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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交易 新编教材+考试大纲+原创学习笔记三色版 掌握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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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交易

◆新版教材

第1-186页◆考试大纲

第187-190页◆原创学习笔记三色版

第191-222页第一次预约式考试《基础》《交易》通过了,感谢大家,感谢各位的分享!非金融专业,大致准备了1个月,先通看了教材,两科分别花了5天左右。接着精看三色笔记,配合做题。

证券交易

目录

前言 (6)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7)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7)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7)

二、证券交易基本要素 (8)

三、证券交易机制 (13)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14)

一、会员制度 (14)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17)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18)

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18)

一、开户 (19)

二、委托 (19)

三、成交 (20)

四、结算 (20)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20)

一、证券账户管理 (20)

二、证券托管与存管 (22)

第三节委托买卖 (23)

一、委托形式 (23)

二、委托内容 (24)

三、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28)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29)

一、竞价原则 (29)

二、竞价方式 (29)

三、竞价申报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31)

四、竞价结果 (33)

五、交易费用 (33)

第五节交易结算 (39)

一、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40)

二、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 (40)

第三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42)

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42)

一、特别交易规定 (42)

二、特殊交易事项 (48)

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50)

第二节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51)

一、交易信息 (51)

二、交易行为监督 (53)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 (54)

第四章证券经纪业务 (55)

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55)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 (55)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56)

三、证券经纪关系的建立 (57)

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 (61)

一、经纪业务营运管理的一般要求 (61)

二、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范 (62)

三、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75)

第三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 (77)

一、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主要内容 (77)

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实务 (78)

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监督管理 (84)

第四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86)

一、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86)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 (88)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 (90)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91)

第五章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94)

第一节 股票网上发行 (94)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 (94)

二、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95)

第二节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97)

一、分红派息 (97)

二、配股缴款 (98)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100)

第三节基金、权证和转债的相关操作 (101)

一、开放式基金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 (101)

二、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交易、申购和赎回 (103)

三、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认购、交易、申购和赎回 (106)

四、权证的交易与行权 (107)

五、可转换债券转股 (108)

第四节代办股份转让 (109)

一、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 (109)

二、代办股份转让的资格条件 (110)

三、代办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则 (111)

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 (112)

第五节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 (114)

一、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 (114)

二、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 (114)

三、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 (115)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116)

第一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116)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 (116)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 (117)

第二节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 (117)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与授权 (117)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运作管理 (118)

三、证券自营业务的风险监控 (118)

第三节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120)

一、禁止内幕交易 (120)

二、禁止操纵市场 (122)

三、其他禁止的行为 (122)

第四节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122)

一、监管措施 (122)

二、法律责任 (123)

第七章资产管理业务 (125)

第一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 (125)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125)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126)

第二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27)

一、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27)

二、证券公司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规定 (127)

三、客户资产托管 (128)

第三节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29)

一、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 (129)

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 (129)

三、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131)

四、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客户所持有证券的权利与义务 (132)

五、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 (132)

第四节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133)

一、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 (133)

二、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与批准程序 (137)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137)

四、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138)

五、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证券公司及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39)

第五节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与风险控制 (140)

一、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禁止的行为 (140)

二、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 (140)

第六节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141)

一、监管职责 (141)

二、监管措施 (142)

三、法律责任 (142)

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 (145)

第一节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 (145)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 (145)

二、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145)

第二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 (147)

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47)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 (148)

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征信与选择 (148)

四、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与风险揭示 (149)

五、客户开户、提交担保品与授信 (152)

六、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153)

七、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154)

八、权益处理 (157)

九、信息披露与报告 (158)

第三节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 (158)

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158)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控制 (159)

第四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161)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 (161)

二、法律责任 (162)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 (163)

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63)

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163)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63)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164)

第二节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166)

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166)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 (167)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168)

第三节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 (169)

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169)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的清算与交收 (171)

第十章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175)

第一节证券登记 (175)

一、证券登记概述 (175)

二、证券登记的种类 (175)

第二节证券交易清算与交收 (178)

一、清算与交收的概念 (178)

二、滚动交收和会计日交收 (178)

三、清算与交收的原则 (178)

第三节结算账户的管理 (179)

一、结算账户的开立 (180)

二、结算账户的管理 (180)

三、结算账户的撤销 (181)

第四节证券交易的结算流程 (181)

一、交易数据接收 (181)

二、清算 (181)

三、发送清算结果 (181)

四、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181)

五、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182)

六、发送交收结果 (183)

七、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 (183)

八、交收违约处理 (183)

第五节结算风险及防范 (183)

一、证券结算风险的概念和种类 (184)

二、证券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184)

三、我国的结算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185)

后记 (186)

前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日渐显著,不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的竞争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升证券业从业人员和广大证券市场参与者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参加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上述规定对扩大证券市场从业人员队伍,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一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市场的发展,对《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进行了修订:第一,随着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分析》等书中,增加有关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交易规则、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分析等内容;第二,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在《证券发行与承销》中修订有关发行保荐制度的内容,增加有关创业板发行、上市、督导等操作上的特殊规定等内容;第三,对《证券交易》书稿进行全面梳理,调整了部分章节设置,根据新颁布的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增加了有关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管理方面的内容,同时,简化了有关证券交易结算方面的内容;第四,根据新发布的有关基金销售的规范,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中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分级基金、基金评价等内容;第五,在《证券投资分析》中增加了有关证券估值方法、债券估值等内容;第六,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增加了有关证券交易、发行制度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的内容;第七,对原教材中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基本框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对错漏之处进行更正,删除了已不再适用的内容。

