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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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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建设,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包括打桩、基础开挖、桩基础、基础钢筋、基础浇灌、基础墙、基础回填、支撑、垫层、承台等;

2.建筑物基础异常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工程;

3.管线工程;

4.砌体、砼灌注;

5.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

6.防水、保温、防腐工程。

(四)工程项目竣工面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包括各个立面及代表性标志;

2.消防、绿化、亮化、雕塑、道路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五)其它方面

1.开工、竣工仪式;

2.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

3.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4.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6.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工程原貌、基础、隐蔽、主体、质量事故、竣工面貌为声像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拍摄内容。

第二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声像资料;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声像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归档;

2. 建设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单位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声像摄录、制作设备,拍摄制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

3.建设工程声像资料的收集归档应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面反映建筑物(构筑物)整体面貌,必备内容齐全;

4.声像资料的采集采用专业摄录设备及稳定设备,图像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题无失真变形,避免有损其原真性的技术处理;

5.利用摄录设备的内置功能准确记录拍摄时间、拍摄者、拍摄地理位置等元数据信息,并嵌入到声像文件之中。

(二)照片资料收集归档要求

1.照片摄制数量以能够全面反映建设工程过程和成果为准,视工程规模和性质而定,每个工程项目照片不得少于30张,应拍摄彩色照片;

2.以胶片为载体拍摄的照片资料,并以专业扫描设备进行底片扫描数字化处理,分辨率大于1200万像素,将胶片、照片与数字化文件一并报送;

3.以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资料,必须以专业相机拍摄,摄制设备传感器达到APS-C以上,照片分辨率不小于1200万像素,以RAW或JPEG格式存储和报送;

4.数字化照片和数码照片应采用一次性刻录光盘刻录。光盘的标签应粘贴在光盘包装物上,不得直接在光盘上写字或粘贴标记。每张数码照片光盘均做文字注释,录入时间、建筑物的名称、关键部位的名称、拍摄者等,并刻录进相应光盘中。

(三)录像资料收集归档要求

1.录像应当使用高清数字摄像机拍摄,分辨率采用1920*1080 25p或1920*1080 50i,码流15Mbps以上,存储采用H.264或MPEG4格式,报送载体统一采用数据光盘或数字移动存储;

2.录像应当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并记录同期声;

3.录像素材应适当剪辑,拍摄时间视工程的规模和性质而定,不少于2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4.建设工程的摄录应采取多机位、多视角,多景别,选择最能反映工程质量和特点的画面,应使用三脚架等稳定器材,确保录像素材稳定可用;

5.专题录像片应当结构完整,有配音和字幕,片长8-12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电子稿。

(四)录音资料收集归档要求

1.录音应当内容完整,声音清楚,材质完好;

2.每个录音资料应当配有录音内容文字整理材料,并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

3.录音采用MP3或WA V格式存储,采样频率不小于4

4.1kHz,采样精度16Bit。

第三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纸质照片和底片的整理

1.照片的整理按单张或组(若干张有联系的照片)进行;

2.照片放置在照片档案袋中或固定在芯页上,底片装入半透明中性纸袋后再袋装或固定在芯页;

3.照片档案袋、芯页配有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1)说明包括题名、照片号、底片号、参见号(是指与本张照片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时间、地点、摄影者、文字说明;

(2)题名简洁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

(3)照片号(底片号)的编制按照片保管单位制定的编目、分类法则进行;若采用照片、底片合一编号法,可不填写底片号;

(4)照片资料移交至档案馆后,对其参见号进行核对,与实况不符的及时调整;

(5)时间填写照片的拍摄时间;

(6)摄影者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

(7)文字说明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影像所反映的全部信息,或对题名未及内容作出补充;

4.照片按专题、事件、工程项目进行组卷(册),或按单张、组进行管理。

(二)数码照片的整理

1.数码照片的整理按工程项目、事件等建立分类方案,设置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下可按具体的需要设置多级文件夹,最低一级文件夹内存放一组联系密切的数码照片,各级文件夹以中文命名;

2.同一级文件夹按形成的先后编写序号,并以序号+题名

作为文件夹名称;

3.同一文件夹内的数码照片按形成的先后编写序号,并以序号+照片题名作为文件名称;

4.按归档工程项目刻制光盘,光盘保存内容包括存放数码照片的文件夹、数码照片档案目录、光盘说明文件;光盘说明文件包括:内容、照片数量、密级、制作日期、制作者、光盘类型等要素。

(三)录像(音)带(盘)的整理

1.录像(音)带(盘)等档案以一卷(盒)若干(盘)为一个保管单位;

