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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食品生产规范(三稿)

清真食品生产规范(三稿)
清真食品生产规范(三稿)

清真食品——生产、制作、加工及储存

操作规范

一、范围:本标准阐述了关于清真食品的制备和操作的实用方针(包括营养添加

剂),并支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的卫生标准。这一标准主要要求的是伊斯兰教对于清洁和卫生的观点,同时许多其他食品企业和航空公司也基本上全部认可这些标准。

注:本标准不包括关于halal认证所需的所有要求。

二、引用参考:以下引用参考在本标准应用中是必不可少的,过时的参考仅是引用

版本,最新的参考作为引用参考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版)。

根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的食品安全

食品卫生一般准则

马来西亚清真食品——生产、制备、加工及储存常规标准(MS 1500:2004)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清真标准

关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必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三、定义

清真食品是指伊斯兰法所允许的食品,并应符合以下条件:如农作物/植物,鱼类,并按照伊斯兰法所屠宰的动物,一般是指:

1.有益人类健康

2.清洁的

因此,伊斯兰法律允许的食物或成分

a)食品或其成份不得含有伊斯兰法所规定的针对穆斯林的任何非清真动物或者未按照伊斯兰法所屠宰的动物;

b)食品不得含有被伊斯兰法定义为污秽物的任何成份;

c)食品是安全无害的;

d)食品在制备、加工或生产中所用的设备不得与伊斯兰法所规定为污秽物有任何污染;

e)食品或其成份不得含有伊斯兰法所不允许的人的任何部位或其衍生物;

f)在制备、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清真食品与不符合a)、b)、c)、d)和e)条件的任何其它食品或被伊斯兰法规定为污秽物的其它东西要完全地隔离。

A:以下产品绝对是清真:

1 .牛奶(来源于牛,羊,骆驼或山羊)

2 .蜂蜜

3 .鱼/海鲜。

4 .不使人致醉的植物(不含酒精)

5 .自然新鲜或冷冻蔬菜

6 .鲜或干果

7 .豆科植物,如花生,腰果,榛子坚果,核桃等

8 .谷物,如小麦,稻米,黑麦,大麦,燕麦等

B:以下产品肯定非清真:

1 .猪、猪肉及其副产品

2 .使用非伊斯兰法宰杀的动物或屠宰前已死的动物

3. 任何以非安拉之名义杀死的动物

4 .酒精和毒品(麻醉品)

5 .肉食性动物,猛禽和没有外部耳朵的陆地动物

6.血液和血液的副产品

7.食品和饮料中含有使用伊斯兰法所规定的非清真动物的基因物质转变而来的转基因物或成分的产品和/或副产品均是非清真的。

8. 被上述任何产品污染的食品

四、原料采购、验收和产品交付

1.所有采购原料必须是清真的,且应当提供清真证书,所有用于制作的产品必须遵守清真规范。

所有用于清真加工的原材料和成分应不含酒精,猪肉及其衍生物,非清真油脂,和松露。产品和成分包括:

a)肉类生食原料,如牛肉,小牛肉,羔羊肉,家禽和野生(非圈养)动物

b)汤,酱汁,肉汤和原浓汤

c)现成的或加工食品肉酱,点缀物,木司,沙拉酱,甜点组合。

d)油脂

e)香精或调味料;和其他在烹调或食品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成分。

2.提供清真原料的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应单独运送。

3.对于清真和非清真原料的收货时间应错开,单独设立盛装容器和储存仓库。清真原料应妥善密封,并单独存放,以防止不当使用或污染。

4.每次交付的清真产品必须附有清真证明。

五、清真厨房设置

1.单独指定的清真厨房,配备专用冷藏库,烹饪设备/器具,准备区域,储藏室、餐厨具洗刷区域。

2.悬挂由市民族事务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清真专用标志。

3.单独储存原材料,配料和烹调用具。

4.要有独立的制作和原料准备区域

5.要在同一区域专用的烹饪设备,如煎锅,扒炉,烤炉等;专用厨具应有:砧板,菜刀,勺子,推车,食品托盘,锅碗瓢盆等。

6.单独的厨具洗刷区域或是在设备换水后最先清洗清真用具。

7.所有用于原料加工和制作的设备都必须为专用并标注“清真”标识。

六、食品储存:

1.单独的原料库,或冷库内设置单独货架,用彩色标注以易于识别和避免误用。2.单独的解冻库,或解冻区设置单独货架,用彩色标注以易于识别和避免误用。3.单独的用于存放制作后的原料的区域。

4.单独的打冷库并使用有覆盖的插车。

七、餐具清洗

必须有单独清洗清真航空公司餐具的设备,或者在设备换水后最先清洗。

根据伊斯兰的要求可采取的方法是:

1.使用经过认可的清洗剂 (含有硅酸铝的洗涤剂)例如: Diversey, Ecolab

2.水的条件:

1)属于纯天然的。

2)不是已使用过的水。

3)不能被污秽物污染过。

八、餐谱

所有餐谱中涉及的餐食必须根据以下标准执行:

1.使用清真原料和配料。

2.使用新设备,厨房用具和指定的准备区

或现有的设备,厨房用具和准备区必须按照穆斯林习俗经过清洗后才可以使用。

九、人员要求

1.厨师长经过穆斯林培训并能监督清真全过程。

2.应当配备一定比例的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职工和管理人员,负责人中应当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3.相关生产人员经过穆斯林培训合格后上岗。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的术语 与定义、总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要求、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要求、清真食品加工规范要求及清真食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生产准备、操作、包装、运输、存储、销售的认证通则,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清真(HALAL)食品”标识名称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穆斯林,阿拉伯语音译,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3.2 穆斯林饮食规约,在清真(HALAL)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世界穆斯林所通用饮食规约。 3.3清真(HALAL) 伊斯兰教指称的“合法性”行为。 3.4清真食品,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3.5穆斯林禁忌成分,穆斯林饮食规约所禁忌的物品及其衍生物。 4 总则 4.1 本标准旨在严格保证清真食品的纯洁性,保障清真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本标准认证的清真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出入境管理标准和出口国的相关标准。 4.3 本标准促进与世界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认证相关标准对接、互认。 4.4 本标准是清真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清真安全保障的技术规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安全生产承诺书模版(可编辑修改word版)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安全职责。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手续,并保证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包监理业务,与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落实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按规定委派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并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5、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6、落实监理机构认真编制实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7、落实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落实监理机构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相应安全职责。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 备案;一份由监理单位收集管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 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 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监理单 位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2、严格按规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相应安全监理人员,并保证在岗履职。 3、认真落实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目标,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4、认真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明确表明不同意开工,已开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履行监理安全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存在安 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 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 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项目部(队)愿意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监督检查; 九、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项目部(队)承担一 第 2 页共 4 页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河北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9.11.29 【实施日期】2000.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2号)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29日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省九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它食品。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加工、制作、储运、销售(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各单位内设的清真食堂、清真灶、清真专柜、清真车间,均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工商、卫生、经济贸易、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清真食品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清真食品企业和摊点,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六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业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确定; (二)主要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三)原料采购、主要烹饪、仓库保管等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四)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检验工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出售场地必须专用。 第七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必须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机械加工行业APS生产计划排程应用案例

一、机械加工行业现状 机械制造业在生产管理上的主要特点是:离散为主、流程为辅、装配为重点。机械制造业的基本加工过程是把原材料分割,大部分属于多种原材料平行加工,逐一经过车、铣、刨、磨或钣金成型等加工工艺,成为零件,然后组装制成为产品的装配式复杂多步骤生产。生产管理特点如下: ?生产方式:专用设备生产以按订单生产为主,按订单设计、按订单装配和按库存生产为辅;通用设备生产以按订单生产和按库存生产相结合,按订单设计、按订单装配为辅。?生产批量:根据机械产品结构和生产批量的不同,可分为单件小批量生产,多品种、中小批量生产和大量流水生产3种类型。传统上装配车间多属于中小批量生产类型,零部件生产车间则多属于多品种中小批量生产类型或大批量生产类型。 ?产品配置复杂,BOM层次多,边设计边生产,且首件生产周期长,工过程艺变更对生产计划影响较大。制造工艺复杂,加工工艺路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种零部件或产品可以有多种工艺并存,生产过程所需机器设备和工装夹具种类繁多。 ?订单多数按项目型接单制造方式,整个生产运营过程,按项目号、产品型号、零部件进行单件跟踪和成套控制。 ?生产计划:产品结构复杂,制造工艺复杂,产品中各部件制造周期长短不一和产品加工工艺路线的不确定性,造成管理对象动态多变,因此为了保证产品成套、按期交货,又要尽可能减少在制品积压,导致生产物资管理工作十分复杂,需要从每一产品的交货期倒推,周密安排各部件、零件、毛坯的投入/产出数量和时间;生产计划的制订与车间任务工作繁重,影响生产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多,导致制订生产、采购计划困难。 ?产品零部件加工采用自制和委外加工结合模式,中间部分工序由于工艺特性需要委外加