由于编写时间紧迫,书中难免有疏漏、错误之处,恳请读者指正。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1年6月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

证券交易的概念、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特征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一方面,证券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同时,这些特征又互相联系在一起。证券需要有流动机制,因为只有通过流动,证券才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而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就是因为它可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同时,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证券在流动中也存在因其价格的变化给持有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当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9月,上海开办了股票柜台买卖业务。从1988年4月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开业。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一时期,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转让也逐步开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加入WTO,证券交易市场对外开放也稳步向前迈进。2004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开设中小企业板块,并核准了中小企业板块的实施方案。2005年4月底,我国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它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2005年10月,重新修订的《证券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201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的申报。2010年4月16日,我国股指期货开始上市交易。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从以上情况可见,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的。

(三)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的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从国际上来看,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定公开原则后,它就一直为许多国家的证券交易活动所借鉴。在我国,强调公开原则

有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上市的股份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资料必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股份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也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等等。按照这个原则,投资者对于所购买的证券,能够有更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有各种各样的交易主体,这些交易主体的资金数量、交易能力等可能各不相同,但不能因此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者使其受到某些方面的歧视。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在实践中,公正原则也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公正地办理证券交易中的各项手续,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二、证券交易基本要素

(一)证券交易的种类

证券交易种类通常是根据交易对象来划分的。证券交易的对象就是证券买卖的标的物。在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交易对象也就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按照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证券交易种类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

1.股票交易。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表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股东可以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股票交易就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前者通常称为上市交易,后者的常见形式是柜台交易。在股票上市交易后,如果发现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其他原因,可以暂停上市交易,直至终止上市交易。暂停上市交易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具备了条件的亦可以恢复上市交易。

2.债券交易。债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交易就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这三类债券都是债券市场上的交易品种。

政府债券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债。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基金交易。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因此,它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基金交易是指以基金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从基金的基本类型看,一般可以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

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说,在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获得批准,投资者就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有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和上市的开放式基金之分。如果是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其中,一种情况是只允许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另一种情况是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如果是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则除了申购和赎回外,投资者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上进行买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此外,我国证券市场上还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这种基金代表的是一篮子股票的投资组合,追踪的是实际的股价指数。对于投资者而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并同时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股票、债券等属于基础性的金融产品。在现代证券市场上,除了基础性的金融工具交易,还存在许多衍生性的金融工具交易。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可转换债券交易等。

(1)权证交易。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从内容上看,权证具有期权的性质。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因为权证代表一定的权利,故也有交易的价值。我国目前的权证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它们的具体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类似。另外,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权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如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美式权证、欧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等。

(2)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这里的特定金融工具是指诸如外汇、债券、股票和股票价格指数等。因此,在实践中,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等)三种类型。

(3)金融期权交易。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权合约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因此,金融期权的买入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以后,就有权在合约所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或一段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出者买进或向买进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现货期权)或者金融期货合约(期货期权)。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是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前者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后者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如果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还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4)可转换债券交易。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交易就是以这种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在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票,因此它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是一种债券,债券持有者拥有债权,持有期间可以获得利息,如果持有债券至期满还可以收回本金;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也可以在规定的转换期间内选择有利时机,要求发行公司按规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此外,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还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

在我国,近年来还出现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实际上是可分离交易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即该债券发行上市后,债券与其原来附带的认股权可以分开,分别独立交易。

(二)证券交易的方式

证券交易方式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来认识。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在短期资金市场,结合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存在着债券的回购交易。如果投资者买卖证券时允许向经纪商融资或融券,则

发生信用交易。

1.现货交易。所谓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所以,现货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以现款买现货方式进行交易。

2.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类似的地方,都是现在定约成交,将来交割。但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则是标准化的,有规定格式的合约,一般在场内市场进行。另外,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在多数情况下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3.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从运作方式看,它结合了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通常在债券交易中运用。债券回购交易就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当债券持有者有短期的资金需求时,就可以将持有的债券作质押或卖出而融进资金;反过来,资金供应者则因在相应的期间内让渡资金使用权而得到一定的利息回报。

4.信用交易。信用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取得经纪商信用而进行的交易,也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这一交易的主要特征在于经纪商向投资者提供了信用,即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资金或证券有一部分是从经纪商借入的。

我国过去是禁止信用交易的。2005年10月重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交易融资融券的规定。随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公布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的实施细则。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三)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主体,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相应地,证券投资者可以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大类。其中,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就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基本途径来看,主要有两条:一是直接进入交易场所自行买卖证券,如投资者在柜台市场上与对方直接交易;二是委托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中,除了按规定允许的证券公司自营买卖外,投资者都要通过委托经纪商代理才能买卖证券。此时,证券投资者也就是委托人。所以,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另外,我国对证券投资者买卖证券还有一些限制条件。例如,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不仅仅是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还有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但是对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资股(即B股);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则可以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投资在交易所上市的除B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权证、封闭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基金,还可以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申购。所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四)证券公司

在我国,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代理证券买卖的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是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

我国《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其中,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上述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上述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限额。

(五)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是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在于:一是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二是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

证券交易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场所两大类。

1.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市场,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在我国,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作为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其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当然更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为此,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和不得从事的事项。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有: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的事项有:

(1)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

(2)新闻出版业。

(3)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4)为他人提供担保。

(5)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下面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2.其他交易场所。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

在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的早期,柜台市场(又称“店头市场”)是一种重要的形式,许多有价证券的买卖是在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柜台上进行的。这种交易活动呈现分散性,其买卖方式与集中交易市场采取的委托买卖有很大不同。通常,在柜台上交易的证券,其买卖价格由开设柜台的金融机构报出,投资者根据金融机构柜台所报的买入价或卖出价与柜台交易,即证券出售者将证券直接卖给柜台,证券购入者直接从柜台买入证券。所以,金融机构的柜台既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也是证券交易的直接参加者。由于这种交易是一对一的方式,就不会出现投资者买方内部或卖方内部直接的出价、要价竞争,而是由金融机构柜台根据投资者的接受程度调整报价。我国在2002年6月开始运作的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就采用这样的交易方式。

随着证券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其他交易场所也出现了一些集中性的交易市场。从我国情况看,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债券集中性交易市场。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由此,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起来。在随后的几年里,这一市场有了较快发展。在现阶段,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等。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债券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另外,我国现行开展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属于其他交易场所。该转让系统以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核心,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规范的股份转让平台。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具有自律管理的要求,它为证券市场提供安全、高效的证券登记结算服务,需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一是要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系统,制定由结算参与人共同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三是要建立完善的结算参与人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四是要对结算数据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定业务紧急应变程序和操作流程。同时,为防范证券结算风险,我国还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该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各设一个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主要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服务;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服务。

三、证券交易机制

证券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具体交易制度设计的基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其设计依据就是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的不同机制;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中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双边报价,就采用了报价驱动的机制。

(一)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

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在某一段时间到达的投资者的委托订单并不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储起来,然后在某一约定的时刻加以匹配。在连续交易中,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间里订单匹配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因此,两个投资者下达的买卖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条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时间定期成交。

这两种交易机制有着不同的特点。定期交易的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连续交易的特点有:第一,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二)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指令驱动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在竞价市场中,证券交易价格是由市场上的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的。如果采用经纪商制度,投资者在竞价市场中将自己的买卖指令报给自己的经纪商,然后经纪商持买卖订单进入市场,市场交易中心以买卖双向价格为基准进行撮合。报价驱动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中,证券交易的买价和卖价都由做市商给出,做市商将根据市场的买卖力量和自身情况进行证券的双向报价。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成交,而是从做市商手中买进证券或向做市商卖出证券。做市商在其所报的价位上接受投

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或证券与投资者交易。做市商的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 这两种交易机制也有着不同的特点。指令驱动的特点有: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报价驱动的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三)证券交易机制目标

通常,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是多重的。主要的目标有:

1.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生存的条件。如果证券市场缺乏流动性,或者说不能提供充分的流动性,证券市场的功能就要受到影响。从积极的意义上看,证券市场流动性为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奠定了基础。证券市场流动性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即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如果投资者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成交,则市场流动性好。反过来,单纯是成交速度快,并不能完全表示流动性好。

2.稳定性。证券市场的稳定性是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一般来说,稳定性好的市场,其价格波动性比较小,或者说其调节平衡的能力比较强。从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角度看,保持证券价格的相对稳定、防止证券价格大幅度波动是必要的。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可以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由于各种信息是影响证券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市场透明度是加强证券市场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3.有效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证券市场的高效率;二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其中,高效率又包含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即要求证券价格能准确、迅速、充分反映各种信息。根据证券价格对信息的反映程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分为强有效市场、半强有效市场和弱有效市场。其次是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即证券交易系统硬件的工作能力,如交易系统的处理速度、容量等。低成本也包含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本;二是间接成本。前者如投资者参与交易而支付的佣金和缴纳的税收,后者如投资者收集证券信息所发生的费用等。

、席位和交易单元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一、会员制度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交易所是最主要的交易场所。对于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是通过交易所会员来代理买卖证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它们通过接纳证券公司入会,组成一个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公司。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证券交易所要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这一规则的内容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

(一)会员资格

证券公司要成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证券交易所是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人会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主要有: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条件的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文件,经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的权利。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享有某些权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这方面的规定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2.会员的义务。证券交易所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这方面的规定也大致相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

(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

(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三)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证券公司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首先要将一系列相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如申请书、设立的批准文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及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等。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四)日常管理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设会员代表1名,组织、协调会员与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会员应当设会员业务联络人1~4名,根据授权代位履行会员代表职责。会员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办理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席位、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交易单元)、交易权限管理等相关业务;报送统计月报、年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组织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务相关的会员内部培训;组织会员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协调会员与证券交易所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改造、测试等;每日浏览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专区,及时接收本所发送的业务文件,并予以协调落实;及时更新会员专区中的会员总部、分支机构的相关资料及其他信息;督促会员及时履行报告与公告义务;督促会员及时缴纳各项费用;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下列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定期报告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按时缴纳相关费用。会员拖欠证券交易所相关费用的,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会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指定托管、接管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缴纳为保证证券交易正常进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的,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

1.监督检查。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会员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证券业务活动中的风险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证券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要求整改。

(4)约见谈话。

(5)专项调查。

(6)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7)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监管,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业务报表、账册、原始凭证、开户资料及其他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误导性的或者不完整的资料。

2.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会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纪律处分措施: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

