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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2015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5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B5表《2015年企业调查问卷(月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

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

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⑴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⑵国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如年内出现停业、注销企业情况,由基层税务机关在本选项内选择停业、注销代码,并于年内每月报送空表。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6.集团公司情况:(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7.所属企业集团:

是指对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集团,分为中央企业集团、港澳台及外国企业集团、地方企业集团及其他企业集团。由集团下属企业单

位填报。

8.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1)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B5表,按季填报B3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2)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和B5表,按季填报B3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3)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9.增值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下分:

A.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B.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C.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0.消费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11.营业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按税率或税额),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3)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4)其他方式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5)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12.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

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D.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2)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

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D.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

A.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B.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C.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下分:

A.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B.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C.其他纳税人。

(5)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优惠额度大一项政策填报。

(1)无所得税优惠政策;

(2)免征与减征优惠;

A.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A.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优惠政策;

C.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

D.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

(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5)加计扣除优惠;

A.研究开发费;

B.企业安臵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6)创投企业优惠;

(7)加速折旧优惠;

(8)减计收入优惠;

(9)税额抵免优惠;

(10)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11)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12)特殊行业优惠;

(13)其他优惠。

1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必填)

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15.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非出口退税企业;

(2)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3)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商贸企业;

(4)实行免税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

16.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

根据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选择填写。

(1)按月申报;

(2)按季申报。

17.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根据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情况选择填写。

(1)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

(2)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

(3)2001年企业财务制度;

(4)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5)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18.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相

关企业填报)

按主要应税服务类型填写。

(1)交通运输业,下分:

A.陆路运输服务;

B.水路运输服务;

C.航空运输服务;

D.管道运输;

E.铁路运输。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下分:

A.研发和技术服务;

B.信息技术服务;

C.文化创意服务;

D.物流辅助服务;

E.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F.鉴证咨询服务;

G.广播影视服务;

H.邮政业;

I.电信业。

19.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

根据纳税人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填写,下分:(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器;

(5)鞭炮、烟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15)商业批发卷烟。

20.营业税主要品目情况:

按照营业税主要品目情况选择填报,下分:(1)建筑业;

A.建筑;

B.安装。

(2)交通运输业;

A.陆路运输;

B.水路运输;

C.航空运输;

D.管道运输;E.装卸搬运。

(3)邮电通信业;A.邮政;

B.电信。

(4)金融保险业;A.金融;

B.保险。

(5)娱乐业;A.按5%税率征收;B.按10%税率征收;C.按20%税率征收。(6)服务业;A.代理业;

B.旅店业;

C.饮食业;

D.旅游业;

E.仓储业;

F.房屋租赁业;G.其他租赁业;H.广告业;

I.其他服务业。

(7)转让无形资产;

A.转让土地使用权;

B.转让其他无形资产。

(8)销售不动产;

(9)文化体育业。

21.企业规模(税收收入):

根据企业2014年全年税收收入进行统计,2014年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纳税人可由系统直接计算,不用再次填写。下分:(1)年纳税10亿元以上的纳税人;

(2)年纳税1-10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3)年纳税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4)年纳税2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

(5)年纳税1000万元-200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

(6)年纳税10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22.企业规模(营业收入):

根据企业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进行统计,2014年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纳税人可由系统直接计算,其他纳税人参考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科目填报,下分:

(1)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纳税人;

(2)年营业收入50-100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3)年营业收入10-50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4)年营业收入1-10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纳税人;

(6)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23.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内容进行划分,下分:

(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

24.主管国税机关:(必填)

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国家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5.主管地税机关:(必填)

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6.法定代表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独立纳税单位填写所属上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27.财务负责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于非法人独立纳税企业填写负责纳税申报表工作人员的姓名。

28.填报人联系电话:(必填)

填写本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人员电话。

29.电子信箱:(必填)

填写本企业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

30. 企业地址:(必填)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1.邮政编码:(必填)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邮政编码。

32.监控级次:

本指标为方便各地分级监控的需要而设,分为纳入总局监控的企业、纳入省级局监控的企业、纳入地市级局监控的企业和纳入县级局监控的企业等四个级次。对于各地降低标准扩大范围自行增加的监控企业,如上报税务总局,必须填报原实际监控的级次(省级或省级以下)。

(1)总局监控;

(2)省级监控;

(3)市级监控;

(4)县级监控。

33. 主要投资方所属国家或地区:

本指标主要由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选择填写对企业拥有主要控制权的投资人所属的国家(或地区),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按外方最大股东所属国家(或地区)填写。

34.企业国地税属性(由软件自动生成)。

二、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报说明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分“增值税指标”、“消费税指标”、“营业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其他税收指标”、“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以及“其他指标”九部分共122项指标。其中3-124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臵指标, 125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一般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2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国内增值税指标

3.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不含代扣代缴、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

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

4.其中:未开票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票销售额”的当月销售额小计数填写。

5.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与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的当月数之和填写;不包括代扣代缴销售额。(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6.未开票销售额:

按简易征收企业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票销售额”的当月销售额小计数填写。

7.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

7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项“出口免税销售额”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列+应税服务列当月数填写。

