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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一、前言

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工厂财产安全,并成立深圳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工厂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预防管理,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沟通,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

二、公司简介

本公司创建于是1998年,是集模具设计、制作,注塑成形,喷油、丝印、移印和装配于一体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中外合作)。具有独立的进出口经营权和自主报关资格。已获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座落于中国深圳市福永凤凰山下,东临广深高速公路,西接107国道,毗邻香港,距深圳国际机场和福永码头仅5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

公司厂房面积4860平方米,现有员工110余人。

公司秉承“精准,诚信”的经营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完美的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所生产的儿童溜冰鞋、组合斜台、百洁擦、足球门柱等远销欧美各地。自主设计生产的便携式行李车荣获多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与康佳、英华利、佳创电子、金浪网络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的业务联系,所生产的大量液晶电视、卫星接收机、遥控器、数码相机等家电、通信、礼品外壳畅销海内外。

1、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部门主管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本规定。

(2)各部门经理(或主管)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各主管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检查并考核下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人员。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10)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11)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

(12)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副总经理按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2)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各部门开发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组织各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工作。

(9)定时召开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安全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四)、部门经理(主管)的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9)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五)、车间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1)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六)、领班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与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与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护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行,推广经验。

(6)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七)、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八)、注塑机工安全生产职责:

(1)工作前要检查机器运转情况及部位性能是否正常。

(2)装模具时,上模螺丝要固紧,下模压板要平稳固牢。导柱模时严禁将导柱与套筒脱离。校模时必须停车。

(4)机器开动后,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一边操作一边与他人谈话。严禁将手伸进模具工作部位。小零件要用镊子送取。注塑机门开关后,必须立即松开,确保安全。工作中严禁一人操作一人送取料.

(5)发现机器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机修或主管人员,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

(6)应定期检查冲床油路和电气安全情况,保证机器处于良好状态。

(7)末经有关人员允许,不准私自开机器。

(九)、喷油工安全生产职责:

(1)工作时要穿戴好所规定的防护用具。

(2)工作前必须开启通风机。工作完毕后关好各种动力、电气设备。

(3)已喷漆的零件,必须自然干燥10——15分钟后,才能放入电烘箱烘干。

(4)工作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烧焊、敲击、穿钉鞋和从事一切易引起火花的工作。开启铁桶应用铜制工具。

(5)禁止在电烘箱附近放置油漆、溶剂、废汽油和棉纱等物。

(6)必须定期清理喷漆室、工作台和电烘箱。废溶剂必须定期送回收库,禁止大量存放废溶剂。

(7)工作内禁止安装使用无防爆装置的设备或易发生火花的设备。

(8)工作区的必须备有适量的灭火器,并经常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9)禁止用汽油或其它易燃溶液洗刷地面。

(10)溶剂、漆料应有专用地点放置并加盖封好。

(11)喷漆所用的喷枪、毛刷、工夹具等,使用后应擦洗干净,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十)、丝印、移印工安全生产职责:

(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印油、油漆较大量的连续作业线,必须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手套。

(3)在丝、移印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需丝印、移印的工作,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5)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1米以内,不准丝、移印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作业,

(6)易燃物品,只可领取当班的用量。

(7)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物品应放到指定位置。

(十三)、办公室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公共安全生产及所属范围内的防火灭火工作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遇到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积极地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抢险、抢救活动。(3)对已发生的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4)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消防大检查。参与日常的公司安全活动。

(5)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在公司员工中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员工的安全负责。

(6)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7)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员工加班、加点,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8)会同公司安全部门对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工人)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10)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工作调动,应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11)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要加强教育,经说服教育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十四)、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工作前必须检查手用工具是否正常,并按手用工具安全规定操作。

(2)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

工作地点要经常驻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3)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

(4)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汇流排上的开关、管道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挂上“有人检修,禁止使用”的警告标志,防止误开机床发生事故。

(5)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

(6)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7)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

