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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国际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国际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国际贸易)跨境贸易人民

币结算试点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目录

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意义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基本内容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发展现状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发展趋势及前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壹、意义

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和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和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次上海市和广东省4城市成为首批落实试点城市。

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指出,实现人民币贸易结算,是市场对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顺应形势的自然结果。

早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和有关邻国就已开始于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迄今为止,我国已和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朝鲜和哈萨克斯坦八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量不断增长,将本币结算从边贸扩展到壹般国际贸易的需求不断增加。

同时,随着内地和港澳经贸关系的日益紧密,近些年内地和港澳之间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于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我国和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汇率均经历了剧烈波动,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放缓对贸易融资产生了较大冲击。汇率的剧烈波动和贸易融资的萎缩,均对贸易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于美元和欧元汇率剧烈波动中,我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从而规

避使用美元和欧元结算的汇率风险。因此,推行人民币结算能够使进出口企业实现双赢,有利于稳定贸易需求。

二、基本内容

于2日结束的G20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强调应完善国际货币体系,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合理化。各方应该于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出可供操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就于同壹天,中国人民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正式签署总额达700亿元的货币互换协定,从而使通过此种方式让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的国家和地区总数达到6个。

于G20华盛顿峰会和伦敦峰会之间的不足4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和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等国的央行以及香港金管局签署了总计6500亿元的六份货币互换协定,互换的有效期延长至3年。

货币互换只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壹个步骤。通常认为,人民币国际化须经历三个阶段: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以人民币进行金融交易计价,人民币成为世界储备货币之壹。有专家指出,国务院日前关于推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以及即将于壹些地方推出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路线图”上的重要节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决定,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thetrialsofsettlingcross-bordertradeaccountsinRMB)。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会议指出,于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中国和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三、现状

新华社消息,于广交会18日举办的关联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透露,今年壹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亿元,已经占到去年业务总量5063亿元的70%。他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顺利开展,充分体现了市场对于人民币跨境使用的现实需求。”

自2009年7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参和企业和结算数量均取得较快增长。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

亿元。到去年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从365家增加到6.7万家。

自今年1月央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至3月底,各试点地区累计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220笔,金额169亿元。

来自本届论坛的消息显示,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等多个部门有望继续出台新政策,从而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于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中展开。

1、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进展迅猛

于当天的论坛上,李波透露,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受到了各地政府、银行和企业的欢迎,从2009年7月开始试点到2010年12月底,我国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已经从365家增加到超过6.7万家。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进出口贸易基地,广东地区的结算业务量更为“惊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说,截至2011年3月底,广东全省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2.7万笔,金额333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30%之上。

他说:“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快速增长,既是企业需求的真实反映,也是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逐渐深入、促使结算业务各个环节畅顺对接的结果。”

目前,中国企业对于于跨境贸易结算中使用人民币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于本届广交会上,丹丽陶瓷洁具XX公司董事长崔广德说,该企业从去年开始积极推动其贸易伙伴使用人民币结算,去年7月就成功和壹位澳大利亚客户达成人民币结算协议,交易金额达到400多万元。目前,该企业壹年出口总额90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壹半之上已经用人民币结算。

他说:“当下我每见壹位新客户,首先就问他愿不愿意用人民币结算,这是我们双方开展贸易的壹项重要的先决条件。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汇兑成本。我甚至愿意为这壹收益冒少部分客户流失的风险。”

2、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受到外商欢迎

于当天的论坛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王受文说,受美元波动影响,中国企业当前的汇兑成本约占企业总成本的4%左右,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推广为参和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关联财务费用提供了大好契机;同时,由于使用人民币结算不存于核销环节,资金不进入待核查账户,也有利于中国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跨国采购商人对于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接受程度也于提高。巴西商人马丁·皮耶罗是第壹次参加广交会。他说,中国商品种类之齐全让他大开眼界,于物色到合适的制造企业之后,他打算重返中国,且尝试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

