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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定义特点与文种

公文的定义特点与文种
公文的定义特点与文种

公文写作知识讲座

一、公文的定义与特点

(一)定义: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二)特点:权威性、规范性、工具性。

二、公文文种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的写作格式

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一)国家行政机关正式公文的文头一般由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等组成。占文件首页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用横隔线与正文分开。

1、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函只署发文机关名称),置于首页的上端,用庄重、醒目的字体套红印刷。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牵头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只用主办机关的名称。党委和政府联合行文,党委排列在前。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标于括号内的年份、顺序号组成,位于文件名称之下、横隔线之上正中位置(函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标题的右上方)。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上报的文件,应当在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右端标明签发人姓名。

4、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视文件内容需要从上至下依次标注在文件名称的左上角。秘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紧急程度分为“急件”、“特急件”。机密、绝密文件应标注份号。

5、政府令的文头由套红印刷的“政府令”和编号组成。政

府令的编号为“第

(二)公文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等。

1、标题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内容提要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公文标题的作用:一是揭示内容,点明主题,使人一目了然;二是给公文定名,标题就是该公文的名称,便于收文机关登记管理,便于查找询问。公文标题位于横隔线之下居中位置。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不能以引用文件字号代替内容提要。

2、主送机关

指收受、办理文件的单位。俗称“抬头”。除“公告”、“布告”、“通告”以外,正式公文一般都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名称位置一般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顶格位置书写。“决定”、“命令(令)”、“会议纪要”等文种,主送机关可置于文尾主题词之下,发送栏内抄送机关的上方,标为“主送:

同时送其它机关,用抄送形式。

3、正文

即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的核心部分。需要使用序数符号标明层次时,一般排列顺序是: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

“(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行政规章视需要按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正文的位置在主送机关以下。较长的公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正文的写法从内容上讲,要把事情交待清楚,什么事、什么问题,准确无误。观点要鲜明。需要受文单位做什么,解决什么问题,准确明白。从形式上讲,条理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确切,标点符号准确无误,篇幅力求短。

4、发文机关

是指正文之后、附件之下所署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机关的位置在正文之后偏右下方。如果正文占满了公文纸的全页,不得不在下一页落款时,可将落款放在空白页,同时,必须在落款前的空白处用括号加以注明:“此页无正文”。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也可用单位的印章代替)

5、成文时间

是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经会议批准的文件,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按最后一个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成文日期使用公元纪年,用汉字书写。成文日期的位置一般在发文机关的下面。成文日期是文件生效和查阅的重要依据,要求准确、完备、具体,不能忽视。

6、印章

印章是发文机关表示对公文负责并标志公文生效的凭证。公文除会议纪要外,都应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非规章性文件,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在成文日期处,上边沿不压正文,下边沿骑年盖月。会议通过的“决定”,日期可注于标题之下,印章可盖在正文末尾发文机关处。

7、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附件名称注在正文之后,文件落款之前,如有两个以上附件应注明附件的顺序。附件与主件订在一起发送,如不能订在一起,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主件的发文字号和附件的顺序号。

8、抄送机关

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需要了解该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需注意几个方面:抄送机关不能滥抄滥送,也不能漏抄漏送;请示公文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或同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要抄报直接上级机关;向下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不要再抄报上级机关。

(三)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发送栏、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共印份数等项。

1、主题词:标于文尾部分发送栏之上。上报的文件从受文机关制发的主题词表中选词标注,其它文件可从本机关制定的主题词表中选词标注。标注主题词不少于2个不超过

7个。标注主题词应准确,规范。

2、发送栏: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栏之上。抄送范围如涉及各方面机关,一般按党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军队、政府部门的顺序排列。发送机关的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正文中已标明主送机关的,发送栏只标明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栏位于发送栏之下,左端标注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右端标注印发日期。翻印文件,此栏标注翻印机关名称和翻印日期。

4、文件印制份数标注在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栏之下右侧,标注有“(共印主题词、发送栏、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栏之间分别加横线分开。

公文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公文纸一般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左侧装订。“布告”、“公告”、“通告”用纸大小,视实际需要确定。

四、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分类

(一).按公文的来源分收文和发文。

(二).按行文关系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

2、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往来的公文。如议案、函、通知、通告等,会议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3、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命令(令)、决定、公告、通知、通告、通报、会议纪要等。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下行文,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通知、通告、会议纪要可以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用于平行文的通知、通告、会议纪要主要涉及需要周知性的有关事项。

(三)按性质、作用分为指挥性公文、公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等。

1、指挥性公文:指上级机关制发的对下级机关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公文。主要有命令(令)、决定、通知、批复等。

