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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目录

1术语 (1)

1.1术语 (10)

1.2符号 (11)

2、基本规定 (13)

2.1 钢结构工程基本规定 (13)

2.2 钢网架的基本规定 (14)

3、焊接工程 (16)

3.1一般规定 (16)

3.2手工电弧焊 (22)

3.2.1施工准备 (22)

3.2.1.1技术准备 (22)

3.2.1.2材料要求 (23)

3.2.1.3主要机具 (25)

3.2.1.4作业条件 (26)

3.2.2施工工艺流程 (26)

3.2.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27)

3.2.4注意事项 (32)

3.3 CO2气体保护焊 (33)

3.3.1.1技术准备 (33)

3.3.1.2材料要求 (34)

3.2.1.3主要机具 (37)

3.2.1.4作业条件 (37)

3.3.2施工工艺流程 (38)

3.3.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38)

3.3.4注意事项 (43)

3.4埋弧焊 (45)

3.4.1施工准备 (45)

3.4.1.1技术准备 (45)

3.4.1.2材料要求 (45)

3.4.1.3主要机具 (48)

3.4.1.4作业条件 (49)

3.4.2施工工艺流程 (49)

3.4.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50)

3.4.4注意事项 (58)

3.5螺柱焊接 (60)

3.5.1施工准备 (60)

3.5.1.2材料准备 (60)

3.5.1.3主要机具 (61)

3.5.1.4作业条件 (61)

3.5.2施工工艺流程 (61)

3.5.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1)

3.5.4注意事项 (62)

3.6质量验收标准 (63)

3.7成品保护 (64)

3.8安全要求 (65)

4、零部件及钢构件加工工程 (68)

4.1放样及号料 (68)

4.1.1一般规定 (68)

4.1.2施工准备 (68)

4.1.3施工工艺流程 (68)

4.1.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9)

4.1.5注意事项 (70)

4.1.6质量验收标准 (70)

4.2切割 (71)

4.2.1一般规定 (71)

4.2.2施工准备 (72)

4.2.3施工工艺流程 (72)

4.2.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72)

4.2.5注意事项 (73)

4.2.6质量验收标准 (73)

4.3矫正和成形 (74)

4.3.1一般规定 (74)

4.3.2施工准备 (74)

4.3.3施工工艺流程 (75)

4.3.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75)

4.3.5注意事项 (76)

4.3.6质量验收标准 (77)

4.4边缘加工 (77)

4.4.1一般规定 (77)

4.4.2施工准备 (78)

4.4.3施工工艺流程 (78)

4.4.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78)

4.4.5注意事项 (79)

4.4.6质量验收标准 (80)

4.4球管加工 (81)

4.4.1一般规定 (81)

4.4.2施工准备 (81)

4.4.3施工工艺流程 (82)

4.4.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82)

4.4.5注意事项 (83)

4.4.6质量验收标准 (83)

4.5制孔和摩擦面处理 (84)

4.5.1一般规定 (84)

4.5.2施工准备 (85)

4.5.3施工工艺流程 (85)

4.5.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85)

4.5.5注意事项 (86)

4.5.6质量验收标准 (86)

4.7成品保护 (88)

4.8安全要求 (88)

5、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工程 (90)

5.1一般规定 (90)

5.2焊接H型钢组装 (91)

5.2.1施工准备 (91)

5.2.2施工工艺流程 (92)

5.2.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92)

5.2.4注意事项 (93)

5.3箱形结构组装 (93)

5.3.1施工准备 (93)

5.3.2施工工艺流程 (94)

5.3.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94)

5.3.4注意事项 (94)

5.4工厂预拼装 (95)

5.4.1施工准备 (95)

5.4.2施工工艺流程 (95)

5.4.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95)

5.4.4注意事项 (96)

5.5质量验收标准 (96)

5.6成品保护 (99)

6、钢结构安装工程 (100)

6.1单层钢结构安装 (100)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目录 1术语 (1) 1.1术语 (10) 1.2符号 (11) 2、基本规定 (13) 2.1 钢结构工程基本规定 (13) 2.2 钢网架的基本规定 (14) 3、焊接工程 (16) 3.1一般规定 (16) 3.2手工电弧焊 (22) 3.2.1施工准备 (22) 3.2.1.1技术准备 (22) 3.2.1.2材料要求 (23) 3.2.1.3主要机具 (25) 3.2.1.4作业条件 (26) 3.2.2施工工艺流程 (26) 3.2.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27) 3.2.4注意事项 (32) 3.3 CO2气体保护焊 (33)

