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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编号:SM-ZD-49057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

几点思考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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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专职消防队伍是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发15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仅专职消防队伍数量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省741个建制镇已建队369支,而且建队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全省575支专职消防队配备执勤消防车750辆、机动泵562台,拥有队员5994名,车辆总数已接近公安消防队,并且这支队伍去年以来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2万多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发展建设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完善、训练管理不规范等等问题,这支队伍建设与社会防控火灾的需求仍有不小差距。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壮大这支队伍,进一步提高战斗力,进一步解决关键性问题,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已摆在当前部队各级党委面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推进力度不大。从嘉兴市来看,57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并且建队质量较高,但从全省来分析,类似嘉兴市的地区屈指可数,至目前,全省仍有372个建制镇尚未建立消防专业力量,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50.2%。同时,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增多,消防保卫范围的扩大,又出现了新的空白点。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战斗力提高不快。一些地区专职消防队在“建、管、训、用”方面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队伍管理较为松散,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还不高。部分单位在定位“专职”上有差距。根据调研情况来看,个别单位虽然属于“保消合一”的体制,虽然专职队员在人员配备上已基本到位,但有些人员主要职能并不在消防执勤、训练上,大多把精力用在保安巡逻方面。这就造成了实际中执勤人员战斗素养欠缺、无法24小时满员在位、训练时间不足、技战术能力得不到提高。部分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严重

短缺,常规器材配备量不足,专业训练、技能训练、实地演练和战斗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经费保障不到位,发展后劲不足。从整体来看,这几年各地党委政府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上投入是大的,光建队上就累计投入了1.5亿,所建的专职消防队日常经费也基本达到了每队25万元的标准,但与浙江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我省目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担负的繁忙危险的工作性质还不相称,政府每年投入的经费仅能维持日常运作,尤其是在消防器材装备的投入上明显不足,这不仅不能确保队伍的稳定,留不住人才,而且还直接影响队伍的发展后劲和战斗力的提升。另一个关键性问题是专职队消防车的上牌问题。目前大部分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没有牌照,没有牌照意味着就不能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责任不在专职队,也会因车辆无牌而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上地方牌照,投入的资金就更大了,队伍的经费保障负担就更重了,如果地方政府层面再不按照省政府《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解决这支队伍的生存与发展问题,那么这支队伍将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任务。

四是政策措施不完善,队员思想不稳。消防工作是一种高危职业,专职消防员发生伤亡后,有关部门的赔偿金和抚恤金没有明确规定,和现役消防员有较大差距。目前,现役的消防队员如果救火发生伤亡,按照有关规定能拿到抚恤金,而专职消防队员是高危险度工种,一旦发生伤亡,人员的医疗、补贴,还有对家属子女的抚恤金该如何处理?现行法律法规都无明确规定。《劳动法》只对部分高危工种譬如矿工做出相关规定,但对消防队员没有专门规定;而消防法规则全都针对现役军人,无法套用到专职消防队上。虽然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了意外伤害等险种,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今年台州就有1名专职消防队队长在灭火中牺牲,但在抚恤金上根本无法抚平家庭丧失亲人的痛苦。另外,专职消防队的待遇又不高,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不落实,队员思想难免产生波动,队伍难免会不稳定。

五是建设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专职消防队伍地方性较强,管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有的地方属保卫部门领导,有的属安技部门领导,有的属公安派出所领导。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抓消防安全,对消防业务不懂、不精、

不熟,加之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造成专职消防队功能单一、业务不精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地位与作用发挥得不到充分发挥,消防主管部门在指挥调度、消防业务培训上不也能得到很好落实,直接影响执勤备战工作。

深入剖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思想认识、推进力度等方面的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和领导没有认识到建专职消防队,是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认为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水平如何对当地政府和领导的“政绩”影响不大。有的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规律、特点研究不够,没有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并变成政府的决策,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缺乏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尤其是国发15号文件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后,没有抓住机遇,加快推动步伐;有的畏难情绪严重,片面强调客观困难,对如何抓好这支队伍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力度不大,发展缓慢,“重建轻管”现象较为普遍。多种

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紧紧抓住当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当前可以说是专职消防队伍加速推进的最好时期。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关注民生。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为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国务院15号文件就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老百姓身边有了消防安全保卫力量,这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工程”和“民生工程”。第二,公安部等部委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战略思路。去年9月份,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于9月11日至12日,在山东召开了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十

