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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民政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民政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民政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社会组织管理处

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概念及作用 档案保管期限确实是以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它的要紧作用是鉴定档案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 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 从我国已有的各种档案保管期限表来看,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又称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国家档案事业治理机关编制的,供全国县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文书档案通用的标准和依据。是全国各机关确定一样性档案保管期限的标准和制定其它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指南。如国家档案局1987年制定颁发的新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二)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国家档案事业治理机关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鉴定专门性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专门档案一样由专用公文转化而来,因其是在一定工作部门和业务范畴,依照专门需要专门使用的公文,因此有其专门性,保管期限与通用保管期限有所差别,特单列出。如1962年、1965年和1984年,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先后共同制定、颁发的《预算会计帐薄、凭证、报表保管、销毁期限一览表》和《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供同一系统内各机关、单位使用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这种档案保管期限表须通过本部门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要报送国家档案局,抄送各省档案局,如《卫生部门行政、企业系统档案材料保管期限暂行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四)同类型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由档案事业治理机关或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是同一类型(如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鉴定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如××市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 (五)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它是各机关依照本机关档案的具体情形编制的,专供本机关鉴定档案时使用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文件保管期限表》。

档案整理分类方案

档案整理分类方案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分类、整理、编目、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档案整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规定了档案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档号标识及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第二条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公司所有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本方案适用于本办公室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管理。 第三条本方案共设置9个一级类目,并以两位阿拉伯数字作为一级类目代号。 1、公司文件(代号:01) 2、办证管理(代号:02) 3、合同管理(代号:03) 4、基本建设(代 号: 04) 5、检验报告(代号:05) 6、行政管理(代号:06) 7、人事档案(代 号: 07) 8、体系文件(代号:08) 9、声像实物档案(代号:09) 第四条二级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1、公司文件、办证管理、合同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职能部门设置;2、基本建设类的二级类目,按厂区或基建项目设置;3、检 验报告类的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或型号设置;4、行政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类别、部门/厂区、财务报告、其他设置;5、人事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部门/人名设置;6体系文件类二级类目按厂区、类别和年限设置;7、声像 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载体特征设置, 照片类的三级类目按领导类、荣誉类、业务活动类、文体活动类设置;实物档案类 的二级类目,按荣誉品、纪念品、其他设置;8、专业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设置。 第五条归档文件1.本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2.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本单位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各类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确定档案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1、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的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或30年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

材料,为短期或10年保管。 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为十五年以下)。2007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30年、10年,按省档案局的新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一)二OO七年度之前的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1、本单位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会议文件材料。 1.1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决议、选举结果、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 (永久) 1.2 贺信、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长期) 1.3 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

(短期) 2、本单位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纪委、工、青、妇的全体委员会议文件材料 2.1 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短期) 3、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 3.1 主要文件材料(长期) 3.2 其它文件材料(短期)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属上级机构针对本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永久) 4.2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属本单位主管业务的,和非直属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_归档范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集体和公民权益等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记录,机关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5.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 你们知道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有什么内容吗?下面是学优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欢迎阅读!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1】 为了加强我镇档案的综合管理,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使档案的整理、排列、管理、检索符合规范要求,现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及《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指南》,结合我镇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分类方案: 一、文件材料的接收范围 1、在机关日常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与机关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二、案卷质量要求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力争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放在一起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立卷;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按有关规定执行。 4、卷内文件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非诉讼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等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5、归档的文件材料,统一在每份材料第一页正面的右上角加盖归档章,并依次编写全宗号、年度、件号、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 6、照片档案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7、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三、分类原则 1、以本机关工作活动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照工作