清真产品-清真食品通则

GCC标准化组织(GSO)GSO 2055-1/2015 (E) 清真产品-第一部分-清真食品通则

清真产品-第一部分-清真食品通则 GSO董事会批准日期:29/5/1430h (24/5/2009) 发布状态:技术法规

海湾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SO)是海湾合作委员会 成员国的区域或国家标准机构。GSO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通过 专门技术委员会(TCS)制定发布海湾标准和技术法规。GSO 通过TC(5)委员会的技术方案《食品和和农产品标准技术 委员会》,更新了《GSO技术规程》第1号。GSO2055-1\2009“清真食品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技术法规已由阿联酋起草。本技术规程已于23/01/1437h(05/11/2015)召开的GSO董 事会第22次会议上通过,该标准取代GSO2055-1/2009。

清真产品-第一部分-清真食品通则 1.领域 本标准只针对清真食品的通用要求,清真食品食品链的每个阶段都应遵守,包括:接收、准备、预制、包装、包封,说明卡及其卡的清晰阐述、流通、运输、分配、储存、展示、清真食品的服务。 2.附加资料 2.1 GSO 993 依据伊斯兰教法断法动物屠宰要求。 2.2 GSO 2055-2 清真产品-第二部分-清真证书颁发机构 要求。 2.3 GSO 2055-3 清真产品-第三部分-清真证书颁发机构 关于认可机构的要求。 2.4 GSO/CAC/RCP 58 肉类健康运行记录。 2.5 GSO 1694 饮食健康通用规定。 2.6 GSO 9 包装食品原料卡。 3.术语和定义 就本标准而言,下列术语和定义如下: 3.1 伊斯兰教法 指降世给先知穆罕默德 (愿真主赞美他)有关信仰、情感

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表九 荥阳市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规定和投标承诺,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二、加强项目班子建设和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等情况,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明确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对项目管理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不低于日历天数80%,及时委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正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建立三级教育安全培训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持证上岗人员持证率100%。 四、建立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审核审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 五、建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各种设备、设施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安拆、使用安全。

六、建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规定,公 填写),并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七、建立企业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到位。 八、建立项目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监督落实该项目安全费用合理提取、使用,确保项目安全投入。 九、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和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跟踪监控及企业标准在该项目得到有效实施,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按规定对项目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如本项目安全管理不力的,及时对项目部进行整顿和人员调整。 十一、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该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落实。 十二、加强项目党群建设,指导、监督项目建立“红色驿站”,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建设网格化管理。 准工地,积极做好建设安全科学适应、先进的新产品、新技术在项目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总人口19.1万人,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等1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95%以上,有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约占97%,全县共有清真食品经营点121个,其中,第一批申请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有11家。多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得到了尊重,清真饮食业也获得了蓬勃发展,极大地方便了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为我县扩大开放,搞活经济、促进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我县个别餐饮行业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清真”标志,给我县清真餐饮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管好清真食品市场,促进清真餐饮业的健康发展,巩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太好局面。现就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积极教育引导清真食品行业,立足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发展,促进**县经济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特成立**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阿克尼亚孜〃巴克同志兼任。 三、实施的依据 1、宪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纠纷行为”。“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等条款,我国宪法这一规定是制定本实施方案的根本法律依据。 2、法规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兹有我单位(单位名称)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我(法人姓名)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设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施工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兹有我单位(单位名称)监理建设的工程项目,我(法人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项目实施建设施工监理,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监理做出如下承诺: 1、建立健全以项目监理机构为核心的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 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用以指导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和要求通告施工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报送规划; 3、审核与安全施工生产相关的设计、勘察资料和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和人员上岗证等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需论证的专家论证意见并督促完善后,执行专项施工作业开工报审制度; 5、督促和参加现场三方主体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检查和改进,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业环境条件; 6、经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备、措施的现况,并提出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所、队: 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不含动物油脂、乳类成份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更不能把“清真”概念泛化到食品以外的领域,切实防止清真泛化,规范清真食品经营行为。 二、工作目标 以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泛化和冒用“清真”标识、违规开展认证及评价活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制定清真食品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检查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各相关科室、所、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方案的整治要求,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前)。及时收集专项整治有关资料,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职责分工 1.以清真餐厅和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冷库、摊贩、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清真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查无证照从事清真食品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餐饮科、食品科、稽查大队、集贸大队、各所 2.要求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进行分类摆放,并保持一定距离。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没有设立专区、专柜或标识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食品科、各所 3.检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清真餐饮服务单位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等自律制度,要求其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对来源不清,清真食品准入证明不实的及时通报民宗局,并积极配合民宗局做好查处工作,确保清真食品真正“清真”。 责任部门:食品科、餐饮科、集贸大队、各所 4.加强对包装物印刷、广告企业承印、发布有“清真”标识或者其他象征清真意义图案标识以及包装物和广告行为的管理。 责任部门:市管科、公平交易科 5.对检查中发现不含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而使用“清真”标识