一五”期间,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立足国情,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第三,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稳定火灾形势的重要措施是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共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非传统安全问题和因素不断增多。城镇消防规划不落实、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公共消防安全环境亟待改善、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日趋突出,如果不稳定全省火灾形势,重特大火灾事故接连发生,就会直接影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的实施,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地方消防力量是实施城镇化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是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稳定火灾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公共安全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强,也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

境。近年来,我省火灾四项指标逐年下降,可以说,专职消防队伍的不断壮大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全省各地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把握消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紧紧抓住历史性机遇,更加自觉地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新一轮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实践表明,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政府重视是关键,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必然停滞不前。山东现场会后,总队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由金德水副省长为组长,发改委、财政厅等五部门人员组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对新一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作了部署。因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也要提请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公安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真正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要将专职消防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纳入了《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了新农村建设内容,从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镇规模、地域地理状态等

消防队管理规定流程

消防队管理规定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队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

乡镇消防队标准(GAT 998-2012)

乡镇消防队标准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司戈、张国庆、孙宇、翟明松、何宁、章志慰、金继忠、王育琼、王新凯、杨磊、段炼。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积极引导和规范乡镇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就乡镇消防队的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执勤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更好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原则,提高乡镇、农村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村民委员会及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1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 856(所有部分)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乡镇消防队 rural fire department 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在乡镇、农村地区承担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包括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 3.1.1 乡镇专职消防队 rural career fire department 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乡镇消防员组成(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乡镇消防队。 3.1.2 乡镇志愿消防队 rural volunteer fire department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积极引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专职人员执勤,承担乡镇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 第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原则,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建立,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撤销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五条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站房规模和人员装备配备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超过30000人以上的乡镇; 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3、全国重点镇; 4、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类

型的国家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5、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乡镇; 6、历史文化名镇; 7、乡镇联合建立的消防队。 (二)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10000~30000人的乡镇; 2、省级重点镇、中心镇; 3、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类型的省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4、省级风景名胜区; 5、其他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三)下列情况,宜建立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小于3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小于10000人的乡镇; 2、历史文化名村; 3、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村。 (四)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可以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标准建设乡镇消防队。 第六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其分级和有利于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保卫部消防队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一、周四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坚持早上出操,晚上熄灯点名制度,按作息时间,准时出操、准时熄灯,确保消防队员的战斗力。 九、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日记。 十、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电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分片包干,实行管辖区域负责制,队员所包干管理的部门、片区,要按照消防队所下达的负责制,定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一方平安,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九、制订厂区32个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十、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一、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编号:SM-ZD-49057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 几点思考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专职消防队伍是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发15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仅专职消防队伍数量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省741个建制镇已建队369支,而且建队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全省575支专职消防队配备执勤消防车750辆、机动泵562台,拥有队员5994名,车辆总数已接近公安消防队,并且这支队伍去年以来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2万多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发展建设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完善、训练管理不规范等等问题,这支队伍建设与社会防控火灾的需求仍有不小差距。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壮大这支队伍,进一步提高战斗力,进一步解决关键性问题,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已摆在当前部队各级党委面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专职消防队战备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 1 专职消防队战备管理规范(试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专职消防队战备工作的术语、定义以及战备值班、战备职责、战备等级、执勤战斗预案、执勤战斗装备、战备教育和检查等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战备工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专职消防队 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企业内部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

3.2战备工作 专职消防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任务而实施的准备工作。 3.3战备值班 专职消防队的各类人员为有效实施战备工作而实行的在岗职守的行动。 3.4执勤人员 专职消防队正在进行战备值班的人员总称。 3.5执勤战斗 专职消防队从事的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活动的总称。 3.6执勤战斗装备 专职消防队用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的各类装备和器材的总称。 3.7执勤实力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战斗装备及灭火剂等执勤物资的总称。 3.8执勤战斗预案 专职消防队为有效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而制定的各类预案的总称。 3.9准军事化管理 非军事单位仿效军队管理模式,实行的内部规范化、正规化管理。

消防队管理规定

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 一.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队 二.定义 本规定所称消防队是指******消防队。消防队由******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组建。 三.职责 (一).消防队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消防设施检查、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2.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3.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二).队长职责 队长和副队长同为全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队的工作,队长对全队的军事业务、灭火救援和队伍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1.掌握全队消防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组织领导全队的军事、业务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队人员的技术水平。 3.教育和带领全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4.掌握全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保证人员在位率和

