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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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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制度及流程

(一)患者入院经治疗后,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的基础上,对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让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生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继续治疗,并开出院医嘱。

(三)出院医嘱原则上由主管医生在前一天或当天上午开出(特别情况例外)。并为患者准备好以下材料:

1. 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

2. 出院后病情需要继续休息、单位要求证明的患者:需提供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3. 牵涉到第三方责任需要赔偿的患者:需提供诊断证明、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和医务科盖章)、陪护证明(护士长开出,科室盖章)。

(四)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出院证)时,根据病历记录复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并做好复核记录,复核无误后在出院证上签名,停止电脑上所有的医嘱,有出院带药的给予输入电脑,并指导患者或家属带出院证及预交款收据前往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结算

发票,根据需要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六)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病情和需求的出院健康指导(出院后医疗、护理和康复措施);根据病人疾病的复诊时间,告知患者预约流程,并指导患者做好预约工作。

(七)护士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交代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检查患者出院需要证明是否齐全,并护送患者患者到病区门口。

(八)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若遇到经治医师通知出院而患者不同意出院者,由病区主任通知患者或家属及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清理床单位,终末消毒,整理病历。

(十)出院结账办理时间:每天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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