3.3.1.1技术准备 (33) 3.3.1.2材料要求 (34) 3.2.1.3主要机具 (37) 3.2.1.4作业条件 (37) 3.3.2施工工艺流程 (38) 3.3.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38) 3.3.4注意事项 (43) 3.4埋弧焊 (45) 3.4.1施工准备 (45) 3.4.1.1技术准备 (45) 3.4.1.2材料要求 (45) 3.4.1.3主要机具 (48) 3.4.1.4作业条件 (49) 3.4.2施工工艺流程 (49) 3.4.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50) 3.4.4注意事项 (58) 3.5螺柱焊接 (60) 3.5.1施工准备 (60)

3.5.1.2材料准备 (60) 3.5.1.3主要机具 (61) 3.5.1.4作业条件 (61) 3.5.2施工工艺流程 (61) 3.5.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1) 3.5.4注意事项 (62) 3.6质量验收标准 (63) 3.7成品保护 (64) 3.8安全要求 (65) 4、零部件及钢构件加工工程 (68) 4.1放样及号料 (68) 4.1.1一般规定 (68) 4.1.2施工准备 (68) 4.1.3施工工艺流程 (68) 4.1.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9) 4.1.5注意事项 (70) 4.1.6质量验收标准 (70) 4.2切割 (71)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资格简介。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住建部或山东省建委核定的工民建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有良好的市场信誉、雄厚的实力、完善的管理。 4.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要求:必须具有国家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能常驻现场负责组织施工。 5.承包单位提供的管理体系架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置,管理人员必须按报表配置组建并实名制,项目管理体系不得变动。 6、必须提供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服务方案。 7.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二、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也可以附表的形式表现): 1、本工程现有场地已具备“三通一平”,发包人所提供的现场条件为承包人所见到的现场踏勘现状。 2、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基础二次开挖工作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3、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须考虑设置施工围挡,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4、鉴于本工程电梯设备、天燃气工程、户表前的电气设备设施发包人另行分包,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配合工作; 三、承包(招标)范围: (一)甲分包施工的工程范围的详细说明: 二期机电工程除电梯设备、天燃气甲分包外,总包负责施工图纸中所有给排水、雨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主体结构及二次装修全部及洽商内的工作内容等。含: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l.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 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供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满足施工现场结构及安装阶段用电负荷。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 。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 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详细内容见地勘报告。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 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标段工程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 价表”。 2.1.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材料和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发生时另行约定。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 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 标报价中按“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 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 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 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 (或)延长工期的理由。 2.1. 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 2.2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钢结构验收规范最新版

一、验收依据: 1、验收钢结构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 2、施工单位应在钢结构主体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报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组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2条要求,对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检测、施工和建设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实行监督。 4、验收会议的工作程序一般按施工、检测、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的顺序进行陈述和认可。并由监督站作监督验收的执法检查的评价。 5、参加人员:钢结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试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二、验收内容: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文件要求的程序予以确定。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作出书面的钢结构施工质量自检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对所施工房屋钢结构施工情况进行介绍,内容一般应主要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问题处理协议;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钢材进场验收;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基础和支承面锚栓紧固及位置偏差;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需进行的螺栓实物最小载荷试验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和复验;高强度螺栓紧固铀力(预拉力)复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1级的和跨度≥40m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钢网架完成后的挠度值测量;钢结构焊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钢结构防腐、防火涂装情况;钢材及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情况;钢结构安装的平面、竖向、节点联结的施工质量情况,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情况,钢结构房屋沉降观测情况,提出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2、验收时应提供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资料: (1)钢材、钢铸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需抽样复验的应有复验报告,重要钢结构焊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抽样复验报告; (2)焊工合格证书;考试合格项目及施焊认可范围; (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的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报告。 (4)制作和安装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报告; (5)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检查记录表; (6)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测量值检查记录表; (7)钢结构用防腐和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8)钢结构拼装记录; (9)钢结构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钢结构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查记录; (12)沉降观测记录及评价报告; (13)钢结构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钢结构房屋施工技术方案