2、公布性公文:指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公文。主要有公告、通告等。

3、报请性公文:指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公文。主要有报告、请示等。

4、知照性公文:指通知、关照类公文。主要有决定、公告、通告、通知。

5、记录性公文:指以记载公务活动、归纳会议精神、议定事项等情况的公文。主要有会议纪要。

(四)按时限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常规公文。

(五)按保密要求分为保密公文和非保密公文。

五、机关常用公文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一)通知

1.文种特征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时使用的一种公文。通知的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

按照通知的内容及作用分为以下四类:

(1)指示性通知。主要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布置带有普遍性的工作,作出相应的指示时使用的通知。

(2)转文性通知。上级机关向下转文,必须标注主送机关,说明转文目的,并对受文机关提出执行要求。具体分为批转性通知、转发性通知和发布性通知。

(3)事务性通知。用来传达、安排事务性工作的通知。如会议通知、机构变动通知,更改名称通知、启用印章通知等。

(4)任免通知。上级机关向有关部门正式传达相应的人事任免事项的通知。

2.结构模式

(1)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构成。

(2)主送机关。要明确阅知对象,规范地标识出主送机关。对一定范围内的普发性通知,应在附注处标明发送范围。

(3)正文

①指示性通知大致由发文缘由、通知事项、通知尾语(特殊表述可不用尾语)构成。

②转文性通知主要分二种写法,一是简写式,直接写明转文的原因,依据或目的,提出转文的一般性要求。二是繁写式。在简写式的基础上,强调二点,一是被转公文所涉及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对贯彻执行被转公文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

③事务性通知。大致由通知的背景、根据及目的,通知的事项,通知的尾语三部分组成。

④任免通知。大致由任免依据和任免事项二部分组成。

(二)报告

1.文种特征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一种公文。报告可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角度划分。按性质划分,有工作报告和情况报告;按内容划分,有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行文目的划分,有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

2.结构模式

(1)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

(2)报告引据。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开头。要用简明扼要的语句交待出全文的主要内容或基本情况,也可陈述有关的背景或缘由。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开启下文,其后用冒号、句号均可。

(3)报告事项。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主体和核心,要准确简要、条理清晰地将有关工作或事件的情况表述清楚,并加以扼要分析,以便给人以全面、深刻的了解。撰写时要紧紧围绕行文的目的和主旨进行陈述,如是汇报工作,则应首先写明工作的基本情况,其次写明主要做法和成绩,包括采取的办法、措施以及由此带来的直接效果等,最后写明还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的大体工作设想。

如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和要求,应首先扼要叙述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或任务后再写明处理的大致过程,包括采取的办法或措施,处理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进一步陈述的事项等,最后交待处理结果,同时征询上级机关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如是就某项工作中的错误向上级机关检讨,应首先陈述错误的事情概况,继而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及应负的责任,最后写明处理结果及今后的改进意见。

(4)结尾。报告的结尾一般有较为固定的结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等,要另起一段,独占一行。

3.写作要点

(1)正确把握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的侧重点。

写好综合报告,需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详”与“略”的关系,“事”与“理”的关系。

写好专题报告,要注意一是速度要快,二是内容要专,做到“一事一报”,三是情况要实。

(2)篇幅要简短,用语要精炼。

(3)报告一般采用以下三段式写法:

①情况——做法——问题(意见);

②做法——问题——今后意见;

③情况——问题——今后意见;

④情况——原因(责任)——下一步打算;

⑤情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⑥情况——问题——建议等。

撰写报告掌握“三段式”的基本写法,对提高撰写质量和效率帮助较大。但要注意的是,“三段式”只是一个基本的写法,并非所有报告都必须用“三段式”。

(三)请示

1.文种特征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公文。请示的适用范围较广,凡涉及有关方针政策界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要上级机关予以审核批准的事项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时,均应以“请示”行文。各机关都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对属于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即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和办理。

请示文种的分类比较复杂。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其分成不同的种类。为方便起见,我们从请示的内容、性质和功用的角度切入,将其分为两大类:一是批准性请示。即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或某一问题直接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二是批转性请示。此类请示通常是下级机关就某一方面的工作制定出办法或措施以后,因职权范围所限,无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贯彻落实,遂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要求批转给有关单位办理,这类请示被批转后,实质上即已成为上级机关的决定意见。

2.结构模式

请示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拟写请示标题,必须着力写好“事由”,要明确、简洁地表述出请示核心事宜,以便上级机关准确了解和把握。

(2)正文。正文部分是请示的核心内容,它要载明以下两方面事项。

一是请示缘由;二是请示事项。即请示的具体内容,要将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和事情和盘托出,请求上级机关作出答复。写好请示事项,关键在于两点:一要明确,二要具体。写好请示,还应注意要选准角度和行文的逻辑性。

