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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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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从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赡养老人,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样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到某个案例。例如:农村某老人年过九旬,有子女六人,老人长期与长子生活,并在以往日常生活中对长子的帮扶较大,具体表现为农活的耕作,及对长子子女的照顾等等农村常见的生活起居方面事宜。长媳早已亡故,现长子已经去世,就如何赡养老人及赡养方式上五子女发生争议。

本案中,老人在长子去世前选择帮扶长子与长子共同生活,是老人的权利,也符合长期以来农村的风俗习惯及老人的传统思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赡养老人。

在与长子共同生活中,其他子女仍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且不能免除。

该老人长子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之规定,包括长子子女在内的所有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在道德及做人的基本礼仪来说对老人的孝心及孝敬不可缺少。

目前解决该老人赡养问题的方案就是:五子女平均分摊赡养老人的各项费用,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以及生病的治疗费用,五子女的配偶应当协助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方式应当以便利老人为原则协商解决。

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系部: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摘要: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以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2亿,老龄人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与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也有些企业的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助,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老年人欢度晚年,也有一些农村老年人还存在待解决的问题。此次研究对象是部分农村家庭,主要是老年人.研究方式是通过个人走访座谈以及到相关部门收集资料相结合.

正文: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走访调查的方式,内容涉及子女是否愿意赡养老年人,老年人均赡养费用数量,老年人对当前敬老风气的评价,老年人对赡养最不满意的问题,以及老年人对赡养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随机选择了10户有老年人的农村家庭进行调查。从调查的资料看,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状况不容乐观。 1、农村老年人的子女不赡养现象突出。从调查的资料看,一是子女不赡养老年人的比例高,10户中就有7户,占70%.二是越是贫穷的家庭,赡养问题就越突出,老年人不但同样参加超负荷的劳动,而且还要帮助在外打工的子女照顾他们的孩子. 2、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标准偏低。调查数据显示,子女对老年人每年的赡养费用支出基本保持在1500元以下:在1500---1000元以下的占20%,在1000---500元以下的占45%,在500元以下的占20%,而15%的子女根本就不支付给老年人赡养费用,老年人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活。 3、家庭养老功能呈弱化趋势。农村大家庭的格局正在解体,家庭趋于小型化。谁在家庭中创收多,谁说了算,改变了过去老人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父母子女分居,各尽其能。 二、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产生的原因 1、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原因主要有:①家庭矛盾严重,父母子女因观念不同经常闹得不愉快;②女儿户家庭或女儿出嫁,因农村习俗

赡养老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模板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依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赡养人各方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约定采用按年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约定分摊金额:赡养人各方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约定分摊金额,其中:赡养人:分摊金额为:, 赡养人:分摊金额为: 。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应由赡养人各方重新签署协议。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则赡养人各方需重新签署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指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老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事项由赡养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一份,该协议自赡养人各方签字后生效。 赡养人签字:赡养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依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 1.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按年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指定分摊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金额,其中: 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 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应由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则被赡养人需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指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事项由赡养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方各一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赡养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问题

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问题 兰军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从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赡养老人,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样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到某个案例。例如:农村某老人年过九旬,有子女六人,老人长期与长子生活,并在以往日常生活中对长子的帮扶较大,具体表现为农活的耕作,及对长子子女的照顾等等农村常见的生活起居方面事宜。长媳早已亡故,现长子已经去世,就如何赡养老人及赡养方式上五子女发生争议。 本案中,老人在长子去世前选择帮扶长子与长子共同生活,是老人的权利,也符合长期以来农村的风俗习惯及老人的传统思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赡养老人。在与长子共同生活中,其他子女仍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且不能免除。 该老人长子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之规定,包括长子子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指定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 1.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指定分摊比例: 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比例,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 □指定分摊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金额,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元,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元。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由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被赡养人采取指定分摊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签署协议,如采用指定分摊金额方式的,则被赡养人需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指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

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由赡养人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___份,被赡养人赡养人各方各持一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被赡养人签字:赡养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约定分摊协议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依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赡养人各方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约定采用按年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平均分摊:赡养人各方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比例:赡养人各方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约定分