档案整理的方法及分类

档案整理的方法及分类、档号编制及质量要求(文书业务、会计声像、实物电子、科技 邵东档案整理的方法及分类、档号编制及质量要求(文书、业务、会计、声像、实物、电子、科技) 编写吴金林 一、档案整理几个概念 (一)档案整理定义:是指将处于零乱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建立全宗等,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 (二)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整理的文件范围:凡是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会议文件、电话记录、图表、簿册、照片、录音、录像、计算机盘片、实物以及本机关编印的出版物等,在办理完毕后均须整理保存。 (四)档案整理的方法:一是以“案卷”为单位整理。二是以“件”为单位整理。 1、以“案卷”为单位整理。 1)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文件材料在形成和处理过程中的联系将其组合为案卷。 2)所谓案卷,就是一组密切联系的文件的组合体。立卷是一个分类、组合、编目的过程。分类即按照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对文件材料进行实体分类;组合即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材料,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编目即将经过组合以后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排列和编目。3)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案卷。案卷卷皮有软卷皮和硬卷皮2种,硬卷皮型号有1.2,1.5,2.0cm三个规格,以软卷皮装订的档案必须按案卷顺序装入档案盒。4)以“案卷”为单位档案整理的依据是1987年12月国家档案发布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5)以“案卷”为单位档案整理的适应范围 (1)大部分单位短期保管(现10年)的文书档案,乡财政所、中心学校等二级机构文书档案一般按“卷”整理 (2)各单位专门业务档案一般按“卷”或是“盒”整理。 (3)科技档案按“卷”整理,整理要求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执行。其中科研档案还可按国家档案局颁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92执行。基建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档案分类方案设计--样本

工业园区***档案分类方案 为提高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各项业务工作服务,实现档案管理规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按照其容和载体的不同,制定分类方案如下: 一、分类原则 以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结合档案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利用。 二、全宗档案门类 本单位所有门类、载体档案,共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光盘档案、实物档案、业务档案九大类。 三、全宗各门类档案的分类、编号 (一)文书档案 1.立卷方式 按“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分类组卷,每个保管期限按年度编案卷流水号(年度小流水)。保管期限为:永久(目录号1)、长期(目录号2)、短期(目录号3)。 档号编制: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

编号示例: F01—1—2005—1 案卷脊背标签式样: 2.一文一件方式 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法,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以件为单位整理。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10年。 按机构分类的,类目为:“1”综合处、“2”业务处、***。 按问题分类的,类目为:“1”党群工作、“2”行政管理、***。 档号编制: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分类号—件号 编号示例:F01—2012—001—1—1 归档章样式: 件号 保管期限(永久) 全宗号 分类号 年度 年度 目录号(永久) 全宗号 标签红色为永久,绿色为长期,蓝色为短期,全宗号用红色耐久字迹,其余用黑色耐久字迹,字体是仿宋4号。 背脊标签粘贴方法:离底边3cm 处粘贴。 案卷号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为加强本行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银办发[2004]259号),《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规定,结合本行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对本行形成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分别制定了分类与编号方案: 一、? 文书档案 1、? 2001年前的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的方法进行分类,即: 永久????? 1997???? 1998 (2001) 长期????? 1997???? 1998 (2001) 短期????? 1997???? 1998 (2001) 排列与编号:排列在同一保管期限,同一年度内,按机构排列顺序进行,同一机构按事由结合时间排列,编号在同一保管期限内采用年度大流水编号。 2、2002年(含2002年)以后的文书档案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方法,对归档文件以件 为保管单位进行整理,采用年度——保管期限的方法进行分类,即: 2002年度???? ???????永久????????? 2002年度??????????? 长期 2002年度??????????? 短期 2003年度???? ???????永久 2003年度??????????? 长期 2003年度??????????? 短期 排列与编号:件与件的排列次序按事由结合时间的方法排列。归档文件在相同保管期限内采用年度小流水的方法进行编号。 二、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分类方法按年度——类型进行分类。 会计档案按类型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设置分类号KJ,即:。 会计凭证——KJ-PZ 会计账簿——KJ-ZB 会计报表——KJ-BB 其他会计资料——KJ-QT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种 排列与编号:会计凭证按会计科目结合时间顺序依次排列,编号采用年度小流水编号;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按类型——保管期限依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采用年度小流水混合编号,一个年度编制一个流水号。 三、? 基建档案 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设置分类号JJ,即:

各部门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和移送归档时间一览表

各部门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和移送归档时间一览表

各部门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和移送归档时间一览表 党委办公室 序号归档档案类目名称保管期限归档时间移送1 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材料(如文件是针对本校的,则永久保存)30 3月底前归上年材料文书档案室 2 党委会及学院重大工作协调会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的文件永久 3 院党委、纪委、工会、团委文件永久 4 学院规划、年度计划永久 5 学院各部门,党委各部、委、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30 6 党委书记(副书记)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发言稿永久 7 院党委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学院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8 党委各部、委、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党委的报告、请示及批复永久 9 党委保密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10 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材料,安全稳定工作材料永久 11 党委与有关机关在工作方面的重要往来信函永久 12 党内系统启用印章的文件和印模永久 13 获上级奖励材料(包括申报、审批材料及奖状、证书等,个人交复印件)永久 14 其它重要的文件材料永久

