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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常见三违

煤矿常见三违
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3、开展图片和视频案例教育。有研究表明鲜红的画面会刺激人们的眼球,凄凉的哭声会令人感到伤心,揪心的过程会扣人心弦,以现实的案例提高大家的自觉性、责任感,促使大家遵守规章制度。

4、管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事实表明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会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不切实际地安排任务,会给职工造成身心疲惫,忽视安全,违章蛮干。

5、加强日常走访工作,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心理动态。特别是对那些受到三违处罚的人员,应讲明处罚的原因,消除其抵触的情绪。

结论: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三违产生的根源。在源头上制止三违,克服“三违”心理,消除各种违章行为,真正实现本身无“三违”,身边无“三违”,那么治理“三违”就能得以落实,防范事故发生就变成现实。

现就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素质,有针对性的对以下几项“三违”重点进行加强管理:

1、违章坐桶上下班:主要原因是单个人(如抽水人员、送小配件人

员等)上下井,认为放人车麻烦,加上目标小不易被人发现,而擅自坐煤桶上下井。对此现象,一经发现对于当事人及煤矿坚决按上级相关要求处理落实到位,并全镇通报,对于违章当事人通

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

2、携带烟草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主要原因是下井人员素质差,

认为不要紧,加之入井检身人员,不认真检查,做样子,甚至不检查;对于此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当事人及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通报全镇,对于违章当事人通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第二按相关要求对煤矿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两天,对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将事故肇事者移交司法机关;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探头不及时跟进工作面:主要原因是井下

职工认为岩掘工作面无瓦斯,煤掘工作面马上就要回采了瓦斯探头没必要跟进了;对于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第一次作出批评教育,适当的给予当事人及煤矿管理层以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坚决从重处罚;第三次出现将对煤矿停工整顿,从重处罚;

4、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弄虚作假,有意将工作面关闭,逃避

检查,使检查人员看不到煤矿真实情况,对此类现象一经核实,首先责令煤矿将该工作面打开,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全检查人员对该工作面进行详细检查;第二,对这类现象对于当事人、煤矿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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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附件12 许疃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按其违章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和安全管理“红线”四个等级。我矿为规范职工行为、操作标准,并且在吸取往年中的一些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年度“三违”界定标准。 一、轻微“三违”(不良行为) (一)通用部分 1、“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风险预控不规范、不熟练; 2、进入井口安全确认区又返场; 3、下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不符合标准; 4、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的或矿灯不用灯带扎在腰间,随意斜挎、拖拉矿灯的或手提灯线甩灯头; 5、井下随意关灭矿灯; 6、井下乱扔饮料瓶、食品袋等杂物的人员; 7、升井人员未走刷鞋机道; 8、乘座乘人车不关闭车门或不挂上销子的; 9、乘坐乘人器,双脚不放在脚蹬处; 10、有证未带入井证下井; 11、井下随意摘、坐安全帽; 12、井下奔跑、乱喊(紧急情况除外); 1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 14、风水软管连接使用异物代替U型卡; 15、风动工具连接处未用铁丝扎牢且未栓留绳; 16、井下坐着、斜靠巷帮等行为有睡觉嫌疑; 17、支设液压支柱未拴点柱防倒绳的; 18、气动道岔使用后,未恢复原位的。 (三)掘进部分 1、使用风动工具不规范的;

