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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规定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的人数不断增加,全县机关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为积极引导、鼓励全县干部的在职学历学习,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习,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习管理的范围本规定所纳入管理的干部包括各镇、开发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所有机关干部。

二、关于机关干部学历学习管理的原则

1、逐步构建干部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的原则。结合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的开展,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执政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压滤机滤布厂家分类分层次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把人才终身教育纳入全县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用人单位的发展规划,逐步形成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人才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和教育培训信息网,逐步构建干部终身教育体系。

2、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除尘滤布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所参加的学校和专业,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对学历认定的有关要求;参加学习的专业,应适应我县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与本单位和自身岗位的业务需要相结合,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相贴近。

3、业余学习、自学为主的原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原则上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业余时间,般不占用工作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安排与学习安排出现矛盾时,应服从工作需要。

三、关于机关干部学历学习管理的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需要参加学历教育的干部,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溧水县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申请表》。

2、单位审批对干部提出的在职学历学习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其中县管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四、关于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费用的报销经批准干部参加学历学习的学费,按照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个人负担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0%,单位负担部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个人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单位报销。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费用不予报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相关事宜可与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

xxxxxxx。中共xx县委组织部201X年5月10日

附送: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及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干部监督,是指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本规定适用于对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要以党内规章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服务。第二章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第四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年轻干部、掌管人财物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立场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第五条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科学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凡属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和程序办事,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搞少数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第六条突出抓好对区管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对其行使事权、财权和用人权进行监督。除尘滤布

(一)建立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一把手每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区委组织部写出报告。

(二)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责任制。对于领导班子软弱涣散、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严重不团结以至影响正常工

作、班子成员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决策出现严重失误、以及人数较多的单位民主评议中群众对班子不信任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党政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视情况给予回复、诫警。凡班子被集体诫警的,对一把手也要给予诫警。第七条坚持和完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区管领导干部凡涉及到《细则》中所规定的个人重大事项,须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按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必须事前请示批准或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应按规定办理;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压滤机滤布厂家限期改正、责令回复或给予诫警等处理。第八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于干部升迁降免、交流调转、退休、试用期满等职务管理类的变动,按《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谈话;对于通过日常考核、信访举报、执纪执法部门反馈等渠道收集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除构成违法违纪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外,均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警示性谈话。第九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重大问题制度》。对反映区管领导干部重要问题,除执纪执法部门已经或准备立案查处的外,区委组织部可采取函询的形式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所反映的问题,如实向党组织做出书面回复。第十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诫警制度》。对经过核实确有一定的错误或问题、群众信任度较低、工作有一定失误造成较大影响,但构不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给予诫警。除该《制度》规定的情况外,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也应给予诫警:

(一)对群众来信反映区管领导干部的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认定存在,事实清楚,且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构不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在人数较多的单位,对区管领导干部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高于20%,且经组织考核确属存在问题,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三)区管领导班子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班子严重不团结,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条例》、人数较多的单位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年度内班子内部两名以上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对领导班子给予集体诫警。第十一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区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离任前,要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不能解除其经济责任。强化审计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审计中发现违犯财经法纪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构不成违法违纪问题的,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谈话、诫警或采取其他组织措施。对于已退休或调离本岗位的,一经审计发现问题仍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三章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第十二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条件、任职资格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特别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程序的情况;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按照规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第十三条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区委组织部将对区直各单位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

定期全面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一般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本单位纠正;根据有关规定,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情况征询制度》。对拟由副职晋升为正职、由一般工作岗位转任重要工作岗位、拟调其他地区或上级机关任职、拟授予市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的区管领导干部,视需要由区委组织部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情况征询。对拟由科级提拔为副处级的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形成廉政情况报告,并报送区委组织部。第十五条坚持和完善《干部推荐和任前公示制度及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办法》。除通过民主选举当选为区管领导干部的以外,对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为区管正副职领导干部或明确为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拟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的干部人选、拟任领导助理和挂职锻炼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干部,均由区委组织部通过张贴公示文告及《沈河区政务网》等途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进行。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

(一)干部推荐责任制。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必须负责的填写署名的《干部推荐表》,以组织名义推荐的,须经单位党(工)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形成正式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区委组织部,并附被推荐人的表现材料。对被推荐的人选,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凡口头推荐的,区委组织部一律不予受理。