2.每一保管单位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并与档案载体一同放在声像档案保管单位内;文字说明包括:档号、题名、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录制时间、密级、保管期限等内容;

3.录像、录音材料以自然盒(盘)为单位,对载体内的单个专题片、素材的每个分镜头、每段录音等单份音像文件进行整理,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目录内容应包括序号、责任者、题名、长度、地点、时间等,并按以下要求填写:(1)顺序号:填写盘内单份音像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2)责任者:填写盘内单份音像文件的录制者(单位);

(3)题名:填写盘内单份音像文件的内容名称;

(4)长度:填写该分镜头或录音文件的时间长度;

(5)时间:填写盘内各项内容的拍摄时间;

(6)位置:填写该项内容在盘中的具体位置,以分、秒、

帧表示。

(7)地点:填写该录像文件的拍摄地点。

(四)馆藏各类声像档案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声像数字化档案目录。

第四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保管

1.贮存声像档案的库房宜为独立声像库房,库内声像档案的保存应保持整齐、清洁,有严格的使用存放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声像档案库房的管理;

2.声像档案入库前按要求进行检查和处理,防止受污染的声像档案入库;

3.定期对保管的声像档案进行检查,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声像档案应存放在封闭、干燥、防磁的装具中;

5.声像档案库房的温度保持为14℃-24℃,相对湿度为40%-60%,昼夜温度变化不大于±3℃,湿度变化不大于±5%;

6.录音带、录像带均竖放在专用柜内;

7.声像档案载体做到定期检查,录像(音)带一般每隔一年倒带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照片如发现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光盘、磁盘、闪存、硬盘等载体要经常检查和更新,出现载体老化或系统识读等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进行载体更新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利用

1.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依据城建档案相关法规,将可向社会公开的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提供利用;

2.建设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可利用本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3.由利用人填写声像档案利用登记表,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利用;

4.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利用可采用翻拍、复制、复印、网络浏览等形式,原件不得外借。

第六条本细则中的技术性规范为适应现阶段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技术需要制定,随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技术发展,新的技术规范在及时修改后将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公布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本细则自2013年4月20日起执行。本细则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档案资料 档案目次 1 总则........................................................................... .. (6) 2 术语........................................................................... .. (7) 3 基本规定........................................................................... . (9)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0)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10)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0)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12)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2)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12) 5.3 案卷的编目........................................................................... (12) 5.4 案卷装订 (14)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14) 6 工程文件的归档 (15) 7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6) 附录 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7) 附录 B 卷内目录式样 (33) 附录 C 卷内备考表式样 (34) 附录 D 案卷封面式

样 (35) 附录 E 案卷脊背式样 (36) 本规范用词说明........................................................................... .. (37)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验收归档要求

沭阳县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为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 (二)工程施工阶段 (三)工程竣工阶段 (四)其它(拍摄指南见附件1) 二、归档内容 (一)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可读文件,在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清洁、无划伤,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 2、一件载体只能录制同一工程项目的内容,不同的工程项目,其声像档案不宜存放在同一载体中; 3、照片分类、排列正确,说明完整,组卷规范; 4、录像资料片、专题片需配解说词; 5、录音的文字整理稿,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录音内容,录音带需简要说明讲话人的姓名、职务、录制日期等; 6、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二)型号规格 1、照片:可采用普通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 (1)采用普通相机拍摄的照片,底片使用普通胶片(彩色100ISO),照片一般为7寸光面彩照;