赡养老人,遵守孝道

继承美德,孝敬父母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而古人们孝敬长辈,孝敬父母,甚至不惜奉献自己的生命,为我们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亲尝汤药的汉文帝,卧冰求鲤的王祥,百里负米的仲由,扼虎救父的杨香.......他们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对父母诚挚的爱,用汗水和生命浇筑了一个又一个不倒的孝子丰碑. 而现在呢,居然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用法律规定赡养老人太缺乏人情味,这本该是我们做子女的天职却成为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实在让人唏嘘不已。而这背后的是当下许多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有些人自己宁愿和朋友聚会,出去旅游和女友约会却没空回家看看父母。使许多老人老无所依,成了空巢老人。 每当我在学校篮球场上打篮球时,都会看到有些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拿着一个大袋子在篮球场那来回走动,当然了,他们并不是在锻炼身体,而是为了能捡到一个瓶子,这些都是我们喝过的,对我们来说这些都是垃圾,但对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来说,那些两个只能买一毛钱的的瓶子几乎是他们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没有儿女赡养他们,每天只能靠拣些垃圾去卖,来维持他们的生活。看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破破旧旧的,还能看见一些补了再补的补丁。有些老奶奶累得都弯下了腰,可是为了生活,还是每天都得到那里去捡垃圾去

卖,这样才能勉强维持他们的生活。他们并不是没有儿女,而是他们的儿女们都不愿意赡养他们,有的老人甚至有五六个儿女,而且那五六个儿女的生活都过得还不赖,但就是觉得老人麻烦,不愿意花这个钱和这些时间,把老人像足球那样提来踢去,一个都不愿意赡养老人,那些老人可是他们的父母啊!因为觉得父母没有用了,就都不愿赡养他们。这些老人多可怜啊!用了这么多的心血养大的儿女们都不愿意赡养自己,真是白养了。 还有一些年逾花甲的老人为了生计,还要在建筑工地上满头大汗的辛勤劳作,为的就是能够填饱肚子.而他的子女们呢,往往因为当初老人财产分配不公,或老人还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或者是自己的手头紧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因而使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们还朝九晚五的为生活而奔波.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精力逐渐出现衰退,成为社会人群的相对弱者。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加快,传统的孝道伦理,要求子女赡养年老父母的观念逐渐在弱化,几代同堂的家庭更是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使得子女与父母分开,破坏了老年人传统上可以依赖终生的照顾网络。随着个人主义和“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孝道伦理本身也在经历变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就拿我来说吧,其实我的家庭并不宽裕,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以种地为生。虽然家庭生活十分拮据,但我的父母仍然坚持给我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鼓励我求学上进。他们认为:“再苦也不能苦孩子,

赡养老人分摊协议模板

赡养老人分摊协议 纳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纳税人身份为:(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 被赡养人(一)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出生日期:,与纳税人关系:(母亲/父亲/其他)。 被赡养人(二)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出生日期:,与纳税人关系:(母亲/父亲/其他)。 共同赡养人(一)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共同赡养人(二)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共同赡养人(三)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共同赡养人(四)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共同赡养人(五)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经协商一致,共同赡养人采取(约定分摊/指定分摊)的方式,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各赡养人每月扣除金额如下: 签署日期: 被赡养人签字:

政策依据: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 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 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 祖父母。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 终止的年末。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完整版)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约定和指定分摊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约定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拟定分摊协议,现针对此规定做出如下约定: 1、各赡养人就分摊扣除事项约定如下: 各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约定分摊扣除比例和金额如下: 赡养人约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分摊扣除金额为法定每人最高分摊扣除额度1000元。 赡养人约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分摊扣除金额为元。 赡养人约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分摊扣除金额为元。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开始,至被赡养人签署指定分摊协议或各赡养人重新签订约定分摊协议结束。 3、协议有效期内如选定的分摊方法、分摊扣除比例或金额需要改变的由各赡养人重新协商签订约定分摊协议。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各赡养人采用约定分摊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如因采用约定分摊金额方式而涉及分摊扣除金额的,则各赡养人需重新签订约定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约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由赡养人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份,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各方各持一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赡养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定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 1、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指定分摊扣除比例: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扣除比例如下: 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比例为。 □指定分摊扣除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扣除金额如下: 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金额为元。 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金额为元。 赡养人指定分摊扣除金额为元。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开始,至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结束。 3、协议有效期内如选定的分摊方法、分摊扣除比例或金额需要改变的由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