8.免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含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填写。

9.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按《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当月合计数填写。

10.外购可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的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金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指标所对应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写。

11.销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栏本期发生额一致。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审核:[11≤3*适用税率])12.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不含运输费用):

指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本期提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中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企业)的销项税额小计项合并填列。本指标由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纳税人填报。

13.运输费用销项税额:

指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提供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本期提供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中税率为11%的销项税额填列。本指标由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纳税人填报。

14.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栏本期发生额一致。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15.其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所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相关指标当月数填写。(审核:15≤14)

16.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不含运输费用):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所含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取得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情况)中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发票相关数据分析填列。

17.运输费用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所含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和从其他地区取得的运输费用结算票据中的进项税额之和。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情况)中运输费用结算票据进项税额填列。

18.上期留抵税额:

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对有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数额不在此项扣减。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累计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三列之和填写,如果有“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项不完全一致。(审核:[18=上期26])19.留抵税额调整额:

一般纳税人按本期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数额填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调减留抵税额的情况,也在本指标合并填列。涉及重组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5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预算单位编写格式)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基层预算单位编写)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填列(中央单位编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中央单位编写)。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编写)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 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 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 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 减去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 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 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 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 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

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 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 贷方余额,应在本表中增设“预收账款”项目填列。 (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 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 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 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 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 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或减 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 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 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 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 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

财务报表(2013版)及填表说明_

(一)财务报表种类和格式 编号报表名称编报期 会小企01表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 会小企02表利润表月报、年报 会小企03表现金流量表月报、年报 (二)资产负债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 元 资产 行 次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1短期借款31短期投资2应付票据32应收票据3应付账款33应收账款4预收账款34预付账款5应付职工薪酬35应收股利6应交税费36应收利息7应付利息37其他应收款8应付利润38存货9其他应付款39其中:原材料10其他流动负债40在产品11流动负债合计41

库存商品12非流动负债: 周转材料13长期借款42 其他流动资产14长期应付款43 流动资产合计15递延收益44 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45 长期债券投资16非流动负债合计46 长期股权投资17负债合计47 固定资产原价18 减:累计折旧19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 在建工程21 工程物资22 固定资产清理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生产性生物资产24 益): 无形资产25实收资本(或股本)48 开发支出26资本公积49 长期待摊费用27盈余公积50 其他非流动资产28未分配利润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非流动资产合计29 52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53 资产总计30 股东权益)总计 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下增加“减:

已归还投资”项目单独列示。 1.本表反映小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3.本表“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应付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应收股利”项目,反映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小企业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含1年内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2015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5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B5表《2015年企业调查问卷(月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

会计报表说明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 种类、格式、说明及填报口径 一、报表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共六套。具体报表分别为: 1、资产负债表(月报) 2、收入支出总表(月报) 3、财政性资金拨款支出明细表(月报、季报) 4、资产情况表(季报)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季报) 6、基本数字表(季报) 二、报表格式 具体格式见表样。 三、报表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等情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

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1.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考《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2.行政单位 (1)外币存款:填列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填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下达给行政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同)(3)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下同)。 (4)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 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行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工

表格填写说明

表格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年度:填写上一年。如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7)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8、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没有的填写“无”;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是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以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

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为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最新重点税源报表填报口径说明汇总

2012年重点税源报表填报口径说明

附件3 2012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2012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2012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2012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2012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2012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2012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2012年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2012年税务版软件任务中《企业主要涉税指标分析表》,在税负类、财务分析类、能耗分析类分析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产品类和房地产类等分析指标,均由系统直接根据企业填报数据自动计算而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表新增部分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外购原材料成本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税率”按软件任务设置的保留小数位填写;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2012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2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28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要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属性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一、高等学校资产负债表分月报和年报两种格式。月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学校月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状况,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学校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状况。 二、本表“期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月或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年初资产负债表月报与上年年报规定的各项目名称和数字不相一致,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填入月报“期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现金和银行存款合计数,编制年度报表时按“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编制月报时,本项目分为“现金”、“银行存款”两个项目。其中,“现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月末库存现金数,根据“现金”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银行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的月末银行存款数,按“银行存款”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 2.“应收票据”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收到的未到收款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3.“应收及暂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应向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及暂付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4.“借出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应向所属单位收回的周转金借款。本项目应根据“借出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材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年末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专用材料、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教材书籍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6.“对外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各类对外投资总额,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按“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两个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编制月报时,本项目分为“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两个项目。其中,“对校办产业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数,根据“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除校办产业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数,根据“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各类表格的填写说明

各类表格的填写说明 一、关于特邀(列席)代表登记表填写 1、封面填写 ①推荐单位:徐州市总工会。 ②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③填写日期:2013年1月。 2、内页填写 ⑴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⑵出生年月(周岁):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5.06”。年龄(周岁),按公历计算到2013年4月底(换届时间)。 ⑶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等。 ⑷籍贯:祖籍所在地,按户籍登记填写。 ⑸政治面貌:指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非党群众。党派要写全称或比较规范、清楚的简称。如“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非党群众”填写“群众”二字。 ⑹所属产业和系统:分为:工业(含机械、冶金、轻工、纺织、石化、电力、电子、建材、国防邮电、医药等)、交通运输、城建及城市公用、财贸、农林水利、矿产地质、教

