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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箱及应急药品管理办法

药箱及应急药品管理办法
药箱及应急药品管理办法

药箱及应急药品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应范围

为完善公司急救设施,合理配置药箱和正确使用应急药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药箱及应急药品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XX GG006 安全工作管理标准

Q/XXX GG007 标准化文件编制、发放、实施、修订标准

Q/XXX GG010 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

Q/XXX GZ003 企业伤害事故急救指南

Q/XXX RG005 办公区域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药箱

药箱是指用于工厂的小型医疗箱,用于存放一些应急药品及简单急救包扎用品。

3.2 应急药品

应急药品是指为解决小范围割伤、轻度擦伤或局部刺伤等一般性伤害而配置的现场应急药品。

4 权责

4.1 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负责药箱及应急药品的配置和采购工作。

4.2 行政人事部经理(副经理)负责联络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急救培训,使企业急救员符合急救要求,熟练掌握急救手法。

4.3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指定培训合格的企业急救员管理所属区域的药箱及应急药品。

5 管理原则

5.1 应急药品的配置、使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使应急药品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现场应急处置效应的作用。

5.2 应急药品不是福利待遇,应按标准规定以实物形式配置发至各区域。各区域应按标准

执行,不得任意扩大应急药品配置使用范围。

5.3 应急药品的配置应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的要求,对不同劳动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置不同的应急药品。应急药品是现场应急处置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不得挪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6 管理办法

6.1 药箱设置

6.1.1 公司每个独立的工作区域或生产区域应至少设置一个药箱。如办公区、宿舍、食堂、仓库、生产部办公室、生产车间、注塑车间等。

6.1.2 各区域药箱应定点放置,尽可能靠近生产现场或公共区域,且应清晰明了,明确标识,药箱不得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为他用或变更位置。

6.1.3 药箱内应急药品应配置齐全,包括但不限制于如下应急药品:医用剪刀、医用镊子、创口贴、红药水、风油精、过氧化氢溶液、止血绷带、消毒纱布、医用棉球、烧烫伤药膏、医用胶布、消毒剂(医用酒精/碘酒)、一次性医用手套、医用脱脂棉、消炎药、滴眼液、云南白药喷雾剂等。某些生产区域因其急救需求的特殊性,可以增加其它应急药品。

6.1.4 药箱内应保留《药品清单》(附录A),且《药品清单》应和药箱内存放的应急药品一致,如内部要求有增加或减少,企业急救员应随时变动《药品清单》。

6.2 药箱管理

6.2.1 企业急救员应每周清点药箱内应急药品,对使用完毕的应急药品应及时补充。

6.2.2 企业急救员应将区域所需应急药品统一提报给部门文员或统计员,由其前来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统一领用。领用药品时应如实填写《药品发放登记表》(附录B)。特殊药品无库存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见“Q/XXX RG005”中表单)申请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购买。

6.2.3 企业急救员应每月检查药箱内应急药品的有效期限,对过期无效的应急药品应及时更换。

6.2.4 药箱应保持干燥整洁,并定期由企业急救员消毒清洁。

6.3 应急药品使用

6.3.1 应急药品使用应在企业急救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当企业急救员不在时可依据药品说明书使用。

6.3.2 应急药品在使用后应及时填写药箱内的《药品发放登记表》,如实登记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时间,领用原因,并由药品领用者签字确认。严禁单独将应急药品带离药箱或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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