钢结构房屋施工技术方案 1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技术方案 1.1 钢结构制作 按照初步设计图纸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立柱、砂斗梁、钢梯、主梁等全部在工厂预制完成;所有砂斗先将壁板(包括加强筋板和加强角钢等)在工厂预制完成,运至现场后,吊装至安装位置拼装完成。平台支撑梁、辅助梁、平台面板等在现场预制后吊装至安装位置后拼装完成。 1.1.1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 1.1.2钢结构制作工艺说明 a.施工准备 按施工图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采购。 所采购的工程用钢材应具有生产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招标要求的

质量要求(钢材必须符合GB700-65所规定之机械特性)。对有疑问的钢材按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查。 对主要工程设备和材料,需征得监理公司及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所购设备和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且需经监理公司检验合格签字并由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负偏差值的1/2。 按施工图所标明的钢结构规模,工作量准备充足的施工人员,工机具等。 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作技术交底,说明钢结构制作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b.放样、号料、下料。 预制件根据施工图要求进行放样和制作样板并按所放样进行号料。 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放样和样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按号料时所划切割线、利用等离子切割机、气割、联合冲剪机、剪床等装备进行切割。 气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结构施工技术方案

钢结构施工技术方案 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钢结构涂装。 一、施工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图纸要求,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实核准。 (2)施工前用经纬仪复核轴线,并用水准仪确定标高,并用墨线在不易损坏的固定物上作好记号,注明标高,并做好记录。 (3)在确定轴线和标高之后,即放好大样之后,再放小样,也就是确定每个钢柱在基础混凝土上的连接面边线及纵横十字轴线,即门式刚架的柱脚位置。 (4)在定位刚架时,要尽量避免刚架柱脚与螺栓的碰撞,以避免刚架柱底面的变形,从面减少与基础混凝土的接触面,以及螺栓的弯曲变形,造成螺栓纠直之后给螺栓带来的强度损耗。 二、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 (1)在基础混凝土浇捣之前,再仔细核对螺栓的大小、长度、标高及位置,并固定好预埋螺栓。 (2)在基础混凝土浇捣之前,黄油及塑料薄膜包住预埋螺栓的丝口部分,以避免混凝土浇捣时对螺栓丝口的污染。 (3)在浇捣混凝土之时,派有经验的专人值班,做好混凝土浇捣时对预埋螺栓定位的影响。以避免预埋累栓的位移及标高的改变。

(4)基础混凝土浇捣之后,及时清理预埋螺栓杆及丝口上的残留混凝土。 三、钢结构加工制作 工艺过程: 1.下料图单 ①此工序为材料检验部分,其内容包括对工程所选用的型号、规格的确认以及材料的质量检查。 ②质量检测标准: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③检验方法: 检查钢材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用钢卷尺、卡尺检查型号、规格。 2.放样、号料 ①放样划线时,应清楚标明装配标记、螺孔标注、加强板的位置方向、倾斜标记及中心线、基准线和检验线,必要时制作样板。 ②注意预留制作,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切割、刨边和铣加工余量;安装预留尺寸要求。 ③划线前,材料的弯曲和变形应予以矫正。 ④放样和样板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目允许偏差 平行线距离和分段尺寸 ±0.5mm 对角线差 1.0mm 宽度、长度 ±0.5mm

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管理制度

广西河池汉军龙江·帝景项目工程 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制 度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河池项目 二一年四月七日O O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第一条 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四局汉军龙江·帝景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第二条 包括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技术调查、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 工程试验和检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并第三条 对施工技术工作负主要责任。 工程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第四条规范及监理规程等,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负责项目施工 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实施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第五条安质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 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有关文件,熟悉监理程序,与监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负责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督促自检及自检记录的填写工作,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分 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六条试验室在总工程师领导及指导下工作,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 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项目部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试设备,保证 生产配合比达到设计要求,参与项目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中间交接检验。 第七条测量队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施 工技术资料。负责项目恢复定线和控制测量工作,负责现场交桩及测量资料的交付工作, 检查、指导架子队队的测量、放样。配合监理做好工程测量检查、报验等事宜,作好工程 质量检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图纸会审

钢结构安装验收规范

钢结构安装验收规范—、总则 基本规定 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一般规定 2、钢材 3、焊接材料 4、其他 三、钢结构焊接工程 1、一般规定 2、钢构件焊接工程 四、钢构件组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焊接H型钢 3、组装 4、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5、钢构件外形尺寸 五、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预拼装 六、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基础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七、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基础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八、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 3、总拼与安装 九、钢结构涂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3、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附录A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附录B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