(二)干部考察责任制。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一律要经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严格按照《区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察组进驻后,要进行考察预告,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被考察人员及拟任岗位、任职条件、考察方式和谈话范围;公布考察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举报电话等。考察结束后,考察人员要形成署名的考察材料,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三)选拔任用干部决策责任制。对干部的任免应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部门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要积极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凡有条件的区直党(工)委、党组在干部任免会议的表决时,均要实行此制度。

(四)选拔任用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章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第十七条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要认真履行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区管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或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对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员的日常管理等职责。第十八条为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员制度。拟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纪执法等部门领导干部中聘请监督员,按区直部门的不同工作职能分系统设置。监督员的主要任务是:

配合、协助区委组织部开展日常的干部监督工作,对区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自身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其政治立场、廉洁自律、思想作风、道德品质以及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等情况。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联席会议。第十九条坚持和完善《关于加强与执法执纪等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要继续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加强同人大、政协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联席会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区直各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亦参照此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共沈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及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 及整改措施 导语: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是党组织建设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是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之一。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充分与否,直接影响着党在农村广大群众的形象,关系着农村社会改革、发展和全面进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新形势下,农村各级党组织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广大党员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农村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已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我区对农村党员发挥作用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影响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解决起来经验不足、方法简单。目前,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表现有: (一)对党建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虽然近年来党的建设已得到明显的加强,但仍然不能排除从党员领导干部到一般党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党员队伍

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着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缺乏针对性,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忙,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着一忙就忘,一挤就让,被动适从,随意性较大的现象;还 信心不足,因此放松理论学习,缺乏起码的政治鉴别力,分不清大是大非,信网上传说,对政治教育有抵触情况,跟着错误思潮跑。近年来,农村党员,特别是一些老年党员的信教情况逐步发生。另一方面,有的党员思想僵化,教条主义严重,不愿意接受新事物,对改革开放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甚至怀疑,由此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失去信心。 (四)部分党员宗旨意识弱化,自我保护现象严重。一是在市场经济下,部分党员的宗旨意识出现了思想上淡漠、行为上背离的现象。有的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的认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与“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一对矛盾;有的党员在践行党的宗旨时搞叶公好龙,嘴上经常说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却不愿意为人民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利用共产党员的身份谋私利,捞“好处”。 二是一些党员过分自我保护,缺乏责任意识、监督意识,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对党内一些不正常现象采取“事不关己,

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发布机构:吴泾镇龚悦琦时间:2008-6-5 11:36:51 【字体:大中小】 近年来,我镇组织人事科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镇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镇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镇当前干部的整体素质同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一、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 镇党委根据精简和效能的原则,在近几年的时间里对干部队伍进行了多次调整。我镇现有公务员63名,平均年龄48岁,50岁以上34人,占54% ,35岁以下3 人,占4.8 %。大专以上学历53人,高中、中专、初中学历10人。事业单位(包括镇直属公司、内设机构)共268人,平均年龄44岁,50岁以上87 人,占32.5 % ,35岁以下61人,占22.8%。大专以上学历85人,占32%,高中、中专、初中学历183 人,占68 %。村两委班子共有干部52人,平均年龄47.4 岁,大专学历6人,占 2 %。居委干部62人,平均年龄45.6 岁,大专以上学历11 人,占18%。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将我镇的干部队伍情况简要概括为:男多女少、党员多群众少、中年多青年少、低学历多高学历少。 二、我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指导,大多数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求真务实,不畏艰难,勇于进取,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干部的工作作风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我们也明显地感到,在好的形势后面,也隐藏着不少的问题,村级经济增收步伐不快,地区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城镇环境整治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基层组织还存在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还存在与所承担的历史责任与艰巨任务不相适应的差距,分析我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 (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1、年龄老化,队伍缺乏活力。年轻段的干部紧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公务员中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7 岁,二年内将有12名同志退休;事业单位科级干部43人,平均年龄48岁,50岁以上有20 人;村主要领导平均年龄48岁,居委主要领导平均年龄47岁。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备干部缺乏,已是放在我们眼前一个不争的事实。 2、总量不足,分布不够合理。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缺编现象比较突出,干部缺口相对较大,现有人员编制复杂,层次不一。目前我镇95名副科级干部中交叉任职21人,干部交叉任职现象比较突出。 3、门类不全,复合型人才较少。法律、规划、财经、文秘等专业的干部偏少,很多同志都是凭经验办事。从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来看,大专以上文化的比例偏低。从干部的知识结构上看,年轻干部个体知识单一,经历单一;而有的干部十几年都在一个岗位上从事一项工作,有思维钝化、能力弱化的倾向,复合型人才相对比较少。 (二)干部队伍作风有待改善 1、基层班子不够坚强。当前部分基层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形不成坚强的领导核心。有些干部仍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缺少主动到群众中去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存在“等、拖、推”的官僚作风。有的怕失去选票,怕得罪人,争做“老好人”。在工作中关亲顾友,削弱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加剧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工作中对困难存在畏难情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些情况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基层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影响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突出表现在⑴思想观念陈旧。一些干部长期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学习抓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教职工党员管理制度