(4)取消交易权限。

(5)取消会员资格。

证券交易所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可视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会员受到上述第(3)、(4)、(5)项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证券交易所会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会员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证券交易所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下列纪律处分措施: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另外,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特别会员的管理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若符合条件,经申请可以成为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的条件是:依法设立且满1年;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

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1.特别会员享有的权利有:

(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2.特别会员应承担的义务有: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缴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特别会员可以申请终止会籍。特别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章程和规则的,证券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如警告、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取消会籍等。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

在传统意义上,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制度看,交易席位代表了会员在证券交易所拥有的权益,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1.交易席位的取得和享有的权利。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权利之一是参加交易,参加交易先要取得交易席位。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

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享有下列权利(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例):

(1)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2.交易席位的转让。证券交易所为了保证证券交易正常、有序地进行,要对会员取得的交易席位实施严格管理。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交易席位可以转让,但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现行制度:席位只能在会员间转让;会员转让席位的,应当将席位所属权益一并转让;会员转让席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存在欠费或不履行证券交易所规定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可不受理其席位转让申请。

(三)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若要进人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下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的规定,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的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会员通过其在交易所设立的交易单元参与证券交易,接受交易所交易服务和管理。会员从事证券经纪、自营、融资融券等业务,应当分别通过专用的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下列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1.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

2.大宗交易。

3.协议转让。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

5.融资融券交易。

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7.其他交易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下列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1.申报买卖指令及其他业务指令。

2.获取实时及盘后交易回报。

3.获取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相关新闻公告。

4.配置相应的通信通道等通信资源,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

5.获取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权限。

会员设立的交易单元通过网关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接。会员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使用。

会员通过交易单元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缴纳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与流量费等费用。

证券交易程序

交易程序

第二章证券

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已发行的证券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所谓证券交易程序,也就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本章主要针对证券交易所场内集中竞价交易,不涉及场外市场。另外,有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等特别交易内容,将在后面章节介绍。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步骤,见图2—1。

一、开户

开户有两个方面,即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资金账户则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后,投资者买卖证券所涉及的证券、资金变化就会从相应的账户中得到反映。例如,某投资者买入甲股票1 000股,包括股票价格和交易税费的总费用为10 000元,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上就会增加甲股票1 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减少10 000元。

图2—1证券交易程序

二、委托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从各国(地区)情况看,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也称为“申报”或“报盘”。

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采用口头报价方式时,证券公司的场内交易员接到交易指令后,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台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

【例题·单选题】将证券市场融资分为货币性融资、实物性融资依据的标准是()。 A.融资币种 B.融资的形态 C.期限长短 D.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方式。按融资的形态不同,证券市场融资可以分为货币性融资、实物性融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 【例题·单选题】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属于()。 A.商业信用 B.国家信用 C.消费信用 D.民间个人信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二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预付定金、预付货款。 【例题·组合型选择题】关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Ⅰ.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 Ⅱ.直接融资的投资者要承担较大的风险;间接融资的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 Ⅲ.直接融资具有相对较强的自主性;间接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Ⅳ.直接融资受公平原则的约束,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间接融资保密性较强 A.Ⅰ、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 D.Ⅱ、Ⅲ、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真题下载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证券发行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B.金融机构不能发行债券 C.中央政府债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 D.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 【例题·组合型选择题】政府直接融资具有()特点。 Ⅰ.安全性高Ⅱ.流通性强 Ⅲ.收益稳定Ⅳ.免税待遇 A.Ⅰ、Ⅱ、Ⅲ、Ⅳ B.Ⅲ、Ⅳ C.Ⅱ、Ⅳ D.Ⅰ、Ⅱ 『正确答案』A证券从业考试试题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交易考点总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交易考点总结 ——快速记忆版本 基础(数字类) ?1602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1608柴思胡同的“乔纳林咖啡馆”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成名1790年美国费城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个) ?1773年英国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馆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债券-后来公司债券矿山运河股票――铁路股票盛行) ?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梧桐树协议”订了交易佣金的最低标准中国最早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所” ?1918年夏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人自己创办第一家)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当时规模最大的)1987年9月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中) ?1992.10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全国性监管和市场发展)1998.04国务院证券委撤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1997.1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金发展)2001.12.11中国加入WTO 外资合营外资比例不超过33% 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002.11接纳日本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特别会员,批准日本内藤证券直接申请B股席位2003.05.27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QFII ?记名股东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份2年内缴足募集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表决权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须2/3通过 ?募集公司上市条件:向社会公开发的股份数要达到25%以上股本总额超4亿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公司3年无违法行为 ?同时最近3年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3亿,为近3年净利润的10倍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超5%出售在12个月内不超5% 在24个月内不超10%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银行网点发行,提前兑付需付千分之2手续费)和记账式国债(证券帐户发行,特点:发行时间短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成本低安全),可记名可挂失 ?50年代发行过两种国债: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5次)1981恢复发行国债2000年无记名国债退出市场 ?1982年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债券1993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 ?国债发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摊派1991开始引入承购包销1996年引入招标发行方式2001.07.02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净价交易 ?混合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为补充资本发行的,清偿位于股权资本之前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10年内不可赎回 ?保险公司中次级债偿还须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才能偿付 ?2007.08证监会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我国公司债券(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正式启动,金额不少于5000万 ?1987.10财政部在德国法兰克福发了了3亿马克公募债券(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首次在国外发行债券) ?基金起源于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推动下出现的1997.11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4.06.01我国《基金法》实施(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在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封闭基金存续期5年以上,一般10~15年10%以上基金持有人有权招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必须是实缴资本。主要股东3年内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为适应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对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实施改革,并将根据证券市场法规变化情况和从业人员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中国证券业协会已经发布了新的考试测试大纲,具体《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内容如下: 第二部分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目录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第二节中国的金融体系 第三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二章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证券发行人 第二节证券投资者 第三节中介机构 第四节自律性组织 第五节监管机构 第三章股票市场 第一节股票 第二节股票发行 第三节股票交易 第四章债券市场 第一节债券 第二节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三节债券的交易 第五章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节衍生工具 第六章金融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概述 第二节风险管理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掌握金融市场的概念;熟悉金融市场的分类;了解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的特点;掌握金融市场的功能。 熟悉非证券金融市场的概念,了解非证券金融市场的分类(股权投资市场、信托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了解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了解国际资金流动方式;熟悉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了解金融危机的教训。 第二节中国的金融体系 了解建国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演变历史;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了解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了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熟悉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了解中央银行主要职能;熟悉存款准备金制度与货币乘数的概念;掌握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掌握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了解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第三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掌握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掌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熟悉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场内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场外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熟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熟悉私募基金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章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证券发行人 掌握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掌握直接融资的概念、特点和分类;熟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真题汇总