他说:“当下中巴贸易通过美元结算,进出口商不仅要承担汇率风险,也要支付额外的手续费,如果从中国进口商品,我希望用人民币结算。”

面对市场期盼,有关人士认为,当前人民币“走出去”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匡国建说,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求重构国际货币体系的意愿不断增强,而国内外的实践也表明,壹国货币“走出去”的步伐,从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综合国力和跨国企业的竞争力。

“能够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跨国运营的不断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市场空间巨大。从长期来见,人民币终将实现国际化。”匡国建说。

王受文建议说,总结壹年多的实践,我国外贸企业想要克服当前人民币结算面临的壹些困难,能够选择自身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作为突破口,也能够选择周边对人民币信赖感较强的国家和地区作为目标,先易后难,进而推动人民币“走向世界”。

3、多部门将继续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范围扩大

综合各方信息显示,随着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的事实,当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政策环境日益宽松,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未来将出台更多政策、举措,于现有基础上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均衡有序发展。

今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管理办法,试点地区的企业能够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据李波介绍,截至3月末,各试点地区已经办理对外直接投资220笔,金额169亿元。

于当天的论坛上,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嵩说,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关联政策,“未来将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为人民币跨境结算创造更加便利和宽松的环境,也为中国金融机构和银行业参和全球竞争创造有利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副司长谢和民说,人民币跨境贸易是企业市场需求和政府制度建设共同推进的结果,未来中国将继续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改革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其目标是“构建收支便利化和贸易风险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匡国建说,面对有利条件,外贸核心大省广东将继续主动推进,保持业务领先优势。他说,经过壹年多的实践,广东省内已经出台了不少配套的政策措施,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已经基本定型,试点工作已经基本走上正轨,“未来广东将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授权,密切加强和港澳金融管理局的联系磋商,于推动试点业务发展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于日前召开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暨有关监测分析工作会议”上公布,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结算量显著上升。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20个省份,参和试点的出口企业由最初的365家增加到2010年底的6.7万多家,2010年银行共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推出壹年多以来,其发展速度远远超出市场及管理层的预料,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司长邢毓静日前表示:“如果我们见见人民币国际化的历史进程,你会发现有时候需求会增加得非常快。如果市场有需求,为了便利贸易和投资,变化可能会比我们此前想象的来得快。”

4、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增速惊人

作为全球最大的人民币业务银行,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日前表示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始试点到今年1月末的壹年多时间里,工商银行办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金额已经超过了1500亿元。工行同时宣布,正于致力于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将其强大的人民币服务能力延伸至境外。

随后,中国银行于本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2010年其境内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金额突破1600亿元,是该行于2009年经手的16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的100倍。今年1月份结算量又逾400亿元,相当于2010年经手总额的1/4。中行预计,今年业务量仍将大大超过去年。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指数级扩张,始于2010年6月,中国央行宣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从启动之初的5个城市扩大至20个省区市,参和的出口企业从365家扩大至近7万家,同时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8月,央行正式宣布允许境外机构以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人民币回流境内打开壹扇窗口,增强了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今年1月,央行又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央行这壹举措,使得参和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出口企业从365家壹举增加至67359万多家,人民币贸易结算计划覆盖区域超过中国贸易的90%。根据汇丰银行提供的数据,人民币跨境贸易交易量由2009年月平均6亿人民币激增至2010年6-11月的月680亿人民币。即便如此,2011年前11个月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总额(人民币3800亿元)也仅占中国同期贸易总额的2%左右。

四、发展趋势

1、人民币贸易结算市场巨大

汇丰经济学家屈宏斌表示,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国,2009年进出口商品88%)和服务(12%)总值达2.45万亿美元,新兴市场目前占中国全部贸易比重的近55%。实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最大的潜力于于,中国和非G3经济体进行贸易时,大多数结算均用第三方货币(即美元)而非他们自己的货币,将贸易结算货币由美元转向人民币对于希望促进和高速增长的中国关系的新兴市场国家而言,是个不错的选择。预计未来三年至五年内,中国和这些国家外贸总量的半数将通过人民币进行结算。假设保守估计贸易年平均增长率为15%到20%(从2003年到2007年,中国的贸易年平均增长率为30%),则每年将带来近2万亿美元的人民币计价贸易流量。

