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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

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目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1、日常维护

2、一级维护

3、二级维护

(二)非定期维护

1、换季维护

1)换入夏季维护

2)换入冬季维护

2、走合维护

三、车辆修理内容和标准

(一)大修

(二)项修(总成大修)

(三)临修

四、车辆报修程序

五、车辆修理及外委修理的审批权限

(一)车辆内部修理权限的界定

(二)车辆外委修理审批和结算

六、车辆内部修理保养过程的相关要求

(一)修理作业要求

(二)竣工验收要求

(三)建立《汽车修理档案》

(四)修理保养工期要求

(五)修理质量保证期及责任界定

(六)公司内部结算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修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一),《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技术,第三联:修配厂),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修理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本,一车一本,随车携带,车辆进行修理和各级保养作业后,驾驶人要随时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公司技术部要随时跟踪检查。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

车辆日常维护是各级维护和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基础,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程安全。由驾驶人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维护周期: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主要内容:

①坚持“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②保持“四清”:保持加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

③防止“四漏”: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④保持车容整洁。

1)出车前维护作业内容

⑴清洁汽车外表。

⑵检查门窗玻璃、玻璃升降、刮水器、后视镜、内视镜和门锁等是否有效安全。

⑶检查冷却水量、润滑油量、液压制动液量、燃油量、蓄电池电解液量是否充足,并检查上述液体容器的盖是否齐全有效。

⑷检查牌照、喇叭、灯具是否齐全有效。

⑸检查转向机构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可靠。

⑹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栓是否松动,并清除胎纹间杂物。

⑺检查转向盘自由转动量,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⑻检查钢板弹簧及U形螺栓是否完好紧固。

⑼检查发动机运转中有无异响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⑽检查有否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⑾检查车厢和货物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装载规定和拖挂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⑿检查随车装备和工具是否齐全,并随带必要的备件和配件。

⒀检查行车证照是否齐全。

2)行车中维护作业内容

⑴汽车起步行驶后,试验离合器、制动器、和转向系的工作状况。

⑵汽车行驶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

①发动机熄火、工作不稳、温度过高。

②发动机或底盘有异响和气味。

③仪表工作失常或失效。

④制动器失灵或制动气压低于警戒值(气压表红色部分)。

⑤转向机构工作失常。

⑥轮胎有明显的漏气或严重损坏。

⑦离合器工作失常。

⑶途中停车时

①检查有否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②检查制动鼓、轮毂、减速器、中间轴承、变速箱的温度是非正常,过热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③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有无损伤,并清除胎纹间杂物。

④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是否牢可靠。

⑤检车传动轴、万向节的连接是否牢固。

⑥检查钢板弹簧是否完好及其U形螺栓有无松动,空气悬架系统是否磨损或泄露。

⑦检车拖挂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⑧检车货物装载有否松动移位。

3)收车后维护作业内容

⑴清洁全车外表和驾驶室(车箱)内部。

⑵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⑶补给燃油量、制动液量、机油量、齿轮油量等达到标准,加注润滑脂(特指大型车辆)。

⑷检查冷却系工作情况。夏季检查百叶窗开度和风扇皮带松紧度,定期换水清洁;冬季气温低于3℃时,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应放净。

⑸冬季气温低于-30℃时,露天停放的车辆应拆下蓄电瓶,置于室内保温。

⑹检查各连接装置有无松动、脱落。

⑺检查悬架总成各部状况。

⑻检查轮胎气压,不足时应予充气。清除胎纹及并装轮胎间杂物。

⑼放净制动储气筒内的油、水,并关闭电源开关(特指大型车辆)。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⑽检查拖挂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⑾发现的故障和不良事项,及时排除或报修。

2、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修配厂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维护周期: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一级维护行驶里程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汽车使用条件的不同,由省交通厅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对于不便用行程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一级维护周期,其时间

