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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条例(最新)

企业工会条例(最新)
企业工会条例(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

《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第十四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企业生产车间、班组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七条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

第三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第十九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企业行政应积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

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二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四章工会主席

第二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已建党组织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须经党组织审核。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第二十五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第二十六条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第二十七条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第二十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小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企业,工会可与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第三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

(二)选举、罢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审议决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五)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三)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企业授权和集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本区域或行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第三十六条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七条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表达职工意愿和诉求,接受职工监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四十条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四十一条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第六章女职工工作

第四十二条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十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第四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第四十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企业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企业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四十六条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七条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第四十九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十条企业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企业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五十一条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五十二条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五十三条企业工会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十五条上级工会负有对企业工会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和会员优惠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工会在履行职责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工会代行企业工会维权职责。

第五十六条县以上地方工会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经费来源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多方筹集。

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企业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十七条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企业工会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解释。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原**矿务局和上京矿务局的重组企业,注册资金1.5亿元,下属8对矿井,2000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6万吨。去年是公司运行第一年,在省煤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深化改革,生产经营管理上水平,产销量均突破150万吨,实现效益2300万元,安全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的做法是:

组织网络化,实现面面俱到

“两线一站”组织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组织上得以保证。

1、群监会组织。根据煤矿生产点多面广的特点,各矿井建立了以工会主席为主任的群监委员会,下属队班相应建立群监分会和群监小组,保证生产队伍每班都有一个群监员。

2、协管会组织。各矿在女工委的组织下,对矿上女工家属进行整理分配,按采掘机运建立协管分会,以班队楼幢建立协管小组,形成了由女工委牵头、协管分会抓面、组长包片、协管会员包户的协管体系。

3、安全信息站机构。这是一个安全信息汇总中心,信息员24小时值班,担负着矿井各生产点儿时时刻刻的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信息员要及时筛选、汇总信息向有关部门汇报;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落实。

管理制度化,提高工作成效

1、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好群监、协管组织机构每年两次的整顿充实和岗位培训工作,并保证两训工作“六有”:即有网员的年度培训活动计划,有授课教

案和安排内容,有任课老师和课时编排,有参训人员考勤表,有测试成绩汇总表,有行政和工会联合下文的聘任决定。

2、宣传教育制度。一是健全安全文化活动制度:矿每季举行大型集体安全劝导不少于一次,其他类型劝导不少于2次,要求劝导内容新颖,主题突出。二是井口的安全教育:每个井口信息站应设有二栏一表安全教育专栏、“三违”亮相台、采掘机运队干部上下井时间表。三是开展签订群监安全责任状和签订家庭安全公约、发放安全慰问信等活动。四是组织安全文化教育活动。把安全制度、“三违”规定、安全演讲等融入职工感兴趣的娱乐之中,每年开展2次以上载体新颖寓教于乐的活动。五是开展创建“三无”班组活动无轻伤、无“三违”、无违反劳动纪律。由信息站提供汇总资料,每月由矿工会、安监站联合评议,汇总成册,每半年由公司工会、安监处审查核定。

3、检查反馈整改制度。认真抓好信息站对群监员下井考勤挂牌制度和班后汇报、隐患督促整改及群监员月度汇总考核制度的落实,按制度对群监员的跟班安全效果、汇报整改的真实性进行跟踪考核,并当月兑现奖惩。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一是因基层工会主席是群安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解决职工队伍中带有倾向性的生产问题,因此要求其月深入一线班组不少于8天。二是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种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正当地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权益,每年应完成1~2项有关安全生产或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调研。

5、总结分析制度。建立“三会”制度,即矿每季度召开一次群监员会议,分工会每月一次群监例会,矿工会每月召开一次群安工作讲评会。

6、考核奖惩制度。完善群监网员和女工家属协管员的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职责。同时,要落实群监员待遇,各单位采掘群监网员补贴统一按1.0元/班标准执行,由信息站按规定考核,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协管员、信息员根据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活动经常化,增强安全意识