(2)采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应使用4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手机拍摄的一律不能作为归档照片。 数码相机拍摄的归档照片要求其影像不得后期加工,统一激光冲印为规格7英寸彩色光面照片。并将拍摄内容刻录在光盘上,要求储存格式为TIFF或JPEG。 2、录像:可采用数码带或模拟带拍摄。 (1)采用数码带拍摄,应使用像素在200万以上的数码摄像机录制,并刻录DVD保存,确保普通DVD设备能正常播放; (2)采用模拟带拍摄,应使用BETACAM专业摄像机录制,内容应保存在BETACAM录像带中。 (三)拍摄要求 1、照片构图完整、重点突出、曝光准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镜头要有远景、中景和近景、重要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要求拍摄细部特征。对同一拍摄对象要求有不同角度,不同阶段的照片(原貌、基础、主体施工必须要有远景),能准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 2、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内容要覆盖工程全过程,各环节拍摄的数量均要占一定比例。 (四)移交时间 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拍摄、录制完成后,由承办单位整理并编写说明,与其它载体的工程竣工档案同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四、整理要求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要求 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有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利用的原则。 1、分类:应在同一工程项目内按照建设程序、问题等进行分类。单张照片或组合照片都可以作为一类,分类方案应保持一致,不应随意变动。 2、排列:应按照分类方案,结合时间和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3、编号: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在整个工程项目照片中的代码,同一个工程项目的照片应连续编号,从“001”开始按顺序编号。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 . . ..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 . . .. .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l、立项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建设项目申请表 5、建没计划通知单 6、资金来源审计表 7、选址意见书 8、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9、拆迁协议、方案等 10、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11、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呈报表 12、用地红线 13、划拨国有土地协议书 1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6、设计红线 17、设计任务委托书 18、初步设计批复 19、工业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2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1、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2、委托勘察合同 23、委托设计合同 24、工程施工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6、委托监理合同 27、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放线图) 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 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3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书 34、投资许可证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4、工程竣工总结 5、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 3、基槽开挖放线测量资料 4、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5、桩基施工记录 6、设计变更记录 7、工程洽商记录 8、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9、砂、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膏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10、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1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1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13、砂浆(砼)试压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砼抗渗试验报告 15、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1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7、沉降观测记录 18、工程竣工测量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20020110 实施日期:20020110 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声像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记录反映城乡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用照片、影片、关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照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一、工程声像档案的内容 1.开工前应拍摄以下内容: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原重要地物(重要纪念物)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实况:主要专家评述、领导讲话、方案优选、定论等的声像档案。 2.主体工程施工应拍摄以下内容: (1)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破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2)记录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的声像档案。

(3)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4)记录工程管道施工及设备安装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3.工程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应拍摄以下内容: (1)记录工程开、竣工仪式。 (2)工程施工中主要的质量检查、验收的声像档案; 4.工程竣工验收应拍摄以下内容: (1)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单体建筑及整体建筑物全貌的声像档案。 (2)反映单项工程外形及室内状况的声像档案。 (3)反映室外环境及设施的声像档案。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要求 1.声像档案拍摄应从个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以单体(单项)工程为主进行跟踪拍摄,先外观后内部,从下往上进行拍摄整理编辑制作形成完整的声像档案;构筑物(市政工程)按标段或里程,从起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

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

资料整理及归档的重要性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 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文字说明: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②施工平面布置图。 ③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④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⑤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⑥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⑦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支 如模板及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 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 ⑧环保措施。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0.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管理达到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相关要求,依据有关工程档案管理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建设工程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0.3各专项工程总体验收须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并对工程中各种技术文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进行检查,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室对竣工档案签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厂家的设备付款支付,必须在档案室对其设备图纸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2 相关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 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城建档案归档要求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报告18、初步设计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19、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2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建设项目申请表 2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建设计划通知单 22、委托勘察合同 6、资金来源审计表 23、委托设计合同 7、选址意见书 24、工程施工合同 8、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25、中标通知书 9、拆迁协议、方案等 26、委托监理合同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27、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11、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呈报表 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12、用地红线 2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划拨国有土地协议书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 1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16、设计红线 3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书 17、设计任务委托书 34、投资许可证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4、工程竣工总结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三、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 3、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4、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5、桩基施工记录 6、设计变更记录 7、工程洽商记录 8、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9、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10、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1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1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13、砂浆(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砼抗渗试验报告 15、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1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7、沉降观测记录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技术标准操作指引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技术标准操作指引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一四年八月

一、拍摄具体要求 (一)设备及技术要求 1、设备要求 (1)照相设备应使用不低于10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 (2)录像设备应使用不低于500万像素的摄像机。 2、技术要求 (1)所拍摄的画面必须清晰、完整、流畅,持机必须平稳,避免摇晃和抖动,最好使用三角架进行固定拍摄;变焦时保持匀速,避免突然性的拉近、拉远镜头;对不同阶段的大场景,如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等,在拍摄时机位要固定,使拍摄场景形成对比。 (2)画面构图应全面完整,采用远景、中景、近景、全景、特写等不同手法进行拍摄,拍摄技巧可以多样化,通过多机位、多视角等拍摄手法,选择最能反映工程质量和特点的画面。例如在拍摄原貌、新貌时,为完整反映工程全貌可以选择某个高点进行远景拍摄;在拍摄基坑支护、钢筋绑扎、钢筋焊接、砼灌注、水电管线、防水等施工情况时,可以使用特写的手法。 (3)拍摄照片及视频时,应在施工现场放置标示牌:注明拍摄的工程名称、楼层、工序及日期,标示牌用手写黑板或纸张打印均可。 (4)拍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拍摄顺序必须与施工顺序一致,画面之间应保持有机联系。

