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一)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二)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三)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四)具体补种建议详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 5 -

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按“0-1-6个月”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②重组(CHO 细胞)HepB: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二)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

2. 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3.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HepB;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体

- 6 -

重<2000g者,也应在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并在婴儿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接种。

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500g者)、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

5.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后1~2个月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 <10mI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HepB。

(三)补种原则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 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

2. 接种途径:皮内注射。

3. 接种剂量:0.1ml。

(二)其他事项

1.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2.早产儿胎龄>31周且临床情况稳定时,可以接种BCG。胎

- 7 -

龄≤31周的早产儿,临床情况稳定时可在出院前接种。

(三)补种原则

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 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 ≥4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二价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其中2月龄、3月龄接种1剂IPV,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bOPV。

2.接种途径:

IPV:肌肉注射。

bOPV:口服。

3.接种剂量:

IPV:0.5ml。

bOPV: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二)其他事项

1.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如儿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可不再接种bOPV。

- 8 -

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三)补种原则

1.<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2.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既往无tOPV免疫史的儿童,对于2019年10月1日(即开始接受2剂IPV免疫程序儿童的出生日期,各省可根据具体实施日期按此原则确定)之前出生的,补齐1剂IPV,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补齐2剂IPV。

3.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28天。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分别于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 9 -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

(三)补种原则

1. 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2. ≥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五、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6周岁时接种1剂。

2.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6~11岁使用儿童型DT,≥12岁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DT。

(三)补种原则

1. >6岁未接种DT的儿童,补种1剂。

- 10 -

2.其他参照DTaP的补种原则。

六、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1.满8月龄和18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MMR疫苗(2020年5月底前,8月龄儿童仍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2.如需接种包括MMR在内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应优先接种MMR疫苗。

3.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 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4.当针对麻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内的6~7月龄儿童接种1剂含麻疹成分疫苗,但不计入常规免疫剂次。

(三)补种原则

自2020年6月1日起,201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MMR接种的,使用MMR补齐。

2007年扩免后至2019年10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MMR补齐。

- 11 -

2007年扩免前出生的<18周岁人群,如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用MMR补齐。

如果需补种两剂MMR,接种间隔应≥28天。

七、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省份或在乙脑流行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时,建议接种1剂JE-L。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

(三)补种原则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L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八、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MPSV-A接种2剂次,分别于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MPSV-AC接种2剂次,分别于3周岁、6周岁

- 12 -

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1.两剂次MPSV-A间隔≥3个月。

2.第1剂MPSV-AC与第2剂MPSV-A,间隔≥12个月。

3.两剂次MPSV-AC间隔≥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4.当针对流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根据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学特征,选择相应种类流脑疫苗。

5.对于<24月龄儿童,如已按流脑结合疫苗说明书接种了规定的剂次,可视为完成A群流脑疫苗免疫剂次;在3岁和6岁时按程序各接种1剂流脑多糖疫苗。

(三)补种原则

流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

1. <24月龄儿童补齐MPSV-A剂次。

2. ≥24月龄儿童尽早补齐2剂次MPSV-AC,不再补种MPSV-A。

3.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

九、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18月龄接种1剂。

- 13 -

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或1.0ml,按照相应疫苗说明书使用。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视为完成甲肝疫苗免疫程序。

2.注射免疫球蛋白后应间隔≥3个月接种HepA-L。

(三)补种原则

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HepA-L进行补种,补种1剂HepA-L。

十、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无。

(三)补种原则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I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4剂接种间隔≥3年。

- 14 -

十一、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I)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二)其他事项

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HepA-I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HepA-I免疫程序。

(三)补种原则

1. 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HepA-I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HepA-I,接种间隔≥6个月。

2. 如已接种过1剂次HepA-I,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HepA-I 时,可接种1剂HepA-L完成补种,间隔≥6个月。

- 15 -

第三部分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

一、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

早产儿(胎龄<37周)和/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如医学评估稳定(无需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详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二、过敏

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

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

(一)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二)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 16 -

(三)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四)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五)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他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附表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附表。

四、免疫功能异常

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

五、其他特殊健康状况

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三体综合征等),病情稳定的脑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