(3)尾部。请示的结尾一般有较为固定的结语,以示对上级机关的尊重。通常写法是“妥否,请批示”。要特别注意请示的结语中绝不能出现“报告”字样。

3.写作要点

(1)请示非从属报告,也不等于函。请示是党政公文中一个独立的文种。一定要注意报告不能与请示混用。凡是需要上级机关明确答复意见的问题用“请示”,如仅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问题而上级机关可以批示也可以不批示的用“报告”。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这里的上级机关是指有隶属和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并非指没有隶属关系的

某一专门业务的主管部门,也非指与自己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级别比自己高的单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两种情况:一是平级单位申请批准,宜用“函”,而不应当使用“请示”;二是非隶属关系单位的申请批准,因为它们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因此,应用“函”而不能使用“请示”。

(2)把握好请示的内在逻辑。一份请示不论文字长短,其内在逻辑均是由“为什么要请示”和“请示什么问题”两大层次组成。所谓“为什么要请示”,通常包括请示的背景和缘由;所谓“请示什么问题”,即要求上级机关为我们解决什么问题及怎样来解决问题。注意其他文种的目的句,通常置于开头,唯独请示是在第二层次之首。

请示的结尾用语,按照惯例,通常是“妥否,请批示”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办理)”等。

(3)做到一文一事。写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即一篇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多头请示容易使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延误批复时间或者由于批复意见不一致,使下级难以适从。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在请示问题时,应当本着谁有权力批准这一问题就请示谁的原则,可将另一上级单位列为抄送,以便对方了解情况。如果是行政关系在中央、省市,而党的关系在省市、地县的,

不能把党、政上级机关一并列为主送,应当按照党政各自的分工范围,或以党委、党组织的名义请示上级党委,或以行政名义请示上级行政机关。

(四)批复

1.文种特征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请示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公文。它的内容涉及面比较窄,除了直接回答所请示的事项以外,无需涉及其他问题。

作为答复性的下行公文,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专一性。它是专门针对下级机关“请示”这一文种使用的,回答的问题是请示中的具体事项,先有请示,才有答复。批复又属被动行文,是应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的。二是指示性。批复要对下级机关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答复,往往要求下级机关将执行情况上报,以便检查了解。因此,从行文效能上看,批复具有指示性。三是政策性。批复的本身往往体现了上级机关在这一问题上的政策精神。

2.结构模式

(1)标题。批复的标题与一般公文的标题有所区别。具体写法有以下三种。第一,由批复机关、请示事项(问题)

和文种组成。第二,由批复机关、原请示题目和文种组成。第三,由批复机关、请示事项、请示单位名称和文种组成。拟写批复的标题时要注意:一是三要素要齐全;二是发文机关必须用全称或法定简称;三是事由必须精练地提出具体事项及批复意见,句式可用“关于……问题的批复”,“同意……的批复”。

(2)正文。一般由引语、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①引语。即批复开始的第一段或第一句话,这是批复的根据。通常要写清楚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下级机关请示的问题或发文字号;二是简要引述来文所请示的事项。

②主体。这是批复的中心内容。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明确答复。内容简单的只表明同意或不同意;应该或不应该。内容复杂的,除表明不同意的态度之外,有时还可以考虑要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以便下级机关接受;对于同意的事项,也可同时指出如何才能保证批复事项的完成,或如何防止某些问题的出现。

③结尾。批复的结尾比较简单。一般只需在正文之下另起行写出“特此批复”、“此复”即可。

3.写作要点

(1)针对性要强。凡批复都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发,因此,批复的内容、语言必然与请示的内容紧紧相扣,直接回答下级请示的事项。

(2)态度要明确。批复是对下级机关来文表明态度,是可办,还是不可办;是好,还是不好,应直接予以说明。

(五)函

1.文种特征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函在实际行文中形成了多种类型。从内容和作用上看,包括:

(1)申请函,即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的函。

(2)商洽函,即用于请求协助、商洽解决办理某一问题的函。

(3)询问函,即用于询问有关事项的函。

(4)答复函,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询问或主管部门批复申请事宜时使用的函。

(5)告知函,平级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通知事情时使用的函。

从行文方向上看,函有来函、复函。

函是一个正式文种,行文时要采用正式文件的标印格式,不能把便函(即公务便信)视为函,也不能认为函包括函与便函,便函不是正式公文,它与函没有直接关系。

2.结构模式

(1)商洽函的写法。商洽函的标题,一般要写明商洽事项,并加上文种。正文一般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商洽原由。二是商洽事项。