院办公室 序号归档档案类目名称保管期限归档时间移送1 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永久 3月底前归上年材料文书档案室 2 全校性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汇编)永久 3 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永久 4 院发文件永久 5 学院大事记永久 6 学院年度总结永久 7 院办负责上报的学年报表及综合统计(包括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人员情况表 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表等) 永久 8 各单位、各部门向学院的请示报告及学院的批复(批办单)30 9 校友工作材料(校友通讯、召开校友会材料等)永久 10 本校历史沿革、情况介绍永久 11 有关全校性工作的调查材料和经验总结永久 12 学院评估材料永久 13 校领导在全校性会议上及参加校外会议所做的报告、讲话稿永久 14 学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文件材料永久 15 校史、校庆工作材料永久

赣州市××局档案分类方案(示范本).doc

赣州市××局档案分类方案(示范本) 一、本方案规定了本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及档案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档号标识。 二、档案分类原则是以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机构职责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 三、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档案实体的分类,(各单位可视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归档文件材料依据《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要求,采用业务指导处推荐的按年度---问题(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方法,选择其中一种分类方法)、整理和排架管理。 四、本方案将各单位的所有的档案分为5大门类,并以英文字母大写A、B、C、D、E作为类目代号。 1、文书档案(代号A):包括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2、科技档案(代号B):包括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档案。 3、专门档案(代号C):包括会计档案和人事档案、艺术档案等。 4、特殊载体档案(代号D):包括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光盘、磁盘和荣誉品、纪念品等实物档案。 5、其他档案(代号E):由本单位工作职责而衍生的相对独立性较强的档案可放入此类中。如劳动部门在履行具体职能时产生的办理招工或者调动工作的审批表及有关材料可单独设类。

又如组织人事部门在管理干部档案时也可将死亡干部档案单独设类等。 四、二级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 1、文书档案类:在其二级类目中,按工作职能、职责(问题或机构)设置相应类别; 2、科技档案类:基本建设类的二级类目,按基建项目设置。设备仪器类的二级类目,按设备种类或型号设置; 3、专门档案类:会计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其他设置;人事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人名设置; 4、特殊载体档案:声像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载体特征设置,照片类的三级类目按领导类、荣誉类、业务活动类、文体活动类设置;实物档案的类目,可按荣誉品、纪念品等设置。 5、其他档案类的二级类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人事档案保管期限表

福建省人事厅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征求意见稿) 一、党组 1、会议记录永久 2、纪要永久 3、决定永久 4、报告永久 二、办公室 1、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如: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中低职安排的军转干部行政撤职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 *一般的10年如: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人事报、人才杂志社关于XX年宣传工作要点及参加第X期人事报社和人才杂志培训班的通知等

(2)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3)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2、本机关制发的业务文件材料 (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如:福建省人事厅报送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请示及批复;福建省人事厅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函等*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如: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申报XX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的函;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报送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既发展计划的函等 3、本机关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规定、批复、通报、报告、函、发电底稿永久如:①关于编制、印发机关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永久 ②关于分解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分工方案有关任务的通知永久 ③年度人事工作要点永久 ④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总结、意见永久

⑤印章启用、作废文件材料永久 ⑥关于报送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促进毕业生就业措施的函 ⑦与有关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函件永久 ⑧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函、批复等永久 ⑨评选表彰全国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决定永久⑩评选表彰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决定永久 4、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5、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6、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7、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1)本机关为主办的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 发文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布日期:1987-12-4 执行日期:1987-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1983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至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单位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机关单位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为了加强我委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分类整理、排列、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档案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以更好地为我委各项工作服务,根据《福建省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类原则 1、档案分类原则是以我委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态特点,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2、分类后的档案,分别用英文字母按顺序编大类代字。 3、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委全部档案进行实体分类、组卷和排架管理。 二、类别设置 我委档案共分六大类:文书档案(A)、基建档案(B)、会计档案(D)、声像档案(F)、实物档案(H)、业务档案(G),大类用英文字母作代字,大类以下的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 大类及属类设置如下: A文书档案 B基建档案 D会计档案 D1报表 D2账簿 D3凭证 D4其他 F声像档案 F1录音带 F2录像带