(天)间隔可依据汽车使用强度和条件的不同。参照车辆一级维护里程周期确定。

一级维护作业内容(见表1)

表1:一级维护作业内容

3、二级维护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维护周期: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二级维护行驶里程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汽车使用条件的不同,由省交通厅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对于不便用行程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二级维护周期,其时间(天)间隔可依据汽车使用强度和条件的不同。参照车辆二级维护里程周期确定。

公司现有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原则上规定:

中型以上客运车、货车:10000公里,3个月;

小型客车:5000公里,6个月。

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间间隔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1)二级维护作业过程

车辆二级维护首先要进行检测,汽车进厂后,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和驾驶人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包括汽车动力性,异响,转向,制动及燃、润料消耗等)确定所需检测项目,依据检测结果及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从而确定附加作业。附加作业项目确定后与基本作业项目一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二级维护过程中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二级维护作业完成后,应经维护企业进行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由维护企业填写《汽车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2)二级维护工艺过程图如下图所示:

3)汽车二级维护检测、诊断

⑴对汽车二级维护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时,应随用该检测项目的专用检测仪器,仪器精度须满足有关规定。

⑵汽车二级维护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应参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或原厂要求。

⑶汽车二级维护检测项目(见表2)

表2:汽车二级维护检测项目

⑷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的确定,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故障诊断,确定以消除故障为目的的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和作业内容,恢复车辆的正常技术状况。附加作业项目确定后与基本作业项目一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

4)二级维护过程检验

二级维护过程中,要始终贯穿过程检验,并作检验记录。过程检验中各维护项目的技术要求,需满足相应的有关技术标准或出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5)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

二级维护作业内容包含一级维护作业内容,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见表3)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一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篇一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为了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一.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2.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二.一级保养:车辆每行驶500-3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 1. 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按规定部位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后桥的润滑油面高度,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 办法

Xx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公司、*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我公司车辆管理水平,“明确目标促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使车辆管理工作进壹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对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和考核。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对车辆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购置、转入,且于生产技术部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壹条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组成,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由生产技术部和部门车辆管理的关联人员组成。 第二条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委会的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从公司运营管理的角度负责指导公司车辆管理。审批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设置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决策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生产技术部的工作职责为: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车辆资产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规,且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且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车辆的更新、入户建档、报废等管理工作;协调且指导完成每年车辆的年审工作。负责安排车辆的大修、保养及维修工作。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车辆百km油耗标准的制定及油耗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参和台班费年度指标的测算和部门台班费指标的分解工作。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 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公司车辆保养制度

车辆保养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 做到每天“三段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周星期五为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保。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2500公里进行一次强制保养,行驶17500 公里进行二级保养。 4、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确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 修理的,必须经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同意,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原则上要2人(由分管领导安排)以上(含修后接车结算)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否则,不予报销。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经理说明情况,求得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强硬更换的不予报销。维修前须按公司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要求司机到场鉴修。 5、每天修车和保养车辆,驾驶员、车队内勤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归档。 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6、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保养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处以50-200 罚金,情节严重者交集团车队处理