谈谈你对养老的看法

谈谈你对养老的看法 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也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的延长,中国在逐步进入老龄化的发展阶段。因此老年人迅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老年人随着身体素质的下降,失去了或者部分失去了工作的能力,没有可观的经济收入,但是需要生存,必须有一部分阶层的人来赡养老人,那么矛盾就出来了。由谁来赡养老人,无疑对社会的发展都起不了促进作用的。我当时看了《明天我们如何养老》这个视频。有一位养老研究者说日本的经济体制和模式都没有出任何问题,但是日本的经济不能迅速的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养老费用。但是从人性和道德层面的考虑,养老问题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是国家亟待解决,必须给予补助的民生问题,国家不提供养老,社会矛盾也同样会激化,不利于社会稳定。既然养老这个问题是所有共同要面对的,那么,怎样保证养老问题对个人对社会的负担达到最小,是我们该考虑。在这里,我仅提供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我认为家庭赡养还是应该为主流,在家庭赡养中,特别是老人们对子女的关爱,精神上的慰藉是尤其重要的。我认为将老人送往敬老院和社区养老院是最后才应考虑的,许多老人不要求自己生活的多富裕,更重要的是能看到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对于他们来说更是一件开心的事。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其实也是可以为子女代管小孩和日常的家务处理,这反而为子女减轻了生活负担。子女也应该提前便有预算,为老人买好养老保险。年轻人应该有及时养老的观念。其次,对于农民而言,拥有自己的一块土地,许多老人也是愿意进行农作的。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除了子女更多的关怀下和养老金补助下,子女向政府反映民情,情况属实后,政府也应该给予每一个月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该家庭的经济情况和老人的具体实情而定。国家应颁布政策鼓励老人在家中安排一些简单的工作让老人们在有一定的生活收入,而不是剥夺老人们要去工作的心愿。总的来说,国家要鼓励家庭赡养占主流,宣扬孝观,家务事家人解决。 2、对于企业和国家单位而言,老人在退休前,应该考虑老人是否愿意延迟退休的情况,而不是规定死到了年龄必须退休,如果老人们到了退休年龄,但推迟退休的,应给予更多的退休金,且按正相关比例实行,推迟年龄越长,退休金越多,当然提前退休不减退休金,或略减退休金,这样对于生产力的时间增长有所帮助,老人们的收入也有依靠。 3、国家福利的重点应该针对完全不能生活自理、残疾的老人或所在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老人,要给予大量的帮助,对于子女实在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建议去社区养老院和敬老院处理,多造公共服务设施不如实实在在的提供老人生活福利保障和医疗保障,鼓励民营养老院和社区养老院的发展,国家给予政策辅助,减免税收和低利息贷款优惠等我最后的总结就是,老人们并不是完全没有能力的,因此要提供给他们生活的机会,提供就业赚钱的机会,国家福利也是要有针对性的,国家少做些表面工作,而是真正为老人做一点什么,人们要求生活保障的矛盾平缓了,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

为什么只有中国要赡养父母人

为什么只有中国要赡养父母人 为什么中国子女要赡养父母?在欧美国家子女不需要赡养父母?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要赡养父母人的原因,一起来看看吧! 只有中国要赡养父母人的原因 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欧美国家有明确规定不需要赡养老人,欧美的一些国家的老人是国家在样,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在还实现不了这样的好政策 子女对父母有些哪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子女拒不赡养父母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即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父母的故事