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5.教育和培养所属队长、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熟悉辖区水源、道路和重点保卫部位的灭火救援预案,领导全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7.管理好全队的装备、物资。 8.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副队长职责 副队长和队长同为全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队的工作,副队长对全队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1.教育和带领队员贯彻执行单位的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 2.组织队员学习理论知识,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教育内容和制度。 3.协同队长组织灭火抢险救援,做好执勤灭火动员、宣传鼓动、稳定队伍。组织队员发扬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队员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战斗任务。 4.做好执勤训练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队员学习军事业务知识是,熟悉器材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队员的基本情况,引导队员正确对待分工、晋升奖惩、调动、婚恋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帮助队员处理好人际的交往与涉法问题。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大唐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提高战斗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中国大唐福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承担宁德发电公司内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等工作的专业化队伍。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所在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应接受宁德发电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同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安全监察部是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 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的管理。 第二章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职责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建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专职消防站的规模和专职消防队的编制,报中国大唐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宁德发电公司根据消防工作需求,组建一支26人的专职消防 队。 第八条消防站分为标准型消防站和普通型消防站二种。宁德发电公司 设立为标准型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标准及技术性能见附件。

第十条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专职 消防队的监督、管理、考核。 (二)依据公安部《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和《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监督专职消防队的执勤、防火巡查、 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三)将专职消防队管理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统 筹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检修、检测提出配置标准和购 置计划。 (五)监督制定专职消防队防火检查方案。 (六)监督专职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在宁德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掌握和熟悉企业生产过程,现场建构筑物、设备名称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等。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对本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有效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 (四)进行消防巡查,纠正违章,做好巡查记录,将巡查结果及时向 安全监察部汇报。 (五)负责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的现场监护。 (六)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作战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承担本企业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完成本企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消防队长职责 (一)在宁德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主管领导下,负责专职消防队的队伍管理,组织全队人员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灭火技能和体能训练,定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第十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装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自装卸模块堆放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码头、停机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 - 1 - / 1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医务室、心理辅导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油料库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储备库、灭火药剂储备库、机修物资储备库、军需物资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车辆检修车间、器材检修车间、呼吸器检修充气室、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卫勤保障室。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等。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船艇、直升机)、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战勤保障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第十一条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其场地、码头、停机坪、房屋建筑等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15km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2020年整理).doc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 己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应当参照执行,逐步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在立项、选址、筹备、建设、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实施。 对专职消防队建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以及对消防队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应当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分类和选址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可分为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三类。 一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5辆以上。

二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3-4辆。 三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1-2辆。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应设在城镇、企事业单位适中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道路)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队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和管道不得小于35米。 三、专职消防队车库门应朝向道路,门前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三章建设项目和建筑标准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专职消防队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专职消防队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应预留1个备用车位)、通信室、值班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器材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会议室、灭火救援资料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组成。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消防站分类: 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车位数 5~7 3~4 8~1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 4~6 2~3 7~10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

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

五龙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消防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栓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月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消防队队伍管理规定(最终版)

恩贾梅纳炼油有限公司 消防站队伍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为了加强队伍军事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执勤备战,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创建良好的执勤、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礼节 消防指战员在下列场合要行礼: 2.1 遇有上级领导检查执勤备战,进行技、战术训练等工作时,全体消防指战员必须列队敬礼,向领导请示汇报。 2.2 听取上级领导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势要端正。当听到上级呼唤时,应立即答“到”;接受工作任务时,应回答“是”。 2.3 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喊“报告”或敲门,准许后,方可进入。 2.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提醒注意或警告的处理。 3 军容风纪 3.1 各级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着制式服装,不得着便装或睡衣等。 3.2召开会议和交接班时全体人员均应按要求着制式服装。 3.3 着制式服装应做到:

3.3.1服装必须保持整洁,帽徽、胸牌、肩章的缀订要符合佩戴要求; 3.3.2着制服必须扣衣扣,不允许披衣敞怀、外露衣领、挽衣袖、挽裤腿,不准在制服上套穿便服。 3.3.3着制服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以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公分,不准留大鬓角,不准留小胡子,不准染发不准带首饰; 3.3.4着制服时,应穿相配的胶鞋、皮鞋。 3.3.5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应着作训服; 3.3.6着制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系制式领带。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他非制式腰带。 3.3.7汽车驾驶员出车时,一律按规定着装,在驾驶室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子,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3.3.8在营区内,除交接班、开会、业务训练外,可以不穿制式上衣,但必须着装整齐,外出必须按规定着装; 3.3.9集体就餐必须按着装规定列队进入食堂; 3.3.10制服仅限于上班时间穿着,休息时一律不准着制服。 3.4 制服着装的检查和纠察应遵循如下规定: 3.4.1小队每日、大队每月应对本部门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记录。 九、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钢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分厂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八、制订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九、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申请