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

- 17 -

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18 -

附表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 19 -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修订说明

一、修订过程说明

(一)全国范围征求修订意见与建议。2018年7月,中国疾控中心印发《关于征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修订意见的函》,共征集到由28个省、地市、县级疾控机构和专家提出的266条修订意见或建议,转给我中心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开展针对性修订工作。

(二)组织专家论证。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的免疫程序协调工作组梳理了征集到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先后组织六次会议进行讨论,尤其是对新增的“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部分进行了反复论证。

(三)提交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2019年5月9日,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将修订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提交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NIAC)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24名NIAC委员均赞成本次修订内容,通过表决并形成了会议决议。本次NIAC会议上,12名委员提出了22条具体意见或建议,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随后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回应。

二、主要的修订内容

- 20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接种方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种类及接种程序 年(月)龄接种疫苗 出生时乙肝疫苗(第1剂次)卡介苗 1月龄乙肝疫苗(第2剂次) 2月龄脊灰疫苗(第1剂次) 3月龄脊灰疫苗(第2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1剂次)4月龄脊灰疫苗(第3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2剂次)5月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3剂次)6月龄乙肝疫苗(第3剂次)流脑疫苗A群(第1剂次) 8月龄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次) 1-1.5岁甲肝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A群(第2剂次) 1.5-2岁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4剂次) 2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 3岁流脑疫苗A+C群(第1剂次) 4岁脊灰疫苗(第4剂次) 6岁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C群(第2剂次) 注:按照河南省统一安排,甲肝疫苗力争到2010年实施免费接种。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考图例)

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9. 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10.出血热疫苗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钩体疫苗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疫苗免疫程序见附表。 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疹(Measles)、(Mumps)、(Rubella))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我省列入计划免疫内的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 国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出生时:卡介苗、乙肝疫苗; 1个月龄:乙肝疫苗; 2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 3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三联针; 4个月龄: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三联针; 5个月龄:白百破三联针; 6个月龄:乙肝疫苗、流脑疫苗;

8个月龄:麻疹疫苗; 1岁:白百破三联(加强)、麻疹疫苗、乙脑疫苗; 2岁: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3岁:乙脑疫苗; 4岁:脊髓灰质炎疫苗; 7岁:卡介苗、麻疹疫苗、白百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 12岁: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 哪些疫苗宝宝不能错过 《年轻妈妈之友》 计划免疫内疫苗 带宝宝注射计划内疫苗最省心,反正规定要打,不打的话,幼儿园都没法上,所以不用考虑该不该打的问题。再说,这些疫苗都是安全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另外,也不用担心错过时间,医院会及时通知你的。所以,你只需要注意宝宝身体好不好,打完后不要有什么反应,就可以了。不过,有些问题,你最好还是了解一下。 我国计划免疫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这些疫苗,都是免费的。 卡介苗——出生第一针 接种卡介苗,可以增强宝宝对于结核病的抵抗力,预防严重结核病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生。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减毒活疫苗,安全有效。宝宝在出生后,就要及时接种卡介苗。 禁忌: 当新生儿患有高烧、严重急性症状、免疫不全、出生时伴有严重先天性疾病、低体重、严重湿疹以及可疑的结核病时,不应接种。 注意事项: 接种后在接种部位有红色结节,伴有痛痒感,结节会变成脓包或溃烂。此类现象属疫苗的正常反应,一般2-3个月自行愈合。 如果宝宝出生时没接种,可在2个月内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所卡介苗门诊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计划免疫门诊补种。 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吃的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度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