如何怎样做好主生产计划排程管理

如何怎样做好主生产计划排程管理 主办: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2010年9月3-4日北京;9月10-11日上海课程价格:2880元/人(含授课费,合影费、资料费,茶点、会务费,两天午餐费) 培训目标: ·了解和掌握生产管理系统原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订合理的生产预测与生产计划,协调内外部资源,更加有效地进行生产组织 ·优化排产体系和流程,改善物流管理与车间现场控制,提高生产系统的快速、柔性和敏捷化响应能力 ·平衡外部顾客满意和内部成本控制,提高制造资源(人、机、物)利用效率 课程背景: “计划又要改!你们计划怎么搞的”—车间主管怨声载道:要么忙得要死:制造部门天天救火!!产能不够!人力不够!材料告急!!客户催货!!要么闲得要死:设备闲置,工人放假!生产停线! 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工厂品种不断增多,批量不断减少,生产计划不但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个性化的要求来确定,还要根据企业制造资源的实际能力和库存、生产进度的动态变化来调整,制造过程的优化和监控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可回避的环节。 如何做好需求管理,获得较为准确的预测?如何做好主生产计划?以应对不准确的预测和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当内部能力发生变化时如何进行主生产计划排程与调整?如何妥善安排进度,既保证生产指标的实现,又保证企业生产秩序与生产线的相对稳定? 针对以上难题,课程《柔性生产计划与排程》,旨在帮助企业理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计划的柔性,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内容系统完整、实务剖析、注重实战与操作技巧,将是本次培训的最大特色! 课程大纲: 一、柔性生产系统分析 ·常见的市场压力及内外部约束环境 ·生产计划管理策略分析 --基本计划矩阵图 ·生产计划管理精益化分析 --动态计划分析图(价值流图) 二、柔性生产计划系统实务 ·年度计划策略管理 --如何确定生产量及生产计划量 --计划订单中,详细数据手法 ·月度计划管理 --主生产计划平衡对象 --主生产计划的重排与修订 1

某清真食堂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某清真食堂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140某清真食堂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a halal cafeteria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清真食堂管理规定(1)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的管理,维护校园稳定,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委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20xx年8月20日 附件: 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尊重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规范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清真食堂、清真灶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2000〕13号)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高校实际,特制定《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少数民族,是指回族、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东乡、保安、撒拉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生产经营并符合清真要求的食品。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堂(含清真灶[专卖窗口]),是指能满足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师生基本就餐需求的学校食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或“学校”)。 第二章基础设施设备管理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为确保项目生产施工安全,我作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安全不生产,以安全保生产,杜绝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根据项目规模和安全员配置标准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对专职安全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严禁未经教育人员上岗作业。 五、认真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掌握本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监控管理。 六、认真组织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全力遏制事故发生。 七、认真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拆和使用安全。

八、服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反馈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保证项目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使用,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项目管理规范化。 十一、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规定要求。 十二、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签字加按指纹):单位(盖章): 年月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本) (1998年8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 998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8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10年12月20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一)》修正) 全文 第一条为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是指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具有清真饮食风俗习惯的民族。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生产的肉食、肉制品、乳制品、冷食、糕点、糖果等食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单位内设的清真餐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四条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是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卫生、工商、城建、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协助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单位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有一名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必须是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中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应当占有一定比例。其中,从事肉类制品的,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4 0%;从事餐饮业的,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30%;其他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 第七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单位其原料和成品采购、保管的主要人员,必须由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储存、生产、加工、销售等主要岗位和环节,必须由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监督。