典故陆绩是三国时期吴国人,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全才,在经学上颇有造诣,注释过被儒家奉为五经之一的《周易》;还通晓天文历算,作有《混天图》;仕途上也不错,当过太守,也就是一个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 陆绩六岁的时候,曾经在九江见到了袁术,就是那位参与起兵讨伐董卓的十八路诸侯之一的袁公路。袁术见陆绩可爱,就拿出一盘橘子给他吃。陆绩拿起一只,偷眼一瞧,袁术扭过头去跟大人说话,就把橘子揣进怀里,然后又拿了两只,也放进怀中。不一会儿,大人谈完了,起身辞别,陆绩也跟着行礼。不想一弯腰,怀里藏的橘子掉了出来,落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到袁术脚下。袁术望望橘子,然后盯着陆绩问:“陆郎身为宾客,为什么把人家的橘子装进怀中?”陆绩连忙跪下回答:“想拿回去给我母亲尝尝。”袁术感到十分惊奇。简议陆绩装进怀里的不是橘子,而是对母亲的爱。正是这一点使袁术惊奇,小小年纪,竟也懂得把好吃的留给父母。 赡养父母是孝的最基本要求,道理很简单,父母含辛茹苦地将你养大成人,使你能够自立,享受生命,如今他们老了,你就必须承担起责任,这没什么可讲的。孟子曾经列出五种不孝的情况,前三种都属于在赡养方面的责任:自身懒惰,不照应父母;赌博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生活;贪求钱财,偏袒妻子儿女,置父母于不顾。赡养父母是孝的最低要求,不能认为只要能够给父母养老送终,就算是尽了孝道了。对此孔子曾这样说:“如今所谓的孝,说的是能够赡养父母。然而像狗和马之类,也能为人服务。要是缺少了尊敬,怎能区分人与犬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0年1月10号-2010年1月30号 地点:宁阳县堽城镇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2亿,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也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老年人适当生活补助,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老年人欢度晚年,也有一些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暑假,我走访了一些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1.32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当前,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多,使维权护老成为新世纪的一个社会性问题。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对老年人的赡养纠纷案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不容乐观。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建、参加娱乐活动等。 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

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 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2015年8 月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选题与方案设计选题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 选题目的与意义目的:1.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状况; 2.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3.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现状; 4.农村老年人与家人子女间的关系情况; 5.农村老年人对我国目前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措施方面的了解。 意义:鉴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充分地认识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现状,调研者特做本次社会调查。 方案设计研 究 思 路 采用问询群众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总结整理各种信息,得出研究结论。 研 究 方 法 主要是对乡里的群众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调查,其间也有问卷调查。 时 间 安 排 时间调查主题 7月20日 7月21日 主要是对本次调查课题在乡里以知识问卷的方 式进行调查, 主要是对乡里的群众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调查,其 间也有问卷调查。 参 考 文 献 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林家戚陈世奇《浅谈西部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 3.孙爱民《赡养老人问题不可忽视》 4.鲁可荣《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养老方式探析》

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多,维权护老俨然成为了新世纪的一个广泛性的社会问题。 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在庞大的老年群体中,农村人口约占到老年人口总数的80%。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 (一)调查缘由 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传统美德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民族传统。其中的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 当今社会,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义务,它更是一种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曾经对1990年以来的102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过调查分析,发现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已经不容乐观,尤其是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条件的改善更是寸步难行。 鉴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充分地认识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现状,调研者特做本次社会调查。 (二)调查目的 从本次调查的地点和调查的对象上看,出于目前对本次社会调查的认知和理解,本次调查的目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状况; 2.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3.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现状; 4.农村老年人与家人子女间的关系情况;

老年人赡养调查报告

老年人赡养调查报告 篇一:老年人家庭赡养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 调研背景 社会背景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以此标准,XX年第五次全国普查时,我国的老龄化比例为%,这标志着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到 XX年第六次全国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XX年人口普查上升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XX年人口普查上升个百分点。由,此可看出我国人口龄化的速度极剧加快。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增长如此之快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目最多的国家。因此,控制我国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成为国家的当务之急,20世纪末,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随着计划生育的实行和推广,我国的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最终到XX年出生率下降至“严重少子化”程度。而中年人口数不变,且依然在衰老,相对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阶段逐渐到来。 其二是随着社会的进度以及科技的发达,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保健意识加强,医疗水平提高,公民的平均寿