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时间标准表格免费接种.doc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时间表(免费接种) 年(月)龄 出生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8 月 18 月 18- 2 3 4 6 周疫苗名称时龄龄龄龄龄月龄龄24 周周周岁 龄月岁岁岁 龄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麻疹)√ 麻腮风疫苗(麻腮、麻疹)√ 乙脑减毒活疫苗√√ A 群流脑疫苗√ (间隔3个月)√ A+C 群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说明:√代表一剂次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 疫苗接种对象月接种 接种部位(年)龄剂次 乙肝疫苗0、 1、 6 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卡介苗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脊灰疫苗2、3、4 月龄, 4 4 周岁 百白破疫苗3、4、5 月龄, 4 上臂外侧三角肌18- 24 月龄 白破疫苗 6 周岁 1 上臂三角肌 麻风疫苗 8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麻疹疫苗) 麻腮风疫苗(麻腮 18- 24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8 月龄 ,2 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A 群流脑疫苗6- 18 月龄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A+C流脑疫苗 3 周岁 ,6 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甲肝减毒活疫苗18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出血热疫苗(双价)16- 60 周岁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炭疽疫情发 生时,病例或 1 炭疽疫苗病畜间接触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者及疫点周 围高危人群 8 月龄( 2 剂 乙脑灭活疫苗次),2 周岁 ,6 4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周岁 甲肝灭活疫苗18 月龄 ,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24- 30 月龄 接种 接种剂量 / 剂次备注 途径 肌内 酵母苗 5 μ 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 1 剂次,第 1、 2 剂 g/0.5ml ,CHO苗 10 注射次间隔≥ 28 天 μ g/1ml 皮内 0.1ml 注射 口服 1 粒第 1、2 剂次,第2、 3 剂次间隔均≥ 28 天 肌内 0.5ml 第 1、2 剂次,第2、 3 剂次间隔均≥ 28 天 注射 肌内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30μ g/0.5ml 第 1、2 剂次间隔 3 个月 注射 皮下 100μ g/0.5ml 2 剂次间隔≥ 3 年;第 1 剂次与 A 群流脑疫 注射苗第 2 剂次间隔≥ 12 个月 皮下 1ml 注射 肌内 1ml 接种第 1 剂次后14 天接种第 2 剂次,第 3 注射剂次在第 1 剂次接种后 6 个月接种 皮上 0.05ml (2 滴)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划痕 皮下 0.5ml 第 1、2 剂次间隔 7- 10 天 注射 肌内 0.5ml 2 剂次间隔≥ 6 个月 注射 注: 1. CHO 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 g/ml 。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最新: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12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对于从事公共卫生及预防工作的基层医师们是必须了解的,内容是满满的干货,现将干货呈上来,大家阅读后一定不要忘记收藏哦!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点击大图查看)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 01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02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完整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 免疫程序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图文详解

一类疫苗共分8大类,12苗防12病: 1、 卡介苗①:24小时--3月龄 补种:24小时????→?直接补种 3月龄?????→?-补种)(PPD 4岁??????→?≥岁不予补种4(已接种无卡痕不需补种) 2、乙肝① ?? ?→?≥天28乙肝② ???→?≥天 60 乙肝③ 24小时内 1月龄 6--12月龄 母亲HBsAg 阳性者:尽早接种10ug 酵母乙肝/20ugCHO 细胞乙肝,同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全程免疫1-2月后建议抗体监测,若抗-HBs<10mIU/ml 、HBsAg 阴性可全程再接种乙肝疫苗。 3、IPV ???→?≥天28 bOPV1 ?? ?→?≥天28 bOPV2?→?bOPV3 2月龄 3月龄 4--12月龄 4-5岁 补种:脊灰疫苗0剂次儿童首剂接种IPV ;IPV 供应不足可用bOPV 替代。有OPV 接种史者不再补种IPV 间隔:IPV 与其他第二类疫苗应当间隔至少2周接种。 4、 DTaP1???→?≥天28 DTaP2?? ?→?≥天28 DTaP3????→?≥个月6 DTaP4DT ?→? 3月龄 4月龄 5--12月龄 18-24月龄 6--7岁 补种:≥6岁儿童DTaP 和DT 累计小于3剂者,用DT 补齐3剂:DT1?? ?→?-月21 DT2????→?-月126 DT3 5、麻风(MR )?? ?→?≥天28麻风腮(MMR ) 8--12月龄 18--24月龄 间隔:免疫球蛋白使用后隔3个月可接种MR 、MMR ,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后,2周内避免使用球蛋白。 如需补种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间隔≥28天.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说明(2017版]终稿

WORD完美格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技术资料专业整理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技术资料专业整理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

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