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做好电厂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标准的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在厂部的领导下,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 (二)制定和实施本厂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
(三)审查、批准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三同时”的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废水资源化的管理。 (五)负责与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重大环保问题。 第六条、生产部是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要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配备环境保护专职(责)人员,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一)厂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贯彻环保“三同时”。 2、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厂长应在厂长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或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二)环境保护专职(责)的职责: 1、在分管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8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1月19日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地方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1.2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3集团所属各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实施程序和操作文件,并认真组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章管理原则 2.1利益均衡,环保优先的原则; 2.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原则; 2.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4定岗定责,落实到人的原则; 2.5集思广益,全员参与的原则; 2.6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2.7环境管理制度化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领导体制和职责 3.1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集团、子公司、部门、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集团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集团所属子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子公司确定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成立环境保护部门归口管理。 3.2环境保护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4)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5)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6)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7)协助部门开展技术革新,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组织经验交流,做好对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的监测及处理工作。 (8)监督检查所在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发现环保隐患,提出整改,对于有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给予制止。有以下严重情节的,应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核准,给予通报批评,或予行政处罚、经济罚款,或者两者并处。 a)“三废”治理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没有达到“三同时”要求而擅自投产的; b)有成熟的工艺条件而不积极治理“三废”,任其污染环境,经决定限期治理仍不执行的; c)有“三废”处理设施而弃置不用,或不按工艺要求有效治理,经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的; d)因“三废”污染引起人员中毒、污染大气和水源造成群众投诉、指出后仍无治理措施的。 第四章环境保护日常管理 4.1通用管理规定 4.1.1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4.1.2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4.1.3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4.1.4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壹项基本国策,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壹项重要措施,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做好电厂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壹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方法,标准的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于厂部的领导下,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壹)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 (二)制定和实施本厂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 (三)审查、批准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三同时”的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废水资源化的管理。 (五)负责和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重大环保问题。 第六条、生产部是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要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配备环境保护专职(责)人员,于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壹)厂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贯彻环保“三同时”。 2、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厂长应于厂长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或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二)环境保护专职(责)的职责: 1、于分管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且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 4、参和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 5、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和投运须经环保专职的签字认可。 6、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编写事故方案。 7、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要求,监督、指导、参和环境监测站的日常监测工作,做好按时上报各项报表的工作。 8、监督本单位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
实用标准文案 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洗更换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333 — 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 WS/T 368— 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396— 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洁净手术部 采用空气净化技术,使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菌落数及尘埃粒子总量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级标 准的手术室(间)。 3.2 洁净辅助用房 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3 非洁净辅助用房 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4 洁净手术部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者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3.5 空气净化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 文档
DB43/T 1176 — 2016 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6 空气净化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者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 3.7 空气净化系统消毒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 表面以及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8 专业清洗消毒设备 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9 机械清洗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 3.10 专项清洗机构 具有医院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检测工作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满足相关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专业技 术服务单位。 3.11 空气过滤器 空气过滤器用过滤、粘附等方法去除空气中微粒的设备。 3.12 粗效过滤器 以过滤 5 μm以上的微粒为主的空气过滤器。 3.13 中效过滤器 对 1 ~ 5 μm范围微粒具有中等程度捕集效率的空气过滤器。 3.14 高效过滤器 主要用于捕集0.5 μm以下的颗粒灰尘及各种悬浮物的空气过滤器。 3.15 亚高效过滤器 过滤性能略低于高效的空气过滤器。 3.16 HEPA 高效过滤器 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大于等于 0.3 μm微粒的捕集效率在 99.97% 以上及气流阻力在 245Pa 以下的空气过滤器。 4清洗更换频次要求 4.1定期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清洗时间间隔应不大于附录 A 表 A.1 的规定。对2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编制单位:英德市城泰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5年11月1日 实施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目录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4) 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6) 原料装卸管理制度 (10) “三废”管理制度 (11) “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12)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 (14)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6) 环保奖罚管理制度 (19)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后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清远市、英德市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性罚款3000-2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一次性罚款500-1000元;罚款额从事故部门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件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相关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安全事件:是指人身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异常及以上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以下简称公司)和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公司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一)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组织或参加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二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参加设备异常、人身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处理或监督处理。 (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般及以上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对公司各