1、开展帮教活动。矿山居住条件的改善,使相当部分已婚农协工把妻子带到矿山,我们一样把她们编入协管会当中来,包片到户,责任到人,每年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对单身农协工我们在单身楼开展“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协管会与信息站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与安监站和采掘队建立了联系挂钩制度。一旦有职工出现“三违”现象,协管会立即填写通知单,妻子在矿的通知其妻子把通知单领回去,通过“枕边风”实施帮教;住单身楼的职工有“三违”,则由包片协管小组共同帮教。

2、开展安全劝导活动。协管会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以安全为主题自编自导自演一些文艺节目慰问到井口、慰问到一线。劝导活动不拘形式,具体行动胜于说教,协管会常常送豆浆、包子到采面、迎头;为单身

职工洗被子、洗衣服、补衣服、钉扣子更是看成是份内的事。每星期组织一、两次舞会,联络感情。无声的劝导同样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3、开展“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以每年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为契机,在采掘队伍中组织“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以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支队无重伤、矿井无伤亡作为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促进现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群监网组织建设

目前,大雁煤业公司共建群监总会一个,矿处级群监委24个,科区队群监分会189个,群监小组773个,群监员1374人,形成从班组、区队、矿处、公司四级工会劳动保护群众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今年,全公司各级群监委共组织上岗检查3058次,查出不安全隐患4018条,督促行政整改38

42件,查出“三违”人员750人次,召开各种安全例会384次,举办安全画展104场,受教育面达4800人次,签订包保合同4317份。公司工会还组织女工家属沿街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给井下职工送去安全慰问信1000余封,毛巾400多条,手套400付,鞋垫儿600双,在安全周活动动期间为矿工献上一片爱心。

加强源头参与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中率先建立起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之一,在签定集体合同过程中,公司工会加强源头参与,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中有关竞赛、安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条款,公司工会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并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将竞赛工作写入集体合同总则,使我公司竞赛、群众安全、劳动保护与保险、职工培训工作都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在开展“竞赛”活动时,我们十分注重班组竞赛工作,因为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最一线的单位。首先,我们将班组安全工作纳入工会目标化管理和建设职工之家的考核之中,使班组的安全摆上了各级工会组织的议事日程。其次,我们注重班组间安全相互监督、相互保护的互保网络及分级联保

的监督体制。如发现有违章指挥的,群监员有权制止,并有权越级上报。再次,开展了班组安全教育,我们本着“懂知识、精业务、保安全”的原则,广泛开展了各种业务培训和练兵比武活动。目前,全公司共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各种安全培训班136期,受教育面9800人次。

用爱心筑起第二道防线

几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家属认真学习《矿山安全法》,教育职工“遵三程反三违”,要求广大家属掌握安全常识,保证丈夫休息好,不带任何情绪上班。在家属委中还开展了“争做贤内助,吹好枕边风,两把关、两询问、三声一风”的教育活动。“三声一风”即:班前嘱咐声;班后询问声;安全知识宣传声;吹好安全生产枕边风。

一年来,煤业公司工会做了大量的群众安全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在新形势下还应探索群众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群众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1. 总则

1.1 为了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明确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监督干部的权利和促进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企业法》的精神,参照分厂《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本分厂实际制定本条例。

1.2 民主评议干部是党和国家赋于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是职工代表行使评议监督权的有效形式,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体现,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特点,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群众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

1.3 民主评议干部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是和一分为二原则,坚持正确、全面、科学的分析方法,坚持在分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1.4 对干部的考核(党组织对干部的考核),评议(分厂职工代表大会对干部的评议)工作合为一体同时进行,分厂各级考核评议小组分别代表分厂党总支,分厂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2. 评议的组织、范围、时间

2.1 分厂成立评议干部领导小组,分厂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负责对全分厂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由分厂党总支、分厂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对分厂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

2.2 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2.2.1 负责制定评议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2.2.2 做好评议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

2.2.3 研究评议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2.4 审议评议干部的结果,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必要时向职代会报告。

