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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原创整装定制合同范文

实木定制家居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定做产品及销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1、范围

本合同规定了实木定制家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价格组成、交货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货物接收和验收、品质保证等内容。

本合同适用于实木及木质组合材料的住宅内用定制家居产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2.1关于实木定义

2.1.1原木:即纯实木,指未经再次加工的天然实木材料,不使用任何人造板的木材。原木定制家居产品所有木制品部位都必须以锯材(由原木锯制而成的成品材或半成品材(集成材等))加工制作而成。

2.1.2实木:由锯材和胶合板(以木材为原料通过胶合压制成的柱型材和各

种板材(多层板、密度板、夹芯板、刨花板等)的总成)做成的用于定制家居的木材。

2.1.3人造板: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作为原料,加工成单板、刨花或纤维等形状各异的组元材料,经施加(或不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剂,重新组合制成的板材。

2.2木门

由木质材料(锯材、胶合材等)为主要材料制作门框(套)、门扇的门,简称木门。

2.3 住宅内用成品楼梯

使用预制成套构件,用于住宅居住空间套内的经现场安装的木质楼梯,包括组装式楼梯和装饰式楼梯。

2.4 定制衣柜

也称整体衣柜,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的衣柜。

2.5 整体橱柜

是指按照消费者家中厨房结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的个性化需求,通过整体配置、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最后形成的成套产品。

2.6 定制家具

也称整体家具,是指根据消费者的风格,凭借专业知识,设计并制造符合消费者需要的用来收纳、存放家居用品及物料的柜类固定家具。包括并不限于定制玄关柜、客厅柜、书柜、阳台柜、储物柜、衣帽间等定制柜类产品。

2.7 护墙板

是指主要由墙板、装饰柱、顶角线、踢脚线、腰线等几部分组成的起到保护和装饰作用的结构件。

2.8 吊顶

是指住宅居住空间套内顶部的纯实木或实木(实木复合)装修。

2.9 实木地板

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地面装饰材料。

2.10 酒柜

是指纯实木或实木制作的专用于酒类储存及展示的柜子。

2.11 酒窖

是对一些与酒有关的空间的总称,包括酿酒酒窖和储酒酒窖。

2.12 木质线条

是指选用质硬、木质较细、耐磨、耐腐蚀、不劈裂、切面光滑、加工性质良

好、油漆性上色性好、粘结性好、钉着力强的木材,经过干燥处理后,用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而成的用于装饰或封边的结构件。

2.13其他木质类定制产品

3、定购产品内容

4、定制产品的名称、设计规格、型号、配件、材料及产地:

乙方所定制详细产品内容,如材料、设计规格、颜色、配件、品质、质量标准及要求等,以客户签字认可的《产品预定确认书》(合同附件(1)、《产品定制设计图》(合同附件2)、《产品报价明细表》(合同附件3)、《产品质量承诺及订购须知》(合同附件4)约定为准,以上附件均是本合同的重要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方提供之服务及此报价不含玻璃、五金、锁具、电器、台面等附件(窗产品按照BOM附件明细执行),此附件需乙方自行购买,甲方可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甲方产品供应方式为:甲方工厂生产,在乙方现场组装。

5、产品价格明细及总额

1)以《产品报价明细表》(合同附件3)为准。

2)技术指标:按乙方要求制作,乙方没有要求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6、付款方式

乙方签字并确认《产品预定确认书》(合同附件1)、《产品定制设计图》(合同附件2)、《产品报价明细表》(合同附件3)、《产品质量承诺及订购须知》(合同附件4),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甲方后,本合同方可生效,甲方开始启动生产程序。(已交纳的预付定金作为部分货款计入合同总额中)

1)乙方定制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十元整。(备注:原价元,折扣为折,折后总金额为元。)

2)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全款,合同总价元(大写)

¥元,甲方启动生产制作。

3)如采用分批次供货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协商如下: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货款或完成工程进度,生产时间和安装时间将顺延。

7、交货及安装运输

1)交货时间:

甲方自合同签订,乙方确定技术图纸并收到乙方预付定金款之日起,正式启动产品生产,产品生产周期为:一类产品天,二类产品天,三类产品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交货周期顺延。(例如:一类:单品类定制,二类:全屋家具定制,三类:全屋整木家装。具体的产品分类以甲方企业标准及甲方《产品定购须知》说明为准,具体的交货期需甲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前与客户沟通说明,并须征得乙方同意)其他产品交货期:系列天;系列天;系列天;其中,物流周期天,安装周期天。

2)交货地点:

甲方负责送货及运输,运费由方负担。货物自运至客户合同指定地点后,发生损坏或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安装产品前壹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安装需求,乙方将正式启动安装程序。

4)甲方所定作的产品具体安装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安装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另行预约并一致确定。

5)乙方安装地址在主城区之内,甲方免费运输安装,客户安装地址在主城区之外,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设计、安装人员的食宿及往返车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吊装、楼层超过4层非电梯运输、货物所能堆放地点距安装地点超过2 0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主城区内客户定作产品总金额不满元,甲方将另行加收安装运输费用。