(2)询问函的写法。这类函的标题应包括三项内容,包括询问单位名称、询问事项和文种。

询问函的正文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询问的目的。即说明为什么要询问,也就是发函的理由。二是询问的内容。这一部分是主体,要像出“试题”一样明确而又具体,使对方一看便懂,以便依题回答。

(3)答复函的写法。答复函的标题一般应载明三项内容:答复单位名称、答复事项和文种。

这类函的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告知情况,二是答复意见,三是结尾。最后以“此复”、“特此函复”或“谨作答复”等作结语,有时也可不用结语。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在日常的公文写作中,经常有同志文种混用,在这里,结合新颁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简要谈谈常见且易混淆的几种文种如何区别,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希望文秘工作者来共同探讨,以便提高我们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1、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事宜给予批准或明确答复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向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需要批准答复。 2、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报告则不受行文时限,事前、事中、事后皆可行文。 3、请示内容单一,要求一文一事,以便上级及时处理;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皆可。 4、请示中可以反映有关情况,要有请示事项;报告中决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5、本机关难以解决或难以回答的问题用请示;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可解决或已解决的问题用报告。 二、请示与申请的区别 1、申请是因业务或事务需要,按规定完成法律程序向上级或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社团说明理由,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批准的一种事务文书,也叫申请书或申请表。请示和申请都有请求原由、请求事项,但请示是法定公文,申请为专用书信,属于不同文种。 2、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录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 3、请示的行文对象固定,而申请的行文对象不定,请示的内

容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公务或政策问题,写法规范。申请的内容不以系统、部门为限,写法不强求一律,且常以填写有关部门印制的各种表格代替。 4、请示的作者是法定的机关、团体,而申请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机关、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递交申请,有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或提交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等,而请示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请示可以带附件,附件是请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 三、批复与批示的区别 批复和批示都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来文所作出的指导性 意见,若分不清“请示”与“报告”,必造成批复与批示的混用。 1、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请示作出的同意与否、批准与否的答复;批示是上级机关或领导者有选择地、主动地就下级来文中的较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作出的指示。 2、批复是法定公文,而批示不属此列;批示多以批转、转发下级来文的通知的形式下发。 3、批复对应的文种只能是请示;批示的对象则有报告、总结、调查报告等。 4、批复的结尾往往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词语;批示则用“望参照执行”、“望依此办理”等。 四、报告与汇报的区别 汇报又称“综合反映”,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或在本部门、本系统内交流情况的一种事务文书,报告与汇报都是陈述性文件,都可以用作向上级反映情况,但它们有如下区别: 1、报告是公文,由法定的作者制成,以机关,团体的名义发出;而汇报一般不作正式文件,汇报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具有法定公文的权威和效力。 2、报告按公文处理程序制作,签发、上报,具有汇报性;而汇报一般作为内部文件刊登在“简报”等内部刊物上,用以推动本

种公文分类 五

种公文分类五 13种公文分类(2009-08-19 12:29:21)转载标签:文化 公文简介 1、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文件。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务文书),则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具有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2、公文的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3、公文撰拟的过程(公文形成的环节) (1)草撰。秘书人员根据领导意图下笔起草公文稿的过程; (2)审核。机关部门领导或办公部门初步审核拟成文稿的过程; (3)签发。机关领导参照审核意见,审阅定稿并签署发文意见的过程;

常见公文文种区别

一、决定与命令的区别 1、决定在使用权限方面没有命令那样的严格限制。 2、在表达方面,命令高度简洁,只表达作者的意志。决定则既要表达意志要求,又要阐发一定的道理。 二、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从宣告事项的重要程度看,公告重于通告。公告是郑重地宣布重要的事项,通告是发布应当遵守的事项。 2、从宣告事项的应知范围看,公告大于通告。公告是“向国内外”,范围广;通告则是“在一定范围内”,针对社会某一方面。 3、从宣告事项的发文机关看,公告的发文机关级别高,党的领导机关一般不使用“公告”;而通告则上自中央、下到基层,无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使用。 三、通告与命令、通知的区别 1、通告一般不按隶属系统逐级下达,而是直接面向内容所涉及的全体人员;命令、通知都是按管理或隶属系统逐级下达。 2、通告的告知对象大都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如机关、团体等)。 3、通告的内容是由发文机关以及文中所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命令、通知里的内容,是由受文单位来组织实施。 4、通告的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而命令、通知有涉密问题。