检查细则: 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 .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 .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 .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 .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 .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0-06(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061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维修、保养行为,明确维修保养审核程序,保证维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 第三条车辆需要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向所在公司车队申报具体内容,并填写《车辆报修申请表》,由车队队长签署意见后,报集团技安科车辆维修保养审核组。 第四条集团技安科车辆维修保养审核组应及时对车辆报修项目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 第五条经同意后,驾驶员到定点厂进行维修,若在维修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维修项目,应立即与集团技安科审核组联系,以便进行补充审定。 第六条若驾驶员未按程序报审而擅自进行维修的,费用全部自理。 第七条凡维修价格在500元以上的报监察审计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八条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可以电话向技安科审核组报修,经同意后可就近维修,回公司后必须及时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并及时向技安科说明具体情况。 第九条对事故车辆,在申报维修前须请示所在公司领导,并通知所在公司车队队长及集团技安科,以确定在送修前的保险等事宜。 第十条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受损的,由当事驾驶员负责修理,费用全部自理,公司将视车辆损失情况给予惩罚。 责任认定办法:由集团车辆领导小组会同定点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出具技术报告。 第十一条车辆临近正常保养期限时应由保养人提出,审核组审核后送厂保养,逾期未提出或因为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损坏的,追究保养人责任。 第十二条维保审核组人员对报修车辆应预估费用,超过200元须立即报告技安科负责人同意。 第十三条定点修理厂费用由技安科负责人、维保审核组共同按合同期限统一审结,保养人负责报销。 第十四条集团高级商务车、驻外地办事处车辆由集团总裁办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维保及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集团员工自带车辆可自愿到集团招标定点修理厂维修,费用自理。享受团体修车优惠。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车辆报修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目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1、日常维护 2、一级维护 3、二级维护 (二)非定期维护 1、换季维护 1)换入夏季维护 2)换入冬季维护 2、走合维护 三、车辆修理内容和标准 (一)大修 (二)项修(总成大修)

(三)临修 四、车辆报修程序 五、车辆修理及外委修理的审批权限 (一)车辆内部修理权限的界定 (二)车辆外委修理审批和结算 六、车辆内部修理保养过程的相关要求 (一)修理作业要求 (二)竣工验收要求 (三)建立《汽车修理档案》 (四)修理保养工期要求 (五)修理质量保证期及责任界定 (六)公司内部结算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修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一),《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技术,第三联:修配厂),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修理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本,一车一本,随车携带,车辆进行修理和各级保养作业后,驾驶人要随时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公司技术部要随时跟踪检查。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 车辆日常维护是各级维护和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基础,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车辆最全最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车辆最全最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车辆修理保养细则 为了加强车辆修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一),《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技术,第三联:修配厂),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

于室内保温。 ⑹检查各连接装置有无松动、脱落。 ⑺检查悬架总成各部状况。 ⑻检查轮胎气压,不足时应予充气。清除胎纹及并装轮胎间杂物。 ⑼放净制动储气筒内的油、水,并关闭电源开关(特指大型车辆)。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⑽检查拖挂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⑾发现的故障和不良事项,及时排除或报修。 2、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修配厂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维护周期: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一级维护行驶里程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汽车使用条件的不同,由省交通厅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对于不便用行程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一级维护周期,其时间(天)间隔可依据汽车使用强度和条件的不同。参照车辆一级维护里程周期确定。 一级维护作业内容(见表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保养、维修、使用等细节规定

盛世基建车辆管理规定 目录 一、车辆基本信息管理 1、车辆基本信息 2、档案管理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规则 1、车辆卫生 2、车辆保养及其他费用缴纳 3、安全驾驶 4、车辆出入、加油、维修操作流程 三、私人用车规定 1、申请及油费负担规定 2、费用计算及收取 四、公司借用员工车辆规定 1、费用计算 2、费用发放 五、公司车辆外借制度 六、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附:车辆使用安全协议

一、车辆基本信息管理 1、西青公司车辆基本信息如表所示: 此表可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1)车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车辆的卫生、保养、日常维护,并定期检查有无异常声响,加玻璃水,加油等; (2)车辆按所属部分划分使用权限及费用报销归类(即管理人≠使用人);部门之间借用车辆,需经被借部门负责人同意。 2、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规则: 1)档案包括购车发票、保险单、备用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保养手册、用户手册及《车辆保养记录表》、《车辆事故记录表》等。 2)一车一盒一表:每辆车档案单独存放到一个文件盒内,保养记录、事故记录表单每辆车单独登记。车动,则档案动,避免因车辆调动导致档案丢失,实现历史可追溯。