(8)使用手钻要穿戴好绝缘护具。朝上钻孔时应戴上防护镜。

(9)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

(10)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内。

(11)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起重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

(12)使用行灯必须用36V或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13)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好。

(14)试车用电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将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

(15)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住,以免滑倒。

(16)使用电动或手摇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7)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进入导致断指事故。(18)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

(19)修理受压设备时,应按照受压容器规定进行。

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提高各阶层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特别是恶性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公司安全教育程序,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教育

a.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安全主任主讲。

内容:

?介绍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讲解消防知识;

?对过去所发生的典型工伤事故进行分析,让员工理解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新员工每人发《员工守则》一本并签收。

b.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组织,部门经理主讲。

内容:

?介绍本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

?安全作业规范和安全记录;

?介绍部门有毒有害作业,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介绍过去发生的工伤事故,总结教训,并指出事故预防方法。

c.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组织,并由班组长(领班)主讲。

内容:

?本班组的生产任务、产品;

?本班组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性能、特点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

?本班组工作所涉及的安全作业规程;

?劳保用品的性能,使用及维护保养方法;

(2)经常性安全教育

a.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由安全主任组织,不定期举行安全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厂员工或某工种、某工序作业员工。以专题讲座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进行。培训导师由安全主任、专业工程师或专业技师担任。

b.班前安全早会:每天班前二十分钟为班前早会时间。班长利用此时间在员工中进行

安全教育和宣讲。内容可为:

?近一段时间班组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公司最近发生的工伤案例;

?新设备的安全操作介绍;

?学习国家或地方政府最近颁布的安全管理法规;

?公司颁布的安全管理条例、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c.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由安全主任组织并主讲,或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培训对象为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理论性较强,可为:

?安全管理概论;

?工伤事故管理;

?事故致因理论;

?本质安全理论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

(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需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2)每次安全教育培训都应签名,签名表交行政部存档。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和考试试题。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安全教育培训应注意的问题

(1)用表彰和奖励的方法来促进学习。在生产中坚持以安全作业规程来进行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应进行表彰。使学习成果得到巩固,并对别人产生影响。对只注重埋头苦干而不顾安全,但也获得较高产量的员工,则不予表彰和奖励,以免误导。

(2)让员工了解到学到什么东西。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就是克服原有的错误知识和改变不良操作习惯的过程。员工在进行新法操作时,一定有不方便或效率不高的现象,但一旦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2)注意安全教育“段”的划分。员工接受新知识和新技术是一个由知到会,由会到熟练的过程,基层主管应充分认识到,急于求成反而达不到原有的效果。

2、安全会议制度

为掌握和了解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3、每周各班组召开一次会议,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本周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

4、每年召开二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制定改进措

施,确保安全。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

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6、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7、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式,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

施。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各层面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能真正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在生产中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奖励先进,惩罚违章,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先进评比方法和奖励

1、安全生产先进部门: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考核按部门主管及作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设备安全状况,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和年度工伤事故同比变化情况等方面进行。每年初对上年度公司所有生产部门进行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得分居前的部门将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称号,同时填写《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申报表》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部门进行物质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的考核按班长、作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设安全状况;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和年度工伤事故同比变化情况等方面进行。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由

各生产部门在每年初填写《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申报表》进行申报,每部门只准申报一

个班组,交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比,从中选出四个得分靠前的班组授予“安全生

产先进班组”的称号,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考核按作业员工安全意识;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违章记录;发生工伤的次数;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上年度安全生产

先进个人由各生产部门在每年初填写《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进行申报,每部门

只有一个申报名额,交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比,从中选出五个得分靠前的员工授

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

(三)、惩罚

1、员工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处罚规定

?员工第一次违章处以10元罚款,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同一作业,再次违章,处以30元罚款。

?违反起重、电气作业规程,第一次违章处以20元罚款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再次违章,处以50元罚款。