四、通报与通告、通知的区别 其相同之处在于: 1、都是下行文。 2、其事项都是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周知的。 3、使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 其不同之处在于: 通报和通知都是具有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作用的告知性公文。他们的区别在于: (1)从内容上看,通知的内容是发布、转发和批转文件、安排部署工作的;而通报的内容则是具体的正反典型事例或客观实际情况。 (2)从要求上看,通知是要求办理、执行的;而通报则是要求了解情况和精神的。 (3)从制作时间来看,通知是在事前发文;通报则是事后发文。即事前通知,事后通报。 通告是公布性文件,对外的;通报和通知是单位内部的,有些还需要保密。 (4)从具体写法来看:通告、通知写的是要求,多用祈使句;通报写的是事,多用叙述句。 五、通报与决定的区别 1、目的不同:通报起着教育作用,目的是要下级机关和有关

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

基层常用的公文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文种有:述职报告、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现结合我局实际,主要讲以下几种: 一、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号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4、变更或撤消性决定。如:《关于撤消xx厂“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二、通知的写法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大多是下行文,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大部分都遵循的要求是:依据—目的—文种承启语—事项—要求。 按《办法》通知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及人事任免通知三种。一些同志在使用通知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标题繁琐。比如出现几个“关于”或“通知的通知”等情况;二是转发和批转性通知的按语部分文字过多或态度不明确;三是要求执行或周知性的通知的引言部分未能表明行文的目的和所依据的事由。因此,我们在拟制通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只使用一个介词“关于”再加事由和通知即可。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在起草层层转发的通知时,要尽量把标题写得简明些。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对各个转发通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可以综合改写为一个新的“通知”,贯穿全部内容或主要精神。二是对非政策性文件,几个转发通知又无新要求的,可以减少中间层次,直接转发。如:关于转发市计委“关于转发省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果改写为:××市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就简明多了。 2.批转和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是针对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而发的,通知成了主件,原公文成了附件,正件、附件一起,组成了批转性或转发性通知。正文包括两个部分:转发对象和批注意见。转发对象要写明被批转、转发的公文名称及原发文单位。批注意见要写明对所转发公文的态度、意见和执行要求。批转性通知的批语和转发性通知的按语,可长可短,应看具体情况而定。有的照批照转,只极为简要地表明态度、作出评价、提出要求。如:“省经贸委《关于1998年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强调重点,在写明态度、评价和要求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转发公文的重要意义或者某一方面的精神,突出加以强调,以引起重视。有的补充完善,对所转发的公文除作出基本肯定外,还就其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作些补充、说明。但一般情况下,批语和按语不易过多,以免与转发、批转文件内容重复。 3.要求执行和周知性通知。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行文的缘由、意义、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4.要根据转发公文的不同情况,恰当使用习惯用语。如表态的“同意”、“原则同意”、“基本

公文文种

主要文种的写作 一、报告 (一)报告的含义。 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一种上行公文。“报告”中一般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报告的分类 根据报告的不同用途,报告可分为汇报工作的工作报告、反映情况的情况报告、答复上级询问的答复报告、向上级提 出意见和建议的建议报告。此四类报告有时互为交叉,但各类报告的侧重点不同。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为工作报告;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重大事件等是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则是上级问什么则相应答什么;反映当时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建议、办法的则为建议报告。根据报告内容的范围,还可将报告细分为综合性报告、专题性报告。 (三)报告的写作要求 报告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报告事项的前言或起因、报告事项的内容、报告结束语。凡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报喜不报忧。在写作报告时应将报告事项的原因、经过、结果、处理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写得清晰明确、具体真实,不能似是而非,更不能弄虚作假,既要有概括说明,也要有具体事例、数据;既有综合论述,也有条块分析,有些还需提出建议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参考决策。在写报告时应注意报告的内容要突出事实,主要让事实来反映优劣,不能空洞地写,写问题要具体准确;要反映实质,不能只写表面现象;根据报告的事实提出建议、意见时,应注意不要把这些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事项,要求上级批准或指示。 二、请示 (一)请示的含义及特点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一种上行公文。 请示具有以下特点: 1、请示事项一般时间性都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2、应一事一请示。

15种公文格式及范文

决议的格式及范文 决议一般由标题、通过日期与正文三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多采用“会议名称+事由+决议”的形式,也有采用“事由+决议”的形式,但很少有仅以“决议”二字作标题的。 二、通过日期凡属于法定会议正式讨论通过的决议,日期一般放在标题之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有时也可省略会议名称。 三、正文 决议正文的行文方式,往往因决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于事项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决议结语”三个层次构成。(1)决议根据部分,简短概要地写明在何时,经过什么会议、什么目的、讨论通过了什么问题或事项。 (2)决议事项部分,通常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来阐明有关事项,以于涉及范围较广的决议,多采用分条例项的方法。 (3)决议结语部分,应根据需要而定,写法上要与内容紧密衔接,一般提出要求或发出号召,切忌不着边际,泛泛而论。 2.对于纪要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缘由”、“决议内容”两个层次构成。 (1)决议缘由部分,往往以精炼简短的文字,概述出有关会议的名称、原因和议题等内容。 (2)决议内容部分,一般采用叙议结合的方式分层次阐述有关内容。有的纪要性决议也可在正文末段加“结语”,紧承上文内容,提出希望或号召。从写作的角度来要求,应当注意:决议阐述的内容,必须是经过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切不可随意发挥;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深刻和充分的分析为前提;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凝炼、恰当、生动有力。