科文卫体、铁路、民航、金融、党政群机关等。按代表工作单位所属产业填写。如钢铁厂的厂长、工会主席、工人、医务人员、职校教师等都填写“工业”。乡镇以上地方党政干部和工会干部都填写“党政群机关”。 ⑺参加工作时间:由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填写格式:年份4位数字、月份2位数字。 ⑻代表类别:分为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科技管理人员、工会积极分子、生产一线职工。代表有两种以上身份的,(如:某企业一线装备工人,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确定代表类别时,只能确定一项身份当选代表,代表类别不能重复统计。代表所获得的荣誉在先进荣誉称号栏目中统计。 ⑼工作单位及职务:(1)要写全称或比较规范的简称。(2)职务要填写现任职务(特邀代表没有现职的可注明曾担任的最高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写主要职务。(3)填写职务顺序的原则是,按职务高、低,实职、虚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顺序填写。 ⑽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起填写。 ⑾市级以上先进模范称号:凡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代表,需填写获得荣誉称号的时间及层次。 代表中,凡是一人获得两项以上荣誉称号的,在登记表中可写全,但在统计时,只统计最高荣誉称号。 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表彰会议,中央和地方表

财务报表版及填表说明

财务报表版及填表说明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一)财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资产负债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 元

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下增加“减:已归还投资”项目单独列示。1.本表反映小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3.本表“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2: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编制说明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套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具体指各类国有企业(单位),以及供销合作社、二轻集体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街道企业、校办企业等城镇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1.国有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的企业。 2.国有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境外企业是指以下三类企业(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境外企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企业或办事机构的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境内投资单位)。 3.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股的境外企业。

1104报表填报说明

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 - 3 - 第I部分:表外业务情况表 ............................................................................................ - 14 - 第Ⅱ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 - 20 - 第Ⅲ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 - 22 - 第Ⅳ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 - 25 - 第Ⅴ部分:人民币备付率报表........................................................................................ - 27 - 第Ⅵ部分:各项垫款情况表............................................................................................ - 28 - 第Ⅶ部分:贷款分行业情况表........................................................................................ - 30 - 第Ⅷ部分:金融资产四分类情况表................................................................................ - 31 - 第IX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 - 33 - G0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填报说明................................................................. - 35 - G04《利润表》填报说明......................................................................................................... - 40 - G0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填报说明..................................................................................... - 47 - 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填报说明 ......................................................................... - 51 - 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 - 52 - 第Ⅱ部分:资产质量及准备金........................................................................................ - 55 - 第Ⅲ部分:按行业大类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 - 59 - 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填报说明................................................................................. - 63 - G13《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 ............................ - 79 -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 - 83 - 第Ⅰ部分: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 - 84 - 第Ⅱ部分: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融出情况表............................................................ - 87 - 第Ⅲ部分: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 - 91 - G16《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填报说明................................................................................. - 94 - G18《债券发行及持有情况表》填报说明............................................................................. - 96 - G18_III《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持有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 - 99 - 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填报说明........................................................................... - 124 - 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 131 - G23《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填报说明....................................................................... - 137 - 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融入情况表》填报说明....................................................... - 139 - G31《投资业务情况表》填报说明....................................................................................... - 142 - 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填报说明............................................................................... - 145 - G33《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填报说明....................................................................... - 149 - G40《资本充足率汇总表》(新)填报说明......................................................................... - 157 -

《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A06364《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分类索引】 业务域 申报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16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税总函〔2015〕702 号) 【表单】 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基本信息表) 重点税源XXB表 1 企业主代码 2 企业名称 3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 4 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5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 6 集团公司情况 7 所属企业集团 8 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 9 增值税缴纳方式 10 消费税缴纳方式 11 营业税缴纳方式 12 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1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 14 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 15 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 16 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 17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 18 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 19 消费税主要品目 20 营业税主要品目 21 企业规模(税收收入)

22 企业规模(营业收入) 23 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 24 主管国税机关 25 主管地税机关 26 法定代表人 27 财务负责人 28 填报人联系电话 29 电子信箱 30 企业地址 3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多选) 32 监控级次 33 主要投资方所属国家或地区 34 企业国地税属性 35 备用字段 36 备用字段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规定要求企业填报,相关数据用于税务管理、纳税服务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报表报送质量及时效性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请如实、及时填报各项内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解决。 【表单说明】 《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 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 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 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 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 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 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 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 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 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 有控股非上市企业)。 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⑴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⑵国 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 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 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26页)

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26页)

附件2 200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中央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编制会计政策 本套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三、录入级次 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需单独上报预算报表的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四、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三)附表: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金融工具情况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10表)、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01表)、2009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国资企预补02表)、主要分析指标表。 五、报表封面填制说明

其中“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③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中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0”,后3位“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2)编制。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省、市、县或区的代码直接填列。境外企业所在地区代码统一填“900000”。 4.所属行业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7412”。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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