教职工党员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学院教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现根据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教职工党员管理办法: 一、教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 1、凡应聘在学院从事专职工作半年以上的教职工党员,应按照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党组织,接受学院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因特殊情况不能将正式关系转入学院党组织的教职工党员可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出的临时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校党

委组织部进行登记。 2、不按规定转来正式组织关系或不开据临时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学院不能享有党员权利,不能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3、教职工党员在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或提出辞职的,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一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二、对教职工党员的要求: 1、总的要求:应按照党章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范文网) 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2、具体要求:教职工党员在学部要按照“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要求,成为五个方面的模范: (1)、坚持认真学习,做自觉学习的模范; (2)、牢记党的宗旨,做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的模范; (3)、创一流的业绩,做“三育人”的模范; (4)、密切联系群众,做服务群众、搞好团结的模范; (5)、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对教职工党员的管理措施: 1、入校 (1)、做好入校党员身份的确认工作,认真检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临时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2)、编入教工党支部,填写党员情况登记表、简历、教职工党员档案; (3)、党员参加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 2、外出 (1)、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较长时间的外出学习、培训)要向党组织报告,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2)、党支部进行“行前教育”提出要

在职学历教育制度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术语和定义 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 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 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 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 财务管理部职责 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 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5.3.2 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 于每年 11 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 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 实际情况,于 12 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 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 基本条件 6.2.1.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 各项规章制 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 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 5.1.1 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 5.1.3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doc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1 中共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定 (试行) 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务实创新、廉洁勤奋的学习型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上影集团改革发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干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要深入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财政金融、企业治理等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新知识,努力提高个人履职能力。要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搞好自学,每个干部每年要系统的学习2—3本书。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业务等上级部门的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切实吃透上情;每个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1个月,写出1—2篇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 加强青年干部轮岗培训。开展青年干部按期轮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基层干部进一步明确责任、掌握工作方法,提高业务能力。要坚持分级培训的原则,集团各直属单位要对干部教育培训作出细致规划,精心组织,要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健全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警示教育,消除误解,放下包袱,增进感情,激励斗志的一种有效方式。建立定期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的时机、内容、方式和对象。在组织安排谈心谈话 活动时,下级约谈要列为一种重要的方式,方便干部及时倾诉,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小过酿成大祸。 二、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正确把握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着力选拔配备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综合协调指导的优秀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公道正派地使用干部 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实行干部选拔公示制。要多视角、多方位考察了解干部,既要考察工作情况,掌握干部的实绩,也要了解干部特长、个性和心理素质以及生活、社会交往背景情况。既进行任用前的考察外,又要了解掌握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大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全面正确地看待年轻干部的优势和潜力,树立“领导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为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条件。积极做好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增加年轻干部比例,使干部队伍形成梯次结构。 三、改进和深化干部管理工作 改进干部考核办法。一是建立干部述职制度。在年度考核中,集中中层及以上领导要进行述职讲演,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改进考核测评标准和测评方法。在测评项目和标准上,要减少笼统、模糊成分,尽量具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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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于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版本1/ 修改1]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于职员工。 2引用标准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Q/RS.2.07 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于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壹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和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学习,掌握且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5.1.1负责员工于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且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关联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 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关联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于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和考核工作。

6 工作程序 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且 于每年11 月初制定本部门下壹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 实际情况,于12 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于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 基本条件 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和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 6.2.1.3提出申请时,应于公司连续工作壹年及之上;如攻读本科及之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之上; 6.2.1.4 身体健康,年龄于40 周岁及以下; 6.2.1.5 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关联院校的有关规定 6.2.2 岗位条件 6.2.2.1申报大专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壹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之上员工。 6.2.2.2申报本科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 科长级(含)之上员工。 6.2.2.3申报硕士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 科长级(含)之上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之上员工。 6.2.3 其他情况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 3.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 4.党员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5.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6.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7.党籍是指党员资格,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党员的依据。 8.对接收的流动党员,要同本支部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搞好“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同步建立党的组织、 动态调整组织设置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 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2.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 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3.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4、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5.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职称范围:经过国家专业职能部门签定的,属于职业技能认证方面的,国家或劳动保障冲凉承认的职称,并且该职称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4、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建筑安装、项目管理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职业技能鉴定表等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 2、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3、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上岗作业证书等证书