2、锚杆机钻孔前,未撤离锚杆机机身附近人员的; 3、放炮前,未对耙矸机操作按钮、照明、电缆等采取保护措施的; 4、大块矸石未破开强行耙装进矿车; 6、耙矸机作业时,未使用照明的; 7、锚杆(索)穿皮的。 二、一般“三违” (一)通用部分 1、未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的入井人员; 2、上、下井人员不听从把勾人员指挥; 3、入井前不服从检身; 4、乘罐时拥挤打闹、抢上抢下的。或升、入井人员在罐笼内打闹的,罐笼未停稳打开罐门的; 5、乘罐笼私自提前拉开罐笼门; 6、一般岗位职工井下睡觉; 7、未组织集体升入井或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管理人员; 8、两人及两人以上单项作业未安排安全负责人的分工者; 9、跟班干部和班队长开工前、收工前没有进行安全确认,安全确认无记录; 10、开工前、收工前、重要工序转换前、起重吊拉前、开启闭锁前,未进行手指口述、有声安全确认; 11、岗位职工带隐患作业;或存在威胁人身安全隐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12、集团公司和矿所查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处理的责任人; 13、无证入井人员、特殊工种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 14、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 15、井下班队长、管技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及仪器、仪表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未在作业地点正确使用瓦斯便携仪; 16、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四大员”、井下流动电工、电瓶车司机等不携带瓦斯便携仪; 17、锋利工具、配件等入井不装入包内的;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 46.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煤矿“三违”现象的现状及主要表现 1、违章作业 有很多工人觉得工作多年,过分自信,存在侥幸心理,撞运气,不顾规章制度的约束,图省事,走捷径,凭自己的习惯和经验,对工作满不在乎,干起活来马马虎虎,冒险蛮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部分工人责任心不强,图省事、怕麻烦,在工作中容易导致思想麻痹,为了多出一些煤九不注意安全,甚至有意违章作业;有些人重效益、图节约,重生产、轻安全,只注重赶进尺、赶产量,忽视了安全工作;有些工人为了省事、省力气,有意识减少必要的程序而违章,久而久之,把有意识违章变成习惯性违章;还有很多工人无证上岗,未经培新或培训部合格就上岗,缺乏生产技能和紧急应变能力。 2、违章指挥 指挥者文化水平低,不熟悉案情技术规程,对生产现场不了解,盲目指挥,错误决策;明知道可能有危险,存在侥幸心理,强令他人去干;明知道违反安全规程,为了抓生产,完任务,指挥违章作业。还有。在煤矿生产中,小到班长、技术员、大到副矿长、矿总工程师,他们在指挥中,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处于被动时,又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往往容易违心的让安全给生产让路。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习以为常,但这往往会造成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有些工人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在规定地点休息,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井下吸烟,到废弃巷道活动,视劳动纪律为儿戏。

二、煤矿“三违”现象的原因分析 1、职工素质低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是农民工,其中许多人文化素质低,有的甚至是文盲、半文盲,加上他们往往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所以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不要的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再加上对煤矿安全规程不够了解,容易违章出事。 2、生产至上心理 1)急功近利,一味追求产量和利润,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对待安全隐患不像解决生产问题那样迅速、果断。3)思想麻痹、走马观花。4)干部,工人都认为多出煤,就多效益,多一分收入,从而忽略安全,将安全摆在了次于生产的位置上。 3、侥幸心理 4、麻痹大意心理 5、焦虑急躁心理 6、投机取巧与懒惰心理 7、冒险蛮干心理 8、从众心理 9、逆反心理 10、盲目服从心理。 三、控制“三违”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安全设施的投入建设,减少事故发生产的概率。 2、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3、加强培训和提高职工操作技能 4、促进现场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5、培养职工增加安全素质意识 6、强化管理人员安全模范作用和“三违”活动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优选稿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9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新版)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

编号:SY-AQ-0165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Occurrence and prevention of "three violations" in coal mine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它是安全工作的万恶之源。由于煤矿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完全动态管理的过程,决定了“三违”行为是煤矿事故中最主要的因素。从客观上说,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环境恶劣,条件多变,水、火、顶板、瓦斯、粉尘五大自然灾害并存,稍有不慎,事故都会随时发生;从主观上讲,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当事人甚至是受害者的“三违”行为所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已对煤矿安全构成一大威胁,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发生的规律,切实有效地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才能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了解“三违”发生规律,由预见性地进行安全管理 根据煤矿各类事故的分析,发生“三违”时具有特定的事件、事件和环境,“三违”者