1、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理事会 2、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备注栏。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A.2 B.5 C.10 D.15 3、期货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征,这种高信用特征是集中表现为期货交易的()。 A.场所固定 B.结算统一 C.保证金制度 D.商品特殊 4、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B.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C.最近12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D.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5、犯集资诈骗罪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地点 A.1 B.3 C.5 D.10 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B.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要设股东会 D.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7、下列属于融资融券业务集中管理原则的是()。 A.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 B.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C.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D.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8、证券公司办理(),由客户自行行使其所持有证券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A.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B.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C.非限定性资产管理计划 D.限定性资产管理计划 9、下列不属于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市场准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是()。 A.《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B.《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总结速记版

三色勾画法:暂时重点记忆或较难理解重点记忆表示内容红色表示是褐色内容,蓝色表示次内容,简单理解需要记忆内容。现实中可用红笔划红色内容,蓝笔或黑笔划蓝色内容,的内容或 考前快速浏览红色和蓝色内容,一定用铅笔划褐色内容。日常复习主要关注三色划线内容,铅笔内容确定掌握时请擦掉。第一章、证券 市场概述 知识点101(P1):证券的含义(多选) □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力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证券是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证券可以采取纸质形式或其他形式。 知识点102(P1):有价证券的含义(判断) 有价证券是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交易价格。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虚拟资本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知识点103(P2):有价证券分类概念(多选、判断) 狭义有价证券指资本证券,广义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不能事先确定对象的,不属于。如货币、购物券等) 货币证券是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包括:一类是商业证券: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 知识点104(P2):有价证券分类标准(单选、多选、判断) □1、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机构证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目前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是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非上市证券是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各科考试通过技巧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各科考试通过技巧 各科目特点分析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这本书最薄,其中很多章节都会在另外的四本书中进行详细阐述,所以相对是个比较简单和总括性质的。如果 同时看其他的科目,回头来看会感觉到比较简单。基础知识可以相 对花少一点的时间进行备考。 证券交易:有较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尤其是一些数需要记忆。如果有过炒股的经验,在理解这本书上会有比较大的帮助,比如交 易费用等等,可以跟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其中,也有一些知 识点和证券发行与承销有重复。 证券投资分析:同样,这个科目如果有炒股经验的会比较有帮助,在理解一些技术指标上会好些。如果有一些财务会计的知识更好, 尤其是公司的财务分析中有许多的财务指标,需要能熟练计算。其 中的证券组合理论与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中完全重复。 证券投资基金:本科目和投资分析有重复。基本分基金和投资组合两大部分。其中的债券的收益率曲线和凸性、久期,以及组合投 资中的免疫等部分是整个5门考试中最难的知识点,如果没有相关 的基础知识还可能一下子还理解不了,需下些功夫。 证券发行与承销:该科目复习教材最厚,需要记忆数字最多,最烦琐的一科。其中的很多数字部分需要采取一些巧妙的记忆办法。 从官方通知看证券从业考试改革: 考试技巧: 1.限时练习,由于考试题量大,有部分考生都做不完题,因此在平时的考试中就要联系做题的速度,做到限时练 2.先学习知识点后做题,大纲要求的题型有针对性的每项题型都练一练,如果时间紧就直接从真题入手按从近到远的循序从09真题

开始做,不懂的知识点再翻书看,错的题型增加做题量,通过练习尤其是真题的练习体会考试的特点 3.保持良好心态,从容应对考试。作为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毕竟要综合考虑全国各方面参考的人员素质,因此整体虽然知识面广、综合性、实践性强、题量大,但整体考核难度就在大纲要求的范围内,从历年出题看变化不大,只要认真准备,该记忆的记住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在考试时,遇到难题不能纠缠,一定要做好标记,有时间再进行难题的答题。 4.细致审题。题量大,但题型变化大。因此,能否审清题意,是解题成功的关键。审题要“细”,决不要马虎 5.答题要认真 (1)努力把自己能答对的题目都答对,也就是说要重视简单题,在这类题上千万不要粗心大意,无故失分。 (2)中等难度的题目是超过竞争对手的关键所在。对这类题要花费比较大的精力。 (3)对付难题,要尽力去做,能答多少答多少,没有把握也要给出答案,因为总会有答对的概率 【《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从2015年7月起移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实施】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交易 新编教材+考试大纲+原创学习笔记三色版 掌握必过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交易 ◆新版教材 第1-186页◆考试大纲 第187-190页◆原创学习笔记三色版 第191-222页第一次预约式考试《基础》《交易》通过了,感谢大家,感谢各位的分享!非金融专业,大致准备了1个月,先通看了教材,两科分别花了5天左右。接着精看三色笔记,配合做题。