这显然是个规模庞大的市场,令众多的市场参和者虎视眈眈,兴趣盎然。

于中国国内,中国银行是中资银行中海外分支网络最广泛的银行,,但作为全球最大的人民币业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近年壹直奋力追赶,过去壹年中,工行已经于欧洲新设立了五家分支机构,于亚洲各国也开设了多家,且于泰国、加拿大和美国收购了多家小型银行。随着工行不断拓展海外机构网络,当前已和中行形成伯仲之势。

据了解,工商银行目前为境外机构及代理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已达200多个,其人民币清

算网络则覆盖了全球49个国家和地区。而据中行人士介绍,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集团共开立跨境人民币清算账户352户,于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的境外代理行覆盖40个国家和地区。随着跨境人民币贸易的飞速发展,中行传统的国际业务优势正于遭遇挑战。

据记者了解,除国内商业银行积极致力于开发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汇丰、摩根大通、花旗等全球性银行也纷纷推出人民币结算产品和服务,积极抢占市场份额。汇丰已推出多种以人民币计价的新产品,人民币结算服务已覆盖36个国家和地区。汇丰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透露,目前于香港的新开设个人账户中,100个新客户中,大约20%是来自大陆的客户,而新的企业客户中,也有近壹半是来自大陆的中小企业。作为全球最大的美元清算行,摩根大通资金管理部总监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许晟表示,2010年7月1日宣布将人民币清算账户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广至全球客户的摩根大通,目前正通过其上海分行向全球的银行客户提供人民币清算账户及人民币清算服务,同时也正积极地向美国、亚太及欧洲的企业客户介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给他们带来的商机。“摩根大通正于和包括东南亚、欧洲和美国于内的多家海外银行洽谈人民币清算账户的合作。”许晟介绍说。

2、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加速

自金融危机爆发后,人民币国际化壹直成为全球讨论的热点话题。原因于于美元本位受到了空前的质疑。美国不负责任的“量化宽松”政策,更加重了外界对美国转嫁金融危机的置疑。

国际金融协会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菲利普·萨特尔指出,中国于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做法有助于国际金融体系建设。“伴随各国的兴衰,各国货币的国际影响也应处于相应的动态调整进程之中”。

不过,人民币的国际化道路显然仍很漫长。汇丰银行于其《走向世界第三大货币》的研究方案中指出,人民币国际化分为三部曲,目前正从第壹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方案称,中国政府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策略能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壹阶段是使人民币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第二阶段成为国际投资/债务货币;第三阶段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目前正从第二阶段向第二阶段迈进,第三阶段诱人,可是目前来见仍然很不现实。于人民币达到储备货币之前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正彦指出:“当前人民币的确尚未达到作为国际货币的要求。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刚刚发展到具有壹部分区域性货币职能的阶段。首先,尽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量强劲增长,但尚局限于亚太地区,于欧美国家的接受度且不高。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对于资本项目的开放仍有诸多忧虑,尤其因对热钱管理水平不足导致于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显得尤为谨慎。”

然而,中国政府显然正于加快步伐。中国央行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央行副行长胡晓炼日前部署,2011年要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力争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继续有序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项目的管制,有序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继续扩大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协议的签订,鼓励互换资金用于贸易投资。

汇丰预计,随着人民币贸易结算的持续快速增长,未来数年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加速。除了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外,由于汇兑成本的降低企业也会积极响应。此外,人民币正大步从贸易结算向投资过度。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快速增长使人民币于贸易渠道日益得到广泛使用。而人民币于贸易中的使用越广泛,就越有望于被用于投资。于加速和实现这壹目标过程中将不断带来惊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义 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