(2)保管人:前台接待 (3)借阅规则:借阅人到前台完整填写《车辆档案使用登记表》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规则 1、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观(含牌照)无灰尘、无污渍、玻璃清晰干净;(2)车内卫生经常擦洗,无烟灰、尘土、垃圾纸屑,保持车内空气清新,无卫生死角; (3)车辆后备箱整齐、干净。 2、车辆保养 (1)汽车保养小常识 ●机油滤清器:5000-10000公里更换 ●空气滤清器:5000公里清理---20000公里更换 ●汽油滤清器:10000公里更换 ●空调滤清器:8000---10000公里更换 ●火花塞:30000公里更换正时皮带 ●正时皮带:60000---80000公里更换 ●传动三角皮带:40000公里更换 ●雨刮片:1年左右检查更换 ●空调机干燥罐:80000公里或3年更换 ●减震器出现漏油检查更换 ●轮胎胎纹深度低于1.6毫米或达到磨损指示标记更换 ●刹车片30000公里---60000公里检查更换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版本号:A17/0 JY/GZ-XZ-035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行驶安全,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维修和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确保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维修服务点的品质及成本,并对公司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车辆定损专家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 3)司机负责分管汽车的年检、维修及保养(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汽车日常清理。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确认保养、维修合格。 4)行政专员负责维修记录等资料的存档。 四、工作流程 1、保养 1) 保养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保养场所进行,司机不得自行选择保养场所。 2) 定期保养内容如下: a) 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 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b) 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2、维修 1)维修必须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司机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当车辆出现轻微故障,司机应将车辆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定损,

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发起《车辆维修申请单》审批,当维修金额<1000元,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批;当维修金额≥1000元,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车辆定损专家、车辆专用使用人共同审批。审核通过后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确认维修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3)当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司机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如故障严重,口头向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维修后回公司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当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汽车维修店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本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XXX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胡新华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本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本部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店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店。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 遵守本制度。 2、全体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店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作任何车辆,汽车在店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店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 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

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 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

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制度

1.业务接待岗位职责 (1)接待车主,受理车主的维修项目。 (2)与技术部联系、检测、确诊修理项目。 (3)确定维修项目的工期、价格。 (4)确定零配件供应方式及价格(自供、厂购)。 (5)车辆的交接登记。 (6)受理车主的附加要求。 (7)填写综合单,并及时传递车间及有关部门。 (8)负责追加项目和配件同客户的联系工作。 (9)负责车钥匙的保管和传递登记手续。 (10)负责出厂车的验收与客户的交车工作。 (11)负责与工期延长车车主的联系工作,小修提前1小时、大车提前1天报告车主。

(12)建立客户档案,负责客户的跟踪服务,填写跟踪服务表。(13)建立业务档案,负责填写业务接待的各种报表(业务接待统计表等)。 (14)负责客户的结账、收款工作,按期上报营业收入统计报表。(15)开具完工车的放行条(出门证),以及安规定开具保用证。(16)负责客户的咨询解答工作,开发新客户市场。 (17)做好客户委托的购养路费、保险等工作。 2.业务接待工作X围 (1)客房的接待、维修项目的确定;价格、交车时间的确定;维修合同的签订;供应配件方式的确定;车况证件的交接登记;工具及物品的保管;综合作业单的填写。 (2)车开进工位,钥匙的传送、保管手续。 (3)车间反馈来得追加项目,零件的更换与车主的联系。 (4)交车前一小时维修妥否的报告。

(5)车辆完工后的验收及通知车主。 (6)完工交接时用料情况、里程行驶情况对车主的交待。(7)车不能按期交付,通知车主。 (8)完工车开具保修证。 (9)业务接待验收车时认为不合格,退回车间的工作。(10)出厂车辆2~3天后的跟踪服务。 (11)客户的咨询解答。 (12)预约维修服务的登记。 (13)日、月、旬维修车辆的数量、级别、营业收入的登记。(14)客户投诉的管理及解释。 (15)维修价格的修订建议。 (16)公关及其他有关工作。 (17)完工车持结账单收款(通知仓库送单)。 (18)客户档案的整理、保管。