—、总则 1、概述 1.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 构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3、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配套使用。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2.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第一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一、基本规定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检查认可。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5、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6、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的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

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苗木技术要求 (一)种植栽植要点 1、树丛栽植 风景树丛一般是用几株或十几株乔灌木配植在一起。选择构成树丛的材料时,要注意选树形有对比的树木。一般来说,树丛中央要栽最高的和直立的树木,树丛外沿可配较矮的和伞形、球形的植株。树丛中个别树木采取倾斜姿势栽种时,一定要向树丛外倾斜(角度不大于15°),不得反向树丛中央斜去。树丛内最高最大的主树,不可斜栽。 树丛内植株间的株距不应一致,要有近有远,有散有聚。栽得最密时,可以土球挨土球,不留间距。 2、遮荫树栽植 种植点与道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栽植遮荫树时要注意解决好与地上地下管线的冲突,保证树木与各种管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道路绿化种植选苗时,应力求做到苗木规格统一、分枝点高度统一。行车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 2.5m。栽植要求树干挺直整齐,种植后应用护树架支护,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护树架支撑高度略低于苗木枝下高。行道树种植要求如下: 配置要求:相邻两株植物之间的间距及每株植物与道路之间的间距都应相等。 种植要求:依配置要求种植,若遇到下水管道等阻碍物时,适当调整间距;且苗

木的分枝点高度必须一致(误差在20CM以内),自然高度应基本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将较高苗木种植在树列中间位置,使林冠线呈平滑的拱形,杜绝形成凹形。 3、水生植物栽植 应根据水生植物习性进行栽植,不同的水位深度选择不同的植物类型及植物品种栽种。水生植物的种植土采用原水体的淤泥较为理想,若获取困难,采用粘性重的种植土,回填后要给予一定时间的沉降、硬化,再种植水生植物。 4、草坪栽植 (1)场地准备土层厚度:草坪植物的根系80%分布在40CM以上的土层中,而且50%以上是在地表以下20CM的范围内。为了使草坪保持优良的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应尽可能使土层厚度达到40CM左右,最好不小于30CM.土地的平整与耕翻:首先清除杂草与杂物,便于土地平整与耕翻,更主要是消灭多年生杂草。然后初步平整场地,施基肥及翻耕。局部土质欠佳或杂土过多的地方应换土。最后进行再平整。为确保新铺草坪的平整,在换土或耕翻后应灌一次透水或滚压2遍,使坚实不均的地方能显出高低,以利最后平整时加以调整土地。压实平整后,相临硬质地面交接处的种植土应低于硬质地面5CM.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2)排水及灌溉系统: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喷灌管网埋设完毕。理想的缓坡草坪应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草坪排水坡度为3%较适宜,最小不低于1%,最大坡度不超过45度。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

GB50205-2019《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9页word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1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 、5.2.2 、5.2.4 、6.3.1 、8.3.1 、10.3.4 、11.3.5 、12.3.4 、14.2.2 、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一月十日 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年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以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基础,进行全面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口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9个附录。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1 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婚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

第四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一章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 1. 一般规定 本规范中使用的名词术语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等标准文件中所列者。本规范与合同条款、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本规范与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合同文件、其他标准等如有矛盾、缺陷或错误之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和工期中 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甲方或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甲方批准。 2. 工程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JJ/T82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T3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3(J)62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 205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T446 混凝土路面砖 GB/T 9755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503 实木地板块 GB/T153 针叶树锯材

LY/T16365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J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59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修改或新颁的内容执行。 倘若本规范及图纸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做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也 无明确叙述,则乙方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应要求甲方、监理进一步 阐述有关事项。 对于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乙方报经甲方、监理审 批后,也可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或减轻此之外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 承担的任何责任。关于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 规范之间的差异,应由乙方在向甲方、监理的报告中详细说明,并在期 望甲方、监理批准的日期前至少数14天提交。如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所 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不能保证工程达到相同的质量时,则乙方仍 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工作范围 1. 工作范围说明 本款给出的本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绝对准确的。乙方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在投标报价前和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认真了解、咨询、调查施工区域内所有地下隐蔽工程情况。尤其是地下军用电线电缆和已有管线电缆、施工管网的标高和保护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钢结构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第二部分钢结构工程 1 钢结构安装工程 1.1 单层钢结构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1.1 总则 1.1.1.1 适用范围此工艺标准适用于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的主体结构、地下钢结构、檩条及墙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护栏等的施工。 1.1.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1.1.2 术语、符号 1.1. 2.1术语 (1)零件: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 (2)部件: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 形钢、牛腿等。 (3)构件: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 等。 (4)抗滑移系数: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5)空间刚度单元:由构件构成的基本的稳定空间体系。 (6)预拼装: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 1.1. 2.2符号 (1)Q—重力; (2)q—单位面积上的负荷; (3)K—系数; (4)F—堆放面积; (5)1 —长度; (6)h—截面高度;