(二)房屋建筑工程 1、开工前原貌 重点工程前期重大活动:例如新闻发布会、开工典礼、奠基仪式等。 2、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地基处理:主要拍摄换填、强夯、灌浆等异常地质情况处理的施工过程以及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2)地基开挖、支护及验槽:主要拍摄基坑开挖、支护及验槽的施工过程; (3)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过程: 基础类型拍摄要求 A、桩基 础预制桩基础 主要拍摄反映试桩全过程或预制桩起吊、稳桩、打桩等 的施工过程,以及土方开挖后整个桩位的全貌、基础承 台钢筋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振捣等施工状况。 灌注桩基础 主要拍摄反映成孔过程、钢筋笼制作及半成品质量、安 放钢筋笼、混凝土浇筑、桩位的全貌、基础承台钢筋绑 扎及混凝土浇筑等施工状况。 B、独立基础主要拍摄反映基础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及振捣、独立基础的平面位置等施工状况。 C、其他基础类型主要拍摄影响建筑物质量及使用安全的重点施工工序等。 (4)基础内外回填土:主要拍摄基础内外填土过程。 3、主体部分 (1)钢筋混凝土结构: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 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

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3) 3 材料 (4) 3.1 原材料 (4) 3.2 配合比 (5) 3.3 性能要求 (6) 4 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 5 施工 (11) 5.1一般规定 (11) 5.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 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 5.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 5.5 养护 (14) 5.6 季节性施工 (14) 6 验收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主控项目 (16) 6.3 一般项目 (17) 附录A 发泡剂性能检验方法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条文说明 (23)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示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20020110 实施日期:20020110 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关于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的有关事项

关于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的有关事项告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保障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真实、系统的归档,根据《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包括全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原件、声像(重点工程需报送录像片)档案资料。案卷质量应当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质量组卷要求》、《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凡无竣工档案资料或声像档案不完整的工程,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现对拍摄程序、内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规定: (一)开工前 1、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 2、重要建(构)筑物;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 2、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3、建筑物移位、沉降、变形及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结构、管线等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3、砌体、混凝土灌注、屋面工程; 4、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 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的工艺现场; 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7、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四)竣工后新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反映公安编号); 2、消防等主要设施情况等; 3、室外景观工程。 (五)其他方面 1、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图; 2、开工、竣工仪式; 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混凝土灌注、屋面、质量事故、竣工后新貌为声像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报送有关照片档案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和录像资料:7层(含7层)以上建筑;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3万平方米以上;单跨跨度16米以上厂房;人防设施;城市主干道;多孔100米或单孔40米以上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自来水厂;燃气厂;发电厂;220千伏以上输变电站;一级公路;港口码头;水利防洪设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专题录像片:列为区级以上重点(或实事)工程的项目;需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和规定: 1、总体要求 移交归档的声像档案资料,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设情况,必备内容应当齐全;要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并填写声像档案著录卡。 2、照片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与移交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与移交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〇九年七月

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1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建设工程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声像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范围参见附录A 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2.1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除了做好照片档案归档与移交外,还须归档并移交专业级专题录像档案: 1 总投资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建造10栋以上小区的工程项目。 2 获市级以上(包含市级)奖励的工程项目。 3 申报鲁班奖等奖项的工程项目。 4 国家、省、市级的重点工程项目。 2.2 归档的声像档案材料应做到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载体材料不磨损、划伤,内容完整准确。电子文件归档保存选用只读光盘作为载体。 2.3 照片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光学胶卷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应冲洗为3寸的彩色照片,并与底片同时归档。归档的照片与底片影像一致。 2 数码照片归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以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应当使用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相机的最高解像度拍摄; (2)数码照片的采集采用JPEG、TIFF、RAW格式。其中, JPEG格式的文件大小不低于1M, TIFF 或RAW格式的文件大小不低于10M。 (3)归档的数码照片应是原始版,不能进行技术修改。 2.4 其他载体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录像磁带需采用DV、DVCam等具数字转换格式及功能的带型。 2 录像档案资料一般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3 专题录像档案应当结构完整,片长一般为5-10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稿。 4 录像档案电子文件格式应当采用MPEG2或AVI格式。 5 录音档案电子文件格式应当采用MPEG3或WA 3 立案的原则与方法 3.1 归档的声像档案按照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档案按照专题立卷。 4 案卷的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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