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 (一)定义 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https://www.docsj.com/doc/199708860.html, 141 2009.09 2009年 第9期 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文/朱雄雷 摘 要: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外部经济环境逐步恶化,进出口大幅度萎缩。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跨境结算成为我国必要的战略选择。人民币跨境结算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对我国进出口和金融管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结算;意义 中图分类号:F0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09)09-0141-02品发展中可以看到,休闲旅游产品已经促进了沿海区域的繁荣和 休闲娱乐场所的兴建,但是若仅是照搬滨海模式,通过美食、歌舞、游船等方式开发休闲度假产品,而不考虑三明自身状况,则品位较低,且竞争力较弱。将难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特别是适应那些出游能力较强的台湾新一代旅游者的需求。 四、三明对台旅游开发合作的对策 1.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规划体系构建。推进明台旅游交流合作,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规划为指导。基于三明旅游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三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将对台旅游工作作为《三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新时期明台旅游交流合作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措施。以规划指导各地旅游业发展和产品开发,推动旅游业中“行、游、住、食、购、娱”六要素合理配套和全面优化。 2.提高对台旅游产品的可参与性。目前台湾游客来明旅游多限于走马观花的短期旅游,“客人”身份十分明显,“主人”身份体现不多,限制了台湾游客的旅游体验。三明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虽然与台湾有些相似,但是在针对台湾中青年游客的生态旅游产品中若增加人与自然互动的项目,开发探幽、探秘乃至探险的旅游产品,在与台湾有差异的自然地理背景下仍是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产品方面,除了目前已开发的状元文化、客家文化外,针对台湾游客希望了解大陆,希望了解改革开放的心理需求,可以开发新农村建设、现代城市文明展示等,利用现代的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让台湾游客在观光之外,能够自己查找相应资料,加深对三明的认识与了解。 3.加强对台旅游促销活动。旅游业是眼球经济。恰当的宣传促销不仅有助于台湾游客了解三明,而且也能极大的提高三明的旅游知名度。因此,在立足于明台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加 强对台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提高三明旅游在台湾的知名度,多管齐下招徕台湾游客。可以充分利用三明电视台、三明广播电台、三明日报、三明侨报等三明主要媒体,宣传三明的民俗风情与风光特色,全力展示三明旅游的丰富内涵。4.政府主导下的明台合作。旅游业要发展,政府主导是关键。政府在促进明台合作中首先要确保明台沟通渠道的畅通。成立明台旅游联谊会,建立半民间半官方性质的、稳定互动的联系渠道,及时就旅游组团、旅游安全、旅游诚信等明台旅游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商谈,为双方业界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明台旅游深度合作。其次出台优惠政策。加强与省内外主要旅游经销商的合作,吸引台湾游客成批进入,加快以台湾为主的入境游市场的发展。最后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精选若干家信誉好、操作规范、经营出境游经验丰富的旅行社承办三明的对台旅游业务,逐步推开,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作业,以保证“台湾游”业务的健康开展。 作者单位:三明学院作者简介:陈星(1981.5- ),女,汉族,福建顺昌人,硕士研究生,三明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主要研究旅游管理,区域旅游规划与开发等。 参考文献: [1]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EB/OL].https://www.docsj.com/doc/199708860.html,/pages/chinalawinfo/1692/22/d4e1dd8def7b627a6dae4ed8e86c3bec_0.html.2007.02.14 [2]三明市社科联课题组.《交通枢纽建设与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J].三明论坛.2008增刊:3-24 [3]伍宏.《明台旅游 亲情之旅》[J].时代三明.2009.1:49-51 [4]袁书琪.《闽台旅游地理差异与福建对台旅游产品开发》[J].世界地理研究.2002.12:80-85 2009年7月2日国务院颁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从而为人民币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战略迈出了关键一步。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是在特定经济环境下逐步探索并发展起来的经济实践,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弥漫全球,美元因无节制发行而面临贬值的情况下,我国为应对国际贸易和投资风险的需要而重新寻求一种更为稳定的国际结算中介的实践。 跨境人民币结算(cross-border yuan trade settlement),是指在国际交易中直接使用人民币,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已经具备一定的客观基础:(1)国际市场对人民币国际计价与结算的需求趋于明显;(2)人民币汇率和国内通货膨胀率相对稳定;(3)中国金融体系趋于完善与开放。 人民币跨境结算(cross-border settlement),使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结算货币(settlement currency),结束了人民币单纯为国内计价货币(quote currency)的历史,对我国稳定国际贸 易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一国货币要实现国际化,必须实现该国货币的自由兑换。某种货币要实现自由兑换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基础、完善的金融体系、高效的金融监管、开放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等。 通常某国货币国际化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于计价结算;第二步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交易货币;第三步是成为国际主要储备货币之一。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部分邻国就已经开始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迄今为止,我国已与越南、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央行签署了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相关协定,且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本币结算由边境贸易向一般国际贸易扩展的需求逐步增大。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央行、香港金管局、马来西亚央行、白俄罗斯央行、印尼央行、阿根廷央行 商业环境