命延长,导致老龄人口数目上升。 二者共同作用,导致我国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劳动力相对变少,劳动生产创造的财富要更多的分配给老年人,老年人的养老费用剧烈上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养老问题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提到“应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那么城市和农村的家庭赡养情况是什么样的呢,这些要求是否贯彻落实了呢 一、城市老年人家庭赡养状况: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城市的老年人赡养问题相对于农村并不严重。这不仅因为城市受教育程度总体水平比农村高,还因为城市的老年人保障机制比农村更为健全,实施更加到位。 中国的养老,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目前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无论商品经济发展到何种程度,无论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家庭结构发生怎样的变化,中华民族传统 的伦理道德仍然是维系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准则。因为,在家庭中,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融洽的亲情关系,是任何其他社会关系所无法替代的。 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载体的,老人们在家庭中所遇到的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2亿,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也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老年人适当生活补助,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老年人欢度晚年,也有一些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暑假,我走访了一些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1.32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当前,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多,使维权护老成为新世纪的一个社会性问题。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对老年人的赡养纠纷案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不容乐观。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建、参加娱乐活动等。 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对中国赡养老人的看法

中国老人赡养问题的看法 很早就知道中国老年化社会即将来临,但是这个问题一直不被我放在心上,但是,近日的两场争吵让我事不关己的看法彻底改变。 第一件事是去年十月的一天,一向不声不响的大舅妈在微信群里发飙了,对婆婆在她家常住表现出很大的不满,认为小舅和婆婆的两个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从没有看过一向看起来温文淑雅的大舅妈也会发这么大脾气,撕破脸在家人面前说出很不体面的话,连财产的争端都挑明了。 第二件事就是今天,我和叔叔婶婶一起回老家赴宴,席间叔叔婶婶为卧病在床的奶奶的照顾问题吵翻了天,最后还商量出了每家轮流出一个人分别照顾一个月的昏招,一家人的亲情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利益。 这两件事引起了我的深思,这一次,老人赡养问题不仅仅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是摆在面前的待解决的问题,我,成为了局内人。 中国老人赡养问题由来已久,在旧社会,人们都以多生,多养为荣,认为“养儿防老”,殊不知这造成了老人赡养责任划分的困难。人到老年百病丛生,不仅不能干什么活,而且要时常去医院检查看病,这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尤其是身有长期性疾病的老人,更是让人心力交瘁:想出远门?要照顾老人。想出去工作?得照顾老人。长期以往,再有耐心的家庭都会觉得日子过不下去。再加上老人有两个或更多儿子,直接照顾老人的家庭长期必定产生不满,这是钱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感情与精力投入的问题。 有人问,为什么不请一个保姆呢?先别说请不请得到,就算请到了,花费必定不菲,这样的话,不用照顾老人的家庭就会产生不满:明明自己可以照顾,为什么非得送钱给外人赚?为什么我要出这么多钱?我分摊的钱这么多公不公平?况且,雇用保姆照顾老人的家庭也会想:保姆靠不靠谱?相处得来不来?家里有一个外人方不方便?这就造成了很多人宁愿自己忍受照顾老人的苦处,也不愿请保姆。 也有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老人在几个儿子家轮流住,这方法,初看很美好。你想想看,这样就不用一个家庭专注于照顾老人了,减轻了这个家庭的负担,而且其他儿子也可以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一举两得。但是,有两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老人家身体弱,经不起舟车劳顿的折腾。踏入了新社会,兄弟间分家成为了常态,一屋子几兄弟住在一起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既然分家了,社会经历的不同造成了兄弟间经济条件的不同,也许这个儿子住在省城,那个儿子住在乡下,相距很远。即使都住在一个县城,也不会相隔很近,这对老人家病弱的身体是一个不小的折磨。 第二,老人家适应能力差,不能接受多个家庭不同的生活习惯。也许第一个儿子生活条件好点,用了很先进的电器,而第二个儿子还在烧柴火饭。第一个儿子娶了湖南的媳妇,吃辣吃的很厉害,第二个儿子娶了海南的媳妇,吃的东西很清淡。这样的话,老人家又怎么能够习惯呢?更糟糕的是,轮换的周期一般都不会超过半年,半年换一个环境,年轻人尚且难以适应,老人家又怎么能住得下去? 在这里,我不禁思考起了一个问题,老人赡养在中国由来已久,为什么古代很少出现问题呢?思考了很久,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我得出了两个原因。 一是中国古代一向不分家,一大家子人聚在一件大房子里,由儿媳妇们轮流照顾。古代女子一般都在家里相夫教子,做针线活,很少出门,这就为照顾老人提供了便利。大家都住在一个房子里,也让照顾老人的责任划分明确起来。人一多,就确保了家里面总有人,能呼应老人的请求,老人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二是中国古代倡导:“百善孝为先”,孝顺在古代是很被看中了,不孝在中国是一条大罪,不孝的人甚至不能做官,被指着鼻子骂,这就为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儿媳妇们也会从小被教育要孝顺老人,让老人的生活至少不会有责骂和苛求。