?因违章作业导致自己或他人工伤的责任工伤事故,发生轻伤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重伤对责任人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一年内有记录的违章超过三次,给予警告处分。

?员工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责任工伤,给予警告处分。

?判断违章处罚所需证据,以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为准。

?判断责任工伤事故,以《工伤事故调查表》为准。

4、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未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每次分别对班长、主管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未按“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及时、彻底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每次分别对班长、主管处以50元、100元罚款。

?每月对工伤事故进行总结时,发现所属班组、部门员工有记录违章超过班组、部门总人数一半人次,分别对班长、主管处于50元、100元罚款。

?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员工致残,每一次扣除部门奖金500元。

?受处罚班长、主管、班组、部门自动失去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班组、部门评比资格。

?安全管理人员所承担的管理责任及处罚条款,由公司另行制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及时发现生产过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纠正员工在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恶性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安全、改善劳动条件,规范公司安全检查作业程序,使之具备可操作性并符合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针对现场人和物来进行,即检查作业员工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同时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内容。可总结为: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3)安全检查的形式

a.定期检查

?方式

坚持公司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制度,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对员工生产安全的负责

程度。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的建立健全情况。

●查记录: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查隐患:查动力设备、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及整

改措施。

b.日常巡查

各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安全督察员必须保证每日巡查两次以上,及时指出员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并督促其改正,对无视安全的行为作出纠正处理,对设备存在的故障及时整改。

c.专项检查

成立由相关专家、设备管理工程师、安全主任、安全督察员等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冲减压设备及消防设施等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d.季节性检查

在各个季节到来之前,由相关部门组织对受季节影响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如:冬季的防火检查;台风季节的防雨排水检查;夏季的防暑降温检查等。

(4)安全记录表

a.安全主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建立档案。

b.部门和班组建立自己的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填写。

c.建立《专项检查登记表》并填写存档。

(5)隐患整改

a.任何形式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收到《安

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主任跟进整改过程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b.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目的是及时发现并消除

安全隐患。各部门在隐患整改时必须端正态度,做到“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即定措施,顶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凡能自己整改的不推至班组,班组不推至车间,车间不推至部门,部门不推至公司。

c.列出整改计划,对每次查出的隐患,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分出

轻重缓急,列出整改计划,并认真督促、协助整改部门按其完成。对因资源、技术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措施进行预防外,应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妥善解决。

(6)严格奖惩

对认真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的部门和班组进行嘉奖,并记录在案,作为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班组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不认真、应付了事,整改隐患不力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者,应严格惩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3)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公司各单位(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6)公司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定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8)隐患治理: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

a.隐患的现在及其产生的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方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要求

?人员需求: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要求

?治理时限: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那个隐患治理的时限。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9)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

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期限完成。

(10)各单位(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11)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俺去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按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各单位(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14)奖罚

a.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b.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处理。

(15)本制度即日起实施。

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

(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制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被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登记,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制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行政部门复查后,报副总经理终审批准。

(9)作业前必须对现场检查、清理现场,做好防范措施,并制定专人看管现场;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动火作业,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火种或不安全的隐患。

(10)必须在划定作业范围,并作出明显的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周边必须制定专人监护,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11)动火作业如果使用无效专业证件或非专业人员,或不按管理规定进行作业的,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2)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13)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14)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1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16)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想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17)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18)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19)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20)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7、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哟管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个(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

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及以上的(或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一次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

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2、事故的报告统计:

?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公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3、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城: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公会组织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

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及时、准确地掌握员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

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生产安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

(三)全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2、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检查、考核。

(四)定义

1、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

性中毒事故。

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

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

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

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5、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

失的事故。

6、交通伤害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

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五)管理内容

1、事故分级

?伤亡事故等级划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等级划分: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生产设备事故等级划分: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立即处理外,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直接或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办公室。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

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

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公司负责人。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

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

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对重伤、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

?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后,公司安全组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入厂区。

3、事故调查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轻伤事故由厂长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车间等有关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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