决定的格式及范文 (一)决定的写作格式 决定是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 决定除会议作出外,也可以由领导机关制发。 决定一般由标题和日期、正文、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 标题和日期 决定的标题要完整地写出发文机关、决定事由和文种三项内容。在决定事由前一般以"关于"连结。决定的日期即会议通过或领导签发此项决定的日期。它写在标题之下,外用括号。重大法规性的决定,还需注明通过该决定的机关、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注明。 (2) 正文 决定的主体部分也就是正文。 其篇幅长短,由内容多少决定。一个篇幅较长的决定, 其内容通常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说明形势和有关情况,作出决定的目的与意义;另一层是说明决定的具体事项,落实决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较长的决定,正文在结构上可分为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 开头。这一部分一般用一个自然段落,用"特决定如下"或" 特做如下决定"与主体部分衔接。"开头"主要用以说明目前形势,分析或阐述做此决定的原因目的及意义。其语言要求简洁、概括性强。 主体。 表达决定的具体内容。 因为它是下级机关、相关单位及所属个人必须执行的准则,所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详尽。这一部分的表达方式常采用条文式写法,在这些表现具体内容的"条"、"项"之间可以是明显的并列关系,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 (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礼仪基本知识 一、建立基本形象 1、眼神:把眼神放在一个观众上,说完一个意思再转向另一个观众。运用眼角的余光,尽量接触大范围的人群。 2、面部表情:头平视微上扬。动作不应过快。表情投入,加点笑容。 3、手:放松放在左右胸骨最低的地方。双手在体前交叠。 4、简单的迅速的提升自信心、自信形象的方法: 双肩往后挪一寸。收紧后腰肌肉。头往上倾斜5度。吸满一口气再说话。 二、仪态礼仪 站立是人的最基本的姿势,所谓“立如松”是说人的站立姿势要象青松一样端直挺拔。站立是一种静态美,是培养优美仪态的起点,是发展不同质感的动态美的起点和基础。 站立时要直立站好,从正面看,身体的重心线应在两腿之间向上穿过脊柱及头部,要防止重心的偏左或偏右,重心要放在两个前脚掌。 站立的要领: 挺胸、收腹、梗颈。站立要端正,两眼平视,环顾四周,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注意:双手不能叉在腰间,也不可抱在胸前或将手插在裤兜里。在站立时,切忌无精打采地东倒西歪,耸肩勾背或懒洋洋地依靠在墙上或椅子上。 练习: 1、把身体背靠墙站好,后脑、肩、腰、臀部及足跟均能与墙壁紧密接触。 2、把书本顶在头上行走,尽量不使书本掉下来。

公文写作文种

机关公文写作知识 ——公文种类、要素及基本写法 一、几种常用公文文种、非法定性公文的使用及基本写法 (一)通知 通知是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事项的公文。通知的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发出该通知的原因、根据和目的。二是所通知的事项部分。 1.批示性通知。领导机关在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或者在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时可用这种通知。这类通知要写有对所批转或转发的文件的意见或评价,并分别情况表明批转、转发目的,要求和具体指示性意见。这种批转、转发式通知,一般都写得比较简短,印在所批转、转发文件的前面,与被批转或转发的文件一起构成一个新的文件。 2.一般性通知。上级机关的有关事项需要使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时用这种通知,如庆祝节日,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个机构,启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错等。这种通知,要交代清楚所通知的事项,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等。 3.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在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有所指示和安排,用这种通知。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开头部分写明发出本通知的意义、依据或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任务。中间部分写通知的内容,要写明提出处理问题的原则、具体措施、办法。这类通知要求写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准确精练,