F3照片 F3.1会议接待类 F3.2文体活动类 F3.3实物照片类 F3.4其他类 注:从2006年开始,照片档案不再分属类。 F4光盘及其他 H实物档案 H1锦旗类 H2奖杯奖牌类 H3纪念品类 H4其他类 G业务档案 G1××类 G2××类 ………… 三、编号方法 1、文书档案的编号: (1)2000年以前,文书档案采用立卷归档方法,其编号结构模式为:大类代字+保管期限代号+目录顺序号+案卷号。其中保管期限代号永久为1,长期为2,短期为3,永久长期合编为12,永久长期短期合编为0。 例:A 0 . 1—1 案卷号(第1个案卷) 目录顺序号(第1条目录) 保管期限代号(永久、长期、短期合编) 大类代字(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很重要——2016年1月1日实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延长至 30年! 2015-12-24 09:51:14 作者:来源:马靖昊说会计人气:8361 分享到:12 摘要: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 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 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新《管理办法》共31条,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以下要点需关注。 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4类会计资料要归档

档案整理分类方案

档案整理分类方案

档案整理分类方案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分类、整理、编目、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档案整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规定了档案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档号标识及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二条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公司所有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本方案适用于本办公室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管理。 第三条本方案共设置9个一级类目,并以两位阿拉伯数字作为一级类目代号。 1、公司文件(代号:01) 2、办证管理(代号:02) 3、合同管理(代号:03) 4、基本建设(代号:04) 5、检验报告(代号:05) 6、行政管理(代号:06) 7、人事档案(代号:07) 8、体系文件(代号:08) 9、声像实物档案(代号:09) 第四条二级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 1、公司文件、办证管理、合同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职能部门设置; 2、基本建设类的二级类目,按厂区或基建项目设置; 3、检验报告类的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或型号设置; 4、行政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类别、部门/厂区、财务报告、其他设置; 5、人事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部门/人名设置; 6、体系文件类二级类目按厂区、类别和年限设置; 7、声像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载体特征设置,照片类的三级类目按领导类、荣誉类、业务活动类、文体活动类设置;实物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荣誉品、纪念品、其他设置; 8、专业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五条归档文件 1.本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2.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中小学校档案分类方案

中小学校档案分类方案 (供参考) 为了适应本校档案综合管理的需要,统一本校档案实体分类,实现档案分类、排列、检索、编目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工作服务,现根据《广东省机关档案分类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业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类原则 1、以本校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本校的机关工作职能,结合其档案内容和档案的载体形态特点,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2、分类后的档案,分别用英文字母按顺序编大类代号,以阿拉伯数字编分类号、目录和案卷序号。 3、本办法适用本校全部档案进行实体的分类、组卷和排架管理。 二、类别设置 根据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各项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作为一个全宗。全宗内的档案按其性质、业务特点及载体分为七大类: 各大类按文件材料的性质可再分若干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从左至右依次为一级属类、二级属类......。属类之间用“.”间隔,每一大

类代字加数字形成分类号。 三、分类编号方法 A、党政工团档案(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不设属类,其分类、组卷应遵循“年度——机构——问题”的原则,结合文件的保管期限及其有机联系,灵活掌握。案卷按永久、长期和短期分开两个系列,各系列从“1”起多年编一个案卷流水号,每一案卷流水号合编一本目录号,目录号按自然数列排列。保管期限代号为:永久、长期合编为12,短期为3。档号的结构模式为:大类代字+保管期限代号+目录号+案卷顺序号。分类编号举例如下: A 12 .1 -— 1 案卷顺序号(第1卷) 目录顺序号(第1本目录) 保管期限代号(永久、长期合编) 大类代号(文书档案) B、基建档案 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设置一级属类。各项目分别进行分类组卷,每一基建项目组成若干个案卷;文字材料与图纸材料一般分别组卷;档案材料少的可把文字材料与图纸混合组卷,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文字材料案卷可订装或不订装,图纸案卷不订装;不装订案卷要在每份文件的首页加盖档号章。各项目案卷分别从“1”起编案卷顺序号。档号的结构模式为:大类代号 + 属类代号 + 案卷顺序号。例如: B 1 —1 案卷顺序号(第1卷) 属类代号(某一基建工程项目) 大类代号(基建档案)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务工作(党务、工会、共青团) 1、党务 1.1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党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1.1.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1.1.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 10年1.2党务综合性工作 1.2.1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专项活动工作报告,重要的调研 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永久1.2.2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 10年1.3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1.3.1针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永久1.3.2对本单位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 10年1.4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 30年1.5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 30年1.6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1.7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费收支永久或30年1.8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