证券交易 目录 前言 (6)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7)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7)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7) 二、证券交易基本要素 (8) 三、证券交易机制 (13)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14) 一、会员制度 (14)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17)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18) 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18) 一、开户 (19) 二、委托 (19) 三、成交 (20) 四、结算 (20)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20) 一、证券账户管理 (20) 二、证券托管与存管 (22) 第三节委托买卖 (23) 一、委托形式 (23) 二、委托内容 (24) 三、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28)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29) 一、竞价原则 (29) 二、竞价方式 (29) 三、竞价申报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31) 四、竞价结果 (33) 五、交易费用 (33) 第五节交易结算 (39) 一、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40) 二、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 (40) 第三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42) 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42) 一、特别交易规定 (42) 二、特殊交易事项 (48) 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50) 第二节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51) 一、交易信息 (51) 二、交易行为监督 (53)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程之个人经验谈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程之个人经验谈前言 一:考试安排 二:考试难度 三:科目分析 四:复习安排 五:考场实战 六:考试总结 后记 前言 我的成绩: 2020-06-11 证券发行与承销 63.50 是 2020-06-11 证券投资分析 60.00 是 2020-06-11 证券投资基金 54.00 否 2020-03-05 证券发行与承销 56.50 否 2020-03-05 证券投资分析 58.50 否 2020-12-04 证券投资分析 54.50 否 2020-10-23 证券交易 69.50 是 2020-10-23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73.00 是 本人专业金融学,但是在考这个的时候其实也是没有基础的。

专业课完全没有开到和证券相关系的。只有极少数涉及到宏观经 济的是相同的。 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势。 一:考试安排 考试每年四次。具体时间看协会网站通知吧。 每年第三次,也就是10月那次,开始换当年新版教材。 对比前几年教材发现,一般来说,变化不大。 能够继续使用上一版教材。 教材购买方式一般三种: 1 淘宝,正版盗版都有,盗版其实也是不错的 2 卓越当当类,正版,有折扣,速度快。 3 协会订购,正版,全价,慢。 推荐1或2。 原因如下:拿书速度快,价格便宜。 考完书就扔的人,建议买盗版。 专业相关,考完还想留着看看的人,能够买正版的。 二:考试难度 总体平均在30~40%。 个别场次有低于20%或高于40%。 考试性质为从业资格考试,考题均为客观题,所以其实难度不大。 我也考过会计从业考试。本省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97344人,实考84419人,出考率87%。 全省共设11个考区,设置考点46个,考场3289个。出考84419人中合的 27335人,为32.38%。 看似差不多,但是会计三科是一次性通过才算。 而证券能够一科一科分开考,所以其实要容易点。 三:科目分析 基础:,平均第二,仅次于交易,主要难点在于金融衍生品。 交易:一般人专业课第一科的选择,平均,有过股市交易经验的人更容易通过。 基金:难度中等,有理解,有计算,考过后有基金从业资格。 承销:难度中等,全部为记忆性内容,书最厚,实用性不强。 分析:最难,有理解,有计算,最低。 考试顺序: 一般第一次两科,基础和交易。 争议不大,基础是必备的,交易是,也最容易理解的。 如果仅为有从业资格,通过这两科即可。 如果希望五科都考,其实考试顺序也无所谓。 剩下三科为: 分析,考过之后经过申请,能够展开代客理财业务,发展潜力较大,但该科目难度也较大。 基金,有此项需求的人能够去考。

202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法律法规》

202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 纲《法律法规》

202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法律法规》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掌握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掌握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 掌握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熟悉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掌握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了解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掌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掌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掌握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掌握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2020年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四个步骤

2020年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四个步骤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科一次全部通过,我花大概一个月时间,当然真正用来学习的时间还不到一半,能顺利通过考试对我来说绝对 是一个惊喜。大家都觉得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是相对比较容易的,但 每年的考试通过率却明明白白的告诉大家,事实不是那样,所以备 考之初,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不可轻敌。在此我把自己的备考 经历和备考经验简单的归纳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一、学习方法:特点:列出考点,先把教材读厚,然后再读薄。教材错误较多,而且讲得不透彻。把教材上的资料变成自己的资料,先把教材上有错误的地方找出来,这部分不会考;把教材讲得不足的,寻找自己过去的相关专业书籍把这部分读厚。然后利用讲义及自己 读书整理的笔记,把书读薄。把这些薄资料重点记忆。这些就是考点。 第二、学习时间:特点:时间分散,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作为一名证券公司的销售人员,上班拉单忙业绩。哎,白天完全没有时间 静下心,认真学习,只能在深夜,在电脑前借助网络寻找资料,考 试吧网校的免费资料蛮多的。后来我参加了考试吧网校证券辅导班,它帮了我不少的忙。对我起了很大的作用,根据老师讲的课,自己 心中对知识点进行归纳。然后再加了多做考试吧网校的在线模拟练 习题。复习起来很有干劲! 第三、考试方法:《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考试题型题量相同,考试类型为 单选、多选、判断。对于单选题,先把自己知道的剔除或确定,然 后再剩下的或选定的里面选,如果都不知道的,尽量选B、C中的一个,这样概率比较高。多选题应奉行宁少毋滥。最多不超过4个选择,拿不准的不要选。如果多选有4个答案。有把握3个,另一个 是蒙的,最好就不要蒙了,选三个可得1.5分,但如果有一个错的 将一分不得。对于判断题,如果命题中含有绝对概念的词、错误性 可能比较大,出现事实错、前提错、逻辑错、隶属关系错以及概念