单位的安全事件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 (五)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扩大和蔓延。 (六)安全事件实行闭环管理,事件关闭后,填报一份最终的、详实的安全事件报告单。 (七)及时转发上级单位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地纠正措施,并且对安全事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印发报告单。 【 (八)负责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建议。 (九)根据公司发生的安全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报送安全事件报告单,通报安全事件情况。 (十一)负责人身安全事件防范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一)参加设备异常、障碍、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般及以上事故调查工作。 (三)负责设备事故报告、措施的审核,督促事故措施的落实。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术语和定义1 管理要求3 5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4 6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5 7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6 8资料管理与保存要求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清洁织物采样及相关指标检测方法1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山西大医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建生、邓敏、沈瑾、武迎宏、杨芸、崔树玉、余书、巩玉秀、吴兵武、徐敏、谢多双、邓兵、莫雄勋、曹平、凃宣程、许慧琼、周彬、邹俊杰。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基本要求,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资料管理与保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和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7918.5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 GB15979—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Q/HN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N-1- 0000.08.026—2015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 Supervi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for coal-fired thermal power plant 2015- 05-01发布 2015- 05 -01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5) 4 监督技术标准 (5) 4.1 除尘系统监督 (5) 4.2 脱硫系统监督 (10) 4.3 脱硝系统监督 (15) 4.4 废水处理系统监督 (21) 4.5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督 (25) 4.6 烟囱防腐的监督 (28) 4.7 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督 (29) 4.8 燃煤中硫份、灰份的监督 (33) 5 监督管理要求 (33) 5.1 环保监督管理的依据 (33) 5.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35) 5.3 各阶段监督重点工作 (39) 6 监督评价与考核 (40) 6.1 评价内容 (41) 6.2 评价标准 (41) 6.3 评价组织与考核 (41)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保设备台账编写格式 (42) 附录B(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不符合项通知单 (48) 附录C(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季报编写格式 (49) 附录D(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5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项目 (54) 附录F(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55) 附录G(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 (56) 附录H(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书 (57) 附录I(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 (58)
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 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完善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公司的政策有序生产,现特制定环保管理的相关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设置由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环保管理部门即环保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监
测,公司环保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保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由公司领导和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生产部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
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环境保护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三德特钢《环境检查考核标准》,特制定发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全面落实公司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广清洁环保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安全经济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第三条发电厂各单位主管就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保工作成绩作为考核绩效得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与一票否决制。各单位根据自身得特点建立相应得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环保负责人对全厂得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四条发电厂实行环境保护违章与超标内部处罚制度。各专业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违章与超标处罚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电厂所属得所有分厂;外单位在承包或参与发电厂里得施工项目与提供技术服务时也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第六条各分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得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得污染与危害,使各种污染
物得排放达到公司规定得排放标准。 第七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得分厂,实行限期治理,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八条锅炉炉渣、煤灰得运输、填埋,应符合相应得环保要求. 第九条冲灰渣水、循环冷却水与锅炉排污水应达到一级闭路循环利用,任何情况下得排放都须经公司水利部批准,私自外排即视为污染事故。 第十条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应同生产设施、设备一样保持完好。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损坏得应及时修复。易损件、备品、备件应有合理得库存。设备应根据其完好状态挂有“完好"与“待修"标牌。 第十一条各分厂要保证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得,必须事先征得发电厂厂部得同意,并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第十二条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应有完善得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台帐、运行记录等。 第十三条禁止在道路、厂区内随意倾倒生产垃圾、工业废渣与其它废弃物. 第三章强化环境得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发电厂环境保护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推行环境保护工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最 新版)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标准分类、组织机构、环保计划、 设备、监测管理以及保护、防治污染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环保管理。 2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GBl8485--2001《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 GBl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l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l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
3.1“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2广泛开展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消除污染源。 4环境管理标准的分类 4.1按环境要求分空气标准、水质标准、噪音标准、绿化标准等。 4.2按管理内容分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划设计标准等。 5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5.1建立公司环保领导小组,机构设立在生技部。 5.1.1环保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各部门和专业负责人为成员。 5.1.2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内确定l人为环保专管员,负责全公司的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5.1.3环保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A.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B.审查本公司环保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C.领导并组织本公司的“三废”治理工作; D.检查监督本公司排放的污染物质(废水、烟尘、废渣、废灰)情况,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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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1、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
热电厂环保管理制 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提出了废水排放、废水集中排放口、废水监测以及异常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厂。 2 引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 3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 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2. 5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2. 6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 599- ) 2.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 3 定义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水污染: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3.3 污染物:指能导致水污染的物质。 3.4 有毒污染物:指直接或者间接被生物摄入体内后,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3.5 油类: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4 职责4.1 热电厂安环科部门职责4.1.1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4.1.2 组织制订、修订水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4.1.3 对水污染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2 企业职责遵守国家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水污染控制工作5 管理内容 5.1 废水类别5.1.1 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 5.1.1.1 热电厂含酸、碱废水(PH、浮物、COD等); 5.1.1.2 热电厂废水(悬浮物、油类、PH); 5.1.2 生活污水及主要污染物: 主要有生产现场办公楼、澡堂等生活排水(悬浮物、油类、COD、BOD、PH、氨氮等)。 5.1.3 施工排水(PH、悬浮物等)。 5.2 废水排放管理5.2.1 工业废水排放管理5.2.1.1 积极谋求废水资源化途径,力争废水再生回用最大化,最大限度节约水资源。 5.2.1.2 优先采用耗水量小,回用率高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1月19日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团队,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经理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 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 业务指导。 第四条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 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 卫生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消毒的场所。 第六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预防医院内感染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医院内感染。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八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销毁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九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科研、教学等单位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的产品,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第三章疫源地消毒 第十三条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等必须按照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组织消毒。 第四章预防性消毒 第十四条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羽毛及其收购、运输、加工部门和可能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蔓延的物品和场所,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的室内空气、餐具、毛巾、玩具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经营国家允许经营的旧衣、旧物,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九条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车辆必须建立经常性消毒制度。 第五章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 第二十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根据其用途,应当达到灭菌或消毒,并取得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获得“卫生许可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rul es and regulations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 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 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 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 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 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 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 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