境外人民币结算操作规程

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深圳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导企业和商业银行正确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深圳地区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办理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境内结算银行,是指深圳地区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的商业银行。境内结算银行可以是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异地法人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 本指引所称境内代理银行,是指深圳地区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的商业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可以是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异地法人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 本指引所称试点企业主报告银行,是指按照本指引要求负责 — 3 —

提示试点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的境内结算银行。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逐笔收集并长期保存试点企业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按日总量匹配核对,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 第五条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二章试点企业 第六条经深圳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同财政、贸工、海关、税务、银监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相关部委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第七条试点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境内结算银行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第八条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第九条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时无需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 4 —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等项目,结算量显著增加。这为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银行的清算能力提出了挑战。研究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改进清算模式,提高清算效率已成为商业银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分类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境内银行和境外银行通过合作完成。所有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可分为以下四类: 境外清算行:经境外当地金融管理当局认可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进行境外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境外商业银行。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清算。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老挝国家银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台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其中最先成为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境内代理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时也可直接为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服务。 境内结算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遵守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有关规定,可以为境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业务。如境外参加银行未在该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其跨境人民币清算需委托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行资金清算。 境外参加银行: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在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也可充当境外参加行的角色,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同样境内代理行也可以充当境内结算银行的角色,为境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业务。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三种清算模式 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通过境外清算行,也可通过境内代理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还可以通过的人民币NRA账户这三种渠道进行清算。这就是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所谓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代理行”模式和“人民币NRA账户”模式。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展顺利。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二十个省(区、市)。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发布),现就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代理银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间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境资金划转。在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在办理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70-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和“71-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兑付”。待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再按新的业务种类予以分类处理。 二、依法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应当首先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文印发)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所有人民币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及有关业务信息。银行未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即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继续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银行根据毗邻国家中央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双边本币结算协定为境外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应当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在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前,上述账户与境内结算银行进行的人民币资金往来,属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应当参照境内代理银行的信息报送规则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信息。上述账户在规定期限内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不得再用于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四、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服务。 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上述人民币对外负债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六、银行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为客户出具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银行的人民币保函业务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但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保函及履约信息。 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等项目,结算量显著增加。这为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银行的清算能力提出了挑战。研究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改进清算模式,提高清算效率已成为商业银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分类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境内银行和境外银行通过合作完成。所有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可分为以下四类: 境外清算行:经境外当地金融管理当局认可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进行境外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境外商业银行。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清算。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老挝国家银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台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其中最先成为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最初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行”模式是面向在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清算行开立了人民币同业清算账户的境外参加行及境外参加行的客户的。这一模式下,人民币业务的境外“清算行”一方面被授权与自愿接受清算条件和安排的境外商业银行(不仅限于港澳地区)即“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为这些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并按协议为其办理人民币拆借和清算业务;另一方面与人民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相连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和拆借资金。与境内人民币市场建立人民币流通、清算的渠道。于是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企业就可以向的境外参加行或直接向境外清算行提出人民币结算申请,并由清算行最终完成结算业务。 典型的“清算行”模式的主要特点为,境外参加行在清算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在整个清算链条中,处于至关重要的跨境环节即人民币资金在境外清算行和境内结算行间的转移是通过CNAPS系统完成的,其流程示意图如下: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

