3%以下。 4.2项目部管理绩效考核 4.2.1考核对象:集团内各级企业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部。 4.2.2考核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 4.2.3考核结论:被考核项目部的管理绩效的整体或部分可以按以下四个方面给予评价。 4.2.3.1杰出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月报、项目商务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项目部的毛利在10%以上;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4.2.3.2优秀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80~94分之间;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月报、项目商务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项目部的毛利在8%以上;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 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公司岗位任职评价体系,优化部门、员工的效率和产能,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特制订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考核采用目标绩效管理的模式,通过对公司、部门年、季、月、周的目标任务设定、分解和落实,注重目标任务的过程管理,上下级员工的工作沟通和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提高部门工作业绩,推动公司发展。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合公司各部门员工(车间基层操作人员除外)、中层管理人员及车间一般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的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的设置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考核小组长组成的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检查、督促、指导实施完成本考核。 (2)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小组,其中考核小组组长、考核成员各一名,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沟通、反馈及绩效申述工作。 四、考核的分工 总经理、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年度、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制订,各部门负责人将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每月、每周,最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月度考核评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月度考核评分。五、目标管理法实施及要求 (一)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立 (1)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是总经理根据集团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提出的总的要求和目标,结合公司上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制订出本年度工作目标发展方向和管理重心。 (2)每年元月份公司通过召开中、高领导会讨论决定后,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详见表一)下发到公司各分管领导和公司考核小组。 (3)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有目标调整一栏,是公司在目标实施过程当中,环境发生变化或者是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年度目标难以实现和完成,需要各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理由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才准予调整,但是调整项目不得超过总目标的1/3。 (二)《部门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责任书》实施及要点 (1)本责任书(详见表二)是由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分管的各部门具体的情况,详细地提出和制订出各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及计划。其目的在于分解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督促下属部门任务的完成。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38页)

**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调动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为经集团批准、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新建、扩建、续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核时,集团战略发展部会同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提出推荐意见,并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将项目列入按本办法考核及计提奖金的范畴。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牵头部门为集团工程管理部和人事考核部,集团战略发展部、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务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中,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考核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包括工程前期报建报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调试或试运营、工程结算

和决算等阶段)的相关管理业绩;人事考核部主要负责统筹审核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结果以及考核后的奖金计发相关程序。 第四条名词释义 (一)建设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的专门机构,包括工程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公司。 (二)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投入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勘察设计费、土地费用、拆迁费用、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非工程费用等)、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财务费用(建设期利息)。其中,集团内筹集建设资金的财务费用计取方法由集团财务部、战略发展部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1、总估算:指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在对本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同区域、同时期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建设成本参数而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2、总概算:指在初步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3、总预算:指在施工图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4、总结算: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后,建

公司目标管理办法

XX目标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XX目标管理,建立高效的绩效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XX所有员工 二、目标管理原则:采用自上而下逐层分级的目标管理方式 三、目标考评周期:年度:上年12月26日-本年12月25日; 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 月度:本月26日-下月25日 四、目标管理要求: (一)总经理: (1)负责公司愿景及阶段战略目标制定; (2)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下一年度公司目标的制定; (3)负责为公司目标实现配置足够的资源; (4)负责于考核前5日对副总/总监设定年度及下一季度目标,并进行季度及年度绩效考核; (5)为公司年度目标实现承担管理责任。 (二)副总/总监/总工 (1)协助总经理愿景及阶段战略目标制定; (2)在公司年度目标框架下,于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负责领域下一年度的目标,并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于每月22日前完成所负责部门下月工作目标的制定; (3)于每月25日前完成所负责部门的绩效考评、绩效面谈及下月绩效计划制定;(如遇出差等原因无法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可推后进行); (4)应为部门目标的实现提供绩效辅导; (5)为年度目标实现承担相应责任。 (三)部门 (1)协助总监制定部门年度及月度绩效目标; (2)于每月28日前完成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绩效面谈及下月绩效计划制定;(如遇出差等原因无法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可推后进行); (3)部门(项目)经理为部门(项目)目标实现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为所负责工作目标承担相应责任。 (四)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级目标进行审核,确保制定的目标符合目标制定原则,同时负责相配套的制度及检查验收体系的完善。 (五)当期目标的考核标准对应绩效考核表中的达标标准。 五、目标管理制度执行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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