使下级机关一看就知道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4.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具备如下要素:会名、开会时间、日期、地点、会议任务、参加人员范围、参加人数、报到时间及地点、与会人员须携带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要求事项、联系人及电话等。 (二)请示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使用的公文。 1.请示的基本写法。请示的正文通常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与要求组成。 请示缘由,围绕“为什么请示”,交代请示的原因、依据和目的以引出请示的内容。这一部分是请示事项的基础,是上级机关批复的依据。因此,必须针对性强,理由充分,语言简明扼要。 请示事项,应重点写明“请示什么”或需要上级答复什么问题。这是请示的核心部分,要写得具体、明确。对请示的问题还要提出本单位倾向性的意见和方案,供上级批复时参考选择。 请示要求,请示的结尾一般都要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用语是“妥否,请批复。”、“当否,请示。”、“现予以呈报,请审批。” 2.请示的写作要求。一是要一文一事。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不要把性质不同的问题写入同一份请示中。二是不要多头请示。请示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不要多头请示,以免造成互相推诿。对与请示内容有关的上级机关,可作为抄送机关。三是不要越级行文。下级机关需要请示的事项,应按隶属关系向直接的主管上级请示。若直接主管机关解决不了,再由其逐级向上请示。如因特殊情况而又情况重大、紧急,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越过的机关。四是行文要规范。注意区别使用请示、报告、函三个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二)请示与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常用的公文种类和格式

常用的公文种类: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机密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 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 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 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用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四、附件名称标于内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与主件合订发送,不能合订的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文件发文字号,与主件同时发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六、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公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发文机关名称。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栏、印发日期、份数等项。 第四条主题词。置于横线之上左端,按主题词表规定标引,词目间间隔一个汉字距离。 第五条抄送栏。在主题词横线之下。抄送单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 第六条印发机关及日期栏。在抄送栏下用横线与抄送栏隔开,左端署印发机关全称,右端署印发日期。 第七条文件份数。标于印发机关及日期栏横线之下,居右。 第八条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为A4 型,并用统一印制的红头公文纸印刷,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四组相似公文文种辨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2618826739.html, 四组相似公文文种辨析 作者:毛敏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6年第08期 【摘要】本文对现行使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种类在使用中的异同和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辨析,以规范公文文种使用,提高公文写作质量,提升办公室办文水平与效率。 【关键词】公文;文种;辨析 公文是指在管理行政机关事务和企、事业单位事务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写道“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直接指出了章、表、奏、议等公文是治理国家的纽带与关键。清晰公文种类的使用范围、确定文种的意义、选择正确的公文种类十分重要。但是在日常的工作当中,由于人们对一些公文文种的区别不太了解,或者规定本身有些不够严密之处,导致在公文处理中发生了理解不一、各行其是的现象。本文希望通过对常用的四组公文文种的辨析,进一步明晰相似文种的使用界限,规范公文写作。 2012年4月16日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分为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类。其中决定和决议、请示与报告、公告与通告、命令与决定这四个文种组合常常被混 淆,下面就对这四个组合进行详细地辨析: 一、决定与决议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两个文种的相似点是均具有决策性、都是下行文、都具有一定的与属性和强制性;都是对重大事项或者重大问题做出结论或安排。 但是也要特别注意两者的区别:首先,两者的形成过程有区别,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多用决定的形式,决议必须经过重大正式会议议论表决通过并以会议名义发布。其次,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决议一般要正式发布,发文范围较为狭窄,通常只发到一定层级。决定发文范围较宽,一般发到制文机关隶属各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但不一定公开。最后,行文内容不同,决议的内容一般是比较重大的有关全局的原则性的问题,具有指导性,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决定设计的内容比较单一、集中、具体、明确,针对性和可处理性较强,重在统一行动,安排落实。 二、报告与请示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一、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1 / 12 -------------------------------------------------- -------精品文档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2 / 12 -------------------------------------------------- -------精品文档

公文文种区别

公文文种区别 导读:本文是关于公文文种区别,希望能帮助到您! (1)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公文,决议一般用于党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的决议》。 (2)决议必须经会议表决通过,而决定不一定经会议表决通过。 (3)决定一般用于部署具体工作,不一定充分论述。而决议涉及面较为宽泛,不做具体的工作部署,有些决议还带有较强的议论色彩。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与公报 公告是行政机关文种,而公报是党的机关文种。公报也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主要有会议公报、联合公报、专题公报、统计公报等。除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部分发布的以外(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行政机关很少使用公报这一文种。公告比较简短,而公报则较为详尽,篇幅较长。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通告与启事 (1)公告面向国内外,知照范围最广;公告的内容属于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重在知照性,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属于通用公文,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具有权威性。一般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各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各级地方政府等机关发布。 (2)通告一般面向一定辖区范围的群众,专业性相对较强,如宣布行政措施,告知具体事务等,具有知照性和约束力。一般通过张贴、登报、广播等方式发布。通告属于通用公文,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具有权威性和