2.2.5 作评议工作总结,并向职工代表报告。

2.3 评议干部的范围是:

分厂工段长(职能组长)以上领导干部

评议干部由分厂党总支、工会统一布置,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同时进行。

3. 评议内容、原则和方法

3.1 评议干部应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按照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评议,重点是评议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

3.1.1 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纪国法,服从调动和安排,忠于职守,团结同志,不以权谋私,敢抓敢管。

3.1.2 能:有效高的业务、技术管理水平,有效强的组织措施能力,工作效率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

3.1.3 勤:有效强的革命事业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工作踏实、勤奋、精细、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4 绩:所在岗位和所负责的工作方面,面貌变化大,取得成绩显著,工作质量高,对分厂工作的贡献大,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3.2 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

3.2.1 评议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3.2.2 评议应从关心、爱护干部、支持干部做好工作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要全面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既要充分肯定干部的优点及长处,又要恰如其分地指出缺点与不足。

3.2.3 评议应注重干部的实绩,抓住主要问题,对于不属于评议范围的事情,或证据不足的重点问题,应通过组织个别反映和处理。

3.2.4 评议应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相结合,分厂职代会应根据评议的结果,慎重地提出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3.2.5 在评议的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理由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3.3 评议干部采取有组织、有计划,自上而下,背靠背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3.3.1 被评议对象自我总结自上次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3.3.2 评议干部小组职工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背靠背进行评议。

3.3.3 评议小组汇总评议意见,整理核实,填写评议登记表。

3.3.4 将评比意见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转达给被评议,被评议填写整改措施。

3.3.5 各级领导斑子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评议中给个人和组织提出的意见统一认识,制定整改措施。

4. 附则

4.1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4.2 本条例解释权属分厂工会委员会。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题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答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 )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2.企业工会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3.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 )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4.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 ( )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5.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 ),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6.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 )。 7.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 ( )制度。 8.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 )、( )、 ( )、( )、( )的职工之家。 9.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 ),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10.坚持( )、( ),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11.开展建设( )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2.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 )。 13.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 )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14.新任企业( )、( ),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1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 ),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 ),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单项选择题 1.会员( )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 )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A.三十人 B.二十五人 C.二十人 2.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 )。 A.三年 B.三年或者五年 C.五年 3.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 )召开一次会议。 A.每月 B.每周 C.每季度 4.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 )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A.一年内 B.半年内 C.两年内 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 )。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一 6.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 )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A.二十日 B.二十五日 C.三十日 7.( )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 A.企业工会 B.企业俱乐部 C.企业职代会 8.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 )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A.三分之二 B.五分之二 C.三分之一

经典集团工会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经典集团工会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工会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 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治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公布。开民主治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一、指导思想“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治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二、基本原则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治理的事项必须公开。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治理的工作体系。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治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有总结。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三、公开的内容1、生产经营治理方面: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⑵改革与治理方案。⑶财务工作情况。⑷物资采购工作。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3、人力资源治理方面:⑴劳动用工制度。⑵职称评定工作。⑶年度考核兑现况。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第一部分:厂务公四、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3、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五、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六、公开的程序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latest edition) Regulations on the work of trade unions in Ente rprises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第一章总则样本 2、篇章2:第二章工会组织范本 3、篇章3:第三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4、篇章4:第四章工会主席范文(标准版) 5、篇章5: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范文 6、篇章6:第六章女职工工作范本 7、篇章7: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范文通用版 8、篇章8: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9、篇章9:第九章附则例文最新版 篇章1:第一章总则样本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

《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 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 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篇章2:第二章工会组织范本【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 工会的权利。