原件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75%,但最高不超过第4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4、学历补贴限额: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不超过4000元;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不超过75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5、对于弄虚作假者,扣回已享受的补贴金额,并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六、费用与服务 1、员工由于业余学习、考试,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可请事假,但须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2、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一年;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二年; (3)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三年。 七、补充说明: 1、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0816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 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二、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三、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

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六、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 七、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八、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对结(毕)业后的学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九、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主办单位领导人员责任。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切实抓好学员管理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重点培训班次要派专人跟班。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校规校纪,从紧安排教学,从严要求学员,教育引导教师、班主任、组织员等做好学员的服务和管理。干部所在单位要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不安排工作,不派人看望,为干部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创造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本规定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中央组织部将适时检查本规定落实情况。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项目介绍 鄂尔多斯市海瑞软件 善于学习,就是善于进步。党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发展都告诉我们,没有全党大学习,没有干部大培训,就没有事业大发展。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崇尚学习、积极学习、持续学习、深化学习,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学习,更好的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 抓好全党大学习、干部大培训,就要有好渠道、好方式。干部教育培训系统就是为了实现更加高效、更加全面的管理和了解干部学习情况,帮助干部提高学习效率,为更快、更好的培养干部思想和能力,更加紧密的跟上中央要求,最终实现为民服务的终极目的。 为实现干部参训过程的动态管理,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我公司自主研发了集在线报名、查询登记、统计分析和培训管理为一体的“鄂尔多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对学员资格审查、培训班次安排、学时统计管理等环节进行实时记录和网络管理,从而更好地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干部个人学习情况,有效提升了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从组织架构、培训教师和培训班等信息功

能,到学员参加培训的学习情况、过程监控、培训考核等方面,一键生成学习报表,以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更加直观的反应出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 首先,我们访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主页,进入系统的登录管理页面我们可以看到以国旗中的红、黄为主打色的页面,在兼顾和谐、美观以及流畅体验的同时,也紧紧与干部教育的主题相照应。 在进入系统后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本系统主要分为自助选学、培训管理、通知公告、系统维护四大主要功能模块。 一、自主选学 在自助选学的模块中,我们可以进行自助课程选学内容管理,其中包括课程管理、班级管理、培训通知管理。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逐步造就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实现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大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和“终身学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企业,结合生产,突出技能,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鼓励员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把员工个人愿景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员工在创造价值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原则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策略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围绕企业可持续发

展战略,教育培训管理坚持“全面、全员”的策略,即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坚持“强制性”的策略,即按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达到规定学时和完成各项培训指标;坚持“行政一把手”策略,即“一把手”是部门培训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应、引导”的策略,即培训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员工终身学习、岗位学习、学有所长。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实行公司、基层单位(部室)、班组(施工点)三级教育培训管理网络体系。 六、机构组成 (一)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总支委员会每周一次(可在业余时间进行),党支部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2次。 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坚持自学、讨论、参观、轮训等各种形式,对党员经常性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和先锋意识,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2、思想工作汇报制度每两个月党员向组长、组长向支部、支部向总支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和群众的反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汇报; 支部和总支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 总支每学期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组织观念,增强党性锻炼。 党的组织生活要建立必要的考勤制度,定期在党的会议上公布。党的会议不应无故缺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时,