强制性。 (3)启事不属于通用公文,是事务文书。启事的制发可以是机关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制作相对比较自由。如:招聘、更名、改号、迁址、开业、租赁等事宜均可使用启事。启事没有强制与约束力,这是与公告、通告的本质区别。 公文中文种区别:决定与通知 决定只能用于下行文,通知可以下行和平行。决定主要是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有较强的决策性和纲领性;通知使用面宽泛,部署工作,要求明确而具体。决定的指令性仅次于命令,而通知的指令性相对较差。 公文中文种区别:请示与报告 1.用途不同 报告是呈阅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陈述的特点明显,在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是呈请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在请示中虽然也可以陈述情况,但这是次要的,是为请示事项的提出服务的。 2.内容含量不同 报告往往要涉及多个事项或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即使是专题性报告,也往往要涉及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内容含量大,报告比较复杂,篇幅较长;而请示的撰写强调一文一事,内容单一,篇幅较短的比较多见。 3.行文时机不同 报告可以在工作进行之前行文,也可以在工作进行当中行文,而更多的是在工作完成之后行文;而请示则必须事前行文,不能“边干边请示”,更不能“先斩后奏”。

函的形式与函的文种

函的形式与函的文种 中国人都知道,国务院有一类公文的机关代字称“国函”。从字面看,这类公文的文种应该是“函”。错了,实际情况是:“国函”类公文与文种“函”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我把这种有点奇怪的现象称之为“‘国函’无‘函’”。 通过互联网检索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公报,发文单位查“国务院”,发文时间“从1999年1月到2007年7月”,文件类别查“国函”,共查到相关公文482份,其中属国务院制发的“批复”有453份,占94%;国务院制发的“命令”19份,占4%:国务院制发的“通知”10份,占2%,“函”却一份也没有。 文件类别是“国函”,但却不见“函”的影子,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函的形式”与“函”的文种不是一对一的关系,实际上是两码事。国务院“国函”类公文的“函”不是指文种。而是指“函的形式”。 1 什么是“函的形式” “函的形式”到底指什么,不少单位在公文处理实践中搞不清楚,或是在执行上不甚了了。 “函的形式”源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称“《办法》”)第十五条:“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人的感觉是:只要是“函的形式”。就不算是“正式行文”。反之,如“正式行文”,就不应是“函的形式”。一时疑窦丛生。 为消除疑虑,确保《办法》的贯彻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年1月1日就《办法》所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办函[2001]1号,以下称“《意见》”),对“函的形式”作出了专门的也是最权威的解释:“函的形式”是指公文格式中区别于“文件格式”的“信函格式”。 据此可知,“函的形式”是指格式而言的。那什么是“信函格式”呢?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格式》”)的规定,公文格式有公文的一般格式和公文的特定格式之分。公文的一般格式即在发文机关标识里面带有“文件”字样,《意见》称其为“文件格式”:公文的特定格式有三种,即信函式格式、命令格式、会议纪要格式,其共同点是:发文机关标识里面都不带“文件”字样。被《意见》称为“信函格式”的,就是公文特定格式中的一种。“信函格式”具体的格式规是: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发文字号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

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如:《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转发”为类别词; “信息、安全、政府采购”为类属词; “通知”为文种。 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 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 定的主送单位; 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文的定义特点与文种

公文写作知识讲座 一、公文的定义与特点 (一)定义: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二)特点:权威性、规范性、工具性。 二、公文文种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的写作格式 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一)国家行政机关正式公文的文头一般由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等组成。占文件首页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用横隔线与正文分开。 1、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函只署发文机关名称),置于首页的上端,用庄重、醒目的字体套红印刷。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牵头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只用主办机关的名称。党委和政府联合行文,党委排列在前。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标于括号内的年份、顺序号组成,位于文件名称之下、横隔线之上正中位置(函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标题的右上方)。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上报的文件,应当在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右端标明签发人姓名。 4、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视文件内容需要从上至下依次标注在文件名称的左上角。秘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紧急程度分为“急件”、“特急件”。机密、绝密文件应标注份号。 5、政府令的文头由套红印刷的“政府令”和编号组成。政

公文种类、格式、写作规范

第一条行政公文 (一)公司常用行政公文的种类: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各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4、公示:适用于事先预告员工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事项。 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6、会议纪要(公司级):适用于公司级会议讨论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及议定事项的记载。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须套印带有公司/部门全称的红头、按类别编制文号并加盖公司/部门印章(电子版除外)。 第二条文书类公文 (一)公司常用的文书类公文的种类: 1、备忘录:用于对内或对外需协调处理事项的备忘记录。 2、总结汇报:用于日常工作总结、汇报、情况说明及工作方案

等。 3、规章制度:指规范公司及各部门、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4、信息简报:用于公司内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等。 5、部门级会议纪要:用于部门或部门之间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的记载。 6、部门工作协调单:用于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二)文书类公文的格式 文书类公文须使用带有公司LOGO标志的文档模版。不得在无公司名称或LOGO的空白纸上书写公文。 第三条公文写作要求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写作应注意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职权范围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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