最新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

##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介绍 1、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报关、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行为,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2、出台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最近央行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政策做出新的调整,将不再限制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地域,试点的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3、对试点银行和企业的要求 (1)银行方面 准入条件:加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总对总加入),并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操作要求: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 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按照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负债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外债管理。 应按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对银行的好处:有助于银行开拓贸易金融业务。通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提供拓展其人民币服务范围,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更更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企业方面 准入条件: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然后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选择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试点。试点企业须如实注册、真实出资并在所在省市具有实际的营业场所,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具体规定。(厦门市是挑选试点企业参与还是对所有企业开放尚未确定) 操作要求: 试点企业要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逐笔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至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主报告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最新版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 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 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 基本流程

1港澳清算行模式 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 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2代理行清算模式 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 CNAPS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 1境外参加银行 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 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 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 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 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 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 3境内代理银行 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 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 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 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 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 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 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 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 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 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目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3) 一、报关 (3)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3) (一)交单及审核 (3) (二)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 (4) (三)国际收支申报与外债登记 (5)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购售和融资业务 (5) (五)收付汇核销手续 (6) 三、出口退税 (6) 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注意事项 (7)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 (7) 二、企业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 三、商业银行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 四、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 (8) 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8) 六、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入人民币业务的办理 (8) 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逾期未收货款的办理 (9) 八、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的办理 (9) 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清算须知 (10) 一、参与清算银行 (10) 1、境外参加银行 (10) 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10) 3、境内代理银行 (10) 4、港澳清算银行 (11) 二、清算模式 (12) 1、港澳清算行模式 (12) 2、代理行清算模式 (12) 三、清算流程 (12) 1、汇入汇款 (12) 2、汇出汇款 (1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一、报关 (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一)交单及审核 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下列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 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出口报关单和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 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2011-6-3 银发[2011]14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展顺利。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二十个省(区、市)。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发布),现就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代理银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间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境资金划转。在办理经常项下人民

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在办理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70-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和“71-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兑付”。待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再按新的业务种类予以分类处理。 二、依法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应当首先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文印发)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所有人民币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及有关业务信息。银行未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即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继续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银行根据毗邻国家中央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双边本币结算协定为境外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应当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在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前,上述账户与境内结算银行进行的人民币资金往来,属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应当参照境内代理银行的信息报送规则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信息。上述账户在规定期限内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不得再用于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四、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服务。 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上述人民币对外负债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产生的背景及现状 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和经济体系变革,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等国际币种汇率不断的升值,跨境人民币结算就是在这种前提下应景而生。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出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境内外机构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中国目前的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当前,不仅具有选择结算币种和定价能力的境内进出口企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强烈需求,那些希望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收益的境外出口商(向中国出口)和在内地有相当规模的投资和人民币收入的外资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也具有较大需求。 其次,境内外企业汇率避险的需求。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而人民币的汇率相对比较坚挺,对于运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呼声越来越高。 第三,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此次金融危机引发了对改革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随之日益高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金中夏称,应加强合作以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性,而本币贸易结算是可行的方式.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于2009年7月1日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渠道的选择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2010年6月17日《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7月19日《香港银行人民币清算协议》;2010年8月17日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清算行以人民币投资债券市场。从人民币互换规模的扩大,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爆发式增长,再到《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签署……人民币跨出国门的道路已然越走越宽。 自2009年开始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年中则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到20个省份,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而自今年7月19