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党的组织生活要认真严肃,充分准备,保证质量。 因公因事较长时间外出的党员,暂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回校后,应主动向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情况。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因病长期病休疗养的离退休党员,总支或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保持联系,向他们传达文件或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三次,每次会前都要充分准备,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和批评,保证生活会质量。支部委员和总支委员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5、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总支和支部要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直属党委规定的工作程序,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1)、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党支部接受入党申请书后,由支部负责人及时谈话,并指定党小组分工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经常性考察帮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和培训进修及博士后研究管理规定 为加强在职学历(位)教育及培训进修、博士后研究管理,理顺职工参加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历(位)教育 ㈠职工应坚持”按岗位需求报读,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若参加的学历(位)专业与现岗位专业需求不相符,该学历不作为晋升及调资的依据。 ㈡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 1、须为医院在编在岗职工,医教研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三年(含流动编制合同期,下同);护技药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 2、院内无该专业研究生导师,或所选院校或专业为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学校及导师,可跨院、校(系)报读,但需按程序审批。 3、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临床型硕士生、科研型博士生半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2月);科研型硕士生一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8月);临床型博士生脱产学习时间按其课程表累计时间计算。 4、科室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的10%,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在读不得超过1人;如同科室多人被录取,则在控制指标内按年资排序;年资相同按考试成绩排序。 5、在读期间经科室同意可申请脱产从事课题研究或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含延期),申请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6、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经导师及科室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生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博士生不超过6年(含休学)。 ㈢行政后勤部门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原则上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因特殊岗位需求在编在岗人员报读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程序审批,但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㈣合同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在编在岗职工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位)教育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 ㈤参加学历(位)教育,所需费用自付。 ㈥报考在职学习,须在报名前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审批。 二、培训 ㈠因岗位需要参加上岗培训,经人事部门批准其费用由医院支付;证岗合一人员的上岗证年审费由医院支付。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相关证书、发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在岗科室承担,医院补贴在岗科室70%。根据培训要求需到院内辅助科室轮转的,由在岗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需到院外科室轮转的,由编制所属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到院内辅助科室或院外科室轮转的,考核性补贴由医院承担,按核算科室平均奖发放。住院医师培训课程学习费由个人支付;阶段考试费由医院支付,不合格者,补考费用个人自付。属院区编制参加院本部医师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院区发放。 ㈢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考试培训、技工考级及各类外语、计算机学习等,一律利用个人假期,假期不足部分按”事假”程序办理,所有费用自付。

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组织管理好我校的党员干部,全面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年度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开展理论培训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之上,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紧跟党中央步伐,进行时世学习,对当前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在政治理论上做到不落后不落伍。思想是行动指南,始终保持着整个党支部成员思想的先进性。为我校党员干部能够在行动上工作上保持先进性提供思想保证。 在学习制度上,要注重学习计划的具体确定,确保时间、地点、内容、成员的准确到位。同时,通过多途径进行培训,如:专家讲座、专题研讨、时世分析、外校考察等。通过“多元化”的培训,塑造出一支高政治素质的的干部队伍。能够引领职教中心,协调快速发展,打造出职业名校、强校。 这项活动将贯穿13整个学年。力求作到每个季度培训一次。 二、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塑造“多面手”型管理人才 我校很早已经意识到,干部工作业务能力的单一化,不利于学校的管理和工作上的协调,很早以来,我们就实行了中层以上领导的轮岗制度,使中层以上领导在不同的岗位上都得到培养和锻炼,对工作性质都得到深入体会,深化了对不同岗位职责的认识,基本实现中层领导的互补性、替代性、协调性。 基于我校已取得成功的干部管理经验,本学年,党支部将对党员干部进一步培养培训,着重于专业知识培训和不同岗位领导方法培训。使他们业务过硬、思想过关,与时代接轨。确实能够做到无论放到那里都能独当一面。担负起学校不同岗位的重任。 这项培训内容,同样贯穿本学年始终。组织他们向老技师学习了解专业知识。不同部门领导互相座谈交流经验。要求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确实落到实处。 三、工作作风教育,营造良好社会声誉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成果,使党员教育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先进性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经党支部讨论,制定本馆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党员先进标准的时代性、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性、立足本馆的特殊性、讲求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实效性,用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深入研究,大胆探索,认真总结,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和满足新机制。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的作用,从而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中,用制度建设解决系本支部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用制度建设推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使党组织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勇当先锋,创造成长。 一、主要内容 1、以提高党员素质为目标,构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 (1)教育培训内容。党支部要按深化创建学习型活动的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每季度规定具体学习篇目和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 —1—

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三是道德品质教育。四是组织纪律教育。五是执政能力教育。六是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 (2)教育教训的方式和时限。一是正面教育。坚持周三、五的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成员每季度党员干部职工上一次党课制度,设立专门的理论学习板块,展示学习成果。二是互动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在过好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三是自我教育。党员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交流主题,在支部的集中学习会上进行‘述学“,使党员学习由组织引导转为自觉行为。 (3)教育培训成果的评估和运用。党支部采取书面测试、民主测评、查阅笔记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合理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把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和学习成果作为对党员测评的重要依据,与党员民主评议、先进评比挂构,促使党员提高学习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4)教育培训的管理。加强党支部和组织部负责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培训管理,实行党员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员在教育培训中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学习材料、学习时间学习成果进行检查和认定。 —2—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 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 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剩余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学费报销日起三年)}×培养费用总额。 六、薪资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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