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暑假社会调查报告 题目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系部综合管理系 专业旅游管理 班级1321 学号 2 学生姓名刘紫薇 指导教师覃智勇 职称副教授 年月日

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老年人的生活及被赡养现状。 调查时间:2014年8月10日至20日。 调查对象: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超过60岁的老年人。 调查方式:访谈法。 随着改革发展的进步,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出来,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成了其中重要的一环,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严峻形势不容乐观,老年人生活条件差生活单一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落实不到位,而其原因有多种多样,下面我将就我暑假期间展开的调查作出分析。 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年人赡养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子女赡养父母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也从各方面、各层次采取各项措施以不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我国1950年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即已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自1981年 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婚姻法》,该法在保留旧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的基础上,又明确规定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子女付给赡养费的义务”。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了赡养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经济上

关于农村赡养老人问题调查报告讲解

西安翻译学院 XI ’AN FANYI UNIVERSITY 实践调查报告 题 目: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 朱元佩 专 业: 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赵欢 2014年 1月 学号 12511090935 院系 经济管理学院 成绩

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125110909 朱元佩指导老师:赵欢 从古至今,中国的农村就是偏远,落后,贫困的代名词。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这种境况已经改善了不少。但是一个严重的,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的问题已经出现。就是关于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农村老人约占总体人数的80%。 农村老人是个特殊的群体。农村老人一辈子都是以种田为生,没什么技术,没有像城里老人的退休金,也没有积蓄来维持老年的生活。虽然有国家的补助,但对老人看病吃药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如果子女们不赡养老人,老人的晚年会过的异常凄惨。所以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农村这种境况下,就愈发的严重。 本次调查,我大致分为了两步,主要以走访及调查问卷形式进行,先是通过调查问卷,我们这里的年轻一辈大学生进行了调查,了解作为年轻一代是如何看待老人及将来是否会赡养老人。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后,开始走访了一部分老人的家,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老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及子女对其的照顾情况。 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其中总结出来一下几个原因: 一、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二、赡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不够 现实社会生活中,有的子女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观念非常的差,认为老年人是家庭的一种负担,错误地认为:老年人既不能劳动,又不能赚钱,不能给家庭创造财富,还要供他们吃、住看病和养老送终,很不划算。他们只知向父母索取,却不愿尽“反哺”义务,把老人当做家庭负担,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老人指定分摊协议(完整版)

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老人指定分摊协议 被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赡养人关系 赡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姓名:身份证号:与被赡养人关系 依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 1.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按年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指定分摊比例: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比例,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 □指定分摊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金额,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应由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被赡养人采取指定分摊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如采用指定分摊金额方式的,则被赡养人需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指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事项由赡养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方各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被赡养人签字:赡养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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