证券基础知识教材电子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基础知识教材电子版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论 前言 1、考试要求:大纲 2、学习目标- 基本概念清楚、熟练、牢记 3、教材、听课与练习的关系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 大纲要求 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功能。掌握证券市场的层次结构、品种结构和交易场所结构;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含义;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含义和构成。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种类、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了解证券发行人所采用的证券发行方式、个人投资者的含义及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掌握我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和对外开放的进程。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了解国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和我国证券市场与西方国家证券市场的差距。了解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进程。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有价证券 1、证券定义: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2、证券分类:证券依据性质不同 (1)凭证债券:又称无价证券,是指本身不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证券(2)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和债券的凭证。 ↓ 有价证券的特点→所有权或债权凭证:载明票面金额,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可自由转让和买卖 →具有交易价格: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因为代表一定量的财产权利,可以取得一定收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情说明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情说明 小伙伴们想参加2020年证券从业考试吗?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情说明”,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证券从业考试! 1.证券从业改革后新大纲两科的考试,题型题量是怎么样的? 答:改革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考试,每科均为100题,每题1分。 题型为50道单选题,50道组合型选择题。 2.什么是组合型选择题? 答:类似于这样的试题: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 I.采取正常宣传方式……… Ⅱ.采取抽奖……… Ⅲ.与客户分享投资……… Ⅳ.使用除证券公司……… A. I、Ⅱ、Ⅲ、Ⅳ B. I、Ⅱ、Ⅲ C.Ⅱ、Ⅲ、Ⅳ D. I、Ⅲ、Ⅳ 3.新大纲考试的难度如何? 答:(1)从题量上看,减少至100题,但考试时问仍为120分钟,答题时间更宽裕一些。

(2)从题型上看,新的组合型选择题比原来的多选题,难度要低,可采用排除法得出答案。考试题型从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三种调整为选择题(含组合型选择题)一种,题型减少了三分之二。 (3)从知识点的覆盖程度上看,新大纲考试考查内容仍然较为详细。 4.教辅资料里,有多选,还有判断,与新题型不符,这资料还能用来备考吗? 答:不影响复习,但需根据新情况选择性练习。新的组合型选择题,是原来多选题的变形。如果多选题 答题没有问题,组合型选择题就更没有难度啦。判断题,一直是难度最低的题型,新题型中已不再涉及,可小做练习。 5.证券从业改革后的教辅资料怎么选? 答: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复习资料都可选择。考生可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教材。 6.新大纲规定的入门两科,必须同时考过吗? 答:可以分开考,也可以同时考,根据各白情况而定。 7.入门两科已经考过,接下来专业资格考什么? 答:专业资格考试只考一科。保荐代表人考一科《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分析师考一科《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考一科《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但现在专业资格尚未开展。 8.专业资格考试要求有多高?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知识考点8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知识考点8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知识考点8 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将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信托关系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契约型基金起源于英国,后来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十分流行。契约型基金是基于信托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方式,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份后,以基金持有人的身份成为基金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公司型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业务。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 (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由此可见,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据、组织形式以及有关当事人的地位等方面是不同的,但它们都是把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基金设立时所规定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众多的金融产品上,获取收益后再分配给投资者的投资方式。目前,我国的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 基金的作用 (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存款或购买债券较为稳妥,但收益率较低,投资于股票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但风险较大。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将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组合投资,由专家来管理和运作,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理想的间接投资工具,大大拓宽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第一,基金的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第二,基金作为一种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现和发展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