(7)f —侧向弯曲矢高; (8)H—柱子高度。 1.1.3 基本规定 1.1.3.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 1.1.3.2钢结构施工必须采用经过计量检定、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1.1.3.3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的规定执行。每项钢结构分项工程可按一个或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1.1.3.4单层钢结构安装除执行本施工工艺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要求。 1.1.4 施工准备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内容有:技术准备、机具设备准备、材料准备、作业条件准备等。 1.1.4.1 技术准备技术准备工作主要包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基础准备。 (1)编制单层钢结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与特点;施工组织与部署;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和构件供应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在工程概况的编写中由于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的特点,对于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情况,尤其是雨水、台风情况要作详细的说明,以便于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避开雨期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台风季节到来前做好施工安全应对措施。 (2)基础准备 1)根据测量控制网对基础轴线、标高进行技术复核。如地脚螺栓预埋在钢结构施工前是由土建单位完成的,还需复核每个螺栓的轴线、标高,对超出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加大柱底板尺寸,在柱底板上按实际螺栓位置重新钻孔(或设计认可的其他措施)。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通用)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XXX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4494431.39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工期为730日历天。按一个标段发包。 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位于XXX区XXX。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以项目现状为准。 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以项目现状为准。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 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无暂估价项目,不涉及。 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列金

钢结构施工技术要求

钢结构施工技术要求 钮结抱制造的技术要点 钢结构制造技术主要是焊接H钢的制造,次中控制主焊缝全自动埋弧焊的焊接质量为关键技术。 1焊接变形的控制 自动埋弧焊电流大,热量高,构件易产生变形(翼缘板角变形;H钢的纵向弯曲;H钢扭曲变形)。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针对焊接工作的需要自行制作了一个专用的工作台,将H钢的四条纵向角焊变为船形焊?以保证焊缝的焊透,提高焊接质量,减少熔敷金属。这是对焊接变形的第一步控制。 (2)根据翼缘板与腹板的不同配置调整焊接参数,将角变形控制在3 mm以内,然后用翼缘娇正机对其进行校正。 (3)纵向弯曲是由于H型钢单边受热产生的残余应力分布不均造成的。通过实验决泄利用后续焊缝的残余应力平衡上道焊缝的残余应力的办法’即第1、2道焊缝焊接时,电流调至下限值,第3道焊缝焊接时,电流调至平均值「在最后一道焊缝焊接时,将电流调至上限值,以期消除变形。如采用上述措施后仍有少量变形「则在后续工序中用火焰法予以校正。 (4)扭曲变形与纵向弯曲产生的原因大致相同,因此,也是通过合理调整焊接顺序?以后续焊缝的残余应力来平衡前而的焊接残余应力。 2自动埋弧焊的焊接参数的确定 (1)焊线直径:在焊接电流、电压和速度不变的情况下,焊丝宜径将直接影响焊缝的熔深。随着焊丝直径的减少,熔深将加大■成型系数减小0 ⑵焊接电流:对焊缝熔深大小影响最大的因素是焊接电流。随着焊接电流的增大,熔深将增加。 (3)电弧电压:电弧电压低时,熔深大、焊缝宽度窄;电弧电压奇时,熔深戏、焊缝宽度增加;过分增加电压,会使电弧不稳,熔深减少■易造成未焊透的现象,严重时还会造成咬边、气孔等缺陷。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及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与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及进度,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根据《地基基础施工规范》,《砌体施工规范》,《钢筋砼施工规范》,《砼道路施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规范》,《城市给排水施工规范》,《城市照明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与实际现状,制定相应的具体技术要求,请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规定、操作规程,验评标准及技术要求,做好各自的相应的具体工作。 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2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规定》;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1号文件,关于《建设施工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管理,增添措施;确保质理,狠抓安全;落实进度,抢抓工期;科学文明,技术领先;全面合格,争创优良;放心满意,共建合谐。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 一、在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一)在地基与基础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1、地基的处理与选型,应符合地勘报告要求与设计要求,科学、经济适用,满足上部承载能力。 2、经处理后的地基应按要求进行必要相关检测。其检测报告之