车间制造详细排程

车间制造详细排程,模具生产管理中最头痛的是车间调度安排,因加工中负荷瓶颈 工序的生成是动态的,各工序的产能也在不断变化,如出现某些工种的等工现象,也就等于浪费放空了该工种资源产能,随时间流逝无法挽回。Excel模具排程电子表格擅长事先模拟演练零件加工的负荷产能匹配状况,有能力保证加工资源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短期排程可根据生产的需要,最短每隔5分钟、最长每隔4小时就再重新做次最优排程方案的更新操作,防止各种扰动因素改变原来优化排程方案的优化属性。 有负荷瓶颈现象设备的重点局部优化排程,从理论上讲,从整体考虑的按交货期紧迫性优先系数的排程,应该可以作为各工序的加工排程优化顺序,但实际生产中,上道工序完工后有一个检验工序,合格的话,下道工序意味物料可以保证到位,不合格就有可能要报废、或办回用手续,一时半会物料不能到位。所以,每道加工工序都必须定间隔时间进行本工序的优化排程局部调整,产能明显大于负荷的工序调整频率可以宽松些,有负荷产能瓶颈口现象的关键设备,调整的间隔时间越短越好。 作为中期日程进度计划有: 设计工艺技术准备计划。包括设计、校对、工艺编排、估工定额、晒图、等。按 零件为对象进行物料准备,所以关键零件的出毛坯尺寸、出加工图、编制加工程序等,要服务匹配到位。 物料供应计划,根据详细排程生成每个零件头道工序排程开工时间后,可得出每 件物料到达车间的预测到料日期,再稍放余量后制定物料供应计划。包括需要何种模具标准件、锻件、毛坯等物料明细规格,最迟送达车间加工位置的时间要求,等。 外协外包计划,通过Excel模具排程后,企业内部没有再发挥的加工产能的可能 性后,提前通过外协外包计划来解决。会自动生成模具外协件供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要求,生成一个有明细规格要求、有具体进度时间的外协外包计划,以精准生产为原则得出一个外协件最迟到位时间表等。 模具机加工配套计划,为下个月出产模具做机加工配套准备的计划,尤其对模具 装配钳修工作量大的主要型腔件、凹模、凸模、固定板、脱料板等关键零件。根据交货期要求制定模具机加工配套计划,为钳装出产提供时间提前量保证。 模具当月出产计划,根据模具交货期要求制定的模具当月出产计划,预测能初次试 模的具体时间;以及是否能满足模具按时交货的要求。 模具要料、试模、验收、回款计划,根据加工进度要求产生的催要试模材 料计划、组织厂内或厂外的试模设备联系,制定和设计试模验收的具体方案细节,一手交货一手收钱结清剩余部分模具款。 作为长期计划有: 模具企业年度生产计划,明确所有已接任务的设计工艺、物料准备、车间制造、 钳装试模、验货收款等主要生产环节的日程进度要求,考虑企业收支平衡还需承接多少年度生产业务,并进行动态监控。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的术语与定义、总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要求、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要求、清真食品加工规范要求及清真食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生产准备、操作、包装、运输、存储、销售的认证通则,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清真(HALAL)食品”标识名称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穆斯林,阿拉伯语音译,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3.2 穆斯林饮食规约,在清真(HALAL)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世界穆斯林所通用饮食规约。 3.3清真(HALAL) 伊斯兰教指称的“合法性”行为。 3.4清真食品,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3.5穆斯林禁忌成分,穆斯林饮食规约所禁忌的物品及其衍生物。 4 总则 4.1 本标准旨在严格保证清真食品的纯洁性,保障清真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本标准认证的清真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出入境管理标准和出口国的相关标准。 4.3 本标准促进与世界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认证相关标准对接、互认。

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临夏县教育系统实施《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的汇报 《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12月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制定的一部富有民族特色的自主性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行,对于规范我省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护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清真饮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和清真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依法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食堂共有家,从业人员有人,小卖铺家。经营的清真食堂及时办理了《餐饮业许可证》个,从业人员健康证个,对从业人员培训累计人次。学校营养餐按《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行招标,审查招标企业资质的时候,必须要有清真食品监制资格的企业。确保全县学生吃到的蛋、奶、饼为清真食品,让少数民族学生放心食用。 二、所做的工作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教育系统启动了“宣传月”活动,各学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教育系统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分类指导,加强对执法人员、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强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意识,提高监管能力和自律水平。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规模较大的清真食品和餐饮食堂都重视对员工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知识和政策法规常