8、安装调试

1)乙方应于甲方交货前2日确认产品安装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否则造成安装延误及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签字的产品方案图纸,负责产品生产、安装、调试,当报价单规格与乙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发生冲突时,以乙方签字确认的产品设计图纸为准。乙方在签字确认后不得对设计图纸自行更改。如乙方确需更改,在甲方同意下,由此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修改费、货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付货条件如:大型货车的进出通道及停车位,卸货地点距安装场地建筑物入口的距离应小于20米,楼层高于4层需提供货运电梯;

提供安装场地照明,楼道搬运通畅,便利的出入手续保障等条件,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延期或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货物接收和验收

(1)甲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乙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如乙方不即时接收全部货物,须支付甲方的来回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组装期应顺延至乙方接收全部货物之日。

(2)若乙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前7天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甲方交货并组装完毕后两个工作日日验收完成,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乙方在此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则视为验收合格。如验收时乙方发现产品有问题,甲方应在日内负责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产品零部件。

10、品质保证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木制产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结疤,牛皮产品存在天然牛疤除外)按合同要求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上乘产品供乙方使用。

(2)严格按照消费者保护法执行,在三包有效期内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公司执行《》(如《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三包有效期为壹年。

(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最终产品与经过双方确认的图纸、样板之颜色、材

质一致。

(4)乙方可要求经国家认可的木质家居产品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木质家居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赔偿乙方因此所产生的检测费。

11、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生产地国家季节性限

电等)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不能交货部分之货款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款的10%,如因产品质量争议的,以第一次送货时间为准,界定送货时间。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若不符合甲方承诺的质量标准,则甲方

负责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产品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4)提供完善的安装及售后服务。

(5)出现非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经双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并由甲方签字确认,解除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的预付款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有已交款项,且乙方尚欠的产品定做货款仍需全部付给甲方。

(2)乙方逾期付款,则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部分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货款的10%。

(3)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扣除该项产品货款,直至维修完成为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其他产品应付货款。

(4)因甲方产品属于定制类特殊商品,甲方不可避免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产品质量或差错问题,乙方应允许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时间,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规定的时间内尚未解决,甲方则按该质量产品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由于甲方产品为乙方定制产品,是针对乙方环境单独设计和制作的产品,无特殊情况客户不能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予维修/或同一处同一类质量问题维修三次以上均不能得到解决,方可退货。

12、合同变更

(1)双方签约后,因乙方合理要求而增减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变动合同》。

(2)双方签约后,因乙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的时间、地点、验收入等内

容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其他相关约定及注意事项

(1)乙方应保证提供家具安装现场的场所地面水平,墙体与地面垂直、墙体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质量相关标准,如乙方提供的安装场所不能满足产品安装的基本条件,致使甲方所安装的产品产生安装误差、安全隐患或无法安装的,则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定制产品为非标定制,为解决现场安装及产品受潮霉变等问题,根据不同产品的安装特性,现场墙体与定制产品之间的正常安装间隙约为2-20毫米。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安装之前,乙方应自行做好安装现场的顶、地、墙、隔断及电路等场地的工况及各种安装条件的处理,保证墙体的横平竖直,否则由此造成的安装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将所安装的产品的材料、配件送至安装现场时,乙方应予以签收。乙方签收后至甲方产品安装完毕,非甲方过失造成材料、配件损毁或遗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5)乙方所定作产品如遇轻微损伤,允许甲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复维护。因定制产品需现场切割拼装,属正常安装施工工艺需要,乙方应给予配合。

(6)乙方所定作产品从交货周期到达之日起,由甲方免费保存1个月,因乙方的原因超过1个月仍未安装的,甲方将按合同总金额的3‰按日收取乙方

货物保管费,乙方于安装前支付甲方后,甲方开始启动安装程序。

14、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处理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由生产制造方或经销商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5、不可抗力

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6、原/实木产品免责说明

(1)原/实木在自然环境中生长,多变的气候和环境,使原/实木家居产品拥有自然的烙印,自然的结疤、细小裂纹、深色矿物点、细微的虫眼和色差都是原/实木的天然属性,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2)原/实木家居产品具有天然木材的特性,在潮湿或者干燥的环境中会膨胀或者收缩,产生轻微的变形或开裂,不影响正常使用,通过专业修补即可改善,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3)本公司在所有原/实木家居产品中已经考虑到每种木材的特性,预留了伸缩空间,但是为了您的原/实木家居产品永葆其最初属性,在安装和使用中还需要避免以下情况,如以下因素造成产品出现开裂、变形、褪色、烫痕等不属

于产品质量问题:

A、靠近光源、热源:在阳光下暴晒或靠近空调,暖气口,会导致原/实木家居产品开裂、变形或褪色。

B、久置高湿环境或接触水:久置在高湿环境下或用水或湿毛巾直接擦拭原/实木产品,容易导致木材膨胀。

C、久置干燥的环境:长期使用空调、取暖设备或在干燥的季节长时间开窗通风,容易导致木材水分流失而产生收缩。必须同时使用空气加湿器,保证室内空气处于正常湿度范围。

D、直接放置高温的电器、高浓度的酒精及其它化学药剂、滚烫的开水等,会产生烫痕、烧灼痕。

E、不满足原/实木产品安装条件,客户要求强行安装造成的后果(如原/实木产品直接与地面和墙面接触会因地面或墙面的潮湿导致开裂、变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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