数据应科学、准确、真实,可靠。并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对基础底面持力层或碎石桩、管桩作全面细致的检查验证、是否有无与地勘报告不吻合的地方,有无漏打及护桩不到位,或偏移轴线等的情况。 4、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后,应严格检查基底标高,校准该建筑与周边道路的比降高差关系,室内与室外相对高差位置。 5、换填连砂石厚度或褥垫层厚度,按设计需调整时具体见通知。天然连砂石填筑时,应严格控制级配。其级配为:3:7不大于4:6,卵石最在粒径不应大于20CM;若遇部份级配较差时,应采用人工级配。用32T带振压路机纵横碾压各不少于8遍,静压及带振碾压各4遍。一次性碾压厚度不大于80CM。 6、严格控制并校准各栋建筑物之定位轴线;核准开间和时深轴线。严格按规划部门给定期的建筑红线及高程点定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动。并将定位轴线及高程点引至较远的永久位置,便于后期的复核使用。 7、当基础施工至地圈梁时,应及时解决室外排水系统,将施工污水及地面雨水有组地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在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之前,应作澄清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以减少对管道的淤塞。不得将施工污水及雨水自由渗透到地基内。更不得将施工用水沉积于施工场地内。并对室外散水亦应进行封闭,不能使雨水透到基础之内。 8、当基础施工到地圈梁后,各栋建筑物应做好永久沉降观测点,每栋不少于六个,并定人定仪定时进行严格的沉降观测,对各测点数据并作详细记录。若发现沉降变化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管

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专业技术2008-06-14 00:01:09 阅读3080 评论17 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1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 、5.2.2 、5.2.4 、6.3.1 、8.3.1 、10.3.4 、11.3.5 、12.3.4 、14.2.2 、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一月十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年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以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基础,进行全面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口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9个附录。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钢结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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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钢结构安装 2.1吊装顺序:柱→柱间支撑(墙梁)、行车梁→屋架→屋架支撑(檩条) 2.2吊装前准备: 为了确保构件吊装前的顺利进行,并达到要求的质量、工期、和效益。按照选定的吊装方案充分做好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2.2.1技术准备 1)全面熟悉掌握有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吊装方案等有关技术资料,核对构件的空间、就位尺寸和相互间和关系,掌握结构的高度、重量、外形尺寸、数量、型号及构件间连接方式等。 2)掌握吊装场地范围内的地面、地下、高空的环境情况。 3)了解已选定的起重机械设备的情况和使用要求。 4)编制吊装工程作业指导书。 5)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技术交底。 2.2.2施工准备 1)钢构件和验收 钢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国家GB50205-95的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外形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J205-83表3.9、3.1的规定。 钢构件成品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产品证明书和下列技术文件; A)设计更改文件,钢结构施工图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B)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C)所作钢材和其它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D)高弗螺栓磨擦系数物实测材料。 钢构件进入施工现场后,除了检查构件规格、型号、数量外,还需对运输过程中易产生变形的部位进行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签证手续以便备案,对已变形的构件应矫正,并重新检验。 2)测量仪器及使用应按规范要求,统一它的标准。 A)经纬仪:采用精度2S的光学经纬仪。 B)水准仪:按国家三、四等水准仪测量及工程水准测量要求,其精度为±3MM/KM。 C)钢尺:参与同一单位工程施工的各个单位,须使用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尺,应通过标准计量校准钢尺。 3)基础复核 A)基础施工单位至少在吊装前七天提供基础验收的资料。 B)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供轴线标高的轴线基准点和标高水准点。 C)基础施工单位在基础上应刬有关轴线和记号。 D)支座和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应按GBJ205-83规范中表4.2.2要求,支座和地脚螺栓的检查应分二次进行,即首次在基础砼浇灌前与基础施工单位一起对地脚螺栓位置和固定措施进行检查,第二次在钢结构安装前作最终验收。 E)提供基础复测报告,对复测中出现的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措施。 F)为防止地脚螺栓在安装前或安装中螺纹受到损伤,宜采用锥形防护套将螺纹进行保护。 4)构件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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