受到刺激和影响,情绪拨动较大,导致心理功能紊乱,注意力分散,诱发事故的发生,其主要表现为: 1、新工人进矿入井时,容易产生“新鲜感”和“恐惧感”,井下环境不熟,操作技能差,易发生人身事故。 2、生产条件较好时,容易产生“麻痹感”而放松警惕;生产条件差时又易产生“威胁感”而盲目蛮干。 3、当从业人员之间法事呢过矛盾时,容易产生“窝火感”或“失落感”,心思烦乱,易走神出危险。 4、当收到批评或惩罚时,容易产生“不服感”或“报复感”,极肯呢过用“违章”行为来发泄心里的不平,造成安全隐患。 5、下班前后,容易产生“急躁感”或“侥幸感”,下班前不顾质量,图快图省事蛮干,下班后急于出井,常发生各类“违章”。 6、工作量加大时,容易产生“疲惫感”,身体劳乏难以适应,进而投机取巧,极易产生违章行为。 7、农忙季节或者婚丧嫁娶时,容易产生“惦记感”,尤其是当地农村的从业人员总是惦记着回家搭把手或者是帮忙。心情烦闷,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 (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三违”界定标准及奖惩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局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矿务局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三违”行为,往往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 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 一、“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 “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说明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峻“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觉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治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接着组织生产的。 6.治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治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预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觉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专门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治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2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 29.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 30.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3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3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 34.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 35.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 36.装火车皮试、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和绞车机尾站人的,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的,绞车超挂车的。 37.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 38.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3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

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煤矿三违现象分析

“三违”可控,事在人为在煤矿生产中,绝大多数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认真分析“三违”的成因和危害,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是煤矿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通过对所查处“三违”发生的成因和性质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将“三违”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盲目性。一部分人认为煤矿井下作业只是很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学习安全知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凭习惯和经验作业,造成盲目性“三违”。2.无知性。相当一部分人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自控能力和个人安全意识差,对需要掌握的应知应会技术和施工措施一知半解,很多人违章了还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3.习惯性。不能够很好地摆**全与效益的关系,只讲产量、进尺,为了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量,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没有导致事故,尝到“甜头”的情况下,一再实施,养成习惯性“三违”。4.管理性。在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造成了管理性“三违”。5.放任性。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一些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安全错误思想,久而久之,造成放任性“三违”。6.工序性。在作业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留下了安全隐患,造成了工序性“三违”。 7.社会影响性。一方面,过多地接受外部信息,容易分散精力,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走样;另一方面,家庭和亲属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及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也会使工人思想情绪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导致行为失调。“三违”的主体是人,人的错误认识是导致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根源。由于个人的文化层次、社会阅历、家庭状况、素质等各不相同,因此,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不正确的心理:1.侥幸心理。自认为自己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违章违纪不会出事,便碰运气,一旦成功,就盲目自信,经常抱着侥幸心理违章违纪。2.麻痹心理。在单位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事故,安全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人安全思想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抛至脑后,工作不细心。3.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单一,很多人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施工,根本不去想是否违反规程,是否符合措施要求。4.马虎心理。安全思想松懈,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了事。 5.蛮干心理。摆不**全与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只想着要产量、要进尺,不顾作业场所有没有安全隐患,即使发现了隐患也不处理,放任隐患,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 6.取巧心理。为了达到目的,投机取巧,我行我素,不充分估计行为的恶果,冒险违章违纪,扒矿车、坐皮带、带电作业等等。 7.盲目心理。新工人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工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或文化技术素质低,作业中糊里糊涂地违章,糊里糊涂地出事。 8.厌倦心理。因长年累月地高强度劳动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堪重负,生产热情不高,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使安全缺乏可靠性。 9.唯心心理。有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不注意安全,随意工作,往往造成事故。要结合企业改革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扎实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科学、理性地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安全素质是工人安全意识、业务水平、行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体现。要借助安全培训这一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以“一通三防”知识学习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使职工明白什么是安全,怎样才能保证安全。重视开展“三违”危害性的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教育不放松,紧密围绕工人心理规律、社会和家庭生活对人的影响规律、安全与生产发展规律,以有效、管用为原则,通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违”人员现身说法等安全教育形式,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规范行为,远离违章。减少和杜绝“三违”必须立足严管重教,循序渐进,多管齐下,形成“人人要安全,个个争安全”的良好局面,最终杜绝“三违”。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特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开除留用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瓦斯超限仍违章指挥生产或强行作业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提前脱岗或虚报假检者。 4、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放炮制度,造成放炮崩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扒车、扒皮带、蹬钩、跳车以及打过信号后仍强行上下罐笼者。 6、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水灾、火灾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者。 7、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人为停电或打过线,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探头出现负偏差者。 8、殴打、辱骂、威胁制止或处理“三违”人员者。 9、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责任者。 10、斜坡轨道断绳、跑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降一岗工资一年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擅自甩掉漏电、过载、短路等安全保护装置,强行送电的直接责任者。 2、造成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虽未造成事故,但酿成重大隐患的责任者。 4、穿化纤衣服入井或携带烟草等点火物品入井者。 5、无证操作电机车,绞车或其它运转设备者。 6、井下带电作业者或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7、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翻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8、违章作业造成采掘头面冒顶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9、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汇报者。 10、特殊工种在岗位上睡岗者。 11、发生事故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者。 12、关键岗位人员脱岗者。 13、采煤工作面、顶层煤巷及石门揭煤放炮时,不按规定组织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内的责任者。 14、擅自停、开风机的责任者。 15、违章停、送电及违章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责任者。 16、故意损毁达标成果的直接责任人。 17、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爆破区域内者。 18、无措施施工,措施未贯彻或贯彻不到位进行施工者。 19、扒岩机工作时,在扒斗运行范围内工作或行走者。 20、强行进入炮区者。 21、在井下乱写乱画的责任者。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1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 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共性部分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 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 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 15、喝酒后上岗的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659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标准版本