1.8.1重要的永久1.8.2一般的10年1.9党员统计年报、计划总结、组织发展计划 30年1.10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1.11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定及通知 永久或30年2、组织工作 2.1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参与、投入的记录;赈灾、扶贫、献血、拥军优属、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2.1.1重要的30年2.1.2一般的10年2.2组织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0年2.3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存根永久2.4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材料 2.4.1受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4.2受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2.5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考察报告等材料 30年 3、纪检与监察工作 3.1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记录、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公司档案管理方案范文

档案管理方案 第一节总则 为规范元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重要文件、资料的遗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节管理体制和职责 公司设置档案室及专职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须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工作时,须对档案装具、设备和档案库藏进行清点并制作移交清册,并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具体职责为: (1)负责公司档案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借记等; (2)负责公司成立、兼并、机构重组、对外交往等重大经济合同和工程档案的跟进; (3)负责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档案提供利用服务;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密级划控和守密、解密。 第三节档案分类分级 1、行政人力部提出档案分类分级及归档管理要求,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方式、期限、移交责任部门和密级等,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经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各部门和项目公司执行。 2、档案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2)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3)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4)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5)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6)声像资料:外出学习、考察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7)题赠性资料:上级领导、友好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8)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合作协议、竣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9)购销资料:各类各类购销合同 3、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 4、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永久: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长期:凡是反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

档案的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二十一条公证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凡属于需要长远考查、利用的公证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凡属于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考察、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公证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六十年。 凡属于在较短时间内需要考察、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公证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第二十二条公证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公证事项办结或终止后的下一年算起。 第二十三条下列公证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1、收养证明; 2、解除收养证明; 3、出生证明、死亡证明; 4、结婚证明、离婚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权证明; 7、有关财产转移方面的声明书证明; 8、赠与证明; 9、房屋买卖证明; 10、析产证明、产权证明; 11、遗嘱证明; 12、学历证明; 13、提存证明; 1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15、商标注册证明; 16、公司章程证明; 17、涉及到不动产的证据保全证明。 第二十四条下列公证档案,列为长期保管。 1、受过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2、职称证明; 3、国籍证明; 4、营业证书证明; 5、抵押、担保证明; 6、招标投标证明; 7、联营协议证明; 8、中外合资、外资企业的合同证明; 9、申请专利的有关证明; 10、劳务合同证明; 11、清点遗产证明; 12、证据保全证明; 13、房屋搬迁协议证明;

14、房屋租赁证明; 15、涉及到不动产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证明; 16、履行期在十六年以上的农林牧副渔各业承包合同证明; 17、履行期在十六年以上的其他合同证明; 18、用于诉讼的有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下列公证档案,列入短期保管: 1、生存证明、健康证明; 2、定居证明; 3、未婚证明、无配偶证明; 4、委托书、委任书证明; 5、援外人员劳动保险证明; 6、副本、节本、译文、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证明; 7、现场监督证明; 8、商品成分证明; 9、技术标准证明; 10、企业承包、租赁证明; 11、生产经营责任制证明; 12、执行许可证明; 13、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明; 14、履行期在十五年以下的农林牧副渔各业承包合同证明; 15、其他履行期在十五年以下的合同证明。 第二十六条凡终止的公证事项所形成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 第二十七条公证处复查公证事项所形成文书材料,应与原公证档案合并保管;由司法行政机关复查的, 应将其复查结论存入原公证档案内,其保管期限均与原公证档案相同,复查后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决定和通 知合并重新列为短期保管,其保管期限从原公证档案保管期限起算时间开始保管。 第二十八条公证处总登记簿册列为永久保管。 第二十九条对未规定保管期限的公证档案,须由公证处比照上列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的意 见,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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