汽车维修车辆返修管理制度及流程

售后维修车辆返修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车辆外部返修操作流程: 1、当客户来我售后部抱怨车辆维修和车辆保养上次没有维修好时,首先接待的服务顾问应先了解清楚上次负责维修接待的服务小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此服务小组来接待客户。 2、此服务小组的服务顾问在对该车辆故障进行初步检测后,如果确定是上次维修不到位,应立即对客户的车辆进行返修作业并向客户致歉,同时填写《返修记录表》,并将此表立即传达到下一责任人—机电组长。如果是其它新的故障,服务顾问应按正常维修流程及有关制度进行操作,并做好客户相应的解释工作。 3、机电组长在接到返修车辆的任务委托书后,应立即认真高效地对返修故障进行排除操作,并严格把好自检关,待返修完毕将此车《返修记录表》送达到下一责任人——质检员/技术经理; 4、质检员/技术经理在收到此返修车辆的任务委托书及《返修记录表》后,应及时地对返修车辆的故障处理情况进行仔细的检查,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按内部返修规定处理。如果问题已解决,将此车《返修记录表》送达下一责任人—服务经理/服务总监; 5、服务经理和服务总监签署处理意见后将此车的《返修记录表》复印并保存,同时递交给原服务顾问,服务顾问在处理完此返修车后,将此车的《返修记录表》和维修任务委托书一同交客服部保存归档。 二、车辆内部返修操作流程: 质检员或服务顾问对车辆质检时,发现没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和相关规定,必须立即让服务小组成员进行车辆返工处理,直到检验合格。对于同一辆车同一故障内部返修三次仍不合格的情况,质检员

或服务顾问需填写《返修记录表》,按以上外部返修程序操作。 三、车辆内部返修和外部返修的处罚规定: 1、对车辆外部返修的处罚,因责任原因和操作不当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当事者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额的40%,当事人的班组长或主修人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额的30%,质量检验员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额的20%处罚,技术主管或车间主管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处罚,属于内部和外部返修的车辆,取消责任班组或当事责任人对该车辆维工时、产值、台次等项目提成考核的处罚。 2、在车辆外部返修或质量投诉中,车辆损失情节轻微和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当事人扣除100-1000元处罚,主修人或班组长扣除100-1000元处罚,质量检验员扣除100-1000元处罚,技术主管或车间主管扣除100-1000元处罚,对于外部返修车辆给客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及反响强烈的,公司和部门将对该事件另行处理。 3、在内部现场抽查中和外部返修中因表面现象清洁、异响、维修、责任心、操作规范等原因,可以通过听、看、查、摸等手段而没有检查出故障而引起的外部返修,其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的40%,当事人的班组长或主修人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的20%,质检员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的30%的处罚。服务顾问应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的10%的处罚。 4、在车辆维修中,因责任原因和操作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当事责任人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80%的损失赔偿,1000元以上的当事责任人承担其所发生费用总金额60%的损失赔偿,性质严重的将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5、内部返修车辆首次50-500元/次的处罚,同一主修和同一问题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维修和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所有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行政用车。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维护服务提供方进行评价及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驾驶人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审验;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 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响 4.1.3经常检查车辆是否缺油、防冻液,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4.1.4办公室负责人应对车辆不定期进行车辆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5定期保养 4.1. 5.1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指定的汽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填写运行记录,经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进行车辆维修及保养。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由办公室负责人检查---审批---对审批后项目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有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检查原因并判断,在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并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并对车辆维修进行质量反馈及记录。 4.2.5行驶途中发生的维修,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规的发票方可报账。 4.2.6维修费用预估超出1000元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 养管理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12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 定 Company vehicle daily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 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 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 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 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 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 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 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 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 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 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 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 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 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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