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电脑资产的申请申购、登记、领用与回收、借用、调拨、维修、报废、盘点等有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建筑公司、贸易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全体员工。
3定义
a)电脑资产:是指个人电脑(台式机和笔记本)、iPad及可移动硬盘、外置光驱、
打印机、扫描仪、绘图仪、服务器及附属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机房设备、系统和应用软件等相关资产,不包含打印机耗材。
b)电脑资产管理员:是指负责电脑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由集团指定集团本部或项
目的信息技术人员担任。
c)电脑资产使用人:是指电脑资产的使用人员,包括独立使用人员、共同使用人员、
部门或特殊岗位。
d)电脑资产保管人:是指当前实际使用或保有电脑资产的人员。
i.电脑资产在运输过程中,由押运人或物流公司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ii.电脑资产在仓储期间,由仓管员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iii.电脑资产由单个人使用的,由个人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iv.电脑资产由多个人使用的,由所有使用人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v.电脑资产由部门或特殊岗位使用,由部门指定人员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vi.电脑资产在借用期间,由借用人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vii.电脑资产在出差或在外途中,由电脑资产使用人或携带人作为电脑资产保管人。
e)电脑资产的借用:是指借用申请人向电脑资产管理员申请电脑资产的临时使用,
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超过借用期限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f)电脑资产的调拨:是指电脑资产在集团、项目、部门之间的调动包含个人更换电
脑。
4管理职责
a)所有电脑资产均属于其所属公司拥有,不属于任何个人、岗位或部门。
b)人事行政部是经公司授权的电脑资产管理部门。
c)人事行政部对公司所有的电脑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包括电脑资产的申请申购、登
记与回收、借用、调拨、维修、报废等,财务部负责审核监督。
d)集团或项目负责人负有管理集团或项目电脑资产的责任。
e)电脑资产采用申请领用制,即使用人、岗位或部门(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人
事行政部负责申请申购、调拨。
f)
g)申请申购、领用与回收、借用、调拨、维修、报废过程中若产生费用,则由申请
人所属公司承担。
h)人力行政部IT人员负责对电脑资产进行检查维护。
i)电脑资产管理员负责电脑资产的新增、回收、借用、调拨、报废等登记工作。
j)财务部门和电脑资产管理员(审计部)共同负责对电脑资产进行盘点。
5管理规定
a)申请申购
i.
ii.申请人所在部门发起OA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电脑资产管理员根据公司电脑存量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配置;若满足配置条件,则确定配置标准。
iii.
iv.若应配置且有符合配置标准的闲置设备时,由行政负责调拨。
v.
vi.若应配置而没有符合配置标准的闲置设备时,行政将建议进行采购。
vii.电脑资产的申请申购、调拨根据财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b)
c)登记
i.电脑资产管理员应在收货时对新购的电脑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粘贴封
条,登记《电脑资产台帐表》。
ii.
iii.经验收合格的电脑资产,电脑资产管理员应填写电脑资产标签,填写内容应与其所登记的《电脑资产台帐表》保持一致;并粘贴于电脑资产的不可
拆卸部分的显著位置。
iv.
v.电脑资产发生变更,电脑资产管理员应在当月两个工作日内(不得跨月)整理、更新《电脑资产台帐表》,以记载电脑资产的在用、增减、闲置、借
用、调拨和报废等情况,并报财务处登记。
vi.随工程项目或系统(如:停车场管理系统、小区智能化项目)一起购买的电脑资产,相关部门必须将电脑资产清单报电脑资产管理员进行登记。vii.
viii.电脑资产管理员离职或工作调动,应清查电脑资产,并将电脑资产台帐管理权限移交给接收人,由其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
d)领用与回收
i.
ii.电脑资产领用时资产管理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份,由领用人、电脑资产管理员、财务部门各保存一份。
iii.
iv.离职或工作调动的员工,必须退还其领用的全部电脑资产及相关物品,如未交清者,按照财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否则,人事部门不能开具离
职或调动证明。
v.电脑资产管理员具有追缴电脑资产职责,并应将无法收回的电脑资产清单提交所属公司负责人,以便进行相应处理。
e)借用/调拨
i.借用电脑资产的,由借用人填写资产借用单,电脑资产管理员根据电脑资产
实际使用情况驳回借用申请或准备借用的相关电脑资产,并通知借用人
领取时间。
ii.在超过借用预归还时间仍未归还的,电脑资产管理员应督促借用人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iii.申请人若应配置且申请人所属公司内部有符合配置标准的闲置电脑设备时,则采用调配方式。申请人发起申请并根据当年财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电脑资产管理员负责调配,在《电脑资产台帐表》上作电
脑资产变更登记,并抄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f)维修
i.电脑资产日常维护由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负责,任何公司、部门和个人不得开
拆设备、调换设备配件和擅自请人维修。
ii.电脑资产使用人若发现电脑资产损坏,需要采购零部件或维修服务的,经信息技术人员检查核实,信息中心直属经理审核并根据当年财务审批权限
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统一由电脑管理员安排维修事宜。
g)报废
i.当电脑资产已超过其折旧年限且不能满足办公需求,或电脑资产已损坏且不
能经济的维修,用户可发起申请并根据当年财务审批权限进行报废审批。ii.不能经济的维修是指:电脑资产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并提供相关证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