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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合同控制管理标准详解

Q/TXW 广东天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现场监理合同控制管理标准

文件编号Q/TXW 2 1209-2015

文件修订信息

版本版次变更信息修订时间状态2014-V1.0 首次发布2014-5-30 废止2015-V1.0 回顾修订2015-5-30 在用

编写人员萧斌

审核人员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

批准人员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5-05-30 实施日期2015-06-05

广东天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与权限 (1)

4.1 建设单位 (1)

4.2 办公室 (1)

4.3 工程部 (1)

4.4 监理项目部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5.1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2)

5.2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2)

5.3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2)

5.4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

5.5 文件管理 (6)

6 记录与表单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现场监理合同控制管理流程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暂停令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复工申请表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变更申请表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工程联系单 (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索赔申请表 (13)

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的控制、变更和延期以及工作内容和方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监理合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电力监理企业部分)》

——南方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无。

4 职责与权限

4.1 建设单位

审批提出合同的变更和索赔。

4.2 办公室

4.2.1 办公室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 负责监理合同的签订。

4.2.3 负责建立合同清单分类造册。

4.2.4 负责对各部门移交的合同管理文件进行整理归档。

4.3 工程部

4.3.1 负责监理合同的控制和执行。

4.3.2 负责提出监理合同的变更和索赔。

4.4 监理项目部

4.4.1 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监理合同内容的交底,明确监理合同工作内容和职责。

4.4.2 负责监理合同履行。

4.4.3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出合同的变更和索赔。

4.4.4 负责对合同履行总结分析。

4.4.5 负责投产后质保期内的合同跟踪。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5.1.1 在“监理规划”等文件中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合同管理职责和工作内容。

5.1.2 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项目部成员进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交底,组织学习合同关键条款,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监理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是监理合同中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如下:

a)工程概况及施工项目部的承包方式。

b)合同工期控制总目标及阶段控制目标。

c)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

d)合同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验收的规定。

e)造价及成本控制目标,特别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f)安全控制目标及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g)合同争议的调解方式、程序和要求。

h)索赔的处理。

i)甲供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等。

j)约定由施工项目部采购的材料、设备明细。

5.2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5.2.1 督促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5.2.2 要求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所有文件须经施工项目部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

5.3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5.3.1 在“监理工作总结”中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5.3.2 工程竣工后检查工程款支付和质量保证金扣除情况。

5.3.1 保修阶段对工程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对返修部门进行责任分析,对返修过程跟踪监理,对返修质量进行验收,控制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5.4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5.4.1工程暂停及复工

a)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附录C)。

1)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6)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7)工程建设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工的。

b)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c)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业主项目部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项目部作出书面报告。

d)因非施工项目部原因造成施工暂停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协商有关工期和费用索赔等事宜。

e)因非施工项目部原因暂停施工的,监理项目部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附录C),或指令施工项目部恢复施工。

f)因施工项目部原因暂停施工,具备复工条件的,监理项目部应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满足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附录C),经业主项目部同意后,施工项目部继续施工。

5.4.2 工程变更的管理

a)工程变更的一般规定

1)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项目部、也可以由监理项目部、设计单位或施工项目部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附录D)。

2)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

3)监理项目部对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业主项目部的授权进行。

4)工程变更指令由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发出。

5)当工程变更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在“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b)监理项目部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由施工项目部或物资供应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报《工程变更申请表》(附录D),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项目部,由业主项目部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单。

2)当工程变更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3)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并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以及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5)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进行协调。

6)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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