识教育,规模较小的也能够按照要求依法经营,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二)建章立制,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为贯彻实施《条例》,教育系统探索出一些好的做法,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促进《条例》全面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在《清真食品准营证》发放上,坚持前置审批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在食堂《餐饮许可证》的年检和从业人员体检中加大审查力度,在清真食品经营中推行进货查验、定期清理库存、退市召回制度和进销货台帐、进销货票据、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这些好的做法和规定,有力的提高了清真食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通过检查了解到,规模较大的清真食品食堂,生产、经营、餐饮部门的负责人和采购、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都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超市和小卖部都设立了清真食品专营区,配置了清真食品专柜,设立“清真”标示牌,提示消费者正确选购。 (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教育局、食药局、卫生局有针对性的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解决了在清真食品中使用非法添加剂、擅打“清真”标识,这些变“管理”为“服务”的为民、便民措施,受到广大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条例》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仍然有部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条例》具体规定掌

清真产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清真产品生产有关的人员。 3. 权责 生产部 负责生产人员管理及监督,以杜绝违反本制度的现象出现; 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在线人员提报惩处; 负责员工在岗培训,使员工了解本制度及其它文件规定的伊斯兰禁忌行为。 品保部 对原料进行管控,杜绝违反穆斯林禁忌的原料流入; 定期对各部门记录填写的有效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异常的妥善处理,及鉴定报废有违穆斯林禁忌的异常品; 负责清真制度的维护及证照办理; 管理部 按本制度接收所采购的原物料与不合格品退回; 各类物品应定置摆放,适当隔离,标识清楚; 运输车辆检查,防止到货和出货的运输车辆出现异常情况; 调查符合本公司清真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供方; 4. 定义 清真:Halal的中文译称,本意是“合法的”,即符合穆斯林生活 习惯和需求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添加剂。 禁忌: 以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a)猪类; b)狗、蛇、鼠、猫和猴类; c)带有利爪和尖牙的食肉类动物,如狮、虎、熊及类似动物; d)带利爪的掠食类鸟类,如鹰、秃鹫及类似鸟类: e)害虫类,如蜈蚣、蝎子及类似动物; f) 伊斯兰教禁止杀害的动物,如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一般令人讨厌的动物,如虱子、苍蝇等类似动物;

h)青蛙、鳄鱼等两栖动物; i)骡、驴类; j)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屠宰的任何可食动物; k)除肉类和肝脏等器官自带之外血液及其任何衍生物; m)其他禁忌动物及衍生物; n)将上述动物体上任何成分加入食品的。 以植物为原料的食品: 使人兴奋并对人有毒害的植物(毒素和有害物经过处理被排除的 不在限制之内)。 饮料: a)含有酒精和以酒命名的饮料: b)令人兴奋并对人有害的饮料。 5. 内容 生产部 在清真食品生产区域,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制作、食用、存放禁忌的食品; 清真食品的生产配方不得含有猪肉及其制品、酒等清真禁忌成分;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和禁忌物。具体 要求: ※液体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生产清真产品专用的工器具架,专用的工器具放置其上,不和与 非清真的混放。包括滤网、勺、漏斗、阀门、配料桶、搅拌器、电 子秤等。 c)生产清真产品与非清真产品的生产区域要有区分标识。 ※粉末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清真产品只能在清真专线进行生产,但清真专线处理的原料可用 于非清真产品。 ※膏体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生产清真产品时使用专用设备,包括绞肉机、筐、卤煮釜、中转 锅、胶体磨、封口机等。

各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1、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 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 3、建设单位再发包施工签订合同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费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4、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 应即会同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施工, 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 6、建设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 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开工时保证以上手续齐全。 7、建设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任意缩短工期,由 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8、建设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积

极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安全隐患。 9、建设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监理合同的落实情况,发现 监理失职行为要按合同相关要求办理。 建设单位(公章) 法人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1、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 规定及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 大错差,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 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过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使用安全。 2、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 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 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 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5、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章 年月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2017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2017修订) 【法规类别】绿色食品 【发文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十九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9日宁夏 回族自治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2017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 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清真饮食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下称生产、经营)的动物源性及其衍生物食品。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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