关于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汇报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2003年企业改制时的占地774亩,尿素年产量的32万吨,发展到今天占地2平方公里,总资产100亿元,年销售收入110亿元的集制造、商贸物流、金融服务、高新技术、新能源和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为跟上企业快速发展步伐,更好地发挥消防队在企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实现百年**的宏伟蓝图,现申请公司组建专职消防队伍。 一、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目的 为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快速发展需求,切实提高防控火灾能力,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准确、及时、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法律规范要求 2008年修订后的《消防法》第39条规定:大型化工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用于加强“自防、自救”;2009年国家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发展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力量的意见》中,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增强企业消防自救力量;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21条明确规定了关于落实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要求;2014年3、4月份,省市安监系统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其中对生产、储存危化品单位专职消防队人员配置做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集团公司动力结构调整后的新建项目的申报、审核及验收过程中,上级消防部门一再提出要求、督促设置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的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三、公司现有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1、专职消防队伍:公司消防科负责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

配有专职人员3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技术员1人。 2、兼职消防队伍:公司兼职消防队伍由保卫科“110”大队人员兼职,年龄偏大,人员组建不能满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专职消防队配置标准,日常管理、业务训练不能够系统有效的进行,不能很好的开展专业消防体能、技能训练和业务培训;同时,部分队员身兼数职,在没有紧急出警的任务时,担负着公司的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工作,在组织的一些消防业务技能训练中,人员不集中,组织不严谨,训练不细统,达不到战备要求。在有应急任务时,队员战备意识不强,着装登车慢,在接到报警后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作业,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开展不到位,不能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救援预案。造成制度落实形同虚设,做不到专人专管,兼职队伍始终不能完善每个工作细节,不能及时有效担负起单位的日常防火巡查、消防车辆器材维护保养等任务,使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受限。 四、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总体规划 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我们要整合队伍,增强合力,以弥补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要开展好消防应急自救能力建设,建立专职消防队伍,以缓解社会(政府)应急救援压力,提高防控能力,推进企业快速发展。同时,改进管理模式,提高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扎扎实实地抓好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执勤备战条令化,业务训练规范化,器材装备标准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定《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值班留宿制度》、《车辆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及《内部勤务绩效考核细则》等,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消防队员的举止,做到管理有规章、训练有依据、奖惩有制度、奋斗有目标。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训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细则和考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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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

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队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 消防队长工作职责 1、消防队队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队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101310481374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条文说明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6) 第四章建筑标准 (9) 第五章建设用地 (14) 第六章装备标准 (15) 第七章人员配备 (17) 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阐述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目的。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制定符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消防站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法规,提高消防站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的水平,加强对消防站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2006年5月由公安部修订,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以下简称“原《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原《标准》实施以来,在推动城市消防站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部队装备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日益增加,消防队伍职能不断拓展,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2009年5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进一步提出了“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求,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随着应急救援职能的不断拓展,原《标准》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消防站建设水平以及车辆装备配备也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进行了部分修改,增设了战勤保障消防站,增加了车辆配备数量,拓展了灭火、抢险救援和防护装备的选配范围,适度调整了消防站个别用房的使用面积,提高了建设投资水

2021年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 己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应当参照执行,逐步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在立项、选址、筹备、建设、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实施。 对专职消防队建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以及对消防队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应当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分类和选址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可分为一类消防队、二类消防队、三类消防队三类。 一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5辆以上。 二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3-4辆。

三类消防队:配备消防车1-2辆。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应设在城镇、企事业单位适中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道路)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队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和管道不得小于35米。 三、专职消防队车库门应朝向道路,门前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三章建设项目和建筑标准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专职消防队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专职消防队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应预留1个备用车位)、通信室、值班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器材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会议室、灭火救援资料室、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组成。 训练塔:一类、二类消防队必须建造,三类消防队为选建。 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等组成。 消防队的装备是指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训练器材、通信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保卫部消防队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消防队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一、周四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坚持早上出操,晚上熄灯点名制度,按作息时间,准时出操、准时熄灯,确保消防队员的战斗力。 九、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日记。 十、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电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分片包干,实行管辖区域负责制,队员所包干管理的部门、片区,要按照消防队所下达的负责制,定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一方平安,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九、制订厂区32个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十、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一、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消防队长职责 一、在厂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按多经部领导布置的具体任务,带领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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