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监督等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一、公司名称: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工会法人:司亚福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公司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公司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公司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如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培训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专业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公司和部门指定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能源工发2010-31号)

xx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文件 能源工发[2010] 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产业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 为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在原中国煤矿地质工会下发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煤矿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规定》(煤安字[1997]第125号),制订了《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并于 2010年7月29日经中国能源化学工会二届九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主题词: 印发煤炭群众安全条例通知 抄报: xx起副主席 抄送: 全总劳动保护部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推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制订本条例。1第二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以发挥职工群众的重要作用为出发点,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规范现场管理和操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党政要重视支持工会群众安全工作,落实活动经费和有关人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章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四条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群监会)是在同级工会的领导和上级群监会的指导下,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权益的群众绍织。 各级煤炭产业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群监会,各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矿、处)工会须逐级成立群监会,区队(车间、段)工会须设立群监会或群监分会。 第五条群监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各级群监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群监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群众安全工作的工会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一线群监员担任。群监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群监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群监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工会劳动保护业务部门。 群监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享受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相关待遇。 第六条群监会工作职责2(一)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教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 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三)选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 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完整版)有限公司工会章程

四川红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本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本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工会在促进公司稳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本工会支持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公司建立友好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工会的各项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上级工委和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word版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

企业工会章程与工作制度

工会章程及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 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美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l 总则 1.1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1.2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1.4 公司的工会工作必须始终以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的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以质量为重点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 1.5 公司工会必须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6 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把公司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1.7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公司工会提出建议,与行政协商决定。 2 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2.1 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以及民主、法制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办好职 工政治学校。 2.2 强化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合法权力。 2.3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和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培养、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加强班组建设工作。 2.4 吸引和动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管理知识,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有益于智力开发,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 2.5 协助和督促行政关心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参与公司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公布。 第一部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

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工会章程事业单位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工会章程事业单位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714工会章程事业单位范例 Examples of union constitution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中国工会章程全文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 中国工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

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明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ren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工会工作条例

工会工作条例 1.1总则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团结组织员工、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集团《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司全体员工和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在公司中依法开展活动。 1.2工会设置和隶属关系 公司工会满足规定条件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接受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上级工会批准,公司设工会委员会,机关、厂、中心设工会基层组织。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机构的设置,保证工会组织的健全。 公司行政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 1.3工会机构设置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机构。 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工会选举推荐产生,每届任期3—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该基层单位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公司工会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

按照党群干部选拔标准,选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人选可由公司党委推荐,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1.4工会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工会主要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的生活; (2)代表和组织员工进行民主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建设; (4)教育和帮助员工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5)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调解和协调员工与行政双方的关系; (7)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和精神。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工会代表要参加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维护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员工劳动关系,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四)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和支持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六)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特困员工及家庭的实际问题(七)开展正常工会活动,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会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承认《工会章程》的员工,皆可接纳入会。 (九)及时收缴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避免流失。

工会工作条例

尉犁县安监局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者。 第二条工会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单位工作的交往作用和共产主义学校作用。 第三条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监督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把职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为做好财政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艰苦奋斗。 第二章工会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团结、教育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革命事业心,把本职工作和实现四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支持和配合党政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落实职工培训计划;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考核、提职、升级和奖惩工作;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 第五条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按照党支部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联系形势、任务和思想实际,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工人阶级历史使命和主人翁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做到优质服务。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充分发挥工会在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动员组织职工关心国家大事和本单位工作,积极参与管理。工会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和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斗争。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同级行政核心有关会议。如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职工教育、劳动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规章制度、条例和办法等。同时根据需要,由工会选派代表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会干部和代表既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把局务会的要求和决定带到群众中去,宣传并带头贯彻

企业工会条例(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 《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精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 ****企业(以下统一称“公司” 。 三、公司工会在项目党组织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 可延续至任期届满; 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第三章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总支、各支部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节假日体育比赛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委员、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 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协助、配合公司做好工会建设及管理工作; 3.代表员工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在100人以下者,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工人会员代表、科研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确定的名额和条件,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分工会平衡后,以分工会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差额率按10%的比例确定。 第十条会员代表选举,必须达到本单位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会员代表获得会员总数过半数选票的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规定名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后,将会员代表花名表按要求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由公司工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推荐代表组长和副组长,在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进行宣布。代表组长、副组长根据大会议程组织代表日常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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