煤矿“三违”的发生与预防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它是安全工作的万恶之源。由于煤矿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完全动态管理的过程,决定了“三违”行为是煤矿事故中最主要的因素。从客观上说,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环境恶劣,条件多变,水、火、顶板、瓦斯、粉尘五大自然灾害并存,稍有不慎,事故都会随时发生;从主观上讲,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当事人甚至是受害者的“三违”行为所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已对煤矿安全构成一大威胁,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从业人员“三

违”行为发生的规律,切实有效地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才能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了解“三违”发生规律,由预见性地进行安全管理 根据煤矿各类事故的分析,发生“三违”时具有特定的事件、事件和环境,“三违”者 受到刺激和影响,情绪拨动较大,导致心理功能紊乱,注意力分散,诱发事故的发生,其主要表现为: 1、新工人进矿入井时,容易产生“新鲜感”和“恐惧感”,井下环境不熟,操作技能差,易发生人身事故。 2、生产条件较好时,容易产生“麻痹感”而放松警惕;生产条件差时又易产生“威胁感”而盲目蛮干。

3、当从业人员之间法事呢过矛盾时,容易产生“窝火感”或“失落感”,心思烦乱,易走神出危险。 4、当收到批评或惩罚时,容易产生“不服感”或“报复感”,极肯呢过用“违章”行为来发泄心里的不平,造成安全隐患。 5、下班前后,容易产生“急躁感”或“侥幸感”,下班前不顾质量,图快图省事蛮干,下班后急于出井,常发生各类“违章”。 6、工作量加大时,容易产生“疲惫感”,身体劳乏难以适应,进而投机取巧,极易产生违章行为。 7、农忙季节或者婚丧嫁娶时,容易产生“惦记感”,尤其是当地农村的从业人员总是惦记着回家搭把手或者是帮忙。心情烦闷,举止恍惚,必然成为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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