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附件3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年月日 付款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 付款金额合计:元 货物贸易金额:元 预付货款项下:元占合同金额比例:%预计天后报关(结账期) 外币报关:折元贸易类型:①一般贸易;②进料加工;③来料加工;④其他贸易; ⑤边境贸易 已报关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一般贸易项下:元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元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元实际付款比例:%其他贸易项下:元 边境贸易项下:元 无货物报关项下:元 服务贸易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直接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 证券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他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收益与经常转移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仅302011项下填报): 资本账户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45来料料件内销”、“0345来料成品减免”、“0845来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4019边境小额”。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图) 上海电气:不再“出口越多、风险越大”(首单故事) “用人民币结算,风险会降低,有利于贸易双方。”7月6日上午,获得跨境人民币结算第一单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徐建国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欣喜地告诉记者。 昨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收到了中银香港汇来的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项下款项,这是全国首笔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国际贸易业务。收款企业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的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汇款企业为上海电气集团香港公司。 操作此单交易的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交易员向本报记者详述了该项业务的流程。首先,上海电气集团下属的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香港公司就有关业务签订了以人民币计价的商业合同。确认合同后,上海电气香港公司向中银香港提交汇款申请,要求中银香港支付合同项下的预付货款,而中银香港在收到客户申请后,作为香港地区惟一境外清算行,将有关人民币款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往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最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审核贸易真实后,将有关头寸划转上海电气下属上海电气国际经

济贸易有限公司账号,出具账单,完成全部交易。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徐建国在谈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向记者欣谈了3点体会。他表示,首先,直接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有利于规避目前存在的汇率风险。“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迅速升值,这给上海电气集团带来了空前压力。在2006年时,我们收汇3.6亿美元,付汇9.8亿美元,而到了2008年,我们收汇已达15亿美元,付汇9亿美元。近几年我们基本保持收汇每年翻番、付汇9亿美元左右的规模。所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方式的推行,将结束以往出口越多、汇率风险越大的状况。” “其次,采用结算手段规避汇率风险不仅是我们的希望,也是国外贸易伙伴所希望的。”徐建国介绍,上海电气业务的主要市场在东南亚和非洲地区,国际金融危机使国际结算货币汇率波动较大,其他币种也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所以选用一种稳定货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对双方都有利。 另外,徐建国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有利于上海电气集团稳步提高海外业务竞争能力,并能逐步提高上海电气集团的合同定价能力。 当记者谈及这次启动人民币跨境结算后能给上海电气集团挽回多大的汇损时,徐建国则表示,“很难用数字表示,因为这与贸易量以及汇率本身的变化有很大关系。不过,我们每年进口相对稳定在9亿、出口翻一番,如果没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具的话,上海电气集团的风险将越来越大。”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义 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 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 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 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 (一)定义 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 国际标准格式。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义 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经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经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当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经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

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经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经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经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 (一)定义 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意义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意义 主讲人 :范越龙

1、推进人民币结算是为了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下,保持中国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 2、中国一直在积极致力于扩大人民币在全球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增强了这种紧迫性,因为汇率的大幅波动对中国出口商造成了不利影响,并且政府在管理庞大外汇储备方面的困难与日俱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使人民币在国际化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3、我国的居民和非居民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中国目前的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不仅具有选择结算币种和定价能力的境内进出口企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强烈需求,在中国大陆有相当规模的投资和人民币收入的外资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也具有较大需求。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2 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首先有利于加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往来。1 有利于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多极化发展,促进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有利于逐步改变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3 有利于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与开放,有利于增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4 有利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随着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范围和规模的发展,上海将可能逐步成长为区域性人民币清算中心。5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国内企业有效规避A 汇率风险。 节省了企业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中 国与许多国家的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B 的两次兑换,汇兑成本高启。用人民币跨境贸易 结算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益的清晰核算。采用人民币结 算是的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 C 为清晰地固定下来,这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因汇兑环节的减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D 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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