Adhwmux证券从业资格考试(5本书)复习技巧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 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 全套5门科目在每科内容上各有侧重和自己的特点,但也有重复的知识点。其中证券 交易和发行与承销中属于强记性的知识点比较多;投资分析和基金在知识点上有一些重复。 整体讲,最难的是证券发行与承销,其中需要记忆的数字太多,有深度的则是证券投资分析 和基金的组合投资部分,会有许多计算题目。每科考试120分钟,完成180道题目,抛开20分的多选不谈,基本每道题最多分配30-40秒时间。如果一道计算题花了两分钟,那么 它就占用了至少3-4道题目的时间,其它题目就得加速完成。 一、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这本书最薄,其中很多章节都会在另外的四本书中进行详细阐述, 所以相对是个比较简单和总括性质的。如果同时看其他的科目,回头来看会感觉到比较简单。 我开始看时感觉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这两章比较稍复杂些,也可能是自己不熟悉的缘故。 二、证券交易:这科强记性的知识点,尤其是一些数需要记忆。如果有过炒股的经验,在理 解这本书上会有比较大的帮助,比如交易费用啊什么的。其中的一些知识点和证券发行与承 销有重复。 三、证券投资分析:同样这一科如果有炒股的经验会比较有帮助,在理解一些技术指标上会 好些。如果有一些财务会计的知识更好,尤其是公司的财务分析中有许多的财务指标,需要能熟练计算。其中的证券组合理论与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中完全重复。 四、证券投资基金:本科目和投资分析有重复。基本分基金和投资组合两大部分。其中的债 券的收益率曲线和凸性、久期,以及组合投资中的免疫等部分是整个5门考试中最难的知识点,如果没有相关的基础知识还可能一下子还理解不了,需下些功夫。 五、证券发行与承销:本科目是书最厚,需要记忆数字最多,最烦琐的一科。其中的很多数 字部分需要采取一些巧妙的记忆办法。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题型 全国统考;机考,闭卷,每科考试60分为合格线。 考试题型有三种,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各题型题数均为60道。其中,单选题每题0.5分;多选题中,40题是0.5分,20题是1分(题中会标明);判断题每题0.5分。 考试大纲 1.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09.9-2010.5考试专用)2.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发行与承销(2009.9-2010.5考试专用)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及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大纲

2015年7月起将会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门考试科目变为2门,具体详情请参考2015年证券预约式考试公告(第2号)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料归纳汇总(一)

《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重点(1)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从业资格取得的条件包括: (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3)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基础知识》考点速记1 1、行业分析因素:定性因素、定量因素。 2、常见的行业分析因素有: (1) 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2)行业可持续性;(3)抗外部冲击的能力;(4)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5)劳资关系;(6)财务与融资问题;(7)行业估值水平; 3、宏观经济政策因素:经济增长、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汇率变化、国际收支状况。 4、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 5、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6、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7、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历年真题考点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历年真题考点3 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0.5分,共30分)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和为10%A 以上。A 15%B 25%C 30%D 20% 2.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是()。A1602年在荷兰成立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B英国伦敦 柴思胡同的乔纳森咖啡基础上成立的伦敦交易所C16世纪的里昂、安特卫普的证券交易所D美国的费城交易所 3.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基于我国的()规定。A《证券法》B《财 政法》C《税法》D《预算法》 4.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A负 债形式B投资形式C融资形式D资产形式 5.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的架构设立和运行。A业务决策机构 --董事会--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B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业务执行部门C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D董事会--业务执行部门--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 6.证券交易所具有监督职能,它属于()。A自律性监管机构B立法机构委派的监管部门C 政府监管部门D地方所属的监管机构 7.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A证券信用评级机构B证券公司C证券业协会D会 计师事务所 8.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称()。A单位信托基金B证券投资信托基金C指数基金D共同基 金 9.()履行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A中国证监会B 证券交易所C中国证券业协会D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10.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决策和日常管理的机构是()。A基金托管人B基金管理人C基金 发起人D基金受益人 11.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的债券远期交易,期限最短为()。A 2天B 5天C 7 天D 20天 12.NASDAQ利用现代电子计算技术,将美国6000多个证券商网点联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 全美统一()A场内主板市场B场外二级市场C场外主板市场D场内二级市场 13.某股价指数,按基期加权法编制,并以样本股的流通股数为权数。选取A、B、C三种股 票为样本股,样本股的基期价格分别为5.00元,8.00元,4.00元,流通股数分别为7000万股,9000万股,6000万股。某交易日,这三种股票的收盘价分别为9.50元, 19.00元,8.20元。设基期指数为1000点,则该日的加权股价指数是()。A 2158.82 点B 456.92点C 463.21点D 2188.55点 14.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转移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经()批准,中国证监会可以予 以冻结或者查封。A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B中国证监会稽查局C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员会D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15.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品种目前有()。A国债和可转债B国债和政策性金 融债C国债和公司债D国债和权证 16.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完成,()作为中央对手方,

2018最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Word版教材 便于记笔记

证券交易 目录 前言 (6)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6)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6)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6) 二、证券交易基本要素 (7) 三、证券交易机制 (13)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14) 一、会员制度 (14)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16)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18) 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18) 一、开户 (18) 二、委托 (19) 三、成交 (19) 四、结算 (20)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20) 一、证券账户管理 (20) 二、证券托管与存管 (21) 第三节委托买卖 (23) 一、委托形式 (23) 二、委托内容 (23) 三、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27) 第四节竞价与成交 (29) 一、竞价原则 (29) 二、竞价方式 (29) 三、竞价申报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31) 四、竞价结果 (32) 五、交易费用 (33) 第五节交易结算 (38) 一、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38) 二、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 (39)

第三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41) 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41) 一、特别交易规定 (41) 二、特殊交易事项 (47) 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49) 第二节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50) 一、交易信息 (50) 二、交易行为监督 (52)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 (53) 第四章证券经纪业务 (54) 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54)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 (54)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55) 三、证券经纪关系的建立 (55) 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 (60) 一、经纪业务营运管理的一般要求 (60) 二、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范 (60) 三、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74) 第三节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 (76) 一、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主要内容 (76) 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实务 (77) 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监督管理 (84) 第四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85) 一、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85)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 (88)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 (89)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90) 第五章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93) 第一节股票网上发行 (93)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 (93) 二、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94) 第二节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96) 一、分红派息 (96) 二、配股缴款 (97)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99) 第三节基金、权证和转债的相关操作 (100) 一、开放式基金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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